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衫的烦恼与乐趣
衬衫,又叫恤衫,样子很端庄;领子、袖口、中间整齐的一排纽扣,最滑稽的是在不穿裤子的时候看上去,前面两片翼,后面圆圆的一大块废布,样子古怪得很。
当然也不能全说没有作用,它是做来防止恤衫由裤子里拉出来的。可是老人家不懂这个道理,所以看粤语残片的时候,就有母亲用剪刀剪下来当手帕的场面出现,现在想起来真好笑。
20世纪60年代的民生穷困时期,恤衫料子真差,领子和袖口永远皱皱的,怎么烫也烫不直。当年要是拥有一件“雅路Arrow恤”,已经当宝了。
不过外来货的恤衫不是领子太大就是袖口太长,要买到一件合身的可真不容易,胖子、矮子更不必梦想。
大家唯有定做恤衫了。那时候手工便宜,定做就定做,没什么了不起。现在呀,连工带料,做一件不上千不算上等货,订制恤衫,已是种奢侈了。
目前现买的又便宜又好,一件七八十块的可穿两三年不坏,同样的恤衫,在口袋边绣上个名牌的假货,就要卖一百二十。
一百二十的也不一定是假的,同样料子,同样手工,外国名牌在香港大量生产,拿到外国去,就要卖一千多块,贵个十倍。
名牌的追求,由上述的“雅路Arrow恤”开始,进步一点儿,就是“曼哈顿”了。
但是,时装方面美国人总打不过欧洲。生活水平一提高,人们都争买“皮尔·卡丹”。
“卡丹”这个厂本来蛮吃得开,后来什么东西都出,连香槟也安上这个名牌。货品大受欢迎之后,开始在内地大量生产,便不值钱了。
目前所有名牌都出恤衫,“仙奴”“丽娜·李奇”“路易·左丹”“Polo”等,数之不清。但是并不是每家名牌的贵恤衫都好穿,像“登喜路”,他们的西装虽然做得很好,恤衫就一塌糊涂,领子袖口洗后变形,又回到皱皱的时代,刚刚学穿的那一件的样子。
自古以来,恤衫的变化并不大,最多是领子,长的、短的、纽扣的。
有一阵子,为了防止领子皱,还在领尖里面插了两支塑料签,相信还有些读者记得。
考究的时候,领尖各有一个小洞,可用一管金属的领口针穿起来,但是这种设计现代人嫌麻烦,已经被淘汰。
配“踢死兔”的恤衫最为奄尖[1],领子是尖尖地翘着。
“到底领花是应该结在领尖的前面还是后面呢?”这是一个大家都在讨论的问题。
八卦周刊常刊登什么Ball[2]中的什么所谓的公子穿着“踢死兔”,有的把领花将领尖压得扁扁的结在前面,有的把领尖弄成两个三角形遮住领花,谁对谁错?
都错。
领花应该独立地结着,而领尖应该略略弯弯地翘在领花的前面。这个弯,大有学问,弯得不好,便是一片三角贴在颈项上,所以要完美地弄一个角度,须用一块薄如刀片的小熨斗,烘热了以后慢慢地把领子烫成一个理想的角度,才合标准。
纽扣当然不能用普通的,金属和钻石的纽扣太过俗气,金属底、黑石面的较佳,有套古董“登喜路”的纽扣,袖纽是两个袖珍的表,还算过得去。
恤衫的料子也占重要位置。
最普通的是棉制的,本来不错,但不及丝那么轻柔地抚摩着你的肌肤。
丝制恤衫很贵,也很难烫得直,混合丝比较容易处理,但已廉价得多。
最高境界是穿麻。中国人以为戴孝才穿麻,西方人比较会欣赏。没有一种料子比麻的感觉更好更舒服,一旦学会穿麻的恤衫,就上瘾,其他料子都不肯穿了。
麻易皱,可买同样大小颜色两件,上午和下午换来穿,才算得上考究。
至于“的确良”,唉,别提了,一流汗便像膏药一样地贴住身体。混合了腋下狐臭,哎呀呀,我的妈,三英尺之内,熏昏死人。
话说回来,什么恤衫都好,二三十块一件,穿在有自信的人的身上,和三四千块一件的没有什么不同。
天下最好的恤衫,是一件干净和挺直的恤衫。
有颜色的恤衫要和西装及领带衬色才行,不然干脆穿白恤衫。
白恤衫最大的敌人是女人的口红。
请别尝试用牙刷涂牙膏去刷,绝对无效。
唯一办法是挨到天亮铺子开后买一件新的同牌货更换,恤衫领子上的口红,是永远永远洗不掉的。
也许可以将恐惧化为生财之道,设计一件印有女人口红的恤衫,赚个满钵,一乐也。
[1] 粤语词,意为挑剔。[2] 即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