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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巴黎伦敦落魄记 作者:(英)乔治·奥威尔


第一章

巴黎,金鸡大街,早上七点钟。街上传来几声愤怒又略带气哽的尖叫。在我住的地方对面经营一家小旅馆的蒙西太太走到人行道上,和住在三楼的一个房客吵架。她光着脚丫,趿着一双木屐,披散着一头灰发。

蒙西太太骂道:“臭婊子!臭婊子!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把虫子碾死在墙纸上。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吗?你怎么就不能和别人一样把它们扔出窗外呢?他妈的,你这个贱货!”

住在三楼的女人回了一句:“母牛!”

接着,两人闹哄哄地吵了起来。街道两边的窗户都打开了,半条街的人加入了争吵之中,一直吵了十分钟,然后戛然而止,因为有一队骑兵经过,大家都停了下来,观望着他们。

我将这一幕情景记录下来,为的是让读者了解金鸡大街的风貌。虽然这里发生的事情不单单只有吵架——不过,几乎每天早上这样的争吵起码得发生一次以上。除了吵架,还有街头小贩落寞的叫卖声和小孩子们在鹅卵石街道上追逐橘子皮的戏耍声。到了晚上则响起高昂的歌唱声,垃圾车经过时留下一股恶臭,这就是整条街的风貌。

这条街很窄——两边都是高耸肮脏的房屋,东倒西歪地堆在那儿,似乎在倒塌的时候被冻结住了。所有的房子都开设成小旅馆,住满了房客,大部分是波兰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馆楼下是小酒馆,花一先令就可以喝得酩酊大醉。到了星期六晚上,这一区有三分之一的男人会喝醉,为了女人大打出手。那些住在最便宜的旅馆里的阿拉伯搬运工人总是在窝里斗,拿着椅子互殴,有时还动用了手枪。到了晚上,警察得两人同行才敢到这一带巡逻。这地方的确不太平。不过,尽管环境肮脏嘈杂,这里还是住了一些体面的法国人,从事小店主、面包师和洗衣女工这样的工作。他们只与自己人来往,安分地积攒着一点一滴的财富。这就是典型的巴黎贫民窟。

我住的那家旅馆叫“三雀旅馆”,有五层楼高,采光阴暗,几乎摇摇欲坠,用木板隔出了四十个房间。房间很狭小,而且终年没有打扫,因为旅馆里没有女工,而女房东F太太根本没有空闲。墙壁差不多和火柴棍一样薄,为了遮掩上面的裂缝,贴了一层又一层的粉红色墙纸,都已经松动了,孕育了不计其数的臭虫。天花板上,整天都有一列列的臭虫就像士兵列队行进一样爬来爬去,到了晚上就会下来饕餮一餐。于是,房客们每几个小时就得醒来,大肆屠戮。有时臭虫实在太猖獗了,房客们就会用硫烟将它们赶到隔壁房间,而隔壁房间的房客也会点燃硫烟进行反击,把臭虫们给赶回去。这地方很脏,却很有家的感觉,因为F太太和她的丈夫都是好人。房间的租金一周从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的数量总是在变动,大部分是外国人,他们空手而来,身上没有一件行李,住上一个礼拜,然后就走了。他们的职业五花八门——补鞋匠、砌砖工、石匠、搬运工、学生、妓女和捡破烂的。他们当中有的穷得叮当响。阁楼的一个房间里住着一位保加利亚学生,靠做鞋子出口到美国维持生计。每天从早上六点到中午十二点,他就坐在床上做完十二双鞋子,挣到三十五法郎。其余的时间他到索邦神学院上课,准备进教堂服务,那些神学著作封面朝下堆在满是皮革的地板上。另一个房间住着一个俄国女人和她的儿子,他自称是个画家。母亲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织袜子,一只袜子挣两毛五。而儿子则穿得衣冠楚楚,整天流连于蒙帕纳斯区的咖啡厅。有一个房间租给了两个房客,一个上日班,另一个上夜班。有一个房间租给了一个鳏夫,和他两个成年的女儿睡同一张床,而那两个女儿偏偏又长得楚楚动人。

旅馆里住了一些怪人。巴黎的贫民窟是怪人集中地——这些人破落潦倒,过着孤独癫狂的生活,连维持外表的正常或体面都顾不上了。由于生活穷苦,他们的行为标准无法以常理判断,就像人们一有钱就可以不用工作一样。我住的这家旅馆有几个房客过着光怪陆离的生活,几乎无法用言语加以描述。

就以罗吉尔夫妇为例吧。这对老夫老妻个头奇矮,有如侏儒,衣衫褴褛,从事着奇怪的买卖。他们总是在圣米歇尔大街兜售明信片,其中颇有猫腻:这些明信片的包装看上去像春宫图,但其实只是卢瓦尔河畔城堡的照片。等顾客们发现货不对板时已经太晚了,因此也就没有人抱怨。罗吉尔夫妇一周挣一百法郎,生活非常节约,虽然没办法吃上饱饭,却能有钱买酒喝个半醉。他们的房间脏得连楼下都闻得到臭气——据F太太所说,罗吉尔夫妇两人已经有四年没有换衣服了。

我们再说说下水道工人亨利吧。亨利身材很高,性情忧郁,长着一头鬈发,穿着他那双长靴看上去颇为风流倜傥。亨利的特别之处在于,除了上班以外他可以好几天不说话。一年前他还是个待遇不错的私人司机,能攒点钱。有一次他谈恋爱了,后来那个女孩甩了他,他按捺不住性子,对她拳打脚踢,而那个女孩居然因为这样而疯狂爱上了他。两人同居了半个月,亨利攒下来的一千法郎被挥霍一空。后来那个女孩和别人勾搭上了,亨利用刀子刺伤了她的上臂,被判入狱半年。那个女孩被刺伤后反而更爱亨利了,两人重归于好,商量好等亨利坐完牢出来就买一辆出租车,然后结婚安定下来。但半个月后,那个女孩再次红杏出墙,等亨利坐完牢出来她已经怀孕了。这一次亨利没有伤害她。他把自己的储蓄全部提了出来,喝得昏天暗地,最后被判入狱一个月,出狱后他成为了下水道工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亨利都不开口说话。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会成为下水道工人,他从不作答,只是伸出双手,表示自己戴过手铐,然后朝南边监狱的方向仰了仰头。不幸似乎让他在一天之内变成了半个白痴。

还有英国人R君。他一年有六个月和父母在普特尼住,另外六个月在法国住。住在法国的时候他每天喝四升红酒,星期六喝六升。有一次他曾远赴亚速尔群岛,因为那里的红酒是全欧洲最便宜的。他是个温和的宅男,从不喧闹或和别人争吵,却从未酒醒。他总是在床上躺到日上三竿,然后在小酒馆的角落里一直坐到午夜,安安静静地喝着酒,一边喝一边说话,谈吐很文雅,又有点娘娘腔,谈论的内容都是关于古典家具。除了我之外,这一区就只有R君这个英国人。

像这样的怪人还有很多:朱尔斯先生是罗马尼亚人,他有一只玻璃假眼,但从不承认这一点。还有利穆赞石匠福雷克斯、守财奴罗克尔——他在我来之前就去世了——但卖破烂的老劳伦总是随身口袋里携带一张纸条,在模仿他的签名。要是有时间的话,写写他们的生平会很好玩。我之所以描写住在这一区的房客并不单单是为了好玩,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故事的一部分。我要描写的是穷人的生活,在这个贫民窟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贫穷。贫民窟的生活肮脏不堪、离奇古怪,这些描写既是贫穷的客观写照,又是我个人经历的背景。正是基于这一点,我希望能让读者了解那里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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