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文学研究
17世纪初,伴随着早期殖民地的拓展,深受清教主义熏陶的白人群体创作的文学自然也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这是美国文学最初的形态特征。本章对北美拓殖与清教主义在新英格兰的蔓延和美国殖民地时期的纯文学进行探讨。
第一节 北美拓殖与清教主义在新英格兰的蔓延
一、北美殖民地的大肆拓展
自美洲被发现后,从16世纪起,西班牙、法国、英国先后在北美大陆建立自己的殖民地。
西班牙于16世纪上半叶,先后在大西洋沿岸、墨西哥湾一带建立殖民据点。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在北美建立了新西班牙殖民地,包括现在的佛罗里达、得克萨斯、新墨西哥、亚利桑那和加利福尼亚[1]。
16世纪中叶,法国第一批探险者到达纽芬兰、缅因一带。到17世纪末,法兰西宣称占有加拿大东部及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广大地区。自诺法斯科西亚、路易斯安那到新奥尔良,被称为新法兰西殖民地。
英国17世纪初期,开始向北美洲移民。当时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相当发达,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进行海外掠夺。1606年,英国的一些大商人和大地主组织了“伦敦公司”和“普利茅斯公司”,他们从英王那里得到“特许状”取得在北美洲建立殖民地的特权。1607年,“伦敦公司”派出一支殖民地拓展队伍在北美洲东海岸建立了第一座城镇——詹姆斯敦,后来由此发展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从1607—1732年的120多年中,英国殖民者在北美洲东部先后建立了13个殖民地,占有东起大西洋沿岸西至阿巴拉契亚山脉的整个狭长地带。以后,英国又通过1756—1763年的英法战争,迫使法国宣布退出对北美霸权的争夺,英国获得了加拿大以及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直到密西西比河岸的广大地区。这样到18世纪中叶,北美大西洋沿岸殖民地主要成了英国的势力范围。
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的经济,于18世纪以后开始发展迅速,各殖民地之间的经济往来与日俱增。新英格兰一带的殖民地把工业品运销到南方,南方的几个殖民地则以一部分粮食和原料供应北方。同时,殖民地城市人口也日益增加。当时北美最大的城市宾夕法尼亚的首府费拉德尔菲亚(简称“费城”)拥有居民约3万人,纽约已有居民约2万人,马萨诸塞的首府波士顿有居民约2.2万人。这些城市逐渐成为13个殖民地的政治和经济中心。殖民地还建立了自己的高等学校,如哈佛大学、威廉大学、玛丽大学等,并开创了自己的报纸和图书馆,构成近代民族的因素逐渐具备,美利坚民族开始形成。
二、新英格兰清教主义的兴起及发展
(一)清教主义兴起
殖民地时期的美国人,即英属北美的13个殖民地的移民多数来自英国,他们带来了英国的社会思想、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其中清教主义尤为重要。
1620年,102位英国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船来到马萨诸塞湾,并成功建立了新英格兰的第一块殖民地。他们的领导人是一群激进的清教徒。早在10年前,为抗议詹姆斯一世(1566—1625)对地方政治和宗教自治权的破坏,他们就奔赴欧洲大陆,在荷兰的莱登组成了公理会。后来,他们决定移居美洲,建立独立的宗教和政治秩序。在海上航行途中,清教徒们签订了一份《五月花号公约》,把远征的目标定为“荣耀上帝,推进基督教,荣耀国王和祖国”,表达了同弗吉尼亚殖民者同样的宗教和政治宗旨。《五月花号公约》还反映了清教徒们建立新的宗教和政治制度的理想,明确宣布以上帝为证,移民们相互订立契约,共同组建一个民治政体。所以,公约既是一份社会契约,也是人与人、人与上帝之间确立的宗教誓约。正是这种古老的人神契约观,为清教领袖们鼓动民众、组织行政体系和战胜天灾人祸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清教思想深入人心
这些清教徒不仅继承了基督教的思想传统,将《圣经》所宣扬的教条牢记于心,而且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中继承了崇尚知识、追求自由的人文主义精神。由于是在两种历史传统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虽然那些清教徒在英国受到了政治迫害和宗教迫害,但是他们始终怀有一种“宏伟”的宗教理想和政治抱负——他们认为自己肩负着神圣的历史使命,有责任在地球上的人类中间传播上帝的福音。
在那些清教徒的宗教理想和政治抱负的背后隐藏着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他们相信自己与上帝之间有一个盟约。这种观念是由16世纪末17世纪初欧洲国家的一些神学家提出的——它把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规定为一种神圣的盟约关系,宣称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是由一系列可以理解的规则规定的,人与上帝之间具有相互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盟约”说。基于这样一种观念,那些清教徒把他们不远千里前往北美大陆的行程看成一种伟大的、光荣的、神圣的征程。
清教徒在北美大陆开天辟地,建立了一个又一个殖民地居民点。各个殖民地都实行政教合一的管理模式,所有政治领导人物都是牧师,或至少是清教徒。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领导的讲话往往和宗教活动掺合在一起。在那种政教合一的管理模式中,基督教牧师发挥了难以想象的社会管理作用。基督教牧师是清教徒生活中的权威,而基督教则是联结和召集清教徒的根本手段。在清教主义时代,宗教活动在统一人心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
清教徒都是一些追求思想自由的基督徒。他们强烈要求把无关紧要、非根本性的信念和习惯从英国国教中清除掉。为了彻底告别“过去”,他们决心在北美大陆焕然一新,建立真正的新社会、新世界,这个新社会、新世界必须能够真正体现他们作为有宗教信念人的价值和荣耀。他们从根本上坚信,世界万物都是为“造物主”即上帝的荣耀而存在的——不仅人依赖造物主而存在,自然依赖造物主而存在,而且人和自然的存在意义和价值只能在造物主的意志中体现出来。人必须按照造物主的意志或规划来生活,否则,人将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他们还相信人有“原罪”。所谓“原罪”,就是与生俱来的罪,就是生前就有定数的罪。人可以为他的罪忏悔,但不能凭借自身的努力赎罪。这种基督教观念规定了清教徒对待道德的一个基本态度:人不能自主、自由地追求德行和善的行为,但人必须为他们的不道德行为或原罪受到道德上的指责;然而世界上存在由造物主择优选用的人,他们更加接近神性,并给予那些被世俗欲望所累、具有原罪的其他人帮助。人有种类之分。虽然任何人都不能依靠自身的努力赎罪,但是有些人是造物主的“优秀”信徒。他们诚心诚意地服从造物主,为他提供诚心诚意的服务;诚心诚意地传播他的旨意,诚心诚意地给他增添荣耀。因而,他们会被造物主优先拯救。然而,在他们获得拯救之前必须有一个重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为了让人接受一种超自然的“神佑”。因此,人并不是因为好的表现而获得拯救,而仅仅是凭借信仰的虔诚而获得拯救。
殖民地时期的美国弥漫着一种清教主义的氛围,人的一举一动都必须体现行为主体对上帝的尊敬和服从。他们把神圣的基督教理想与日常工作、日常生活的细节联系在一起,谨慎、节俭、清洁、勤奋、公正等是他们奉行的美德——他们奉行这些美德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追求幸福,而是为了给上帝增添荣耀。他们勤奋工作,艰苦奋斗,但他们在工作方面的优异表现只能归功于神的恩赐或神的选择,因而不能被看成他们应该获得救赎或获取幸福的原因。在工作和生活中,他们不得不面对各种悲惨的事情,感到痛苦和失望,但他们仍然应该坚持不懈地好好工作,奋斗不息,因为只有这种工作才能证明他们是上帝择优选用的人。清教伦理要求人们过的道德生活是一种“勤奋+虔诚”的生活。
接下来,随着历史的不断演变,17世纪末,由于各个殖民地实行政教合一管理模式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开始消融,清教徒垄断政治权力的形势每况愈下。尤其是各种非清教主义思想流派纷纷崛起,思想启蒙运动在各个地方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清教伦理思想开始了逐渐衰落的过程。
第二节 美国殖民地时期的纯文学
埃德蒙德·沃勒(Edmund Waller)将“纯文学”一词从法国引入斯图亚特王朝宫廷的文学传播中[2]。纯文学在17世纪70年代随着都市交往的兴起而在英国大行其道。有着共同情趣、友谊或兴趣爱好的新社区,在战后的伦敦和日益繁荣的度假地形成。在男女混杂的温泉聚会中或在只有男性出入的都市酒店俱乐部中,渴望教养的人们欣然接受了宫廷的这种充满风趣的新的社交方式。在这些社交圈子中,写作为交谈提供服务,为口头表演提供脚本(俱乐部中的专题演讲、社交韵文),并记录风趣诙谐的俏皮话(妙语、祝酒词、即席演说、警句)。纯文学否认写作,却接受对话的伪装。随后,对话承担了对社会和对文字思考的重要角色。正如1728年成立的哈佛费拉缪撒林(Philomusarian)俱乐部在其宪章序言中宣称,对话是“友谊的基础,社会的基本准则,人类伟大的特权”。尽管社会享乐可能是纯文学对话的最直接后果,而另一个更深层次的结果却是它带来了社会礼仪的进步。社会评论家相信,纯文学的“优雅”促进了文明礼貌。“纯文学”被译成英语时,一般译为“优雅的文字”。
一、纯文学的代表人物
英国殖民时期的北美纯文学的三个代表人物——亨利·布鲁克(Henry Brook)、本杰明·科尔曼(Benjamin Coleman)和威廉·伯德二世(William Bird II)——都是从英国温泉中获得了灵感。
布鲁克于1692年从牛津布雷齐诺斯(Brasenose)学院获得学位后,衣着考究地穿梭于伦敦和一些度假胜地近十年,之后才辗转至宾夕法尼亚发展。1699年回到波士顿主持布拉托大街(Brattle Street)教堂之前,本杰明·科尔曼在巴斯向信仰基督教的淑女们出售即席演说稿。1700年,伯德二世在坦布里奇韦尔斯(Tunbridge Wells)赢得“极有才干的人”称号;他的诗词刊登在《坦布里戈里亚》(Tunbridgalia,1719)上,它收集了温泉中出现过的最风趣诙谐的对话和“水诗”。
来到美国时,布鲁克、科尔曼、伯德二世都认为他们自己是优雅的代言人。亨利·布鲁克在费城、纽卡斯尔的酒店中努力改良对话,大的地方旅馆——蓝锚酒店和皮特·普拉特(Pewter Platter)酒馆,以及伦敦咖啡屋——都遭遇到了男性社会的共同苦恼:诙谐沦为世俗的戏谑,政治论辩沦为相互诅咒,而餐桌谈话则演变为商铺对谈。布鲁克的《论戏谑》(A Discourse upon Jesting,1703),是一篇写给俱乐部会友罗伯特·格雷斯(Robert Grace)的诗体书信,在这封信中,他说明真正的风趣是一种通过重复而激起愉悦的能力。而戏谑,是“短命的思想/被罗德尼(Rodney)嘲笑,并很快会被遗忘”[3]。在好几句警句中,尤其在《论身着盔甲的P [潘恩]画像》(On P[Paine]Painted in Armor)中,布鲁克阐明暗喻怎样使政治批评更有力。在《向某俱乐部建议的对话的规则》(A Rule of Conversation Suggested to a Certain Club,1710)中,布鲁克对充满狭隘的商人思想的聪明人进行了指责。为了夸张地说明充满商业气氛世界的荒唐可笑,布鲁克将一个流传于费城旅店的不幸商业事件改编成《新的蜕变》(The New Metamorphosis,1702)一文,故意曲解原有含义。在故事中,维纳斯惩罚了一个没有经验的烟草商人,将他的烟草变成了鸟,起因是他的赖账行为。布鲁克对于商业企业的愚弄和对于合同的神圣描述不同于对没有经验的烟草商人的另一种喜剧处理,这就是埃比尼泽·库克(Ebenezer Cooke)的《烟草商》(The Sot-Weed Factor,1707)。库克讽刺了对马里兰原始状态的都市狂想,他的诗歌在伦敦出版发行。布鲁克则希望戏弄费城进驻旅店者们商业上的焦虑,他的诗在宾夕法尼亚以手稿的形式流传。布鲁克死于1735年(或1736年),他是促成优雅社交圈中的知名人士。而库克死时默默无闻,卒年不详。伊丽莎白·麦格雷(Elizabeth Magawley)是费城最犀利的批评家,认为布鲁克是该地区一位真正的诗人。
在布鲁克将礼仪注入宾夕法尼亚的旅店和俱乐部的同时,本杰明·科尔曼则将优雅介绍到马萨诸塞教堂的讲坛、会客室和大学中。与他的朋友伊萨克·瓦兹(Isaac Watts)一样,科尔曼将纯文学与基督教结合在一起,给予精神表达以美学光芒。尽管他在布道中运用的引起美感的语言被一些人认为是“音节崇拜”,但他使用各种语言产生的雅致的对话在波士顿引起了轰动,而他最伟大的宗教诗歌《有关伊利亚的翻译的诗》(A Poem on Elijah's Translation,1707)在蓬勃发展的新英格兰文学界激起了层层涟漪。
二、纯文学的演进
(一)盛行匿名出版
在殖民时期的美国,与出版界联系最密切的人——报纸的组织者、出版商、作者以及政治小册子的作者——都尝试使用匿名。与出版界匿名之风盛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交圈的手稿传播则使用绰号。作者采用他或她希望在优雅对话中大家所熟知的名字,并使用名字所暗示的另外一个自我进行交流。这种臆想身份在参与优雅的对话过程中一直被使用[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在她的圈子中总是“阿敏塔”;而布鲁克对费城的社交圈来说也总是被称作“塞尔维尔”]。使用虚拟身份被证实很有意义,因为使用真实姓名会产生压力。
威廉·伯德二世的作品真正体现出了抛开真实身份而使用虚拟自我的好处。伯德二世在他的信中探究了虚拟身份的问题。1703年,在他向爱尔兰裔贝蒂·克伦威尔(Betty Cromwell)求爱失败后,他开始在给她的信中编织伤心的“威拉莫”对“费西蒂亚”的渴求。“在所有的悲伤中,对他而言最致命的则是她将下嫁科拉姆西尼的消息,听到这个消息就足以让他疯掉。”后来他在信中写道:“如果她把心给别人,他就会对自己实行暴力。”使用绰号所带来的虚幻意味着允许伯德二世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而这却是在优雅的礼仪社交中无法办到的。同时,它在作者与激情之间拉开距离,并让感情成为一种表情的游戏,就像使用克伦威尔女士的绰号“费西蒂亚”一样。如果粗暴的感情可以用美学表演得到控制,那么它的表达就不会危及文明社会的平和。
(二)纯文学促进社会交往
社会交往依赖有节制的友好感觉而不是纵容自己成为相互之间的爱情奴隶。出现在温泉聚会中的非社交对话机智地将热情转移成礼貌;确实,女性的机智挫败了艺术热恋表白的傲气。通过一种追逐游戏和美化了的情感,两性对话中的互相谦恭的快乐取代了社交愉悦并获得了更大的自由度。这与抱着将友好的对话转变为更加亲密的快乐的希望进行游戏并不相悖,但是规则的要求是抛开感情。
纯文学培养的温和情感,也给18世纪早期带来不利后果——缺乏爱情诗篇,即使有也表现平平。北美殖民时期出版的最优秀的爱情诗是18世纪20年代在巴巴多斯(Barbados)“一位女士”写给“大门”的28首系列抒情诗。这些抒情诗于18世纪30年代被刊登在《巴巴多斯报》上,爱人的分别使他们之间的对话成为千古绝唱,大致经历了10年,对这些诗的手稿的热情才逐渐消退。那位“女士”知道,她热情洋溢的表白与当时人们普遍接受的趣味相违背:
我不会禁锢自己的自由想法,
尽管所有诗歌都可能是属于我的,
不,让我的神灵来决定吧,
我会依然遵从我的神;
他们愚蠢的规则,无法控制,
我灵魂中跳动的神圣的脉搏。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她艺术保护神的神灵的身份。在整个18世纪的前半叶,纯文学对于个体对神灵的呼唤都是无动于衷的。优雅的文字是具有美感的交流的理想表达,那种沙夫茨伯利(Shaftesbury)在《共同感:有关机智和幽默的自由文章》(Sensus Communis:An Essay on the Freedom of Wit and Humour,1709)一文中所揭示的共有的坦诚友谊精神是温和社会的灵魂,也赋予俱乐部以生机勃勃的精神。
俱乐部在英国和美国的兴起昭示了社交活动的广泛开展。尽管基于友谊的会员的存在贯穿于整个历史,但俱乐部却是在17世纪创建。在早期,俱乐部出现了两种模式:苏格兰互助会社(单性社交、自律、等级森严、感情含蓄而且拘泥于仪式),以及本·强森(Ben Jonson)的阿波罗俱乐部(异性社交、热情、忠诚、自律、平等、重视审美)。在这些组织间有一些重要的相似点。二者都将他们的俱乐部定义为“私人社团”以有别于“一般社团”,并都以虚构来彰显这种区别——互助会社用他们归隐的神话,而强森们则使用“阿波罗神庙”。二者都用共同进餐作为主要的对话场合,都鼓励艺术作品的产生,并使用俱乐部仪式以加强俱乐部的声望。二者都有一整套律条,而又严格限制新会员进入。
三、纯文学迅速发展
互助会社在17世纪迅速发展,1710年左右风靡世界。它的餐桌礼仪和社交仪式以歌唱、演说和世俗的问答为特色。
阿波罗俱乐部通过文学方式在社交界发挥影响,尤其通过亚历山大·布罗姆(Alexander Brome)翻译的强森的《欢乐法律》(Leges Conviviales)。这些经过改写的规则成为俱乐部寻欢作乐的模式,并将俱乐部的社交满足等同于新古典美学的游戏。当巴巴多斯(Barbados)的托马斯·沃达克船长(Captain Thomas Walduck)1790年11月12日写信给他的朋友詹姆斯·皮特沃(James Petiver)提及西印度群岛时,谈到新异教的都会模式的社交:“在(俱乐部)最里面,可以看到一幅巨大的画面,整个房间,人们进行着社交活动;人们各自享受自己的快乐,有人吃着,有人喝着,还有人在跳舞,也有人玩着各种音乐。”
18世纪20年代,艾葵拉·罗斯(Aquila Rose)的社交圈[这是一个包括诗人雅各布·泰勒(Jacob Tailor)、大卫·弗伦奇(David French)、约瑟夫·布雷特纳尔(Joseph Breintnall)和加吉·理查德·希尔(Judge Richard Hill)的圈子]模仿奥维德·塞西亚(Ovid Cecia)[4]流放的诗表达不合时宜内容,以推进社交的愉悦。1731年,共读社会员乔治·韦伯(George Webb)对俱乐部的赞美诗《单身汉大厅》(Bachelors Hall)在私下发表,为愉悦的机智开出配方:
幽默的愉悦应该带来一夜狂欢:
它不是被欺骗的世人所羡慕的虚伪的诙谐,
而是水手或乡绅的欢乐;
不是一语双关者的机敏,
也不仅仅是文字游戏;
也不是奎德南克(Quidnunc)的墓穴,他充满疑问的头脑塞满了陈年往事;
它谦卑、真实,切题而适度。
善良的本性是真正诙谐的源泉;
尽管热闹,但不松懈;尽管学识渊博,但依旧头脑冷静;
大胆,但谦虚;以人为本,但严厉;
尽管渴求真诚,受着诙谐的诱惑,却仍有友谊的名声。
韦伯一语道破俱乐部诙谐的真谛:优雅而不世俗;礼貌而不粗俗;本性善良而不矫揉造作;友好而不无礼。它表达出一种坦白而自律的社会生活准则。在斯古吉尔钓鱼会所(Schuylkill Fishing Company),私密社会的自律被作为一种斯古吉尔钓鱼会所俱乐部的神话,构成了“斯古吉尔状态”。
这些短暂的费城文学景象的特征显示,俱乐部显然成了殖民时期纯文学交流的最重要的组织框架。
(一)纯文学的作用:为政治服务
纯文学对文学效果的关注在辉格派的伤感主义中是为政治目的服务的。一篇与英国乡村党派文学相关的反对文章,即辉格派的伤感文学通过讲述被当成代罪羔羊的没有权利的人的遭遇,对大众的同情心予以抨击。儿童(尤其孤儿)、穷人、被奴役的人、老实的乡下人和普通人在有权势人——家中长辈、朝臣、国王的手下受到不应该受到的虐待。托马斯·奥特维(Thomas Otway)的戏剧《孤儿》(The Orphan)和约瑟夫·艾迪生(Joseph Addison)的《凯托》(Cato)都是这种表达的代表。当权者劫掠财产有着公共的而非私人的意义,这揭示了社会良善的脆弱。尽管辉格派的伤感主义一直到了革命以后才主导政治纯文学,但作为文学武器,它的首次出现是在从18世纪20年代到18世纪30年代针对统治者特权的殖民地斗争中。其中最有能力的实践者之一路易斯·莫里斯二世(Louis Morris II)是一个孤儿。他获得遗产的执行人是一个读过奥特维的悲剧的有权势的人,此人从剧中学到那些恶人骗人的伎俩,几乎剥夺了莫里斯二世的继承权。
路易斯·莫里斯二世师从一位杰出的异教徒、辉格派知识分子乔治·凯斯(George Keith)。凯斯学习文学,随后他被指派为东新泽西州的高等民事法庭法官,20岁便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很快又被任命为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在任职中,他激起了州长科斯比(Cosby)的不满和愤怒,后者策划了他的免职。1783年,科斯比去世时,莫里斯二世被任命为新泽西州的州长。在职业生涯的十字路口,他利用文学使他的政治目标更进一步。作为一个议会议员,他讽刺伦敦的殖民代办。1725年,他创作了《有关贸易的对话》(Dialogue Concerning Trade)以抗衡阿道夫·菲利普斯(Adolph Phillips)为首的商人利益。当科斯比州长与菲利普斯做成交易意欲攫取政府权力并为谋取个人私利而榨取财政经费时,莫里斯二世写了一篇文章讽喻纽约市政府腐败成了《假君主》或《猿的王国》(The Mock Monarchyor Kingdom of Apes)。他创作了科斯比下令由绞刑吏焚毁的两首民歌之一。科斯比对出版界镇压后,莫里斯二世写了《注定要被某某和某某付之一炬的曾格先生(sic)日报最后的先知演讲》,作为对他在1735年至1736年间去伦敦为了请求枢密院让他复职和让州长科斯比下台而未能如愿的讽刺。他还创作了《梦想,一个谜》(Dream, a Riddle),讲述了一个诚实的乡下人对发现的旧英国的腐败现象的看法。作为新泽西州的州长,他在《论埃塞克斯暴乱》(On the Essex Riots)一文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反对那些煽动土地暴乱的人并为自己辩护。他在《致新泽西州州长大人:立法会议希望他处理自己的位置》(To his Excellency:The Governor of New Jersey, upon the Assembly's Desiring him to fix his own Seat)一文中,通过对围绕新泽西州州长选举进行的各种游说活动进行讽刺,很好地把立法机关嘲弄了一下。只有一篇文章刊印出来,即《备受谴责的竞选歌曲》。其他文章被认为只有舆论制造者的精英读者才能看到。这些读者可能在与白宫关系密切的纽约城市俱乐部中或伦敦的咖啡馆里。讽喻故事——《模拟君主制》(The Mock Monarchy)和《梦想,一个谜》(Dream, a Riddle)——面向都市读者反映出殖民时期的一般情况。其他作品——《论已故英勇而高贵的骑士之死》(On the Death of a Late Valorous and Noble Knight)和《论埃塞克斯暴乱》——暗指一些内部政党文件。所有创作基于这样一个假定,即纯文学工具可以传播具有特定政治目的的群体舆论。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形式的半公众性质。莫里斯二世并不想成为自己的桂冠诗人,神谕式的谴责风格对他认为的舆论影响政策并进而影响政府行为这一观念是不利的。
(二)纯文学代表作
当时的三个纯文学作者创作了主要殖民地中种植园方面的代表作品:查尔斯·伍德梅森(Charles Wood mason)的《英迪克》(Indico,1757)、詹姆斯·格雷吉尔(James Grainger)的《甘蔗》(The Sugar-cane,1764)以及乔治·奥格尔维(George Ogilvie)的《卡罗莱娜》,又名《种植者》(Carolinaor The Planter,1776)。这些作品都是有关农业的,运用了维吉尔(Virgil)[5]诗中的罗马帝国的民族精神,以及对农务的关心。它们都是平民诗歌,具有双重读者:当地的精英分子和大英帝国的好奇者。
伍德梅森的《英迪克》从来都没有被其目标观众所阅读,因为未能如期筹集到出版的捐助基金。然而,在为这本书所做的广告中,印刷的节选片段使得诗的论点得以重现。伍德梅森认为,主要殖民地的土地“要比英国人自己的土地富饶很多”。然而,对英国的劳动者而言,殖民地的天气太热了,超出了他们所能承受的范围。非洲人的体质“可以抵抗炎热/由于土生土长在这里/可以忍受似火的骄阳和艰苦的劳作”。詹姆斯·汤普森(James Thomson)的《自由》(Liberty,1736)和约翰·戴尔(John Dyer)以都市农业为主题的《羊毛》(The Fleece,1757)则认为,奴隶制破坏了贸易道德准则,必将导致将来的暴力。
新世界种植园文化中参加弥撒的人不会忽略劳动的问题。相反,他们对此极为忧虑。詹姆斯·格雷吉尔的《甘蔗》中根据“非洲天才”的观点来看待圣·克里斯托夫岛的种植园文化,而对西印度奴隶所处的社会境况和物质条件的关注和叙述并不周详。诗中还讲到了不同非洲部落之间的任务分配问题,以及这些部落所遭受的痛苦、居住的房屋、花园、舞蹈、民间治疗和他们的信仰。这首诗在伦敦出版时,受到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博士的赞许,他认为这是新世界以来第一首有意义的公众诗。约翰逊特别欣赏格雷吉尔对理想种植园的描述。格雷吉尔(他之后又有奥格尔维)指出在道德方面,种植园文化中唯一值得称道的是积德行善的种植者的性格。种植者的理性、公正以及人性是防止非洲奴隶将来复仇的唯一壁垒。
《甘蔗》和《卡罗莱娜》向当地读者传达的信息是劝诫种植者在行使权力时要小心。两位作者虽都提出了劝诫,但不知种植者是否会听从他们的建议。格雷吉尔因奴隶制的存在而感到悲伤,在诗末,他建议大都市通过制定一项英国黑人法典来对主要殖民地进行干涉。奥格尔维则仍怀着佐治亚慈善家未完成的愿望:在南方创建自耕农,让他们自己为自己劳动。描写西印度和南印度人自我了解的主要文学作品一再认为种植园制度是一个道德问题,因为这种制度的存在需要以奴隶制为基础。格雷吉尔的悲伤被描述西印度群岛的平民诗歌的流派所沿袭,表现在约翰·辛格顿(John Singleton)的《西印度群岛简述》(A Description of the West-Indies,1777)和《牙买加诗歌三部曲》(Jamaica, a poem, in three parts,1777)、奈维斯岛圣·约翰(St. John)院长写的《有关英国和西印度群岛问题的诗集》(Poems on subjects arising in England and the West Indies,1783)以及爱德华·拉什顿(Edward Rushton)的《西印度田园诗》(West Indian Eclogues,1787)中。这些素材被英国的废除主义诗人,如汉纳·莫尔(Hannah More)、约翰·梅杰里班克(John Marjoribanks)、威廉·罗斯科(William Roscoe)加以运用。奥格尔维所说的希望在南方建立自耕农的想法出现在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弗吉尼亚札记》(Notes on the State of Virginia)中,令人难忘。矛盾的是,海地奴隶的复仇,影响了南方奴隶主考虑奴隶制的替代品。难民们的反抗把南方种植者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再想着去放松他们对奴隶的控制。
(三)纯文学的发展过程
戏剧文学还未充分发展,美国独立战争就已经爆发了。大部分殖民时期的美国居民都只是被动地接受大部分的作品,等待着由巡回的戏剧公司演出的最新作品从大都市传来。至于殖民时期的美国居民对伦敦剧场的印象,理查德·坎伯兰德(Richard Cumberland)广为流传的讽刺作品《西印度人》(The West Indian,1772)是唯一一部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向殖民时期的美国大都市居民传播的代表作。这并不是一部谄媚的作品,实际上它是对剧场批评家的猛烈抨击。
在殖民时期,小说发展还不充分。由于受到寒士街不道德氛围的玷污,以及受市民家庭秩序观念的影响,小说被部分反对者列入对手的名单内。对一个文雅的精英人士而言,小说正因为受欢迎所以才是庸俗的。在一个忧虑礼貌要发展到何种程度的发展中的国家,殖民地礼貌统治者并没有明确一种模式来预示什么样的小说才符合中产阶级的幻想和情感品位。文学历史上有名的“殖民地小说”——阿芙拉·贝恩(Aphra Behn)的《欧努诺克》(Oroonoko,1688)、亚瑟·布莱克默(Arthur Blackamore)的《背信弃义的同胞们》(The Perfidious Brethren,1720)和夏洛特·莱诺克斯(Charlotte Lennox)的《哈里叶特·斯图亚特的生活》(The Life of Harriot Stuart,1751)——在伦敦出版,供大都市居民阅读[6]。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使小说的创作从殖民地迁移出去。在殖民时期的美国居民中,有人既阅读小说又阅读剧本,但是其形式不合乎逻辑,所以没有得到当地作家的支持。小说在美国战后才逐步兴起,这种现象与英国的独裁统治被推翻后的很多文化和经济现象相联系。
后来产生了一些新的文学表达法,但同时也废除了一些以前的文学表达法。站出来为这个新国家发言的作家对殖民时期的美国的先驱们来说根本没必要。市民纯文学的创作者,如本杰明·扬·普莱姆(Benjamin Young Prime)、亚历山大·马丁(Alexander Martin)、弗朗西斯·霍普金斯(Francis Hopkins)摒弃了革命前的作品,或者将它们遗忘或者对其进行彻底修改。殖民地俱乐部文化的很多中心任务是保持保守党的忠诚。很多人离开了美国,其他一些人则仍受人怀疑,如波士顿的约瑟夫·格林(Joseph Green)、马瑟·拜尔斯(Mather Byles)以及本杰明·丘奇(Benjamin Church),查尔斯顿的乔治·奥格尔维和威廉·派克罗(William Packrow),马里兰的乔纳森·布歇(Jonathan Boucher)以及罗伯特·埃利斯(Robert Ellis),费城的威廉·史密斯(William Smith)和伊丽莎白·格雷姆·佛格森(Elizabeth Graham Ferguson)。爱国主义作家称自己为美国的第一代天才人物,自荐为美国文学史的开创者。有趣的是,威廉·利文斯顿(William Livingston)的诗《哲学孤独》又名《乡村生活的选择》(Philosophic Solitudeor The Choice of a Rural Life,1747)是个例外。这首诗表达了对菲利普·弗瑞诺(Philip Freneau)浪漫主义的一种崇高的自然期待,表明殖民地纯文学的整个主体正在从成长中的一代美国人的记忆中被抹杀掉。
不利于殖民时期的美国纯文学发展及美国文学传统形成的第二个因素是文学印刷市场的巩固。革命时期,出版成为文学价值的标志。俱乐部和文艺沙龙中的手稿文学已经销声匿迹了,只是在出版前征求别人意见时传阅的仍是手稿。艾利胡·哈布德·史密斯(Elihu Hubbard Smith)在日记中对纽约友好俱乐部(New York Friendly Club)的描述,显示了俱乐部如何从文学交流的主要场所转变为公众表演的预演厅。当美国的第一批文学史家——塞缪尔·纳普(Samuel Knapp)、伊赛亚·托马斯(Isaiah Thomas)、塞缪尔·米勒(Samuel Miller)、约翰·尼尔(John Neal)——将他们的注意力转向美国纯文学的兴起时,他们并不了解这种文学创立的历史,因而提出文学价值的标准不适合源于市场经济中印刷文化的当代作品。结果,他们得出结论:殖民时期的美国几乎没有什么文学活动,即使有一些,也是粗糙的;其兴趣主要在历史方面而非美学方面。这种观点一直到20世纪还很盛行,直到被几代作者的作品所征服。这几代作家始于劳伦斯·C.罗斯(Laurence C. Wroth)、拉尔夫·鲁斯克(Ralph Rusk)和路易斯·B.赖特(Louis B. Wright),接着是理查德·比尔·戴维斯(Richard Beale Davis)和C.勒纳特·卡森(C. Lennart Carlson),在肯尼斯·斯尔曼(Kenneth Silverman)和利奥·勒梅(J. A. Leo Lemay)时告终。这些文学史家的学术成就为理解殖民时期的美国纯文学作品提供了参考。
注释:
[1].刘佳.多元文学运动影响下的美国文学研究[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7.
[2].朱刚.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二卷1860—1914[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袁可嘉,董衡巽,郑克鲁.外国现代派作品选:C卷[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
[4].奥维德·塞西亚(公元前43—17):古罗马抒情诗人。他在《情诗》(Amores)里形容美人的头发时说:“就像黑皮肤的中国人身上披的纱罗。”——译注
[5].维吉尔:古罗马最伟大的诗人。重要作品有牧歌十章,田园诗四卷和史诗《埃涅阿斯纪》。
[6].袁可嘉,董衡巽,郑克鲁.外国现代派作品选:C卷[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