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爱情最好的样子
在一起的两个人,既相互依赖,又彼此独立,做事情的频率和步调能够保持一致。两个人在一起哪怕沉默着,也不感到尴尬,即便只是做一些寻常的小事,也觉得兴味盎然,那就是很好的爱情了——因为如果是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感到乏善可陈。
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最美好的爱情也许是,兜兜转转那么久,你回来了,我还在这里。
1
挂断椰子的电话时,已经是凌晨一点。
还有六个小时就该起床去上班了,而我却无一丝睡意。起身到窗前,凝视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肆意飞舞,身形轻盈,落地无声,又欢快无比。暖黄色的路灯下,大地早已一片洁白,侧柏的臂膀已成那白色精灵的卧榻,虽低垂却更舒展,又似在喃喃低语……静谧、安详而享受。而我却被莫名的寂寞包裹着……
2
椰子是南方姑娘,来北京读大学之前她从没见过如此大的雪,但是第一次见到时,她就喜欢上了。
和我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
大二那年,学校社团组织大家迎新生。
作为一个小部门的负责人,我举着迎新的宣传牌站在大太阳下,热得快要像狗那样吐出舌头。
远远地,我看到一位个头娇小的姑娘朝我走过来,她拉着一只和她差不多高的行李箱,衣服已经湿透,紧紧地贴在她略显圆润的肩背上……
那一刻我顿生恻隐之心,不自觉赶忙上前帮她拿行李。
我拖着行李箱,她拿着我的牌子乖乖地跟在身后。去宿舍的路上,我转过头看她,小小的人儿抱着大大的牌子,看起来逗逗的笨拙,哈哈,我忽然就想逗逗她。
我坏心眼儿地大步快走,她毫不犹豫地小跑跟上,一边跑,一边还一个劲儿地跟我道谢。
我定睛看着,心里那块柔软的地方似乎被什么东西触碰到了,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那天我离开得匆忙,连她是哪个系的都忘了问。之后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她。
再见面是一个月后社团招新的时候,那天椰子到我所在的部门面试。面试过程中,她端正地坐在我的对面,言谈得体,举止大方,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全票通过。乐得她双脚蹦起。我心里莫名地欢欣,就像自己得到大家的认可一样。
想到接下来将有更多的机会跟椰子见面,心花怒放的同时,突然有一个想法也越来越强烈——我要向她告白!
为此我精心策划了很久,表白的方案更是准备了好几套。
令我没想到的是,最终我并没有用到那些方案。告白的那天,我没有同学的助威,也没有香槟和玫瑰,有的只是四下无人的街道,恰到好处的气氛,一个热乎乎的煎饼果子和一个带着些大酱味儿的吻。
很久很久以后,我问椰子:“当初为什么那么干脆地接受我的告白?”
她得意扬扬地回答:“在爱情这件事上,我的直觉向来很准。”
3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是椰子的初恋,我可能真的会因为她那轻描淡写的口吻而忽略她藏在眼底的失措与深情。
她连恋爱经历都没有,又何谈准确的爱情直觉?
她其实不是相信她的爱情直觉,只是相信我。
和她在一起之后,我发现我们竟有许多相同点。
对于书籍的选择,她的口味与我有近百分之八十的重合,对于菜品的挑选,她的偏好与我约有百分之五十的一致。而对于爱情的坚持,我们更是如出一辙。即便如今我们已经分开很久,有些往事,每每想起还是会有几分温柔的暖意袭来。
对于“好的爱情是什么样子”,我的理解是:在一起的两个人,既相互依赖,又彼此独立,做事情的频率和步调能够保持一致。两个人在一起哪怕沉默着,也不感到尴尬,即便只是做一些寻常的小事,也觉得兴味盎然,那就是很好的爱情了——因为如果是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感到乏善可陈。
现在回想起来,生于南方、长于南方,喜好甜食、注重护肤的她,恐怕并不那么爱吃辛辣的食物;喜爱动漫的她,应该也并不那么爱看尽是文字的文学著作。
她压根儿不喜欢那些。那些我所以为的“相同点”的背后,是她因为喜欢我而做出的妥协。
4
如果能早点想到这些,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和椰子分手的。
我自小就体质弱,上大学期间,因为父母是中医,我常常会收到他们寄来给我调理身体的中药。
我总不愿意喝难喝的中药,所以对于他们寄来的包裹,我都不拆开就直接堆在宿舍的某个角落。
那时候,椰子为了让我喝中药,还特地打电话跟她妈妈学习煲汤。
她说自己是南方人,在煲汤这件事上有天赋——可事实上,她为了学会煲汤,手被烫出很多泡。
大四的时候,早上七点我就要乘地铁去实习单位。
为了让我喝到热的药汤,她常常天不亮就开始忙活,六点把汤送到我的宿舍,看我把汤喝到口送进胃,才放心让我离开。俨然一个小大人!
毕业离校后,我去了长沙,而她留在北京,我们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异地恋。
那一年,我和椰子统共见面二十次,平均每次只有两天时间待在一起。
我们不再是彼此人生中某些重要时刻的见证人,我缺席了她的毕业典礼,她错过了分享我做出工作成绩时的喜悦。当她在学校熬夜备考时,我正在拼命地加班,当我在通宵赶做工作方案时,她则奔波在去实习的路上。我们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少,对话也越来越短,后来,每天一次的通话似乎也成了彼此的负担。
就这样挣扎了一年,终于熬到她毕业。
生活似乎从不缺少戏剧性的阴错阳差,就在椰子兴奋地告诉我她将要到长沙工作,我们终于可以结束漫长的异地恋的时候,公司的一纸调令将我调回了北京总部,并且要求我年底之前报到。
还记得那天,我在电话里沮丧而忐忑地告诉她这个消息,那头的她沉默良久之后,叹了口气,只说了句“我知道了”,就挂断了电话。
分手是她提的,她说不想再耽误彼此。
我很想挽留,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分手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们没再通过电话,彼此默契地将关系退回到朋友圈的“点赞之交”,节日的时候也只是通过微信或者短信互道祝福。
我不是没有想过开始新的恋情,只是,无论眼前坐着多么优秀的女孩,我脑海里浮现的却还是椰子傻笑的样子。
爱情从来都不是招聘。爱情不需要百里挑一的人才,它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把对方放进眼里,分开的时候,把对方装进心里。
快到年底的时候,我们的生活逐渐被工作占据。
她更新朋友圈的频率越来越低,更新的内容也越来越少,到后来甚至演变成只谈工作。
圣诞节那天,她更新的一条是:“离开你我才知道世事艰险,却依旧相信事在人为。”
我看着这条朋友圈愣了很久,我不敢将自己代入,最后甚至连给她点赞的勇气都没有。
跨年那天她打来了电话,我们互相祝贺新年快乐,然后聊了很多琐碎的事。她骄傲地告诉我,她已经学会了修电脑,修好的概率还很高。
“你还爱我吗?”——“最近工作顺心吗?”
“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年终奖拿了多少啊?”
“你愿意回到我身边吗?”——“叔叔阿姨身体还好吗?”
口不对心地聊天,实在太折磨人。
零点整的时候,我被窗外燃起的礼花炸得心神一晃,一时没控制住,在嘴边绕了无数次的话终于问出了口。
“椰子,你愿意回来吗?”电话那头,她沉默了很久,叹了口气,然后挂了电话。
听着电话挂断的“嘟嘟”声,我呆坐了很久。
眼睛久违地酸涩。
那天晚上,我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晨拿起手机的时候,我看到上面有许多祝福短信。
身心俱疲的我本想随便看看就关机睡觉,却因为看到那个早就烂熟于心的号码而浑身一震。
短信的发送时间是凌晨三点多。
我闭着眼睛点开:
“我们慢慢来,余生多指教。”
如果是在几个星期以前,我想我会以“我认为最心酸的爱情莫过于在无法负担承诺的时候碰到了想要承诺一生的人”作为这篇文章的结尾。
而现在,我想换成这句话:
最美好的爱情也许是,兜兜转转那么久,你回来了,我还在这里!
再无岁月可回头
你要记得,你的人生曾有过一场盛宴。
在那里,所有的心灵都敞开,所有的美酒都溢出来。那是最好的时代。
1
我是个现实主义者,这些年来一直不喜欢那些爱“洒狗血”的青春爱情影片。
因为在现实生活里,大多数人的青春,并不像影片里所呈现的那样或浪漫或精彩。
所以那天当六六说她要给我讲一个故事的时候,我心里颇有些不屑。
你有故事,他有故事,谁没有故事呢?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我不敢直说。因为眼前的六六,刚刚参加了她曾经的闺密的婚礼,还见到了那个曾令她柔肠百结的人。
我说:“你讲吧,我听着呢。”六六一面盯着茶几,一面揪住了我的头发,说:“你今天要敢睡着,我让你以后都睡不了觉。”
就这样,我只好老老实实地听她絮叨了一个很长的故事。
2
六六没有想到,自己这辈子还能再遇到他。
两周前,六六收到一份请柬,那居然是沈晴的婚礼请柬。
沈晴是六六在高中时代的闺密,当年她俩的这段友情结束得不太美好,到如今已经许久未见。在六六看来,眼前这封请柬,倒更像是一封准备了数年的战书。
“那你还要去吗?”六六的室友问她。
“当然要去了!不然岂不显得我过得没她好,不敢见她吗?”六六一边冷笑着,一边穿上了“恨天高”,还抹了自己已经很久没用过的正红色口红,俨然《小时代》里那个高贵冷艳的顾里。
事实上,大约在出门两小时之后她才意识到,今天得多感谢上帝让她做好了充分的战前准备。
六六确实没想到居然能在那里遇到他,在那个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见的男人出现在视线里的一瞬间,她的脑袋蒙成了一团糨糊。
傅念——那个男人!尽管是如此突如其来的碰面,他却没有显出一丝慌乱,云淡风轻的神色一如当年。
他若无其事地跟六六打了招呼,又漫不经心地上下打量她,然后恰到好处地笑道:“你,变漂亮了。”翘起的嘴角一如既往。
“你倒是一点都没变。”六六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然后略略扫了一眼傅念女伴那随着呼吸上下起伏的丰满的胸部,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审美也是。”说完,莞尔一笑,举杯齐眉,冲傅念点点头,竭力挺起胸部,缓缓地移步进宾客群里,偷偷地嘘出一口长气!
六六记得很清楚,当年傅念拒绝自己的表白的时候,和今天一样风度翩翩。但他拒绝的理由低俗不堪:“对不起,我喜欢胸大的女生。”
傅念转学到六六所在的学校的时候,她刚刚上高三。
新来的转校生一般都是内向、安静的,傅念也是如此。即便已经和六六同桌三周有余,也没怎么跟她说过话。
和一群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相比,傅念白净的皮肤和清秀的五官则更像一股乱石中的清流,扰乱了六六的心湖。
其实从一开始六六就知道,她和傅念并不是初相识。
六六小时候曾和傅念在同一家幼儿园上学,那时候他总是护着她,托他的福,镇上同龄的孩子们,谁也不敢欺负六六。
“我没爸,他没妈,我俩天生一对。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就不见了。”六六喃喃地说。
听街坊们说,是傅念的母亲接走了他,在这之后的十几年里,六六再没听到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说实话,傅念走了以后,六六可是独自神伤了好一阵子的。
多年后重逢,六六一眼就认出了他。她表面波澜不惊,心中却百感交集,她觉得一定是自己许愿时被上帝听到了,所以将帅帅的傅念送还给了她。
可故事戏剧性的转折就在于,傅念并没有认出六六。而且无论六六怎样暗示,他始终无动于衷。
“我不可能认错人的,他右耳朵后边的疤是我弄的!”有一天六六一边胡吃海塞,一边跟自己的男闺密卓凡抱怨道。
在傅念转来之前,卓凡是六六的同桌,对于自己的座位被傅念抢走,卓凡很不满意,以至于那时候他经常在六六跟前说傅念的坏话。同时,还不忘抱怨自己的现任同桌沈晴是个“母老虎”,每当这时,沈晴就会一边嘲笑卓凡的小心眼儿,一边对他“饱以老拳”。
现在想想,很多事也许从一开始就有了结局。
傅念的转学适应期长得让六六有些不适应。
做同桌三周以来,傅念和六六的对话不外乎“早上好!”“嗯,早上好!”“借下你的××好吗?”“嗯,好的!”这对于以前和卓凡从早到晚聊个不停的六六来说,实在是一种折磨。
事实证明,白天胡思乱想,晚上就别想睡好。
“你睡了吗,六?”沈晴突然开口问她。
“没呢,你怎么还不睡?”六六很好奇是什么重要的事情能让向来没心没肺的沈晴失眠。
沈晴轻轻钻进六六的被窝握住了她的手,六六发现沈晴的手心黏黏的全是汗。
“六六,你有没有喜欢的人?”沈晴忽然问。
六六很认真地想了想,除了傅念,她发现自己的感情生活一片贫瘠,简直不像个花季少女:“好像没有。”
沈晴嘻嘻地笑了笑:“我就知道!”六六无言以对。
“你笑个屁啊,你有吗?”女生的秘密是用来交换的,六六深信这一铁律。没想到沈晴不买账,早就睡死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沈晴说自己痛经,请六六帮她请假。六六替沈晴请假也不是一两次了,那天又是周六,所以老师很爽快地准了假。
可是奇怪的是,那天卓凡居然也没来学校。
没了卓凡和沈晴,六六感到很无聊。
整个上午她只认真听了三节课,其余的时间不是在纸上乱写乱画,就是大脑一片空白。
最后一堂课的下课铃刚刚响过,六六就收拾书包跑向宿舍。
可正要推门进去的时候,才发现门是锁着的。沈晴不在寝室。
她掏出钥匙开了门,沈晴的被褥叠得很整齐,手机在充电,桌子上放着一张留言条:
“六六:我有重要的事出门,下午会回来的,给我留门。”
六六有些生气,她猜卓凡一定是和沈晴在一起。这俩人居然背着自己跑出去玩,真是太不够哥们儿了!等他们回来,她要狠狠地骂他们一顿。
六六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于是一路嘀嘀咕咕着跑去了食堂。
学校食堂的伙食不赖,种类也不少。
就在六六打了饭坐在角落里埋头扒饭的间隙,她偶然抬头看到了傅念。
他不是住校生,怎么也来食堂吃饭?正这样想着,就看到傅念端着盘子朝自己走了过来。
六六心里紧张得要死,只见傅念对她笑了笑,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她不想搭讪,傅念也不说话,两个人都恨不得把脸全埋进饭盘里。
可六六还是忍不住偷瞄他,傅念侧脸的线条很柔和,看起来很舒服,睫毛长长的,在眼睑下投射了一片阴影。而且比起六六的狼吞虎咽,他的吃相好看多了。
“呃,六六,你知不知道沈晴去哪里了?”傅念突然搭话惊醒了胡思乱想中的六六,她慌乱地掩饰自己的尴尬,心里有些酸溜溜地想“居然想着沈晴,你和她很熟吗”,嘴上却还是温柔地回答:“我也不知道,她只让我帮忙请假而已。”
正想着该怎么跟傅念聊下去,六六的手机铃声大作,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犹豫了一下,对傅念报以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就摁下了接听键。
“你是?”六六问道。
良久,那边才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是沈晴。
“你在哪儿?你是不是和卓凡在一起?”六六忍不住提高了声调。
“今天下午五点,到‘八号公馆’,有好东西送你!”沈晴的大嗓门让远在桌子另一边的傅念都听到了。
六六有点蒙,还没来得及多问,沈晴已挂断了电话。
放下电话,六六看到傅念正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她心里有些发毛。
六六疑惑了,沈晴在生自己的气?那不可能,自己又没有惹她,她没理由生自己的气啊。
吃完自己盘子里的最后一口米饭,六六用手背抹了抹嘴角,起身准备离开。“傅念,你先吃着,我回宿舍了。”傅念望着她笑了笑:“一起走吧,我吃完了。”六六愣了愣,没容她反应,傅念就提起她的背包,径直往门口走。
六六就这么被傅念拽出了食堂,刚回过神来,她从傅念手里一把夺过背包,说:“还是我自己来吧!”春天的风总是格外大些,傅念正要顺手帮她捋捋耳边吹散的一缕头发,被六六尴尬地躲开了,她只想快点离开。“你回去吧,到宿舍了,我先走了。”
没给傅念说话的机会,六六就跑开了。到宿舍后她伸着脖子从窗户往楼下看。傅念还在楼下,见她探出头来,跟她挥了挥手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