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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我的旧照片。照片里,表姐抱着我。那时我还是一个婴儿,周末刚完成洗礼,穿着一条长长的白色缎面裙子。照片是在纽约拍的,我们坐在一张覆着塑料罩子的长沙发上。表姐比我大一些,五六岁年纪。照片里,我不住地扭动,带着一种婴儿特有的无端恼怒,四肢定格在一个尴尬的角度。
我很感激,家里还能找到这么多我童年时期的照片,因为我以各种方式忘记的东西太多了。
对我生命中的很多很多年,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家人常常会说:“记得那会儿……(插入重要的家庭时刻)”每当这时,我眼前一片空白,对这些时刻没有丝毫回忆。我们虽然共享同一个过去,却并未共享相同的记忆。从很多方面来看,这句话最能描述我和家人以及我生命中几乎每个人的关系。我们共享美妙的生活,但并不分担那些对我而言更加难熬的经历,对于那些艰难的时刻,他们所知甚少。我记得住的和记不住的事情并无规律和缘由可循。我也很难解释那些记忆为何会缺位,因为对于另外一些童年片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们清晰得恍如昨日。
我的记忆力很好。即便是多年以前和朋友们的谈话,我也能几乎一字不差地记住内容。我记得自己四年级的老师头发银灰,也记得自己三年级时因为上课无聊读课外书而惹祸上身。我记得我叔叔婶婶在太子港的婚礼,还记得我被一只蚊子叮咬后,膝盖肿成橙子那么大。我记得好的事情,也记得不好的事情。然而,必要时,我可以剥夺自己的记忆。当有必要删除记忆的时候,我就这么做过。
我有一些从父母家里拿来的相册,装满了我和两个弟弟小时候的发黄照片。虽然那是在数字时代来临之前,但我生命中的每一刻似乎都被拍下来了,每张照片都被洗了出来,并精心存了档。每本相册上都标有一个圆圈,里面写着一个大数字。其中许多相册里都有关于名字、年龄和地点的简短注释,就好像我母亲知道,这些记忆需因某个缘由被保存下来。她用坚忍的意志和她特有的优雅教养了我们姐弟三人。她在我们身上投入的爱是如此强烈,这种激情只会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而变得越来越势不可挡。当我还是个孩子时,她把这些相册按顺序排成整齐的一排。一本册子满了,她就去买新的,再把它装满。
母亲用心去填补我童年时的一些空白,即便她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这么做。她记得所有的事情——要么她总会给人这种感觉,要么事实正是如此——直到我十三岁上了寄宿学校,那里再没有人为我保留记忆了。
母亲现在仍然拍照,什么都拍。她的Flickr上有两万多张照片。她拍她自己的生活,拍我们的生活,拍我们生活中的人和地方。我博士论文答辩那天,她在现场,骄傲地注视着我,每隔几分钟就拿起相机拍一张新照片,尽可能地捕捉我答辩的每一秒。在另一次于纽约举办的我的小说阅读会上,她再次带着相机出现,记录下另一个难忘的时刻。
人们经常注意到,我会拍下每一个微小的事物。我告诉他们,这样我就不会、也无法忘记所有我见过和经历过的美妙事物。我没有进一步解释的是,我的人生跟以前大不相同,这些记忆对我来说格外珍贵。但还不止这些。我会以无数种方式感知到自己确实是母亲的女儿。
我婴儿时期的相册封面是白色的,上面点缀着闪光的小点点。“是个女孩!”几个字醒目地印在封面上。相册第一页写着我父母的名字,以及我的各项信息——出生日期、身高体重、头发和眼睛的颜色。这一页还印着我的两只黑色小脚印,上面写着“女孩盖伊”。我是早上七点四十八分出生的,我确信正因如此,我才不是一个能早起的人。“宝宝生活中令人兴奋的回忆”一栏下有很多空行,都被我的许多“第一次小小成就”填得满满当当。显然我两岁半就能识字母表,三岁就会看时间。我母亲骄傲地写下:“五岁时几乎什么都能读。”这是她的原话,字迹清晰可辨。不过根据家人的另一种说法,大约在那之前一年半左右,我就已经能和父亲一起读报纸了。
我的母亲记录下了我五岁以前的身高和体重。我有一个大脑袋,是三角形的,这在一对夫妻所生的第一个孩子身上常会出现。母亲说她花了好几个小时来捋圆我的头。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出生后的第十三天,那天的《奥马哈世界先驱报》上刊登了一则我的出生记录。这则剪报和我的出生证明原件,以及贴在我医院摇篮上的小卡片一起保存在这本相册里。那时,母亲二十五岁,父亲二十七岁,他们都如此年轻。但跟同时代的人相比,他们成家算是晚的。我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没有拼错,只有一个n,这个出生证明是粉色的。当时还没有所谓的多元性别文化——女孩是粉色的,男孩是蓝色的。就是这样。
在我和母亲的第一张合照中,她抱着我,乌黑的头发扎成一条粗粗的马尾辫,浓密的发丝从她背上如瀑布般垂下。她看起来年轻漂亮,不可方物。照片里的我刚出生三天。这其实并不是我们两人的第一张合照,我母亲还有一张怀着我时拍的孕妇照。那时她挺着大肚子,自信地穿着一袭时髦的蓝色超短裙,踩着一双厚底高跟鞋,头发蓬松地披散在后背上。照片里她靠在一辆小车上,看着摄影师,也就是我的父亲,那眼神无限缱绻,让我想转过头去,给他们留一些私密空间。母亲是我所认识的最不愿袒露内心的人,可她却把这张照片放在相册里。她想让我看到这张美妙的照片,让我知道她和父亲一直深爱着彼此。
这些最老旧的照片在相册里放得太久,都粘在内页上了。如果把它们拿走,定会毁了它们。
当我还是个婴儿时,在我和父母的每一张合照里,他们都微笑着注视我,好像我是他们世界的中心。我曾经是。现在也是。这是真的,我自己清楚地知道——每一件我身上美好而强大的事情都始于我的父母,每一件都绝对如此。几乎在每一张小时候的照片里,我都笑得如此有感染力,每次我看到它们都忍俊不禁。世界上到处都是快乐的婴儿。我也曾经是一个快乐的婴儿。这一点无可争辩。
我最好的朋友说,婴儿很可爱,但他们很没用。他们没法为自己做太多事。你必须爱他们,即使他们很没用。在我的那些单人照片中,我全靠椅子扶手或几个枕头支撑着。在一张照片中,我独自坐在一张铺着一层厚锦缎的丑陋红沙发上,显然在大声狂叫。这样的照片不止一张。当你知道那些尖叫宝宝正是间或爆发出婴儿愤怒的快乐宝宝时,那些尖叫的照片就显得滑稽可笑了。我看着这些自己婴儿时期的照片,心想,我长得像我的侄女。事实是我的侄女长得像我。无论如何,家庭基因就是这么强大。我们总是被紧密联结在一起——通过我们的眼睛、嘴唇、血液以及血肉凝成的心。在我三岁的时候,弟弟乔尔出生了。相册里有他的照片——他棕色皮肤,体形溜圆,满头乌发,在我旁边或坐或站。
成年之后,我曾无数次地翻阅这些相册。我一直在努力去回忆。起初,我寻找一些能给我自己孩子看的照片,可以告诉她:“你就是从这里来的。”这样,如果我有了那个孩子,她或许就会知道,她的家人懂得如何去爱,无论这份爱多么不完美;她或许就会知道,她的母亲一直被爱着,她自己也将永远被爱着。向孩子表达多种形式的爱是很重要的,这是我必须为她做的一件美妙的事情,不管这个孩子是如何进入我的生活的。我也研究那些照片,研究照片里面的人;我回忆那些名字、那些地方以及那些重要时刻,但其中很多我都忘记了。我试着拼凑起那些已被我小心翼翼抹去的记忆。我想要弄清楚,自己如何从这些完美镜头里的孩子,变成了今天这样的我。
我其实心里知道答案,抑或我并非真的知道。我知道答案,但我想,我真正想要弄明白的是,为什么当时和现在之间会有这么大的距离。个中原因很复杂,令人捉摸不透。我想把原因握在手里,解剖它,撕碎它,将它烧成灰烬,然后在灰烬里找寻。尽管我也担心自己在那灰烬里看到什么之后,会做些可怕的事情。我不知道能否找到原因,但当我一个人时,我就会像着了魔似的坐在那里,慢慢翻看这些相册。我想知道那里有什么,缺失了什么,发生过什么,哪怕我仍不知道背后的原因。
还有一张我的照片。照片里我五岁,眼睛很大,脖子干瘦。我趴在沙发上,两脚交叉,盯着一台塑料打字机——很可能正在做白日梦。我常常沉浸在白日梦中。即便在那会儿,我就已经是一名作家了。年幼时,我就开始在餐巾纸上画一座座小村庄,写一些那里的人的故事。我喜欢描写那些故事时,想象与我不同的生活时,从现实中解脱出来的感觉。我的想象力非常丰富。我是一个做白日梦的人,我讨厌被人从白日梦中拽出来,面对现实生活的种种。在我的故事里,我可以为自己虚构一些我没有的朋友。我可以使许多自己不敢想象的事情成为可能。我可以是勇敢的。我可以是聪明的。我可以是有趣的。我可以变成自己想要成为的一切。当我写作时,我感觉到快乐是如此简单。
还有一张我七岁时拍的照片。照片中,我穿着连体工装裤,显得喜气洋洋。我小时候经常穿连体工装裤。我喜欢它们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原因是它们有很多口袋,我可以把东西藏起来,而且这种衣服很复杂,上面有很多纽扣和需要系带的地方。它们让我感到安全且舒适。在那个时期,大概每三到四张我的照片里,就有一张是我穿着工装裤拍的。这很奇怪,但我就是个奇怪的人。在一张特别的照片里,我和弟弟乔尔在一起,他摆出空手道的动作踢我,而我试图躲开他的小脚。他从过去到现在都精力充沛。我们相差三岁,玩得很开心。现在我们之间还非常亲密。我们当时都很可爱。看到自己身上那种纯粹的快乐,我感到很难过。我愿意付出几乎一切来重新换取那样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