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童年

杜甫传 作者:冯至 著


童年

公元712年(唐玄宗先天元年),杜甫生在河南巩县的瑶湾。这时他的父亲杜闲已经过了三十岁,母亲在他降生后的几年内便死去了,他的诗里一再提到的弟妹,都是继母卢氏所生的。幼年时,他曾经有一个时期寄养在洛阳建春门内仁风里二姑母的家里。这姑母是一个事事都舍己为人、不懂得自私的女子。有一回,杜甫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严重的时疫。她焦心苦虑,看护这对表兄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总是先照顾没有母亲的侄儿,后照顾自己的儿子,最后是侄儿的病渐渐有了转机,恢复健康;儿子的病却一天比一天沉重,不免于死亡。

杜甫当时年幼,还没有记忆,他既不知道患过这场重病,更不知道姑母是怎样牺牲了自己的儿子,救活了他的生命。他长大后,人们告诉他这段故事,成为他心灵上一个沉重的负担。这事在他生活的开端给他暗暗地涂上了一层悲剧的色彩。

杜甫自己也说,“少小多病”,不是一个健康的儿童,但他生长在一个健康的时代。这时中国统一已将及一百年,农村经济繁荣,交通发达,商业和手工业,甚至简单的机械,都有相当的发展。人民在这时自然也健壮起来,无论在体质上或精神上都具有坚定的自信心,去承受、去采用许多外来的新鲜事物,而不感到任何危险。所谓胡族的影响,虽说南北朝时即已开始,但情形却迥然不同:南北朝时我们只看见中国文化在外族武力的侵凌下随着偏居江南的政权一天比一天衰弱下去,萎靡下去,到了唐代则宾主分明,所有外族的文物,无论是美术、建筑,还是服装用具,只要传到中国来,都足以促进中国自己文化的发展。所以当时中国的门户是敞开的,外国人有的由陆路经过敦煌、凉州直达长安,有的由海路经过广州、泉州,北上扬州,胡商的足迹遍海内,胡僧的寺院麇集两京,西域诸国许多有专门技术的人都愿意到中国来显一显身手;汉人看着这些外族既不感到什么威胁,外族人到这里也往往得到了他们的第二故乡。

自然,西域诸国的音乐和舞蹈也沿着交通大道河水似的流入中国,这些生力充沛的节奏便在汉人的生命里注入新的血液,增添了新的营养。所以在人民中间,甚至在宫廷里,人们都愿意在工作的余暇有一个时期沉酣在这些使人嗅到大漠中犷野气息的歌舞里,因为从南朝传袭下来的柔歌曼舞在这时对于他们过于软弱了。就以名称而论,像旧日的《采莲曲》《后庭花》,和《胡旋舞》《胡腾舞》相比,是显得多么娇弱而无力!

但是有些胡舞也使一部分“稳重之士”对于世风起了无限的隐忧,其中最受人攻击的莫过于在严冬时节举行的裸体的泼寒胡戏与从泼寒胡戏演变出来的浑脱舞了。当时有人上疏皇帝,希望政府能够下令禁止。对于前者,他们说,裸体乱跳,成什么体统,互相泼水投泥,更不成样子。至于后者,他们以为这个名称就很难听,舞者穿着锦绣的衣裳,有害女工,旗鼓喧哗,简直是战争的景象。后来泼寒胡戏在713年(开元元年)被禁止了,但是浑脱舞却在大小城市更为流行。

浑脱舞不但风行一时,而且变化很多,它常常和其他的舞曲汇合,演变出新的舞曲。武后末年,就有剑器舞与浑脱舞相合,叫作剑器浑脱。开元初年,精于剑器浑脱的,教坊舞女中,首推公孙大娘。杜甫六岁时,在郾城的街衢上看过一次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这在他的生活里也许是最早一次难于忘却的富有意义的经历,他五十年后在夔州耳聋多病时回想起这童年的印象,还历历如在眼前。

剑器是健舞曲,舞女戎装打扮,一起舞就使人想到战争。唐人姚合在他的《剑器词》里说:“今日当场舞,应知是战人。”又说:“今朝重起舞,记得战酣时。”它与犷野不羁的浑脱舞相合,我们更不难想象这舞曲在一个舞女身上要求怎样大的一种雄浑的力量。但是公孙大娘不只能应付这个要求,反而绰有余力支配这个舞曲,因此她在教坊中是舞蹈的第一名手,同时也被人民爱好,和歌手李龟年一样成为梨园传说里最有声色的人物。直到晚唐,她还一再被诗人们称颂,郑嵎在《津阳门诗》里说,“公孙剑伎方神奇”,司空图则在《剑器诗》中感慨当年的情景,“楼下公孙昔擅场,空教女子爱军装”。人们一提到开元时代的剑器舞,就必定提到公孙,公孙和剑器几乎是不可分的,这正如张旭之于当时的草书,吴道玄之于当时的壁画。

717年(开元五年),杜甫随着家人寄居郾城,他得到机会观看这个名家所舞的剑器浑脱。这种舞,有人说是空手而舞,有人说是执剑而舞;近来四川出土的古砖,其中有描绘舞剑器浑脱的,舞者则手持双剑[1]。现在,我们从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里看一看当时的公孙大娘在怎样一种热烈的情况中施展她的神技:在一个六岁儿童的眼目中,四围的观众好像雄厚的山围绕着一片空场,一个戎装的女子在空场上出现了,四围充满寂静,充满紧张,等到她一起舞把这紧张的局面冲破时,人们好像失去固有的一切,被牵入一个激动的、战斗的、变化莫测的世界里了——

(剑光)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仙)骖(驾驭)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日落、龙翔、雷霆的震怒、江海的清光,是舞者从舞蹈里创造出来的世界,但她又被这自己创造出来的世界笼罩着,分明是舞者主宰这个气氛,又好像这气氛支配着舞者。在这样的景况中,四围的人谁还有能力把握住自己,把握住舞者在瞬间万变中的一个舞姿、一个舞态呢?

这对于六岁的杜甫是一个新的启发。他儿时多病,只惯于姑母的慈爱,只惯于一个礼教家庭的生活,如今他看见一个女子的身躯创造出一个这样神奇的世界,他的视线展开了,他呼吸到外界新鲜而健康的空气。我们只要读一读《舞剑器行》的序,里面特别提到张旭在邺县看完了公孙大娘舞的西河剑器,体会到舞蹈的神韵,从此草书更有进步,我们便可以推想,杜甫是以怎样一种心情在怀念他儿时的这段难得的经历。

那时因为一般的生活安定,到处流传着所谓祥瑞出现的消息,各地的官吏都爱捏造些某处有瑞草产生、某处有凤凰飞降的新闻报告给朝廷,以讨得君王的欢心。杜甫也常常听到这类的传述,如今他由于公孙大娘的舞姿,不难在他儿童的幻想里看见凤凰的飞翔,所以他在第二年七岁起始学诗时,一开首就作了一首歌咏凤凰的诗。

杜甫,这个歌颂了人间与自然界许多壮美事物的诗人,生物中除却马和鹰外,在他诗里占有重要位置的就要算想象中的凤凰了,不管作为直接歌咏的对象,或是作为比喻,提到凤凰的地方不下六七十处。但是这首七岁儿童的凤凰诗和他少年时所有的许多诗文一样,都没有流传下来。

杜甫九岁时,就惯于书写大字,临摹虞世南的书法。他后来对于书画在理论上有许多精辟的见解,可能在童年时已经有了一定的艺术修养。

在这情形下,我们已经难以设想杜甫是一个病弱的儿童,我们只觉得他的精神和他的身体随着他所处的时代健康起来了。他不断地作诗、写字、学习,然而他并没有失却童心。他在成都回忆他的童年时,他这样说——

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

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百忧集行》

杜甫生在巩县,巩县距洛阳不过一百四十里,他有一个时期寄养在洛阳姑母的家中,他的童年可能有大部分时间是在洛阳度过的。当时的洛阳也正发展到极盛的阶段。洛阳在唐高宗(李治)末年已成为第二个国都,武后称帝后改称周都,经过武后二十余年的经营,它已经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706年(神龙二年)十月,中宗(李哲)迁回西京,洛阳始终没有失却它重要的地位。洛水、瀍水虽然常泛滥成灾,但这个城市仍然是蒸蒸日上:一切建筑规模,处处要与长安媲美。至于经济情形,因为它是江淮租米漕运转输之地,东西交通要道,所以比长安还要富庶。并且从隋代以来,关中每逢歉收,当地的农产不能供给长安统治集团消耗时,皇帝就率领着他的宫卫百官“就食”洛阳,致使中宗把这种“行幸”东都的皇帝称为“逐粮天子”。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后,也一再由于这种原因“行幸”洛阳,所以他的近臣除却在长安外,在洛阳也设有邸宅。

杜甫身受洛阳文化的熏陶,在他常常上树折取梨枣的年龄,已经由于他的诗文在洛阳显头露角了。洛阳名士如崔尚、魏启心等见了杜甫的作品,都为之惊赏,说他的出现无异于班固、扬雄的再生。在724年(开元十二年)十一月,玄宗率领着百官贵戚又到了洛阳,因为封禅泰山,洛阳又成为政治的中心有三年之久。杜甫在这时被当地的前辈援引,时常出入于精通音律的岐王李范与玄宗宠臣崔涤的邸宅,他在他们那里得到机会,一再听到举世闻名的李龟年的歌声。这歌声也像公孙大娘的舞蹈一样,使他难于忘记,直到他的晚年,在潭州(长沙)与李龟年偶然相遇,想到当时的情景,还写出这样四句诗: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崔涤)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江南逢李龟年》


【注释】

[1] 关于剑器舞的舞者手里有没有剑,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有人根据《文献通考》《札朴》和一些杜诗的注解说公孙大娘不应该手持双剑。但是唐人的诗如姚合的《剑器词》、郑嵎的《津阳门诗》里边都提到剑,就是杜甫的《舞剑器行》的一些诗句也是解为形容剑光更为恰当。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里考证,白居易《立部伎》一诗中的“舞双剑”就是剑器浑脱舞。就目前所能得到的材料,作者认为剑器舞的舞者手中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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