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打弹珠

写给自己的情书 作者:杜一宁


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是不会受大人喜欢的,除非他有一张善良且充满正义感的脸。其次,有优秀的,至少过得去的成绩也是相当重要的。

上初中以前的我仿佛与现在我认识的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干系,玩是一切生活的中心,吃饭与睡觉不过是为玩提供必要的生理保障,上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迎接课间的休息,名义上的休息一定要比上课消耗更多的ATP才算合理。

打弹珠

再过几分钟就要下课了,我把手伸进口袋,用力地一捏。那一粒粒光滑的玻璃珠在手中相互挤压摩擦,发出令人亢奋的吱嘎声,是时心中总有莫名的快感。

伴随老师下课的号令,同学们箭雨般射向操场的各个角落。

井盖与排水沟是我最喜欢的战场。

所有玩家从同一起点出发。只要你的弹珠有幸在规定区域内,击中任意一方的弹珠,那么恭喜,它归你了。

我们专注地跪在地上,一个个撅起的屁股沐浴在阳光下,感受来自太阳公公的温暖。把左手食指与中指扎在地面上,恨不得能把地球打穿;右手架在左手手背上,全凭大拇指送出那蓄势待发的“导弹”。

几家欢喜几家愁。命中的欢呼声中时常夹杂着喃喃的不满,而那讨厌的上课铃则能终止这一切。

我靠几粒弹珠白手起家,在鼎盛时期曾拥有过满满一鞋盒的弹珠!当然,如果没有我的母亲与被我跪坏的牛仔裤给我适当的精神压力,这样的成就我是无法取得的。

弹橡皮

弹橡皮这游戏类似于打弹珠。我们先把桌面清理干净,然后两个人便从桌子的两个斜对角出发,每人轮流用大拇指弹一下自己的橡皮。谁先用自己的橡皮把对方橡皮击落,或者对方的橡皮因为自身原因飞出桌面就算赢。

起初,这游戏的氛围挺和谐的,时而你赢,时而我赢,大家玩得不亦乐乎。直到有那么一天,一位同学拿出了一块巨无霸。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是不敢相信,一块比银行卡还大一圈的橡皮,厚度大概有一点五厘米。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子弹无限的加特林机关枪。

有一次,它已经在桌面的边缘地带摇摇欲坠了。我认真瞄准,射出自己的小橡皮。本以为胜券在握,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橡皮居然被弹飞了,然而那巨无霸却只往后挪了一点点。

我第一次感觉这款游戏是那么的不科学。我们应该像举重还有拳击比赛一样,根据橡皮的质量对其进行分组才算公平。其他男生和我一样被服服帖帖地血虐了一天。

放学后,一群男生围着拥有神器的人,都想知道是在哪里买的。

他神秘地说:“路远得很。”

于是乎,一个人从书包里拿出一大袋橡皮的场景,出现在第二天早上。我打赌,那家文具店老板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当然,大家都拥有大橡皮时,神器的光环便褪色了,公平回到了我们身边。

跳橡皮筋

原来跳橡皮筋是女孩子的游戏,可惜直到四年级我才意识到这一点。从此,一位橡皮筋大师永远离开了他所擅长的领域,但有关他与皮筋的故事,却永远留在了他一个人的心中。

二年级的上学期,我迷上了跳皮筋,并且深陷其中不能自拔。那时男生与女生的界限并没有很清晰。在几位“女老师”的悉心教导下,这项运动迅速在男生圈中扩散,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在风靡期间,每节课后,半班男生便会聚在一起,然后分组跳橡皮筋。与跳橡皮筋有关的一件事让我至今难忘。

那是一个下着瓢泼大雨的早晨,只有一楼的停车棚下有足够的空间供我们玩游戏。由于低年级上课的楼层比较低,所以我们顺利抢到了属于自己的游戏领地。

当我们跳得正欢时,两个可以四十五度俯视我们的大哥哥,想要利用体型优势强占我们的领土打羽毛球。先来后到,自班领土岂容他人嬉戏。可能是我被吓蒙了,竟然勇敢地与其中一位展开搏斗。

过程并不重要,老师介入,我被打哭,他被老师骂哭,两伙人都没有得到预期的欢乐。这是一起相当典型,并且富有教育意义的两败俱伤事件。

这便是橡皮筋留给我最深刻的记忆——为快乐而战的痛苦经历。

打游戏王

游戏王在我的童年游戏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没有它,我的童年真真确确会损失很多乐趣。

每当一款游戏风靡,我们班的男生便会表现出难以置信的团结与一致——上课时讨论游戏,下课时打游戏,放学后再过几把瘾。在当时,我们班男生几乎所有的零花钱都被卖游戏王卡牌的老板给卷走了。

过度的沉溺必然会引来灾祸。

由于游戏场地往往是在教室,就像围在一滴蜂蜜四周的蚂蚁们一样,一群男生围着一张课桌,发出巨大的吵闹声,严重影响了附近同学的学习与隔壁教室拖堂老师的雅兴。

随着事态的发展,班主任终于忍无可忍。在一次班会课上,她大发雷霆,进行了一场毁灭性的卡牌大屠杀。

被没收的卡牌垒起来稳稳地超过了老师的身高,讲台下可谓“哀鸿遍野”。男生之间你看看我,我瞅瞅你,彼此用眼神传达诚挚的慰问。

最可怜的还是那些花重金购得罕见卡牌的同学。当然他们湿润的眼眶并没有博得为了营造更好的学习氛围而正在努力工作的老师丝毫的同情。

就这样,一个时代终结了。

单脚踢

这是一款相当简单粗暴的游戏。游戏的规则很简单,在规定区域内,每个人只能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则可以去踢敌方身体任意部位。如果失去重心摔倒,或者两脚着地都算被淘汰,必须离开战场做啦啦队。

可怕的是,这并不是简单的1v1,而是将近二十个人在一块小区域内的群战。由于我天生运动能力强,个子也比较高,这款游戏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制的。

且不谈1v1毫无压力,运气好时还能实现灭队壮举。当然,就像每一场战争的胜利方也要损失兵力一样,我的衣服裤子上也常常有大小不一,花纹各异的鞋印。

游戏双方必须诚实,遵守游戏规则,否则很容易起肢体冲突,虽然这游戏本身“富含”野蛮的肢体接触。

无论如何,我们班级没有因为这个游戏发生两个人厮打在一起的情况。然而这款释放野性的游戏最终没有逃过被老师禁止的厄运。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在职业生涯最后一场群战中,我单脚跳上三级阶梯,然后一个极其流畅的转身,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下,使用神来一脚,准确无误地击中了一个男生的正脸。

这一踹不要紧,他的小脑瓜在自由落体时撞在了墙上。也许是泪不由己,他号啕大哭,大家怎么劝他都不停。这下事情就闹大了。

从来不会嫌事少的女生叫来了老师。老师过来一看,好家伙,脸上一个大鞋印,流下来的泪水都是脏的,太凄惨了。

“谁干的!”一声怒吼,大家都被惊呆了。

在办公室,老师像一位慈爱的母亲不停地安慰他,鼓励他。对我呢,则给予暴风雨般的洗礼,把恃强凌弱,欺负同学的恶名“授予”我。

我无法想象这种快速的转变是如何做到的,只记得最后我也号啕大哭,简直是欲与窦娥试比冤——我难道违反游戏规则赖皮了吗?没有。难道我是故意欺负他的吗?当然不是。

后来我渐渐明白,在孩子的世界里,哭才是王道。

抓人与点穴

抓人是游戏中永恒的经典。学校每周一在例行班级奖惩大会上,都会强调严禁追逐打闹,被发现的班级将被扣纪律分,影响下周的评优。

凡与班级荣誉挂钩的,没有一件是小事。如果给班级抹黑,班主任会传“圣旨”召入办公室,并给予可怕的“爱的教育”。

起初,这种全校的通告确实十分有威慑力。然而有那么一天,我发觉那些企图刺探我班级名字的同学,只能拿着纸笔在我飞扬的后尘中挣扎。

我们学校的东北角有一片小森林,那里杂草丛生,树木枝繁叶茂。即使在里面行走,都得留心别被乱石或者藤蔓绊倒。但就是这么一片区域,成了我的主场,四五个同学在树林里围捕我,也常常铩羽而归。

点穴与抓人类似,两队人马在整个校园里“四处流窜”,互相邂逅。如果被对手先用手碰到身体任意部位,你便不能动了,只能老老实实地被带到他们那队的“牢房”。

所谓“牢房”,往往是一个有重兵把守的死角。除非你的队友前来营救,用手点你一下,那么就算穴位被解开,你又重获自由可以活蹦乱跳地玩耍,否则身处“牢房”即意味着只有无条件服从的权利。

毕竟一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所以大家一般都集体行动,或者以两到三人的小组为单位进行游戏。那些自视甚高,独孤求败的人往往最先等待救援。

其实点穴是一款高难度的游戏,它的趣味性远在抓人之上。

举两个有趣的例子。我们食堂门口的道路类似一个十字路口。有一次我在主干道的视觉盲区,即另一条通道上埋伏了精兵,然后便一个人大摇大摆地去诱惑另一队。

他们那队人马一看到我独自一人,便异常兴奋。于是乎,他们“倾巢而出”企图以多欺少。那场面简直和拍电影一样。我一个人在前面飞奔,身后将近十个人大喊大叫地追杀。我不时回眸,眼瞅着他们进入了包围圈,立马来了一记堪称完美的回马枪,大喊“杀呀”。

我方人马闻讯果断出击,各个犹如下山的猛虎,从两侧进行夹击。当他们发觉自己中计为时已晚,纷纷“抱头鼠窜”,各自逃亡,我方大胜。

另一次的局面则不容乐观,我们队除了我们小组以外都已经被各个击破,被重兵看管在一个死角。我们三人在暗处观察后制定了调虎离山之计,又是跑得快的我负责充当诱饵,他们两个则负责偷袭“牢房”。

我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一群对我虎视眈眈的人面前,隔着二十米左右甚至伸出右手的食指来回挑衅他们,然后又上演了新的一轮大逃亡。五六个人在操场围捕我,还有人在重要的交通枢纽拦截我。过街的老鼠都会同情当时我的处境,如果它们恰好看到的话。我的壮烈牺牲是毋庸置疑的。

“牢房”是否被我们攻破了呢?

最后故事的结局十分有趣。我方敢死队直接视死如归地往“牢房”里跳。那些看守人员表示,当他们在空中的时候已经被点中了,但敢死队员则说在被点中之前他们已经点到了队友,实现了反杀。大家陷入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维谷。除非有上课铃的介入,否则这种问题是不可能被解决的。

当然,在小学我还玩过其他各式各样有趣的游戏。比如,猫捉老鼠、拍手游戏、玩溜溜球等。它们都曾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就不一一详尽地写了。

田径生涯

在二年级运动会上,我表现神勇,一举夺得两百米第一名。颁奖仪式结束后,体育老师诚邀我去他的办公室坐坐。

在办公室客套地寒暄之后,他使用技能“游说”,向我讲解了加入田径队的种种好处,比如强身健体,为校争光……听罢,年轻的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入队,稀里糊涂地做出了这个被时间证明是正确的决定。

田径队的训练时间是清晨与傍晚。清晨的概念就是你必须比普通同学早来一小时,傍晚则意味着贴在教室门后的时刻表最后一行某一个数字,需要你帮它加上个一。

在最开始的几天,许许多多被认为有运动潜力的小伙伴沉浸在加入新集体的兴奋之中,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来训练。大家跟着老师学各式各样的热身运动。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鲜感渐渐退去,惰性开始占据上风。队里出现了迟到,甚至逃避训练的情况。

也许是训练太苦,难以忍受长时间的早起晚归;也可能是父母反对,觉得这样太耽误学习。不少同学纷纷选择了退队,但是我坚持了下来。

毕竟与其说是课文没背出,或是做了什么错事,被老师强制留校,还不如说是因为训练,回家才晚了。

隐隐作痛

有一次傍晚训练,我正在慢跑热身。夕阳西下,斜晖铺满操场,微风拂过,跑道旁的冬青树都好像能抖下金沙。

突然,远处地面上有什么东西闪了我的眼睛,走近一看居然是两枚银色的一元硬币。也不知是哪个可怜孩子遗失的,不过如果再多几枚硬币就更好了!对于每天只有一块零花钱的我来说,这两枚硬币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我像失主一样弯腰捡起他们,就在让它们从手中滑入我裤兜的这个节骨眼上,我听到脑海中有两个小人在吵架。

一个说,收下吧,这可以丰富你的物质生活,你不是一直都嫌零花钱少的吗?再说了这件事别人又不知道,指不定是上帝对你近期表现良好的奖励。另一个则说,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这又不是你的钱,想一想,如果你交给老师,明天学校广播就会播出来,你的行为不仅能够感动失主,还能因此当着全校师生接受表扬!犹豫再三,我还是决定交给老师。

交给老师没错,错就错在选错了老师。我跑到体育办公室,那时只有一位管其他班级的体育老师在场。

“老师,我捡到了两块钱。”

正当我以为他会询问我班级姓名时,他摸了摸肚子,淡定地说:“那你去给我买两个烧饼。”

我从未后悔得如此彻底。那个善良的小人已经口吐白沫,猝死在我的脑海中。我带着一颗石化的心,耐心地听他讲解烧饼店的位置。我估计这应该是他近几天做过的最认真的事了。

在买完回来的路上,我死死地盯着那两个烧饼。透过白色的塑料袋,那金黄的表皮朦胧地展现在我眼前,一股浓烈的香味扑鼻而来。

此情此景,就像两个拥有健康肤色,身穿白色纱裙,而且有着淡淡体香的少女在对我说:“我们本来是你的呀!”

我的肠子都悔青了,简直青得都发黑了。不过转念一想,这里不是有两个烧饼吗?说不定我还能分到一个呢!

到了学校,忐忑地把烧饼交到老师手上。我看到那张肥大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当他张开那张永远填不满的嘴,当那两排黄色的牙齿扎进烧饼的体内,当他用力地撕开烧饼柔弱的身躯,当他的喉结像一条得了肥胖症的蛆虫一样上下蠕动,我仿佛听到有人在绝望地哭泣,她们是在向我求助!正义感使我全身充满了力量!我满腔的鲜血正在沸腾!

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行动。毕竟我没有勇气站出来对老师说:“老师,请分我一个吧!”除了静静地站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奢求他未泯的羞耻心能够安抚我嚷嚷的肚子,我别无他法。

在吃完第一个烧饼后,他抬起了头,那困惑的眼神仿佛是在对我说:“你咋还不走呢?”我们对视许久,直到他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咬向第二个烧饼。

怀着绝望的心情,我头也不回地冲出了那个万恶的牢笼,嘴上不停地哼着:“如果再回到从前,所有一切重演……”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影响我成为一个自认为还算善良的人。

市运会的记忆

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能一天不上课,哪怕是卧病在床也是值得的。更何况可以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连续三天不上课呢!

经过多年磨炼,我总算是可以为校争光,去参加市运会了。

一行人坐着校车来到市运动会的比赛场地,眼前的新事物拯救了一只年幼的井底蛙,这是我亲眼见过最高规格的运动会了。

且不谈场地里,鞭炮齐鸣,锣鼓喧天,红旗招展,人山人海,那么大的跑道,即使在梦里我也没见呀!

我困惑地喃喃道:“难道天下的跑道不应该都是两百米一圈的吗?”

开幕式结束,完成安营扎寨的任务后,运动员们纷纷热身准备比赛。也不用瞒谁,我并不是得分点,队里与我报相同项目的人跑得并不比我慢。体育老师也曾说我臀部太大,不适合跑步。

其实一听这话我挺不服气的,班级里那啥在我之上的大有人在,只不过人家没有加入田径队罢了。

第一天,八百米预赛。尽管我觉得身体里积蓄的大量油脂都已经竭尽全力地在燃烧了,但我这辆油门踩到底的小车始终没能追上就在我前面一米左右的家伙。最后我的名次既在意料之内,又在情理之中。就是那家伙成功阻拦了我获得决赛入场券,虽然决赛和他也没什么关系。

第二天,我参加了一千五百米决赛。之所以能挺进决赛还是因为一千五百米压根没有预赛。虽然我没有获得什么好名次,不过组织并没有对我感到失望。巧合的是无论八百还是一千五,比我快那么一点点的始终是同一个家伙!第三天,我当了一名专业啦啦队员,感受了一下热闹的氛围,分享了一下队友获得佳绩的喜悦,所有比赛都结束了。

尽管我一分未得,但凭借神勇的队友,我们田径队还是获得了市内前三甲的好成绩,获得了包括校长在内的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篮球生涯

因为耐力,速度总体好于常人,我被田径老师举荐,进入了校篮球队。

坦诚地讲,篮球队是因年龄受限,不能再继续报市运会的田径运动员诠释“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新舞台。

“有朋自另队来,不亦说乎?”我很快融入了新团队。篮球队训练时间和田径队相同。每天的清晨与傍晚,在篮球场上总有我们辛劳的身影。

倘若苍天为我们的努力而感动落泪,那么在小黑屋的体能训练则不会动容。

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下,无论是运球、传球、转身、变向的个人能力,还是挡拆、分球的团队合作能力,我提升效果显著。

尽管我代表了队内“最谦虚的水平”,但在班级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强手。

致命赌局

某个夏季的傍晚,我训练来得比较早,万万没想到我的美术老师也来打篮球了。他是一个有资本把吓跑一头阿拉斯加幼年棕熊视为一种消遣方式的壮汉。鉴于我与他平日交情不错,便油嘴滑舌地让他给我买雪糕吃。

他满脸奸笑地说:“可以啊,不过得有条件。”

“什么条件?”

“篮球单挑,你连续进攻十球,进一球就算你赢了。不过我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输了,必须脱掉裤子绕操场走一圈。”

我从未听说过如此荒诞的请求,但既然以篮球队小王子自居,不灭灭这种肥头大耳的胖子的威风,怎么对得起我的名誉头衔?再者,即使出师不利,我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耍耍无赖又何妨呢?于是我便应下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一类很奇怪的人。他们生活在地球上,他们长得很胖,但问题是他们不仅跑得快,而且跳跃能力还高得离谱,简直可以短时间克服地心引力似的。

这不,眼前这位就是。

前三球,我试图用身体去对抗。如果不是我睁着眼,真能以为自己在推长城。随后的四球,我试图通过变向,利用敏捷的行动晃过他然后进球。奈何他实在是太宽了,这一招压根就没有用。

在连丢七球后,他停下来说:“你还有最后三次机会。”

此时,他的脸色突然变得凝重,严肃的语气透露着对契约精神的信仰。这绝对不像是在开玩笑啊!一个美术老师就这样变成了一个维护正义的法官,而我则像被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如果再被抓三次就会被判终身监禁的小偷。

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我恳求道:“老师,我出汗太多,这风一吹,水分蒸发吸热,全身都起疙瘩,可能是着凉了。您的好心我领了,雪糕吃了万一拉肚子,多不好。”

“心凉了是吧,你快点就行了!”他不容置疑地拒绝后,我又丢两球。

“我们还是以后再来决战吧!”

只听他粗暴地吼道:“少废话,快点!”

这下我便慌了神,暗自思忖:“节奏可不妙啊!”幸亏我足智多谋,想出调虎离山之计,在三分线外直接出手,然后果断全速逃跑。在跑出五六米后,我幽幽地那么一回眸,你懂的,打板进球!

我承认这全是运气,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我不能像足球运动员亲吻草地那般,爬上篮球架去亲那块篮板,但我对它的感激不是语言能够表达的。

一个华丽的转身,我哼着小曲,迈着轻快的步伐,飘到老师身边,轻轻地说:“哎哟,老师,您看,您看这咋办?”

他一言不发,掏出钱包利索地递给我五块钱。

我急忙推辞:“不不不,老师算了,我真不热。”

“你少来那套吧,男人要说话算话。”

考虑了一会儿,我皮肉皆笑地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最贵的雪糕,不仅免费享用,还有零钱可找。此时此刻,人生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其实听到老师说“男人要说话算话”,羞愧难当的我内心咯噔一颤。如果不是最后天助我也,那岂不是……罢了,那我也不会写出来了。

市篮球比赛

体育好,生活才是真的好。作为最强替补的我,再次名正言顺地为校出征,可以享受合法休假了!不过既然肩负着为校争光的使命,我必以“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为榜样!

在比赛场上,其实根本不需要我亲自上场。然虽有鸿鹄之志,坐在替补席上感慨感慨“英雄无用武之地”足已。

那些小学就是一米七八、一米七五的大高个,而且又都曾是朝夕共处的田径运动员,不论是体力、速度这些硬实力,还是默契程度、团队协作这些软实力,都远在其他小学球队之上。

当然,我也不是没有表演的机会。当教练觉得在剩下的时间,就算派上五个瞎子打都能赢时,我便披甲上阵。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我对“合法逃课”的自责。

几天的比赛过程以及比赛的结果不宜多说,我只知道最后一场比赛中场休息时,金灿灿的奖牌已经在我胸前左右摇摆了。

不怕神一般的对手,毕竟有比神更强的队友。

比赛结束后,我终于体会到团体项目最考验的还是一个集体的能力。没有优秀的群众演员,杰出的电影从何谈起!

见招拆招

倘若世间有一种事物让绝大多数人在蒙头转向的同时,表现得像狂热的教徒追随各自全能的真主一样虔诚,那么它就叫艺术。美术课恐怕是艺术给我小学生涯最为慷慨的施舍。相比之下,硬笔书法与每周一必须上交的小作文,仿佛总是散发着让我觉得自己百病缠身,将不久于人世的中药味。

对于不幸得了多动症的孩子,上帝总会在动手能力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在一节美术课上,我证明了这个观点。

那是一个惬意的午后,即使被像利剑一样的阳光刺穿,天上的云依然优哉游哉地飘来飘去,向地上的人们展现它积极、豁达的心态。打开窗,暖风轻轻唤醒了身上所有瞌睡的细胞,伸一伸懒腰,请不要过分在意讲台上认真讲课的美术老师。“完美”这个词被创造出来本身就是一种错误,冬青树上的麻雀们叽叽喳喳地唱着只有自己才能欣赏的天籁,就像把语言天赋都用在集市上的“外交官们”一样,蹂躏着我对宁静的遐想。所幸美术老师解决了这个困扰我的问题。

“那个从上课开始就看着窗外的男孩子,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今天的泥塑课很重要!到时候还要给自己的泥塑上色的!好好听讲!”我缓缓地转过头,与任何一个凶神恶煞的成年男子对视,只会让我已经分泌的荷尔蒙惊恐地钻回原来抛弃它们的细胞中,低头看着桌面,一块方形的陶泥安详地躺在我的桌面上。它的两侧是一盒颜料与像刀子一样的画笔,也许所有等待整容的女子都曾感受过这种暴风雨前的宁静。

“大家捏一种自己喜欢的动物,捏好后先拿给我看,不要马上上色!现在可以动手做了!最后的成品一定要有颜色!谁做得又快又好可以先出去玩。”语罢,老师拿起一把椅子放在教室门口,就像一头刚用鲑鱼塞饱肚子的棕熊,懒洋洋地躺在上面,两只粗大的手交叉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好像别人会来抢他肚子里的鲑鱼似的。

他闭上眼,正准备惬意地打个盹,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老师,我做完了。”

他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你上课不听,怎么能做那么快!拿过来给我看看!”

“我拿不过来。”

他极其不情愿地站起身,走到我的座位旁。

细细端详了半分钟后,他终于开口了:“你做的到底是什么?”

“一条泥蛇。”

也许对于一个学生来说,喜欢泥蛇是一种错误。诚然,我也找不到任何喜欢泥蛇的理由。

老师严肃地说:“你不要偷懒,又不赶时间,慢慢做,做自己喜欢的动物!”说完他又去演棕熊了。

仅仅过了两三分钟,我又出现在他面前:“老师,我做完了。”

“你又做完了?”

“嗯,不过我拿不过来。”

“不会又是蛇吧!”

“不是的。”

他站在我的作品旁,像被商贩欺骗了的消费者一样生气地说:“这不就是一条蛇吗?”

“没有啊,这是一条黄鳝,它们的嘴不一样的。”

呆呆站立了一会儿后,老师缓缓蹲下身子,把两只粗大的手搭在我瘦小的肩上,盯着我的眼,一本正经地说:“你重新做,做完后自己拿过来,不要做这种动物了,好吗?”

“好吧,虽然我真的喜欢黄鳝。”

又过了约五分钟,我再一次出现在老师面前:“老师我做完了。”说着,把手上的艺术品递给了他。

接过之后,老师复杂的眼神仿佛在抱怨着什么。这是一头无法从躯干判断的牛,我不得不接受如果拿掉牛角,那么它可以是任何四足动物雏形的事实。

沉思片刻之后,他开口道:“你说,把牛角拿掉后,别人还看得出你制作的到底是什么动物吗?”

“不能。”

“我给你最后规定几个条件:第一,不要做有角的动物;第二,要让别的同学看得出来你制作的是什么东西。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你制作完就可以出去玩了。可以吗?”

“好吧。”我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一分钟后,我上交了作业,成为全班第一个完成制作出去玩的学生。毕竟拿掉牛角之后用白色颜料上个色,不需要太多时间,也不是所有的奶牛,都一定在产奶期。

吃聪明蛋

三年级的某一天,在语文课结束后,班主任随口说在下午班队课上会有一场趣味测试。但她又不解释清楚测试的内容,不顾及台下那么多天真无瑕、求知若渴的眼神,绝情地转身后,只留给我们一个用于猜测的背影。

煎熬了不知多久,原本不堪入耳的上课铃犹如仙乐,悠悠飘进了我的心窝。在全班期盼的眼神下,“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老师终于登上了讲台,磨磨蹭蹭地发下了许许多多小册子。

小册子每人一本,翻到第一页,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整齐排列却又没有任何规律可循的个位数字。趣味测试的规则简单易懂,在三分钟内尽可能多地圈出小本子里的“3”。见我们都准备就绪,老师一声令下,游戏开始。时间过得飞快,我轻松愉快地完成了任务。

上交完卷子以后,大家便你一句我一句开始闲谈。

“你圈了几页啊?”

“我圈了一半吧。”

“我都快圈完了!”

……

他们的对话让我为之一惊。我貌似只圈完了第一面所有的3,刚翻到第二页就没时间了,他们怎么可能那么快?定心细想:没错,我仔细圈完了第一页所有的3。

于是我便问:“你们圈那么快,怎么做到的?”

“你找3,每一页瞥一眼不就行了,圈出自己看到的,每页漏几个又没事!”

听君一席话,白圈一页3。茅塞顿开的我肯定是与奖状无缘了,垂头丧气回家去,就当一切没发生。

测试过去几天后,班主任突然传圣旨召名单上四个同学入办公室。一般情况下,名单上都是班级里做事不认真、成绩比较糟糕,或者犯了严重错误的活跃分子,不幸的是这次我也位列其中。

走进办公室,里面还有其他几个班级的同学,大约十五六个,其中以男生居多。我仔细那么一瞅,好家伙,那么多熟悉的面孔!这简直就是全年级活跃分子联盟!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犯了什么错相聚于此,默默等候老师的吩咐。

终于,学校里一位年长的阿姨现身了。老师们示意我们跟着阿姨走。莫非我们要完成什么伟大而且需要严格保密的使命不成?

到了阿姨办公室,只见阿姨轻轻蹲下身子,两手紧紧握住锅耳朵,双膀一用力,从地上端起一口锅,一口装满熟鸡蛋的大锅。我倾身往锅里一看,鸡蛋上面居然还清晰地印着“聪明蛋”三个字!随后,阿姨以命令的口吻让我们赶紧吃鸡蛋,为了避免我们抱怨食之无味,她甚至拿出了一碟盐供我们享用。

“以后你们每人每天上午都必须在课间来我这里吃一个聪明蛋。我还有表格需要做记录。”莫非聪明蛋就是与笨蛋相对立的,只有聪明的人才配吃的圣物?看样子这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啊!每天一个提供营养的鸡蛋,免费吃,而且必须吃!上天是会有多妒忌我啊!

就这样,只记得我吃了好久好久的聪明蛋,后来的记忆已经渐渐淡去。现如今,长大后的我彻底明白了,这是歧视,这是一种对智商彻彻底底的歧视。吃了那么多的聪明蛋,再回首自己干过的蠢事,恐怕脑海中只剩下“适得其反”还有“拔苗助长”这两个成语了。

在高中学习了前后对照试验的我又开始纳闷,吃了聪明蛋以后也没有别的测试啊,莫非那纯粹是老师们的善心?搞不懂那些大人。

迷之粗心

谁不曾因为粗心马虎干过一些蠢事,但那件事我至今没搞懂,究竟是怎么被我做到的。

一切都是那么寻常。早晨被爸妈叫醒,匆匆吃完早饭上学,进入校门,走向教室。就这么再正常不过地向前走着,突然,我听到身后传来豪迈的笑声。转身一看,竟然还是自己班级的两名女同学。

我便好奇地问:“你们在笑什么呢?”

已经笑得说不出话来了的她们,指了指我的脚,便互相搀扶,一路小跑先于我进了教室。

我低头那么一看,不由自主地说:“这是什么鬼?”

只见我左脚穿的是蓝色运动鞋,右脚穿的却是一只红色的棉花鞋!为什么我的脚没有及时给我反馈信息,告诉我穿了不同的鞋子?为什么在家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如此重要而富有戏剧性的一点?这个悲剧肯定是因为怕上学迟到,行动太仓促才酿成的!

虽然错穿了两只不同的鞋子,但教室还是不得不迈进去。我从未见过如此盛大的“欢迎仪式”,前排的同学坐着拍手,后排的部分同学站起来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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