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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人生的记录

唐代文化与诗人之心 作者:(日)丸山茂 著,张剑 译


第六节 人生的记录

白居易的“自览自语”诗,虽说受到了陶渊明、杜甫等人的影响,但他可以说是把自己的文集赋与类似于日记、回忆录般“人生记录”功能的诗人的先驱。宋诗特点之一的“日常性”,就可以追溯到中唐的白居易。

在卷十九《偶题阁下厅》诗中吟咏着“……平生闲境思,尽在五言中”,卷五十九《故京兆元少尹文集序》和绍兴本卷十《醉吟先生墓志铭并序》中吟诵着“开卷而尽可知也”的白居易,在卷六十四《感旧诗卷》中写道:“……二十年前旧诗卷,十人酬和九人无。”金泽文库本卷六十五《醉中见微之旧卷有感》又云“今朝何事一沾襟,检得君诗醉后吟”。并且在卷六《湓浦早冬》中云:“……日西湓水曲,独行吟旧诗。……但作城中想,何异曲江池。”卷五十一《对镜吟》复云:“白头老人照镜时,掩镜沉吟吟旧诗。”可见,友人的“旧诗卷”、自己的“旧诗”,对于白居易来说,都是再现过去的感怀,加深现在的感慨的“纪念”。

白居易以文字为媒介,不仅与远离的朋友、死别的朋友交谈,还与昔日的自我会面。没有儿子传承衣钵的他,亲自编集了《文集》,并把75卷《文集》郑重准备了五部,以留传后世(23)。或许他是想以文字为媒介,与后世的人们交流吧。就像他生前温习自己的作品,与曾经的自我再会一样,我们把《文集》当作回忆录来阅读的话,是能够跨越千年的时空,来与他相会的。

相信来世轮回,希望以“今生世俗文字”、“放言绮语”祈求“转法轮之缘”(24)的白氏,留下了“来生缘会”(25)之言。

附记:本论文是据茶水女子大学举办的平成6年度日本中国学会第46届大会的口头发言汇总而成的。在口头发言的准备过程中,褚斌杰先生给予指教;文章发表时,太田次男先生给予赐教;草稿执笔时,青山宏先生给予赐教;投稿后,清水茂先生,也给予了赐教,衷心感谢上述诸位先生。五月三十一日,平冈武夫先生度过了他的85岁寿辰。“不要无根据地胡说,那样的话,白居易会哭泣的……”校正文章时,恩师严厉又亲切的训导之声犹在耳边回响。

注:

(1) 为了他日相见时的谈资,今日事先作诗埋下伏笔,可称“张本”。白氏诗题中,屡现“张本”一语,象征着白居易的这种创作态度。如卷十七《十年三月三十日别微之于沣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遇微之于峡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别言不尽者以诗终之因赋七言十七韵以赠且欲寄所遇之地与相见之时为他年会话张本也》系白居易自江州至忠州途中,元和十四年(公元819)48岁作,中有句云:“往事渺茫都似梦,旧游零落半归泉。”卷六十九《岁暮夜长病中灯下闻卢尹夜宴以诗戏之且为来日张本也》系白居易在洛阳刑部尚书致仕后、会昌二年(公元842)71岁时作,中有句云:“当君秉烛衔盃夜,是我停烛服药时。”如果在绍兴本《白氏文集》中随处加上了“自此后……作”这样的注,那么,读者就可把《文集》整体有机、前后相呼应地阅读了。

(2) 在诗中使用“依旧”这一词语的诗人分布时期相当不均衡,仅局限于中唐以降的一部分诗人。以笔者管见,最先在诗中使用这个词语的诗人似乎是杜甫。“依旧”在白居易诗中共有20例:《游悟真寺诗》《不二门》《曲江感秋》《长恨歌》《题故曹王宅》《重到毓村宅有感》《乱后过流沟寺》《叹元九》《闻雷》《喜山石榴花开》《别种东坡花树两绝》《中书夜直梦忠州》《江亭玩春》《题别遗爱草堂,兼呈李十使君》《宿荥阳》《与诸客携酒,寻去年梅花有感》《早春晚归》《答尉迟少监水阁重宴》《叹春风兼赠李二十侍郎二绝》《酬梦得贫居咏怀见赠》。其他诗人为杜甫4例,元稹6例,刘禹锡4例,皮日休4例。而《毛诗》《楚辞》《文选》、李白、王维、孟浩然、钱起、韦应物、韩愈、柳宗元、李贺、孟郊诗中全无用例。译者按:作者原文凡征引白居易作品皆按花房英树《白氏文集的批判研究·综合作品表》注明编号,为便于中国读者阅读,凡既注编号又注作品篇名者将编号删去,凡仅注明编号而无作品名称者皆将之替换为作品名称,以下同此。

(3) 为便于参考,我将诗例罗列如下:诗题为“重到…”者6例:《重到渭上旧居》《重到毓村宅有感》《重到城七绝句》《晚春重到集贤院》《重到江州感旧游题郡楼十一韵》《重到华阳旧居》;诗题或诗句为“重过…”者4例:《重过寿泉忆与杨九别时因题店壁》《重过秘书旧房因题长句》、“若为此路今重过”(《板桥路》)、“重过萧寺宿”(《重到江州感旧游题郡楼十一韵》);诗题为“重寻…”者1例:《重寻杏园》。

(4) 见《白氏长庆集》卷十五,白居易元和十年(815)44岁作,时白在长安,为太子左赞善大夫。

(5) 见《白氏长庆集》卷十五,白居易元和九年(814)43岁作,时白在长安,为太子左赞善大夫。

(6) 见《白氏长庆集》卷十九,白居易长庆元年(812)50岁作,时白在长安,为主客郞中、知制诰。

(7) 参见卷四十五《策林序》。

(8) 那波本《游赵村杏花》诗的标题为“游赵村杏村”,首句是“游村红杏每年开”。虽然缺少文献上的根据,不过我还是按照《全唐诗》的题注,以“游”字为衍字。按照《全唐诗》、汪立名本,把首句“游村”改为“赵村”。朱金城氏在《白居易集笺校》(四)第2546页,引用《狂吟七言十四韵》的“游村果熟馈争新”,指出“游村”似乎是“赵村”的别名。但是,“游”也可能是“赵”字之误。这恐怕是行草书写时,由于字体上的类似而引起的形讹。

(9) 《白氏长庆集》卷五十五,白居易大和元年(827)56岁作,时为秘书监。译者按:原文在诗歌标题后,叙述卷数、创作时间和创作时的年龄、官职,为阅读方便,今皆将之译入注中,以下仿此。

(10) 《白氏长庆集》卷六十四,白居易大和九年(835)64岁作,时为太子宾客分司。

(11) 在白居易68岁时的佳作《不能忘情吟并序》(《白氏长庆集》卷七十)中,也娓娓讲述了对爱马的深情。他把宠妓“樊素”比作“虞美人”,爱马“骆”比作项羽的“骓”。

(12) 见《白氏长庆集》卷九,白居易元和二年(807)36岁作,时为盩厔县尉。按题注中的“三年”应为“二年”。

(13) 见《白氏长庆集》卷九,白居易元和三年(808)37岁作,时为左拾遗、翰林学士。

(14) 见《白氏长庆集》卷九,白居易元和四年(809)38岁时作,时为左拾遗、翰林学士。按题注中的“五年”应为“四年”。另外,开篇为“十载定交契,七年镇相随。长安最多处,多是曲江池”,并以“况乃江枫夕,和君秋兴诗”结尾的元稹的《和乐天〈秋题曲江〉》五言十六句,是唱和白居易卷九《曲江感秋》的诗。

(15) 见《白氏长庆集》卷二,白居易长庆二年(822)51岁作,时为中书舍人。译者按:此处“卷二”似为“卷十一”之误。

(16) 刘禹锡的《元和十一年自朗州承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和《再游玄都观》相呼应。《重至衡阳伤柳仪曹并引》是刘禹锡在柳宗元去世后,回忆两人南行时曾经过衡阳的诗作。刘禹锡为避与父讳“绪”同音的“序”字,而使用“引”字,他常在诗题中的“引”中,详述作诗的“动机”、“创作时期”、“原由”等。

(17) 一有机会白居易就会取出在他人生全盛期描绘的“写真(肖像画)”,反复沉浸在感慨之中。如卷六《自题写真》,元和五年(813)39岁作,时任左拾遗、翰林学士;卷七《题旧写真图》,元和十二年(817)46岁作,时任江州司马;卷十七《赠写真者》,元和十三年(818)47岁作,时任江州司马;卷五十二《感旧写真》,大和三年(829)59岁作,时在洛阳任刑部侍郎;卷六十九《香山寺写真诗并序》,会昌二年(842)71岁作,时在洛阳,致仕后为居士。

(18) 白居易每次自长安—江州、忠州—长安—杭州到地方任职,再返回中央时都会经过商山路。之前被贬谪的挚友元稹也要经过这里,因而白居易作了《桐花诗》,即《初与元九别后忽梦见之及寤而书适至兼寄桐花诗怅然感怀因以此寄》(卷九),元和五年(813)39岁作,时为左拾遗、翰林学士;注意《桐树馆重题》诗的“桐树”和“题名处”(译者按:此处“题名”似为“题诗”之误)。另外,这组作品群还有《商山路有感》(卷十八),元和十五年(820)49岁作,时先后为忠州刺史、司门员外郎;《商山路驿桐树昔与微之前后题名处》(卷十八),元和十五年(820)49岁作,时先后为忠州刺史、司门员外郎;《商山路有感并序》(卷二十),长庆二年(822)51岁作,时先后为中书舍人、杭州刺史;《重感》(卷二十),长庆二年(822)51岁作,时先后为中书舍人、杭州刺史。

(19) 白居易把“白莲”由江南带回洛阳,作为回忆苏州刺史时代的“纪念”,这组作品群有《种白莲》(卷五十五),大和元年(827)56岁作,时在洛阳为秘书监;《六年秋重题白莲》(卷五十六),大和六年(832)61岁作,时在洛阳为河南尹;《感白莲花》(卷六十二),大和八年(834)63岁作,时在洛阳为太子少傅分司;“华亭鹤死白莲枯”(卷六十七之《苏州故吏》),开成三年(838)67岁作,时在洛阳为太子少傅分司。

(20) 白居易在卷五十三《诗解》中曾云:“旧句时时改。”那波本卷六十一《七月一日作》诗在结句后附有注云“是一篇重出,而少异,故依旧存之”,与同卷稍前的《雨歇池上》诗的后半相重复。这有可能是把《七月一日作》进行推敲、削减,而成《雨歇池上》,也有可能是后人修改而成。但从白氏的性情来考虑,更可能是他自己增补而成了《七月一日作》。绍兴本只收录了《七月一日作》。

(21) 汪立名本为:“微之整集旧诗及文笔为百轴以七言长句寄乐天。乐天次韵酬之。余思未尽,加为六韵。”对元稹所赠七言律诗《郡务稍简因得整比旧诗并连缀焚削封章繁委筐笥仅逾百轴偶成自叹兼寄乐天》,白居易先以卷五十三《酬微之》的七律酬答,觉未尽兴,又追加了七言十二句的《余思未尽加为六韵重寄微之》诗。

(22) 《白氏长庆集》卷六十三,大和八年(824)63岁作,时在洛阳任太子少傅分司。

(23) 参卷七十一《白氏集后记》。

(24) 参卷六十一《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以及卷七十《香山寺白氏洛中集记》。

(25) 参卷六十九《送后集往庐山东林寺兼寄云皋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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