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听过最美的声音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作者:闫红


我听过最美的声音

对每一个字都怀有爱慕

我第一次见到CC,是在教室外的走廊上,下午放学时候,学生们鱼贯而出,值日生已经挥动扫帚,灰尘浮动,光影模糊,就像一张曝光不当的黑白片,现出日常的平庸。

一个明亮的嗓音穿透这一切,像一束光,照亮晦暗的世界。尽管,那声音的内容,不过是喊着一个男生的名字兴师问罪,可是,已然目眩神迷的我,只觉得那个狼狈的男生的名字起得也好,抑扬顿挫的,以那样的嗓音念出来,琅琅若金石声。

我朝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是个皮肤黑黑的女生,眼睛也黑,头发很长,站在逆光处,脸上怒气冲冲,但那怒气,并不使她显得粗横,先入为主的好感,倒让我觉得,她像个话剧演员,在饰演一个被激怒的公主,脸上的表情因为到位,更有一种风情。

那是在高一时候,刚开学不久。几天之后,我有机会认识她,在学校的办公室里,语文老师告诉我们,学校不久要举行一个演讲比赛,他希望我们都能够参加:我作文不错,可以整点原创,CC的声音非常漂亮——语文老师同时还是CC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那之后,每天放学时,我们就来到办公室排练,我不记得我那所谓的原创都胡扯了些什么,CC那篇,我记得很清楚,名为《青春》。很煽情的文章,没有什么内容,但CC那把好嗓子,足以化腐朽为神奇,将最空洞的文字,念得荡气回肠。

该怎么形容她的声音?我只能说,它层次分明,明亮的时候宛若金石声,幽暗下去则如带褶皱的丝绸,而无论明亮还是幽暗,都有一种特别的东西铺底,使得那声音永远不会单薄,那特别的东西,就是感情,她好像对自己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怀有爱慕,绝不会随随便便地含糊掉。

她的声音让我惊艳,她的言行举止则让我惊奇,我们那个年代,在老师面前严肃得紧,通常是,有一问便有一答,匆促答完,不再多话。CC却是有说有笑,有次老师说她念得有气无力,“没吃饭吗?要不要我去给你买俩烧饼?”很普通的打趣,就戳到了她的笑点,她笑得蹲到地上,好容易告一段落,她站起来,还没念上两句,又笑得直不起腰,“不行,我一想到您说的‘买俩烧饼’就想笑。”她抹着笑出来的眼泪说。

这无疑是放肆的,在我们小城,这样的放肆,是让人侧目的,但她班上的同学,已见怪不怪。后来,我得知,她和她那口悦耳的普通话,都来自遥远的沈阳,对于在皖北小城长大的孩子来说,那城市大,遥远,高级,大家默许了她放浪形骸的权利。

CC没有悬念地获得了第一。她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的那一瞬,就以特别的质地与气息,让全场片刻寂静。尽管如此,那篇文章还是太长了,中途有人交头接耳,合成嗡嗡的杂音。我比她先上场,也听到过这声音,十分惶恐,勉为其难地把下面的话背完,落荒而逃。CC却停下来,黑眼睛扫视一下全场,这奇怪的停顿,让全场片刻寂静,她说:“我希望大家能够尊重我,尊重我的演讲。”然后,她继续,在那片明显被震慑住的安静里,她声音的美,展露无遗。

让她以绝对优势赢得了比赛的,不只是那好声音,还有她那种勇敢大方的风仪,这是我们这些缩手缩脚的小地方人所不具备的。

用那样的声音歌唱

以后再见面,彼此会打个招呼,我注意到和CC最好的,是一个名叫张梅的女孩。

她俩上学放学都一道走,课间也像连体人,靠在教学楼的水泥栏杆上,朝楼下看,有说有笑。有次我问她们在看什么,CC笑嘻嘻地说,在看一个初三的男生,说着,她指给我看,还问:“帅不帅?”我暗暗吃惊,倒不是那男生令我惊若天人,而是在我们当年,哪有女生这样公然地赞美男生的“色相”?在姐弟恋尚不流行的年代,喜欢上低年级的男生,更是可羞耻之事。

但她的坦然提升了她的气场,我不敢轻易地否定,倒认真地随着她的指点看了一眼,那男生确实挺帅,但我以为,主要还是穿得好,打扮得入时,在一堆灰扑扑的中学生中,堪称鹤立鸡群。从此后,再看CC和张梅她们站在阳台上痴痴凝望,我心中便不由飘过《西洲曲》里的句子:“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我真是个文学青年啊!

CC突然来找我。说她准备参加一个全国主持人大赛,要制作个小样参加初赛——那时,“海选”这个词还没有出炉。她希望我能帮她写一段。

学校很重视这件事,派老师来指导,帮CC借录音室,甚至默许我逃课陪她前去,以随时帮她改词的名义。

这推进了我和CC的交情,许多个中午,她要练习,回不了家,就到离学校很近的我家里打发时间。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在一起,不由自主就会谈起比较隐秘的话题,她告诉我,那个初三男生早已是明日黄花,现在,她喜欢上了音乐老师。她笑着,用肯定的口气告诉我,这,已经是本班公开的秘密。

但我就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还是感到不可思议。音乐老师就是辅导她的那位,姓章,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中等身材,但一看就是经常锻炼的,举止投足间,有猿臂蜂腰之感。

他算不上帅,脸庞骨感,五官棱峭,略略有些怪。好在他很潮的一身装扮,使得这怪,成为一种风格,与衣着保守的其他老师区别开来。他说话随意,有点儿浑不吝,不像个老师,倒像个社会青年,他经常不屑地说阜阳是个破地方,他将来要去北京唱歌。

女同学说起他,通常先带了三分嘲笑,这固然是因为他的年轻和不靠谱,只怕也是,他那不无邪气的魅力,使她们要以嘲笑来抗拒与掩饰。

只有CC公然承认喜欢章。而且,她说,她已经表白,遭拒。

章的宿舍在校园的角落里,一排平房中的一间,浓荫遮蔽,是个幽静的所在。CC去那里找他聊天时,顺带着表白了。章说,我也很喜欢你,但你太小了。我家里人在催我结婚,我没办法等你。

这不是拒绝,我对CC说,这叫欲擒故纵,他知道你不会被这个借口吓倒,在等你更加勇敢地扑上来。

CC瞪大了眼睛,很奇怪貌似简单的我,如何会这般老谋深算。我说:“我经常看小说啊,看小说也是在看社会。”如今我想来,我以当时的弱龄而能成为一感情专家,更大程度上,要拜我喜欢打听家族里那些事儿积攒的经验所赐,跟看小说未必有多少关系。

但不管怎样,这足以使CC佩服。她同意我的话,同意的结果是,她一方面轻视章无聊的伎俩,一方面恢复了遇难而上的信心,用当今美少女们的说法,就是,她一定要把章扑倒。

章没松口,但不介意她来找自己。每次CC从章的那里出来,都会来找我,要我分析,章的只言片语背后的意思。然而那些话总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实在分析不出个子丑寅卯,也许章都是顺嘴散扯,没打算微言大义。

她复述自己说过的那些话,给我唱她在章面前唱过的歌,她的眼睛望向虚空,长睫毛簌簌地颤动,黑眸子偶尔灵动地一闪,又迅疾复位。她吐字轻盈,但每一个字,被吐出后,并不会迅速地消散,直到今天,我还能感觉到那字字句句都在我幽暗的小屋里飞舞,舞出倾己而出的热忱,和这热忱被伤害的痛。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想,假如我是章,一定会在这一刻爱上她。当一个人,用那样的声音歌唱,求你爱她,得怎样心如铁石,才能一再拒绝?

疏落的素描

CC的心情随着她的单恋载浮载沉。有一天早上,天很冷,零碎地飘着雪花,第二节课课间,CC走过来,心情低落地说,我们逃学吧?

我收拾了书包,跟她一块儿出了校门,雪花纷乱,落了满身。脚下却没积起来,经脚步一踩,融为泥水。我们先是去了新华书店,我买了一本《梁实秋怀人录》,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出版,CC望着书脊上出版社的名字,说,这是我多么向往的地方啊!

她指的是学校而非出版社,她希望自己能当上主持人。但未来还很遥远,萦绕她心中的,是那不被接纳的爱。

她一路跟我聊着这个事儿,一会儿垂头丧气,说她已经决定不想这件事了,她要好好学习考大学,一会儿又高兴起来,说,章其实挺喜欢她的,每次她离开时,章嘴里催她快走,眼睛里却能看出依依不舍。她也说到,章喜欢她的声音,对她说,一想到以后不能听你面对面唱歌,还挺遗憾的。

这些碎碎念,听得我也像一个恋爱中人那样心情复杂,心中梗着一点什么,怎么也消化不了。这或者是我一直乐于掺和CC这件事的原因,作为一个同感性特别强的人,只是围观恋爱,就已经能够让我体会到恋爱的感觉。

大街上又脏又冷,CC说:“我请你吃饭吧!”——顺便说一句,她也是我们班上最有钱的,有次上体育课,她口袋里掉出三张百元大钞,同学皆惊异她带这么多钱干吗。她口气平淡地说,花呗。

我跟着CC进了街边的饭店,这是我第一次下饭店,以前跟爸妈一块去的不算。我略带紧张地坐在CC选定的桌前,她已经神情自若地点起菜来。我还记得那天她点了一道八宝饭,谈不上多好吃,于我却是新奇的体验。不但我,连柜台前的老板,都好奇地看着这两个“下饭店”的女中学生,CC全然无视,招呼我吃这吃那。

外面的雪还在下,苍苍茫茫,把小城下成一幅疏落的素描。那年头,城中屋舍多是平房,坐在小饭店里,一眼能看到城头的那一端,心情没着没落起来,不知今夕何夕。

那么特别的节奏感

和CC的交往,帮我开辟了一个新天地,我有时想,是不是大城市的女孩子都像她这样,大胆到彪悍,敢爱也敢恨,虽然,那敢爱与敢恨,都让人有点儿啼笑皆非。

日子就那么过去,在CC的爱与怨里,有天,她突然告诉我,章要结婚了。“他有女朋友?”我惊问。“有啊!”CC以平静的口气,嘲笑我的大惊小怪。“他一直都有”,CC说,“他不太喜欢那女的,但他要是不结婚,家里人就不允许他去北京唱歌。”

哦,我想,原来大城市的女孩,失恋了是这样举重若轻的。可是,又过了几天,CC告诉我说,她不能善罢甘休。在她和张梅站过的栏杆前,她望着楼下的人,黑眼睛里带着恨意。

这话吓了我一大跳,我不知道她将采取什么样的非常规手段。她接着说,她决定,在章结婚那天,找个更帅的男孩,一块儿从章办婚礼的酒店前经过,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她要狠狠地跟他示个威。

那男孩她已有了人选,就是她曾经在楼上翘首观看过多时的初三男生,她都跟他说好了。

这个,未免太幼稚了吧?我连阻止她的兴趣都没有。

CC按照计划去做了。很不幸,她后来告诉我,她记错了酒店名字,那个男孩陪她在酒店门口辨认了好几遍,门口站着的那位西装革履的新郎,跟章没有一点儿关系。

她只得跟那男生在路口告别,骑着自行车灰心丧气地回家去,正骑着呢,突然听到有人说,这女孩的头发真美。她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轻男子,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男子旁边,站着穿着西装别着鲜花没有表情的章。

CC得意死了。她报了仇,心花怒放地回家了。她的爱情故事结束了。

这结局比开始更不靠谱,说实话,写到这里,我很纠结,我不知道这段故事可不可以说,我顶着不安的压力坚持写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我对CC很着迷,她不是约定俗成的那种好姑娘,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那种“坏女孩”,她更像是一个总是带着嘲笑眼神的嘻哈女孩,她的节奏感那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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