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 视角

小说的艺术 作者:(英)洛奇 著,卢丽安 译


六 视角

别认为夫人不懂得如何有效地展示她的幕间休息时间:她总是凯旋般地入场,停顿时间紧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在她稍事停顿的片刻里,她总能带着许多意图审视房间里的一切,从天花板的情况到她女儿的靴子尖。尽管她有时坐了下来,有时到处翻腾,她的气势总是一派务实庄重。她总能发现很多让她悲叹的事,这也让她因而引发更多要求期望;她充满盘算策划,所以也随时随处提供意见、许下承诺。她的来访亮丽如一袭礼服;而她的举止态度,威克斯太太说,就跟一对帘幕一样精致;她是个耽于极端的人——有时她几乎不和自己的孩子说话,有时又紧紧地把这小心肝搂抱贴在胸前,连威克斯太太也注意到,搂压在她那领口开得极低的胸口上。她总是来去匆匆,而且,她的领口开得越低,她越是肯定有别的地方要去。通常她是一个人来,偶尔克劳德爵士会陪她一道来;刚开始时,再也没有比夫人的到访更令人欢喜的事了,夫人——用威克斯太太的话来说——是那么的魅力四射,就好像有魔力或中了魔似的。“她当然啰!”看着克劳德爵士拥着妈妈在阵阵笑声里离去,梅西总是若有所思地这么说。就连她以前见过的、笑得前仰后翻的女士们,也没有她妈妈在克劳德爵士面前笑得这么肆无忌惮,那种喜悦开心让梅西禁不住也幻想她以后婚姻的快乐——这个小女孩,脑海里也因此充满着尽是关于自己未来的吉祥兆头和无限乐趣。

亨利·詹姆斯《梅西知道的事》(一八九七年)

通常,一个真实的事件自然不止有一个经历者。小说可以就同一事件给出不同的视角,虽然它必须一个一个挨次地来。就算小说采取了“全知”的视角,从一个如神一般高的地位俯瞰所有的行动,它终将偏好某一个或某些特定的视角来叙述故事,来说明故事事件和这些视角观点之间的关系。绝对客观、不受偏见左右的叙述或许是新闻学及历史学的崇高目标,但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如果采用这种视角,那它就不可能引起读者的兴趣,除非我们知道故事影射何人。

如何选择故事的视角想必是小说家要做的最重要的决定,因为这会从根本上影响读者在情感上和理性上对小说人物及其行为的态度。打个比方,一个婚外情的故事——任何奸情——会依据这到底是由不忠的那方的角度还是由受伤那方的视角,是由情人的立场还是由某个站在第四方的观察者的看法来呈现的,而导致读者有不同的反应。以《包法利夫人》为例,如果故事主要以丈夫夏尔·包法利的视角来叙述的话,这可会与我们所熟知的故事大相径庭。

在操纵视角这方面,亨利·詹姆斯可是个行家。在《梅西知道的事》一书里,通过一个深受其害但又不明所以的孩童特定的目光,詹姆斯讲述了一个牵扯着许多奸情的故事——或勉强可谓是一个以离婚、再婚的手段被欲盖弥彰地合法化的奸情故事。梅西的父母离婚了,因为她爸爸跟她的家庭教师有染,然后男主人娶了这位第三者。梅西的妈妈艾妲嫁给了一个年轻的追求者克劳德爵士,然后把梅西托管给另一位名为威克斯太太的家庭教师。没多久,梅西的继父继母又发展出暧昧关系;这些自私又无耻的成年人就把梅西当做他们彼此之间争吵的砝码、私通幽会的藉口。当这些大人忙于享乐偷欢之刻,梅西则是与只比她虚长年岁、暗恋着克劳德爵士的沉闷乏味的威克斯太太一起,困在一间惨淡的书房里。

本章引述的片段在小说开始不久就出现了,它简述了艾妲在度第二次蜜月时说的要补偿梅西生活的空头承诺。这是以梅西的视角诉说的,但采用的却不是她的声音,更不是刻意模仿孩子说话的口吻。在本书纽约版的前言里,詹姆斯这么说明:“小孩能感知到很多事情,但他们没有足够的言词来解释形容这些感受;相较于他们那脱口而出的、捉襟见肘的词汇而言,他们的观察力、理解力都要强得多。”就文体风格而论,《梅西知道的事》刚好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相对:一个天真无邪的视角以一种成熟的形式——优雅细腻,错综复杂——呈现出来。

这部小说所叙述的,都是梅西以其孩童意念自以为清晰察觉、明确理解的事情。她妈妈饶有兴致又雄心勃勃地提议要重新装潢她的书房,并给她添置新衣。艾妲的来访既突然又短暂,她的行为既反覆无常,又难以预料。通常,她衣着光鲜,总是像要赶赴社交活动似的。她似乎狂热地、兴高采烈地爱着第二任丈夫。梅西天真单纯、又不失精确地观察这一切;她仍然信任她的妈妈,并总是期待着“未来的无限乐趣”。可是读者就没有梅西这样的幻觉,因为诉说着这些见闻的语言是那么世故精练,甚至艾妲的真面目也被无情地讽喻出来。

这段引文第一句里就包含了许多不同于小孩用语的特点。句子是由被动语态开始的,接着是双重否定的形式(1);句子遣词偏好多音节抽象名词(“幕间休息”,“展示”,“意图”(2)),而不是使用具象、常见的字眼;句子结构倾向于用骈骊对称的修辞法(“凯旋般地入场,停顿时间紧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从……天花板……到……靴子尖”(3))。整个句子的结构是所谓的掉尾句——也就是说,你必须把所有信息存在脑海里,耐心等到句末决定性的短句,才能知道全句主旨(主旨就是,艾妲的殷勤关切只不过是做秀)。在句子一半走神了——你就找不到路了;这种手法使得读詹姆斯的小说成为费劲——但必有回报——的差事。

詹姆斯偏好使用排比和对偶是众所皆知的;在这个引段里,这些手法更显效果卓著。“她有时坐了下来,有时到处翻腾。”“她总能发现很多让她悲叹的事,这也让她因而引发更多要求期望。”“她的来访亮丽如一袭礼服;而她的举止态度,威克斯太太说,就跟一对帘幕一样精致。”这些巧妙平衡的结构揭示出艾妲的言行不一,以及她表面有心慷慨慈善,实则自私虚伪的个性。

叙事视角不一致是小说家懒散或缺乏经验的标志之一。举个例子来说——让我们暂且说是约翰第一次离家去上大学、由他的角度讲的故事:约翰打包好行李,最后环顾了一下房间,对父母道别;在接下来几句话里,我们突然被告知他妈妈此刻对约翰离家这件事的想法,仅仅因为对作者而言,这似乎是值得在此分享的信息;然后,叙述流程又回到约翰的角度。当然,并没有任何规则或惯例禁止小说家转变故事的叙述视角;但是,如果不按照某种美学策略或原则就转变叙述视角的话,读者的投入、对文本意义的参与“生产”就会受到干扰。有意识也好,潜意识也好,让我们想想,如果故事在某刻告知我们约翰母亲的心声的话,为什么就不告诉我们她在其他时刻的思绪呢?直到那一刻,母亲一直存在于约翰的感知意识里,怎么突然她就变成了一个独立的——但缺乏全面刻画的——主体?还有,如果我们被告知母亲的意识,怎么就不给我们父亲的观点呢?

把叙述视角限定在单一视角,就像詹姆斯所认为的那样,肯定可以增进叙述的强度以及密切直接感。看,詹姆斯是多么巧妙地——在不偏离梅西的视角前提之下——利用威克斯太太来说出不为梅西知晓的、成人对艾妲的看法。她把妈妈的作态形容为一对帘幕,而梅西却把这意见解读为褒奖,殊不知读者会把它理解为辛辣的批评。同样地,威克斯太太针对艾妲那袒胸露背礼服所发的议论可能是出自嫉妒和庄重的考量;而梅西对女性酥胸毕露指代的性感意味还一无所知,她只关注到礼服衣领裁剪的高低和每次妈妈停留的时间长短的联系。

后来,在故事里,随着梅西由童稚迈入青春,她的纯洁无辜逐渐被日渐明晰的意识所取代,她意识到周遭的大人在干啥,但是语言和视角之间的鸿沟从未弥合,所以,小说最后也没有揭露到底梅西知道些什么。“美即是真,”济慈这么说。“美即是信息,”伟大的俄罗斯符号学家尤里·洛特曼(4)则是这么说;这说法显然更符合现代的想法。亨利·詹姆斯,以英语创作的第一位现代小说家,并不相信人类经验的最终真实能被捕捉再现,然而,他却发展了一套小说写作技法,巧妙地在所有话语缝隙里塞进信息矿藏。


(1) 原文为“It must not be supposed...were not qualified...”。

(2) 原文分别为“intermissions”,“demonstrations”,“intentions”。

(3) 原文分别为“triumphal entries and breathless pauses”,“from...ceiling...to...boot-toes”。

(4) Juri Lotman(1922—1993),俄罗斯符号学家、结构主义理论家,研究领域包括文化理论、俄罗斯文学、历史、文化符号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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