正文

第一辑 女人心羽

张望天上那朵玫瑰 作者:素素


第一辑 女人心羽

爱是生死相许。它无形无体,是一种纯美的精神形象。但你分明又感觉它是树,是水,是空气,有质有量,无所不在。在它面前,两颗心脏都柔弱,两个人共一个命运,你给予它的,是无论悲剧喜剧无论结局如何都将并肩谢幕的承诺。

——素素

佛眼

生长在中国,从识字开始,就知道有佛。识了很多字以后,佛就无处不在了。及至做了文人,读过经史子集,读过儒释老庄,又有了走山访水的阅历,对佛,则是想忘也忘不掉了。

你当然看得出,我对佛,只是一种文化上的理解,是一种淡然的熟悉,就像淡然地熟悉窗外那座天天望得见的远山。我从未试着做一次善男信女,从未因什么不解的疑惑或某种太强的欲望去祈求佛的明鉴和超度。三月,为参加一次笔会,我走了上海、南京、苏州、杭州。我是张大了胃口一气吞咽下江南的,许多东西至今消化不掉,却是了断一眼情肠,再也不用牵挂江南了。然而,忆江南,最忆那双佛眼。也许是我的灵魂里已漂浮起一张不安的帆,也许是我的生命已对前面那些未可知的东西感到逼仄和惊恐,总之,我一路都在人寺看佛,而且拜佛。我以为我已经由知佛而达信佛的境界了,却不尽然。

灵谷寺在中山陵东侧,与中山陵比,像一座农家土院。但是,因为有灵谷塔、无梁殿前呼后拥,灵谷寺自有一份庄严。寺虽小,各殿俱全。这一行文人,学各位香客游人的样子,先掏钱买香,然后找一尊佛敬上,这尊佛当然就是普度众生的如来释迎牟尼。至此还不算完,有人已双膝跪下,磕出三个中国式的头。且每磕一下,嘴里咕噜一句什么。我从未进人过这种氛围,也从未做出这样的仪式,就有一种激动。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买香敬佛,也是第一次跪地磕头。第一下磕得十分害羞,第二下磕得十分仓促,第三下才发现姿势不对。因这时旁边来了一位颇有气质的老妇人,她先是在佛前站定,两手合十,仰头凝望一会儿再跪下,又合十,才隆重地磕出第一个头。磕头时又将两只手心翻在上面,以手心托额,如是者三。我再看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严谨这样规范,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参佛大书,触目惊心。我想学她的样子重磕一遍,旁边朋友却拉住我说,佛祖一定知道你是个新教徒,不会计较,再说,敬香磕头是个形式,心里的感觉才是内容。新教徒?是的,对我而言,灵谷寺确是一个开始。因为是第一次拜佛,也便第一次有了祈语,记得我每磕一次头停下来时,喉咙里似有万语千言,但我没有咕噜出声音,只是那么聚集着情绪,酸甜苦辣混混沌沌的一片,也不管冥冥之中是否有佛接纳。一个事实却是,我匆匆忙忙完成了“新教徒仪式”,匆匆忙忙泄漏了连自己也感到陌生的心灵秘密。原来我并不是偶然进人这个空间的,我对佛是有所求的,在我的潜意识里,有一种自觉。比如这一次以笔会方式的远行,心情苍茫而寂寞,灵谷寺好像是特地在这儿等我上门的,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

去寒山寺之前,就从佛经上录过一段“寒山问拾得语”:寒山问拾得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曰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这段话曾让我感叹过佛与人的距离,世间只有佛能无烦无恼无愤无怒,因为佛无血无性,高高在上。人不行,人有七情六欲,人要面子,要平衡,人还要超过别人、压倒别人、吃掉别人,所以没有人能洗耳恭听拾得那些大话。但是我暗地里是着实做了拾得的信徒的,当我决定离开一个人却惧怕命运的时候,它给了我走出那间屋子的全部勇气。这是曾经。所以我是怀着感激来拜访寒山寺的。来了才知,拾得与寒山建成寒山寺后,就渡海去日本了,他在日本又建了“拾得寺”。我想,拾得不应该只停留在日本,他应该在世界所有的地方修寺传经,上所有爱生命却惧怕命运的人都成佛,这样,他起码解救了人类的一半或大半,谤人欺人辱人笑人轻人贱人骗人的毕竟是少数,在这样汪洋的佛心感召下,或许就把那少数瓦解成粉末了。于是我以一种朝圣的心情,仰看寒山与拾得。没想到,寒山与拾得竟是一副通遏装扮,我立刻泄气,他们不过是早我几百年的佛教徒,原也是凡夫俗子,但无论如何对他们恭敬不起来了。

扭头去西园。它在寒山寺左近,曾经在书中影影绰绰的五百罗汉、千手观音,一下子拉到目前,看得我手心发凉,毛骨惊然。千手观音每只手上都有一只眼,手多法力大,眼多智慧深,所谓手眼通天。五百罗汉都是大嘴巴大肚皮,让他们坐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岂不是让神仙缺氧?我一路紧紧张张地走着,生怕他们中的某一位因为对生存状态不满而打我一掌。直到这时才明白,我对谁都不相信,佛界里也有庸常之辈,我胸膛里突突狂跳的心,我喉咙里一时半会儿说不清说不尽的话,只能对一个人开启,而且我保证,只有在他面前,我才不发抖。

最后去灵隐寺。

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大雄宝殿中最大最辉煌的一座了,这也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释迎牟尼金像中最崇高最神秘的一座了。在灵谷寺、寒山寺、西园寺,都是佛眼看我,而我几乎从未认真看佛,只管敬香,只管磕头,只管向佛密语心事。现在,我才真正来到了佛祖的憩所,以前不论在哪里见到的释迎牟尼,都不是真身,我千山万水找的,就是他了。因为,就在我仰头一望时,泪水已涌流如注,而且无休无止。我这时对自己却是既明白又糊涂,并不去擦泪,就透过泪水一直去迎接那两束目光,并不断地问自己究竟看到了什么。什么呢?那目光,对我的一切似都了然,既有母性的慈爱,又有父性的温暖,似乎还有爱人的关怀和呵护,直感就是像流浪过后一下子找到了家,找到了家长,便觉委屈……

我也是这时才认清自己的虚弱。人在天地之间,肉体是可以独立支撑的,精神却绝对需要饭依,对一纯粹的文明人而言,最能摧毁他的,不是自然灾害与战争,而是心灵的无家可归。虔诚的佛教徒之所以幸运,是因为有释迎牟尼做他们灵魂的家园,我不能算作新教徒,也是异教徒,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无家可归者,突然间闯到他面前,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孤单,便对他有所求,渴望得到在人尘难以得到的圣爱,我是相当自私和现实的一个俗人。就因为这些,我才站在那里流了足足五分钟的泪。

泪终于流完,我仍一动不动,只是平静多了。然而,事情就发生在我要转身离去的一刹那。我像与一位至亲的人告别一样,又一次抬头去看那目光,感觉竟有些不同。我分明看见,那也是凡人的目光,因为在人世间走过千遍,才显得能包容一切,洞察一切,理解一切。但是,我突然发现,目光既让你亲近,又让你陌生,还隐藏着很深的冷漠,似乎佛祖在普度众生的同时又拒绝众生。总之,含在他目光里的东西太多面太复杂。那一阵儿,我就站成一个转身又回头的定格,足足又愣怔自己中了一个圈套。但我丝毫没有受骗的感觉,如佛祖理解我一样,我也理解佛祖。佛祖未必喜欢千年万年地正襟危坐在那里,耐已地面对红尘中真真假假善善恶恶参参差差的心灵,这对他是一种折磨,因为他早就告诉过众生:净土并不远,就在你心中。而众生却没有看出佛眼的秋波。

我的泪其实是坚硬的,它在迷与悟之间流下来,正是时候。

与你私语

友人对我说,她常能听到先生们对她说一句同样的话:相见恨晚。并且说,说这种话的人总是貌似深刻,貌似孤独,做出一种饱经沧桑疲惫不堪渴望理解的姿态。她认为这是成年人的把戏,于是她憎恨成熟,怀念生命最初时升起的太阳。

另一位友人对我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永远不告诉,他就永远在奔跑,你就永远被爱。

爱让人如此怪异。人类繁衍至今,爱却依然是生命的黑洞,让无数的心灵对一种美抱有怀疑和恐惧。这真是人间的大悲哀。

我对我的两位友人说,在你不爱的人面前,你只须保守你自己,大可不必用回归的方式逃避现实,你回去的地方并没有你要找的那个人。在你真爱的人面前,你不能自己站着不动,而让那个人气喘吁吁地奔跑,没有哪一个人愿意为永不开尊口的偶像付出一生的时间。

在我喋喋不休说着这些的时候,突然感到我没有说清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即爱是什么。

我始终认定,爱是一个人最神圣的隐私。梁祝是神话,西厢是传说,红楼是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爱是两个生命之间的秘密,你可以破译它,但你不可以原原本本直录它,你只能借助想象,却不能成为那两颗心的上帝。

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一生中你只要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它便成了你生命的全部意义和全部历史。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幸福已经变得悲壮。

那么,爱究竟是什么?我曾经一丝一缕地辨别过它给予我的所有的暗示。然而,爱拒绝与人同享,所以,这只作为我与你之间的私语。

爱是萍水相逢。在你全然不知的时候,它突然走近了你,太阳一样对你微笑。你发现,这样的微笑,是你今生今世遇到的最动人最亲爱的风景。这个微笑,使你有中弹的感觉,它穿透了你,你却深谢上帝以这种方式恩赐于你。

爱是血肉相连。它引你走向生命的深处,那里自有一汪静湖,一座玫瑰环绕的木屋,门前的草地上站着一个欲骑上马背的人。你吃了一惊,以为遇见老家的人,彼此一点也不陌生,以为你这次就是为了这个等待了千年万年的约会。他对于你是父亲,是兄长,是情人,你对于他是母亲,是姐妹,是情人,每一种角色都用生命来体验,每一种体验都有一次隆重的仪式。

爱是生死相许。它无形无体,是一种纯美的精神形象。但你分明又感觉它是树,是水,是空气,有质有量,无所不在。在它面前,两颗心脏都柔弱,两个人共一命运,你给予它的,是无论悲剧喜剧无论结局如何都将并肩谢幕的承诺。

爱是接受一切。它是主观的,不管在别人的目光里是黑是白,对于你,它是一切,又是唯一。你欣赏它的柔情它的宽广,也欣赏它的顽执它的偏狭,包括爱到极致的美丽,疼到极致的伤害以及因为爱而发生的猜忌、孤独、不公平。什么都是次要的,什么都可以吞咽,只要还有爱的理由。

爱是不能再分的。它如一根金线,把你心灵深处那颗漂泊不定的魂缚住了,从此有家,从此安分,从此这世界只有两个人。只有这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世界才是完整的,有生命的。分开便如行尸走肉,分开就什么都抽空了,分开也到处都是它的影子。只有面对苦难的时候,才可能有一个人偷偷走掉,走掉也是为了炸碉堡挺身而出,其实这正是与所爱的人站得最近、信誓之词最诚、心灵最体贴的时候。直到平安无事,才会安定住失常的情绪,安顿下失血的心。

爱是一种使命。你可能折磨过许多人,当你真正遭遇了爱情,你便成了天底下最善良的人。首先是为它而生,然后是负有责任,去爱,便成为你万年不悔的选择,成为你一生中最绚丽的付出。你将使它沿着生命而激情飞翔,使它如日升华,如秋成熟,如雪纯洁。你永远走在朝圣的路上。

爱是未来。只要这世界没有抛弃人类,爱就会使人类永远有未来。恨之入骨,是因为爱;背井离乡,是因为爱;绝望,也是因为爱。什么都没有了,爱可以使一切再生。

我非常喜欢巴尔扎克那句话:爱不只是一种感情,也是一种对生命的艺术。不深刻理解生命并尊重生命的人走到一起,不能叫爱,而只能叫男女关系。爱使生命崇高磊落,使生命具有诗意。生命有高贵卑俗之分,所以爱天生的不完美。比如这世上有真爱假爱,真爱和假爱不能进人同一间教堂,如果真诚被虚伪蒙骗,爱便成了痛苦的渊蔽。比如爱是可变的,绝对自我的,人的品质不同,对爱的解释必然殊异,于是爱常常被裹读,乃至成为罪恶之源。比如爱是自由的,又是受前定方式约束的,所以有爱终生无缘、无爱却成婚姻的悲剧也便由此产生。在爱的路上洒过血泪的人,或许已无视爱的存在,或许我的话使他们又一次受伤。但是,爱而又怨,是一种境界;爱而无怨,又是一种境界。这是爱的真正品质。尤其是女人,当我们的心间能铺出这样一块绿地,这世界将是另一番景象。

天上的玫瑰

有一个癖好,就是留神人在行走的时候,他的眼睛向哪里张望,或者说,他如何安顿他的目光。从那里,我可以找到知己,并可以认出异己。毫无道理的是,我不喜欢专注,它太实,太有限。而那种迷茫和散淡,才有辽远,才有想象和创造。

这实际上是害了我,使我一直不能脚踏实地地过日子。人在这里,总有一半不知去向。

比如,曾经是在老家那条尘土飞扬的山道上行走的。但是,走在西山上的时候,我分明看见满山坡都是紫紫黄黄的野菜,小伙伴们像抢花头布似的,一阵疯狂便抢满了一篮子。而我,也在挖,只是有点恍惚。记下了那色彩的不同和泥土的香气,不记得那野菜的名字,也不记得那乐趣。我总是望着远处,胡思乱想,乡村与我无关。

比如,现在每天也都是在这个整整齐齐的城市里行走的。但是,即使坐在城市温暖的家里,也仿佛是一个过客,一个局外人。不会说这个城市的方言,也从不会在某个夜晚加人到蹲街口烧纸烧香者的行列。在机关里,极少与人交谈,工作着的时候,只管繁忙,旁观的人说像个小蜜蜂。大楼里面的事,再大的声响,也听不见。我总是低着头走路,来去匆匆,城市与我无关。

常常离开自己。只有疼的时候,肉体回来了,灵魂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回来了。回来也是为了更确切地疼。

甚至有人说,我和我的女儿在一起走路,我也不像她的妈妈,不知牵着谁家的孩子。这曾令我吃惊,我多么爱我的女儿啊!

有一天,迎面走过来一个人,很陌生。我看人一向停留不下来,那天我突然站住了。感觉有一种熟悉的东西,一种造物的气息,与我擦肩而过。不太好的脸色,随意的发式,目光飘忽,也是低着头走路,身体无所谓地晃。他与这人群有一些距离,或者说,他不属于人群。像是流浪了很久,很远。像是经历了太多的庸常,太多的苟且,立地成佛。那种骨子里的清高,那种血脉里的孤独,都隐在无所用心的浪荡之中。

深秋的一个晚上,我们又一次相遇,并喝了点酒。从此,不论微醉还是深醉,他一定要对我耳语一些什么。若在一个桌上,他就凑近我那并不看他的眼睛;若在很远,他就抓起电话。每次都很苦涩,声音像一个老人。

那次,他又抓起电话,说想写一首歌,歌名叫“天上的玫瑰”。彼此都认为这确是一首歌,因为彼此都是这个感觉。然而歌词至今也没写出一行。

有一种高度,只有目光够得着。它在天上亮着,在云里开放着。有无数的路径通向它,却永远也不能抵达。传送过去的,只有声声呼唤。你只能,引颈相望。

有一种幻境,在头顶高悬,如烟如雾,却有痛感。巨大的花瓣,带露,带歌,带伤,却不属于任何人。家园仍驻在空中,无端地,没有任何背景,自己托举自己。

它其实应该栽种在土里,但土已不能使它完美如初,许多东西被土化成异物,它也会被红尘染成另一种颜色。唯有与月亮一起升上天空,寂寞,却可以摇落雪一样的清香。

动物因为没有得到上帝这份关照,就缺了一种浪漫。人其实并不是动物,也不是别的俗物,所以上帝在他的许多宅院里,择出一隅专门为人设立,取名叫天堂。曾有人问那个小姑娘: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

车肯定是有的,还有玫瑰。在这世间,许多的人并不十分需要车,却十分需要有一朵盛开在心里的玫瑰。不止为爱,人更渴望精神的温存。

它或许永远与地上的人保持着沉默。让你憧憬,又让你自惭形秽。让我和他这样漂泊的灵魂,永远走在路上,抬头看天。

于是,有一天在我微醉的时候,我抓起电话,对他说,这首歌只要有个歌名就足够,留下空间,让所有想歌唱的人,攀援着去接近那朵行云般散漫而又湿润的玫瑰吧。

厮守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参加过一个小朋友的婚礼。那是一对很年轻的人,他们被主持婚礼的人像玩偶一样摆布着,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叫说什么,就说什么。由于那个场面不中不西的,土洋参半的,就少了一种庄严,而多了一分嬉戏。印象最深的是那句对话,主持人问其中的一个:你能爱她一辈子吗?被问的人不假思索地答:一辈子。说完了,接吻,以证明这句许诺是确凿的。我是一个在场的人,此时此刻,需要这样的表达,此时此刻,不论说什么都无庸置疑。然而我的确在心里暗自为这一对新人从此开始的日子捏了一把汗。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再见到我的那个小朋友时,他已经单身了。

我就想,人不要在太年轻的时候举行婚礼,太年轻厂就会太轻易地说出一句那么重要的深不见底的话。一辈子是什么?是一个一个串起来的日子,是一个一个穿过日子发生和终止的故事。日子是舞台,故事是戏剧,舞台是永远的,戏剧是一出一出的。常常是演戏的人已经没戏了,那台子还在。一辈子只剩下空壳的日子,还叫一辈子么?

记得小时候曾经被安徒生制造的白雪公主与王子的故事打动过,长大以后才知道,其实白雪公主等待王子或王子寻找白雪公主的过程,是这个故事最美的部分。因为当公主从冰墓里醒来,当土子终于与公主相拥在一起,当安徒生告诉我们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个故事便没有下文了。没有下文是因为从此以后是日子,是一辈子,是厮守?于是,这个故事留下了一个悬念:公主与王子,你们如何厮守。许多人彼此是可能相爱的,却是不能够厮守的。不能厮守的人中,也许就有安徒生写过的公主和王子。

我喜欢厮守这个词。厮是互相,是两个人的面对。守是呵护,是不分离,是永久。厮守,有外形的私着,更有内在的默契。如果问谁能与我同醉,一定会有许多人举手,如果问谁能与我厮守,一定会有许多人叹气。安徒生不写厮守,也是因为厮守不是童话,而是神话。

厮守有时间的长度。一天一夜不是厮守,一生一世才是厮守。

厮守是肉体的纠缠。你发现,他身上汗的味道,脱下的袜子的味道,抽过香烟的手指的味道,与你是纠缠的。他说话的声音,吃饭的声响,唱歌的声调,以及打呼噜的声气,与你是纠缠的。他手的触摸,唇的触摸,肌肤的触摸,与你也是纠缠不清的。

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真正厮守的是精神。与你厮守的那个人,一定是你最依恋的那个人。依恋,是超越肉体的,他在,你就感到整个世界都在,他不在,你就感到孤单、空洞。厮守是彼此支撑,互为存在。厮守如果是精神的,就会有能量,即使厮守的双方因为什么突然相距千里,思念也是厮守。

厮守又不纯粹是温情的。在词典里,为厮注解的两个词居然是厮杀、厮打。厮原来还是动作的,有对峙、僵持以及撕扯、扭拧的意味。厮与守,原来是矛盾的、悖论的,厮守并不是平安无事的相守,不是没有碰撞的认同,厮守里也有紧张,有伤痛,有孤独。也许就因为它是这样的,才没有多少人敢于对一个人说,我要与你厮守。

然而,每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之后,最终等待的,还是那个可以与他厮守一生的人。

家的诱惑

关于家,我写过太多的文字。我因为写了太多与家有关的文字,而被别人讥笑为小女人。对于这种讥笑,我一直不以为然。我不认为写家就小,写世界就大。一个对家缺少尊敬的人,也不值得我去尊敬。所以,冒着别人的炮火,我还是要写。

我写家是因为我喜欢家。我的家在开始的时侯只是一间简陋的宿舍,冬夭的时侯室内只有七八摄氏度。此后曾搬过五次家,随着房间一点点多,一点点宽敞,装修家并打扫家就变得像一门熟能成诵的功课,它在我的文字里不可能不探头探脑,我的确没有办法让它在我的笔下深藏不露。

家是什么?在我读过的书里,家是一个十分古老的概念。家就是半坡村遗址上那个圆形的遮雨避寒的窝棚。半坡村的先民们蹲在狭小的灶坑前煮米汤的时侯,绝想不到几千年后的女人用微波炉热牛奶,更想不到屋上可以架屋,房子可以盖得摩天接日。然而,自古至今,家仍然是家,里面住着男人女人孩子,住着世世代代祖祖辈辈。只不过,家的形状不同,有土坯垒的家,砖瓦盖的家,楼台筑的家;家的地址有异,有僻远在乡下的家,有拥挤在城里的家;家的用途也别样,既有天天要回去吃饭睡觉的家,还有偶尔去度一度假的家。

我发现,这世界什么都在改变,只有家与地一样老,与天一样荒。夭地之间有万物,万物之中,数家最大。家是你最安全的伞盖,最温暖的依偎,最不能迷失的归宿。家像女人的子宫,几乎所有的生命,都是在自家的土炕或木床上孕育并蠕动的,几乎所有的路途,都是从自家的小院或楼梯曲曲弯弯地延伸出去的。包括所有的语言,所有的手势,所有的想象,无一不是由自家的屋檐下喷呀开始的。正因为这样,人类在行走的时候,一路上可能丢弃了许多东西,独独没有把家放下。家永远在你的背后,像一个亲密的影子,缠缠绊绊,让你一步一回头。家永远在你的心中,像一只绿色的邮筒,高兴或失意都是最想向它投去的时候,写一封短信,又可以上路了。家永远在你的前方,像一朵深夜的灯光、因为它神秘,它影影绰绰不可名状,你对它的追求比对一个人的追求还执著。

那么,家对于女人意味着什么?

我相信,家最初在洪荒苍凉的原野上出现的时候,它首先诱惑了女人。女人从此就成了家的俘虏,家的奴仆。女人从此就与家混为一谈,“娘家”、“婆家”、“女人家”,说来说去,家与女人是纠缠不清的,家是雌性妻性母性的,是为女人而设的。家是女人的信仰,也是女人的命运。有了家,就有了分工,女人留守,男人出猎。有了家,就有了家的文化,家的传统:女主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男主外,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在男人的心目中,是走了还要回的港湾,是歇一歇又要走的骆站。家在女人的生命里,是离不开也飞不起来的土地,女人仿佛是土地上长出的植物,汁液和细胞,枝蔓和花蕾,都带着炕和床一般的温软,房与院一般的饱满。家是女人的怀抱、女人的舞台、女人的梦想。家也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女人是这陷阱里美丽的囚徒。古老的女人只有在死了以后或被男人休J以后,才会不甘不愿地从这个家消失;现代的女人即使因为情感之变从这个男人的家里出走、也不会走得太远,走得无影无踪,她也许走进另一个爱她或她爱的男人的家,也许哪里也不去,用柔软而韧性的臂膀,独自支撑起一个家。不论是古老的女人抑或现代的女人,如果这个女人跟一个男人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有女人在,就有家在;如果这个女人自己就是一个背负布囊、独步走四方的行者,这个女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这个女人心里有什么,家就有什么。

原来,女人对家的爱与生俱来。女人聚在一起的时候,说的最多的是家。女人的故事,就是家的故事。

记得1994年夏天,女诗人舒婷来大连参加笔会,送她走的时候飞机晚点,于是我就陪她坐在候机室里喝咖啡。因为延迟了回家,舌题就都是家了。女诗人舒婷的家在厦门鼓浪屿,中华街上那幢独立式旧洋楼里住着她一家三口。女诗人舒婷说她每天除了写作,就是打扫卫生,提个篮子上自由市场买菜,在陶罐里煲老汤,然后等着丈夫和儿子回家。在我的印象中,女诗人舒婷家楼上楼下摆满了祖上传下来的红木家具,窗前还有一个露天的花园。浇花的时候,她像一个无私的乳母;跪在地上一件一件地擦拭那些文物般贵重的桌椅的时候,她像一个忠诚的老仆。我想象不出,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舒婷,可以把那么多金子般的时间给了家。自此以后,只要一想起女诗人舒婷,就感觉她戴着厚厚的近视眼镜,光着脚丫,两腿跪在地板上,正拿着抹布擦着那只深红色的太师椅,家里让女诗人舒婷擦得窗明几净。

记得1999年秋天,女作家池莉来大连参加图书博览会,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告诉我一个消息,她用稿费在武汉市郊买了一幢私家别墅。就是说,有了钱,女作家池莉第一个要做的事就是在家之外还要有一个家,一个可以与丈夫女儿一起度假的家,一个可以关起门来安心写作的家。女作家池莉说,别墅的四周就是田野,江南的田野四季都是绿色的,有鲜花开放的,那湿润的空气,流动的风,给她灵感,也给她想象力。只要写东西,她就会在自己的别墅里过上一段与世隔绝的日子。只有女人能过与世隔绝、与家亲密的日子。与家亲密,就是与肉体、与灵魂亲密。

前几天,女教授肖凤从北京来大连度假,她是北京广播学院的资深教授,在国外多所大学做访问学者、客座教授,曾经写过《萧红传》、《冰心传》。年近七旬的女教授肖凤一住下来就说,素素,你带我看看大连的房子吧。我说,你要在大连买房子吗?她说,不,我只是喜欢看房子,走到哪里,我都要看房子,大连的房子非常好看。于是我们就坐在车上到处看房子,遇到好看的房子就停下来,有时禁不住还要在房前照张相。这个举动,还因为她是女人。女人即使老了,或者说,女人越是老了,女人的身上就越有母性,女人就越喜欢房子。女人看房子,其实是看另一个自己。

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契机,让我和女教授肖凤走到坐落在星海广场西北角的一座大厦前。此前我以为这是一座写字楼,此刻却听说它是一座可以住家的公寓。

于是,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了中国人叮泞子孙的一句老话,不要忘本。本,就是你的出身,你的过去,你曾经遭受过的苦难。总之,本是一种非常沉重的东西。我之所以在这个时候想起了这句老话,是因为眼前这座高大的现代感极强的建筑物,建筑物里面下沉的复式空中别墅,别墅里面水晶的器皿、丝质的布垫、中式的屏风、法式的壁炉,让我一时不知我是谁,我在哪里,今夕何夕。我知道这是不应该的,可事实上那一刻我就是如此残酷如此真切地忘本了。我对我自己说,原来家可以是这样式这样式那样式那样式的,原来女人是可以在这样的家里喝上午的咖啡下午的茶的,原来我们一直是走在路上,一直也没有走到高处,一直就应该朝着这个方向走去的。

它的高大华美,它每平方米的要价,简直是太咄咄逼人了,太少数了,一下子就把芸芸众生与它分隔开了,已完全地没有了东方文化的含蓄、隐约、中庸之道,犹抱琵琶半遮面。它站在那里,就像一个逆子、一个另类,任何人都能从它的眼睛里看见挑战,也看见怂恿。

这是家吗?我问自已。

家就应该是这样的。我肯定地说。

的确,家为什么不可以是这样的呢?我为什么总是在面对美好的时候回忆起并不美好的过去呢?我为什么只习惯于住逼仄的中国式老房子而不习惯于住宽敞的曼哈顿式豪宅呢?假如我有亿万资产,我不会拒绝这样的房子。假如只是让我饱一饱眼福,我也不会拒绝看这样的房子。喜欢房子,是女人的本能。喜欢好房子,也是女人的本能。在女人眼里,不论茅屋寒舍,还是高楼大厦,只要它以家的姿态出现在面前,它对女人就是诱惑,它就是女人所要爱所要向往的。

记得我和女教授肖凤走进了其中的一间房子。有一阵子,我曾经暗暗地让自己进人了一个主妇的角色,这个角色让我在内心历了一次险,体验了一种极致的感觉,这个角色既让我触摸到了以前从未触摸过的东西,也思考了以前从未思考过的问题。我想,女人不一定只有缝缝补补、省吃俭用才称得上美丽贤良,女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一样美丽贤良。中国女人当然可以像法国女人那样在家里做沙龙夫人,中国女人的画像也当然可以悬挂在自己的书房或楼梯拐弯的地方,中国女人更可以请英国管家来替她打理里里外外一切琐碎的事务。富贵并不是哪一个种族或哪一个国家的女人专有的资格,优雅其实也不是哪一个种族或哪一个国家的女人固有的姿态。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在并不久远的过去,中国女人与男人一起经历了存在的空洞,物质的匾乏,在那漫长的苍白窘困的日子里,她们即使再熟能生巧,再乐天安贫,也不过是刘姥姥式的自嘲和幽默。当中国的土地上生产出亿万富翁,当生活向中国女人露出玫瑰般的笑屠,当中国女人的家也开始像宫殿一样富丽堂皇,她们那曾经萎顿的精神照样可以被富有所照亮,她们那曾经封闭的眼界照样会因为富有而开阔。过去,她们曾经衣着寒酸,不施粉黛,不知风情为何物,如今,她们已经能在身上洒着夏奈尔五号,能把指甲修得光可鉴人,雍容风雅如大观园里的十二钗,对花吟诗,对月酌酒了。

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我在主妇的角色里居然没有一丝慌乱和局促,我在那些欧洲古典式、中国明清式、现代几何式、休闲度假式等各色各样的房间里走来走去的时候,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自由随便。我甚至对上帝让我做女人心存感激,这辈子做女人下辈子还想做女人。我甚至想悄悄地对那个未来的女主人说,梅,珍惜吧,珍惜每一个日子,珍惜每一种感觉,珍惜从窗扇里吹进来的每一丝海风,珍惜从夜空中洒下来的每一缕月光,珍惜从广场上漫延过来的每一寸绿色。你当然知道啦,有家,不一定有爱;有爱,一定有家。做这间房子的女主人,你千万不能是一个唠唠叨叨的怨妇,也不能是一个被男人鄙夷的弃妇,你应该是一个完美的、完整的女人,一个既会爱又能被爱的女人,一个与你的家彼此照耀、相映生辉的女人。

家,既诱惑女人,也佑护女人,女人只需好好地享受它吧。

年代是女人额上的痣

在今天的职场上,几乎看不见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出生的女人,她们已经回家做奶奶或姥姥去了。虽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廿,该谢幕的时候,就得走人。

留下来的女人,大多属于五十年代以后出生。十年是一个年代,年代其实就是女人额上的痣。我以为,属于哪个年代的女人,身上一定印着哪个年代的标记,不论怎样化妆,怎样穿着,总要在什么地方把年代的气息泄露出去。生命里面有一种无法掩饰的力量,它在让女人老去的时候,表现出的是一种紧张奔走的姿态,并带着一种确定的不言而喻的表情。

我曾经想写一个以女人为主角的长篇小说,因为害怕把握不了我所写的对象分别属于哪一种女人,哪一群女人,所以就以不同的出生年代给她们定位。年代大致可以决定女人的处世态度,说话语气,做事方式。我发现,时间对女人真的是太残酷了。女人的柔韧是经验给磨炼出来的,而不是与岁月对抗的结果。如果有什么东西能摧毁女人,就是那一刻不停的不依不饶的时间。

五十年代是一个热血与欲望都非常沸腾的年代。当年的女人们像约好了似的,在建国后的第一个十年里,她们以大跃进的姿态放肆地与她们的男人造爱,于是就浇灌出这一片茂盛的生命风景。五十年代出生的女人,我认为是最后的古典。她们站在一个门坎上,一脚在里,一脚在外。在里是身体,在外是目光。她们受父辈影响太深,做任何事都特别拔尖,说是要面子,其实是虚荣。她们看了太多的中外名著,并因此崇尚浪漫的爱情。第一个男朋友一般都是自己偷偷看好的,最后结婚的那个却可能是别人介绍的。男女之间注重过程,仪式,比如看电影,写信,登记。她们可以找一个人稀里糊涂结婚,却不可以跟一个人稀里糊涂睡觉。因为最美妙的少女时代穿着男式制服,青春未及展露绿叶,就过了成熟期,她们对新款时装一点也不吝惜钱。可是人未老,腰已粗。一切在变,她们的眼睛总是艳羡地向六十年代以后张望。

六十年代出生的女人生不逢时。红色与绿色庞杂,口号与枪炮混响,她们出生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却被大人们忽略。大人们成了一群政治动物,孩子们便成了一群被散养的自然动物,父母的脸,公园里的秋干,在记忆里影影绰绰,若有若无。因为不被关注,因为孤单,而走出一些极端。她们可以很快就疯狂地爱上一个男人,不久却发现这是一个最不该爱的人。她们大学一毕业就迫不及待地结婚生子,很快就对婚姻失去热情,她们是婚龄最短的一群。离婚证在她们眼里就是一张绿卡或解放证书,她们再也不相信白雪公主与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的那个骗人的童话了。不结婚也可以与男人做爱。在中国,做爱这个词是她们最先使用的,性解放也是她们最先实践的。最后,她们成了鹿丁,把爱和性弄得乱七八糟,分不出界限,直至解构,为后来的女人大开方便之门。然而与后面的女人比,她们还只是试验主义,还有一点点克制和矜持。

全新的女人出生于七十年代。传统的大包裹已经叫前面的女人全部都背走了,她们轻装上阵,由于身体没有重量,便如太空人一样自由飞翔。她们没有过去,拒绝说教。办公桌上总有哪个厚脸皮的小子送的玫瑰,抽屉里塞着水果和点心,暖瓶干了,绝不会去开水间为室友打一瓶水,地面再脏,也绝不会想到弯腰扫一下。七十年代出生的女人比六十年代出生的女人更彻头彻尾,只谈性,免谈爱情。只要精子,不要男人。可能选的角色,丁克族,单亲妈妈,同性恋者。五十年代女人在她们眼里简直就是老大妈。只有老大妈喜欢结婚,而她们只喜欢上床。并不敏感,却在床上大喊大叫。她们因为纵欲过度而透支了身体;因为不拒烟酒而食欲不振,最容易得的是胃病和抑郁症;因为喜欢泡吧而黑白颠倒昼夜不分,熬出一张颜色不正的另类的脸。她们是实践主义者,一切都要用身体去操练。然后把操练的结果以文字或DV的方式记录下来。

至于那些出生于八十年代的小女人们,她们还正处在青春期,美而青涩。她们其实是一些现在正念着初中、高中或大学的女孩子。她们一出场,身上的行头就把她们的老底全露了出来。双肩挎的小背包,T恤,旅游鞋,走到哪里都带着随身听。一会儿哈日,一会儿哈韩,崇拜F4,会的时候用英语、韩语或粤语唱歌,对各种名牌如数家珍,衣服鞋子手表,都要到专卖店去买。这一代女人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房间,与父母闹了一点小别扭就可以把房门关起来。有的女孩子要出国,所以她们正在北京新东方语言学校备考雅思。对于爱情和性,早已通过各种渠道了然于心,十几岁就开始亨受性,对安全套就像对文具盒一样视如平常。她们不接受早恋这个词语,生命既已成熟,就要快快收割。妇产医院的人流室外,经常会有与她们同龄的男孩子在沮丧地等待大门打开。不要为她们担心,因为在她们后面还有更小的女人,当九十年代出生的那一群更小的女人渐渐长大,还将有更惊心动魄的事件发生。

我按年代把女人的姿态罗列出来,是因为我常常迷失在女人的群体中,我并不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哪一个年代的女人,而是告诉我自己。我对自己说:你是五十年代的女人,你已经老了。你之所以还在满怀信心地写着,活着,只是你的那颗心还未老。心只有停止跳动的时候,却没有老的时候。

女人的童话

刚从普罗旺斯回来的女画家梁群,将第一次在她出生并生活的城市举办个人画展。像交给老师的一本作业,像斟给父母的一杯甜酒,像献给故乡的一捧鲜花,在二〇〇年开始的时候,这个做画的女人向我们露出了她可爱而真实的脸庞。

记得那是我正在家里一篇一篇地写欧洲的时候,突然有人告诉我,梁群正在家里一幅一幅地画欧洲,你应该去她的画室看看。我早就知道梁群这个名字,只是从未见过面。只觉得这个名字总是被排列在她的几个哥哥后面,后来听说她是梁氏兄弟最小的妹妹;这个名字还一直被排列在那个名叫苑于牛的男人后面,后来听说她是那个男人的妻子。我认识她的小哥梁文伦,而且,非常喜欢他做的陶,不但心甘情愿地买回家几件,还与朋友一起去过他的工作室。我不认识她的丈夫苑子牛,只记得当年每次路过长春路商场一带,我都要在路边那间门面不大的画廊电停留一会儿,而那间画廊用的正是她的丈夫苑子牛的名字。就是说,梁群始终是一个隐藏在男人背后或被男人遮蔽着的女人,我始终看不见属于她自己的面孔。

于是,我就以为梁群是一个多么小鸟依人的女人,我就以为梁群也许只是一个被兄长被丈夫用艺术“熏”出来的画家,她只能影影绰绰地让我感觉到她的存在,却不能出水芙蓉般进人我的视野。直到一九九九年,我所在的副刊有一天突然收到一篇配图文稿,说苑子牛梁群夫妇在民间发现了一幅百年前青泥洼山川地貌图,梁群由此为大连建市百年创作六米素描长卷。这消息让我心里悠然一亮。我感觉这个名叫梁群的女人背地里千了一件很扎实的大事,我感觉在这个名叫梁群的女人身上正膨胀着一种沉着而宁静的力量。她有可能就要与她身边的男人并肩或干脆走到男人们前面去了。

再后来,我从朋友那里看到一本梁群个人的油画册。梁群两个字在画册的封面上显得十分赫然,这可能是她第一次独自亮相,而不是人们习惯称呼的子牛夫妇。对于我,更重要的是她在这本画册里所表达的东西一下子把我心里的某一块地方给撞疼了。我没想到,她把这个城市正在消失的老房子,以记忆的方式涂抹在画布上。那时候,我正在忧伤地为《大连老建筑》图册里的老房子们做文字说明,而她似乎早已经忧伤过了,她已经在以一个见证人的眼光,将童年生活过的街区,将苦涩而温暖的日子,将落在窗子和屋顶上的夕阳,将跳皮筋和搬煤球的姿势,化为层层叠叠的线条,灰黄或暗红的色彩,让它们在时间里陈旧,在空间里永恒。梁群画的老房子在西安路附近,她就是在这片老房子里长大的。如果说每个艺术家的内心都有一缕童年情结,如果说童年是许多艺术家的艺术之梦开始的地方,那么西安路的老房子就是梁群自己将要飞翔之前踩踏的那个树梢。

我曾经沿着梁群的目光去眺望那片老房子,我发现它们在梁群笔下不止是怀旧的主题,那里面还藏有这个女人特别的心思。女人与房子,就像植物与土地。所以,当梁群这个植物一样青葱的女人要向大自然绽放自己的枝叶的时候,她的笔指向了那幢曾经包裹了她生命的房子。看上去是一种女人的直觉和惯性,实际上是这个女人不动声色的追求。

这种感觉,在我走进她画室的那一瞬间得到了更加确凿的印证。我比她早一年去欧洲旅行,欧洲在外形上留给我的记忆就是各式各样的房子。欧洲的草与树,天空与河流,如果不仔细看,就看不太出它与亚洲或非洲有什么分别。只有房子,不论你拍照下来还是画下来,不用人作任何解说,就知道它坐落在哪里。也许是西安路老房子的消失留给梁群太深的压抑,她像小女孩拾草刻菜一样,疯狂地把欧洲的房子收罗到她后背的大筐里,千里万里地带回来了。

我看见,那些日光下的房子,夜晚的房子,水边的房子,山顶上的房子,以及衬托那些房子的街道,藤蔓,路灯,广场,还有欧式房子的另一种形式——教堂,在她的画室里缤纷云集,拥挤如山。我看见,那些遥远的坐南朝北或面东向西的具体的房子,在梁群这里全都被抽象化了,或者说童话化了。我在那本老房子画册里已经感觉到了梁群对洋房坡屋顶的偏爱,此刻的欧洲则像个肥胖的老厨娘似的把她贪婪的胃口再一次填满。坡屋顶的几何曲线,被屋顶侵蚀过的天空的蓝,夕阳最饱满的红,云彩最极致的斑斓,在画布上被她强化得既是欧洲又不像欧洲。因为欧洲已经老了,梁群却让欧洲仍如一个血脉贵张的少年。我感觉她并不是崇拜欧洲,而是崇拜欧洲的房子,她穿着红舞鞋,在欧洲的房子上长袖挥洒,自由狂欢。

女作家大多有自恋倾向,女画家也少例外。许多年前,我曾看过一篇男人写女人的画评,大意是说,女画家的题材取向,常常以那种细密琐碎的事物为表现对象,比如星星点点的花朵草丛,纵纵横横的编织物的针脚等等。我以为评者并无恶意,只是在说这种值得注意的现象。由于记忆深刻,以后我再看女画家的作品,就总拿这个评说作参照。我发现,梁群的画也有恋情,只是她的恋不是低头向内,而是转身向外。向外也不是四处奔跑,而是只奔向她情有独钟的房子,记得那天,我在梁群的画室里像梦中人一样,穿过了她为我设置的无数的房子,一直跟她回到西安路上的童年。

前不久,又接梁群一个电话,叫我去看她近期画的《春有百花》系列。我疑惑地问,百花?难道你不画房子了吗?她笑笑说,我并没离开房子呀。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画油画的女人居然让房子开出漫夭的花朵。听梁群说,这些画是她听何训田的《春有百花》音乐偶得的灵感,所以就以音乐的名字命名。只有她能让这些美丽的花朵不是生长在山谷里,而是安插在由她建造的房子里。据说前来看画的人众说纷纭。有的直言不喜欢,有的顿足说爱死了。我属于后一种。我说,梁群你在今天真像这些花一样盛开了。

在这里,我看见梁群背上那片凝重的房子被她自己卸下了,轻装的梁群如一个刚出浴的美人,手指也修长了,呼吸也清朗了,于是在一个对镜理妆的早晨,看见了生命的玄机,美丽的奥妙。那片片簇簇的花朵便从她心灵的密室里钻出屋顶,钻进春天,钻到我的面前。那一刻,它们那楚楚生动,顾盼流香,没有一丝杂质,也没有那么重的包袱,几近于金子般的纯粹,轰然拨动了我的心族,并让我沉醉其中,从此不愿醒来。

古人有言,大智若愚,大巧若拙。我知道,西安路上的房子曾经让梁群伤痛无比,欧洲的房子曾经让梁群激情难抑,《春有百花》里的房子,则让梁群由痛而喜,由动而静,出落得从容飘逸,气定神闲。她冬于以一个东方女人的自觉,在那一张张空白的直纹粗布上写出了最所最美的文字,画出了最新最美的图画。在那上面,既有中国书法里均狂草,中国京剧里的脸谱,中国的年画和剪纸,隐约还弥漫一点日本浮世绘的气息。最醒眼的就是那片浅浅的粉红,可能会让人感到不巍承受的轻,然而那里面却是许多文化符号的杂揉,比清一色的房子更丰富无尽,更经得起琢磨。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在梁群笔下,秋月如花,京风如花,雪也如花。花如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那花。以前与梁群相处,我感觉在她的个性里有男孩子式的豪放气质。《春有百花》却让我窥察到了另一个梁群,也许这才是本色的梁群。她最终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一个可以让房子与鲜花相映生辉的女人,一个用油彩不断制造童话的女人。

留在江边的故事

母亲与父亲一生中只有一张合影。

父亲已去世二十多年。如今这张照片被母亲随身带着。住在乡下弟弟家里,或是住在城市我的家中,她经常一个人拿出照片端量那上面的两个人,仿佛不认识似的,又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百看不厌。我想,母亲对自己是深信不移的,对另一个人,则只有通过这张照片,去回忆曾经有过的温暖了。男人的手,男人的肩膀,还有男人那双深褐色的多情的小眼睛,曾给过她多少难忘的感觉啊。

这张老照片过去一直是镶嵌在乡下老家墙上的旧相框里的,从我记事起就看见了它。二寸光面黑白双人照,照片上的一男一女都穿着志愿军时代的小班长服,头上是坚硬的大稽帽,军单衣的胸前还戴着一块白色的志愿军军徽。

我注意到,父亲脚上穿的是军人胶鞋,母亲脚上却是一双家做的黑布鞋。父亲的左手腕上戴了一块不知什么牌子的手表,为了让那手表露出来,父亲把紧袖的军衣袖口特意挽了一下,显得很虚荣。父亲本不是那种人,但他那天确实就那么做了,把袖子挽了一下。他挺直了腰杆,才与母亲一般高。他平时是爱笑的,那天却严肃了起来,好,像生怕母亲抢了风头。

母亲那天真是从未有过的漂亮,从大檐帽里垂落下齐肩的黑发,大眼睛欲说还羞的含蓄,一张古典美人的小嘴,胸微微地内敛,似乎故意让旁边那个男人阳刚一些。看她和父亲的装扮,不知内情还以为这是一对军旅夫妻,父亲大概是个乡下来的土小子,母亲则像个背叛地主或资本家家庭投奔革命队伍的女青年。其实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只不过母亲天生就有一副文静清秀的面孔。

还有一个细节,他们的军装明显是刚刚洗过晒干的,裤线压得刀削一般直,这使他们少了些威武之气。两个人脚前还摆了一个不知是真是假的花盆,身后影影绰绰地有一片不知是室内还是室外的景物,与两个主角的着装和表情就更不谐调。但是快门就在那个时候按下了。

母亲说,照片中的两个人在去照相馆之前曾经抱头痛哭了一场,都以为这是生离死别,彼此说不定再也见不到了。因为那是在距家几百里的通化。父亲马上就要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可是几年后父亲居然不少胳膊不少腿地从朝鲜战场回来了,而且是留在县城当干部。母亲的心便一块石头落了地,从此就过上了城乡两地分居和平的日子。奇怪的是和平年代里他们却再也没想合个影。父亲在五十三岁那年的秋天因脑溢血突然去世,全家人在翻找父亲的遗照时,母亲长叹了一声:唉,我和他一辈子就合照了一张相,那些年都想什么去了!

有关这张照片的故事,其实并不是母亲的隐私,而是她的子女谁也没有想过去问点什么。大家是爱母亲的,母亲却是寂寞的。

前年夏天,我买了一张去通化的火车票。去通化是为了到集安看高句丽古墓群。临行前我与母亲通电话,我突然觉得应该让母亲说说那张照片,去通化应该找一找当年那家照相馆,最好把那个照相馆照下来拿给母亲看看。我并不在乎找到它照下它有什么意义,我更在乎母亲与父亲的那一次相聚,从父亲参加辽沈战役成为军人,乃至以后又成为地方上的一个小干部,他们就再也没有那么漫长的厮守。恍惚听母亲说过,那次在通化一共待了二十五天,而那一年,父亲和母亲都正好是二十五岁。照片上的那两个人多年轻啊!

已经七十多岁的母亲那天在电话里像一个初嫁的新娘,一会儿羞羞答答,一会儿哀哀怨怨,像说古书,又像唱旧戏,一句三叹。

我不知道在母亲的心里居然珍藏了这么美丽哀伤的故事。

那是一九五〇年农历七月的一天。天阴着,母亲去河边洗衣裳,已将那衣裳浸进河里,忽见枣房村大木匠扛着家什过河,对母亲说他要去通化看儿子,儿媳也去,要过江打仗了。母亲一听,说我也去。她从河里捞起湿衣裳就回家收拾。母亲向大伯借钱,大伯不借。又向奶奶借,奶奶说,你哥同意我才借。母亲便去求大伯,奶奶终于借给母亲四十元。那钱只够坐车住店的。

母亲着急忙慌,穿了件镶靠色边的青士布大衫,青士布裤,袜子也没来得及穿,光脚提着鞋去追大木匠。那年姐姐小管儿才五岁,母亲走出去很远,还能听见她趴在后园的墙头上哭。雨下起来了,遍地是白,河水也涨了,母亲跑了十几里地才追上大木匠和他的儿媳。这时,正路过姥姥家门口,母亲站在院外喊,妈,我去通化啦!也不管屋里的姥姥听没听见,又钻进雨中赶路了。

三个去看儿子看丈夫的人,在大雨中跑着,过河时扯着手,水是齐腰深的。好不容易赶上了从大连开往沈阳的那趟火车,上车以后补的票。晚上到了沈阳,没有去通化的火车,于是就找一个店住上。那是一铺泥炕,炕席破得连不成个儿。炕上只有一床被子,三个枕头,被和枕头都是变了色的白。三个人开始时谁都不盖那被子,天亮一看,三个人盖了一床被子。母亲说,儿媳妇和老公公盖一床被子,还加上我这个外人,真燥死人了。这件事母亲从未对任何人讲过,包括父亲。

早晨起来,每人买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吃了,换乘去通化的火车。大木匠照着儿子写的地址,一直把她们带到一条江边。后来我知道那是浑江。一位老者,摇来一铺炕大的木板子,没有沿儿,载着三个人过江。没想到刚上岸就遇见了父亲,那时他正要和一个士兵进城买东西。母亲呆呆地看着他,父亲第一句话却说,你来千啥?母亲扭头就要走。父亲第二句话又说,小管儿怎么没领?母亲说,没顾上!父亲说,我不信,她肯定死了。母亲立刻封住父亲的嘴。

父亲的军营就在浑江岸边,他把母亲安置在一间锅炉房里住。部队不知什么时候就要赴朝,父亲是五班长,他得与战士住在一起,只能偶尔来和母亲相聚。母亲从去了就没出屋,也不知道大木匠和他的儿媳住哪里。去探亲的家属毕竟少,母亲t白那些官和兵看见她而想家,就天天守在那个不开火的破锅炉房里。父亲不在的时候,锅炉房里来过一个六班长,他是庄河人,大高个子,媳妇没来看他,父亲让他来和母亲聊天。父亲照相时戴的手表,就是借他的,母亲穿的那身军装,也是借他的。母亲说,六班长人很朴实,那么好的一个人,后来死在了朝鲜。母亲居然没问过他叫什么名字,父亲平时只喊六班长六班长的。

分别的日子到了,部队马上要开拔到集安,从那里过鸭绿江。母亲说,咱去照张相吧。父亲却又想起了他那五岁的女儿小管儿。她刚出生,父亲就当兵走了。任母亲怎么说,父亲一直不相信小管儿活着。母亲说,管儿跟我吃老了苦,三岁那年家里分家,娘俩没吃的了,跟我去李官村要军属救济粮,三十多里山路,她走不动我也抱不动,就在后面踩她脚后跟,踩一下她就能疼得跑几步,就这样走到了李官村。我不好意思向村民政张口,就在门外教她怎么说,小管儿进去就学我的话,说得张民政直掉眼泪,给了一袋米一袋面,还给找了头驴驮回家。

父亲立刻哭了,说,要是管儿真的活着,你回去就寄张照片给我。

夫妻俩抱头大哭起来。哭完了才去照那张今生今世唯一的一张合影。

母亲走时,大木匠早已走了,儿媳却不走。母亲一个人坐上了火车。车走到梅河口,她看见我那也当志愿军的大舅站在站台上。再一看,我大舅是来送我的姥爷姥姥和小姨。原来他们也到部队来探亲了。几个人不约而同在一列火车上相遇,一路都在哭,哭得不能说话,哭得一天一夜不吃不睡。

从通化回到家,母亲第一件事就是给我的姐姐小管儿照相。仍是没有钱,母亲就卖给老于家姑奶奶一条蓝士布裤权,然后带上女儿去熊岳城照相馆。照完了相还剩了点钱,母亲便给姐姐买了一只大螃蟹吃。母亲说,那张照片后来辗转寄到父亲手中了,那时他已经去了朝鲜。不过,战争结束,解甲归来,家里人却从未见过那张照片,或许它就在战火里遗失了。重要的是我的姐姐小管儿活着,上了前线的父亲也活着。我总觉得父亲能活着从朝鲜回来,是我姐姐小管儿的那张照片给的力量。要知道,他守过上甘岭啊!

我在电话里学母亲当年的样子喊,妈,我去通化啦!还记得那是哪家照相馆吗?母亲会心地笑笑,回想了半天,也想不起那家照相馆的名字,只说在江边上,屋子不大,照相的是个老师傅。

于是,我一到通化,就沿着浑江边找照相馆。通化已是今天的通化了,是山城,也是江城,江两岸一色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我满街找年老的人,向他们打听一九五〇年的照相馆。老人们眯起眼睛,陷人回忆。一位卖咸鸭蛋的老者说,那时候只有一家公私合营的冯家照相馆,那人的外号叫冯三斜,现在房子已经拆了,人也早没了。

我想,当年炮火连天时,冯家还在给那些保家卫国的战士照相。如今和平了,他却如往事一样消失了。他能否想到,当年他按的那一下快门,对于我的父亲和母亲意味是多么深长?

人生就是由无数个瞬间构成的。把每一个瞬间拉长,就是故事。原以为我把父母的故事都打捞完了,想不到还有更精彩的。记得《泰坦尼克号》的女主角说,女人的心深如大海。我的母亲,你还有什么没说呢?

这张没有底片的老照片,现在被我翻拍放大了四张。母亲留那张老的,姊弟四人各一张新扩印的。虽然父亲胸前的志愿军军徽已经模糊,但一看就知他是我们的父亲。母亲今天是白发苍苍了,但那张照片,却让我们永远有一个年轻而美丽的母亲。

女人的秋千

我走过许多村庄。它们大都老态龙钟,沉重地葡旬在黑土地上,仿佛并不害怕雪压,更害怕被风卷起。从那些村庄旁边走过的时候,即使在酷夏,也觉得它们仍在防范着严冬,那根僵硬的神经从未松弛过。

就这么向前走着,走到了一个边缘。

在向那个村庄走去的时候,我已在心灵的打稻场上为自己竖起了高高的秋千架。一种欲飞的感觉涨满了我。

春夭坐在家中的书房,就知道我会在夏天的某一时刻走到那里,那里有一个并不很大的打稻场,场上有女人的秋千。只有我自己明白,走了这么远,其实就为了它而来。

远方的秋千。

秋千其实是个很老的东西,是一件古玩。远古的人类上树采摘野果或爬山猎取野兽,需要攀援和奔跑。于是就抓住一根粗壮的野藤,身体用力一摇一荡,就能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上,就能从这山飞到对面那山。那根野藤,便是最早的秋千。人类那时还正在茹毛饮血,荡秋千不是为了玩耍,而是为了生存。抓紧那根野藤的大多是男人。

秋千与女人连缀起来,才有了一种特殊的生动。

也并不是所有的女人与秋千在一起都是美的。常在古典的诗里或古典的画里看见深闺的女人坐在秋千上,愁容满面,或肝肠寸断,凄凄惨惨凄凄,虽也听见一声两声娇笑飞出墙外,仍有一点点儿病态。那是孔府的女人,他们只能在后话园里,想象大门二门以远的世界。孔府的秋千对于孔府的女人,只是一个半,一件玩具。当它踩在朝鲜族女人的脚下,就成了一种对生命的支撑和托举。

记得我曾在电视里看见过延边朝鲜族女人荡秋千的场面,那个场面曾让我激动不已。它似乎触动了我生命里沉睡的那一部分,从此就有秋千带起的风在那里鼓荡不止。生命的风。

终于,那女人荡过的秋千出现在眼前。

它真的是太远了,一直就躲在长白山北麓那片黑森林里。走到那块打稻场的时候,天阴了起来,四周升起了很大很浓的雾,雾气很快就将四周的房屋和树的轮廓模糊成梦境一般。但我远远就看见了那座熟悉而又陌生的秋千架。雾气从它的空白处穿流而过,它孤单而深情地悬吊在那里,仿佛就在等待着我这个远方的来客。

那里没人。我就坐在那片空地上仰望。

它简单极了。在两根木杆之间垂落下两根稻草绳,稻草绳连接着一块木制的踏板。那踏板与地面有一段距离,为的是让站在踏板上的女人悠荡起来。

我便又想起了电视里那个年轻的朝鲜族女人,想起了她那雪白的衣裙,粉红的飘带,漆黑的发髻。秋千越荡越高,她也越升越高,仿佛是在放飞自己。天上人间,在那一刻肯定已分辨不清了。

古人说,秋千释闷、驱邪。我想,女人在飞起来的那一刻,当然就不会再觉得压抑和沉重了。那铅一样的阴疆,不知什么时候就无影无踪了。一悠一荡,便是大起大落,那脆弱的女人居然可以承受,居然在大起大落之间发出快乐而野性的大笑,说明女人原本就是健康的,仿佛听她在说,如果能飞进天堂,即使落到地狱也心甘。的确,女人是最有宗教感的。秋千是女人的宗教,爱也是。女人对爱的虔诚,使任何人也低毁不了她们,女人因为爱的无私而永远拥有自己的儿孙。女人身体里的韧,灵魂里的高,让她与男人一样顶天立地。所以,秋千上的女人不但无闷,那种凛然更是无邪可欺的了。

我想,古典的男人有了马之后,把秋千交给了女人。于是女人就让秋千成了自己的坐骑。男人骑在马上喝酒消愁,酒能让他们灵魂起舞。女人站在秋千上忘忧,所以女人天生比男人浪漫。女人在秋千上放纵情感,张扬生命之尊,其实是对旧有的超越和背叛。因为女人从走进父系时代就总是内敛,总是克制,举案齐眉,阱手眠足,精神和肉体从未真正地松弛过。女人站在秋千上,才回归为人,才与古典有了距离。秋千是女人做梦的地方。当秋千将矜持的女人托起,她们便风情万种,用身体触摸风,触摸云,触摸无限时空,于是发现了生命最原始的秘密。

美丽的朝鲜族女人啊,古老的秋千,最后被你拥有了,被你悠荡出一个民族的风俗。女人的使命似乎就是创造风俗,并让那风俗永恒。

那个荡秋千的女人或许就住在这个村庄,她或许已经是一个中年妇人,腰身不再那么窈窕,黑发也不再那么稠密。她不会知道,许多年前她在秋千上的表演,曾给远方一个陌生的女人留下多么深的印象,而那女人现在就痴迷地坐在她家乡的秋千下。

雾渐渐消失在黑森林里。周围的景色清晰起来。我没有揭穿一个秘密,就是我并没有坐在打稻场上,面前也没有烟火缭绕的朝鲜族村庄。我在那样的村庄停留过,那里没有我要找的秋千,我才走进了帽儿山下的民俗村。它更像一个大公园,在公园的一角,布景似的有几处古朴的朝鲜族院落,还有一辆木轮的脚踏水车。草坪上,一对老夫妇在跳长鼓舞,两个姑娘正在跳跳板,其中一个此刻就以跳的姿态停留在空中。我站在那里等她从空中跳下,但她就那么凝然不动。

我知道,与秋千一样,跳跳板也是朝鲜族女人的游戏。很早以前,深闺里的女人在跳跳板时看见了墙外的景色和男子,于是她们就通过跳跳板将身体探出去远望。

女人无翅,却总是想飞。

我曾经想加人进去,但那跳板上已经有两个姑娘在跳。那长鼓也牢牢地挂在老夫妇的腰间。于是我试着去踩水车。就在这时,我看见了我要寻找的秋千,我也就坐在了我想象中的打稻场上。

秋千一直空荡着。我终于从地上站起来走近了它。两手抓住草绳,两只脚先后踏上踏板。屏住呼吸,轻轻一荡,我整个的人便被带走了。一个汉族女人,在朝鲜族的民俗村里荡起了秋千。我发现,虽然我的身体不够灵活,我的心在那一刻却轻盈无比。我在飞。

在秋千上,可以看见在民俗村里零零星星走动的人。他们与我一样远道而来,来看自己从未见过的生活图景。不知为什么,飞的快乐突然消失,我看见了他们空茫的脸色,他们的脸色让秋千上的我一下子没了荡的心情。

民俗村是商业操作,而不是那个民族真实的村院。曾经去过海南,从三亚回海口的路上,被导游引领着走进了苗寨和黎寨民俗村,它们标本一般摊在路边,粗糙而花哨,你只能大约知道它们是哪个民族的,导游带你来,就是让你掏钱买门票,让你看已经不太真切的苗家和黎家的舞姿,让你买说不清是哪座山上出的药材以及哪个寨子做的花布兜。民俗一旦以民俗村的形式出现,你便不由地要为那个民族惴惴不安了。汉文明毫无疑问具有同化一切的魔力,然而每个民族都是伟岸的,每个民族都有自已雄奇的个性,他们却自己将自己慢慢地消失在历史的隧洞里。民俗村变成了对自己的纪念,变成了做给别人看的图式。这真残酷。

我不断地给自己鼓满力气,为的是让自己在秋千上待得长久一些,荡得再高一些。但我总也荡不到最高处,每一次都觉得快要接近那个高度了,每一次很快就跌落了下来。

我说过,在看见这个秋千之前,我去过附近的村庄。那个村庄因为曾经来过许多大人物而有一种虚荣的气氛。我在大人物坐过的火炕上盘腿儿坐过,那铺火炕也似乎沾染了一些虚荣。那家的女人很胖,很忙碌。我曾问她是否荡过秋千,她说那是年轻的时候,如今村庄里已经没有秋千。我问她的女儿荡过秋干吗,她说女儿进城去了。我当时就想,城市也许会让那个朝鲜族女孩忘记秋千。

美的秋千,纯朴的秋千,如今不在打稻场上,而在电影厂内景棚一样临时搭建的民俗村里。那天,我就一个人在那里寂寞地荡着古老的秋千,百里千里的寻找,好像就为了有这一次尽兴尽情的荡。

终于有个人走过来对我说,想看精彩的秋千表演吗?体校的女学生会荡给你看。我说,那不是我要的秋千。那人说,那么你走得再偏远点,或许能看见你要找的秋千。

那人的话打疼了我心里的一个地方。我悄悄地说,亲爱的朝鲜族女人啊,在我眼中,你与秋千是密不可分的,你的美多半是秋千赋予的。守住你的打稻场吧,它是你以及你的民族的精神家园。假如这世界有一天果真没有了秋千,你一定要在自己的已里竖起它,让灵魂永不止息地飞。

消失的女人

在我的文字里,我曾经一直是与乡村女人城市女人厮混着,并被她们多情地羁绊着。有一天,我突然间就想逃避这些女人。我逃避她们的时候,我便独自一人奔向了东北。东北是野性的雄性的男性的,我要将自己浸进阳刚的东北,伟岸的东北,呼吸一些粗糙的空气,给以往的脆弱和阴柔加进点刚性的东西,让人生坚强起来。然而当我真的走进东北,我还是遭逢了女人。

我是在伪皇宫博物馆里与这个女人遭逢的。床是她的,烟榻是她的,躺在烟榻上的那个躯壳虽是石膏做的,却仍是女人。而且,我走了许多间屋子,不论走到哪里,到处都有她阴郁的影子,到处都能听见她低低的哭声和疯狂的尖叫。

我遭逢的是一个特殊的女人。走到她身边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就停留了下来。我知道,我注定是离不开女人的,我的笔,也注定是要写女人的。

她是皇后,却是末代皇后,还到东北来做了几天伪皇后。这就有戏。这使她一度成了电影电视里的焦点人物,而且扮演她的女人都是明星大腕。只是明星们在演皇后的同时也演自己,由于她们把自己的羽毛梳理得过于亮丽,皇后的面目反而有点模糊不清。屏幕上的皇后太高贵了,太成熟了。她已被艺术得变形,艺术得不亲切。我终于明白,我其实就是为了走近真实的皇后,为了走近真实的婉容,或者是为了走近中国那一段特殊的历史,而主动前来与这个女人遭逢的。

那是个上午,去伪皇宫博物馆的人忽地被门旁一间屋子里的电视吸住了。那时候王军霞正在亚特兰大田径场上长跑,她已经拿了一项冠军,跑这一项时她好像突然间感到身体不适,最后那几百米没跑好,弄得许多人围着电视喊喊喳喳。伪皇宫因此而显得空荡了些,我可以聚精会神朋友似的待在婉容的房间里。我明明是用现代人的眼光看着婉容,婉容却让我不由自主地就生出一些古典的母性的体谅和悲悯。

墙上有她许多照片。给我的感觉,她一直没长大,她也并不像说的或演的那么美。美是昂扬,是健康,是大方。美有阳光。她却没有这样的气息。她总是压低下巴,收紧肩膀,眼睛吃惊地望着人。那是一双孩子的目光,至多是一个皇族格格的眼界。那种小心和慌张,那种柔弱和宁静,只能承载一小块蓝天,却给了她一个世界。上天的这个赐予,就注定了她将是一个悲剧的女人。

婉容是混血的。她的老家在大东北嫩江边上的呐河,出身并不是满洲族,而是达斡尔族,祖上历代都是清朝的忠臣良将。高祖父战功赫赫,曾官至副都统。曾祖父由一个蓝翎侍卫青云直上,做了吉林将军,历经咸丰、同治、光绪三朝。《吉林通志》就是她曾祖父编修的清代末叶吉林省第一部官修全省通志。从祖父开始,郭布罗家族与爱新觉罗家族攀上了亲,祖母是皇家的格格。然而,郭布罗氏家从此就再没人上疆场,也没人上官场。祖父只喜欢读书作诗,俨然一个文人。她的父亲则成了一个守护祖产的大管家,其中就要守护东北老家的几千响土地。婉容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头顶就笼罩着一大片祖宗洒下的荫凉,就有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让她有可能走进那座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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