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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今古传奇:神魔与世俗的小说世界 作者:陈洪,郭辉 著


绪言

什么是中国古代小说?

小说是一种以散文叙事为主的虚构性文体。中国古代小说虽然早已产生,但是“小说”作为一种文体概念,成为一个公认的专有名词,却是二十世纪的事情。谈论中国古代小说,套用孔夫子的一句话,“必也正名乎”!也就是首先要解决的是“什么是中国古代小说”这个看似简单而实则复杂棘手的问题。这是因为,中国古代小说观念以及对小说文体的认识十分含混驳杂。严格以今天的小说观念来审视中国古代小说,大量的被古人认为是“小说”的作品要被剔除在外,这似乎较为科学规范,但考虑到中国古代小说的复杂发展过程,又有简单化之嫌。所以要谈中国古代小说,还得先把何为中国古代小说这个问题说明白,讲清楚。

“小说”一词,早在先秦就已经出现,《庄子·外物》篇中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但它并不是指小说这种文学体裁,不具备文体意义,而是指不合乎大道的、琐碎浅薄的言论。《荀子·正名》篇中的“小家珍说”也是这个意思。可以说,先秦时期的“小说”只是一种贬义的泛称,指各种不合于大道的肤浅、琐屑言论,与“小说”这种文体无关。

东汉时期,桓谭、班固沿承了《庄子》《荀子》中的观点而有所发展,“小说”在此时期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文体意义,但它仍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小说。如桓谭在《新论》中认为,缀合那些短小、琐细、芜杂的不合大道的言论,就近采取譬喻、论说的“短书”,就是“小说”。又如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小说”是由稗官收集的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之言,从中可以知风俗,广见闻。他还在书中著录了“小说”十五家,这十五家作品虽然多已亡佚,但从班固所作的注释中还是可以看出当时“小说”的特点:体制短小,没有宏论大文;内容很杂,有伪托古人言论的,也有谈论、杂录古代礼仪与典章制度的;思想属于古代子部杂家者流;观点浅薄,言论不合正统大道;记事迂诞依托,虚构者多。总之,汉代的“小说”,体制短小,内容杂乱,思想浅薄,虽然也记故事,但仍然缺乏叙事性。

以班固为代表的汉代“小说”观念深刻影响了汉以后官方和私人的小说观念,此后,“小说”的内涵和外延越来越杂,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动态发展中。如《隋书·经籍志》延续了班固对小说的认识,把小说归入子部,书中所列“小说”,既包括《燕丹子》类的杂史杂传小说,也包括了记录人物谈笑应对的志人小说,还包括了叙述艺术器物游乐等类的作品,如《器准图》。《宋史·艺文志》中所列“小说”,则又包括了图画、花木谱录、诗话等与现代之小说观念毫无相干的内容。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中将“小说”分为六类,其中既包括了符合现代小说观念的唐传奇,如《莺莺传》、《霍小玉传》,也有完全和小说无关的辨订、箴规两类作品,前者如《鼠璞》,后者如《家训》。

而在这杂乱的小说观念的发展演变中,纯文学的小说观念,早已潜流暗涌,纯文学的小说作品也早已先此潜流而出现。“小说”内涵向纯文学意义的转变,兴盛于宋元之际的“说话”艺术实为一大关键。

初始,“小说”为宋元“说话”艺术中的一个门类,主要演说烟粉、灵怪、传奇、公案、朴刀、杆棒以及发迹变泰等故事,与其他“讲史”“说经”等说话科目相并列。由于“小说”在众说话伎艺中影响最大,也有用它做“说话”艺术的别称。后来,说话诸家的畛域渐不分明,“小说”也渐渐由专指一家向泛指各家转变,进而成为脱胎于说话艺术的白话小说这种书面文学的通称。这已经与现代小说概念很接近了。其间,纯文学的小说观念与杂小说观念一直并行于世。随着西学东渐与晚清小说界革命的发起发展,小说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文学学科,小说文体观念的混杂也渐被改变。直至民初时期,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演化也才算大体完成,新的现代小说观念也才得以确立。

显然,完全以今天的小说观念或者我国古代的“小说”观念来圈选、界定中国的古代小说,都是一种不科学的手段与方法,这既不符合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势必再次引发小说观念的混乱。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方为正道。

那么,如何界定划分中国的古代小说呢?我们认为有三个品性需要强调:(一)叙事性。小说是一种叙事性的文体,虽然其中也穿插诗词歌赋,以及议论抒情,但叙事无疑是其最基本、最重要的品质特性。如果小说中没有了故事,那么小说也就不成其为小说了。(二)虚构性。如果小说仅仅是讲故事,而没有虚构幻想的成分,那它与实录的历史就没有了区别,所以小说还必须有虚构的特性。这个故事可以是真实的,但在这真实的基础上必须有加一点或减一点的虚构、幻想的成分,这种加减造就了它的虚构特性,从而使它与实录的历史区分开来。(三)形象性。除了叙事、虚构外,小说还要塑造鲜明、生动的形象,这形象,既可是人,也可是物,还可以是鬼怪精灵、飞禽走兽,而以生动为要。当然,除了这三个基本品性外,还要根据中国古代小说的实际情况,加以灵活机动的铨选分析。

多个源头

在中国,作为文学体裁的小说,以现代小说观念来看,它的“本传”当由唐代开篇,但构成小说的某些元素,则早在先秦就已经产生。古老的神话传说以及先秦时期发达的诸子散文与史传文学等等,在故事的题材内容、想象虚构、情节架构、形象塑造等方面,都对中国古代小说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中国古代小说的起源与其他民族同样,“在于神话与传说”。确实如此。我国上古的神话传说,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补天、黄帝大战蚩尤、共工头触不周山、精卫填海,及后来的羿射九日、嫦娥窃药奔月、禹化熊治水等,虽然叙事简略,人物也仅止于形象的简单勾勒而少细致的刻画,但这种神话题材却常为后世小说所采用,它的想象、幻想也深刻影响了小说的虚构品性,尤其后世的志怪小说、神魔小说,受其影响颇深。

巫祝方术等原始宗教文化中记载的有关卜筮、占梦、鬼神、妖祥等等事情,内容多涉鬼神不测之事。人为物为鬼为神,物为人为精为怪,谈鬼论神,述奇记异,天上人间,殊方异域,虚幻妄诞者尽有,充满了神秘的宗教文化氛围。虽然也是记述简略,幻设、虚构也并非有意为之,但它与上古神话传说一样,均可作为后世小说尤其是志怪、神魔小说产生的源头之一。

刑天

先秦的诸子散文和史传散文中的寓言故事,也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一个重要源头。这些寓言故事,虽多为说理性的论说文章,但诸家并不是抽象地讨论哲学、社会、人生等问题,而是运用富有形象性的比喻与寓言小故事来阐说自己的理论主张,使人读来不觉乏味,反而生动有趣。尤其是其中为阐说道理而虚构的寓言故事,在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方面,也多有值得称道的佳篇。如《孟子》中的五十步笑百步、揠苗助长、齐人乞墦,《庄子》中的庄周梦蝶、庖丁解牛、妻死鼓盆、蛮触之争,《韩非子》中的棘刺母猴、郢书燕说、守株待兔、滥竽充数,《战国策》中的狐假虎威、南辕北辙、画蛇添足等等。这些寓言故事,虽然大多数非常简短,但在叙事上往往首尾完整,同时,故事性、趣味性极强,形象也鲜明生动,想象也是非常奇特,抛开它的寓言本质来论,它们更像是一篇篇独立的微型小说。

中国古代发达的史官文化,造就了发达的叙事文学,对后世小说的产生发展影响更为深远。首先,史书记述历史事件,注重完整性,对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发展过程都有所顾及。其次,在表述历史事件时,往往还注意突出表现历史人物,善于抓住人物的主要个性特征进行描写刻画,使得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可以说,先秦的史传文学,在叙事上已经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这也是我们常把它当作文学作品来读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左传·郑伯克段于鄢》,作者仅用短短的五百字,就把郑国王室内部争夺王位的历史事件叙述得清清楚楚,前后事件的因果关系也交代得明明白白,而且故事结尾母子相见于隧道中的情节又极具戏剧性,几位主人公的形象、性格也刻画得鲜明生动,把它作为小说来读也不为过。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史书的实录观念也对中国古代小说影响深远。史书的特性,要求它在记录历史事件时必须实事求是,讲求“书法不隐”“秉笔直书”,容不得半点儿虚构与想象之辞的渗入。这与小说的虚构品性是相矛盾的,也导致了后人常常以真实/虚构为判断标准来品评小说成就的高低。尚实黜虚、史贵文轻的观念,严重阻碍了小说的发展。不过,有趣的是,尽管史书要求真实,崇尚真实,排斥想象与虚构,但是,在先秦的史传文学中也不乏鬼神妖梦怪异之谈与浮夸幻设想象之语,虚构色彩很明显。最著名的要数《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的介之推与母亲逃亡前的对话,以及《左传·宣公二年》麑自杀前的慨叹,清代的纪昀及近代的钱钟书等人早已指明:这两处历史记载都是生无旁证、死无对证的事情,当时又没有录音之笔,那么是谁见到的?是谁听到的?是谁记录的?又是谁传播的?显然是作者自己曲意弥缝、妄加揣摩之语。这与尚实、尚质的史书有着根本的区别。有此虚构,则史传和小说的界限已经被打破,其已与小说无异。如此,先秦史传文学在叙事、虚构、人物、情节、细节描写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很高的成就,直接给后世小说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典范。

两条支流

就小说的语体特征来论,中国的古代小说又包括两个语言系统,一个是文言系统,一个是白话系统。这两个系统就像交叉的两条河流,既各自独立,又互相渗透,紧密相连。

所谓“文言小说”,指的是用古代的书面语言写成的小说。“白话小说”则是指用“近代”语言的口语写成的小说。受语言发展演变、小说的传播媒介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文言小说的产生要远远早于白话小说。

文言小说的成熟形态,是唐代的文言短篇小说——唐传奇。而在唐以前的文学作品中,文言小说早已在渐渐地发芽、生长。

前面已经说过,先秦的书面文学中已经包含有小说的因素,而汉代司马迁用文言写就的《史记》,其中“本纪”“世家”“列传”中的许多篇章,在虚构、叙事、写人等方面已经表现出了相当高的技巧,是完全可以当作文言小说来阅读的。虽然它投错了胎,生在史书门下,但把这些篇章纳入文言小说系统也不为过。其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小说,学界又有称之为“笔记小说”“古体小说”的,也是采用文言来写人叙事,虽然大都篇幅短小,叙事简略,作者的主观意图也不在编造小说,而只是当成真实的事情来书写记录,但是这些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叙述、架构以及人物性格、精神风貌的描写、刻画等方面都各具特色,它是中国古代文言小说发展的童年时期。唐代传奇小说的产生,标志着中国文言小说的发展成熟。就作者来讲,唐人写小说,主要在显现个人的文采与意想,与六朝志怪小说中证鬼神、明因果的创作观念大异其趣。就小说本身来讲,它篇幅较长,题材类型丰富多彩,与现实生活更为接近。在故事情节的架构、人物形象的塑造及语言的运用等方面,表现得更为曲折委婉、鲜明生动,细节描写、心理描写等艺术手法的运用也更为常见、娴熟。唐后,文言小说一支绵绵不绝,宋代的传奇、笔记小说,明代的文言小说集,以及清代的《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作品,都属于此一流脉。直到今天,仍然有人在用文言创作小说。

白话小说在宋元时期方才发展兴盛起来,并渐渐取代文言小说成为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新趋向。它的发展兴盛,与唐以来的尤其是宋元时期的说唱文学及市民文学的兴盛有着很大的关系。宋代“说话”伎艺门类有四家,题材内容包括烟粉、传奇、公案、朴刀、杆棒、历史等等。“说话”伎艺,早期在师徒或同行间口耳相传,并没有形成文字,后来有了“说话人”用的“说话”底本、“说话”的记录整理本,以及书会才人根据史书、野史笔记及前人小说等改编而成的通俗读本,当口头的“说话”艺术转变为案头的书面文学时,白话小说便产生了。明清时期是白话长篇小说的兴盛繁荣时期,其标志是体制上“分回标目”“说书体”叙事及韵散结合、文备众体的章回体的形成与逐渐成熟,作品上则是以明代“四大奇书”与清代《红楼梦》为代表的白话长篇小说的问世。同时,明代也是白话短篇小说创作的繁荣期,其标志是文人仿话本小说搜集、整理、创作的一批白话短篇小说集的问世。经历了明清的长篇章回小说及白话短篇、中篇小说的发展兴盛,再到晚清民国,乃至今天,白话小说已成主流。

一般来讲,早期文言小说的作者及读者群均为文人士大夫阶层,文人创作小说主要是写给文人看的,它的创作与传播主要在文人的雅文化圈内,属于大的雅文学传统(尽管小说历来被视为小道、不入流),作品的创作、传播,与商品、市场、利润几无关涉。随着朝代的变迁,俗文学的兴起,社会思潮的变动,以及印刷出版技术的改进,商品市场的介入,文言小说在明代有着明显的渐趋向俗的发展倾向,如明代中期的传奇小说集《国色天香》《万锦情林》等,这些作者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多是中下层知识分子,尽管这些作品在文人中间仍有传播,但是小说作者的文化品位已经明显下移,娱乐、通俗性增强,与早先文人士大夫之作的“雅味”相去甚远。

与文言小说不同,白话小说主要属于俗文学传统。早期白话小说,它的故事取材主要来自于市井民间,故事主要表现中下层民众的生活及思想意识,在叙事方式和小说体制方面还保留着明显的“说书”痕迹,作者及读者群也都是中下层民众。但是,它的发展又有着由俗向雅的一面。在明代中后期白话短篇小说的创作发行中,虽然它的读者群及市场主要针对的仍是中下层民众,但是文人开始参与其中,搜集、整理、加工、改编或者独创,如熊龙峰、冯梦龙、凌濛初等等,小说在叙事写人及情感的表达等方面不免带上文人色彩。到清代的《儒林外史》,尤其是充满诗情画意与哲理情思的《红楼梦》的出现,白话小说的雅化可谓达到巅峰。

可以说,文言小说与白话小说,虽然有雅、俗的分别,但在长期的发展中,两者不断吸收对方的成分、因子,互相影响,从而形成了俗中有雅、雅中有俗、雅俗结合的特点,使小说发展更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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