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春

四季随笔 作者:(英)乔治·吉辛 著; 刘荣跃 译


第一章 春

一周以来我都没碰过笔了。整整七天我啥也没写,甚至连个字母都没写。除了患一、两场病时,在我的生活中这样的事从未有过。我的生活——就是说不得不靠令人焦虑的辛劳维持的生活,这生活不是为生活而生活——所有生活都应该如此——总是让人担惊受怕。挣钱竟然成了达到目的的手段。三十多年来——我十六岁就开始自立了——我不得不把挣钱视为其目的本身。

我能想象,那只旧笔架心里在责备我了。难道它没有为我服好务吗?为啥我在快乐的时候把它丢弃在那儿,让它扑满灰尘?就是这只笔架日复一日靠在我的食指上,有——多少年了?至少二十年,我记得是在托特纳姆宫廷路的一家店里买的。并且我那天还买了镇纸,整整用掉一先令——这样的奢侈真使我担忧。崭新的笔架多么富有光泽,而现在它已整个露出平淡的褐色木头。在我的食指上它留下了老茧。

我的老朋友,然而又是我的老敌人!有多少次我拿起它,一边不得不如此加以诅咒;我的头脑和内心都沉重,手在颤抖,患有眼疾的眼睛也昏花起来!我多么害怕不得不用墨水将白纸玷污!尤其是在这样的日子:春天蓝色的眼睛在云霞之间笑我,阳光照耀到我桌上,久久地让我差点发疯;因为鲜花盛开的大地多么芬芳,山坡上的落叶松多么翠绿,高地上的云雀唱得多么悦耳。曾有一时——好像比孩童期还早吧——我热切地拿起笔,如果说我的手在发抖,那是因为我怀着希望。然而这一希望欺骗了我,我写的东西没有一页值得留存。我现在可以毫无痛苦地这样说了。那是年青时犯下的错误,只不过环境的力量使得这个错误延续。世界对我毫不公正,感谢上天我已变得明智起来,不会为此抱怨!为什么会有人写作呢,即使他写出不朽的东西,因被世界忽视而怀着愤怒。谁让他发表了?谁答应听他说了?谁又对他食信了?假如我的鞋匠给我做出一双极好的靴子,而我却因为心情不好,缺乏理性,猛地把它们扔到他手上,那么他是有正当理由抱怨的。可是你的诗歌,你的小说,谁和你讨价要买它们呢?假如那是诚实的临时工作,但却缺少买主,那你至多可以说自己是个不幸的工匠。假如你的工作十分崇高,你要为人们没付很多钱而烦恼发怒,那也是并不得体的。对于一个人心智方面的工作,只有一种检验,那就是尚未出生的后代人的评判。倘若你写出了一部伟大作品,未来的世人就会知道。但是你对身后的荣耀别在意。你得不到躺在舒适的扶手椅里享受盛名的机会。啊,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勇敢地表明你的意愿吧。承认你自己是个商人,向众神和人们申明你提供的商品比许多高价出售的东西更好。你也许是对的,而“时尚”没有转向你的货摊,的确对你苛刻。

屋子出奇地宁静!我一直坐着,悠然无比;我观察天空,看见金色的阳光照在地毯上——它形态各异,时刻变化着——我任目光游移于一个个形影和一排排可爱的书籍之中。屋内毫无动静。我能听见花园里鸟儿的歌唱,能听见它们的翅膀发出沙沙声。如乐意,我可以这样坐一整天,直至夜晚万籁俱寂之时。

我的房子极尽完美。我请到一位十分满意的女管家,实在三生有幸——她声音温和,脚步轻盈,到了言行显得谨慎的年龄;她身体强健,办事灵巧,凡我需要做的事足能完成,并且不怕幽居独处。她起床甚早。早餐时除对食物调一下料外已几乎无事可做。连陶器的丁当声我也很难听见,至于关闭门窗的声音则从未传入我耳里。啊,多么神圣的宁静!

根本不可能有人拜访,至于我去拜访他人,却是一件未曾梦到的事。我应给一位朋友写封信,或许在就寝前,或许留到明日上午。在无心思的时候,绝不能写一封充满友爱的信来。我尚未看报纸。一般而言,散步累了回来时我才看它。看见那噪杂世界的所作所为,人们找到的自我折磨的新方式,徒劳无益的新办法,以及新的危险和冲突,我真是觉得有趣。早晨我头脑十分清新,的确不愿想到如此可悲愚蠢的事情。

我的住房完美之至。其大小恰到好处,可把它布置得像家里一样整齐美观;我室内仅需这么一小块余地,少了它便谈不上舒适。它结构牢固,木料与灰泥做工细致,说明当时的人比现在更从容诚实。我登梯时并无吱嘎的声音;没有任何不和善的风向我袭来;我可以轻轻松松地开关窗户。至于墙纸的色彩和设计这样的区区小事,我承认自己漠不关心。墙只要不唐突难看,我即已经满足。家庭首要的一点是舒适,至于具体的美,若你有财力、耐性和眼光,可以另外增添。

对于我,这小小的书房是美妙的,主要因为它是一个家。我大半生无家可归。我居住过不少地方,有的令我厌恶,有的令我欣喜,但直至今日我才有了家所给予的安全感。以前,我随时会被恶运和使人烦恼的贫困赶走。那时我一直心想:也许某一天我会有个家。而随着时光流逝,“也许”这个词的份量越来越重,当命运在暗中嘲笑我,我几乎绝望。如今我终于有了家。我把一本新书放上书架,说:好好立着吧,等我抽空看你。此时我高兴得一阵激动。这房子我租用了二十年,在此期限内它是我的。我当然活不了那么久;即使能够,我也有钱支付吃住的费用。

那些不幸的人却根本见不到这样的阳光,想到他们我为之同情。我想在《连祷文》中新添一个祈求:“求上帝保佑都市的居民,尤其是所有居住于寄宿舍、公寓或任何将‘家’替代的可怜地方的人,他们可能因贫困或愚蠢而弄到这般境地。”

我考虑到斯多葛派的美德是枉费心机。我明白,为自己在这小小地球上的住处烦恼可谓愚蠢。

凡苍天之目中所见,

智者皆视为幸福港湾。

但我对于遥不可及的才智,总是心怀崇敬。在哲学家铿锵有声的名言佳句里,在诗人和谐悦耳的诗歌韵律中,我发现一切是那么可爱。而那样的才智,我终生难获。假借一个无法具备的美德,于我何益?在我看来,我居住的地方及其式样至关重要;对此承认吧,切勿再另有所望。我并非四海为家的人。想到在国外死去我觉得恐惧。在英国,这便是我选择的住所,是我的家。

我并非植物学家,但长期来以收集花草为乐。我喜欢遇上一棵不认识的植物,去书中鉴定出它,下次它在路旁焕发光彩时我便能叫出其名。假如这棵植物是罕有的,那么发现它让我不无喜悦。自然是伟大的“艺术家”,将其普通花儿置于一般的景色里。即便我们认为最低级的野草,人类的语言也无法表达其神奇与可爱——不过它却生长于每个行人的眼皮之下。珍稀的花则长于一旁,置于隐秘之处和“艺术家”更为微妙的心境;找到它,便享受到进入更神圣境地的感觉。即便我于高兴之中,亦对之心怀敬畏。

今天我走得很远,最后发现了长白花的小车叶草。它生长于幼小的桉树丛中。我久久地看着花儿,为其周围优雅纤细的树感到欣喜——它们呈橄榄色,光彩平静。旁边是一丛无毛榆,其树皮斑斑点点,似乎涂满了不知何种语言的文字,使小桉树更加妩媚。

我如此漫步,无论多久也没关系。我毋须赶回去完成什么任务,无论我呆得多晚,也不会使人烦恼不安。春光照耀着这些小路和草地。路旁出现每条蜿蜒的小径,我仿佛觉得必须去走走。春天使我恢复了某些久被遗忘的青春活力。我悠然漫步,毫无倦意。我像小孩一样独自歌唱,这歌我幼时就已学会。

由此我想到一件事。在一小村附近树林边的一个孤寂地点,我曾遇到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他靠着一棵树干,头埋在胳膊里,哭得伤心。我问他为啥哭,费了一点心思后——他比一个纯粹的乡巴佬好些——我得知大人让他带六便士去还钱,而他却弄丢了。小孩十分可怜,若表现在一个庄重严肃的大人身上,真可谓绝望痛苦万分。他一定哭了很久,脸上的肌肉全在颤动,似乎备受折磨,连手脚也在发抖。他的眼睛、声音均流露出极度悲哀——唯有最邪恶的罪人,才应遭受如此苦痛。而这只是因为他丢了六便士啊!

我真该和他一起流泪——为这场面所暗示的一切,流下同情和愤怒的泪水。春天的明媚难以形容,在这么一日,天地把祝福赐给了一个男人,却让一个小孩因丢失六便士伤心地哭泣,而天性本应使他快乐的——这快乐也许为孩子所独有。他明白损失相当严重;与其说他害怕面对父母,不如说他因想到带给他们的伤害而无比痛苦。六便士掉在路旁,致使全家人悲哀!对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文明”世界,该用什么言词来形容呢?

我把手伸进衣袋,创造了六便士的奇迹。

半小时后我才恢复平静。毕竟,对人的愚蠢行为发怒,希望他别那么傻,是毫无用处的。对于我,重要的是六便士的奇迹。唉,我已知道有一天会完全给不起这点钱,或者必须少吃一顿饭。为此,让我再次高兴和欣慰吧。

我一生中有一段时间,若突然处于目前享有的境地,便会遭到良心谴责。什么!收入足可供养有三四个人的工人阶级家庭——有一座完全供我自己使用的房子——随处可见到美丽的东西——而得到这一切,绝对什么也不用操心!为了自卫,我那时会处于艰难的境地。我时刻满怀同情地想到,芸芸众生为了活命,必须经过怎样的挣扎。“维持生命的价值多么低廉。”这只有我才最清楚。我曾流浪于街上,忍饥挨饿;我曾栖身于最贫穷的处所;对“特权阶级”的愤怒与嫉妒之情,我明白是何滋味。是的,除了那一切时间,我自己也属于“特权”里一员,如今我在其中可有一个公认的地位,而且毫无自责之感。

这并不意味我对广大民众的同情减弱。我去某些地方,看某些场面,能最有效地毁掉生活带给我的一切平静。假如我置身一旁,故意无视那边,那是由于我相信世界趋于好转,而非更糟——因为又多了一个人过着与文明人身份相称的生活。凡有心维护正义的人,让他去呼吁指责吧;让有能力的人向前拼搏吧。而对于我,那将背离造物主的旨意。我知道——若我还有点见识——我生来就是要过宁静与思考的生活。我知道唯有如此,我所具备的优点才有用武之地。我活了半个多世纪,明白使世界黑暗的多数错误和蠢行,存在于那些心烦不安的人身上;明白使人类免于毁灭的多数善举,在于富有思考的宁静生活。世界日益噪杂。而我,绝不会参加到这种越来越严重的喧嚣中去,即使仅就我保持沉默这一点而言,我也为大家的福利作了贡献。

如果只发放养老金,让五分之一的人过上我辈生活,那么国家的收入将发挥多大作用!

“先生,”约翰逊说,“一切称贫穷绝非是邪恶的争论,显然都让人看到它是一个巨大的邪恶。极力让你相信靠一大笔财产可以活得非常幸福的人,你根本见不到。”

这个很懂赏识的忠厚老人明白自己在说什么。贫穷当然是一件相对而言的事,这个词尤其涉及到作为一个有智力的人的状况。如果我相信报纸,那么在英国就有一些带头衔的男女,他们要是每周有二十五先令确定的收入,就无权自称贫穷,因为他们只需要小马倌或洗碗女工那样的智力即可。给我同样的收入我也能生活,但我的确是贫穷的。

你对我说,钱不能买到最宝贵的东西。你说的这句老生常谈证明,你根本不了解缺少钱是个啥样子。我想到,自己生活中由于每年缺少无力再多挣到几英镑,就得遭遇那一切悲哀和无聊,这时我真被钱的意义吓呆了。就因为贫穷,我失去了多么美好的快乐,而那些简单的快乐方式是每颗心灵都有权得到的啊!一年又一年,我与所喜欢的人相聚都难以实现。忧愁,误解,还有无情的疏远,都因为我无力做自己希望做的事,而假如有一点钱我是可以办到的。由于手头拮据,无数家常的乐趣和让人满足的东西都被缩减或禁止。仅仅因为境况受到限制,我就失去了一些朋友。我本来可以与有些人结交朋友,但他们仍然和我是路人。那令人痛苦的孤独——有时你的心灵渴望友情,却不得不忍受孤独——常常诅咒我的生活,而这只是因为我贫穷啊。要在精神上获益,必然需要付出王国的钱币,这样说,我想并非夸大其词。

“贫穷,”约翰逊又说,“是一个巨大的邪恶,它孕育着太多的诱惑,太多的痛苦,我因此真诚地劝你避免贫穷。”

就我而言,对于极力避免贫穷的事我不需要任何告诫。伦敦许多的阁楼都清楚,我是怎样在与那个讨厌的室友讨价还价。她并没有我和一起住到底,这让我惊奇。这是造物主的一种不合理,在一个个断断续续醒来的夜里时而使我茫然不安。

我能希望再看到几个春天?性情乐观的人会说十年或十二年;就让我冒昧谦恭地希望五、六年吧。这够多的了。五、六个春天,从白屈菜最初长出来到玫瑰发芽,都受到可喜的欢迎和亲切的关注,谁会冒昧说这是一种吝啬的恩赐呢?五、六次大地重新穿上盛装所表现出的奇迹,和我们从来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壮丽与妩媚,展现在我久久注视的眼前。想到这一点,我就担心自己要求得太多。

“人是爱抱怨的动物,老想着自己的苦恼。”我不知这句话源自何处。我是在沙朗的著作里见到的,其中引用它时并没标明出处;它常常出现在我脑海里——此话说得不错,是一个令人忧愁的真理。至少,在许多漫长的岁月里它对于我是真实的。我想,诺不是有自我怜悯这样的奢侈,生活常常难以忍受;在无数情况下,它一定可以使人免于自杀。有些人谈谈自己的痛苦可以颇感宽慰;不过这样的闲谈,对于在沉思默想中所怀有的痛苦却不能给予极大的慰藉。幸而,在我的回忆中从未有过那样的怪癖;的确,甚至就短时的痛苦而论,它也从来不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习惯,以致成为主要的邪恶。我屈服于自己的弱点时,我是了解它的。在它给我带来安慰的时候,我鄙视自己。我可以发出轻蔑的笑声,甚至“在逆流到来之时,泰然处之。”瞧,多亏有了支配我们的未知力量,我的过去已将其死去的东西埋葬。不仅如此,我还能够冷静地怀着喜悦,认可我所经历的一切贫穷。就这么回事,就这么回事。造物主确实把我塑造成这样,其用意何在我无从知晓。不过,按照永恒事物的发展结果,这才是我的所在。

假如正像我总担忧的那样,在生命的末年我处在无助的贫困之中,我还能如此达观冷静吗?难道我不会落入抱怨自怜的深渊,趴在那儿,两眼固执地避开头上的阳光?

在这快乐的德文郡春天早早地到来,使我欢喜。想到英国有些地方我就不安扫兴;那儿,报春花在让人威胁而非抚慰的天空下哆嗦。真诚的冬天尽管白雪覆盖,让植物的芒上挂着霜,但我是能够热忱地欢迎它的。然而日历的允诺久久不能实现,三月和四月在忧郁地哭泣,刺骨的风摧残着五月的荣耀——这些,多么经常地把我的勇气和希望剥夺。但在这儿,我几乎不会相信最后一片叶子已经落下,在常绿植物上面简直看不到发光的白霜;而西边吹来的微风,让我因期待蓓蕾和鲜花而激动不已。即使在这涌动着灰暗的天空下我也如此,它表明二月仍然没有违背常规——

和风将年长的欧洲蕨吹动,

           四处游动的牧人明白

           山楂不久就要盛开。

我始终想到最初在伦敦度过的岁月,那时一个个季节会在毫无觉察中过去,那时我很少看一眼天空,成天被囚禁在无尽的街道也一点不感到难受。在六、七年的时间里我从未看看草地,甚至从未到长满树子的郊区去走走,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奇怪。我为宝贵的生活拼搏,在多数日子里,我对一周后自己是否有吃有住都无法确定。固然,八月炎热的中午我会偶然想到大海,可是要满足去那儿的愿望根本不可能,所以这愿望也从没太让我烦恼。的确,我有时好像几乎忘了人们要外出度假。在城里我住的那些可怜地方,季节并无显而易见的变化。根本没有满载行李的马车让我想到快乐的旅行。我身边的人每天照常去辛苦工作,我也一样。我记得在无精打采的下午,书籍令人厌烦,昏昏欲睡的大脑挤不出任何思想。此时我会走到某个公园去,恢复一下精神,但却感觉不到任何快乐。天哪,那些日子我真是在苦干啊!我远远没想到自己是个让人同情的对象!后来我想到了,这时我的身体因过度劳累、空气不好、食物糟糕以及许多不幸的事情,已开始变坏。之后,我产生了去乡下和海滩的疯狂的渴望,还想到了其他更遥远的事情。但是,在我干得最辛苦、并经历着如今看来是可怕的穷困岁月里,我确实根本不能说受苦了。我那时并没受苦,因为自己毫无身体柔弱的意识。我的健康抵抗着一切,我的精力对环境的所有恶意不屑一顾。只要有鼓励,无论这鼓励多么小,我都会怀着无限希望。好好睡一觉(常常在我如今害怕想到的地方),每天早晨我就会精神饱满地奔赴战场,而我的早餐有时也不过是一片面包和一杯水。正像人们一般的幸福那样,我现在也不能肯定自己当时是不幸福的。

很多人年轻时,在经受艰苦的日子里,都有着友情的支持。伦敦没有巴黎的那种拉丁区,但是文学上如饥似渴的初学者,通常都有自己合适的同伴,他们是住在托特纳姆宫廷路或尚未得救的切尔西的穷作家;他们过着微不足道、玩世不恭的生活,并有意识地为之骄傲。就我的处境而言,奇怪的是我从不属于任何群体。我避免随意与人相识,在那些严酷的岁月里我只与一个朋友交谈。寻求帮助,寻求在发展中得到支持,决非是我的本能。不管我取得什么进步,都凭借自己的力量。正如我漠视别人的支持一样,我也不把他人的忠告放在眼里。我只接受来自我大脑和心灵的忠告。由于穷困所迫,我不只一次向陌生人乞求获得生计的办法,这在我所有的经历中最为令人痛苦。可是我想,假如我欠下某个朋友或同伴的债,我会发现情况更糟。事实上,我从没学会把自己看作是一名“社会成员”。在我看来,始终只有两个实体——我自己和世界,而这两者的关系通常都是敌对的。就组成社会秩序中的一部分而言,我不仍然是个孤独的人吗。

我曾经对此于轻蔑中不无自豪,但现在看来,假如它不是一个灾难,又假如让我再生活一遍,我也是不会选择那样的。

六年多时间里我都走在人行道上,从没踏上过大地——公园也不过是用草地伪装起来的人行道而已。然后最糟糕的事过去了。我说最糟糕的事吗?不,不,远更糟糕的还在后面。一个人年轻力壮时,与饥饿抗争有其令人愉快的一面。但不管怎样我开始谋生了。有时我半年都能确保不愁吃的穿的。如果健康允许,我会希望从并非不足的工资中留出一些,供多年开支。它们是我在那个时候和那个地方乐意时,独立工作挣得的工资。我不无恐惧地想到在办公室耗尽的生命,在那儿你得服从一个老板。文学这一职业所具有的荣耀,就在于它的自由,它的尊严!

当然,事实上我不只服务于一个老板,而是服务于一大群老板。独立,确实啊!假如我写的东西不中编辑、出版商和公众的意,我从哪里得到每天吃的?我的成功越大,我的老板就越多。我是众多人的奴隶。承蒙上天的恩赐我让某些人——他们是那群不确定的人的代表——感到满意(就是说,让我自己成了他们获益的一个来源)。他们暂时对我是仁慈的。可我有什么理由相信,我会坚守住已经得到的阵地呢?难道有哪个辛劳的人的处境,会比我的更不稳定?想到这点我就不寒而栗;看见某人毫不在意地行走在深渊的边上,我就会发抖。整整二十年来,我靠着这支笔和一点纸,就让我和家人有吃有穿,使我身体舒适,并且阻挡着世上所有的敌对力量——它们一一朝着一个除了自己的右手便毫无办法的人发起进攻——想到这些我便惊讶不已。

不过,我刚才想到最初离开伦敦的那一年。我产生出一种不可抵抗的冲动,突然决定去德文郡,那是英国的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三月底时我逃离了讨厌的寄宿处,还没来得及反省自己此行的细节,我就发现我已沐浴在阳光下面,坐在离此时的住地不远处。在我眼前,是宽阔的埃克斯绿色的山谷,和霍尔顿松树覆盖的山脊。这便是我生命中品尝到无尽乐趣的时刻之一。我的心境十分奇异。尽管青少年时我就对乡村很熟,曾见过不少英国的美景,但我好像发现自己第一次来到大自然面前。在伦敦的那些年头,我整个早年的生活变得模糊不清。我像个在城里出生长大的人,几乎只知道一条条狭长的街景。阳光和空气,在我看来有几分神奇——确实,它们对我的影响之大,这影响只比后来意大利的空气逊色一点。那真是春天灿烂宜人的好天气呀。几朵白云飘浮在蓝天之上,大地散发出醉人的芳香。这时我才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个太阳崇拜者。我怎么生活了那样久,却没问过天上是否有太阳呢?在那片焕发光彩的天空下,我本该一下跪拜在地上。我一边走着,一边避开每一片阴影;即便只是一棵白桦树干的影子,我也觉得仿佛它夺走了自己一天的喜悦。我光着头走去,这样金色的阳光就可将慷慨的恩赐散发到我身上。那天我一定走了大约三十英里,可我并不觉得劳累。假如我再有一回当时支撑我的那种力量就好啦!

我已进入了一种新的生活。在我的过去和现在之间,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区别。仅仅一天之内我就惊人地成熟起来。这无疑意味着,我忽然有意识地欣赏起种种活力与敏感——它们一直在发展壮大但却为我不知。只举一个例子:直到那时,我对于植物和鲜花很少关心,可现在我发现自己对路边的所有朵花和植物,均深感兴趣。我边走边采集到大量植物,保证次日买一本书,将它们全都鉴别出来。这并非一时的情绪;从此以后,我就对田野里的花没失去过兴趣,始终渴望对它们全都了解。在我所说的那个时候,我的无知此时看来多么可耻,而我不过也像普通人一样——无论生活在城里的还是乡下的。春天时节,随意从树篱下面采集一打植物,多少人能够说出一半常见的名字呢?对于我,花儿象征着一种极大的释放,一种奇妙的苏醒。我的眼睛突然打开了,那以前我一直在黑暗里行走,而我却不知道。

那年春天漫步的情景,我记得一清二楚。埃克塞特更多地具有的,是乡村的而非城镇的气息,我在它的一条外街上寄宿,每天早上都要出去作些发现。天气再温和不过了。我感受到气候的影响,这影响我以前根本就不知道。空气有一种令人安慰的东西,它使我获得的平静并不比欢喜少。我沿着埃克斯蜿蜒的小径,时而走向内地时而走向海边。有一天我漫步在富饶温和的山谷里,走过鲜花盛开的果园,经过一座座农舍——它们一座比一座漂亮——然后又经过一座座村庄,它们掩映在隐秘的常绿植物当中。接下来,我爬到松树覆盖的高处,凝视着因留有前一年的石南而呈现出褐色的沼地,觉得脸上拂过一股从泛起白沫的英吉利海峡吹来的风。周围这片美丽的世界让我欣喜若狂,我甚至忘记了自己。我享受着,既没回顾过去又没展望未来。我是个根深蒂固的自我主义者,没想到对自己的感情细查一番,或者自寻烦恼,把自己的幸福与别人更加幸福的命运相比较。那是一个有益健康的时刻,它让我获得一种富有生气的新生活,并且教会我——在我可教的范围内——如何用好它。

在身心方面,我都一定比自己的年龄看起来大得多。一个人五十三岁时,不应该经常去想自己逝去的青春年华。在这些春天的日子里我本应该享受它们本身,可我却产生一个个回忆,想到失去的春天。

什么时候我会回到伦敦,重游自己在最穷困时住过的所有地方。我已经大约二十五年没见到它们了。不久前,假如谁问我觉得这些回忆如何,我会说某些街道的名字,朦胧的伦敦在我心中留下的某些印象,只要一呈现在我面前就使我难受。我确实因为回忆起艰难贫困的情况感到过痛苦,不过说实在的,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虽然我有过那一切不幸,但与本来会出现的情况相比,我在回顾时倒发现那部分生活是有趣的,令人愉快的——后来的许多时候还比不上呢,而那时我过着体面的生活,吃的东西绰绰有余。来日我会回到伦敦,在过去那些既亲切又让人恐惧的地方度过一、两天。我知道,有些地方已不复存在。我仿佛看见托特纳姆宫廷路末端那条弯弯的路,我沿着它从牛津街走到莱斯特广场;在那片迷宫里的某个地方(我想那里总是雾蒙蒙的,点着煤气灯),有一家店铺,橱窗里放着馅饼和布丁,它们放在金属蒸具上一直加着热。多少次我曾站在那儿,饥饿不堪,却连一便士的食物都买不起!那家店铺和那条街早已不在了,有谁像我这么满怀深情地记得它们吗?不过我想,我经常去的地方大多依然存在:再次走在那些人行道上,看看满是污垢的门口和半明半暗的窗户,我会产生出异样的感觉来。

我仿佛看见隐藏在托特纳姆宫廷路西边的那条小巷,在那儿,我先是住在顶楼一间偏僻的屋子里,然后不得不换到正面的地下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一周六便士是有差别的,在那些日子里,六便士可是一件需要考虑的重大事情——唉,它意味着可以吃上几顿饭(有一次我在街上“发现”了六便士,高兴不已,此时还记忆犹新)。正面的地下室是石地板,家具有一张桌、一把椅、一只脸盆架和一张床。窗户当然自从安装好后从没清洁过,它从上边小巷的一块扁平的门窗栅栏得到光线。我就在那儿生活,在那儿“工作”。是的,我即在那张肮脏的松木桌上进行“文学创作”,顺便说一下,我在桌上放了几本当时有的荷马和莎士比亚的著作。晚上我躺在床上,常常听见一队警察行走的声音,他们沿着小巷前去换岗。他们的脚步声有时回响在我窗户上方的栅栏上面。

我记得在大英博物馆,曾遇到过一件生活中让人又悲又喜的事。有一次我去洗手间洗手,注意到在一排面盆上方刚贴出了一则通知。它不知何故这样写到:“请读者切记,这些面盆仅供偶尔清洗时使用。”啊,这样的文字真是有意义啊!难道我自己不是不只一次乐于大大方方地使用肥皂和水——比当权者们想到的还要大方吗?就此而言,在那座大圆顶下面工作的一些可怜人比我还更需要呢。那则通知让我笑得很厉害,不过它真是意味深长。

有些住处我已彻底忘记。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我总是搬迁——我所有的财产都放在一口小箱里时,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有时房子里的人无法忍受。在那些日子里我并非挑剔苛求,我与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极少交往,但我却时时被迫离开,因为人们的那种亲近让我受不了。在别的情况下,我不得不逃离一个个引起传染病的环境。在其中一些地方我竟没患上致命的疾病(我一直吃得很糟糕,也总是劳累过度),这真是一个巨大的秘密。我遇到过的最坏的疾病,是并不太严重的白喉——我想原因并不难追踪到,那就是“楼梯下面”的垃圾箱。我向女房东说到这事的时候,她起初感到惊讶,然后是愤怒,最后很快就把我赶走了,还对我大加侮辱。

但是除了贫穷外,总体而言我并没多少抱怨的。在伦敦,每周靠四先令六便士你不可能期望过得很安逸——在那些日子我还是个受到严加管制的学徒,从没付出过比这更多的钱住上一间“有家具并提供服务的屋子”。我也不难满足,只需要一小块有墙壁的地方,让自己能够置身其中,不受外界干扰。没有文明生活的某些舒适东西,我甚至都不再遗憾了。楼梯上铺地毯我认为相当奢侈,而在我房间的地板上铺地毯,是我做梦也没有过的奢侈。我的睡眠很好,我在一张张床上度过了一个个无梦的夜晚,那些床现在只是看上一眼都会让我的骨头发痛。有一扇锁着的门,冬天有炉火,另外有一斗烟,这些便是最基本的东西;有了它们,我即使住在最污秽的阁楼里也常常心满意足。在我的记忆里经常出现这样一间屋子,它在离伦敦大道不远的伊斯灵顿。我的窗户面向里真茨运河。一想到它,我就会回忆起也许是自己所经历过的、最厉害的伦敦大雾。至少连续三天我都不得不让灯点着。我透过窗户往外看去,时而看见运河那边的街上有几盏模糊不清的灯,但多数时候那儿只是一片发黄的黑暗,它们使得窗玻璃把火光和我自己的脸反射出来。我觉得可怜吗?一点不。那笼罩一切的阴暗,似乎只是让我的壁炉角更加舒适。我有足够的煤、油和烟草,我有书读,有感兴趣的工作。所以我只出去在伦敦大道的一家咖啡店买到吃的,然后急忙回到炉子边。啊,我的雄心,我的希望!假如我知道有谁可怜我,我会感到多么惊讶和愤怒!

造物主时时会报复我一下。冬天我的喉咙疼痛无比,有时会久久地伴随着剧烈的头痛。我当然从来不会去看病,而只是把自己锁在屋里,如果确实觉得很难受就去睡觉——我躺在那儿,没有吃的或喝的,直到又能够照顾自己为止。凡是合同里没有规定的,我决不去求女房东什么,只有一、两次我的确得到过她自愿的帮助。啊,想到青年时期能够忍受的一切,真是奇妙!回想到三十年前的事,我现在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多么柔弱的可怜虫!

十一

我还会再过一次阁楼和地下室的生活吗?不会的,即便我今后有五十年时间确保能获得现在所享有的满足!一个人有着无限可悲的屈从的力量,他会从更好的方面看待事物,而把一切最糟糕的忘记,让自己成为一个坚定的乐观者。啊,可是精力、热情和青春都被浪费掉了!在另一种情绪里,我会为目睹珍贵的生命力被用到可鄙的奋斗上面而流泪。多么可怜啊!并且——假如我们的良心意味着什么——那真是大错特错了!

毋须寻找乌托邦,想想一个人在青春时期会怎样。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时,人有可能获得天然的快乐和可喜的成果,但我猜想一千人当中没一人能发挥出一半的可能来。几乎所有人在回顾他们初期的生活时,都必然看到它因为贫困的处境、偶然发生的事和任性的行为,而被扭曲,变得黯然失色。倘若一个年轻人努力避免更加严重的错误,倘若他始终专注于所谓最有利的机会,倘若他并不公然显得自私自利,而是慎重地克制住每一个自身的利益(这里的“利益”只理解为物质上的好处),那么他就用好了自己的青春,从而成为一名模范和令人骄傲的对象。我怀疑,在我们的文明中,年轻人在面对生活时,是否还有其他容易追求的理想。这是唯一完全可靠的道路。然而把这与可能的情况相比较,看看是否人们尊重了人性,人的理智是否服务于人的幸福。少数人能够回想到少年时天然的乐趣,随后有大约十年把旺盛的精力很好地发挥出来,也许还伴随着一种十分快乐的记忆,从而使得他们一生都变得和谐了。这样的人差不多像诗人一样少有。大多数人根本不去想自己的青年时期,或者偶然回顾一下时,也意识不到所失去的机会,不知道自己在一步步衰退。只有与这些愚钝的人相比较,我才能为自己富有耐性、勇于搏击的青年时期自豪。我的面前有一个目标,它不是普通人的目标。即便深受饥饿,我也没有放弃心中的意图。但是这样一个明智而热情的青年,满怀美好的想法,却在贫民区的寄宿房里忍饥挨饿;比较之下,你会觉得对这种可怜的病态,正确的治疗方法就是施予一剂速效毒药算了。

十二

每当我看着自己的书架时,我就会想起兰姆写的“褴褛的老将”。并非我所有的书籍都来自二手书摊。它们许多刚到我手里时,都非常整洁,封面是新的,有些甚至装订得十分堂皇,令人惬意。可是我经常搬迁,每改变一个地方我那不多的藏书都会受到糟糕的待遇;说实话,我对待它们的安康通常不太关心(在所有实际的事情上我都笨拙无能),甚至最美观的书都让人看到我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不只一本书,被一颗打入包装箱的大钉严重损坏——它们受到了种种亏待,而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现在我有了闲暇时间,内心也宁静起来,我因此发现自己越来越细心了——这是一个例证,说明环境让美德变得容易这一千真万确的真理。不过我承认,只要一本书没有散掉,我是不太为它的外观操心的。

我知道有些人说他们乐意读图书馆的任何一本书,就像读到自己书架上的书一样。这在我看来是无法理解的。首先,我通过“气味”就知道自己的每一本书,只需把鼻子搁在书页里它们就会让我想到各种各样的事。比如我的吉本,它们是装帧不错的八卷本米尔曼版本,我一遍遍地读了三十多年——只要我一打开它们,那美好的书页散发出的气味,就会让我想起所有获得这份奖赏时所产生的狂喜。或者我的莎士比亚,即那部剑桥版的莎士比亚——它有一种气味把我带回到生活中更远的时光。因为这些书是我父亲的,我在还不能够读懂它们的年龄时,父亲经常允许我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让我恭恭敬敬地翻阅它们,以此作为对我的款待。这些书散发出的气味与那时完全一样,我把它们某一本拿在手中时便产生一种异样的亲切。由于这个原因,我不常读莎士比亚的这个版本。我的眼睛现在仍然不错,所以我读环球版的,我买它的时候也够奢侈了。这便是我为什么对书怀有奇特的感情,这感情源自于所作出的牺牲。

牺牲——它的意义可绝非是那么轻松自在的。我买过许多书,而花的钱本来应该用到生活中所谓的必需品上面。有很多次我站在书摊或书商的橱窗前,心中的渴望和身体的需求彼此冲突,使我备受折磨。就在用餐时间,我的胃叫嚷着要吃东西,但是我看见一本久已垂涎的书时停了下来;我注意到价格如此划算,“无法”放弃它。然而要买它就意味着得忍受饥饿的痛苦。我那本赫尼的《提布卢斯》即在这样的时刻抓到手的。它放在古杰街那家旧书店的书摊上,在这儿你时时会从一大堆废物中发现一本相当好的书。价格是六便士——六便士呀!那个时候我常在牛津街的一家咖啡店吃午餐(当然也是我的正餐),这是一家真正的老咖啡店,我想类似的店现在很难见到了。六便士是我身上所有的钱——是的,我在世上所有的钱。它可以买到一盘肉和蔬菜。但是我不敢指望那本《提布卢斯》会留到次日,那时手中应有一点钱。我在人行道上踱着步,用手指摸弄衣兜里的铜币,同时眼睛盯住书摊,两种渴望在我身上斗争着。我买下了书,把它带回住处,一边吃着涂黄油的面包一边贪婪地读起来。

在这本《提布卢斯》里,我发现最后一页上面用铅笔写着:“1792年10月4日读毕。”近一百年前,谁是这本书的主人呢?再没有任何题字。我乐意想象某个穷困的读书人,就像我一样既贫穷又热切,用自己一滴滴的血买下了这本书,甚至也像我一样兴致勃勃地读起来。这样的“猜想”有多少与实情相符,我难说。仁慈温和的提布卢斯!有这样一位诗人给我们留下的关于他的形象,我想,比罗马文学里任何类似的东西都更令人欢喜。

或者在茂密的林中悄然而行,

      对适于聪明善良者的事情予以深思?

在我拥挤的书架上另有不少书也如此。把它们取下来,我就会多么栩栩如生地回忆起一次斗争和胜利的情景。在那些日子里钱除了能获得书外,对于我不代表任何东西——我对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关心。有些书我非常非常需要,它们比身体上的营养更需要。当然,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馆读到它们,但那与拥有它们,让其成为我的财产并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可不是一回事。我时而会买到一本表面再破旧拙劣不过的书,它蒙受羞辱,让人愚蠢地乱涂、撕毁、弄脏——没关系,我宁愿读那样一本书,也不愿读一本不属于自己的书。不过我有时也为自己纯粹的自我放纵行为内疚。一本书会吸引住我,而它并非是我真正渴求的;这样的奢侈,如果慎重一些我会放弃掉。比如我那本容-施蒂林的书即如此。我是在霍利威尔街被它吸引住的,我在读《诗与真》时就熟悉这本书的名字;我一页页地翻阅着,越来越好奇。但那时我控制住了。的确,我付不起十八便士,这意味着我当时确实穷困。我又两次从它面前走过,每次我都让自己相信没有任何人会买那本容-施蒂林的书。某一天我手里有钱了。我好像看见自己当时急忙跑到霍利威尔街(在那些日子我习惯每小时走五英里),好像看见那个头发灰白的小老头——我即和他谈买书的事——他叫什么名字呢?——我想那个书商以前是个天主教牧师,身上仍然有着某种神职人员的尊严。他拿起书打开,沉思了片刻,然后打量一下我,似乎自言自语地说:“是的,我真希望有时间读它。”

为了买书我忍饥挨饿,有时去干一些搬运工的苦活。在波特兰路车站附近的那家小店,我遇见吉本的第一版书,价格贵得真荒唐——我想每套一先令吧。要拥有那些整洁的四开本大书,我得卖掉外套才行。碰巧我身上没带够钱,不过住处的钱却是够的。我那会儿住在伊斯灵顿。和书商谈好后,我走回去拿到现金,再走回来,然后——我从尤斯顿路的西端拿着这套书走到伊斯灵顿的一条街上,那里远远超过了天使酒店。我来回跑了两趟,那是我一生当中唯一用常衡来想到吉本的时候。我两次——是三次,如果算上我回去取钱那次——从尤斯顿路下去,又爬上本顿维尔。至于是什么季节天气如何,我一点记忆也没有。买到书的欢乐把其他一切想法都赶走了。的确,我只想到书的重量。我的精力相当好,但是肌肉的力量不够,最后一趟跑完时我躺在一把椅子上,身上冒着汗,浑身无力、发痛——不过我却满怀喜悦!

有钱人听到这个故事会吃惊。我为啥不让书商寄送那套书呢?或者,如果我不能等,难道伦敦的大路上没有公共汽车吗?我怎么能让有钱人明白,那天我买了书后再也付不出一便士了?不,不,这种节省劳力的支出不是我所能够负担的。凡是我喜欢的东西,我确实都靠自己的汗水挣来。在那些日子我简直不知道坐公共汽车是什么滋味。我曾在伦敦街上一连走了十二个小时和十五个小时,而从没想到付车费让自己的腿休息一下,或者给自己节省一些时间。我穷到了极点,某些事不得不放弃,坐车便是其中之一。

多年以后,我以甚至更低的价格把那套吉本的第一版书卖了。同时卖掉的还有许多对开本和四开本好书,我无法拖着它们经常搬迁。那个买这些书的男人说它们就像“墓石”一般。为什么吉本连市场价都达不到呢?我经常为那些四开本书惋惜得心里作痛。《罗马帝国衰亡史》印制得十分精美,读到它多么令人高兴啊!那些书页,与其庄重的主题是相称的,一看见它就觉得欣喜。我想现在是可以轻易再买到一本了,但它对于我不会像以前那本一样,那本书让我回忆着自己当时的卑微与艰辛。

十三

一定有个别在精神和经历上与我相似的人,他们会记得波特兰路车站的那家小书店。它有着不同的特性,书籍属于严谨的一类——主要是神学著作和经典著作——大多是被称为无用的旧版书,一点收藏的价值都没有,已经让实用的现代出版物取代。书商是一位十足的绅士,仅仅这一事实,以及他给书标出的特低价格,有时就会让我想到,他经营那家书店纯粹是因为喜爱文学。在我眼里是无价之宝的书,我花几便士就买到了;我想,自己买到的任何一本书都没超过一先令。正如有一次我注意到,有个年轻人刚从教室出来,看到我兴高采烈地从那个亲切的书摊或里面更丰富的书架上获得那本旧书,他只能是既惊奇又轻蔑的样子。比如我那本羊皮纸的《西塞罗信札》:它短小厚实,有格雷维斯、格罗诺维斯和我不知多少其他老学者们所作的注释。啐!已经完全过时了。但我却毫不那样认为。我对格雷维斯和格罗诺维斯怀有深厚的感情,假如我像他们懂得一样多,即使受到那个年轻人的轻蔑我也会非常满足。求知的热情决不会过时。这个例子——如果再没别的——像圣火一样在我面前燃烧,永不熄灭。从哪一位现代编辑身上,我能发现洋溢在那些老学者们注释里的爱与热情呢?

即便当今最好的版本,也颇像是教科书。你经常觉得人们并不把作家的著作视为文学,而只是教科书。单纯就做学问的人而论,过去的比现在的强。

十四

今天的报纸上登载了不少关于春季赛马的消息。我一看见它就十分恶心。它使我想起一、两年前,我在萨里郡的一个车站见到的那则关于附近举办某些赛事的海报。如下便是我抄在笔记本里的海报内容:

  “为确保参加此次赛事的公众安全舒适,执行委员会雇请了如

下人员:

  14名侦探(赛马业的),

  15名侦探(伦敦警方),

7 名巡官。

9 名军警。

76名警察,以及一支专门从预备队和门警队挑选出来的编外分队。

上述警力将只是维护秩序、驱逐不良分子等。强大的萨里郡警察

部队还将予以协助。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闲聊的朋友当中无意提到赛马问题,被他们公认为“乖僻”。这样的公共集会,连创办者们都声称对所有体面的人是危险的,难道反对它们真的乖僻吗?人人知道,举办赛马主要是为了让傻瓜、无赖和盗贼们高兴与谋利。明智的人让自己参加这样的事,声称有他们出现“比赛的特性便从本质上高尚起来”,以此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只是表明,明智的人会多么容易丧失其理性与端庄。

十五

昨日我漫步了很远,中午在一家路边客栈吃饭。桌上放有一本通俗杂志。我浏览一下,发现有一篇某个妇女写的《猎狮记》,在这篇文章中我见到有一段似乎值得抄录如下:

“我把丈夫叫醒时,那只狮子——当时它离我们约四十码远——

向我们直扑过来;我用303式枪正好打中它胸口,后来我们发现它的

气管和脊骨都打碎了。它再次向我们扑来时,我第二枪把它的肩部打

穿,它的心脏也被打得稀烂。”

能看看这位会玩枪舞笔的女英雄,我会觉得有趣。她大概是个很年轻的女人,在家里时,或许她那副身段在客厅里还显得优雅呢。我可能会喜欢听她谈话,和她交流思想。她会让人对古罗马颇有身份、在圆形剧场有自己席位的的夫人怀有相当不错的看法。那些夫人在私生活里,大多乐观优雅,富有教养,性情颇令人惬意。她们谈论艺术,谈论文学,会为莱斯比亚的麻雀流泪;与此同时,她们又都是鉴定家,很能鉴别破裂的气管、粉碎的脊骨和撕开的内脏。不可能她们许多人都喜欢亲手屠宰,为此我得认为,我们通俗杂志上的那个女猎手是一位非常特别的夫人。不过毫无疑问,她和那些罗马贵妇人会相处得很好,因为她们发现彼此只有一点表面的区别。她那血淋淋的回忆,受到注重通俗趣味的编辑欢迎,这个事实也许比编辑或公众所感到的更有意义。假如这位夫人要写一部小说(她也许会),那么小说将具有现代气势的真正特征。当然,她的风格是从所喜爱的读物中形成的,很有可能她的思维与感知方式也多受其影响。假如这还不是典型的英国女人,我猜想不久就会了。的确,“她的行为是很正常的”,这样的女人应该养育出不同寻常的后代来。

我十分迷惘地离开了客栈。在从另外一条路返回时,我不久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小山谷的边上,谷中有个农场和果园。苹果树鲜花盛开,我站在那儿凝视着,这时一整天都吝啬阳光的太阳,突然变得光辉灿烂。对于当时见到的情景我无可言状,只能梦想到那鲜花盛开的山谷多么宁静可爱。在我身旁,一只蜜蜂嗡嗡地叫着;不远处,一只布谷鸟发出欢叫;从下面农场的牧地上,传来羔羊咩咩的声音。

十六

我绝非是人们的朋友。他们作为一种力量——这力量决定着当今的潮流——让我感到不信任和害怕;而作为一种可见的大众群体,他们又让我避而远之,常常使我产生厌恶。在我一生更多的时候,人们对于我只意味着伦敦的民众,在那样的形象之下,没有任何意义适度的词语可表达我对他们的看法。而我对乡下人并不怎么了解。偶尔瞥一眼他们,也不会彼此更熟悉一些。我身上的每一本能都是反民主的,我害怕想到当民众不可抗拒地开始统治时,英国会成为什么样子。

不管正确或者错误,这便是我的性情。但因此就争辩说,我对所有在社会地位中比我更低的人都无法容忍,那就大错了。个人与阶级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别,最深深地扎根于我的心中。以某人自身为例,通常能发现他有着某种理智,某种向善的东西。但在这个社会的有机体中把他放到大众里去,十有八九他会成为一个无耻的人,没有自己的思想,随时会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做出任何坏事来。由于民族倾向于愚蠢和卑鄙,所以人类前进得非常缓慢;又由于个人有向善的能力,所以人类毕竟在前进着。

我在年轻的时候,看到这个那个人时,我会为人取得如此小的进步感到惊奇。现在,当看到大众里的人们,我又为他们有了现在的进步感到惊奇。

我由于自负得愚蠢,常根据一个人的智力和成就来判断其价值。凡是缺乏逻辑的人,我看不到任何好处;凡是没有学问的人,我看不到任何魅力。现在我认为,一个人必须区分两种形式的智力,即大脑的与心灵的;并且,我已把第二种智力视为远更重要的东西。我决不会说智力无关紧要,只有傻瓜才总是既让人生厌又对人有害。不过说实在的,我所知道的最优秀的人之所以不愚蠢荒唐,并非在于他们拥有的智力,而是在于他们拥有的心灵。他们出现在我面前,我看见他们相当无知,满怀偏见,能够作出最可笑的错误推理来;然而他们的脸上却洋溢着无上的美德、善意、可爱、谦逊与慷慨。他们拥有这些品质,同时也懂得如何加以运用。他们有着心灵的智力。

在我家中替我干活的那个穷苦女人,甚至就是这样一个人。最初,我认为她是个异常好的佣人。认识三年之后我发现,她是我所知道的应该享有“优秀”这个词的少数女人之一。她能够读读写写,就这些。如果再多给她一些指导,我肯定那会害了她,因为那会把她自然的动机给搞糊涂,而在精神指引上又无法给她提供任何光明。她履行着生来从事的职责,并且带着受到恩赐的满足感,一种尽到责任后的快乐,她也因此高高地置身于文明人的行列里。她的欢乐在于生活井然安宁——对于任何一个孩子,还能给予他什么更好的赞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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