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作者:闫红


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

陈思呈

即使作为一个话痨,我喜欢听闫红讲,甚于我对她讲。

最喜欢听她讲童年的事。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童年时的她。童年时的闫红,似乎比别的孩子都聪明,但又未必比别的孩子做得好,甚至某些方面比别的孩子笨拙些。总之,是一个喜感很强的孩子。尤其是她在乡村的生活,天啊,我有多么羡慕那段生活。

还喜欢听她讲一些听起来破败不堪的生活。比如说,底层人民的口味。

其实闫红自己的口味,就有点儿奇怪。比如说她喜欢看上世纪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初不入流的那些专科院校,觉得它们比规整光鲜的大学更能引起兴趣:陈旧简陋,还有点儿不分明的雾霭,看上去很颓的年轻人在里面走动。

她喜欢小县城,路上来来去去的人、飘进她耳朵的几句对话,她都能把它们脑补成一个故事;她还喜欢一些听起来很俗的流行歌,比如有一首俗得让人涕泪交加的“你已经做了谁的小三,我也不再是你的港湾”。

——她很喜欢有些破败的真实生活,喜欢那种粗粝的质感。不喜欢PS版的。

我劝她把这些写成小说。

这一劝就是六七年。经常在她如痴如醉地讲了半天之时,我打断她,像钱玄同那样,幽幽地来一句:“你把刚才这事写下来吧?这起码可以写个一万字吧?”

在此之前,闫红出了几本书,都是文化散文,也就是说,她是以“文化散文”被公众所知的。但我知道闫红写得最好的,其实是小说。而她写得最快乐的,也是小说。

因为小说能够自成一个世界。在眼见的日常生活之外,我们知道,还有一个广大的更诗意的世界,它也许在过去,在远方,也许就在我们脑海里,等待被描述,等待被语言通知。写小说的人,在自己给自己的那个世界里,不知今夕何夕,不知老之将至,她们就是我最羡慕的人。

而闫红就在这些人中。就我所知,她还是写得最好的一个。

这一次,有出版商与我有一致的爱好。仿佛是退而求其次,闫红终于写了这一组本来可以作为小说题材的散文。

其实,书里几乎所有的事,我都听她说过,但是看书的时候,我还是时不时起了一种新的震动。

她特别善于捕捉细节,特别善于表达细节。韩东说,看见那些能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的文字总是惊异万分、心存敬意。表达欲和表现欲一字之差,区别明显。我看闫红的文章,经常有这样的惊异和敬意。

比如她写到公共浴室里一个陌生的女人,——“许多次,我看到她仰起头,下巴与脖颈成一条优美的弧线,水柱重重地打在她脸上,水花晶莹,冲刷着她的短发,弹溅到她的肌肤上,我能够感觉到她的快意,仿佛,是她的灵魂,在经受着这样一场强有力的冲击,我不由想,她一定是在恋爱吧。”——在她写出“她一定是在恋爱吧”这几个字之前,我被这细致有力的文字感染,心中也觉得,必须有爱才配得上这有冲击力的美感。“她一定是在恋爱吧”,当闫红这样写下,我仿佛隔空,与那个正在浴室里观察着的小女孩有了通感。

闫红与我,虽说几乎所有的话题都能谈,但其实,我们是不同的两种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她的距离感。

她是一个即使与发小在一起,仍会不时地受到距离感的提醒的人。看她写与发小重逢那一篇,看完会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知不觉地绷得很紧,一种感染力很强的紧张感,使这场阅读仿佛带有体力性质。

距离感和紧张感这两样东西,在我这里是不明显的。但我恰恰认为,这些东西,使闫红对生活有着我所没有的理解。

因为她无处不在的纠结、钻探,无处不在的紧张感,使得她的文字,会有一般人没有的张力。她能把很多微妙的地方,呈现得特别明白,又把一些很明白的地方,弄得非常微妙。

她的分裂感,对于生活也许是一种内耗,但对于写作,无疑是一种利器——她能穿戳到更纵深的地方。说到内耗,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耗”,就像她会得到比别人多的苦楚一样,她也会比别人得到更多的甘甜。她是一个活得非常充分的人。

读闫红这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有很多次,我读哭了。

印象中,泪水来得特别突然的一次,是她写到她给她姥姥买的绣花鞋,文章里那么轻松的气氛,姥姥还得意地编好了跟别人怎么说,“是娘家的一个侄女做的”。然后还要脱下鞋,把鞋底翻给人家看,看看,这针脚多细密。然后人家必是啧啧称奇……

然后说到,姥姥央她给自己找一对红色的。接下去,闫红写道:

“我把这份心愿理解为一个老去的女人对于自己的娇宠,对于自身女性身份的唤醒与确认,而姥姥选择最放肆最喧哗的那种大红色,是因为她太老了所以她活开了,不再瞻前顾后,不再畏头畏尾,她骄傲地、平静地穿着它,那双鞋和她的岁月融合在一起,形成了让人动容的美。”

还有一次流泪,是闫红说到她第一次去上海读书时。父亲陪着她坐着夜班火车到了宿舍,父亲还在向新认识的宿友介绍她,她却注意到“出门的那个女生的铺位上,挂着一件黑色的裙子”。是很精致洋气的裙子,她猜测它的主人必也是个特别洋气讲究的女子吧?不知会不会看不起人?不是虚荣,而是“我来这里,是要赤手空拳给自己打一个天地的,从一开始,就容不得一点闪失”。

闫红的这个复述里,让读者觉得有一种咬牙切齿的孩子气,好像看到一个绷着脸的小女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她紧紧地把自己的手攥得发白,心里像艾略特一样默念:“非如此不可!”

她催促她爸快回,再三催促下,父亲方离开。那天晚上,她站在宿舍里,对着窗外的夜风,哭了。

我觉得我能看到那个第一次到异乡的女孩,她心情复杂地站在一个无法估量前景的处境里,对父亲的负疚,对异乡的恐惧,对未来的担忧,全在这一个细节里喷涌而出。我自己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呢?也许有过,但想必被我忘却。不然为何会在这几个段落里,心揪成一团。

年纪大了,真的觉得文章不是“做”出来的。文字的灵气、布局谋篇等,固然重要,但作为一个也经常写字的人,能看出里面的技术措施。我也佩服,也赞赏,但我知道它是可以学得到的。但是闫红的文章,还有其他人难以学习的地方。那是她对生活的感受,那种既沆瀣一气而又总在抽离的状态,椎骨地纠缠而又截然弃之的态度,我从没有在其他人身上看到过。她仿佛比别人有更多的感官,生活对她充满了各种别人看不到的虚空间。她的作品有一种非常悠远的氛围,仿佛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又好像多年以后回望此刻。那种氛围令我非常着迷。

世间所有的书,写的都是作者本身。闫红写过张爱玲、秦淮八艳、胡适、《红楼梦》、《诗经》,其实都是在写她自己。现在这一本,最为直接地写自己,也是在她所有的书里,最动情的一本。我阅读的过程中,尝试去掉朋友这个身份,把她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把自己设想成一个陌生人,想象身为一个陌生人,对这个写书的闫红会有什么感受?

想象的结果是,哪怕作为一个陌生人,我也知道,这就是我会爱上的酣畅阅读,这就是我会爱上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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