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谁的青春仓皇结

谁的青春仓皇结 作者:安宁 著


谁的青春仓皇结 

  自序

  已经过了青春年少的时光,在路上行走,看到那些青葱放肆的容颜,常常觉得恍惚,似乎是昨天,我还为一张而今不屑一顾的明星贴画,与同桌的男孩生出争吵,并严重到可以一个星期都互不搭理。

  如今的我,再回望此书中的那些少年的轻狂,敏感,小心,恍惚与仓皇,依然可以感觉到丝丝分明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与伤痕,犹如花朵或者野草,生长在我们行走的途中,你以为已经路过,不再回来,可是它们却用最顽强的根系,一路向下植入,并以不可忽略的姿态,傲立在生命的途中。

  所以我用文字,将自己已经仓皇结束的青春,继续延长到没有边界与期限的远方。我缩在这样的壳里,觉得温暖,而且妥帖;不管容颜如何改变,不管尘世怎样喧嚣,我依然可以做一个被自己宠爱到不肯长大的孩子。

  惶惑与不安,喜悦与明媚,共同构成了青春的双翼,因此我为此书,划分出四段旅程:淡蓝溪,橘红舟,青色果,明黄岸。每一段,都有它饱满而丰沛的色泽,当舟楫划过,抵达岸边,忧伤的少年,便完成了一生中最铭心刻骨的蝉蜕。

  我知道这种抵达,每一个曾经想要逃避,想要退缩,想要哭泣的孩子,皆会深深记得。

  就像而今,我用如此深情的文字,记录下自己仓皇远去,青春不再的年少时光。

  是为序。

第一卷淡蓝溪

  第01章 来不及对你说抱歉

  来不及对你说抱歉

  我依然记得简,就像记得那段混乱模糊中,浪费掉的青春。

  那时我们读高二,简是学校乐队的主唱,有狂野不羁的台风,和动感妩媚的声线。每一次学校举办晚会,最出彩的,都一定是简。我喜欢简的一切。她纯净的名字,她野猫一样性感的眸子,她从不花哨但却味道十足的饰品,我都深深地迷恋,并心甘情愿地跟在她的后面,做她忠实的“简粉”。

  我是从理科班调到文科班来的,所以当我挤进这个只剩了一张空位的教室时,班里并没有几个人,将视线转移到我的身上。他们大多数忙着组建自己的小团体,或者为讨得老师的欢心而做急功近利的努力。我的课桌上,空空荡荡的,而一天都没有出现过的同桌,也没有几本像样的书。我坐在这样的书桌上,感觉自己像是被世界给遗忘了,就像将我绕得晕头转向的物理加速度,还有始终不让我记住的历史事件。

  简的到来,几乎毫无征兆。记得是在上课,简悄无声息地推开后门,走到我的身边,猫一样擦着我的后背,坐在旁边冷清了很久的书桌前。从她坐下开始,她的双手,就在腿上,没有停止过敲打,尽管没有声响,但我却从她神采飞扬的眼睛里,看得出,她已经完全进入了一种音乐的梦游状态,以至于,语文老师一连在上面喊了三次她的名字,而且我也用手臂碰了她两次,她才慌慌地站起来,一脸茫然地问道:您说什么?

  班里有人在笑,基本都是女生,带着一种微微嫉妒的嘲弄。简却丝毫没有介意别人的奚落,只调整一下表情,就像在舞台上不小心摔了一跤,她拍打一下灰尘,继续歌唱一样。

  问题的答案,是我写在纸条上,推到简的面前的。简照着读完后坐下,在上面飞快地画起乐谱上的小蝌蚪,然后朝我俏皮地一笑,又用手,在膝盖上弹起无声的音乐。我歪头“听”着,并很快地,被那样美的曲子,给吸进去了。

  我开始成为简最忠实的粉丝。

  但凡有她的节目,我一定是去得最早的那个。我像小时候去广场上看露天电影一样,搬了小凳子,仰头看那屏幕上,笼着光环的明星。简所属的乐队,也有很简单干脆的名字,叫“飞”。我坐在台下,看着简在狂放的音乐中,旋转,跃动,的确有飞翔般的High感觉。那样耀眼夺目的简,像一个巨大无边的磁场,我不由自主地,就被她给吸进最炽热的中心。

  但这样的机会,在学校里,其实并不是太多。他们常常排练好了节目,却因为学校老师的保守,而被撤掉。每每这时,简总会拉上我,去学校旁边的山上不停歇地走,最后走累了,她便躺倒在山坡上,没有一句话,只定定看着头顶缓慢飘过的云朵。我嘴笨,不知道该如何劝说简,也知道此时的简,其实不需要任何人的劝慰,她只想让旁边有一个人,默默地陪伴着她;尽管这个人,未必就是如我一样平凡到根本无法能与简,有思想交流的女生。

  可是我却希望,能够做简身边,最有用的那个女生。我愿意为此,做任何的事情,包括丢弃掉日渐在班里显山露水的成绩。

  简不甘心自己辛苦排练出来的节目,就这样还没有绽放,就在舞台下夭折。她要让这些歌声,穿透校园,抵达整个小城的角角落落。这样的野心,让简开始重整“飞”乐队,不仅添加了人员,还加快了创作新歌的步伐。

  而我,很幸运地,被简选作其中一个成员。尽管,我不会唱歌,也不会敲架子鼓,更不会创作歌词。但我却具有了自己的用处,可以在简上台前,为她拿拿衣服,做做舞台布景,或者帮她递一杯纯净水。

  我从电视里知道这样的活,叫“跑龙套”,是一个剧组或者乐团,最卑微的职位,但我却干得兴致勃勃,乐此不疲,并不惜牺牲掉大段大段的时间,陪在简的身边,只等她说一句口渴了,想要喝水。

  我们的排练,很快地得到一家商场的认可,他们答应给“飞”乐队一笔不菲的费用,让我们替他们一款新到的商品,开一场宣传的晚会。

  彼时已经快要到期末考试,学校里正紧锣密鼓地在组织一场又一场小型的测验,可是我们的排练,也需要耗费掉大量的时间。知道老师们肯定不会允许我们到外演出,所以一切也只能秘密地进行。秘密到我们签署了协议,谁一旦泄露了风声,就自动离开乐队。

  可是,生活却是朝着我们没有预料到的方向,拐了弯。

  我一连缺席了两次测验之后,老师们终于将妈妈找来。班主任在办公室里,把我一片鲜红叉号的试卷推给她看,又说,你女儿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名堂,天天跟一群学音乐的学生混在一起,她以为她有美丽的歌喉,可以吸引住高考阅卷老师啊。

  妈妈脸上犹如被泼了油彩,红的蓝的紫的,倾倒出来,便成了对我满腔的怒气。她将我揪到班主任面前,让我当着她的面,给老师保证自己从今天起到期末考试结束,都不再逃课,或者三心二意地学习。

  我低着头,看着指甲上简刚刚给我涂上去的鲜亮的蓝色,忍住笑,一本正经地回复道: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迟到旷课,再也不跟差生们混在一起,敬请老师们监督。

  可是当我在第二天课间,去简的排练室找她的时候,她却变得异常地冷漠,还几次因为我晚拿了片刻的水杯,而朝我发脾气,又嘲讽我说,如果不想当这芝麻官,干脆引咎辞职算了,别占着位置什么用处也没有。

  我在喧嚣的排练室里,听着简这样大声地呵斥我,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我以为简会过来安慰我几句,说,对不起,不是故意的,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做,而是跳上舞台,对她的乐队喊:下面我们完整地来一遍刚才的曲子。

  我悄无声息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转身离开。推门的瞬间,我在余光里,瞥见简骄傲地昂着头,大声地唱着“青春倏忽而过,我却还在壳中,不肯看那纷繁的世界……”至始至终,她都没有因为我的离去,而正视我一眼。

  我一天天地等待着简,等待着她向我道歉,或者,什么也不说,只像往昔那样,拉起我的手,去爬山,不停歇地爬,爬到我们都累了,躺倒在山坡上,想无边飘渺的心事。可是,她却是在那场晚会,快要开始的那天,也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

  她将我彻底地给忘记了。而我,却并没有忘记,应该怎样挽回自己被简忽略掉的自尊。

  演出的那天,我逃掉晚自习,一个人走了二十分钟,抵达那家商场的门口。远远地,我便看到简与“飞”乐队的成员们,在忙碌着搭建舞台,布置背景。帮忙为简跑龙套的,是个笨手笨脚的男生,几次我看到简冲他蹙了眉,而后叹口气,将被他弄得更糟的布景重新弄好。

  我就这样在大风里,躲在一株芙蓉树后,看简紧张又快乐地忙碌着。那样的快乐,本来也应该有我的一份,却不过是因为小而又小的失误,被简硬生生地夺了去。或者,她本来就不打算将之分给我,是我自己,太过多情,这样陪伴着她,走了这一程孤单的时光。

  商场旁很快地聚集了很多观众,看这场热情的演出。许多邻校喜欢“飞”乐队并爱慕着简的男生,也逃了自习,为他们捧场。乐队的每一个人,包括那个笨拙的龙套男,此刻在别人的注视里,都有了某种我可望而不可及的光环。

  可是,我并不羡慕他们,我知道这样的光环,不过是片刻,就会消失掉的。简没有给我的光华,注定她自己也不会那样完美地得到。

  简的演唱,刚刚开始,她在一阵欢呼叫好声里,还没有来得及唱第二句,便有商场的经理,走上来,说,因为没有经过校方同意,雇用这个校园乐队,这场晚会,只能遗憾地取消掉。

  我隔着重重的人群,看见忧伤迅速地席卷了简。她站在凌乱的舞台上,竟是对着麦克风,大声地哭出来。

  我早已预料到简这样的痛苦与难堪,我一直以为,我会在想要的结果面前,觉得有甩掉什么的快乐,可是,我却发现,我的心里,和灯火通明下的简一样,被哗地一下,掏空了。

  一切又回复到昔日安静的模样。期末考试很快地来了又去,我的成绩,在父母老师的期望里,终于像那春天的花儿,倔强地沉默之后,还是吐露了芳香。

  学习音乐的学生,开始被学校集中起来,重新组合成一个班,为了高考,而进行有效地训练。课桌的左边,又重新变得落寞起来。尽管,我每天早早地来到,都会将之擦拭得干干净净。

  我对简,至始至终,都没有解释过,曾经怎样因为她将我赶出乐队,自私地向老师“举报”了他们那晚的动向。而简,也未曾对我提起,我的妈妈怎样找到了她,“告诫”她说,以后不要再拖我的后腿,耽误我的学习。她只是用那样“无情”的方式,一言不发地,“赶走”了我。

  一切都来不及了,我们很快地历经了高考,并将那些不知道对错的过往,一起刻意地忘记,且再也不想,面对那些时光里无法挽回的伤害。

  第02章 彼此伤害,彼此温暖

  沈小白是在我们这个班,已经自动地形成几个小团体后,才转学过来。

  她是个瘦弱的女孩子,又不爱说话,一个人下课的时候坐在角落里,便忍不住让人觉得怜惜。常常是我和另一个有号召力的女生,带领的小集团在教室里喧哗打闹、各自为政时,沈小白只淡淡看我们一眼,便又低头看自己的书。

  这样淡漠的一眼,时常让我觉得泄气,对于手下那些与我一样只知明星时尚的女孩子们,便生出些微的厌烦。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地羡慕沈小白,我宁愿不当十几个女孩子的小头目,只换取沈小白一个人的友情。而我,亦希望,沈小白能像我喜欢她那样,把我当成她唯一亲密无间的朋友。

  这当然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沈小白依然是将大大的背包,抱在胸前,独自在站牌下等车。她从一开始,就错过了加入到某个团体的机会,但也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与人为伍的打算。她喜欢安静,就像我喜欢热闹。我们像野外无限延伸下去的两条铁轨,除非发生意外,否则,将永远无法相交。

  沈小白成绩优秀,却并不是一个张扬的女孩子。她只有在作文课上,被老师一再要求,才会站起来,轻声去读自己的文章。她的文章行云流水一样地优美,我常常会在她的声音里,浮起一种陌生的忧伤。这是我向往的哀愁,它只属于沈小白;而我,只有在她的文章里,才会与这样美的思绪,偶遇,而后擦肩而过。

  沈小白是怎样一个让人着迷的女孩子啊,她安静美好得似一朵风中的百合,而我,却在她的美丽面前,连丝嫉妒都没有。

  我不是学习班长,无法日日走到沈小白的身边收取她的作业,顺便看一眼她在看什么样的书。我也不是劳动委员,可以自私地将她分到我的组下来。我只是一个爱八卦的女生小头目,而沈小白,恰恰对此,无动于衷。但在绞尽脑汁之后,我还是想到一个可以接近沈小白的办法。

  我开始给老爸每日多讨要两块钱的车费,老爸问起,我便找他最满意的理由,说要转车去一个同学家,让她帮忙补习功课。鬼才知道我只是想和沈小白同乘一辆公交,而后再等她下车后,绕个大圈,坐另一辆公交回家去。是在一个星期后,沈小白才发现,原来每日我都与她坐同一辆车。她开始冲我微笑,在上车后,也会用书包先帮我占一个位子。这样的一份情谊,已是让我欣喜,原来沈小白,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讨厌成绩不好又爱不休吵闹的女生。

  但沈小白依然是极少说话,她或者静静地看书,或者将头倚在车窗上,看那些转瞬即逝的高楼和车辆。她看的书,很杂,大多我都记不住名字。我曾经试图学她的样子,去书店将她看的书买来。但却是徒劳,因为不过是几行,我就没了耐心读下去。书在沈小白的心里,有无限的魅力,但对于我,却是像考试一样是种头疼的事。

  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开口问道:为什么书从来就不喜欢让我看呢?沈小白转过头来笑看我一眼,轻声道:可是,为什么非要喜欢看书呢,有好多的朋友,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吗?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沈小白,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喜欢孤单的女孩子。她一直在遥遥地注视着我,只是,她并不喜欢,走过来打扰。甚至,对于我主动的介入,她亦不欢迎。因为是在我第三次,问过她家住哪儿时,她才迟疑地邀请道:如果有空,到我家来玩吧。

  我当然有空。对于沈小白并不是太过热情的邀请,我依然是欣然前往。我想象里她该有个至少完整的家吧,而且当是被书香环绕,不像我的父母和亲戚,全是精明的商人。但我却是没有想到,16岁的沈小白,原来一直都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她的妈妈,是个报社的记者,经常地出差,狭小的房子里,因为常常只有她一个人,而显得过分的空荡和寂寞。沈小白的不爱言语,只是因为她习惯了一个人与书交流。

  我一直记得那天沈小白送我出来,她站在狭窄的楼梯口,眼睛明亮,但神情却是落寞。我说,小白,如果你晚上一个人害怕,打电话给我吧。沈小白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光亮,但随即她又浅笑道:哦,谢谢。她没有拒绝,但我知道,她的心底,已是将这样的好意,坚决地否定掉了。

  日日跟我混在一块的那些女孩子,没有一个人喜欢沈小白。她们谈起她,总是一脸的不屑,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长相娇小,讨男孩子怜惜,成绩不错,让老师们宠爱么?值得这么得意,对人也冷漠吗?我听出这样的鄙薄里,其实全是嫉妒。如果有可能,或许她们每一个人,都愿意与沈小白交换这样的孤单和无助。只不过年少时的我们,都是一样的骄傲又敏感,沈小白不肯与我们任何人为伍,那么我们,宁肯集体将她孤立。

  但我还是在放学的时候,抓起书包便跑到校门口的站牌下去,隐在人群里等着沈小白过来。有时候她会在放学后看一会书,等人走光了,再去坐车。我背着大大的书包,一次次向她来时的方向张望,直看到眼睛累了,心底一片失落和茫然。

  几年后我遇到一个喜欢的男孩,也常常在站牌下等他骑车过来,心里的焦急和渴盼,竟是与此相差无二,那时才一下子明白,原来女孩子之间的情谊,好起来,原是有初恋一样的喜悦与忧伤。

  这样的耐心,终于慢慢打动了沈小白。她开始在公交上,给我看她喜欢的书,有时候会与我分享一块绵软蜜甜的巧克力。但更多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只静享这样一段可以并肩坐在一起的时光,且在心里期盼,公交会永远地开下去,没有终点。

  有一天下课的时候,我塞给沈小白一张纸条。我在纸条上请求沈小白,如果不介意,周末到我家去做客好么,我们家,在西街21号301室。沈小白没有给我回复,但在周六的傍晚,我百无聊赖地挤在爸妈中间看电视,突然听到有人敲门,起身去开,我“啊”一声便朝爸妈大叫:老爸老妈,小白来啦!她真的来看我啦!

  爸妈是最宠我的,他们对我的朋友,也几乎是一样的疼爱和体贴。他们喜欢这个被我每日都要谈上N遍的小巧女孩子,甚至老妈对她的喜爱,连我都有了微微的醋意。那是我记忆里最温情的一个晚上,我曾经有过那么多与我一样没心没肺的朋友,但没有一个人,能够像沈小白这样,如此轻易地,将躁动不安的我,温柔击中。

  我以为沈小白就这样在心底接受了我这个朋友,那么我当然也要和那帮品味恶俗的家伙们,彻底划清界限。我很郑重地开了个团体会议,宣布正式退出这个小圈子,每日只和沈小白同来同往。这个消息,鸟一样扑打着翅膀飞出去,再飞回来的时候,就完全变了模样。每一个女生都说,原来这样一个悄无声息的沈小白,用起心计来,是比任何人都要厉害的,连女孩子的头领都能收买了去,还有谁,她会惧怕?

  这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喜欢与我迥然不同的沈小白,喜欢她热闹时的孤傲与疏离;喜欢她像那水中的睡莲,恬淡又温柔;喜欢她清亮的眸子看过来时,所有的浮躁和烦乱,瞬间即会静默无声。如果真的是有心计,那么,也应该是我吧。

  但我还是勇敢地和沈小白站在了一起。我在做操的时候,坚定地守在她的身后;课间的十分钟,我再不会与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们,吵嚷在一起;我学了沈小白,无事的时候,看书,写字,在洁白的纸上,画窗外风景的素描。我甚至几次向老师申请,做沈小白的同桌,尽管最后,老师严重怀疑我用功学习的目的,只将我调到与沈小白相隔一桌的位置上去。

  沈小白是从不关注别人的流言的,她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我,也一如既往地淡然。直到有一天,那群八卦的女生在路上将她拦住,斜眼问她:嗨,沈小白,告诉我们,你用了什么方法将林落落夺了去?沈小白没吱声,转身走开了。但她却是在一个星期后,我约她去家里做客的纸条上,回复道:林落落,我的快乐与忧伤,不需要你来分享,那么请你,也不要用完美的幸福,将我的心,一点点刺痛……从没有想过,沈小白如我仰慕她一样,深深嫉妒着我的幸福。那一晚妈妈握着她的手,送她下楼去,她感觉到的不是温暖,却是丝丝分明的疼痛。而我曾经被那么多女孩子拥护,在顽皮的时候被父母嗔怒,下雨的时候有人来送伞,原本都被她一点一滴地记住,且细细密密地刺伤了她亦渴盼温情的心。

  我第一次主动地向人索要一份友情,亦是第一次,被人毫不留情地拒绝掉。而且,这样的拒绝,让我连原来的那份嘻笑八卦的情谊,也给丢掉了。没有一个团体,再肯接纳我,女孩子们纷纷地嘲弄说,沈小白究竟还是不喜欢和你做朋友啊,早知道这样,为什么那么断然地与我们绝交,一点后路都不留?

  我开始怨恨沈小白,而且,再不绕一个大大的圈子,与她同行一段路。我盼望着沈小白能够突然地走过来,默默牵住我的手;或者,什么也不说,只是在迎面走来的时候,给我一个抱歉的微笑。但是,沈小白固执地,一路沉默下去。直到半年后,她随妈妈的工作,悄无声息地去了另一个城市。

  我是在很长时间之后,才发现了沈小白夹在我书本里的信。她说,我伤害了你,你温暖了我,这句话,让我们送给彼此。总有一天,你会像我一样明白,有一种情谊,不需要亲密无间;我们平行地向前延伸,但却是可以息息相通,懂得彼此……原来年少时的这份伤害,淡淡划过的时候,竟是可以无意中,将彼此掌心的温度,安然地传给青春。

  第03章     少年唇边的那块泡泡糖

  蓝小溪走过窗前的时候,我们彼此对视了一眼。只一眼,但我却窥到了她全部的秘密。

  蓝小溪这个秘密,隐藏了有多久呢,我不清楚,但却知道,她从看到李哲浩的第一天起,就悄无声息地,与我生出了隔膜。

  李哲浩是从理科班新调过来的男生,因为文理皆好,所以犹豫不决,该选择哪条道路。最终,在学了两个月的理科后,又插到我们班,重新开始文科的学习。他一来我们班,便听到女生们背后议论说,这个李哲浩,天生的冷漠,不会笑呢,也不知究竟有没有女生,可以敲开他紧闭的心门;坊间流传说,谁让他微笑,他才会对谁有好感呢。

  我突然间想起,那天李哲浩背了书包,经由老师介绍,走过我身边的时候,他看到我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视线,唇角微微上扬,划出一抹动人的微笑。

  哦,是的,他对我笑了,千真万确!而且,他的眼睛,还风趣地眨了一下,似乎,想要与我开一个玩笑,或者,敞开一扇只有我们两个人,才懂得的明亮的窗户。

  这个发现,让我对坐在身后的李哲浩,莫名其妙地羞涩起来。我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女生呀,瘦,高,脸上有星星点点的雀斑,头发稀疏,眼睛是我唯一可以出彩的地方,偏偏,又被一副难看的眼镜,给遮住了。可是,为什么,眼神漫不经心的李哲浩,单单看到我的时候,就笑了呢?是不是,他早就知道我的画漂亮,所以才执拗地,一定要转到文科班,而且,不偏不倚地,就坐在我的后面呢?

  这真是一件让我既慌乱又甜蜜的事。而这样的秘密,除了蓝小溪,似乎,我无处可以诉说。

  蓝小溪是高二年级的板报检查组组长。她对我的绘画,敬佩至极,每次大检查,只要有我的大作,她肯定偷偷地帮我把评比的分数,做一点小弊。我对她的这点滴水之恩,念念不忘地记在心里,寻找机会,便给她贿赂。要么,是一块牛奶巧克力,要么,是一枚漂亮的发夹,再或,是专门为她画的修饰后的特写。

  蓝小溪爱臭美,臭美到只要坐在我的面前,便让我给她画大头像。还总是特别强调,一定要将她最美的鼻翼,突出表现出来。有时候她还故意气我,说,认识我,就是为了想给自己找个免费画像的。

  我才不跟她生气呢,反正,与我相比,蓝小溪的美,也就是半斤八两。她的婴儿肥,她的小龅牙,她的淡若无痕的眉毛,以李哲浩的眼光看过去,哪一点,都不值得他对她微笑的。

  可是,偏偏,李哲浩对着蓝小溪,笑了。而且,笑得那样灿烂,那笑容溅落下来,灼伤了我的视线。

  那天蓝小溪在走廊里,用唱歌吸引我出来。我正因为上课时老师的一句无心的批评,而黛玉般暗自垂泪。听见她明媚的歌声,并没有像往昔那样,边“骂”她一句“小妖精”,边跑出去,与她讨论学校八卦。而就在我郁郁寡欢的短短十分钟里,蓝小溪遇到了李哲浩,而且,花痴般地,盯着李哲浩,歌声,戛然而止,嘴,却定格似的,傻傻地张着。

  是到李哲浩走过来,她突然又回复到那个动如脱兔的坏丫头,口齿伶俐、笑容乖巧地朝李哲浩道:嘿,能否帮我叫一下你们班的殷素素同学?李哲浩笑看她一眼,回她:她就在教室里,你歌声这么好,瞧,把我都吸引出来了,怎么能不将她吸引呢?

  蓝小溪俏皮地一吐舌头:哼哼,是嘲笑我吧。李哲浩就在这时,被蓝小溪的怪模样,逗得大笑起来。

  而这样明朗的笑声,恰巧,被刚刚走出教室的我,一眼窥到。

  我想起自己对李哲浩,种种无声无息的好。

  上课的时候,怕挡住了他的视线,将头微微地歪着,常常一节课下来,脖子会觉得酸痛。收取作业的时候,会装作不经意地,将他的作业翻开来,只为看一眼,他是否有漏掉的题目,或者,写错的某个单词与汉字。打扫卫生,我总是飞快地将很多人的活,一块做完,这样,他就可以不与那些小肚鸡肠的男生们,一起在灰尘里受累。我还将黑板报上一丛娇羞的雏菊,画在他回头时,视线正好可以成功抵达的地方,这样,便可以缓解他眼睛的疲劳。

  可是,这一点一滴,我记在了心里,李哲浩,却是没有看到一丝一毫。

  而半路斜插进来的蓝小溪,却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了李哲浩的微笑。而且,蓝小溪的进驻,带着一股子愈战愈勇的张扬与霸道。

  蓝小溪一天没有次数地跑来找我。这次,换成了她,手里拿一袋巧克力,或者炸薯条,在教室门口笑嘻嘻晃动着。脸上,还不忘做各种一看便知是提前排练好的娇羞温柔的表情。嘴里照样不会闲着,歌一首接一首地换,比电视台点歌档里的歌曲名单还要丰富多彩。我坐在座位上,装作忙碌,不抬头看她,但余光里,还是被她种种的矫情,给折磨得要将那心底燃烧的嫉妒的火焰,火山般,喷发出来了。

  最后是李哲浩,将我心底的最后一层岩浆,给彻底地掀开来。那天蓝小溪明目张胆地跑到我座位上,将一包热乎乎的糖炒栗子抱在怀里,边招摇地剥着,边将蛊惑人心的视线,投向窗户旁远眺的李哲浩。恰好,李哲浩一回头,看到蓝小溪明媚的微笑,且忍不住,被那栗子香甜的味道,吸引着,走过去。

  在我进来之前,他们这样兴致盎然地聊了有多久呢,我不知道,我只在推门的时候,看到蓝小溪将一个剥好的栗子,一脸羞涩地放在李哲浩摊开来的掌心里。那枚还冒着热气的栗子,犹如一块温暖的玉石,或者闪亮的弹珠,带着蓝小溪的体温,放入李哲浩的口中。我看着用力咀嚼栗子的李哲浩,在初春薄而暖的阳光里,斜倚在墙上,带着无法阻挡的忧伤不羁的魅力,心内的那座火山,终于,喷薄而出。

  我一步步走过去,没有言语,将蓝小溪怀中的栗子,啪地一下抢过来,而后,扔出去很远。

  蓝小溪在全班人的诧异里,涨红着脸朝我大叫:殷素素,你要做什么?!

  蓝小溪接连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到教室里来找我。而我,也做了一只春日的蜗牛,看着壳外日渐山清水秀起来的春天,却始终,将自己,沉闷地蜗居在其中。

  李哲浩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照例在一次次考试中,被一个又一个老师夸着,并遭来男生们的嫉妒和冷落,还有,女生们崇拜仰慕的视线。我将一面蓝小溪送我的卡哇伊的镜子,摆在桌面上,看着身后的李哲浩,沉思,蹙眉,淡定,犹如一个寂寞又清高无比的诗人。我很想转过身去,问一问李哲浩,他有没有怀念过“失踪”许久的蓝小溪?有没有对于我上次的“意外发怒”,有过哪怕是稍纵即逝的歉意?有没有想过用某种不易察觉的方式,来弥补在我和蓝小溪之间,划下的伤痕?

  我知道李哲浩其实永远都不会有丝毫的愧疚。这个自私到只关注自己学业的男生,对于别的女生投过来的视线,基本是轻慢无礼的。他将它们像穿过一阵风,或者一帘雨一样,轻而易举地就穿越了。

  而我和蓝小溪在雨幕后的眼泪与微笑,于他,原都是无足轻重的。

  蓝小溪像是销声匿迹了,从我生活的角角落落,遍寻不着。我常去的奶茶店里,靠近一株高大白玉兰的窗户旁,没有她坏笑着探出头来,朝我扔一个纸团的影子。我们去租漫画书和碟片看的影碟店,也没有蓝小溪坐在蒲草团上,誓将小店免费坐穿的不知羞耻与疲倦的样子。而学校旁边那条充溢着浓郁烟火气的小巷里,也无法寻到蓝小溪跳跃明亮的身影。

  蓝小溪,真的从我心里,毫不留情地,逃走了。

  而李哲浩心内忽然闪现的秘密,却是让我最终看清了,蓝小溪的离去,原来在我心里,留下了一道如此深的伤痕。

  是在一次课外活动中,我经过李哲浩,听见他与另一个男生,漫不经心地谈起自己初次到这个班的记忆。他说,印象最深的,是我,坐在位置上,傻傻地看着他,而唇角,则沾着一块嚼腻了的泡泡糖,他本来心情阴郁,看到我滑稽的表情,即刻觉得好玩,忍不住笑了……原来,我念念不忘并为此将蓝小溪对我的一切好,都忽略掉的那一抹笑,只是因为,李哲浩,将我当成了一个情景喜剧里,供人嘻笑点评的丑丫头。

  我依然记得自己彼时的勇敢。我从来没有像那次一样,站在曾经连看一眼,都手足无措的男生面前,字句清晰地,当着同学的面,说,李哲浩,请你记住,没有一个女孩子,值得你这样嘻笑,哪怕,她卑微成角落里的一株草。况且,你也本不是什么参天大树,没有任何的资本,俯视每一个生命。

  李哲浩一定是受到了惊吓,他从来没有想过,我这样一个悄无声息的女生,会突然间以这样骄傲的语气,与他说话。所有的女生,从来都是仰慕着他的。

  我像一块被李哲浩嘲笑过的唇角的泡泡糖,黏在蓝小溪的教室门口,不离不弃地,等着她。我拿了大袋的麦当劳的薯条,还有她百吃不厌的番茄酱,诱惑着蓝小溪。就像,诱惑一只受到了惊吓,怎么也不肯出洞的小老鼠。我相信蓝小溪会闻到我手中的味道,因为,她有那么好的小兽的嗅觉。她会闻到,喷香的薯条的清香,也会闻到,我们曾经一起培育出的,友情的百合的芬芳。

  蓝小溪,春天的花儿都开了,你对我的恨,我知道,马上也要化为山涧里,潺潺的溪水,欢欣雀跃着,唱起歌来了。

  你逃不掉我这块讨厌的泡泡糖的。肯定逃不掉!

  第04章 只是一段恶作剧

  我在陈小山转到我们班之前,一直都是喜欢规规矩矩地顺着人行道走路的。

  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连生,他说他最讨厌标新立异的女孩子,所以,如果我还想继续像初中时那样,跟在他的后面,尾巴一样甩来甩去的话,那就最好不要打扮得太过另类啦。而且,个性也要更温顺一些哦,因为,你实在是算不上漂亮,如果能够温柔安静一点,会有第二个男生喜欢跟你玩,也说不定呢。

  这样的打击,我早已经习惯。我记得第一次见到连生的时候,他就这样当着许多人的面朝我嚷:嗨,林诗诗,幸亏你不是美少女,否则我会因为坐在你旁边,导致成绩飞速下滑呢。周围人哄堂大笑,但我却是飞红了脸,只因为,那么帅的连生,竟然主动过来与我打招呼,要知道,好多女孩子看他着了旱冰鞋,飞快地擦着她们的裙角滑过,都会兴奋地高声尖叫呢。

  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对连生“言听计从”的。他让我帮他背着书包,自己却鱼一样在人群里穿来梭去,片刻便不见了踪影,只害得我怕他找不到我,站在原地等到路灯次第亮起,风也鬼一样呼啸而起。他不喜欢背英语课文,我便每次都在老师提问到他的时候,以英语课代表的身份,信誓旦旦地向老师保证,我已经私下里听他背过了,就不必麻烦老师再浪费时间啦。他周末的时候,喜欢出去打两个小时的游戏,我便听从他的命令,站在他家楼下高声喊他去上“补习班”,借此骗过他的父母。

  这样的跟屁虫,我每每都做到完美无缺,让连生挑不出任何的毛病。也为继续跟他“戎马生涯”,并肩作战,树下良好的口碑。所以,当我央求连生与我考同一所高中时,他歪头想了片刻,便用笔敲敲我的脑袋,表示“恩准”。本以为,我又可以在众多女孩子的艳羡里,背着大大的书包,晃荡在连生的后面,听他唱歌,看他滑冰,伴他逃课,做他最忠实的粉丝。甚至在有喜欢他的女孩子写来情书的时候,模仿他的笔迹,代写一封无情的回绝信,让她们知道后,连嫉妒的力气,都没有。

  可是,这样风光的时代,却是在陈小山推门进我们教室的那一刻,便结束了。

  陈小山的到来,像一股有力的旋风,哗地一下子便将连生,从我的身边,席卷了去。我甚至都来不及告诉连生,放学的时候,如果他没有时间等我,那回家后记得给我在Q上留言,他就不耐烦地一转身,追赶陈小山去了。

  陈小山并不是那种惹人怜惜疼爱的女孩子,她的美,带着一丝丝的野,像那山林里一闪而过的小溪,或者旷野里倔强而生的一株山茶花。她从不会主动搭理任何人,但恰恰是这样的淡漠,还有漫不经心,吸引了很多的男生。当然,也包括从不对任何女孩子着迷疯狂的连生。

  陈小山起初是对连生很不屑一顾的,她甚至在别的男生面前,含沙射影地讽刺连生,说他滑冰技术拙劣,却自以为很美地在全校女孩子面前卖弄招摇。又说他文字粗糙,连一封情书,都写得青涩无比,还好意思在学校文学社里挂职。

  一路走来,被所有人宠爱且从没有受过什么打击的连生,在这样闲闲的嘲弄里,像一只开了口的气球,噗地一声,便瘪下来,没了先前丝毫的锐气与张扬。我看了难过,便安慰连生,说,陈小山有什么好呢,学习不好,人缘也差,连老师都不尊敬,如此张狂的女生,何必跟她计较呢。

  我以为连生会在我的劝说里,如往昔一样,拍拍我的脑袋,赞一声“聪明”,便重新做回自信的自己。可是,这一次,他却暴躁地冲我吼道:你有什么资格说她?!先看看你自己吧,不漂亮,还罗嗦,有哪个男生会喜欢跟你搭话?!

  我终于在这一句里,知道,连生,他的心,已经无可救药地,被散漫不羁的陈小山,给虏去了。

  我背着连生,模仿他的笔迹,给陈小山写了一个短的纸条,问她,如何才能让连生,成为她最信赖的朋友呢?陈小山并没有回复,却在一次放学的路上,坏笑着拦住连生,说,想让我相信你的诚意,好啊,那就按这张纸条上说的去做啦。连生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张纸条,脸上的喜悦,突然便淡下去了。

  我不知道陈小山的纸条里,到底写了什么;我也不清楚,为什么陈小山突然就丢了先前的鄙薄,将一份若有若无的热情,给了连生了呢?但我却清晰地明白,连生对我的冷淡,像那窗外栏杆上的冰凌,是凉到内核里去了的。

  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喜欢上逆着人行道走路的。没有了连生的陪伴,我便在那些陌生的面容里,寻找我想要的温暖。北方的冬天,已是彻骨地冷,我背着硕大的书包,如一只蚂蚁,在雪地上茫然地爬行。我希望会有一个如连生一样阳光的男生,迎面走来,哪怕,他并不喜欢与我同行,可是,能够大声地冲我说一声“嗨”,我的心底,也会倏忽明亮起来的吧。

  有许多次,我都想拦住连生,问他,为什么几年的情谊,还抵不过陈小山几个月若即若离的魅力呢?但连生每次都是烦乱地一转身,便飞快地将我甩掉了。连生是连续几届的短跑冠军,他不刻意,都会将我远远地落下,更不必说,他对我厌倦,想要把我当一块难堪的桌布,丢到永不会让他瞅见的角落里去了。

  他这样地将我冷落,并没有抱怨,因为,我在心里,是那么地依恋连生;我们的这份友情,连生可以视而不见,可是,我却知道,它已如水杉一样地葱绿挺拔。

  这样的自信,在我有一天,无意中看到连生的笔袋里,被揉皱了的那张纸条时,才轰然地倒塌。那张纸条上,是陈小山轻飘飘的一行字,写着:连生,如果你想与我做朋友,那么,先和你身边的那个丑丫头,断绝联系吧;因为,我不喜欢这样了无生趣的女孩子。

  终于知道,只不过是因为陈小山不喜欢我,所以,连生,也心甘情愿地为了这份新的情谊,而将我丢掉。我在他的心里,原来真的像他开玩笑时说的那样,是可有可无的。可是,那些一起骑单车回家的美好,那些我帮他逃过的一次次喝斥,那些难过时我陪他落泪的温情,那些没有一个人能明白的疯狂,那些我视若珍宝的往昔,连生,他怎么能够如此轻易地,就给忘记?

  我主动跟老师要求,将位子调到靠窗的一个角落里去。在那里,我可以看到连生,他在课下的间隙里,寸步不离地跟在陈小山的身后;就像以前,我曾那样缠着他一样。他还很傻地唱歌给她听,而后在陈小山的一抹浅淡的笑意里,乐不可支。那个被许多女孩子爱慕着的连生,他在陈小山的一笑一颦里,终于连特立独行的自己,也给丢掉了。

  半年后,陈小山去了艺体班,她很快地又有了新的朋友,将对她忠贞无贰的连生,懒懒地晾到一边,便像厌弃一件她穿腻了的衣服一样,将他给淡忘了。连生原本还锲而不舍地伴在她的左右,后来不知陈小山给他说了一句什么话,他突然地就止了步,转身要来找寻被他扔掉一年多的那段时光。

  但怎么能回得去呢?即便是连生记得回到从前的路,但是那终点处,已没有了我。我再不会傻兮兮地守在那里,等迷途的他返回。我也不会在他刻薄的言语里,假装听过即忘。更不会任他这样疏忽地,轻慢一份真情。因为,我再不是那个漫无目的走路的女孩,每一点的快乐,我都会细细珍藏;同样,每一次的伤害,亦会在我的心里,留下或深或浅的印痕。而连生给我的自尊,所带来的疼痛,任是他如何地弥补,都已无法挽回。那条鲜明的伤疤,再无法让我们的心,畅通无阻,息息相通。

  我和连生,终于不能回到那最初的起点。陈小山,这个高傲无比的女孩子,她让连生远离我,不过是一时兴起的一个恶作剧,除了想以此证明自己的魅力,她并没有对连生,产生过丝毫的好感。

  可是青春,能经得起多少次的恶作剧?那些已经形成的伤痕,像一棵梧桐的年轮,一次次地刻下,便成了我们依恋也怅惘的过往。而少年,就在这旋转开来的痕迹里,慢慢成长。

  第05章      若蓝的心事

  若蓝对新的校园,喜欢极了。

  刚来的时候,正是春天,水杉的新叶从远处看过去,像是一层朦胧的雾气,浮在半空里,将人的视线,都浸湿了。花草也开始苏醒,在温暖的风里,迫不及待地伸个懒腰,便争抢着开始舒枝展叶。

  若蓝尤其喜欢的是三叶草,在地上密实安静地生长着,只有等到初夏,才开始在那叶下,羞涩地绽出一朵朵的小花。若蓝总觉得它们像是隐秘的心事,藏在少女的心里,只有风吹的时候,才现出白色娇羞的花朵。

  每每站在一旁,看得长了,若蓝便感觉自己化成其中的一朵,隐在万叶丛中,悄无声息地看着那些从身旁走过的人。这样的隐匿,让她变得安静淡然,再不必因为外人的关注,而慌乱无依。

  其实除了寒沐,并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她。老师们只知道她是一个新转来的学生,学号是66,成绩如她的人,丝毫不引人注目。即便是班主任,对她的了解,也只限于这些。周围的同学,都各自有了自己的群体,没有必要为了这样一个毫不出众的女孩,打破原有的和谐。

  而男生们在最初好奇的观望之后,发现她并没有什么可以拿来做话题的新闻,便自动转移了视线。这样的冷落,若蓝却是喜欢的,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张扬的女孩,别人只消淡漠的一瞥,便足已让她的心底,泛起涟漪,所以能够像从前一样,做一株平凡的三叶草,倒恰恰是她在转学后,最渴盼的状态。

  但寒沐的关心,还是让她有种无所适从的慌张。她记得刚刚转学来的时候,老师指着班里的三个空位,让她挑选。她还没有想好,一旁的寒沐便站起来,笑道:老师,就让若蓝做我的同桌吧。周围男生都在他的热情里坏笑,寒沐却并不搭理他们的嘻笑,照例带了问询和关心,静静等待若蓝的答复。

  而若蓝,平生第一次,鼓足了勇气,在外人的关注里,将书包放在寒沐的一旁。她听见书包轻轻接触到桌面的瞬间,有人在背后起哄。但她还是红了脸,低声对寒沐说了声谢谢。

  这样的尴尬,不过是几天,便消失得了无痕迹。

  再没有人来关注若蓝这样一个衣着素朴神情安静的女孩,而这,正是若蓝最想要的。她就这样,在这个校园里,扎下根来。她喜欢在清晨早起半个小时,拿了书,在水杉林的石凳上,不出声地读。

  如果是周末,没有人过来打扰,她还会快乐地背上一首宋词。偶尔,她会遇到寒沐,他们的视线,在夏日清晨的阳光里,清爽相遇,彼此并不说什么,但若蓝,还是在那一刻,微微红了脸。

  寒沐的成绩,算不上太好,但他还是因为温和的脾性,和一手帅气的钢笔字,赢得了一些女孩子的青睐。而汪晓菡,便是那缤纷的花儿里,最高傲的一朵。她是班里的文娱委员,时常会找寒沐帮忙办壁报。不管每次如何地忙,寒沐都会欣然答应下来。有时候他还会在课上,偷偷地翻找资料。

  若蓝向来是个尊敬老师的学生,但她还是会在老师看过来的时候,随手在纸条上画个正襟危坐的小人,传给寒沐。寒沐从没有对若蓝说过谢谢,但他有自己的方式,譬如在课间去买饮料喝的时候,顺手将一块巧克力给她捎回来,而且每次都说是人家给的赠品;譬如知道若蓝喜欢某本杂志,最新的一期来的时候,他必定会第一个买了来,借给她看;譬如每次小考结束的时候,如果若蓝考得不好,他总会千方百计地讲笑话,直讲到若蓝的感伤云一样散去为止。

  这样小小的关心,若蓝却是将它们像贝壳一样,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除了父母,再没有人,能像寒沐这样,呵护着她的敏感和自尊。尽管她在寒沐面前,从没有主动敞开过自己,但他还是明白她不肯示人的卑微,明白她朴素洁白的花儿内里,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清香。

  可有些人,还是误解了他们。譬如,汪晓菡。

  一切都来得很是突然。

  那日汪晓菡又来找寒沐帮忙,无意中提及绘画的同学病了,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做。寒沐脱口而出:让若蓝做吧。汪晓菡怀疑地看了一眼安心做功课的若蓝,没说话,但眼中的轻视,还是看得清晰。

  而寒沐,就在这时,将一沓厚厚的纸条拿了出来。若蓝看着汪晓菡漫不经心地翻着那些纸条,神色,在哗哗的响声里,终于像那纸上的某个小人,僵硬住了。汪晓菡并没有将那些栩栩如生的漫画看完,便讽刺道:收集了不少啊,足够办画展了呢。若蓝本想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到阳台上看风景,可还没有站起来,眼泪,便哗一下涌出来。

  那天晚自习后,若蓝在长长的走廊上,有好几次,都感觉支撑不下去了。有几个男生,正朝她指指点点,其中一个,在她走过时,故意嘻笑说道,看,漫画公主来了呢。教室里也有人在窃窃私语,若蓝隐约地听见有一个女生,正反复地说着她与寒沐的名字。她的心,终于被一种剧烈的疼痛,笼罩住了。

  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三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但流言,还是像春天的柳絮,肆无忌惮地充溢了每一寸空间。甚至有人很八卦地关注起若蓝的出身,且最终调查出,若蓝的妈妈,在市场上卖菜,她的爸爸,则是槐阴路上的环卫工人。若蓝一直想要尽力掩饰的一切,就这样因了寒沐的一个收藏,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有许多次,遇到寒沐充满了歉意的视线,若蓝都不知为什么,一低头躲了开去。她知道寒沐想要说些什么,但她也知道,无论说什么,都已经没有用了,她唯一渴求的东西,早已在流言里,破碎掉了。

  一直到暑假来临,若蓝都没有主动地给寒沐说过一句话。

  寒沐也似乎为了守护一种什么东西,刻意地与若蓝保持着距离。甚至两个人在路上碰到了,都会将视线游移开,假装没有看见,默默走开去。即便是在英文课上,老师让同桌之间合作编写一个对话,也常常是某个人,写好了,再抄一份给另外一个。

  汪晓菡依然来找寒沐,原本从没有注意过若蓝的她,每次在临走时,都会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骄傲地瞥一眼若蓝。这样的一瞥,深深地刺痛着若蓝,但她还是在寒沐歉疚的视线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暑假过后,学校就要分文理班了。若蓝知道寒沐与自己一样,是喜欢文科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此后的两年里,他们将依然是同班同学。可这一场席卷来的流言蜚语,却让若蓝在填报志愿的时候,犹豫了许久。她很想问问寒沐,是否依然会报文科,她也很想问问那个隐忍了许久的自己,是否会迎着风言风语,旁若无人地走自己的路。她会记住寒沐给过她的每一点温暖,可她也无法忘记那些至今都无法愈合的伤痕。

  若蓝最终在志愿表上,郑重选择了文科。将表格交上去之后,远离流言的暑假便开始了。若蓝很少像以前那样,为了找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即便是暑假,也背了书包去学校。妈妈问起,她只含糊说想待在家里。她以为这样躲在家里,就能够逃避学校带给自己的阴影,可一个星期后,她才发现错了。

  那日她下楼去帮妈妈买调味品,走到拐角处,看见几个男生骑着车子飞奔过来,骑到她身边的时候,车子当然刹不住了。手中的东西,被撞出去老远,幸亏人没有受伤,几个肇事者只吐一下舌头,丢下句对不起,便推了车子就走。若蓝听见其中一个得意炫耀道:知道么,这就是寒沐喜欢的那个丑小鸭,上学期全校娱乐新闻的头条人物呢。若蓝原本是弯腰去捡拾东西的,可是眼泪,却在蹲下身去的那一刻,哗地流了满脸。

  暑假快要结束的某个傍晚,妈妈将一封信递给了若蓝。她一口气跑到校园的水杉林里,这才小心地将信打开来。信,是寒沐写来的,那样明朗俊逸的字体,她只看一眼,便猜得出。

  寒沐在信里,说,若蓝,我知道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便再也无法阻止,有些伤害,一旦刻下,也真的是无法消除;可我还是想要努力,将曾给你带来的伤痕,一点点地祛除,哪怕,你再也不肯将我原谅。不管结果会是怎样,我想我都会记得你给过我的那份情谊,它们在我心里,犹如你画下的漫画,除非人为地毁掉,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将它们带走……若蓝,我依然报了文科,因为,我始终坚信一份真纯的友情,即便是有人故意地给它洒上墨汁,可它还是会如往昔一样,芳香无比……夏日的风,正携了花香,徐徐地吹过来,路灯,在夜幕里,愈加地亮了。若蓝抬头,看见一弯皎洁的月亮,已经升上夜空,几粒星子,明珠一样远远近近地散落着,若蓝知道,此刻的三叶草,正在柔软的梦中。明晨醒来,它们依然是她,最眷恋的花儿……

        第06章   看见你与我一样的忧伤

  宿舍里要搬进一个叫黎纤纤的新舍友的消息,一传出来,喧哗吵闹抗议声,便几乎将窗户上结的厚厚的冰凌花,给震碎了。

  宿舍里7个女孩,早已形成两个水果糖一样,坚硬结实又光鲜无比的小团体。当然,除了我。我夹在她们中间,时而被当成一块变质发馊的点心,毫不留情地扫进垃圾筐里;时而成为你争我抢的宝贝,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为两个小团体的虚荣,增添一丝的荣耀。

  所以黎纤纤的到来,隐隐的,让我有一丝莫名的兴奋和不安。其余的6个女孩子,卧谈会后一致商议的结果是,要让这个从省城来的“血统”高贵的女孩,入乡随俗,受一次她们的捉弄和玩笑。如果她可以承受得起,那么,她们会投票决定,她从属于哪一个团体;如果她提前抗议,她们唯一的选择,当然是将她剔除出任何一个队伍,孤立于她。

  我躲在冬天温暖的被窝里,听着她们一群人,聒噪烦恼着,心里却升起无限的喜悦与欢欣。冬天的夜,很长,可是,我知道靠我最近的那个床铺,不再会堆满寂寞的瓶瓶罐罐,而是一个与我一样孤单落寞,又渴望与谁亲密无间的女孩。

  黎纤纤来的那天,雪花飘满了小城的天空。我因为感冒,请了假,一个人窝在宿舍里,昏沉沉地温习第二天的功课。听见门响,随了一阵寒气,进来一个瘦高个子的女孩,她提了大大的行李包,在楼管阿姨的指点下,沉默寡言地坐在我的旁边。

  我有些局促不安,似乎进到一个陌生集体来的,不是黎纤纤,而是我。我不知道该不该起身,给黎纤纤帮忙铺好被褥,我怕这样的热情与讨好,会被她瞧不起。我亦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朝黎纤纤说第一句话,她这样神情淡然的女孩,定是讨厌世俗的那种问好的吧。

  黎纤纤很快地将自己的铺盖弄好,而后半躺在床上,随意地翻着一本书。房间里很静,关着窗户,却能够听得见窗外雪花飘落的悉悉索索的声响。我借床头的一面镜子,看到黎纤纤长长的睫毛上,一片消融的雪花,泪水一样,滴落下来。

  迷糊中,不知过了多久,宿舍里恢复了昔日的吵闹。她们用力地吵嚷着,喧哗着,并将被黎纤纤从原来的空床上整理下来的东西,踢得砰砰响。似乎,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将因为疲惫而入梦的黎纤纤吵醒。

  黎纤纤果然醒了。她睁开眼睛,看着慷慨激昂的一群人,很轻地说了一句话:你们可以安静一下,让生病的安素素好好休息休息么?

  宿舍里突然间就安静下来。没有人再说话。我躲在暖暖的被子下面,假装睡着了,可是眼泪,却很没有出息地,流了满脸。

  黎纤纤的这句话,在两个小团体之间,犹如一枚炸弹,烟尘弥漫中,昔日的宁静与和谐,荡然无存。

  黎纤纤是个不会加入任何一个团体的倔强女生,这一点,每一个人,都看得出。

  而我,亦没有像昔日设想的那样,与黎纤纤即刻成为掏心挖肺的好友。黎纤纤是隔壁班新来的女生,尽管算不上太漂亮,可是她孤傲的气质,还是很快将一群男生的视线,吸引过去,而我,隔着重重的包围,看过去,突然觉得黎纤纤的到来,于无助惶恐的我,或许,什么都不会改变。

  是我,一厢情愿地,将一颗心,贴过去,却发现,碰到的,原来是黎纤纤冰冷的一面外壳。

  但我还是因为她的到来,而觉得温暖。卧谈会上,沉默不语的,不再只是我一个人。因为黑暗中,黎纤纤的陪伴,我觉得这样热闹中的疏离,有了几分的美好,似乎,是命运刻意的安排,让我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倾听到她的呼吸。

  而因为黎纤纤的到来,宿舍里的人,对我的隔膜,开始减弱,她们似乎将更多的注意,转移到了黎纤纤的身上。黎纤纤穿着孔雀蓝的棉布裙,在雪后明亮的校园里走着的时候,她们嫉妒。黎纤纤被一群站在走廊上的男生,偷偷仰望的时候,她们嫉妒。黎纤纤旁若无人地在操场上,架起画架,安心绘一株遒劲法桐的时候,她们嫉妒。

  甚至,黎纤纤在宿舍里,与我一起用沉默,抵制她们聒噪的叫嚷的时候,她们也嫉妒。

  学期末快要结束的时候,班里为举办晚会,庆祝即将到来的元旦,规定每个宿舍,都要出一个集体的节目,舞蹈,或者合唱。

  舍长在卧谈会上,征求意见的时候,黎纤纤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们同意,我负责编排舞蹈,如果不同意,就把我这隔壁班的,免了吧。

  沉默中,我突然鼓足了勇气,道,有纤纤的舞蹈在,我们肯定能在晚会上,大出风头呢。有人假装吹口哨,吁吁地吐着气;有人打哈欠,说要早睡早起;还有人,直接尖酸刻薄地反问我一句:到底谁会出风头啊?

  而黎纤纤,则在这句话后,淡淡笑道:不管谁出风头,总比傻乎乎地上去唱一首歌强。

  舍长及时拦阻:熄灯了,暂且搁下,我们明天再另行商议。

  第二天在教室走廊旁遇到黎纤纤,她已经自顾自地编起了舞蹈,口中哼着动感十足的音乐,是张韶涵的《寓言》。

  我站在一旁,听她唱:我才发现,梦想与现实间的差别,逆着风,让自己体验每一个感觉,就像是寓言,流泪喜悦看过这一天……我突然很想走过去,从背后抱一抱黎纤纤。但终究还是没有去打扰她那样专注的舞蹈,只隔着人群,温暖地注视着她,就像,在注视着另一个勇敢无畏的自己。

  黎纤纤的这支舞蹈,让宿舍里的8个女孩,空前地团结起来,大家都在卖力地学着,练着,似乎想要为了证明什么。

  但我在这样表面的嘻笑中,还是感觉到,舍友们对于黎纤纤,愈来愈深的嫉妒,还有,黎纤纤给我的,点滴的温情。

  晚会开始的那天早晨,有一个舍友,因为黎纤纤的一句话,生了气,说,除非黎纤纤过来求她,否则,别想再让她卖力表演,又说,凭什么让她受累,到最后,出风头的,只有黎纤纤一个领舞的人。

  其余的人,都在瞬间,恍然,原来她们浪费那么多时间,全是陪黎纤纤一个公主出尽风头,怪不得她将集体的舞姿,以易于排练的名义,减了又减。

  等到又有一个人犹豫着,要罢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以从来没有过的英勇姿态,从床上跳下来,高声地宣布:如果大家都能坚持到最后,我请你们吃麦当劳!

  果然有人情不自禁,朝我热烈地喊:说到做到,不准反悔做小狗哦!

  我的脸,因为激动,而红得似熟透了的苹果。我几乎有些口吃了:当然,而且是……是营养……营养套餐呢!

  余光里,我瞥见角落里的黎纤纤,感激地,朝我看一眼,尽管她至始至终,都没有对我说一声谢谢,可是,我却知道,她在心里,已经将我,当成一个可以心灵相通的朋友。

  那晚的舞蹈,因为我的麦当劳的许诺,大家跳得格外地卖力,教室里的掌声,一次次地响起,而我的心,则像歌声里唱的那样,飞得很高,很高,几乎可以触到,天空上那一抹深邃的蓝……晚会结束的时候,我们鞠躬,再抬头,看到窗外挤满了人,全都用仰慕的视线,看着站在最前面,穿一身火红色衣衫的黎纤纤。

  黎纤纤第一次,在如此热烈的掌声里,像一个羞涩的孩子,红了脸。

  我将一点点攒下的钱,全都买了麦当劳,提回宿舍去,兑现许下的诺言。

  黎纤纤不在,但我知道爬到11层的天台上去,定能找得到她。这是我与她的秘密,每一次我们难过,或者开心,都会到这一方隐秘又开阔的地方,寻找心灵的宁静。许多次,我都是悄无声息地,坐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看远方的天空,或者天空上,漂浮游走的云朵。我希望我与黎纤纤,可以变成其中的两朵,不近不远地隔着,共同走这一程寂寞孤单的时光。

  黎纤纤果然带着我买的麦当劳,远离宿舍的吵闹,在天台上安静地想着自己的心思。我很想问问她,到这个异乡的城市这么久,有没有想过原来的朋友?或者,对于离异各自成家的父母,她的心里,究竟有没有像我一样,有过无法消解的恨意?《寓言》里一直在唱:我站在喜怒哀乐面前,阅读我下一个画面,我想去冒险,不管一路多危险……可是,那直面青春里喜怒哀乐的勇气,我们又该如何一次次将它寻到?

  不知这样安静地坐了有多久,黎纤纤忽然扭过头来,问我:安素素,你说,是不是,所有的人,不管多么亲密,最后都会分开?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人总是喜欢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故意地忘记许多事情,又刻意地制造新的热闹?

  我知道黎纤纤不需要我的答复,她只是想将心底对于未来的茫然与惶恐,讲给我听,就像当我难过,我只需要她坐在我的旁边,或者将床头的灯打开,陪着我入睡,我就可以一点点地,将烦恼忘记。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有温暖阳光的冬日午后,黎纤纤将一半薯条,分给我,我们像两只小小的老鼠,咯吱咯吱地吃着,一直吃到所有孤单无助的时光,被远远地甩在身后,而隐秘细细的快乐,从酥软香甜的薯条里,丝丝缕缕地,飘溢出来,将两颗脆弱坚强的心,一层一层地,细密地包裹住……

        第07章  谁的青春仓皇结

  在这所三流高中里,没有人不认识盛小凌。

  她扎许多个耳洞,带最耀眼的耳钉,敢跟老师在课堂上公开叫板;她手下有许多的粉丝,她们叫她老大,她也装得像自己名字似的“盛气凌人”,尽管她笑起来的时候,总有两个幼稚的酒窝。她以自己要考音乐学院为名,组织了自己的“凌点”乐队,她是吉他手兼主唱,常常很酷地抱了吉他,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让全校的人都未闻其音,先见其人。所以基本上,盛小凌就是这所学校的超女。当然,这名号,完全是她自封的。

  而另一个叫余小乐的男生,则没有她这么幸运。差不多,除了班里的同学,再没有几个人,记得他余小乐是何许人也。甚至教了他一年的老师,在路上碰到他红着脸打招呼,总会诧异地问一句:同学,你是哪个班的?而且他成绩平平,每次学校里开表扬大会,他都只有在下面鼓掌做观众的份儿。这还不算,许多女孩子,还爱欺负他,有事没事就拿他来开涮,直到他的脸,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了,这才放他一马。很不幸,我就是这个可怜的男生。

  偏偏我与盛小凌,是狭路相逢的冤家。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上学的时候,她总喜欢在小区门口等着我,当然不是好心要与我同行,而是完全出于“歹毒”的心理,要搞点恶作剧给我。她还是个七品官员——卫生小组长,而且宿命般地,不论座位怎样更换,我都难逃被她管辖且吆三喝四的命运。

  我那唯一一点写作的特长,也很不幸地成了遭她“荼毒”的对象,动不动便“威胁”我说:快快给我们凌点乐队写个宣传稿子,拿到广播台去吹嘘一番,如果写得效果差了,小心你余小乐的项上人头。你看,盛小凌就是这么野蛮,我永远不知道她下句话,究竟会是怎样地“恶毒”。

  我一直以为,我就这样活在盛小凌的欺压下,再也盼不到翻身做主人的那一天,却不曾想,原来有时候命运对我,也算不上太过吝啬和不公。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盛小凌的秘密的,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掌握到了盛小凌暗恋陈子潇的第一手资料。

  陈子潇在我的眼里,并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他自恃成绩优异,老师偏爱,就对谁都带搭不理。甚至有一次他撞到了我,连对不起也不说,就径直走开了。我瞥一眼他高傲的背影,忿忿道:有什么了不起呢,不就是个大学苗子嘛,小心被风一吹给夭折了。我这样痛恨他,倒并不妨碍他被女生们众星捧月似的,仰慕爱恋着。那些爱拿我开玩笑的女生,总是说,余小乐,你要是有陈子潇的一半好,就不会如此苦命了。

  我因此便把自己的命苦,全部归根到陈子潇的身上。我发誓一定要让陈子潇出一次丑,为此我不惜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对陈子潇进行了跟踪调查。让我吃惊的是,最终出来的结果,不是陈子潇怎样“为富不仁”,要对其进行曝光,而是盛小凌,竟然暗恋上了陈子潇!

  这个结论,决不是为了“诬陷”盛小凌,而子虚乌有地编造出来的。我在教室外的走廊里,无数次地看到盛小凌,在邻班的门口晃悠。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模特一样练习猫步,而纯粹是因为正对门口的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坐着让她谈吉他时,因为分神而严重走音的陈子潇。

  我还知道陈子潇的单车总是被无故放气,这当然是盛小凌的杰作,她因此可以假扮美女,去救她心中的英雄;尽管,她在我的眼里,根本就不是什么美女。她还为了接近陈子潇,而让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生做了乐队的贝司手,只因为,那个男生跟陈子潇是邻桌,盛小凌有无数的理由去找自己的贝司手研究工作,当然也就有了无数的理由,接近冷若冰霜的陈子潇。

  这样的证据,足够将盛小凌这个气焰嚣张的家伙,打倒在地了。如果,她坚决不向我妥协的话。

  盛小凌的手里,握着一个对我极其不利的把柄。是一次她找我为乐队的演出拍马,我写完后抓起来就丢给了她,没想,竟是把一首情诗,一块给了她。而那首情诗,虽然是我上课时的涂鸦之作,但题目,却写着:送给3班的萱。盛小凌多么神通广大,她很快私下调查清楚了诗中萱的身份,知道这个文静却不失柔韧的女孩,是学校的才女,常常在校报上,发表文章,署名萱草;而每每她的旁边,都会是我的大作。就是这份文字相邻的情谊,让我这个不知爱是何物的懵懂少年,突然之间,就对萱,生出一种文字之外的依恋。尽管,我从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也没有给她写过一张纸条,但这并不妨碍我在日记里,温柔地与她交谈,并在编造的小说里,极其委婉地,传达出自己对她的喜欢。

  我以为这样的心思,永远都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却是因为一个疏忽,而给自己引来了麻烦,且成了盛小凌,无休无止地将我当免费劳动力使用的致命把柄。我一度因此痛恨盛小凌,甚至“诅咒”她失去记忆,这样我的那个秘密,就永远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或者,她也有一个把柄,被我紧紧握着。当这样的“诅咒”,终于应验的时候,我站在盛小凌的面前,几乎是得意忘形了。

  我将如铁的证据,一条条讲给盛小凌听。她起初还要抵赖,但当我说到无故放气的细节后,她整个的人,终于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扑哧一声,瘪了下去。我在她黯淡的视线里,潇洒地伸出手去,道:等价交换,怎么样?盛小凌有片刻的沉默,之后突然又恢复了昔日的骄傲气焰,白我一眼道:我偏不给你怎么了?我还要把这首情诗谱上曲子,帮你做一次免费宣传呢!你有本事,也帮我宣传去啊,就怕没人相信你余小乐的话呢!

  我的脸,涨到铁青。但却是强压住了怒火,淡淡说道:好,盛小凌,那你就等着看吧。

  我几乎是连夜炮制了一首梨花体的讽刺诗出来,情诗里并没有提及谁是那个招摇过市的吉他女王,谁又是总被美女营救的落难英雄,但当这首匿名诗贴在人来人往的广告栏上的时候,还是如一枚炮弹,落入人群,不过是瞬间,就闻到了浓烈的硝烟的味道。

  消息传播的迅速,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只是想吓唬一下盛小凌,知道她每天下午,常在广告栏下,站等乐队的人来。我以为这首诗,在她看到的当天,就会被撕掉的;但当我在拐角处,偷觑的时候,却发现,盛小凌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便在周围人的议论里,扭头走开了。而那首诗,也就这样,被人嘻笑看了一个星期,在一节晚自习后,才悄无声息地没了踪迹。

  没有人知道是谁撕掉的,这个问题,也早已不再重要;因为,基本上全校的学生,都知道,个性不羁的盛小凌,暗恋上北大苗子陈子潇了。尽管,当事的两个人,对这条绯闻,并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应。

  但我还是发现了盛小凌的变化。她再不会去隔壁班门口溜达,每次走过,都是脚步匆忙,神情慌乱。她的自行车,转移到了另一个车棚,车筐前用来做宣传的“凌点乐队主唱”的胶纸,不知何时也被撕了下来。走在路上,昔日的明星作派,已减少大半,连张扬的耳钉,都只剩了一个,而且还是隐在碎发中,忽隐忽现的。

  我在盛小凌的“收敛”里,忽然有了一种莫明其妙的紧张,像一个做了贼的人,在被抓前的焦虑。我等着盛小凌爆发,将我写给萱的那首情诗,以同样的方式,公之于众,让我也成为全校的“焦点新闻”。但是,我担心的一切,却始终没有来。

  一个月后,高考倒计时开始。盛小凌的凌点乐队,被学校强行解散,我也不再给校报写诗,我们都做回一个只务正业的学生。不再找我写宣传的盛小凌,每日在专业和文化课间奔波,偶尔两个人迎面相遇,竟是可以装作陌生人,擦肩而过。但她眼里的一抹忧伤,却还是在空气相撞的那一瞬间,倏然滑入我的心底;让我总是冲动地想要拦住她,说一声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在盛小凌的冷淡里,到底没有说出来。后来有一天,我在校门口的宣传栏前,碰到了盛小凌。宣传栏里有陈子潇大幅的照片,是笑着的,那样只属于优等生的微笑,尽管近在咫尺,却与我的心,隔得那么地远。我的心里,对被保送的陈子潇,充溢了浓浓的嫉妒;而当我装作漫不经心地去看盛小凌时,却发现她已经哭着挤出了人群。就是那一刻,我听见一旁的一个八卦女生,说,她以为自己是谁呢,想借别人的情诗炒作自己,让这么优秀的陈子潇喜欢上她,也难怪陈子潇说她是一株月季花,假装带刺的玫瑰呢!

  我终于知道,盛小凌突然沉默下去的原因,原本是因为,她费尽了心计去暗恋的那个陈子潇,在心里,对她这样吵闹不休的女孩子,根本是不屑一顾的。而我,偏偏那么残忍地,将这个结果,用一首诗,揭给盛小凌看。

  某个热气渐退的傍晚,我在校园的宣传栏前,又碰到盛小凌。校园里已经慢慢平息宁静,但被一场大雨打褪了色的喜报,却依然挂在宣传栏里,向落榜的人,张扬着一份浓烈的喜悦与幸福。我将那些熟悉的名字一个个看完,这才鼓足了勇气,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盛小凌,你要回来复读,我们还一个班吧。

  许久,都没有回答。我在一阵燥热的沉默过后,看见盛小凌,蹲下身去,大声地哭了。我在她的哭声里,手足无措,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劝一个大哭的女孩子,我只是不断重复着一句话,我说,盛小凌,别哭,别哭……可是哭或不哭,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仓皇的暗恋,与毕业一样,不管怎样地阻拦,终究还是要在这个夏日的傍晚,寂然地结束。

  第08章    我是一只寄居蟹

  东北的“二人转”在大街小巷上花枝乱颤地唱着的时候,常常有同学问我:嗨,当当,东北好玩吗?我亦常常带搭不理地回他们一句:那么远的一个破地方,我怎么知道?

  我真的是快将东北,甚至自己的父母,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当七岁那年被姑姑强行“押”着坐上离家的火车时,泪眼里的东北,就以两倍的车速,嗖嗖地从我的记忆甚至是生命里剥离了。只有我的东北口音,任我怎么恼怒,都不离不弃地跟随着我,且在我一张口说话的时候,便告诉对方:我是东北人,我的身上流淌着的也是东北人冷硬不屈的血液。

  可惜,我不喜欢这样鲜明的印记。我试图像山东的姑姑阿姨们那样,有一口地道的方言。这样在熙来攘往的人群里,我便有水滴融入水般的自在和逍遥。可是,最终,我还是放弃了种种艰难的尝试。任这种十年了还根深蒂固的言语,继续张扬在我的口中。

  偶尔父母会打电话来,每每听到那种熟悉又陌生的口音,我便招呼也不打,就把电话递给了姑姑。等待她们彼此诉完了苦,姑姑会隔着堵墙大声地喊我过去。我坐在电脑前,戴着耳机,假装没听见。非得姑姑气咻咻地过来拉我了,才懒洋洋地屐拉着拖鞋,象征性地跟电话那边连样子都想不起的父母“恩啊”上几声,便匆匆将电话挂断了。

  小学的时候,母亲打电话叫我“孟当当”,我常常立刻高声地纠正她“我叫赵当当,和姑父一个姓!”上了初中,再打电话,我依然会纠正他们,只是这次又随了姓沈的姨夫。而今呢,读了高中,我又漂回到姑姑家,而且懒地跟父母争辩,随他们在电话里“孟当当、孟当当”地叫个不休。

  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岁月的马路上,被一辆辆擦肩而过的汽车吓得跑丢了鞋子。隔着玻璃窗,看到自己那个似乎很幸福的外壳,在暖融融的房子里,大口大口地吃饭,或窝在沙发里,闭着眼睛听歌,那颗被关在门外的心,却是会孤独寂寞得要哭。也会和姑姑家的表哥玩,很霸道地跟他争抢电脑或是遥控器,当着姑姑的面尖刻地挖苦嘲笑他。表哥只比我大半岁,所以并不让着我,反而急了会用“大棒”政策对付我的嚣张。这些,当然是背着姑姑做的。否则,两个人都会遭一顿恶骂。表哥的那些乌烟瘴气的朋友,和我同样也是宿敌。尽管在一个班里,彼此见了却是连正眼看也不看一眼。

  不过其中倒是有一个叫杨帆的男生,来姑姑家找表哥玩时,会和沙发角里的我说话;有一次竟还很起劲地讲笑话给我听。笑话的确是很精彩,而我只是很漠然地看了他一眼,便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书了。我记得他有黑白分明的眼睛,整整齐齐的牙齿,左边浓密的眉毛里藏着一颗小小的痣,咧嘴笑的时候,痣会跟着生机勃勃地跳上跳下。我还记得他将表哥给他的香瓜掰一半给我。而我,没有接,径自走开了。

  这是十三岁之前的记忆。十三岁之后,为了躲避表哥,我自作主张,改报了青岛阿姨家附近的一所初中,且和阿姨家的表妹在一个班。可惜,和表妹间的隔阂亦是鲜明。两个人常常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有一次,当着阿姨的面,表妹尖刻地冲我嚷:有本事别跟着我们姓沈,叫你的孟当当去啊!连父母都不想要你,我都为你羞!我随手拿起桌上一个精致的玻璃茶杯,啪一下砸过去;没砸中,却引来表妹一阵声嘶力竭的尖叫,和姨夫惊恐至极的瞪视。

  阿姨终于没有把这事告诉父母。告诉了又有什么办法?再回去,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况且父母的户口本上,子女一栏里,清清爽爽地,只有小弟的名字。我,早已像抹去一个符号一样,很轻易地,就从他们的户口关系里,给抹掉了。

  只是考高中的时候,阿姨没声张,又把我送回了姑姑家。这次,没有和表哥一个学校,倒是那个叫杨帆的男生,不偏不倚地,坐在我的左边。

  是他先认出了我。说,赵当当,你坐我右边好吗?你成绩好,又耳聪目明,可以很好地帮助我这个后进生呢!我笑:你怎么知道我耳聪目明?他狡黠地一歪头,道:五年级的时候,你表哥赵西一做了什么坏事或说了谁的坏话,回家的时候老是忐忑不安;因为你说隔着肚皮,都能看清他的坏肠子有多长;几百米外,也能听见他在嘀咕某个同学的坏话。

  我哗一下笑出了眼泪。这样的小事,他竟是记得如此地深刻和清晰。后来我问杨帆怎么不和表哥报一个学校?他停了片刻,答:闹僵了。我脱口而出:这么铁的关系,说僵就僵了,定是为女孩子。他没接我的话,却是转过头来很仔细地看了看我的眼睛,叹一口气:当当,你还是那样,每个眼神,每句话,都会让人心疼。

  我不明白。事实上我一直不明白杨帆究竟有着怎样的个性和生活。我没有去过他家,他亦从没有邀请过我。只模模糊糊地知道,他有个奶奶,常常需要吃很难闻的中药。经过学校旁的药店时,杨帆会顺路抓上一副,捎回家去。几近十年的寄居生活,已让我学会了保守自己的隐私,亦不过问别人的秘密。如此,才会像寄居蟹一样,在别人的壳里,一日日安稳地过下去。

  两个人一块回家,会海阔天空地聊,除了彼此的家庭。而后,在一个十字路口,道了再见,他向左拐,我向右拐。知道他和表哥成了冤家,便也不强求邀请他去玩。不过有一次在十字路口处,我拦住了杨帆:去我那儿玩吧,今天周末,可以上网冲浪。杨帆听了慌慌地摇头。我却执拗地拉起他就走。我说:你那么怕我表哥干什么?况且,今天他们一家人去逛街了,你根本就碰不上他的面。身后的杨帆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大踏步地跟着我向前走开了。

  屋子里静悄悄的。起初我和杨帆轮流在一个网站里跟一群侃客们胡吹瞎扯,直把他们骗得以为遇到了武林高手。后来我们又在google上搜自己的名字玩。杨帆刚刚输入一个“赵”字,我便啪一下按了删除键,自己拿过键盘来,啪啪啪输入“孟当当”三个字。杨帆很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我没吱声,过了好大一会,才看着屏幕慢慢地说:我想好了,一年后,考东北大学。不管,不管他们喜不喜欢。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听到楼道里有熟悉的叫嚷声。是表哥他们回来了。杨帆显然也听了出来。他立马紧张地站了起来,低声求我:当当,帮忙把我藏在你房间里,然后你想法把他们支到阳台上去,我再偷偷溜走,好吗?我有些失望,嘴里便直直地讽刺出来:没想到你这么胆小,以后有难,怕是也靠不上你这个朋友!杨帆的脸登地红了。可那种眼神里的哀求,还是让我的心倏地一软。关了房门,耍了个调虎离山计,便听见猫一般轻微的脚步声,在楼道里慢慢地消失了。我的心,也随之愈飘愈远,像是突然之间,失了根基。

  再见到杨帆,便有些冷漠,冷漠中甚至有一丝丝的不屑。放学的时候,都躲了他,自己一个人走。有好几次,被杨帆拦住了,我都是看也不看他,轻轻一侧身,或是转身,走开了。

  这样的冷战,持续了有半年的时间,直到高二读完时的暑假,杨帆突然地转了学,又托人捎给我一封信。

  信是隔了好几天,一个雨夜,睡不着,扭开台灯,漫不经心地看的。却是只看了几句,心,便微微地痛起来。

  当当:

  一直很矛盾,不知道该怎样才可以得到你的原谅。不说实话吗?你会伤心。说实话吗?又怕你的心会比我更痛。想起你说不管父母喜不喜欢,你都会报东北大学,才明白,其实你和我一样,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哪怕,哪怕它有些残缺,或是需要我们为之付出很多的眼泪和汗水。

  而且我想,我们应该足够地成熟,可以接受现实中一些不得不需要我们坚强去面对的东西。就像你的家庭。还有,我的家庭。

  我和你表哥之所以弄僵,的确如你所言,是为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是你。初三那年,知道你又要转学回来,赵西说怕你还是像以前那样任性、张扬,要压压你的威风,让我把你的身世告诉你。我不从,觉得他实在是有些“小人”,一冲动打了他一巴掌。赵西便说,要么我把真相告诉你,要么两人恩断义绝,我永远别再踏入他家的家门。我无奈,又劝不动他,只好与他报了不同的学校,且不再搭理……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就像我,从小父母离异,各自成家,我与奶奶相依为命。而今,终于答应了母亲的请求,搬到她的家里去生活……而你,当当,也只不过是父母太想要一个孩子,才在孤儿院里,把你抱了来。他们终究,还是爱你的。否则,怎么这么多年,还一次次地给你汇钱,寄衣服、书本,打电话,又送你来这儿读书?

  终于泣不成声,一个人在暗夜里,捂在被子里,大哭。

  只是杨帆知道没有家的孤寂和疏离,肯为了我小小的心不再伤痕累累,将一个秘密保守了这么多年。可是,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已什么都明白。

  第09章  连寂不会走丢的秋天

  16岁的女孩连寂走了很远的路,一回头,才看见那个跟踪她的男生。她在秋天傍晚的凉意里,有些恐慌。可是,她看见他快步走过来,带着一种风吹起梧桐树叶时扑啦啦的勇猛,知道是躲不掉了。

  这是连寂转学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二天。她被母亲牵着手,到学校报到的时候,办公室门口,拥满了人,嘻嘻哈哈地,近乎肆无忌惮地看着她。连寂从海边小城里来,她可以在海边光着脚丫,疯跑上一天,并随了渔民出海的船只,到很远的孤岛上去,采集陆地上没有的野果,偶尔也会碰到出没的小兽,与她在灌木间狭路相逢。可是她都没有怕过,她爱极了那些自然生长的树木、飞虫、野兽、鱼虾、贝壳,她觉得在其中,可以放任自己,像鸟儿一样,飞翔,亲吻这些天然的生命。但当她来到这个总是被人的视线缠绕的陌生校园,她的心,忽然就如失去了翅膀,在半空里,有了无边悬浮的慌乱与不安。

  那时已是深秋,校园里的桐树,叶子已经落到一半,脚踩上去,有寂寞孤单的响声。连寂小心地踏在上面,跟着一脸严肃的班主任,走向新的班级。那一群跟随着她的眼睛,风一样不知去向,但连寂还是隐约地听到,有一双脚,悄无声息地,在不远处跟着,有时候以为没有了,但不过是片刻,又扑打扑打地响起。

  连寂站在讲台上,微低着头,用只有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自我介绍的时候,她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又听到那熟悉的脚步声。她想要侧头去看,却听见下面有女生嫉妒的声音传过来:看,多么骄傲,连瞧都不瞧我们一眼,长得又不是多美,有什么了不起呢。

  连寂在这些嘲讽指点里,忽然想要飞奔到已经远离了她的孤岛上去。

  连寂在校园里的第一天,没有和一个人说话。她的同桌,是个叽叽喳喳的小个子女生,戴着眼睛,上课的时候嘴里都不肯停歇,但与连寂,却始终保持了一份疏远与淡漠,似乎,连寂的到来,多多少少,让她有些不悦。

  但连寂并不想与任何人说话。她整个的身心,依然漂浮在这个生疏的城市里,始终,找不到可以停留的海岸。

  连寂以为自己始终如一粒沙子,无法融入这个坚固的集体,亦不会宽容地打开壳,将什么人,接纳进来。可是,她还是被一双来自隔壁班的眼睛,给不经意地,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属于一个面容忧郁的男生。而那个男生,此刻,正一步步朝连寂走过来。

  在那个深秋的黄昏,连寂认识了跟踪她两天的离航,并在离航的第一句话后,就知道,他们可以成为心灵息息相通的朋友。

  离航说,连寂,我很喜欢你眼睛里,大海般的蓝,还有你的头发间,飘散出来的海水的味道。

  离航几乎每年暑假,都要去海边的外婆家写生。他热爱绘画,并对艺术有独特敏锐的感知力,所以他在办公室门口,看到连寂的第一眼,便能够确认,她来自于海边的城市,而且,是那种生命力旺盛热烈的海藻,所以,他才能嗅着连寂的咸腥的味道,跟踪着她,并执拗地要与她说话相识。

  连寂跟着离航,度过了最初的被人刻意隔阂的时光。离航带着她,在周末的时候,一条街一条街地,逛着这个古老又新鲜向上的城市,并用他艺术性的解说,将这个城市的美,一点点地注入连寂的心里。连寂问离航,问什么你这么热爱这个城市,离航说,因为我迟早会离开它,就像,你已离开深爱的海边小城。连寂常在这样的话里,涌起无限的感伤;连寂想起离婚后不肯再相见的父母,想起离航刚刚去世的外婆,想起她依恋的孤岛,她突然很想问问离航,那么,是不是我们,也迟早都会分开?但终究还是没有问,怕问了,一切的美好,会真的立刻消失掉。

  没有人知道连寂与离航在周末的行踪。离航在校园里,是女孩子追捧的男生,常常会有外班的女孩,将情书直接送到他的面前,或者拦住他,索要他的画。连寂因此在校园里,遇到离航,便假装不与他相识。她并不会因此而觉得孤单,反而为这份隐秘的情谊,能够在无人注意的角落,安静地绽放,而觉得欣悦。

  连寂喜欢在课间操的时候,用无声的视线,与站在不远处的离航,默默交流。她站在操场上,看着淡蓝的天空,便会想起与离航,在一座山上,画下的一朵被风吹落到山脊的无助的云彩。她还喜欢从走廊里,装作漫不经心地经过,而后一侧头,与离航相视一笑。有时候两个班一起上体育课,离航的球,总会不经意地,滚落到连寂的脚边,连寂回踢过去,离航大声道一个谢字。

  离航尊重连寂的这份故意的疏离,他是个随性自然的人,能够懂得连寂的这份情谊。但,还是有人,将那流言,纷纷扬扬地,遍洒开来。

  是离航要介绍连寂加入学校的绘画社,有人便不同意,说,她那点可怜的绘画基础,怎么能有资格加入?况且,你离航再怎么是社长,也得听从成员们的意见吧。离航没有与人争辩,照例将连寂的名字加入进来,并在很快到来的一次近郊写生聚会中,将她介绍给每一个人。

  社里仰慕离航的女孩子,无一例外地,将连寂当成潜在的敌人,不仅排斥于她,而且当众给她难堪。一次大家一起写生,离航不过是指导连寂多了片刻,便有旁边的女孩子,在离航转身走后,嘲弄笑道:那么简单的色彩,都涂不好,干脆先去参加个小学初级班算了。连寂的眼泪,当即要落下来。可她还是强忍住,没有哭。她不想让离航担心,就像,离航从不给她增加任何的担负一样。但还是被离航扭头看到了,他一向是个成熟自制的人,但那次却发了火,一直到那个女生,向连寂道了歉。

  几乎是全校,都知道骄傲的离航,只肯对连寂一个女孩子微笑。而那些暗恋离航的女生们,开始从隔壁班的门口,转到连寂的窗口,一脸挑衅地看着她,说嘲讽的话给她,还会写匿名的信,说,你除了来自离航喜欢的海边,有海水的味道,还能拥有什么,吸引住那么优秀的离航,才华,成绩,还是容颜?

  连寂在这样一次次的伤害中,想要逃离。却是离航,将她拦住,说,连寂,我知道你不是那种被流言可以轻易打败的女孩,就像海藻永不会跟随鱼虾们随波逐流,一个人丰富纯净的灵魂,是永远都不会被人伤及的。

  连寂懂得这些。她自失去一个幸福的家庭,又离开以为会终生守护的大海,且在寻求一份友情呵护的时候,被人这样苛责,其实并没有怎样抱怨,反而因为成长中这横生的枝杈,而对幸福的体悟,愈加地深刻,并因此生出感激。

  可是,连寂更想让离航知道,她如此珍惜他给予她的这份情谊,以至她想要放弃,从而不让离航觉得负累。

  在她还没有说出口的时候,意外的一场风波,却是让这句话,再没有说出的必要。

  是绘画社的一个女孩,不知是出于嫉妒,还是一时冲动,竟将一封写给离航的情书,匿名贴到了学校的宣传栏上。而这封信,又恰好被当日路过的校长看到,怒气之下,校长下发了全校处分离航的通知,并责令离航写检讨书,在全校大会上当场宣读。

  通知贴出来的时候,连寂就知道离航不会去写检讨,更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宣读。但她还是在放学的路上,等在拐角处,拦住离航,问他,能不能委屈自己,接受这样不公平的处分?离航看着连寂,说,连寂,明明知道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再问?我是宁肯,转学就读,也不会当众道歉的,因为,我没有什么歉,应该去道。

  连寂的眼泪,哗一下流出来:可是离航,我不想与最好的一个朋友,分开,也请你,不要让我再一次面对这样的恐慌。

  那是一个接近冬日的黄昏,马路上的行人,紧着外套,匆匆地赶路。桐树的叶子,已经落光,在路上,随了风,嗖嗖地跑着,去寻找一片可以安放自己的泥土。而离航,拉起连寂的手,在宽阔的马路上飞奔。

  “连寂,我们依然在一起,你听,风都追不上我们。”

  连寂勇敢地,在离航的高喊声里,微闭上双眼,跟随着他,就这样一直跑,一直跑,永远都不必再担心,会丢失了来时与要去的路;而她与离航的友情,也不会被时间,遗忘在某一个冬日,无法寻到来年春天继续成长的根。

  离航很快就在父母的帮助下,转学去了邻城的一所艺术高中。他在那里,依然是很出色的男生。他在MSN上给连寂留言,说,连寂,你瞧,我们的友情,在这里,可以畅通无阻,再有一个秋天,我们就能够在大学里相遇,所以,一份情谊,即便是离开了,也不会枯萎,它在我们的心里,会有明亮的天空,和宽广无边的海岸。

  这是连寂与离航相识的第二个深秋。它即将过去,但并不会成为回忆,而是载着温暖连寂的那份情谊,走一段不长不短的路,到下一个可以与离航相遇的秋天的路口。

  连寂终于明白,分开的,不一定会失去。就像她其实并没有失去父亲,也没有失去海岛,更没有失去生命中,这样温暖过她的朋友。

  第10章    欠你一个不切实际的理想

  李耳看到徐慕的滑板从过街的天桥上直冲下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不过是瞬间,他就被徐慕重重撞倒在地上。这是徐慕第三次故意撞他了,如果这是一场篮球赛,裁判早就应该将徐慕罚下场了吧。李耳想。

  李耳认识徐慕,是在校长的办公室里。那是一年前,他们还不在一个班里,彼此并不相识。李耳因为一篇文章,发在北京的一家知名的刊物,而在学校里引起轰动。校长专门将他叫到办公室里,说学校要发一笔两倍于稿费的奖金给他,并让他在下周的升旗仪式上讲一两句获奖感言,以便鼓励全校的学生。

  校长正激情昂扬地发着长篇大论,徐慕就在这时,咚咚咚地敲开了门。校长一看到他,便将一脸的慷慨,戛然而止,手啪地拍在桌子上,大声吼道:没看见我在忙着吗,你就不能在门口候上一会儿啊?!而徐慕,则一脸的无辜:校长,我早就候您多时了,不信,你问问您旁边这位同学。李耳看着斜倚在门口的徐慕,一副嘻哈打扮,棒球帽歪带在脑袋上,手里则拿着两三页纸,开头的几个大字,李耳看得清晰,是“检讨书”。他知道这是校园里的小混混,跟他完全属于不同的类别。但他在徐慕斜斜看过来的坏笑里,还是违心地点一下头,对校长说:是,校长,这位同学在门口站了有一段时间了。

  这是李耳第一次撒谎,而且,是帮一个总被是非缠身的校园小痞子。李耳记得自己刚刚说完即刻红了脸,不敢去看校长的眼睛。校长尴尬地轻咳两声,便让徐慕进来了。幸好一个电话及时地响起,校长用手示意两个人一块出去,李耳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徐慕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长办公室,李耳则跟在后面,两个人在走廊里一前一后地走,不知道的,倒以为是李耳犯了错误,徐慕受了表扬。这样戏剧性的一个镜头,不知被哪个摄影爱好者给抓拍了,署了《走出校长办公室》的名字,贴在校园的BBS上,不过是几天,两个人便全校扬了名。

  李耳只是心里憋闷,但并不想就这张照片解释什么,况且,他是全校出名的才子,不需解释,便清者自清。而那徐慕,谁都知道的,是校长重点训斥的对象,基本上,快被老师们放弃了的。这样两个人,谁前谁后,大家自会看得清楚。

  可是,李耳没有行动,徐慕却是主动找上门来,说,要李耳跟他比试比试,以便洗清BBS上别人的种种非议。况且他徐慕向来为人坦荡,不能受这股冤气,让人说成是腹中空空却尾巴高翘的庸才,而他李耳则是熟透的麦穗,一肚子才华却谦虚地低下头去。

  李耳心内觉得可笑,想这徐慕看上去很老大的样子,心底却是个任性小孩子的脾性,他与自己,有什么可以较量的呢,根本就不是一个路上行走的人。

  但李耳还是忍住了笑,认真问徐慕,究竟想要比试什么,他愿意奉陪,让他洗清冤屈。徐慕将棒球帽的帽檐唰一下转到脑后去,朝他一招手,说,那就跟我来!

  李耳觉得自己有点像电影里被黑社会老大盯住的内奸,暴露了目标,马上要接受惩罚。他还特意装出一副天地不怕的模样,但愈是这样的刻意,他愈是觉得心虚,似乎,徐慕要领他去的,是一条回不到正途的邪道。

  徐慕一直将李耳领到学校科技馆的天台上,这才从兜里掏出两盒东西,而后朝地上盘腿一坐,说,来吧,我们下围棋来定输赢。

  李耳这次真是忍不住,笑了。而徐慕则在他的笑声里,嘲讽道:怕用武力解决会让你受伤,成绩好的学生总是弱不禁风,这你也知道,所以,我还是将就一下,来一次文斗吧。

  这样的话,将李耳心里的斗志,一下子点燃,他从小就跟老爸下围棋,最差也是打个平局,与如此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徐慕比试,心里头就已赢他个七分了。

  但这一盘棋,却是下了一个小时,也不见输赢,两个人各自都有围攻退守之术,丝毫不怯于对方。而徐慕,看上去似乎更胜一筹,至少,他在精神上,要比李耳张扬放松得多。李耳下棋聚精会神,一心不会二用,而徐慕则时不时地哼一段周杰伦的曲子,时不时地抬头看看天上悠游而过的云彩。

  那是一个凉爽的夏日,李耳记得清楚风在脖颈上挠痒似的徐徐吹着,操场上有两三个人,闲闲地慢跑,知了也懒怠叫了,偶尔嘶鸣一声,也是散漫慵懒的。

  而李耳记得更清晰的,是两个人最终在两个小时里,打成了平局,徐慕伸一下懒腰,说,记着,这盘棋还没完。

  徐慕的这句话,在李耳听来,有点不舒服,似乎有点威胁的意思。李耳想,你徐慕凭什么要跟我没完,我招惹过你吗,还是哪里让你觉得不舒服?明明是我帮助了你,你却过来找我的茬,将我当成一个好欺负的人,可是,徐慕你忘了,我与你,根本就是两条路上行走的人,谁想跨越过去,干扰另一个,都不会长久吧。

  李耳还没有将徐慕这个人搞太明白,徐慕便成了他后位的同窗。是暑假之后文理科分班,徐慕的爸爸找了关系,将徐慕调到最好的一个班里,企图让他被熏陶成“凤凰尾巴”。

  李耳记得暑假开学第一天,他刚刚走到教室门口,就被徐慕坏笑着给堵住了。李耳不愿理他,转身想要从后面进去,不想徐慕却是比他动作还快,一个箭步就又把住了后门。有男生拥在门口看笑话,李耳脸涨得通红,半天憋出来一句话:别跟我来这一套!

  跟徐慕一伙的男生们都哈哈大笑起来,有的还起哄,嚷着,是英雄是好汉,比试一下就知道啦!徐慕却是在周围人的叫喊里,轻轻一闪身,让了行。

  这样的相让,在李耳的心里,却是更添了一层压力。他不知道徐慕究竟是安的什么心,也不知道这一前一后地坐着,以后还会生出多少的事端。徐慕天生地一副痞子相,绝对不会如此轻易地就放过一个人的。尽管,他李耳从始至终,都没有招惹过这个莫名其妙的徐慕。

  几天后的语文课上,老师念了李耳的范文,是一篇写理想的文章,李耳洋洋洒洒,写得酣畅淋漓。他说自己的理想,就是踏实地走好高中读书时的每一天,不虚度光阴,并认清自己的方向,勇往直前。

  语文老师点评说,此篇文章很切实际,没有豪言壮语,但却真实感人,不像一些同学,还处在小学生要当科学家的豪迈虚幻阶段。老师随即不点名提了几个同学文章里的空洞之处。

  老师刚刚点评完,徐慕便高高举起了手,而后不等老师点头让他发言,他就腾地一下站起来,依然是笑嘻嘻地,问道:老师,您为什么只给我的作文打了60分?和咱班优等生李耳同学做朋友,这样的理想难道不切实际吗?

  全班的哄堂大笑声里,李耳的脸,有火烧火燎的疼痛。

  李耳在那场课后,便写了一张纸条,说,拜托某些人别总是自作多情,以为每个人都能让你召之即来,呼之即去。而徐慕,则很快地又给他传回来。李耳展开来,见自己的话下,歪歪斜斜地又加了一句:拜托某些优等生别总是自以为是,以为每个人都不如你有通向大学的本事。

  这两句话,像两个爆仗,啪地点燃了,那燃烧后的烟味,浓重到几乎让路人都窒息掉。但两个人终究还是没有当场打起来,李耳收拾了书包,转身走人。徐慕则将抱起滑板,一路在走廊里吹着呼哨,打着响指,摇摇摆摆地滑过李耳身边,并将他落下很远才回头得意地冲他一笑。

  但此后徐慕就再也没有提及那盘说要继续去下的围棋。他依然是校园里出名的无人敢管的小混混,打架,逃学,早恋,无所不做。李耳主动找了班主任,求她无论如何都要给他调下位置,班主任终究不愿意让这个北大的苗子耽误了功课,很快便将他调到中间最后的位置上去。

  李耳隔着好几排的距离,再也不用担心上课听到徐慕的打呼声,或者身后被徐慕贴上“四面八方的女孩看过来”的滑稽纸条,再或课间操回来时发现自己的书本被扫落在地上。他可以为了自己考入名牌大学的理想,安静地读书,并自由地写字。而那个没有老师喜欢的徐慕,且让他在角落里自得其乐去吧。

  李耳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与徐慕有任何的交集,就像两条抛物线,即便是在某一刻,他们自同一个原点出发,但终究还是在时间里,越走越远,最后完全地看不见彼此。

  李耳意气风发的抛物线,却在某一天,被无意中撞了一下,竟是以他想不到的速度,朝着徐慕的行走轨迹,倾斜过去。

  是他作为学习委员,去帮要换办公室的语文老师整理书桌,无意中便翻出了徐慕的作文本。他心内有些好奇,随便打开来,便看到了那篇《我的理想》。他一目十行地看下去,便发现了一行字,说,我希望与优等生李耳做朋友,不是因为他能够帮我学习,我根本就不是一个有希望进入大学的差生,也不是因为他与我有什么共同的志向,谁都知道徐慕是个活得像没头苍蝇似的校园痞子;而是因为,因为他曾经很仗义地在校长面前帮我撒过谎,只这一点,我就觉得值得……李耳终于明白过去徐慕给过他的种种的难堪,原不过是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不切实际的理想。他与徐慕,其实都知道,能够做彼此的朋友,是件很难的事,可是他还是很想对徐慕说一声“对不起”,哪怕,被他认为自己矫情,虚伪。

  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当李耳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高二已经结束,而徐慕,则在两个月前,因为成绩太差,自动地退了学,并被做生意的父亲,带去了外地闯荡。

  他就这样,欠下了徐慕一个再也不会实现的理想。

第二卷橘红舟

  第11章 激情荷尔蒙下与你的战争

  我们并行在狭窄的生命之途中,一前一后,最终,还是以这样的方式,在时光里,握手言和。

  激情荷尔蒙下与你的战争

  林尔凡接到赵子安电话的时候,是刚刚从电影院回来。小城的电影院,一副衰颓的模样,冷冷清清的,犹如高高的头顶上,那几个很不情愿工作的电扇。林尔凡却是贪恋这样日间的电影院,似乎,从曝晒的柏油路上,走进那暗黑的场地,便能让一颗燥热中烦乱的心,随了光影的流转,瞬间安静下来。

  赵子安的电话,是从军队里打来的。那时的赵子安,已经入伍有三个月了,算起来,他们也有三个月没有看到过彼此的影子,听到过彼此的声音了。所以林尔凡打开手机听到那一声遥远的“喂”的时候,一时间有些恍惚,竟然想不起这是谁的声音。是赵子安笑骂他一声“混蛋”,他才醒悟过来,这是几个月前,曾经与他在操场上打得昏天黑地的赵子安。

  那一场打斗,本来是发生在两个小团体中间的,一个是以赵子安为首的Super足球队,一个是以林尔凡领头的Future漫画帮。这样两个看上去毫无交集的团队,本来是相安无事、各自为政的,却是因为一个误会,彼此有了老死不相往来的怨恨。而且发展到最后,又稀里糊涂地,成了林尔凡与赵子安之间的私人恩怨。

  其实林尔凡与赵子安也有过彼此欣赏的时光的。那时候他们都刚刚进入县城最好的高中,赵子安组织的足球队,需要夸张一些的宣传,来壮大声威,而林尔凡在网上组建的X中学Future漫画帮,则迎合了赵子安的需要。于是赵子安以将展览板的一个角落署上漫画帮名号的优惠政策,将林尔凡拉拢过来,为他们摇旗呐喊。

  而女子啦啦队的首领李小薇,则很快进入了林尔凡的视线,并因此,与赵子安生出种种的误会与纠葛,到最后,两个人终于到了赤膊打架的地步。

  李小薇与赵子安的相识远远早于林尔凡,据说两个人读初一的时候就在网上相识,并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有时候还会在夏日傍晚的小城里,骑车乱逛,惹得很多人都叫他们不良少年。李小薇是个疯丫头,全然不顾及别人的眼光,照例出现在一切有赵子安的场所。当然,最多的相聚的地方,是操场,因为,赵子安热爱足球胜过所有教室里的科目。

  李小薇是赵子安最忠实的“氨酚”,所以当赵子安报考了本校高中的时候,本来也应该直升本校高中部的李小薇,毅然地将父母老师的话当成耳旁风,去了赵子安所在的中学。而且,据小道消息称,因为差了分数,她爸妈还为她交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学费。

  尽管三个人不在一个班里,但因了这支号称打败天下都不怕的足球队,很快地聚合在一起,并在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赛事之前,必不可少地要碰面磋商,共计比赛大事。

  林尔凡第一次见到李小薇,是在周末的一场赛事上。林尔凡对足球倒不怎么感兴趣,但他骄傲于自己的作品,可以以如此醒目的形式,在人前展出,并带来哪怕是微薄的声名。所以他提前半个小时便去了赛场,勘测放置宣传板的最佳地势。而李小薇,则比他去得更早,只不过,她在找人运送矿泉水,而且,她的书包里,还鼓鼓囊囊的,放了两个大大的苹果,露着新鲜的一点,看了让人有马上吃掉的欲望。

  李小薇毫不客气地让他站得靠边一点,因为他挡住了她看赵子安的视线。林尔凡也毫不客气,回她,很抱歉,你也挡住了别人看我的大作的视线。李小薇惊讶地看一眼背后那幅巨大的动漫画,画上一个奋力追赶足球的热血小子,飞起的一串串汗水,正将足球,变成一个水上的鱼,有了生命奔腾不息的动感。

  林尔凡斜倚在栏杆上,摆出一副已经为王的胜利者姿势。而李小薇,则扑哧一声笑了,说,呀,说起来我们还是一个战线上的呢,你看,我用声音为赵子安的Super足球队加油鼓劲,你则用漫画为他们扩大声名,所以,一个船上的蚂蚱,我们争什么呢?!林尔凡本来准备好的话是,我只是为自己做宣传罢了!但看到李小薇歪着脑袋,一副耍赖到底的小女生的俏皮,他突然就心软,并且,莫名其妙地,对这个忠贞不贰的氨酚,有了可以宽容一切的好感。

  那场赛事当然是赵子安的球队赢了,而且赢得非常精彩,赵子安一个漂亮的空中飞球,便利落地在最后一秒钟,用优美的弧线,为整场赛事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而林尔凡看见李小薇鼻尖上珍珠般晶莹的汗珠,还有唇角始终荡漾着的一抹甜美的微笑,突然间就觉得,这是他画画以来,最成功的一次作品展。因为,那许多双眼睛里,有一双,是属于李小薇的。

  因为有了李小薇,林尔凡便痛快地承包了赵子安球队的所有外事宣传活动。甚至包括当纯净水搬运工,以及做赛后的清理工作。这样的时候,当然都会有李小薇陪同。他喜欢李小薇托着下巴,安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看他画画,或者叽叽喳喳地,为他的展板指手画脚。林尔凡一向是清高,最讨厌别人对他的画做外行的评论,但李小薇却是例外。他甚至允许她说自己漫画中的人物有一点点懒散劲,或者直接看也不看一眼,便枉下结论,说一般般。

  但林尔凡并不能阻挡李小薇在赵子安的身后,像个影子似的晃来荡去。事实上,素来不擅与人为伍的他,也成了赵子安的另一个影子,当然,是昂首挺胸走在赵子安前面的。

  他们三个人,在没有赛事的时候,喜欢骑车沿着小城飞奔。林尔凡在前,赵子安在后,中间则是喜欢大呼小叫故意引人瞩目的李小薇。有时候三个人并行,还玩高难度动作,手牵着手,松开车把。那一刻,林尔凡握住李小薇花瓣一样柔软的右手,感觉自己倏忽变成一条呼吸急促的鱼,迫切地想要浮出水面,喘一口新鲜的空气,可是又甘愿这样在生命的水中浮着,静享如此静谧的一刻。哪怕,下一秒,他就窒息而亡。

  林尔凡不知道赵子安有没有觉察出自己这样微妙的变化,他似乎一如往昔地热衷于周末的足球比赛,他曾豪迈地说,要做一只飞奔的烈马,走到哪儿,就将江山打到哪儿。林尔凡不像李小薇那样擅长拍马,他只淡淡一笑,回他:江山不只是要打,还要会守,假若背后有人,将你刚刚占去的土地又掠夺去了呢?

  这一句话说出来,林尔凡才意识到,其实他的心底一直就对赵子安怀了深深的嫉妒。只是因为山泉水般叮咚作响的李小薇,在左右相伴着,才让他忽略了这股从一开始,就低头默行的暗流。

  也是到这时候,林尔凡注意到赵子安在比赛时,越来越猛烈的战术。有许多次,他看到那球,朝自己飞过来,却又及时地止住,或者擦着他的臂膀冷冰冰地过去。

  林尔凡一直压着那奔突向前的暗流,直到有一天,赵子安一脚踢过来,那球先是将林尔凡最得意的漫画作品砸翻在地,接着冲他的额头飞过来,林尔凡左躲右闪,还是没有逃得过那重重的一球。

  林尔凡捂着即刻红肿的右眼,朝赵子安怒气冲冲地一步步走过去。

  那一场战争,最初是林尔凡的漫画帮和赵子安的足球帮为了那破损的宣传板,彼此意气风发地打了起来。后来李小薇不知怎么在看台上冲人群大喊:赵子安,林尔凡,求求你们别打了!战争突然间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赵子安和林尔凡自动跳出激战的人群,另辟了新天地,无声无息地打斗起来。而这一新的战场的开辟,则让那群架突然止住。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在灰尘飞扬的操场上,打得如火如荼的两个团队的首领。

  战争并没有分出胜负,便被一个路过的老师给止住了。两队人马各自收拾了残局,带着一脸不肯服输以后再战的豪迈,昂头离开。

  此后的林尔凡,再也没有和赵子安合作过,他以为这场战争,会让他得到一些东西,至少,是李小薇对他才华的仰慕,就像,她曾经那样一心一意地仰慕过赵子安那样。可是,到最后,他却发现,他不仅失去了李小薇这颗夜空中明亮的星星,而且连带地将整个的星空,也给错过了。

  林尔凡又回复到一个人的时光。他开始喜欢上电影院,尤其是日间的电影。小城里日间放映的电影,几乎全是香港的老电影,打斗起来,总是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林尔凡沉浸其中,觉得那电影中的两队人马,真像他与赵子安,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打得昏天黑地,不知疲倦。这样看着的时候,林尔凡便想,大约,电影中的人,也是青春的荷尔蒙过盛,觉得无聊,所以才引出一场又一场可有可无的战争吧。就像,他与赵子安,为了那朦朦胧胧的东西,彼此嫉妒,并大动干戈。

  这一场战争一过,无硝烟的高考之战便来了。林尔凡开始为报考艺术院校,而奔波在一场又一场的考试之中。高考无望的赵子安直接入伍去了新疆,而李小薇,则随了户籍在省城的父亲,离开小城。三个人,不过是瞬间,便被时间的流水冲刷得七零八落。

  林尔凡身在忙碌之中,并没有觉出有多少的失落。后来有一天,他又有了空闲,在小城的马路上骑车飞奔,突然间就有了左冲右突始终无处可以排解的忧伤。他想念三个人在夏日傍晚有风吹过的马路上,牵手驶过的散漫时光。想念三个人在日头最盛的正午,去电影院看一场很老的恐怖片,不过是看了半场,李小薇便啊啊叫着闭眼躲到他和赵子安的中间去。想念赵子安说起要在小城最宽阔的马路上,来一场足球大战的豪迈。想念李小薇彩蝶一样翩翩起舞的裙裾,还有那一场大战后,她红肿着眼睛,无声无息走在他和赵子安身后的感伤。

  而今,是赵子安一声温暖的“混蛋”,让那些逝去的时光,犹如电影的胶片,嘶嘶地回放着,一直到他们三个人,站在操场高高的看台上,仰望夏日星空的镜头,才温情地定格住。

  这样的定格,林尔凡知道,是他与赵子安,还有借助网络重新寻回的李小薇,在那场战争之后,一直都在尽力寻找着的。

  第12章 一种放弃在路口微笑

  苏可是校园里公认的美女,走在路上,常常有大胆的男生唱歌给她听。甚至是高一的小男生,在她从宿舍楼旁经过的时候,也会呼啦啦地聚到阳台上来,朝她惊天动地地大叫“漂亮的姐姐你看过来!”

  苏可并不是喜欢抛头露面的女孩子,尽管一路走过来总是被老师们宠着,有许多可以上台的机会。有时候她甚至会刻意地穿些素朴不鲜亮的衣服,又将乌黑顺滑的长发简单地束成马尾,安静地藏在背后。可是十七岁的青春实在是光芒四射,无法遮掩,任苏可怎么逃避,都挡不住它呼啸而来的魅力与锋芒。

  所以苏可学会了沉默不语。不管周围的眼光是温情含蓄还是热烈纷繁,不管别人的言语怎样的犀利尖锐,苏可都会一抿嘴,就将它们甩得远远的了。

  可是这一次,她却惶惶然地,不知怎么办好。

  还要从几周前的话剧排练说起。话剧的剧本是苏可自己写的,但她却硬是把表演的机会让给了别人。她不想太过于出风头。对她而言,能坐在排练室里,看别人把自己笔下的角色诠释地完美至极,就已是莫大的幸福了。可是太多的时候,她并不是非常地满意。演主角的男生常常私自修改一些台词,还自以为是地挑配角们的毛病。那个男生是邻班的,成绩、长相都是无可挑剔。只是因了做校长的叔叔,言行举止里就有一种刺人的傲慢和霸道。苏可并不特别在意这些,只是当她很委婉地提醒他,有一句台词又背错了的时候,这个叫亚飞的男生,却是气呼呼地丢下一句“我不用你来管!”就再也不肯演了。

  苏可没有听从别人“看在校长的面子上,把他请回来”的建议,而是找了几个外班的好友,请他们帮忙推荐。于是周萌便成了话剧里新的主角。周萌只演了几分钟,苏可就很欣喜。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貌相并不是非常出众的男生,竟有种天生的表演天赋,可以很轻易地便将剧本里的台词一字不差地背过,且用恰到好处的肢体语言,为它们抹上一层更为明亮清透的颜色。

  苏可这才找了好朋友来,询问周萌的一些情况。又很是诧异地得知,他竟然就是被人叫作“理科王”的男生。苏可一直不怎么喜欢理科班的男生,总觉得他们太过于死板和理性,连微笑都是公式化的。所以当许多女生都蜂涌到高三(7)班,一睹那位获得了奥林匹克竞赛大奖,载誉归来的“理科王”时,她只是笑笑,连见一面的想法都没有。没想到,他竟是这样一个温和谦逊又多艺的男生。

  苏可开始尝试着在排练之余与周萌聊聊天。周萌不是个很善言谈的人,但也绝不乏味;会在恰当的时候,说一些让苏可宛尔一笑的话。周萌的眼睛像一湾清水,里面卧着黑色的玉石。是有生命,会言语的玉石。但被雾笼住了似的,总有些让苏可读不明白的愁怅在里面。

  后来有一天苏可经过邻班,在门口被一字排开的男生呼啦一下子挡住了去路。苏可习惯了这种阵势,不理他们,想绕道走过去。不想他们却嘻嘻哈哈地又围上来拦住了她。后来不知是哪个男生先起的头,朝着她大喊:周萌周萌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苏可有一刹那的恍惚,在余光里看见窗口探出来的那个叫亚飞的男生,泠淡地盯着她,才忽然地明白,这次挑衅的缘由。

  苏可不知道,周萌是否也受了同样的挑衅和伤害。她只是觉得周萌排练愈加地努力,人也愈加地沉默寡言。眸子里的雾气,一层层地长。可他毕竟还是坚持到了最后,且在最终的全市话剧比赛中,拿到了最好的成绩。

  载誉归来的当天晚自习,苏可便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当苏可微红着脸站在班主任面前,等着听他一连串的夸赞的时候,却发现班主任的脸色电闪雷鸣似的,很是阴霾。他的手里,还握着一封被弄皱了的信。苏可低低喊了声“老师”,班主任这才抬起头来,冷冰冰地扫她一眼,而后啪地将手里的信甩到她的面前。信封上周萌熟悉的字体,针一样,一下子刺到她的眼里。

  “这是昨天在你书桌底下发现的。早就听说你和七班的理科王关系不一般,他的班主任找我谈了好几次让我出面管管,我都拿没有证据给挡回去了。没曾想你们还真是偷偷恋上了!你知不知道,有人已经告到校长那里去了,说周萌早恋影响甚坏,不该给他保送名额!”

  苏可的心,像被锋利的刀片哧地划了一下,疼得厉害。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忧郁的周萌,会这么快地喜欢上她,且在于他的前途而言最关键的时刻,写这样一封信给她。苏可趴在书桌上写检讨的时候,竟是慢慢地走了神儿。她想起每日下午上完课,她会站在教学楼前的一棵大梧桐树下,等周萌出来,一块儿沿着碎石子铺成的小路,去演播室里排练话剧。想起休息的时候,她会递一瓶绿茶给嗓子沙哑的周萌,看他一口气喝掉大半瓶,呵呵地笑他贪婪。想起自己告诉他想报考上海的大学时,他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失落。想起他要上台比赛的那一刻,她伸出手来,与他击掌。想起回来的途中,他很坚决地要坐在她的身后,而后一路无语。她没有意识到,她的许多举动,无意中误导了这个内敛的男生,让他觉得,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包括这个于家境贫寒的他而言,非常宝贵的保送名额。

  苏可觉得像是站在了一个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她不想失掉这样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亦不想因此而耽搁了一个男孩子负载了许多人殷切期望的梦想。可是,终究,她还是要选一条道走的。

  交完检讨走出办公室的那个午后,苏可经过七班的门口,听到有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叫她。她下意识地停住脚,却是没有回头,快步走开了。苏可知道老师一贯坚持的“藕继丝不连”的做法,会很深地伤了这个可以为她牺牲掉许多的男孩子的心。可是,这种冷漠和残酷,如果能让他得到更重要的东西,苏可的心里,还是会有小小的欢喜和快乐。

  几个月后,苏可在校园的宣传栏里,看到周萌的名字,在保送生一栏里,熠熠闪光。他的有淡淡微笑的照片,在天蓝色的背景上,像是一颗星,那么耀眼,那么绚丽。那所位于北京的大学,亦是苏可喜欢且默默地记在心里的。

  再遇到周萌,苏可不再躲。她会微笑着走过去,迎着他满含了感激和隐忍的视线。甚至她会在别人“嗷嗷”的起哄声里,与周萌聊几句天。且用眼睛告诉他,她也可以为他这样一个朋友,放弃许多的东西。甚至包括,被父母早已定好的上海的大学。

  第13章   有你在的天空

  连成高考完的第二天,便挂电话给我,说,姐姐,我已经在北京火车站了,你来接我,顺便帮我打听一下工作吧。

  我当即朝他发脾气,说,当初让你好好读书考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不当我是你的姐姐,现在落魄了,倒是奔我来了……连成没有听完,便丢一句“不求你”,啪一下挂了电话。我气愤之下,给父母打电话,这才知道,他们已经为了寻找他,给所有亲朋好友都打了电话。只因为他没有坚持考完最后一门,中途退场,被父母臭骂一顿,他偷拿了几百元钱,便不见了踪影。

  我被父母的眼泪弄得没有办法,只好保证,说,只要我在北京,绝对不会让连成受一丁点的委屈,并成功将他劝回小城去复读。下完了保证书,我便打车去了火车站。在人海之中,我找了许久,终于在地铁口的阶梯上,发现了抱着书包一脸茫然和失落的连成。

  连成见我过来,赌气站起身来便走。我笑,将他拉住,说,别跟姐姐耍小孩子脾气了好不好,既然你不想继续读书,又来了北京,就要有个大人的样子;你总不至于将来也这样对待你的老板,受了委屈还要老板求你回去不成吧。

  连成不吱声,我知道沉默已经是他最大限度的求和,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说,在北京可要听我话哦,否则吵起架来,可没有爹妈再护着你。他终于在这句话后,笑嘻嘻凑过头来,说,好姐姐,一天没吃饭了,先请我下馆子撮一顿行不?

  我陪连成在麦当劳狼吞虎咽地吃完两个汉堡,两袋薯条,他这才打着饱嗝,边欣赏着窗外北京的风景,边轻松道,等着吧姐,过不了多久,我也能在北京混得人模狗样,让爹妈不再小瞧我。

  我看着连成一脸的稚气和骄傲,知道这个还在梦中未醒的小男生,在繁华的北京,是注定要吃一通苦,才会回头,重新走回课堂的。

  连成在旅馆里住到第三天的时候,终于在我学校附近的一家美发沙龙里,找到一份给人做学徒工的职位。尽管薪水不多,但连成有他的理由,说可以学到技艺,省下学费,而且还豪言壮语,说用不到多久,他就可以学成回家,在小城里也开一家美发馆,让那些读了大学的同学羡慕他这个小老板。

  我没有打击他的高傲,只平静回他,只要做得开心,别惹事生非就好。几天后我路过那家美发沙龙,看到里面穿梭来往的人中,有一个瘦高个子的男孩,正风一样奔来跑去,一会帮人吹风,一会打扫地上的碎发,一会又为人开门,举止间有刻意为之的笨拙与矫情。我站在一棵树旁,假装等车,看了许久。我突然觉得那个常常为一些琐事与我争吵的连成,有些陌生,他在人群之中,有被人忽视的孤单,又有卖力讨好般的真诚;而这样的连成,是我在父母身边,从来没有发现过的。

  但这样的惊喜,不过是几日,便没了踪影。连成很快地打电话给我,说,自己不小心弄坏了店里的一面镜子,需要花几百块重新去买,让我如果有时间,帮他查查哪儿有出售美发用品的便宜店铺。

  我听了便发脾气,怎么这么不小心,你一个月工资才多少钱,敢情这一月白干了!他沉默不语,我像母亲一样絮叨了许久,才心软下来,说,明天我陪你去买,有我在,钱的问题不用操心。

  两个人在北京的烈日下,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又逛了许多个店,这才买到一款样式相同价格又适中的镜子。送货的师傅载我们到美发店的时候,连成坚决不让我进去。我却好奇,非要往里面闯,结果还没有开门,里面便有一个总监模样的男人,砰一下开了门,劈头朝连成喝道:怎么这么长时间才回来,当初你将镜子一拳头砸下去的时候,可是用了不到一秒钟啊!

  连成的脸,刷地红了。我这才从那位总监的口中,得知连成闯下的祸,是因为一个中年女人被他挡住了镜子,又急着要看头发做好的效果,便挖苦他说人长得不怎么样,占的位置倒是恰到好处。连成从来没有被人这样贬损过,当即将发怒的拳头落在镜子上,砸出一朵带血的傲然菊花来。

  连成给美发馆赔偿完镜子后,便被当场结账辞了职。我陪他走在北京繁华的街头,彼此没有一句话。我很想告诉他,英雄不必纠结于眼前的这点得失,不是荣归故里,但能浪子回头,也算一种成功,所以还是收起理想,回去继续读书吧。但连成却用掷地有声的一句话,结束了我们的行走。他说,姐,你等着,我再去找一份工作来做!

  我只好放任自流,随他而去。这一次连成没有那么顺利,接连地碰壁。美发馆要么嫌他戴一副近视眼睛,少一点美发行业该有的时尚味;要么笑他90后太过稚嫩,又不懂得阿谀奉承顾客;要么以他没有真才实学为由,免费用他几日,便打发掉了。

  连成将我给他的钱,快要花光的时候,终于在新开张急需廉价人手的一家美发厅里,找到一份工作。在有过几次被人免费试用的经历后,18岁的连成,在这家新馆里,俨然成了一个有点派头的“老手”。他的头发,已经根据工作需要,被同事染得五彩缤纷,远远看过去,宛若一片绚丽的云朵,张扬地飘在他的头顶。而言谈举止里,也有了一股优雅吐露的自信与从容;还学会了与不同的顾客打交道,遇到刻薄挑剔的人,不会再动怒较真,常常一句轻松幽默的玩笑,便将那干戈,化成玉帛。

  我那时在谈一场不咸不淡的爱情,知道连成可以如一株扎了根的树苗,无需过多的照顾,便能在天地间舒枝展叶,便也不再关心,只专注于自己爱情里那点小快乐。恋爱谈了半年,我并没有告诉连成,而我喜欢的这个男友,知道连成在北京闯荡,也没有表现出多少的关心,只轻描淡写,说,有空见一面吧。我还没有打算好怎样给连成介绍这位未来的姐夫,他便主动地打电话给我,说,每天看到美发馆里陪女友来做头发的男人,便常常羡慕,想,什么时候我也能给他带一位姐夫过去,让他满足一下为自家人服务的虚荣。我笑他小屁孩不懂事,大人的事,用不着他操这么多心。他则佯装生气,说,姐,我可是会相面的,不信,你带个喜欢的男人过来,我一试探就能知道你们是否合适呢。

  我果真让那个男友,去找了连成。只是,我没有告诉他,哪一个是连成;亦没有透露给连成,男友去做头发的具体时日。而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于美发厅相见,并几乎导致了一场暴力冲突。

  争端是由男友引起的。这个有些小心眼的南方男人,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对为他服务的连成,百般指责,还炫耀似的,说自己找了一个从北方小城镇来的女友,不仅百依百顺,为其洗衣做饭,连他跟别的网友打情骂俏,都可以容忍。连成正给他洗头,一气之下,提高了水的温度,直烫得这个喋喋不休的男友腾地跳将起来,指着连成的鼻子大骂他不怀好心,并强烈要求美发厅给予精神补偿,免费做全程头发护理。

  不知是谁,喊出了连成的名字,男友一下子愣住,然后说,真是不打不相识,弄了半天,我女友和你是一家人,要不也不会一个为我洗衣,一个为我洗头了。这样稍稍得意的炫耀,让连成心头刚刚灭下去的火,倏地又腾空而起。他将手里湿漉漉的毛巾一下子甩出去,恰好整个盖住了男友的脸。男友龇牙咧嘴地破口大骂的时候,连成又一个拳头打过去,将这个嗷嗷叫唤的男人打倒在地。

  这一场战争,是以我的到来做结的。我看着怒火中烧的男友,还有一脸毫不退让妥协的连成,知道两个人,不会再有和好的可能。而我无论跟着谁走,都必定会跟另一个,彻底地断交。

  男友依然是习以为常的傲慢与蛮横,直截了当地当着众人的面,问我,究竟想不想跟他走,如果想,那就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给他道歉,并立刻跟他回去。我看着这个男人眼睛里射出的冷冷的光,并打开一扇门,做好随时关门走人的姿势,知道这是最后的较量,只不过,是我站在绳的中间,放手,总有一个,摔得头破血流。

  最终,我在男友最后倒数一二三的声音里,义无反顾地,走到连成的身边。三个人,彼此无话地对视了一分钟。而后,这个素来骄横的南方男人,砰一下关了门,从我的视野与生活里,永远地消失掉了。

  我丢下连成,走出门去,在一片嘈杂声里,坐在马路边上,等公交过来。公交快要开过来的时候,我起身,没有回头,肩膀上却有一只有力结实的手臂,环过来。我知道这是连成,却假装没有感觉,扭过头去。

  我就在这时,看到了连成的手。这个即将19岁的少年,他来到北京,不过是一年,一双原本没有历经任何磨难的手,而今却因为美发厅药水长期的浸染,而变得粗糙不堪,犹如一个中年男人沧桑的手。

  我的眼泪,左躲右闪,终于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顺着脸颊,落在连成的左手上。连成没有动,他假装没有感觉到那一滴眼泪的温度,只轻声地说,姐,车来了,下次你来,我给你做头发,我很快可以独当一面了。真的。

  我知道这个离开校园,初入社会的少年,可以在北京,做我最坚实的臂膀,放心地倚靠了。

  第14章     陪你在百花香的春天里

  我总是有一点点的迷信。

  譬如相信阳光滑过教室黑板的左下角的时候,坏脾气的语文老师,会不经意地绽出一抹柔情蜜意的微笑。譬如春天的风携一丝白玉兰的芳香,绕过我的膝盖的时候,隔壁班的阳台上,总会有一个贼兮兮的男生,探头探脑地,将视线,穿过栏杆,落在我环佩叮当的左手腕上。譬如体育课上,球技很差的我,突然顺利地将球投到篮筐里,让体育老师忍不住大声叫好的时候,我枯燥无味的生命里,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奇迹发生。

  而黎锦天的到来,当然算是一个我闭上眼睛,进入睡梦,也无法忘记和忽略的奇迹。

  那日又在体育课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练习进球,总是在碰到球筐的时候,砰一下又弹出去老远。我几乎快要被这样的机械运动,给折磨疯了,回头瞅见体育老师一脸失望地叹气,似乎再有一次,就对我彻底地放弃。我就在这一刻,笑一笑,轻松地将最后一个球,投进球筐。而球,果真划了一个完美的弧线,成功进入。这一次,我除了听见体育老师的叫好声,还有一个男生热烈的鼓掌。

  循声望去,便看到黎锦天,正抱着一个足球,笑看着我。我朝他大叫:嘿,我们认识吗?他也大声地回应我:当然认识,就在此刻!我忍不住笑弯了腰:你是哪个班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他“嘘!”地一声,小声道:千万别告诉别的女生,你跟隔壁班的帅哥黎锦天很熟,否则,她们会难过得吃不下饭去的。我在他故意做出的小老鼠一样环顾四周、准备逃离的动作里,突然间想起,隔壁班的阳台上,那缕穿越墙壁,绕过花香,落在我左手腕上的视线。

  我终于明白,黎锦天就是那个隐在我的身后,无声无息的男生。

  我在第二天放学的公交车上,再一次与黎锦天不期而遇。

  彼时正有一个长得叽叽喳喳不讨人喜欢的女生,缠着他说一些无聊的琐事。看到我,黎锦天即刻毫不客气地甩掉那个女生,朝我走过来。我听见身后恨恨哭鼻子的声音,低声道:黎锦天,千万别让别的女生知道你跟我很熟,否则她们会难过得哭一路子的。

  说完了两个人对视一眼,忍不住,很没礼貌地在车上,哈哈大笑起来,一直笑到那个女生还没有到站,便提前冲下车去。

  我很奇怪以前从来没有在车上,注意过黎锦天。而黎锦天,则幽默地解释说,那是因为他黎锦天有隐身术,所以可以空气一样,将我紧紧环绕,却无法察觉。我喜欢黎锦天这样好玩的解释,尽管不是标准的答案,但,谁又规定,生活里的每一个故事,发生的时候,都非要有老师批改试卷时,那样毫无想象力的答案?

  我在快要下车的时候,问黎锦天,为什么非要厚着脸皮,与我做朋友?黎锦天嘿嘿一笑,指指我胸前挂着的学生证,说,如果不是你厚着脸皮,非要将一张忧伤的艺术照,替换下死板无趣的照片,我怎么会厚着脸皮,天天跟踪着你,千方百计地想要一张你的签名明星照呢?

  我用卷起的试卷,啪地打了黎锦天一个棒槌,便哈哈笑着逃之夭夭。我听见黎锦天在身后大喊:苏小美,记得去我刚刚建立的“美天都有你”的博客哦。我回头,朝车上的他挥手:知道啦,我会有空尽半个博主的义务的。

  周一开学,我一进教室,便冲到阳台上,探出半个身子去,却并不见黎锦天往昔一样,“阴魂不散”地在那里等着。我失落了片刻,大喊:黎锦天!没有回音,却是一个女孩,狐疑地探出头来,而后看我一眼,便又蜗牛一样,缩回安全的壳里去。隔着一堵墙,我听见她跟另一个女孩,窃窃私语,说,知道不,她就是那个因为发表过一些文字,便自恋得将艺术照张扬地贴在学生证上的女生,据说,她成绩排到最下面,眼睛却抬到最高处,清高得很,连老师都不爱搭理,又自以为是,班里几乎没有人喜欢她呢,但也不知用了怎样的能耐,近来招惹上了咱们班里的班草黎锦天……我将手里攥得发烫的一把枣,当作暗箭,嗖地一声,砸到隔壁班阳台上去,随着一个女生龇牙咧嘴的“哎哟”声,我听见黎锦天熟悉的喊叫:苏小美!而我,却在他探头过来的瞬间,狐狸一样,消失掉了。

  我躲了许多天,不肯见黎锦天。我听见他在隔壁阳台上高声地唱歌,引来楼下许多女生拼命的叫好。还有楼上的人,从阳台上投下一枚纸飞机,上面写满热烈的诗句。班里的女生们,开始喜欢跑到阳台上去,听黎锦天讲笑话,他总是有那么多讲不完的幽默话,俏皮话,而这些,恰恰是那样地吸引女孩子。

  可是,我明明知道黎锦天卖力地做这些,全是为了能够将我再次吸引到阳台上去,知道他将所有人的掌声与讨好,全都视若无睹,但我还是无法那样轻易地,热情地回应于他。

  我突然间就在一份真诚抵达的情意面前,变成一个惶恐不安、想要退却的小兽。

  学校里很快地组织春游,并在校报上,开辟与春天有关的征文。

  我们与隔壁班,联合起来,在一个周末,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梨花盛开的山上游玩。临行前黎锦天在QQ上留言,说,嘿,苏小美,不管你躲在哪片梨花里,我的导弹定位系统都能将你搜出来。我隐身,看着他发过来的一枚呼啸着旋转的导弹,想要给他回复一个同样好玩的小人儿,却是将鼠标放置了许久,都没有点击下去。

  “美天都有你”的博客上,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荒草丛生。黎锦天每天都像个勤快的小老鼠,将别人麦田里,好玩的故事,好看的图片,好听的歌曲,全都“偷”运到自己的这片自留地里来。常有陌生人,留言,说,博主为什么每天都会如此快乐开心呢?是不是,你的身边,真的有一个像你博客名字里说的那样,可以天天陪伴在身边的很特别的朋友?

  黎锦天对于这样的问题,总是不厌其烦地跟帖回复,说,当然啦,小老鼠如此不辞辛苦地耕耘自家小花园,肯定是要在春天的时候,让朋友看到百花开啦。也有人八卦,继续跟帖,问他,可是那个你为之这样日日忙碌着的朋友,她会不会来呢?

  黎锦天不回复,我却是匿名,回答说,或许,她天天都在这里,隐了身,流连忘返,且耐心地,等着那片花儿开呢。

  我不知道这样匿名的留言,黎锦天会不会看到。他知不知道,尽管博客长长的密码我可以倒背如流,却从来不肯,轻易地在这片湿润芬芳的泥土上,留下文字,只是因为,我不想让他,再承受更多的流言飞语。

  就像这次春游,我那样地渴盼,却可以为了这份只有他肯真诚给我的情谊,而毫不犹豫地,放弃掉一样。

  黎锦天在春游的时候,几乎吸引了所有女孩子的目光,他的歌声,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可以穿透层层的阻隔,直抵人的心灵。女孩子们发疯似的在山顶举行的Party上,又喊又叫,让黎锦天一直不停歇地唱下去。而男生们,则嫉妒地看着他,看着那群因为他,脸皮厚厚地尖叫的女生们。

  这些,都是我在下课的间隙,从那些八卦女生们的口中,听说来的。

  校报的春游专栏里,编辑专门为我开辟了空间,却迟迟等不来我的文字。编辑说,苏小美,没有你的文字,这专栏,无论看上去多么地争奇斗妍,懂得的人,都知道,所有的文字,都是寂寞的。

  可是,又有谁知道,我坐在夜晚的台灯下,看黎锦天“美天都有你”的博客上,那些繁花似锦的文字时,又有多么深的寂寞呢?

  而总是在热闹中开怀大笑的黎锦天,他会不会有过同样的孤单?

  我终于还是在周末,一个人背起行囊,去了黎锦天去过的那座山,并在他们唱歌跳舞的山顶上,高声地,对着十几米处的大山,喊出黎锦天的名字。

  喊过之后,心内郁积的那些忧伤,便开始慢慢地散去,犹如午后淡紫色的轻烟。

  回来后我便给校报,写了春游的专栏。在那篇专栏的结尾,我写给自己,说,其实每一个人,都在最好的春天里,都有别人不曾发现的清香与唯美,我们在自己小小的天地里,迎接着属于自己的阳光,雨露,清风,如果,恰好有人经过,陪你默默地坐一会儿,而后离开,那么,你不必感伤。因为我们曾经有过如此美妙注视陪伴的时光。就像春天总会过去,但这一季的芳香,却是留在了我们的茎叶之间,再也不会失去。

  文章发表出来的第二天,我在堵车的公交上,看到与公交相向而行的另一辆车上,黎锦天正背对着我,认真地看一份报纸。隔着嘈杂喧嚣的人群,我还是隐约地瞥见了,校报的一角。

  车开动的时候,我突然间明白,最初的那段时光里,黎锦天与我每天同乘一辆公交,原来,不是巧遇,也不是同向,只是他,刻意地,要向我索要一份友情。

  那天晚上,我温习完功课,习惯性地,登陆“美天都有你”的博客。那篇校报上的专栏,竟是在我登陆前的一分钟,放在了博客最新的日志里。

  我看着黎锦天同样灰着的QQ头像,知道这一刻,他也在隐身,而且等待,等待着我点开他的对话框,说一句话,或者,什么都不说,只发给他一个蹦跳的小人儿。

  而我们,果然心有灵犀地,在下一秒钟,发给对方,一个笑得东倒西歪的小人儿。只是,他的小人儿说:嘿,再笑你就牙齿都掉光啦!而我的小人儿,则说:嘿,牙齿掉光了也要“美天”瘪着嘴陪你笑!

  我看着黎锦天随后发来的满屏的奇形怪状的笑脸,捧腹的,傻笑的,偷笑的,坏笑的,嘻笑的,羞涩的,小人得意的,豪放不羁的。它们一起笑着,几乎将我的屏幕,都要震落下来了。

  我捂住双眼,可是那眼泪,还是伴随着笑声,在这个百花香的春天的夜晚,毫无阻拦地,流出来了。

  第15章     在时光里与你握手言和

  我与你,从来都不曾见过面。我从生下来,就在你的身后,悄无声息地跟着,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小狗,或者小猫。你从不肯回头看我一眼,但我却知道,你脸上写着的,是我曾经那么怨恨的骄傲,那种可以将我的爱,全部抢去后的骄傲与张扬。

  我从一生下来,就像个嗅觉灵敏的小狗。我的床上,有你四体横陈过的印记。我想着你在这张床上,曾经像我一样赖着不肯起来,你是个男孩,所以会常常遭来爸爸的责骂,但也会有偏心的妈妈,为你遮挡一切的呵斥与痛打。如果我们此生能够见面,你一定会刮刮我的鼻子,说,丫头,我在家里,就是皇太子,你呢,顶多是个小格格。就像你对自己的帅气,从来都不会掩盖一样,我对于自己的美貌,也总是得意非凡。我想你若是见了我,一定会喜欢上我,会每天牵着我的小手,给我买一串糖葫芦,还会对那些试图欺负我的男孩子,举起你的拳头,耀武扬威地说,谁敢动我一个手指头,你就还给他一顿肉拳头。

  如果我们在一起生活过,哪怕只是短短的一年,一个月,我也不会对你生出恨意与嫉妒。可是,上天却是那样地无情,给予我生命,却让我,永远这样,跟在你的身后,看着,走着。而且,不管我怎样愤怒地喊叫,你从来都不肯回头,像其他同学的哥哥那样,挤一挤眼睛,做个鬼脸,或者,给一通教训与喝斥。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恨你的呢,记不清了,似乎,开始有记忆的那一天起,我便开始对你心存了恨意。又似乎,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一心一意地,恨着你了。

  那时候因为你“任性”的离去,和我“任性”的到来,妈妈每日深陷在焦灼与苦痛之中。有时候我淘气,在她的肚子里,翻一个跟头,她就会哭叫着喊你的名字。她常常失眠,整夜整夜地看着你坐过的椅子,用过的衣橱,走过的地板,甚至,有过你呼吸的空气。而我,则像个被人忽略的小狗,不管怎样起劲地叫嚷,始终,不能够让她想起我。

  如果我能够有力气,在生下来的那一刻,看到妈妈紧紧抱着我,却是看着你儿时穿过的衣服泪流满面,我一定会挣脱掉她的怀抱,疯跑出去,再也不回这个处处被你的影子,塞满的家。

  但我却无力选择,选择这样的家庭,选择跟在你的身后,一刻不停地走,却永远赶不上你,与你并肩而行,或者,远远地,将你落下。我就这样,与你保持几个月的距离,一前一后地,沉默地,不停歇地走。

  我的体质,因为妈妈怀孕时脾气的失控,或者,换一种说法,因为你不负责任地弃她而去,时常地被各种恼人的小病折磨。感冒,发烧,肺炎,哮喘,咳嗽,我变着法地,折磨着身心俱疲的爸爸妈妈。爸爸是个男人,他足够地坚强,像宠你一样地宠我,爱我,叫我“宝宝”,有一刻看不见我,便失魂落魄。上班的时候,他如果中午不回来,就会打好几个电话,就为听到我甜甜地叫他一声“老爸”。但我知道,他只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来确定我是上天送给他的另外一个孩子,而且,不会像你一样,被它无情地收回。

  但我却始终无法得到妈妈不偏不倚的呵护,尽管,你早已不在这个世间,但你的影子,却缠绕着她,让她无法将你忘记。我的第一声啼哭,我学会的第一个词语,我背起书包上学时在镜子前的自恋,我哭闹着要玩具时所耍的花招,每一次,都会让妈妈,强烈地思念起你。我以为我的撒娇任性会引来她的关注,却不想,让她愈加地与你亲近,并因此,而忽略了我。

  我们永远都不会谋面,可是,我的一点一滴的生活,都与你,息息相关。10岁那年的春天,我因为臭美,踩在椅子上,去攀折院子里一株细瘦桃树上的花朵,就在我刚刚折下花朵最绚烂的一枝时,妈妈疯了一样地将我抱下来,狠狠地打着我的屁股,一直打到屁股红肿,我的撕心裂肺的哭声,惊动了左邻右舍,他们纷纷过来劝阻,我这才从妈妈的铁掌之下,逃出来,并一口气跑到爸爸的单位,扑进他的怀里,嚎啕大哭。

  彼时爸爸只告诉我,不能折那株桃树,它会疼哭的。后来我才慢慢明白,原来那株桃树,是你儿时吃桃时,随意吐掉核,桃树自己悄无声息地长出来的。起初没有人注意那株瘦弱的桃树,任它在角落里,在其他树木的遮掩下,生长。你车祸离开的那一年,妈妈将桃树周围的所有树木,都砍光了,只留下它,在院子里,一年繁盛一年,到后来,竟是可以结出小小的桃子。而我折下了桃花,在妈妈的心里,就像碰疼了你吧,所以她才失去理智般地,这般护佑着你,暴打着我。

  留在我身上的伤疤,很快地消逝;可是,因为你,而在我心里,划下的伤痕,却从那一年,愈来愈深。

  每一年的春天,百花盛开的时候,别人的父母会陪着放风筝,或者春游。而我,却要被爸爸妈妈强行拉着,去郊外祭奠。如果我们在一起,你会和我争抢书房吧,现在你走了,你的卧室,成了我唯一的书房。你无法与我争抢在家中的地盘,可是,你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与我争抢父母的关爱。

  我总是磨磨蹭蹭地,走在最后面,我一路上会采摘野生的花草,而后编成美丽的花环,戴在头上。我想象着这是一次全家的出行,你走在我的身边,嘲弄挖苦着我,说我臭美;我也喋喋不休地讽刺你胆小鬼,班里女生写给你的情书,偷偷锁进抽屉里,翻看了一遍又一遍,却始终,没有胆量,给人家回复一封。或许我们会争吵起来,我跑去找爸爸求助,你则挎着妈妈的胳膊,得意洋洋地朝我笑。

  可是你却没有用这样的方式,与我争抢父母的宠爱。你隐在无形处,笑看着我,一副满不在乎的不羁模样。你在想什么呢,我猜一定是小肚鸡肠地嘻笑我吧,嘻笑我被走在最前面的妈妈训斥,嘻笑我头上歪带着的花环,嘻笑你在这一天,是父母眼里唯一的宝贝。

  所以我在这一天,加倍地恨你。恨你让爸爸这样坚强的男人,都哭肿了眼睛;恨你让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小姨小舅,都放下手头的所有事情,只为来到你的面前,想念你已经远走多年的背影。你的周围,是一片芳香的草地,蜜蜂与蝴蝶,在翩翩起舞。我也学了它们的样子,在草丛中唱着歌奔来跑去。

  大人们只顾得哭泣,全然忘记了我的存在。于是我便淘气,去河边玩耍,一不小心,将头上的花环,掉入了河水中,我很着急,不顾一切地下去抓住我的花环,然后我便踩空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躺在草地上。我看看澄澈的蓝天,还有一圈大人,全围着我的焦虑的模样,甚至,妈妈抓着我的手,还哭了。我突然间就笑了,朝着半空,丢一个得意的白眼。

  我第一次发觉,原来如果我有了危险,就能够将爸爸妈妈,从你的心里,争抢到我的心里来。而这样的方式,实施起来,其实并不算太难。

  我的叛逆期,就这样因为你,提前地来到。

  我期待着早恋。并不是因为喜欢哪一个男生,而是如果这样,便会让自己处于时刻的“危险”之中。或许,有两个男生,会因为我,在学校旁边的小巷子里,打架,打到头破血流,最后我也不幸被卷入其中。妈妈会因此担忧我被男孩子欺负,于是放下对你的思念,而改为天天送我上学。我在路上,牵着妈妈的手,会喳喳呼呼地,故意夸大事实,说那个追我的小男生,是多么孔武有力,一个拳头过来,能将我的鼻子打歪。又说他给我写了威胁信,如果不和他做朋友,以后在学校读书,别想安生。

  当我编织着这些故事的时候,我心里充满了快乐与喜悦。就像,一只小鸟,跟随着妈妈,在碧空下翱翔,那样的自由与开阔,我想你不能够明白。

  我还时常地生病。尽管每年的冬天,妈妈提前便将所有的棉衣,都帮我清洗翻晒,我穿上任何一件,都不至于被感冒的病毒侵袭。可是,偏偏,我还是有办法,让这样的疾病,反反复复地,将我缠绕。我请假回家,赖在妈妈肩头,说自己脑袋沉甸甸的,像要掉下来了。妈妈会急着给我去熬姜汤,我叫嚷着太辣不喝,妈妈便百般哄劝,又温柔地捧起我的脑袋,说,乖丫头,快喝,喝下去蒙头睡一觉,就可以安心读书了。

  我享受那时候爸爸妈妈的温柔,我觉得自己像是一弯月亮,他们将自己的光芒,努力照射过来,于是黯淡无光的我,也便跟着有了最妩媚娇羞的模样。

  我也从墙上跳下来,摔折过小腿。我还跟老师,有过激烈的争执,差一点,就被开除回家。我经常故意地走失自己,就像一只找不到归途的小猫,尽管我对这个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其实都熟稔在心。我的小腿或者胳膊上,常常被这样那样尖锐的东西划伤,但我每一次却从没有觉得疼痛,我总是笑着回家去,而后像个绝好的演员,哗一下流出眼泪,换取爸爸妈妈更多的疼惜。

  我知道这样的时刻,爸爸妈妈的心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们为我焦虑为我失眠,为我担心为我哭泣。可是他们不知道,那一刻我的心里,却只有一个你。当我将爸爸妈妈,从你的心里,争抢过来,我以为我会像他们一样,将你在时光里淡忘,可是,却最终发现,你在我的心里,刻下了更深的痕迹。

  后来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爸爸锁起来的一个抽屉,我在一个发黄的笔记本里,第一次看到了你的照片。原来你与我有一样漂亮的眼睛,一样瘦高的个子,一样微卷的头发,一样倔强的鼻子。我以为我们隔着万水千山,却是一张照片,穿越了时空,这样轻易地,就将我击中。

  那张照片的反面,写着:阳阳,17岁。那是你车祸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也是父母存下的,唯一的一张。

  这一年,我也17岁,正享受着青春最美的时光。我一直以为,我对你的怨恨,消逝的那一天,我也会同时,将你忘记。是到而今,我才知道,原来上天注定了的血脉,想要割断,是这样地艰难。

  而你,我永远都不会谋面的哥哥,我们的生命,也同样息息相通。父母给了我生命,而你,却给了我来到世间的一个通道。我们并行在狭窄的生命之途中,一前一后,最终,还是以这样的方式,在时光里,握手言和。

  第16章  可以不勇敢

  高一读了快一半了,我才知道班里还有一个叫苏航的男生。那天我挨了老班的批,一个人躲在学校小树林深处的石凳上,拼命地抽烟,直抽地烟雾缭绕地快把我给埋了,还不肯善罢甘休。然后便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的名字,有些麻木地回过头去,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站在我的面前,有一种近乎心疼的神色,从他忧郁的脸上一掠而过。

  说话一向不客气,冷冷地问他:你是谁?哪个班的?他便笑了,露出很好看很健康的牙齿:我叫苏航,和你一个班的;也一样坐在班里的角落里,只是你在北极,我在南极,所以才遥遥相望,而不能相见相识。正吸着烟,被他这样一说,呛得笑不成个。他很温柔地过来拍着我的肩,边拍边从我手里接过燃了一半的烟,扔到地上,捻灭了,说:舟舟,烟,还是戒了的好。放纵惯了,对谁都不留情,张口就是一句:从没人管我,你操什么心?!

  苏航当然是不在乎的。否则便不会像他说的那样,观察了我近半年,才不急不躁地找机会与我说第一句话。那天晚上我的被叫到老班面前为我挨批的“家长”,是苏航帮我搞定的。据他说,表演很成功,老班的怒气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就烟消云散了。

  后来才知道苏航也在一个叫“可以不勇敢”的文学网站里写文章。和我一样,网名也懒得起,来和去从不打招呼,硬生生地就挤进来或冲出去了。都不是想久留的人,只是对生活烦了,跑到那儿去脆弱一段时间,用文字慰藉一下自己疲惫的心。不是说“可以不勇敢”吗?我喜欢这种能够摘下面具,放下所有让你勇敢起来的训诫,消极懈怠又颓废的感觉。那是真正的自己,没有虚假和伪装。

  周末的时候,一个人在家上网,苏航发过信息来:舟舟,想不想和我组成“舟之旅”,合力在“可以不勇敢”上用文字打天下?看了看苏航灰色的头像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我一笑,迅速地敲过几个字去:你的一半“舟”,加我的一半“舟”,但愿会赢得我们的一碗“粥”。苏航没留言,却发了满屏的笑。

  我们的“舟之旅”比任何一位网络写手都快,两个珠联璧合的兄妹,嬉笑怒骂地在网上甚是嚣张,跟帖的人爆满。斑猪说:舟之旅,你是东方不败的阴魂吗?细腻又不失豪放的文风,真不知倾倒了多少人!几乎是同时,我和苏航在网上爆“笑”如雷。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白天我和苏航中规中矩地读书;皱着眉头给几何图形添加辅助线;桀骜不驯地被老师罚站;自习课快要困了的时候,互相传个纸条,纸条上是永远笑嘻嘻的一叶小舟,舟里盛满了让人乐翻天的笑话。而后晚上回家后,准时在十点擦上卧室的门上网。四室两厅的大房子里,只有我和外婆两个人。外婆睡得晚,有好多天,她听见我房间里一阵阵怪笑,常常吓得汗毛林立。敲敲我的门,没有反应,只好胆战心惊地又折回自己卧室里去。若正赶上一年多没见面的妈妈从遥远的上海打过电话来,听着零声在寂静的夜里一遍遍炸响,外婆更是不敢接了。我的床头上按了分机,显示号码的。我常常勉强把视线从网上移下来,瞥一眼叫嚣的电话,头也不回地朝外婆嚷:外婆,你女儿的电话!手依然没有停,一不小心,把这句话发给了苏航。苏航那边立马发过来一连串的问号。而我,则招呼也不打,便关了聊天室,又顺手拔了旁边的电话线。躺在床上点着烟,不吸,只任它燃着。在那种久违的迷离和放任中,我梦见广州的爸爸,上海的妈妈,还有一个笑得极得意极骄傲的小女孩。他们在青岛的海边迎着风,做出飞一般的姿势。那被无边无际的幸福环拥着的小女孩,是十岁时的我。十岁之后,我便不会笑了。身边的两个大人,在拍了那张照片后的不久,竟是把我扔给了外婆,真的“飞”走,不再相互依傍着回来了。

  外婆也懒得管我,两年多了,她都不知道我一直在很凶地吸烟、喝酒;或者,知道却从来不愿劝?是苏航的一句:舟舟,烟,还是戒了的好。让我终于狠了狠心,开始放弃一些同吸烟喝酒一样放纵不羁的习惯。可一个习惯一旦养成,就在你的心里扎下了根;只修剪掉显露在外的枝叶,心底的根,却是依然繁茂,这样的清除,又有何用?有一天,它依然会蓬蓬勃勃地抽枝吐叶。就像而今,突然地被苏航揭了伤疤时的疼痛。

  第二天去学校,在路上,碰见苏航,他说:舟舟,我有话对你说,今天晚上你上网吗?我低头不语,快走到教室门口了,才扔给他一句:不必说了,我自己都很明白,不是“可以不勇敢”吗?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趴在房间里,隐了身,看苏航的彩色头像在电脑屏幕上一闪一闪,像他会说话的眼睛。一直到他的头像变成了灰色,我也熄了烟,关了电脑,努力地在床上入睡。

  连着两天,苏航都没有来上课,网上也不见他,竟是有些孤单。想起因为任性而故意没看的信息,一个个地打开来看,看到苏航的头像再也不闪了,我听见一个人在大哭。环顾了一下空荡荡的卧室,才发现,原来是另一个自己,在床头的角落里,放声地哭泣。

  苏航说,舟舟,其实我早知道你和我一样有个不完整的家,大人的事,我们搞不明白;可不要因为他们,而在自己的心里,植下太多的烦恼和仇恨,好吗?苏航又说,好好爱你的外婆和父母,不是作为一个整体,而是一个个单独的亲人,好吗?苏航还说,舟舟,明天我就要去上海我妈妈那儿读书了,如果你愿意,明天中午12点能来送我吗?苏航说了那么多的话,可是竟没等我来回答,就像在聊天室一样,扭头走掉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上网。高二的功课,开始加重,让我吃不消;像妈妈打来的电话,用近乎乞求的语气说:舟舟,寒假来妈妈这儿来过吧?我给你准备好了卧室,按你一直喜欢的模样,妈妈,其实,一直都……都很想你。

  这样的电话,每次都是那边还没说完,我就啪一下挂断了。

  后来有一天,晚上快睡着了,外婆喊我接电话。我一翻身,不理她。外婆敲敲门,大声说:舟舟,是你一个叫苏航的同学。我一怔,抓起手边的电话,也不管外婆在不在偷听,就哭着喊出来:苏航,我是舟舟,你在哪儿?那边苏航的声音也很哽咽:傻瓜,我当然是在上海啊。快到寒假了,你到上海来找我玩,好吗?我捧着电话连连地点头。那边苏航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好吗,舟舟?我咧开嘴笑出声来:苏航,我一直在点头啊!

  一月八号学校放寒假的当天,我就拿了整理好的书包和早就准备好的车票,又趁了外婆出去买菜的工夫,留了张纸条,说:外婆,我去上海妈妈那儿了,到了会给您打电话,您就不必麻烦打过去了。

  我在苏航家玩得太疯了,竟是把给外婆打电话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想起来打过去时,外婆在电话里竟失声痛哭起来,她说:舟舟,你妈一直在火车站旁等了你三天了,你究竟去了哪里啊?!很平静地,我回道:外婆,明天我就回青岛去,你给妈妈说,不用她费心等了。刚想挂断,一旁的苏航一把夺过去,大声说:外婆,您给阿姨说,明天舟舟就会过去看她。

  那天晚上,我没给苏航说,一个人在上海的街道上走。阴冷的风狠命地吹过来,手里的烟,呛得我不住地咳嗽。已是十点了,人还很多。夹在汹涌人群里的感觉真好,那种无人相识无人搭理的孤独和落寞,让人痴迷。

  不知走了多久,一抬头,看见苏航挡住了去路。他竟是一句话也没说,默默地递过一支烟来。我愣愣地看着他,一年前那种近乎心疼的神色,又在苏航的脸上浮现:舟舟,不想勇敢的时候,告诉我;或者自我放纵一下,都可以。可是,你应该明白,可以不勇敢,是“有时候”,而不是“永远”!明天去你妈妈那儿,对她笑一笑,好吗?

  那一刻,我在陌生又寒冷的上海街头,趴在苏航的肩上,为了明天很快就熟悉又温暖起来的上海,脆弱地放声大哭。

  第17章     韩小代,我们一起反悔好不好

  韩小代是个恶俗的丫头,从小便是。

  五岁的时候她就知道臭美,拿妈妈的胭脂把自己的脸蛋抹得像猴子屁股;还处处留情,见到漂亮的小男生,就骄傲地瞥人家一眼。这一眼的魅力,不是谁都能抵挡住的。用韩小代的话说,我就是这么被牢牢粘了去做她的跟屁虫的。但她却又拒绝承认我是个漂亮的家伙,她自认为是班里最好看的女生,至于男生呢,她则不屑一顾,说,我还没看见一个值得我看第二眼的小帅哥呢。

  所以我讨厌韩小代,当然也讨厌自己,为什么就这么没骨气地做了韩小代的跟班呢,不就是个班长嘛,值得我这小组长如此阿谀奉承吗?

  可到底还是忍不住,不仅在学校里喜欢在她发号完施令后,自己冲锋在前,勇敢表现;即便是回了家,也喜欢在五楼阳台上朝上喊:韩小代,我们去滑旱冰好不好?韩小代总是磨磨蹭蹭,看我在楼下等得不耐烦了,她还一脸的道理,说女孩子嘛,当然要适时地高傲一下,否则,你们这些小臭男生,还不整天蚊子一样围着我转,让我烦死啊。

  韩小代就是这么自以为是。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旱冰场上,表演双人滑的时候,她紧紧拉住我的手,丝毫不放松。大人们都说,韩小代平时像个不可一世的小公主,怎么一到了旱冰场上,就惟陈致哥马首是瞻呢?我对这句话一向是得意,韩小代却从来都是一翻白眼,道,我哪是佩服他的技艺啊,只不过是担心我摔坏了,他不幸挨父母一顿打罢了。

  即便是这样,韩小代还是喜欢穿了火红的运动衣,紧拉着我的手,很张扬地在清晨或是黄昏的大道上飞驰。我厚着脸皮说这叫“冰上情侣”,韩小代就“呸”我一下,说,你看见哪个童话书上,有像你这样又笨又傻的王子呢?说完了就哼着歌一个人滑开去,任我的脸瞬间就成了难看的酱紫色。

  我们长到14岁的时候,韩小代就不在公开场合拉我的手。但她还是那副贬死我不偿命的神气模样,上课我回答问题,从来没有让老师满意过,却会让韩小代满意,因为她永远都是那个高高举起手来,给我作完美补充的优秀生。老师们时不时地就会批我一通,一旁的韩小代就会习惯性地插一句话,结束老师们的喋喋不休。她说,老师,您不用浪费时间批陈致了,学习可一向不是他的专长哦。这样一句灭我威风的话,韩小代却是振振有辞,说要不是我美女救呆瓜,指不定你受老师的冤屈更多呢!

  对于这样的解释,我只能在背后冲韩小代挥挥拳头而已。因为,韩小代的作业永远具有参考价值,考试之前的霍霍磨刀如果缺少了她,我也永远会锈迹斑斑下去。而韩小代,也时常地会给予我充足的自信和勇气,让我扮演一下英雄的角色,替她挡下一个又一个无聊的追求者,回复一封又一封错字连篇的情书;还有,被女生们集体孤立时,出租自己的肩膀给她一用。

  我以为值得韩小代看第二眼的男生,永远都不会出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又去旱冰场,碰见那个被韩小代称为将她的心一下子射穿了的家伙。

  据韩小代说,那个叫林翰声的男生,其实早就开始注意她。“看见每次去滑旱冰,场外那么多给我们加油助威还有吹哨的家伙了吗,那肯定都是翰声的死党,知道他要追我,便来给他鼓劲。”我很不屑韩小代的自吹自擂,但却知道,韩小代这次是真的陷进去了,而且,那个高我们一级的家伙,亦是真的,开始追求韩小代了。

  我突然地很讨厌去滑旱冰,尤其是双人滑。那样飞扬的姿势,会给韩小代迎来满场的喝彩,而作为配角的我,除了被翰声的同党们讥笑,并不会有丝毫的荣耀和光环。甚至,连女生们都会同情我,明明是韩小代已经有了护花使者,我还跟在人家屁股后面,做无用的跟屁虫。

  我终于痛苦地下定决心,此后再也不陪韩小代去旱冰场。

  我以为这个决定会让韩小代吃惊,没想她惋惜的语气里竟是有一丝丝的兴奋,她说,陈致,那以后周末我就找翰声去滑了,你可别后悔哦。

  怎么会不后悔呢,韩小代不知道,其实在我说出口的时候,我就已经后悔了。可是我已经不会再像儿时,可以口无遮拦,亦可以在决定说出口时,立马厚着脸皮反悔。十几年一起滑过来的时光,说放就放了,韩小代做得到,我却是无限地留恋且感伤。

  我就这样让林翰声轻易地拉住了韩小代的手。不仅是上课,韩小代会出神地去想他,或是让我给她做掩护,偷偷写情书给林翰声;即便是课间的十分钟里,她还会疯跑到几十米外的另一栋教学楼里,气喘吁吁地爬上六楼,只为给他送一朵纸叠的玫瑰。放学后我更是连话都难得给她说一句,就被她甩得无影无踪。当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骑车回家时,我知道那一刻的韩小代,定是娇羞地坐在林翰声的后车座上,在他的口哨声里,微闭起双眼,做一个粉红色的白日梦。

  有女生便挖苦我,说怎么样,韩小代果然是个见色忘友的女孩吧,你这么铁的哥们,不也照样被她弃之不顾了吗?我很想反驳她们,其实韩小代还是那个没心没肺的丫头,她在写完情书的时候会拿给我过目,在林翰声不小心冷落了她时会找我哭诉,在收到礼物时会让我代她收藏;可是为什么,我却宁肯让它们憋在心里,也不愿与人讲呢?

  但还是有一天,我一个人呆在教室里绞尽脑汁地想一道数学题,韩小代一头闯进来,看我一眼,随口道:陈致,你怎么学会用功了啊?我在这句话里,突然地有些难过,忍不住就讽刺她:哪像你,只顾得谈你的小恋爱,当心被父母老师们发现了,让你们成为棒打的鸳鸯。韩小代嘻嘻笑着凑过头来,说,只要你不去告密,他们怎么会知道呢?

  这句话,在我脑子里盘旋了一个星期后,终于让我像当初放手韩小代去飞一样,下定决心,不让韩小代继续这样将我这个朋友,漠视下去。

  我很轻易地就在收作业的时候,将韩小代的一封情书,偷偷放进了她的作业本里。而后又把另一封,投进她家门口的信箱里去。我以为这样做的结果,无非是韩小代被父母老师私下里批一通而已。韩小代一向是老师宠爱的优等生,父母更是将她视作掌上明珠,他们怎么舍得让她丢掉面子呢?况且,那个叫林翰声的家伙,不过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小混混,他们定是以为,韩小代是一时糊涂,才没头没脑地陷进去的吧。

  可是,老板却在班会上,愤愤地将韩小代批了半个小时。而韩小代的父母,听说专门找到学校里来,非要让那个带坏他们宝贝女儿的臭小子,写书面检查不可。

  韩小代一下子全校出了名。尽管她一直期盼着能成为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可是,以这样的方式,却并不是她所想要的。

  韩小代的父母,开始轮流接送她。我盼望中能像以前那样载她来去的时光,终于不再回来。骄傲的韩小代,一下子沉默下去。甚至对于我的背叛,她都不愿意追究。她只是说,陈致,我们以后,不要再做朋友了吧。

  这样一句短短的话,却让我看清韩小代的心,真的是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不管我怎样地去弥补,怕是它们都不会了无痕迹地消失掉。

  可是,韩小代,这个叫陈致的家伙,经常在做错了事后,就不可救药般地后悔,你知道他这样的坏毛病,为什么还不肯原谅他?

  两家的大人在碰了面后,常常会很惊奇地说,这两个孩子,怎么突然间陌生起来了,17岁的小孩子,莫不是真的成熟到有了心事只肯在日记里说?可是那么皮实的两个家伙,怎么会变化这么快呢?

  或许真的是这样吧,17岁的我们,再不会像从前,肆无忌惮地揪对方的小辫子,对于自己的尊严,更是高傲到不允许任何人来轻视。可是,如果这就是我们一直渴盼中的成长和成熟,那我宁肯不要这样的自由和虚荣。

  骄傲让我们孤单地度过了最后一年多的高中生活。韩小代被北京的一所大学录取,我如父母预料中的,落了榜,而后任由他们安排,报名参了军。那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几次鼓足了勇气,想站到阳台上去,像儿时那样冲楼上的韩小代高喊,让她去做我的“冰上情侣”,可都错过了。这样犹豫着,便在信箱里,收到了韩小代的纸条。

  韩小代说,陈致,我去了海边的外婆家度假,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还有,那句在我说出口的时候,就已是后悔的话。陈致,是不是那个老爱讽刺挖苦打击你的丫头,真的长大了呢,否则,她那么想在这个暑假里,与你穿了火红色的衣服,在宽敞的大道上双人滑,怎么连这样的勇气,都没有了呢?呵呵,或许真的像妈妈说的,时间的水缓缓流过去,我厚厚的脸皮,就这样变薄了……被韩小代一路打击过来,都没有落过一滴泪的我,怎么就在这样的话里,心一点点地变软,不争气的眼泪,也随着慢慢流下来?

  那样天真愚蠢又快乐美好的时光,终于在我们一次次的反悔里,再不会有。

  第18章    与你飞奔在黄昏的大道上

  陈小凉高中报到的第一天,就在校门口,被一个瘦高个子的男生,给撞飞了书包。

  那是九月,阳光透过银杏扇形的叶子,还有法桐遒劲的枝干,细碎地落满了校园。这所普通的高中,陈小凉第一次路过,从公交车上瞥见,便喜欢上了它的安静与明亮。所以她固执地,选择了它,不管,妈妈为此与她争吵了多少次。

  那个男生,并没有来得及为陈小凉捡书包,便飞奔着折向操场。后边两个小痞子,在威严的门卫面前,站定了,愤怒地指着他,高喊:林子奇,你等着!我们不会罢休的!

  而那个被叫做林子奇的男生,则气喘吁吁地站定了,弯下腰去,大口地喘着气。片刻后,他一下子躺倒在身边的草坪上,仰头看着蓝天,发出一声泄愤般的吼叫声。

  陈小凉弯腰捡起书包的时候,看见旁边躺着一串灰色麻编的手链,是男式的,上面只有一颗棕色的珠子,刻着一个简单的“奇”字。陈小凉捡起,拂去上面的灰尘,径直朝那个躺倒在草坪上的身影走过去。

  陈小凉冲那个闭着眼睛的林子奇,犹豫地问道:请问,这是你的手链吗?她一连问了两遍,草地上的人,才不耐烦地睁开眼睛,漫不经心地将陈小凉上下打量了一分钟,这才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

  陈小凉有些生气,将手链放在他的旁边,扭头就要走。林子奇却在身后冲她道:嗨,你是新来的吧。陈小凉有些纳闷,站住了,回头不怀好气地冲他道:你怎么知道?林子奇突然霸道地笑了:因为,你竟然不认识我。

  陈小凉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她是真的对这个男生生了气,撞飞了她的书包,不说声对不起也就罢了,帮他捡回了手链,连声谢谢也没有;甚至,现在还抱怨她不认识他的大名,难道,你林子奇比校长名声还响么?

  陈小凉不再理会躺在草坪上懒洋洋晒太阳的林子奇,而是边朝教室走边有些失落地想,是不是,当初与妈妈那样争吵,千方百计地要到这所学校读书,是一个很大的错误?

  陈小凉第二天,便在学校的曝光台上,再一次看到了林子奇的大名。上面写着,因在校外屡次打架滋事,而且几经教诲都不收敛,给学校造成不好的影响,经研究决定,给予林子奇严重警告处分。

  陈小凉正看着,听到背后有人在笑。她回过头,便看见了林子奇。陈小凉转身要走,却被林子奇坏笑着当街拦住:嗨,这次记住了我吧?下午开你们新生的欢迎大会,到时候我也会以“特殊嘉宾”的身份,出席的哦。

  陈小凉白他一眼,绕过他,走出去几米远了,她听见林子奇在身后朝她喊:嗨,陈小凉,对不起,谢谢你。

  陈小凉没有回头,却是忍不住,笑了。

  当天的大会,林子奇果然在台上亮了相。只不过,是以让全校引以为戒的批评样本,上台的。校长一脸严肃地念着开学以来被严重警告的学生名单,而林子奇,却是将手悠闲地插在裤兜里,抬头看着九月高远的天空,唇角,漾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陈小凉顺着林子奇的视线,朝天空看过去,她看到碧蓝的天上,有一朵洁白的云,正悠然地飘过。

  那朵云彩,飘远的时候,陈小凉收回的视线,恰好,与林子奇的,遇到了一起。林子奇做了一个明星朝粉丝挥手致谢的动作,陈小凉被逗乐了,再抬起头,却发现,林子奇被主持会议的校长,啪地打了一下后脑勺。

  林子奇吊儿郎当地站着,不再朝台下看,又保持了那个抬头看天的动作。

  陈小凉后来才知道,原来,校长,就是林子奇的爸爸。而林子奇,几乎转遍了市里所有的高中,最终,还是爸爸担任校长的学校,勉强将惹是生非的他,收留下来。

  林子奇,果真是比校长,还要出名的。

  陈小凉再次见到林子奇,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公交刚刚启动,陈小凉便透过车窗,看到了一路被人追赶着奔跑的林子奇。一向不在人前大声喊叫的陈小凉,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对着司机的后背便大喊:师傅,停车!停车!我要下去!司机不听,照样向前开去,陈小凉突然便跑到门口去,啪啪啪地拍打着车门。司机终于烦了,啪一下停了车,气势汹汹地朝陈小凉吼:下去下去,赶紧下去!!陈小凉一下子将门打开,朝林子奇喊:林子奇,快一点!

  林子奇一个脚蹬上车的时候,司机喋喋不休地边骂边不耐烦地启动了公交。陈小凉全然不顾司机的呵斥,而是打开窗户,探出头去,与林子奇一起看着后面那群被落下的家伙,她还学了林子奇的明星手势,朝他们得意地挥了挥手。

  关上窗户的时候,陈小凉与林子奇,对视一眼,而后两个人忍不住,在售票员气势汹汹的瞪视里,笑弯了腰。

  那天回到家,陈小凉打开QQ,便收到林子奇要求加为好友的请求。陈小凉通过后,林子奇的那句话,就直截了当地发过来:小凉,从今天起,我正式将你纳入我的朋友行列。陈小凉看着带有鲜明林子奇风格的霸气的留言,唇角微微上翘,发过去一个笑脸。

  林子奇读高二,他们的教室,与陈小凉的,遥遥相对。中间,有一个楼道,将两座楼,连接起来。陈小凉坐在靠窗的位置,视线倾斜45度,便能看到林子奇敞开来的窗户。有时候她能瞥见林子奇飞扬的头发,有时候她能看见林子奇在走廊里被老师罚站,还有时候, 她会看见走廊外,挂出来的一架纸做的飞机。那飞机被一根丝线,拴在打开的窗户上,风起来的时候,便做出飞翔的姿态。

  陈小凉知道那架飞机,是林子奇拴上去的。这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有时,那里会换成一束雏菊,或者扶朗,只不过,它们是插在窗台上一个素朴的矿泉水瓶里的。陈小凉看一眼,便会心内温暖,就像,言辞不擅柔软的林子奇,突然地给她扮了一个可爱的鬼脸一样。

  林子奇向来有出其不意的言行,那天陈小凉正在教室里安心地写作业,突然听到林子奇在楼对面,朝她大喊:陈小凉,明天周末我们去郊外爬山啦!陈小凉在这句话后,脸立刻红了,她很想制止住林子奇,不要在众人面前,这样张扬,可是,已经晚了,林子奇再一次的喊叫声后,陈小凉看见对面走廊上,校长一把拧住了林子奇的左耳。

  当晚陈小凉便接到班主任的“传票”,说,到办公室来走一趟。陈小凉的心,一路忐忑着,不知如何面对老师的指责。但当她走到办公室门口,抬头看到校长的时候,她还是决定,为林子奇,低头,求一次情。

  陈小凉不等校长开口,便轻声但却柔韧地,说:林子奇没有错,是我主动想要与他做朋友的。说完了她便等着校长和老师的呵斥。沉默了片刻,校长终于开了口:可是,陈小凉,我只是为了你好,以后,还是别跟林子奇交往了,他会把你带坏的,我已经对这个儿子失望,你也别再费力感化他了。

  陈小凉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奇的父亲,好久才道:可是,可是我不是为了感化他才和他在一起的呀,林子奇是个很真诚很纯净的人,他也不需要任何人感化的啊!

  但校长的嘲讽的微笑,却让陈小凉觉得自己的辩护,是那样地软弱无力。

  班里关于陈小凉与林子奇的流言,比春天的风,刮得还要猛烈。有人看见林子奇又在街头与人打架,便说,一定是为了陈小凉,看,他多么傻,为一个除了学习成绩便毫无姿色的女孩子打架,多么不值得啊。也有人在班级博客上,留匿名的帖子,说,陈小凉配林子奇,一个灰姑娘,一个坏小子,倒也算天生一对哦。

  陈小凉在电脑前,看到这样的留言,哭了许久。可她还是没有告诉一直在QQ上等着她现身的林子奇,她知道林子奇一直在期待着她说些什么,哪怕,是告诉他,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也好。可是,她不知道,她究竟,应该是安慰林子奇,还是,什么也不说,继续像往昔那样,开心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与他穿行,而不去关心,又有怎样的流言蜚语,流感一样,传遍每一个角落?

  但她终究还是保持了沉默,在林子奇一直在线等待的QQ面前。

  后来的某一天,陈小凉在街头,再一次碰到林子奇。彼时他正与一帮人,在街头追赶,看到林子奇,他飞奔的脚步,突然间就停下来。而那一帮小痞子,也就趁势,将林子奇,撂倒在地,一阵拳打脚踢,是到陈小凉哭着阻挡住林子奇,他们也出完了气,这才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

  陈小凉扶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林子奇,又帮他捡回凌乱不堪的书包,她想要将书包挂在林子奇的肩上,可是,却连这点力气也没有。她终于无助地蹲下身去,放声大哭。

  林子奇慌慌地哄了她很久,他说小凉别哭,别哭,别哭,我这次不是故意让他们打伤的,他们根本就比不上我呢,你看我这满身的肌肉,都是劲呢。

  看着冲她挤眉弄眼做鬼脸的林子奇,陈小凉又忍不住笑了:看你多嘴硬,被人打成这样,还逞英雄。

  林子奇嘿嘿一笑:我很快就去做英雄了哦,我打算好了,毕业后就去当兵,到部队的大熔炉里好好锤炼自己的武功,再加上你教给我的文化功底,嘿,不出几年,我林子奇可不就是真正文武双全的英雄好汉了么?

  陈小凉拿书包朝林子奇的背上砸去,林子奇却是轻巧地躲开去,而后拉起陈小凉的手,高唱起自编的歌,在黄昏宽阔的大道上,飞奔起来。

  陈小凉第一次发现,飞奔的感觉,原来是这样地酣畅淋漓。

  第19章 我们都是丑小鸭

  高一新生入学的时候,我拖着120斤的赘肉,好不容易气喘吁吁地爬到五楼,推开一个标有“高一(九)班”的教室的门,却冷不丁被个庞然大物撞了个满怀,几乎快把我撞成肉饼,紧贴到后面的墙上去了。定睛一看,则又给吓了一大跳;因为对面站着的,竟像是另一个自己:同样圆圆滚滚的体形,眯成一条细缝的眼睛;稀稀拉拉的头发,茶壶盖一样扣在大大的脑壳上;只是我脸上此起彼伏的青春痘,在对面摇身一变,成了一小堆雀斑,精力十足地挂在肉嘟嘟的小鼻子上。

  彼此对视了足足有五分钟,便听见后面有男生在小声地嘀咕:看这两个小胖子,把门堵地这么严实,怕是连空气也进不来了!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对面影子的脸却依然是笑嘻嘻的,而后她倏地一闪,让开道来,又对身后那男生做了个优雅的请的姿势。等那男生一脸歉意地走过去了,她又很豪爽地一拍我的肩膀,说:嗨,跟我做同桌吧。

  我就这样和双胞胎姐姐一样的庞庞成了死党。说是姐姐,其实也只比我大了十天。但庞庞的胃口是如此地好,只短短的十天,就比我多长了十斤的肉。所以每次两个人一块吃饭,从一盘无甚油水的青菜里,翻出一小片喜人的肉来,庞庞都会一边很熟练地把肉送到嘴里去,一边念念有词地唠叨:啊,世界上从此又多了一斤肉!

  可惜我没有庞庞那么开阔的心胸,遇到美味佳肴,总会一狠心,把嘴伤心欲绝地给闭上。就像前位的何畔回过头来请教问题时,我会紧张得话都说不成个。每每都是庞庞探过头来,用简洁又高亢的言语帮我解了围,我的心,才会忐忑不安地重新回到肚子里去。等到何畔转过身去,庞庞会伏在课桌上笑得花枝乱颤,而后画个发花痴的小胖猪给我看。我也不甘示弱,把那小猪放大了十斤送还给她。每次庞庞都憋不住,毫不淑女地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何畔回过头来,莫名其妙地自言自语道:两位胖妹妹,可真是心宽体胖啊。

  庞庞从不介意任何人叫她胖妹妹,或是胖胖。除了何畔。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想只有我和庞庞这样根本无望得到任何男孩子爱恋的丑小鸭,才会舍得两个人共享对同一个男孩子的暗恋吧?我们晚上在空旷安静的操场上跑步减肥的时候,会指天发誓,哪一天我们中的一个人成了苗条淑女,一定要把何畔追到手!这样的理想,几乎成了两个人咬牙跑完三千米的唯一的动力和理由。有时候实在跑不动了,我们便相互鼓励:加油,加油啊,看何畔正在前面等着我们呐!晚上等别人都睡下了,上床的庞庞会咯吱咯吱地爬下来,打着手电筒给我看她写的日记。何畔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只需把两个人的日记融合到一块来,便丝毫不差了。在我们“胖胖”的心里,何畔永远是植有柳树、开满野花、落有小鸟的城外河畔的模样:美好,安静,温和,又不乏张扬与激情。就连他嫌我们两个在他后面叽叽咕咕个不停,打扰了他的学习,有些生气时的样子,都会让我们无比地痴迷。那时庞庞总会悄悄地写纸条给我:丫丫,你发现了吗?何畔烦闷的时候,有种不羁又落魄的魅力呢!我回过条去说:是啊是啊,所以我们要加油减肥,争取某一天可以把何畔结结实实地留在身边啊。

  我想或许何畔从来不知道,他身后的两个胖女孩,是怎样齐心协力地单恋着他,且为了他每天都要去食堂的磅秤上称体重吧?他的视线除了问问题,几乎再不肯栖息到我们身上来。庞庞是个乐天的人,她安慰我说:丫丫,有这一点我们就该知足啦;我们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习题,那何畔自然就会有问不完的问题喽;你理科好,我文科好,我们珠联璧合,将会对何畔产生多么大的引力啊!

  明明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可我们胖胖的心里,还是会涌起阵阵的暖流,觉得命运还是公平的;甚至它对我们两个丑小鸭有些格外地偏爱呢!

  高一结束的时候报文理,为了我们共同的理想,庞庞忍痛割爱,报了理科。一个暑假的苦苦等待,终于换来了两个人又可以和喜欢的何畔同班的消息。而且不偏不倚,他又坐在了我们的前面。为这样一个祈祷了长长的暑假,方才换来的幸福,两个人兴奋地挤在蚊帐里叽咕了一宿,快到黎明了才迷迷糊糊地睡去。第二天醒来,发现庞庞的圆脸被我挤到蚊帐外去了;急了一夜的蚊子们终于逮着了一块肥肉,直把庞庞盯得遍地开花。下了课庞庞趴在桌子上不敢抬头,但还是被回头的何畔给看到了。庆幸他并没有大声地惊呼,不给庞庞面子,只惊讶地问了一句:胖胖妹妹,你怎么和丫丫一样,长了这么多小痘痘啊?建议你试试姗拉娜祛痘膏,挺管用的奥。

  我的脸倏地红了。从没有想到,我在何畔心中印象最深的,不是不遗余力地为他讲题,亦不是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他需不需要把热水顺道帮他提来,更不是我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开始瘦下去的身材,竟是让我自己都难为情的青春痘!

  对于这样伤女孩子自尊的关怀,庞庞却好象没有丝毫的感觉。晚上她甚至真的买了一瓶姗拉娜来给我看。终于朝她发了火:庞庞,你还活得有没有尊严?他在讽刺我们,难道你真的听不出来?!

  “可是,丫丫,我是专门为你买的啊。”一下子愣在那儿,继而抱住一脸委屈的庞庞,哇哇地大哭。

  学习的劳累,加上刻意的减肥,终于让我在高三下学期,减到了九十斤的标准体重。站在穿衣镜前,看着花一样舒展开来的眼睛,还有修长的四肢,我的心,竟是比考上了大学,感觉还要快乐和欢欣。庞庞搂着我的细腰,嗷地一声高呼:丫丫,我们的爱终于有救啦!而我,从镜子里看着只瘦了不到十斤的庞庞,突然地有些难过和心伤。

  离高考还有一个半月的时候,同学之间开始互相写留言。我和庞庞几乎跑遍了市里所有的精品屋,才买到最喜欢的留言册。一模一样的封面上,画着两个女孩子,肩并肩地站着,看载着希望与梦想的帆船,慢慢慢慢地离她们远去……只是在颜色上,我选择了忧郁的浅蓝;而庞庞,则是浪漫的粉红色。

  催了又催才从何畔那儿要回的留言册,两个人竟是不约而同地没有拿出来共享。我趁庞庞午睡的时候,偷偷抱了留言册,跑到洗手间里关了门去看。只有短短的两页,我却是字斟句酌地读了有半个小时。我一边艰难地读,一边痛苦地想,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男孩子呢?他说给我写留言是最费力的,因为除了解答问题时细小的嗓音,他几乎再也想不出默默无闻的我,曾有过什么让男生们注意的言行。是直到我递给他留言册的那一刻,他才发现,原来我已开始像别的女孩子,可以穿“淑女屋”里秀气的衣裙了……整整三年甜蜜又痛苦的努力,竟让我在他的心里,依然是一片空白!

  我和庞庞谁都没有再提起留言册的事。我们拼命地给别人写长长的留言。每一本留言册里,我们都画了两个手挽着手肩并着肩的小猪;只是一个很胖,一个很瘦。而我们自己的留言册上,除了何畔的名字,再也没有其他它人。其实,仔细想想,也只有何畔,被我们这样执著地盛满心底的每一个角落呵。

  高考很快地来了又去。九月的时候,我到了北京,何畔去了上海。而庞庞,则又留在了那间我们呆了三年的教室里,卷土重来。

  忙碌起来的庞庞只写过一封信给我,说,丫丫你要努力实现我们共同的理想,不要让心爱的何畔走得太远啊;否则,等我考上了,非要找你去算帐不可!

  我也给庞庞写了封热情洋溢的回信。我说放心吧庞庞,我肯定会奋力拼搏的,三年的快将操场淹没了的汗水和泪水,岂能让它们白白地流掉?!

  只是,我没有告诉庞庞,同学录里,何畔和一个漂亮女孩子的照片,曾是多么长久又鲜明地伤了我的心。

  我们难忘的丑小鸭岁月啊,终于不再回来。

  第20章 为一个秘密找寻温暖的家

  许多年之后,我想我会依然记得央小凡。

  那是初春,天依然很冷,她站在门口,穿蓝白格子的裙子,白色绒毛的明黄色靴子,粉色的毛衣,像一个芭比娃娃。这样的装束,很快将我们的视线,从英语老师喋喋不休的嘴上,转移过去。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发出“嘘嘘”的怪叫声,因为长期的审美疲劳而苍白的脸上,也瞬间有了红润的光泽。而戴着近视眼镜的女生们,则将嫉妒又不屑的白眼,弹出镜框去。

  英语老师许久没有见过这样兴奋的场面,几乎有些招架不住,用黑板擦愤愤砸了许多下桌子,这才没让男生们的脚步,随了视线,一起冲将出去。待课堂里重新恢复了安静,老师的怨气,早已转移到央小凡身上,她冷冷地冲央小凡点点头,说,既然是新来的,就随便找个座位吧。

  教室里瞬间静得可以听到英语老师粗重的喘气声,50双眼睛,齐刷刷地注视着一步步走进来的央小凡。她的脚步,很轻,又带着鲜明的犹豫和迟疑。每一个男生,都渴望她会走到自己的身边来,但是,又都惊惧之后可以将自己淹没的口哨声。

  事实上,除了我,还有另外几个男生的旁边,是空着的座位。但偏偏,央小凡在短暂的视线犹疑之后,试探性地,朝我走了过来。来不及拒绝,出于本能的反应,我即刻将旁边的书本,哗一下全移到自己的桌上。又顺手拿过抹布,擦了擦落满灰尘的座位。等到我收拾完毕,央小凡悄无声息地坐下来,我再抬头,才发现,所有女生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怨怒,而大多数男生的脸上,也写满了嘲弄和戏谑。

  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央小凡偷偷递过一个纸条来,展开,上面有一行娟秀的字:谢谢你,给我一个解除尴尬的位置。我侧头看她,她的眼睛,早已目不转睛地看向了黑板,迎接我的,却是前排陈大鹏狡黠的一笑。我忿忿地瞪他一眼,不料正被英语老师窥见,她冷漠地将我叫起,回答她刚才的提问,我迷茫地问道:Pardon?很正常的一句,却让台下即刻爆发出哄堂的大笑,我在笑声中,低头,看到央小凡的又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将22页第一个句子翻译成汉语是,究竟谁才是最忠诚的那个守卫者。

  我的难堪,以央小凡的纸条开始,终于又以她的纸条结束。但,我与央小凡的故事,却才刚刚拉开帷幕。

  我并不是一个讨女生喜欢的男生。我篮球不好,长跑也差,唱歌从来都是跑调,成绩也总是徘徊在中下游的堤岸。除了看的书多,在写作上,有一点的天赋,我在周围女生们的眼里,基本上便一无是处。在央小凡到来之前,我生活的全部,便是读书,女生们不会莺飞燕舞地围在我的身旁,男生们也不会称兄道弟地在课下拉我胡吹神侃。我的孤单,像春天路旁攀爬的藤蔓,不管那高高的铁丝网,如何拼命地阻拦和遮掩,那枝叶,还是无声无息地,就越过了所有的防线。

  而央小凡的出现,则是那缕将我的每一片叶子,都温情抚过的阳光,只要她在我的身边,多停留一分钟,那么,我的孤独,便会蒸发掉一分。谁也不能将她从我的身边赶走,除非,太阳下山,她自己,悄无声息地隐去。

  央小凡是个优秀的女孩,不仅成绩,而且她腕间的银镯,散漫扎起的头发,长长的书包带子,飘忽的眼神,漫不经心的一瞥,这所有的一切,都让她如一朵清晨慵懒绽放的花儿,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美,有多么的妖娆蛊惑。恰是这样的独特芬芳,让她很迅速地,被人群隔离开来。所有人都希望靠近于她,但所有人又都装作不屑一顾的模样,远远地将她丢开去。而我,却有最充足的理由,留在她的身边,看她绽放时,丝丝缕缕的香气,漫溢出来,将我整个的人,都袭卷进去。

  就是这样。如一粒莹润珍珠的央小凡,与粗笨石子的我,就这样奇怪地,被放到同一个蚌壳里,摩擦的疼痛,我们彼此,都能懂得。

  记得那时的课间,央小凡最爱做的,就是趴在书桌上,给我讲她读来的故事。有一个寓言,她只淡淡地讲过一遍,但我却是记得清晰。说的是一个国王,每次理发,都要将理发师杀掉,其中一个聪明的理发师,发现国王的头上长了角,终于明了国王的秘密,于是他请求国王不要杀他,他会将这个秘密,永远都放在心里。国王饶恕了理发师,但日子一天天滑过,他的内心,却因这样一个天大的秘密,备受煎熬。终于有一天,他无法忍受痛苦,跑到树林里,找了一个树洞,将秘密讲了出来。第二天,国王长角的消息,便传遍了全国,国王愤怒,找来理发师,理发师坚持自己没有跟任何人泄露秘密,只对着一个树洞说了一次。国王说,树叶飘向全国各地,而我的秘密,也随树叶,带到每一个地方,这就是一个秘密,传播开来的方式,也是我,要杀你的理由。

  央小凡讲完故事的的时候,是春天的傍晚,大朵大朵的玉兰花,将浅淡的芳香,飘游至每一个角落。她看着窗外大片粲然的白,突然就扭头对我说:我有一个秘密,你,能不能为它找一个最温暖的珍藏的角落?

  从来没有想过,看上去如此完美无缺的央小凡,竟是被迫从原来的学校,转到我们学校来的。起因,是两个喜欢她的男生,争先要在她面前表现自己,出于一个漂亮女孩子的虚荣,和一时的恶作剧想法,央小凡与他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两个男生,为了央小凡一句随口说出的话,彼此成为仇敌,并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打到头破血流。这一事件的直接导火索——央小凡,自然地便在全校大会上,点名批评,并被记过处分;昔日风光无限的央小凡,终于无法忍受周围人的冷眼和嘲讽,跟随刚刚离婚的妈妈,来到外婆家所在的这个小城。

  央小凡讲完这个秘密的时候,将手伸到我的面前,说:唐小均,你看,我和我妈妈一样有很曲折的生命线呢,但我一直相信,在每一个浪尖上,我都会遇到一个好的舵手,帮我渡过;第一次走进教室,在一片起哄声里,看到你帮我整理书桌,我就知道,你是那个好心的舵手。

  我微红着脸,听央小凡认真地讲完,我很想告诉她,其实,她也是我的舵手,在她之前,不仅没有一个人,肯将自己的秘密告诉我听,甚至,我连一个淡如水的朋友也没有。是优秀的央小凡,让我知道,原来即便是一株最微不足道的小草,在春天里,也会有路人欣赏的一点绿色。

  但我还是将对她的感激,留在了心底。我是一个内向的男生,但我相信,央小凡她会懂得,我将如何为她保守一个秘密,即便是这个秘密,如何地在心底肆虐疯狂,我也不会让外人窥到一丝一毫。

  我和央小凡,在她被人冷落的两个月里,度过了外人无法介入的快乐的时光。我们一起在课下爬学校的后山,一起走遍小城的大街小巷,一起去空落落的电影院里看老旧的港片,又在学校的校报上,合作写漫画故事。犹如一艘在大海中漂泊的小船,船与浆相携在一起,便有了一段温暖的旅程。

  但,谁也不知道,不远处的前方,会有暗礁在等待着我们。

  是班里组织的一次晚会上,央小凡唱完一首《朋友》,在台下稀稀落落的掌声里,并没有扭头下台,而是站在讲台上,拿出一沓卡片,说,来了这么久,都没有与你们好好地交流,其实,我并不是一个骄傲的女孩,我希望与你们每一个人,都能成为朋友,这是我在课下,为班里的同学,画的漫画,现在送给你们,希望我能像这些可爱的漫画一样,给你们带去一点点的快乐。

  那些卡片,显然是央小凡精心策化(画)的,精心到每一张卡片上,都写着一句蕴藉人心的话,精心到连我,都不知道。当央小凡像只美丽的蝴蝶,飞翔在一个又一个同学之间,我却如一株即将枯萎的小草,在最后一抹夕阳里,心慢慢冷寂下去。

  央小凡的外交策略,如此有效,不过是半个小时,她便将每一个同学的心,拉拢到自己的船上来,而那个悠闲划船的我,终于在这一片拥挤热闹里,失去了昔日的位置。

  央小凡重新变成了一只会飞的蝴蝶。教室里开始有她优美的歌声,爱扎堆的男生们,总不会忘了在谈论话题的时候,叫上央小凡;八卦的女生们,尽管带着少许的嫉妒,可还是乐意让见多识广的央小凡参与其中;而老师们,更是喜欢这个漂亮又爱说甜言蜜语的女孩。一瞬间,央小凡拥有了一切;亦是在瞬间,我又变成那个一无所有的孤单男生。

  当班主任为了照顾成绩优秀的央小凡,将她调至前排中央的位置上时,我看着欢天喜地离开的央小凡,终于知道,我从来都不是她所说的温暖的舵手,至多,是一个替她搬运的码头挑夫罢了。

  而当一切尘埃落定,那个秘密,是不是,也要跟随我的脚步,踏遍每一个角落?

  我将这个疯长的秘密,在校报上,发表出来。尽管匿了名字,但那样生动的描述,还是让每一个看到文章的人,知道,小说中的主人公,即是央小凡。央小凡从来没有对第二个人,讲过的秘密,像一只长了翅膀的鸟,呼啦啦地,便飞遍了校园的边边角角。甚至,连看门的阿姨,都知道,高二三班的央小凡,是被学校的风言风语给挤走的,而她的母亲,亦是因为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离了婚。有其母必有其女,果然是这样的。

  还没有张扬一个月的央小凡,就这样,再一次陷入冰冷的洞窟。昔日围绕在她身边的蜂蝶,再也寻不见踪影。甚至每日的课间,空荡荡的走廊上,会聚集了许多外班的男生,他们探头探脑地,朝教室里张望着,若是恰好央小凡经过,他们会嗷嗷地起哄。

  央小凡的所有的得意,被路人尖锐的针一扎,便扑地泄了气。

  我一直以为,央小凡会再返回来找我,请求我的原谅,告诉我,其实她一直都没有将我这个朋友忘记;可是,她至始至终,都保持了沉默。她再一次,一个人,承担了凄风冷雨般的流言。

  我在央小凡的冷淡中,犹豫了许久,当我终于有一天,鼓足了勇气,希望与她,尽释前嫌时,央小凡却是连机会也没有给我,便悄无声息地,随了再次嫁人的妈妈,离开了小城。

  我从来没有过如此强烈的失落和感伤,为一个不过是相处了一年的女孩。直到有一天,我在一个许久不用的笔记本里,发现了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上面写着:如果知道秘密会飞,我会让它永远埋藏在心底;如果知道朋友会走,我宁愿,从来都没有相识;如果记忆会温暖地停在那里,我宁愿,承受一切的蜚语流言。

  我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可是,眼泪能不能指引我,去哪里才能找到央小凡,告诉她,我记得彼此带来的伤害,但更记得,她曾经那样一心一意地,信任过我?

  我只有在心里,清晰地记着。

  第21章     飙车啦少年

  在陈北加入我和寒非的“二人帮”之前,我们一直都是对成绩牛气人也骄傲的男生,不屑一顾的。

  陈北当然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尖子生,坐在中间最好的位置上,不只是上课聚焦了老师的视线,连课下,都要强行将老师霸占了去。他基本上不和我们这群后排的差生们交往,即便是迫不得已有事要说,也是神情淡漠,语言简洁,一副孤傲清高的模样。

  而我和寒非,言行举止里则全是玩世不恭,喜欢看人打架,亦从不吝惜力气参予其中。看到美女经过,从来都是大呼小叫加跟踪盯梢。如果碰巧被老师看到,也无丝毫的惧怕,大不了写份检讨,规矩两天了事;而这对一路被师长们打击惯了的我们来说,简直像是吃饭塞了牙缝般,只需一个小小的牙签,便可轻松搞定。所以,当陈北故作镇定地将一封信,放到我和寒非的面前,而后表情奇怪地转身走开之后,我们是先来了一阵稀奇古怪的笑声给他的。

  但陈北的这封信,还是被我和寒非研究了一个星期,而后在陈北约定的要见面的周末,我们将这封信撕掉,又在网上留言给陈北说,好啊,周日8点立交桥下见哦,如果可以,记得带上几个美女。随即我们便将陈北,像忽略一个扑面而来的飞虫一样,漫不经心地给忘记了。

  陈北的信里,只有一句话,说,周末我要和你们一起练习飙车。语气里透着他习以为常的冷淡和轻慢,他把我们当成了他手下的士卒。可是,陈北忘了,我们是两个道上的陌生人;他在自己的领域里,可以纵横飞驰,可是到了我们这里,没有人再把他视为要时刻尊崇的老大。

  等到周一陈北过来收取作业,我和寒非嘻嘻哈哈地给他一句:抱歉啊,忘了。陈北看着我们一脸的无辜和得意,突然地将一摞作业全摔到我们面前,大声吼道:你们以为,一句忘了,就可以把心底的轻视与自私,全都干净抹杀了么?!我不是你们眼中的路痞,可以任你们戏弄!

  我和寒非都没有想到,陈北会朝我们发如此大的火。本以为,他会不屑与我们飙车,就像每次排位置,优生们从来不肯与差生同桌,且千方百计地要摆脱掉他们一样。可是陈北,他怎么肯丢掉面子,与我们疯狂?

  几天后一个跟陈北很铁的女孩子,在路上拦住我们,开口便道:你们到底要不要接受陈北一起练习飙车?我哈哈大笑说,怎么,陈北派你来威胁了么?女孩冷冷笑道:别以为你们一脸的高傲,就能掩得住心底的自卑,不过是些雕虫小技,有什么了不起,料定也比不过陈北的娴熟车技!那天他等你们一天,实在是高看了你们!

  这样的几句话,一下子便激起了我和寒非的斗志,士可以杀,但不可以辱。况且,是被我们向来视为敌对分子的陈北。

  挑战书是在QQ上下的,说,如果你能比过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那么,我们甘愿此后陪你飙车,否则,我们依然形同陌路,互不打扰。陈北灰色的头像沉寂了片刻,便闪烁起来,打开,依然只有面无表情的一句:一言为定。

  比赛的地点,选在一个有山坡、废弃的铁路及其许多天然障碍的郊区。没有欢呼,没有喝彩,没有观众,三个人高马大的17岁男生,在这个人烟荒芜的市郊,展开了一场激烈但却无声无息的争斗。

  单轮前行,山坡俯冲,金鸡独立,白鹤亮翅,诸种自创来的花样,阅兵般地倔强展示给彼此。每一个动作里,都透着固执,漫着硝烟,带着不服。每一次摔倒,也都会即刻翻身而起,将那疼痛和瘀青,尘灰一样,转身淡忘在风中。终于在最后的飞车一局里,陈北的车无意中坠入一个坑里去,连人带车,一起被摔出去很远,不仅车胎报废,人,也站立不起来。陈北,就这样,败给了我和寒非。

  是陈北先开的口:以后,你们可以继续飙你们的车,我甘拜下风。手脚已是青紫的寒非,看我一眼,没说话,却是扶起车子,然后走到陈北身边,说,让我先载你回去。

  三个人在暮色黄昏里,筋疲力尽地返身回去。夕阳温柔地斜射在我们身上,秋日的风,已是微凉,宛如溪水,缓缓漫过我们伤痕累累的手臂,市区的繁华和喧闹,离我们愈来愈近。可是,那一刻,我还是听到有什么东西,在心底,清晰地断裂,消融。

  将陈北送至门口,我们转身要离去的时候,陈北突然轻声说道:谢谢。而寒非,则头也不回地高声丢给他一句:这么轻易就想结束比赛,算什么好汉,等你好了,我们继续PK,好好练吧,兄弟,争取与我们打个平局!

  这样的比赛,此后竟是再没有停下来。常常是一方胜了,另一方不服,继续约了时间,展开PK。每个周末的市郊,总会有三个少年,乐此不疲地玩弄车技。有时候累了,还会躺在洒满阳光的山坡上,眯起眼睛,在白云下做一场小梦。

  生活似乎一瞬间,就变得五彩斑斓,绚丽多姿。再不会把陈北当成不同道的敌人,他在我和寒非的眼里,不过是一个可以嘻笑打闹的兄弟,一个没有城府亦可以为我们保守秘密的朋友,一个在中午睡梦中常被我们吵醒,只为看某个美女的死党。陈北,他竟是可以与我们两个班痞,结为同僚,这无论如何,都像是一个梦吧。

  陈北的父母,首先来干扰了这场美梦。他们不仅在我和寒非打电话约陈北出去飙车时,越俎代庖地替陈北撒谎说没空;而且将陈北的山地车强行上了锁,尽管我和寒非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将锁撬开。

  有一次我们在楼下大呼小叫让陈北下楼时,他妈妈气冲冲地就探出头来,高声喊道:我们家陈北是要考北大的,不像你们,以后在街头小巷厮混;你们来请教问题可以,如果再这样带我们陈北往斜路上走,别怪我没打招呼就上报你们老师!

  她的这一通大喊,即刻让许多人的视线,苍蝇一样啪啪盯到我们满是尘灰的脸上来。有一两个路过的人,甚至幸灾乐祸地白我们一眼,丢一句恶评道:可不就是将来的马路痞子样!我们是被人打击惯了的,以为这次依然可以挺得住,直到陈北逃出来,三个人一如既往地在路上享受疯狂飞驰的终极体验;但却是在这句外人的嘲讽里,一颗被密实的硬壳包裹住的心,突然地就挣裂开,露出鲜红惨烈的血肉。

  我和寒非只是彼此对视了一眼,便飞身上车,对着陈北的父母,亦或是对着陈北,宣誓般地奋力喊一句:走啦走啦,再不来打扰啦!转身离开的那个瞬间,我看见陈北从窗户里,努力地探身出来,没有说再见,却是在唱歌,听不清歌词,但曲子里,却是只有我们才懂的落寞和感伤。可是,又能怎样呢,陈北,注定是不与我们同路的。

  寒假很快到来,我和寒非又可以如往昔一样,在呼啸的寒风和飞扬的雪花里,尽情领略不一般的飙车时刻,那种恣意的快乐,飞翔的真实,速度的超凡,让我们暂时将那些不快的过往,连同陈北,一起冻成那屋檐下晶莹闪烁的冰凌,在阳光下远远地看过去,反而忘了那些黯淡,觉得真美。

  有一天雪后,我又拉了寒非去飙车。行至一家超市时,两个人落了锁去买水,只不过是片刻工夫,寒非的车子,就莫明其妙地被人盗了去。正在咒骂之时,听到身后有人招呼,回头便看到了陈北。有一刹那的难过和忧伤,从心底浮起,但随即便奚落道:还不快回家学习去,否则错过了北大,你爸妈可是会恨我们一辈子的哦。陈北的脸,微微地红了,但即刻厚了脸皮笑道:既然这样,不妨送我一程,让我早点回家为爹妈拼前程去。

  三个人就这样略略尴尬地坐上了同一辆车子,寒非掌车,陈北在前,我在后。车轮在柔软静寂的雪地上,压下一道深深的印痕,像是那条在我们心里,生出的裂纹。来往的行人,无不侧目而视,神情里的微笑,竟是宽厚温暖的;甚至,有点滴的羡慕,一种对可以放纵青春的怀念和渴望。

  是谁先唱的歌,忘记了,只是感觉又像是回到了那半年前的明亮时光。雪后的天空,是纯净的浅蓝色,而我们的歌声,则穿越明净的浅蓝,直抵那最温情最动人的内核。陈北说,寒非,加速啊,让我和孟凡体验一种加速度的飞翔。寒非果真开始提速,而陈北,则情不自禁地伸展开左臂;倒坐在后面的我,看见陈北投在雪地上的影子,感触到寒非后背传达过来的温度,突然地心内感动,无比坚定地,将自己的右臂,伸出去。那一刻,我听到雪地上的大鸟,高叫着振翅飞向无垠的长空……寒非的车子,在第二天,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自家的楼下。什么也不必说,其实我们都明白,它为什么会突然地消失,又安静地回来。就像是我们三个人的情谊,不过是拐了一个弯,在下一个路口处,又照例可以安然重逢。

第三卷 青色果

  第22章 小忘的四季花开

  这是她从没有想到过的,一年多的暗恋,他还没有认识她,便已经结束,可是却在心里,留下如此温暖素淡的芳香。

  小忘最喜欢下雪天,尽管下了晚自习,骑车回家总是被摔,但她还是喜欢。她觉得能躺在一朵朵盛开到极致的花儿上,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而且,如果没有几次雪花里的深情一卧,她怎么能够幸运地遇到至安?

  至安其实是这所中学里,很普通的一个男生。可是在小忘的心里,他却是胜过那些因为成绩或是体育,而骄傲到对素朴的小忘总是不屑一顾的男生。他们在昏黄的路灯下,踩着旱冰鞋,嗖地一下从小忘身边穿梭而过。偶尔他们会故意蛮横地将小忘撞倒,却是只哈哈大笑着,头也不回地继续飞快地朝前赶。这样摔了几次后,小忘便记住了至安。其实早该认识他的,这个与她共走一程路的男生,遇到路上有摔倒的人,总会迅速跳下车来,给出一只手的关爱。没有多少的言语,但这样的小小的帮助,足以让人觉得温暖。小忘的心,就是这样,被笑容和暖的至安,给结实地充溢住了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忘喜欢在第四盏路灯下,稍稍地停上片刻。有同学经过,看她昂着脑袋,痴痴地看路灯下飞舞的雪花,便笑着冲她嚷:小忘,这么冷的天,你还有这样的浪漫情怀,不会是借口等某个男生送你回家去吧?小忘在她们的嬉闹里,并不争辩,只是安静地看那些雪花,在灯光的辉映里,将美丽的花瓣绽放到最美。那一片灯光,像是一个绚烂的舞台,小忘的心,在千万朵雪花里,悄无声息地跟着旋转。这样一圈圈地旋转着,直到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嗨,一块回家吧?小忘的心,就在一声呼唤里,停下来,跟着那个眯眼微笑的男生向前走。可是,那么长的时间转下来,它早已是晕眩了。

  这样晕眩的感觉,小忘却是一次次地迷恋。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有看到漫天雪花开的时候,一颗心,才会跟着欢喜且芬芳;是有一天,她在校园里碰到高一级的至安,抱了厚厚的书与她擦肩而过,却没有注意到自己时,小忘的心,突然地一阵欣喜又一阵失落。

  这样的变化,终于让小忘意识到,自己迷恋的,原来并不是这个冬天一场场的雪,而是一朵朵雪花,在半空里一路绽放时,她可以有理由,享受一个掌心,片刻的温情。

  春天来的时候,校园里似乎一瞬间,便像某个画家笔下的纸,只是寥寥几笔,便色彩斑斓、灵动非凡起来。班里的女孩子,皆是爱美,春风还带着点寒意,她们就都纷纷换上了露出小腿来的棉布裙。身材不好的小忘,从来不穿裙子。

  这样走在校园里,却更是惹人注意。她常听到有男生在走过时指点:这样的小女生,用来做绿叶最是合适了。小忘偶尔会微微地难过,但也只是偶尔,很快她就会快乐起来。她想绿叶有什么不好呢,哪一个春天,不是绿意葱茏,而后才有百花开呢?就像是柳絮,没有人喜欢,可是有哪种花会有它们的逍遥和自由,能在淡淡花香里,尽情地飞翔,绽放,也尽情地奔跑?

  小忘因此便只喜欢柳絮。她坚持说柳絮是春天会奔跑的花,身边的人哈哈笑她,她便急,说,不信你们看啊。小忘就在校园里飞快地跑起来,满地云一样的柳絮,竟真的像是接到了小忘的命令,一起贴着地面快速地陪她奔跑。就连半空里的漫不经心飘着的柳絮,也跟着她行动起来。小忘觉得自己像是百花里的一只蜜蜂,只有她飞来的时候,这些花儿,才有了吐露芳香的动力和热情。

  小忘这样固执地证明下来,便没有人跟她争辩。但是她碰到至安的次数,却是多起来。有一天,至安塞给她一张纸条。小忘红着脸打开来,见上面写着:周末学校里给高三的学生组织春游,你要不要来?

  小忘即便在之后的三天里,几次碰到了至安,都没能鼓足了勇气,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他。那个周末,班里也组织了同样的活动,只是与至安他们去不同的地方。小忘早早地将背包塞得满满的,但那天来临的时候,她却撒了谎,说不舒服,偷偷溜掉了。等到班里的学生都走光了,她便飞快地背起书包跑下楼去。她跑得那么快,身后的柳絮,都追不上了。可还是错过了,高三的队伍,早已经没了踪影。

  小忘失望地回头看过去,满地的柳絮,像海上划开来的浪花,一路飞旋着延伸下去。可是这样的速度,她还是跑丢了至安。

  也只有小忘喜欢凤尾丝兰,这种花有剑麻一样硬且尖的叶子,四季常青,只有到六月的时候,才会悄无声息地自厚厚一丛里,亮出剑一样的一枝来。这枝的上面,不久就会有白色的花苞,一路旋转地开上去,不张扬,但却是有素常的花儿都没有的清爽和优雅。每一个经过的人,在看到凤尾丝兰的时候,都会大声地高叫:这原来是株会开花的植物!

  小忘便觉得委屈,为什么一定要形体柔美的植物才有权利开花呢?峻峭硬朗的凤尾丝兰,不仅会用自己永不消褪的绿色,点缀整个四季;而且它还会有白玉兰一样坚实的花瓣,在色彩流转的盛夏里,特立独行地一一绽放。它是花中的树,树中的花,正是兼具了二者的柔情和不羁,它才会在盛夏里,给曾经对它漠视的路人,一次不小的惊讶。

  小忘觉得,这有点像她自己,一直都是别人眼中的绿叶,所以当至安写来的一封信,被人无意中窥去的时候,才有人惊呼:小忘原来也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女孩子呢!

  为什么小忘就不能招人喜欢呢,虽然她个子不高,又有些胖,不能穿秀气的衣裙;可是小忘能写漂亮的毛笔字,文笔,也是优美,这足以让许多女孩子羡慕她呢!至安在信里,不是也说,在春天的柳絮里忘情奔跑的小忘,有任何女孩子都不能相比的可爱在么?

  那封信,是在凤尾丝兰花开的时候,送到小忘的手里的。那时候的至安,已经结束了高考,他站在经常遇到小忘的第四盏路灯下,等小忘骑车慢慢过来。这是第一次,至安主动地等她。两个皆是平凡的少年,在他们最初相识的路灯下,彼此对望了片刻,终于微微笑出来,道一声:嗨,你好!

  至安在信里,问小忘,一年后的你,会考到哪个城市里去呢?小忘这次没有将答案隐藏在心里,她很快地回复至安,只要有花开的城市,任何一个,小忘都会喜欢;因为,生命最繁盛的凤尾丝兰,就是从来不挑剔季节的哦。

  秋天来的时候,小忘收到一个来自北京的包裹。小忘一路怀抱着它,像环拥了一整个云淡风清的金秋。打开来,火一样红的枫叶,便一下子将小忘的心,给团团燃烧住了。99片洁净如洗的枫叶上,正面写着小忘,背面则是至安。拿起一枚来,在阳光下看,四个字,便羞涩地重合到一块去。小忘胖乎乎的娃娃脸,在这样新鲜的色彩里,倐地红了。

  至安没有如愿考到大学里去,他没有回去复读,而是选择了北京的一所职业学校,读园林设计。小忘问他,北京的秋天里,最漂亮的花是什么呢?至安没有回答,却是在一个星期后,将爬山捡来的枫叶,寄给了小忘。闲来无事,小忘在阳台上翻拣这些枫叶,看着看着,她便微微笑起来。小忘想,为什么偏偏是至安,会和自己一样,喜欢这些在各个季节里,独特绽放的花儿呢?是不是他们和这些花儿们一样,尽管没有浓郁的芳香,和妖娆的身姿,可是在自己的季节里,却用最动人的姿态,点缀了每一个过往?

  小忘在这个被枫叶染红了的秋天里,开始用功。没有人知道小忘的心里,有怎样的花儿在悄悄地绽放。小忘知道以自己的成绩,是没有希望考入大学的;可是小忘还是和其他人一样的努力,不是为了讨师长们的欢心,也不是要和谁竞争什么,小忘只是记住了至安的话。

  至安说,小忘,看到那大片的枫叶林,我才相信,绿叶也会有绽放的时候呢!所以命运并不会偏爱任何一株植物,哪怕我们像枫叶一样没有开花的力量,可是当五彩缤纷的夏日走过,秋天却给了我们怒放的色彩。

  其实小忘早就明白,她只是一株不会开花的树,是同样不优秀的至安,用点点滴滴的爱与温情,给了她一个能够像雪花一样,绽放到极致的秋天。她与他的年少时光,便这样因为彼此,四季花开……

        第23章  谁能闻得到深蓝路上的花香

  唐宋家的小花店在深蓝路的尽头,每天早起帮妈妈把含苞的花儿运到店里来的时候,唐宋都不舍得去洗手。他喜欢那种深深浅浅的味道,像是夏日傍晚若有若无的灯光,洒到哪儿,哪儿便有了慵懒又淡雅的朦胧美。

  而且,这样的感觉是会飞的哦,它可以伴着唐宋,一直到深蓝路的另一个尽头。在那里,唐宋会碰到舒涵,她总是会微闭起双眼,深深吸一口气,而后笑道:唐宋,今天你们家花店里,肯定又有许多漂亮的花儿开了吧。她并不等唐宋作答,便和一大群男生,在门卫的喊叫声里,嘻嘻笑着滑进了校园。

  唐宋看看单车上绿色的印痕,还有无意中碰落的扶朗的花瓣,觉得生活,真的是像妈妈说的那样,处处都有花儿绽放的声音呢。

  唐宋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这个海滨小城的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跟着妈妈去过很多的地方,对每一个城市,都浮光掠影地记不清晰。身边的人,亦是如此。他们叫不出他的名字,他也不期望谁能将他记住。偶尔有喜欢他的老师,也只是在上课的时候,很响亮地,喊他的学号。

  这样不断地转学,唐宋收获的,只是一张张的学生证,每一张上的照片,都是略显寂寞的,按时间的顺序排列起来,唐宋便看到了自己在漂泊中走过的岁月。

  舒涵是第一个像朋友一样和唐宋说笑的人吧,他插到这个班里来,还没过一天呢,就听见舒涵站在讲台上,很开心地朝他喊:唐宋,你知不知道我的学号是多少啊。唐宋在许多人的注视里,脸微微有些红,还没有来得及作答,就又听见舒涵笑着嚷:唐宋,为什么老师非得要你多吃一个茶叶蛋,变成660呢?班里一下子笑成一团,唐宋拿起笔,在纸上胡乱地画着,是上课铃响了,才意识到,怎么纸上画满的,全是66呢。

  唐宋就是从那一天之后,记住了舒涵,也记住了舒涵明黄色的单车。当然,还有她每日都要经过的深蓝路。唐宋不再像以前那样,只专心于学习,他开始起得更早,帮妈妈侍弄带着露水的花儿。妈妈总是劝他多睡一会儿,这样上课才会有精神。唐宋很想告诉妈妈,他已经知道要好好学习啦,等自己读了大学,一定不会再让她这么辛苦地到处跑,他要买一栋敞亮的房子,能看得见海,亦能闻得到花香。可是他怕妈妈会笑话他说,唐宋怎么这么快地就喜欢上这个城市了呢,是喜欢上这里小巧的女孩子了吧。如果妈妈真的是这样说,一米七五的唐宋,也会像女孩子一样,羞红了脸哦。

  舒涵在班里宣布骑车去郊游的时候,唐宋是第一个报的名。

  舒涵很认真地在纸上写下他的名字,而后抬起头来,眯眼笑道:唐宋,你去过那么多的城市,最喜欢哪儿呢?唐宋看着舒涵手里转动的笔,轻声道:我觉得还是海边的城市最好,感觉清爽,而且,这里的人也善良。舒涵呵呵笑起来:这么说,你和妈妈以后会在这儿定居啦,如果你和我一样打算考这个城市里的大学,我们能做更长时间的同学呢。

  那一刻的唐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想自己是太激动了吧,竟然在沉默了片刻后,傻傻地看着舒涵道:肯定会的。到是舒涵,站起来用笔敲敲他的脑袋,狡黠地笑道:唐宋,知道吗,你是个很可爱的男生呢。

  唐宋晚上睡不着,想起白天的那一幕,突然觉得有些难过,舒涵一定是觉得自己傻得可爱吧,有谁会像自己一样,看见别人的一抹微笑,就要承诺永远对人家好呢。况且,人家只是一句玩笑话也说不定啊。

  唐宋想了许久,在周末郊游的时候,还是偷偷用零花钱,买了22朵扶朗花。22个去郊游的学生里,只有几个女孩子。舒涵理所当然地,成为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出发前,大家都把单车停在了深蓝路的一棵大法桐树下。唐宋是最后一个到的,他很细心地把花一朵朵插到每一个车筐里,而后跑到路的对面去,遥遥看着那么鲜亮的一道橘红色,带着温暖洁净的黄,在清晨的风里,温柔地冲着他绽放。

  唐宋只在日记里写给自己看,此外谁也不知道,那22朵扶朗花,其实都是送给舒涵的。尽管它们插在不同的单车上,可是芳香,却都是飘给一个人的。也只有唐宋才知道,舒涵单车上的那朵花,与别人的,是不一样的。

  他在它汁液饱满的茎上,画了一个小小的心,只有很仔细地看,才能窥得到淡淡的痕迹。

  那一天的唐宋,看见舒涵高高举着他送的扶朗花,在海边开心地跑来跑去。唐宋的心,就这样在她的奔跑里,有节奏地跳动着,就像她手里的花儿,快要欣喜地飘落下来了……那次海边之行后,舒涵很明显地开始将唐宋视作朋友。放学的时候,她还会在校门口等他,看见他推了单车过来,就很张扬地高喊:“唐宋,我们一块飚车回家吧!”唐宋于是便在许多高大男生的侧目里,很友好地冲舒涵笑笑,算是作为回答。

  唐宋说不出为什么,和舒涵在一起,他的语言变得更少。但却是觉得心安,小小的喜悦,像船帆一样涨满了他的胸腔。一路沿着深蓝路驶开去,唐宋感觉幸福得像一尾鱼。舒涵的声音乐曲一样美妙,夏日的傍晚里,妈妈小店里的花香,浅浅淡淡地延伸了整条深蓝路。唐宋看着总是将他落下一大截的舒涵,在前面高喊着他的名字让他加油,突然明白这么多年跟着妈妈在城市里飘来飘去,原来只是为了在这样一个暑气渐退的傍晚,和一个叫舒涵的美丽女孩子,骑车回家去。

  每每唐宋快到花店的时候,舒涵都会啪地跳下车来,陪唐宋走一程。只是短短的几十米,唐宋却是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舒涵也是,只不过她说是因为花香愈来愈浓,让她不舍得去呼吸,怕一呼气,就吹淡了它们。

  唐宋家的花店橱窗里,摆满了许多盆水仙,有顾客惊诧于它们的安静和雅致,要掏钱买,却都被妈妈给拒绝了。她说这是唐宋自己养的,只有闻着它们的花香,他才能安然入睡。妈妈并不知道,从来不说谎的唐宋,这次却是撒了谎。是一次无意中聊天,舒涵说起自己最喜欢水仙,因为水仙的根,是长在流动的水里的,它的生命,因此便没有把握;可是它的花儿,却有一种极致的美,而且,并不张扬;它们永远都是侧头绽放的,不像许多的花,昂头怒放,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和霸气。这样的解释,让唐宋觉得感动。他想原来自己的人生,还可以像水仙一样,在不确定里,活出平心静气般的美好和淡然。

  舒涵每次看到这几盆安静绽放的水仙,总是会凝神站上一会。看得出她很是喜欢,但不论妈妈怎么说,他都没有开口说送舒涵一盆。妈妈当然不会明白,只有这样,舒涵才会在放学后,一次次等着他,和他细细碎碎地说上一路,猜测着今天又会有哪一盆水仙,开到最美。这样小小的计谋,或许会被舒涵错认为小气吧,可唐宋还是坚持着,就像坚守着对舒涵的爱恋,对她都不肯说。

  可还是有人开始说唐宋的闲话。舒涵肯定是不会在意的,她还偶尔开玩笑,对着其他的男生,将小小的脑袋靠在唐宋瘦削的肩上,笑问道:看我们像不像兄妹?那些眼神飘忽的男生便起哄,说唐宋这小子有这么好的运气吗,将我们的校花都能吸引去?唐宋在这样的时候,便会悄无声息地走开去,任舒涵怎么喊他,都不回头。

  有一次唐宋还被一个很壮实的男生在路上截住,他很霸道地将几张钞票塞进唐宋的口袋里,说,帮我在你们家花店里挑一盆漂亮的水仙,送给舒涵,记住啦,要最好的那一盆。唐宋将钱狠狠摔到地上去,飞快飞快地便跑开了。

  唐宋知道许多男生误会了舒涵,他们以为舒涵喜欢上了沉默的唐宋,但只有唐宋才明白,她只是喜欢上唐宋家小小的花店,还有那馥郁或浅淡的芳香。他们亦误会了唐宋,其实唐宋希望的,只是能让这份若有若无的爱恋,深藏在心底,连舒涵自己,都不要来打扰。这样他觉得跟妈妈漂泊在外的岁月,才会变得恬淡且美好。

  班主任将唐宋叫出教室去的时候,班里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骚乱。唐宋透过教室的窗户,看见许多人在幸灾乐祸地嘻笑,而舒涵,则若无其事地继续埋头看自己的书。唐宋看见舒涵脸上的表情,有一阵难过,但他还是很清晰地对班主任说,老师,你放心,我知道自己会怎么做的。

  唐宋将那几盆用心养着的水仙,都送了舒涵。舒涵笑着问他,怎么这么大方了呢。唐宋也笑,说,不知为什么,闻见它们的香味,常会失眠,正好你喜欢,就拿去吧,以后,也不用天天多绕一段路,去花店里看它们了。舒涵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而唐宋,却是扭头迎着夏日的凉风跑开去,唐宋第一次,很大声地喊:舒涵,记得要好好照顾它们啊!唐宋知道,这句话,也是说给自己听的,是过去那个羞涩又忧伤的自己,那个十二岁失去了父亲后,就在各个城市间,几乎将勇敢和微笑,给丢掉了的自己。

  十七岁的唐宋,不能和默默喜欢着的女孩子,一起骑车回家去。可他还是觉得欢喜,因为再没有人会来打扰他心底的爱恋,这样一份感觉,现在只属于他自己,只由他一个人来照顾。而深蓝路上的每一缕花香,自此,他也会记地愈加地清晰且深刻;就像,这个城市的味道,一点一滴地,开始植入他的心底一样。

  第24章  米线之爱

  似乎是一出生,就认识了扬子。那时的古城,还没有现在这样喧嚣。即便是这条汇集了天南地北生意人的商业街,也是午后刚刚过了七点,便有铺子耐不住寂寞,纷纷地打了烊。生活的气氛,至此,便日渐地浓郁。操着不同方言的店主,拿了马扎,搬了方桌,聚到某个店前,就着一盘水煮的花生或是毛豆,便能聊个酣畅淋漓,喝个通宵达旦。

  而这时干净宽阔的石板路上,取而代之的,不再是过往的顾客,或是挑了担子沿街叫卖的小贩,而是土匪一样嗷嗷叫着,从街头杀到街尾的孩子。群龙不能无首,和我同岁却比我们每个孩子都高出一头的扬子,无可争议的,成了“龙首”。于是盛夏的傍晚,你会看到蜂王一样的扬子,领着一群嗡嗡喊叫着的工蜂,从一家铺子“洗劫”到另一家铺子,赖几颗糖豆,诈几粒槟榔,骗几个苹果;总之,每天都不会空手而归。每每都被各家的女主人们在街口骂着赶着,才会不情不愿地互相辞别,回各自的家里去吃已经凉透的晚饭。

  而我,每每嚼着战利品,跟在扬子的屁股后面,慢慢踱到他家门口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地停下来,把头努力地往前探,而后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微闭上双眼美美地来上一句:啊,真香!这时候的扬子,总会主人似地冲屋里豪爽地喊上一声:妈,再来一碗过桥米线!

  常常等不及跟隔壁的妈妈打上一声招呼,我便迫不及待地和扬子冲上了他家的饭桌。妈妈从来也不急,只需看一眼我碎花的棉布小褂后面,微微隆起的小尖尖儿,便知道我又管不住自己的嘴巴,跑到隔壁扬子家的“正宗云南过桥米线馆”里蹭饭去了。

  吃完了米线,照例是把嘴一抹,两人雄纠纠气昂昂地开进我家书店里去。书架上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书,几乎快被我们翻遍——尽管斗大的字不识几个,可我们还是会在那些简单素朴的插图里,寻得我们想要的惊喜和快乐。有时候,看我们两个小人那么“好学”,妈妈会随手捡起本书,教我们认那些可爱的“小方块”。每学得一个字,我和扬子便会神秘兮兮地跑到他家卧室里去,从箱子底拿出一本发黄受潮的线装书,“现学现卖”地翻看这本被扬子爸爸称做“米线秘方”的宝贝书。断断续续地,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我们读完了“秘方”的第一页。又用了半年的时间,才一下子恍悟:怪不得过桥米线有着那样诱人的汤,柔韧的面,和勾魂摄魄的香味;原来那是上苍为感谢一个女人,日复一日地为求取功名的丈夫无悔劳作,而设计出一个小小的失误,熬出这样鲜美浓郁的汤的。

  一字一句地读完那个美丽传说的午后,知了正在枝头永不疲倦地叫着;我在扬子亮晶晶的眼睛里,看见一个女孩,带着传说里那个一日日穿越石桥,为孤岛上潜心读书的丈夫送饭的女人的执着和不悔,微微地绽开一缕羞涩的笑……那一年,我才5岁,却急切地盼望着某一天睡醒后,便已是那位提着一竹篮清香,奔赴一场约会的女子。

  后来,便慢慢地长大,不再习惯跟在扬子的身后,做那个帮他解决战利品的跟屁虫;亦不习惯像小学时那样,受了欺负,哇哇哭着找扬子帮忙“报仇血恨”。女孩子天生的骄傲和矜持,让我像米线里那颗锦心绣口、洁白圆润的鹌鹑蛋,卧在津美的汤底,等着吃客“嗨”的一声欢欣的喊叫。

  可还是会在远离学校门口的一个石板路上,等刚从球场上厮杀完的扬子,骑着单车过来。

  扬子是个天性好动又粗枝大叶的人,可自从偶尔一次向他说自己喜欢慢慢踱回家去,他就再也没有载上我便冲锋焰阵般地赶回家去。他开始习惯唰地刹住风驰电掣的车轮,跳下来,将我装满复习资料的大大的背包塞到车筐里,闲庭散步似地陪我一同走回家去。总是在那时才恢复野丫头的任性和赖皮,滔滔不绝地给扬子讲班里的趣闻轶事,讲某个又遭人捉弄的老师。讲得没词了,便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天才,停也不停地继续胡编乱造下去。而在校园里叱咤风云惯了的扬子,则会反常地安静下来,微笑着听我胡吹乱侃。偶尔还会提几个问题,激励我继续不知天高地厚地牛气下去。有时候,到了家门口,还舍不得就此打住;被我虚构的故事“迷恋”住的扬子,亦会站着陪我“疯狂”到底。直到看到了阴沉着脸的父母,才会戛此而止;低声匆匆和扬子道了再见,便嗖地穿过冷冷清清的书店,进了自己的卧室。

  古城的游客日渐地增多,随之而来的,便是我们这条小吃街的兴盛。原本不景气的各地名吃,像是中了彩票的彩民,一夜间便有了爆发户的模样。常常是晚上11点了,商业街上还是一片车水马龙,一片繁华。扬子家的米线馆里,顾客更是络绎不绝;大红灯笼挑出的“过桥米线”几个字里,嗅得到大把钞票的味道。而我们家的书店,则像是墙角一朵寂寞的小花,在吝啬的阳光里,一点点地调零、枯萎。终于有一天,爸爸喟然地叹口气,对妈妈说:还是把书店……给关了吧。正在给扬子讲英语的我,竟是一阵莫名的心慌;想说话,才发现不知该说些什么。突然间,扬子兴奋地开了口:叔叔,你们可以把书店改为米线店啊!全家人几乎是不约而同地看了看眼神飞扬的扬子,而后苦笑着摇了摇头。而扬子,却不管不顾地继续说下去:我爸妈整天忙得要死,很希望能再来一家米线店,可以分担一下顾客呢!这条街的商业价值很高,叔叔阿姨你们千万不要放弃啊!而且你们又有文化,肯定会办得更好!

  这一次,爸妈没有再摇头。翻来覆去地考虑了几宿,不管我怎样地反对,他们都铁了心,要创一个充满浓郁云南风情的米线馆出来。

  那一段时间的扬子,情绪激昂地胜过爸爸,常常军师一样一趟趟地跑来帮爸妈出谋划策。忙得焦头烂额的扬子父母没空过来串门,等他们有一天走出门,看见椰子壳上雕出的“云南过桥米线”,在风里微微摇荡;竹子扎成的古朴的门窗里,看得见木刻的过桥米线的传说,还有传说里着了民族服装的女子,正在葫芦丝奏出的空灵的《月光下的凤尾竹》里,穿来梭去。恍惚间,他们以为回到了遥远的故乡。等到川流不息的顾客,从长了叶子的的竹门里流出来,才一下子恍悟:一个强劲的对手,已穿破邻里之间本就脆弱的一丝情谊,破土而出了!

  不久后的一天傍晚,扬子又来找我问英语题。略带歉意又略带不安的,爸妈要留他一块儿吃饭。扬子也没推辞,很爽快地便答应下来,还坚持只吃一碗砂锅米线就足矣了。米线还没有上来,扬子就已是一副垂涎欲滴的可爱的模样。我说:吃了这么多年,怎么还没吃够?扬子狡猾地一笑,道:因为,这和以前不一样啊!刚要追问他,哪儿不一样?便听到门外有人在嚷:有没有羞啊你?!把自家的饭碗砸了,跑到别人家去吃!有本事你永远别回来,给人家当牛做马!

  已经端上来的一碗米线,热气腾腾地摆在扬子的面前。有什么东西,在这种温度里,迅速地蒸发。扬子若无其事地,拿起筷子,埋头要吃,却被我一下子将碗拉过来,说:扬子,饭,还是回家吃吧,要不,阿姨会生气的。扬子没有动,望着那碗精心做出的米线发呆,碗里拥拥挤挤的鹌鹑蛋,藏在新鲜葱绿的油菜  里,呼之欲出。

  门外的声音又响起来。终于坐不住,一把拉起扬子,而后一转身,上了楼。

  那碗米线,谁也没有吃。是被妈妈,给默默倒掉了。就像,倒掉了一碗用爱与宽容,小心翼翼煲出的老汤。

  那一年,我15岁。却已经知道,传说里那个日日过桥送饭的女子,能有一个心爱的人,肯在她的辛劳里拼搏,肯给那碗鲜美的米线一个最妥贴的胃来停驻,其实,已是一种很大的幸福。

  后来,好像是有意识地,我和扬子分去了不同的高中。又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住校。一个月才有一次的周末里,我会在出来进去的顾客里,碰见扬子。常常是塞了耳机,拿了本英语,装模作样地在读。偶尔穿过两家翻飞的招牌,看见他的视线,淡淡地扫过来,会停也不停地,转身进门。有一次,终于来不及躲,被他叫住了。一张口,竟是同样的问候:你,还好吧?可惜,彼此没来得及回答,便听见扬子的妈妈,在厉声叫他的名字。扬子张了张嘴,却是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走开了。走到台阶上的时候,我停住了脚,微微地侧头,竟看见扬子,也侧了头,对我绽开一抹,米线一样温暖、绵长又无比妥贴的微笑。那微笑里充盈的内容,或许只有我会明白,也只有我,怎么也不肯明白。

  这样一恍便是几年。这其间,我在北京这座繁华的都市里,读了四年的大学,而后不断地跳槽。有一天,突然累了,便回到已是陌生的大学校园,继续读书。

  读研的日子,过得有些散漫和无聊。恋爱像电影一样,一场场地散了又来,来了又散。终于找不到年少时那样强烈的爱恋,肯为一个人天长地久地熬着香醇的鸡汤米线,微微笑着看他一口口地吃下。

  想家的时候,便会去学校旁的小吃街,要上一碗“速成”的米线,一个人慢慢地吃。那么难吃的米线,每每却会吃得非常地干净。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只是迷恋那种过程里,一点一点浮出的往事,和往事里,怎么也不肯示人的秘密。

  后来有一天,吃到最后一口的时候,听见有一个声音,在对面说:可以再坐一会儿,陪我吃一碗吗?淡淡地抬头,多看了那人一眼,便呆住了。从来都是在梦里,才会碰见那样一张温暖感性的面容,微微地向我笑着。

  那一年,我25岁。飘来飘去的,不再相信什么真爱。却是从来都没有想到,会在异乡的街头,碰见一个一直在寻我的男孩。他肯像我向往的那样,将所有的“战利品”都塞给我吃;肯在最“野”的年龄,慢慢地陪我走一段路;肯于艰难的时候,背了父母,将心掏给我;肯在一月一次的周末里,假装学习,只为了看一眼我一晃而过的背影;肯在我读了研后,辞了职,从云南考到北京同一所大学里来;亦肯在喧嚣的街头,和我共吃一碗,那么平淡乏味的米线。

  那个男孩,就是20年了,我一直在心里,默默恋着,且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一碗米线的扬子。

  第25章      有些忧伤,刚刚明白

  知菡鼓足了勇气,在森柏第30次经过街心小花园的时候,跑过去将他阻拦住。

  森柏漫不经心地抬头,淡淡扫她一眼,道:你是谁?有事么?知菡预演过上百次的台词,突然就卡了壳,她想象中的电影里的经典桥段,也随之停住了。那一刻的知菡,感觉自己像地上的一只蚂蚁,或者小虫,不过是一阵小风,便可能让昔日所有的辛劳、美好、欣悦,全都化为乌有。而自己,却是连丝毫挽救的余力,都没有。

  知菡最终做的,就是朝森柏笑笑,露出闪闪发光的牙套,而后从身后拿出一本书来,小心翼翼地问道:是你丢的书么?森柏的视线,只是轻轻一转,便又跳荡开去:你叫什么名字?知菡的呼吸,几乎停止,她想象中的结果,终于到来,森柏竟然开口问她的名字,是不是,他也早已开始关注自己?知菡语无伦次地,将自己的名字报出来,而后羞涩地低下头去,等着森柏给她一个浪漫的开始。

  沉默了片刻后,森柏终于开了口,语气里,带着惯有的嘲弄和不屑:天下还有没有像你一样的傻瓜,拿着自己的书问是不是别人丢的?说完便绕开知菡,吹着得意洋洋的口哨,走开了。而被丢下来的知菡,则像一株失水的植物,在烈日下,被封皮上“陈知菡”三个大字一烤,便倏忽没了影。

  这是知菡第一次主动地向一个男生示好。她幻想过千万次的结果是,森柏将她的名字一笔一划地记住,而且,此后会找各式各样的理由,在小花园的拐角处,等她过来,而后两个人在凉爽的秋日,边吃着爆米花或者怪味豆,边闲闲地溜达去上课。知菡还幻想过女孩子们见到她与森柏在一起时,集体发疯的场面,那时的她与森柏一样有淡漠不羁的面容,不管外人如何地起哄、阻拦,都置之不理。是的,置之不理,这是森柏对向他示好的女孩子,千篇一律的表情。

  就像幻想过后,知菡再看到森柏从楼下经过,他依然连眼皮也不抬一下,依然做回那个让女生们疯狂自己却一脸无辜的“讨厌”男生。

  森柏是从一所艺校转到邻班来的,如果不是知菡的小姨,就在那所艺校做老师的话,知菡才不会搭理这个坏脾气的男生呢。知菡在森柏来之前,也曾有过一段风光,用她自己的话,就是完全不亚于任何一个超女。她有自己的一帮粉丝,尽管为数不多,时常还会朝秦暮楚,来一些小小的背叛,但到底是追捧她的,只要有她的文字上了杂志,铁定会将吃饭的钱掏出来去买。当然作为回报是,知菡的稿费来的时候,一定要请她们去唱歌,而且,那笔小钱,全部花光了才算彼此交心的朋友。尽管如此,知菡还是开心有这样一群女孩,为自己捧场,且在适时的场合,像真正的粉丝一样,为自己炒作人气,加油助威。

  一切改变,都是从森柏的到来开始的。

  并不是他长得怎样的帅,如果知菡的文笔稍稍刻薄,他也不过是一只变不回来王子的青蛙,再怎么才华横溢,能将那歌声婉转的鸟儿比下去,又有什么用呢?但那些见风使舵的粉丝们,还是掉转了方向,将昔日给知菡的掌声,毫不吝惜地就全给了森柏;而森柏,却对于如此热情的示好,反应冷淡,甚至,他在那场让他名扬全校的歌唱比赛中,对于台下女生的尖叫,还有略略的厌倦和不屑。这一点,别人看不出来,但敏感的知菡,却是清晰地窥到了。

  所以知菡在发现自己的粉丝全都跑光了,而且自己竟然也开始关注这个该死的男生时,在心底,狠狠地把自己鄙视了一通。而后,又为自己的“掉价”,找到一个最合适的理由。知菡见到那些忘恩负义的“死党”们便说,如果不是看在曾经做过森柏老师的小姨面子上,才不会正经看他一眼,他爱白谁就白谁去,偶懒得搭理他!死党们都嘻嘻笑看着她,说,哦,是么?好像历来都是才女思慕多呢。说完了她们便嘻嘻哈哈走开去,留下知菡一个人,羞成一朵秋日的蝴蝶兰。

  知菡的那次“丢书”溴事,倒是让森柏记住了她。森柏住的地方,离知菡家的小区不远。下了公交,穿越小区花园,是森柏可以走的最近的路程。知菡几乎对森柏哪一刻钟,会抵达街心花园的第一个石凳,都了如指掌。至于森柏走路时爱唱的歌,口中嚼的口香糖的牌子,口哨何时悠扬,何时激越,书包斜挎在肩上,左边长长的带子,会以什么样的速度滑落下来,知菡更是一清二楚。这些秘密,知菡是从来没有,也不打算与任何人共享的。森柏是女孩子集体的偶像,知菡明白,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迄今为止,森柏还没有对任何一个女孩,有过好感,所以,文笔优美的知菡,有的是机会呢。

  森柏记住知菡,也仅限于她的“傻”。所以当知菡与他一次次“巧遇”在街心花园,他除了嘲弄这个不怎么漂亮的牙套女孩,便再不会搭理她。至多,会耍一点小心计,走走停停中,就把她给甩丢了。知菡当然明白,但依然锲而不舍,将自己变成一块粘糖,结实地贴在森柏的后背上,让他抠不下来,也洗不下去。这样做的结果是,森柏终于扭头,站住,一脸恼怒地问她:为什么你总跟着我?!知菡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但她还是假装不明白,一脸无辜地回他:我家住在兰草小区,要去行知中学,当然每天都要走这条路啊。

  森柏被她可爱装傻的模样,给逗乐了,停了片刻,他狡黠地一笑,道:那既然同路,以后你每天在小区门口等我怎么样,我们一起聊聊天,这路就不觉得远了……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知菡就跑远了,边跑边朝身后喊:放心啦,我会做你忠实的路友的。知菡从没有跑过如此快,她相信如果每次体育考试,老师都会给她一个这样的惊喜,那么,她铁定会抛掉不及格女生的帽子,次次都夺冠的。

  那天晚上,知菡翻来覆去地睡不好觉,她将闹钟看了一次又一次,确定无误后,这才幸福地蒙头睡去。

  知菡的梦,做得太多了,多到闹钟响了三次,她才迷糊地醒转过来。看见墙上贴的两个对面眯眼笑的小人儿,她才想起早起去等森柏的事。这一想起,她便慌了手脚,粗枝大叶地穿好衣服,又将昨晚从妈妈梳妆台上偷来的一点胭脂,涂在脸颊上,让自己一向晦暗的肤色,看起来更红润一点,这才抓了书包,连早饭也不拿,便冲下楼去。

  小广场上当然没有人。已是深秋,知菡在空荡处站了片刻,便手脚冰凉。她努力地朝森柏来的方向张望着,希望可以看到那个背吉他的熟悉的身影。但除了三三两两骑车去上早班的人,从路上过来,森柏,始终没有出现。看看表,快要迟到了,知菡的爸爸,正从对面的楼上,走下来;知菡终于委屈地再次回望一眼,扭头朝学校跑去。

  终于艰难地熬到了中午放学,知菡在混乱的人群里,找到了森柏。森柏看见她,有一瞬间的躲闪,但知菡随即迎了上去,语无伦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说:对不起啊,真的,我起晚了,明天等你好不好?森柏的声音,有点诧异,但他即刻笑道:好啊,我先走了,明天早晨见。

  但知菡还没有对自己的晚起释然,第二天的清晨,依旧没有等到森柏,她甚至试图沿着森柏来时的方向,走了一段,发现终点只是一条无法跨越的护城河之后,这才失落地扭身朝学校走去。第二天,第三天,不管知菡起得多早,都等不到森柏。老师们已经开始对她不满,屡次提醒她说,如果再迟到,或许就要请家长了。

  知菡在老师们的严厉警告里,终于哭了。但她还是在走廊里遇到森柏的时候,友好地朝他笑笑,而后低低恳求道:如果,我迟到了,你能否等等我呢?她不敢看森柏的眼睛,她不知道那一刻的森柏,怎样红窘了脸,几次想要开口对她说些什么。

  但至始至终,知菡都没有同森柏在街心花园里相遇过。最后,知菡终于失望了,她相信这是缘分,时间从来都不让她与森柏,有相遇的机会,总是他早一刻,她晚一刻,或者,相反。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再等下去,就没有必要了吧。知菡想。

  知菡就这样开始躲避森柏,而森柏,也似乎不再想要见她。总是在快要相遇的瞬间,两个人中的某一个,转身走开了。知菡曾经为这样一场还没有开始便已寂然结束的情谊,为她第一次主动地朝一个男孩,索要一份同行的车票,而难过了许久。

  这样直到有一天,昔日一个追随她的女孩子,在夜色里,朝她吐露心事,说,曾经自己有一段时间,“背叛”了知菡,只是因为,她暗恋上森柏,千方百计地想要与他同路回家。没有想到,森柏竟是很轻易地就答应了她。从那天开始,她天天都是第一个冲出教室,在约好的一个拐角处等着他。但一连一个星期,都没有等到森柏,是后来,她才明白,森柏不过是为了躲避她的纠缠,随口说说而已,而他自己,早已另辟了新的路线。

  女孩说,你看,我多傻,怎么就不想想,那么骄傲不羁的森柏,他自负到不肯与任何女孩子说话,像我如此不美的女孩,他怎么能够喜欢?

  知菡在夜色里紧紧握住女孩的手,说:傻瓜,不是我们不美,只是因为森柏挡住了你的视线,让你暂时地,看不到其他的东西,所以,你才会为一点点的失去,而觉得感伤;就像,现在他走了,我们也毕业了,那么多东西都不再回来,但又一个新的开始,却如此轻易地,就掩盖了我们的忧伤……知菡知道,这些话,其实,她也是刚刚明白。

  第26章     五月的青石板

  干净的青石板路,被开满蒲公英的古老城墙簇拥着;两三个小孩子自由自在地在其中穿行,全都背了木制的弓箭、手枪,旁若无人地玩自己的游戏;天空和树叶都是水洗过了的,在高高的城墙上,愈发地向蓝处和绿处伸展……这便是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小镇,让我爱亦让我恨的故乡。

  学校就在青石板路的尽头。每每走完那段路,我都像从梦里惊醒,安静和热闹,猝然相接。学校距家,有三里路的样子;我却是喜欢步行,而不是像小学时那样,站在外公的后车架上,骄傲地伸开双臂,呜呜地作飞行状。抑或是坐公交车,从最繁华的路段上招摇过市。外公外婆宠我宠得厉害,我说,不,我走着去!他们立刻欢天喜地地说好好好,西西大了,知道疼惜外公外婆了,咱走着去。说完了又无比怜爱地帮我整整衣衫,理理头发;好像在他们眼里,我还是初一时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骄蛮丫头。对他们的这种纵容,我丝毫地不领情,我清楚他们是在讨好我,借此弥补或许这一辈子,都不会被我原谅的错误。

  青石板路的中途,有一个小小的花园,里面长满了我喜欢的银杏、玉兰、法桐,还有罂粟。春天的时候,附近一所初中的小女生们,常会结伴过来,在大法桐下的木椅上坐下来,仰头看天,或是很神秘地窃窃私语。每每看到她们那种没有丝毫惧怕的眼神,直直地向我看过来,我都会想起属于自己的初中生活,想起朋友可可和啦啦。

  那时侯我是一个多么任性、张扬又快乐的女孩子啊。许多个黄昏,我都会拽了可可和啦啦,飞奔到这个小巧的花园里来,一边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一边等着邻班的几个小男生做完了值日,从青石板路上经过。我们是颇瞧不起初一的小男生们的,一个个青黄不接似的,还缩在小学生的身体里,让人看了觉得幼稚。而女孩子们则往疯里长,除了脸上鲜明的孩子气,身体里已有成熟水果的芬芳了。

  我和啦啦、可可就是这样一眨眼就美丽诱人起来的女孩子。我们不仅懂得如何用奇形怪状的小饰品来偷偷地打扮自己,而且已经很清楚地明白,这是一种可人又骄人的资本了。我记得那时侯我们三个五彩缤纷的女孩子,会很招摇地在花园里大声歌唱;而后等着邻班那帮可怜的小男生们走近时,突然地将歌声止住,又啪地跳到木椅上,得意洋洋地笑望着他们。周围的空气里满是挑衅、嘲讽和不可一世的骄傲,一场永远没有输赢的青春的打斗,就这样在黄昏里开始了。

  有时候我们也会安安静静地想想心事。其实哪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顶多是啦啦的网友明明在QQ上挂着,却是灰着头像,隐了身不理她。或者可可的老妈又不厌其烦地跑到老板(班)那儿去,打探她的个人隐私——学习成绩去了。要么是我自己的爸妈,又把架吵到他们单位里去了。这样的烦恼,在我们小小的心里,相对于肆意绽放的青春,其实是不足挂齿的。尽管它们会时不时地爬出来烦我们一阵子,可是,也会很快被我们嘻嘻哈哈地赶跑的。就像我自己,被父母的争吵声搞得烦了,跑到外公外婆家,在他们的嘘寒问暖里美美地吃上一通,再倒头睡上一觉,就没心没肺地把一切都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那时候,真的是逍遥自在、无约无束的,否则便不会心甘情愿地花大段大段的时间,只为等着见到那个比我们高一级的男生了。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也懒得去打听,因为我们早已给他准备了一大堆的名字,什么帅帅龙啊上官木子啊布拉德彼特啊贝克汉姆啊,等等等等。每一个名字都是依我们当时的心境,和突然间冒出的奇思怪想而定的。可是我还是更喜欢叫他五月。没有原因,只是模模糊糊地觉得他身上有一种五月阳光的味道:干爽,洁净,又温和舒适,让人想闭上眼靠一靠,做个安详的好梦。有时候他也会热烈纷繁,豪放不羁;这亦像是五月的阳光,多变,可是骨子里,还是美好又温情的。

  三个人闲闲地坐在木椅上,看着青石板路上的行人,断断续续地流来流去。知道他是宣传部的部长,很忙;常常是过了六点,才会骑了单车,驶过洒满余晖的青石板路。我们的心,也在那时,倏地进入“一级备战状态”。看他骑到和我们一条水平线上的时候,可可甚至会紧张得大气也不敢出一口。可是也只有这样呆呆地看他慢慢地驶出我们的视线,一拐弯,再也看不见了。从没有想过,像对邻班的那群小男生,站到木椅上,用力挥舞着手臂,大声歌唱着引起他的注意。他好像也从没有注意过我们;或者,是把我们当成了花园里一株静默的植物,熟视无睹?可是,三个人依然狂热又固执地每天下午等着他骑过青石板,看他好看的影子在城墙上一点点地滑过;还有他额前遮住了一只眼睛的头发,在温暖的阳光里泛着点点的光泽;嘴唇是厚实的,竟是有一丝丝的性感!

  有一次,我们三个人终于鼓足了勇气,是啦啦先开的头。我们跳起来声嘶力竭地朝他大叫:五月!五月!!五月!!!他也终于向我们看过来,可是却没有停车;眼神,亦是迷惑不解的,很陌生很遥远的感觉。一年多辛苦又漫长的等待,就在这样不长不短的对视里,慢慢慢慢地划破我们的心。亦是啦啦,第一个,在他的背影无情地逝去后,大声哭了出来。我和可可拼命地劝她,说啦啦不要哭啊,一年后我们考上高中又可以见到他啦,别哭别哭。可是说着说着,我和可可竟也有泪,哗哗地流出来了。我想起我们只顾着拼命要见他最后一面,竟忘了打听,他究竟去了哪一所高中!

  那个被我们叫做五月的男生,就这样一下子消失掉了。我们都来不及回味那浓浓淡淡的哀愁,中考,就狂奔来了。

  那一年,于我,是黯淡的。父母终于离了婚。父亲去了另一个城市,又很快地在那儿定居,结婚。而母亲,先是神情恍惚,请了假在家休养,中考过后,就被外公外婆送进了疗养院。那个疗养院,我曾经路过,里面住满了许多神经失常的大人。给了我生命却不给我关爱的这样两个人,竟像是五月,回头漠然地一瞥,转身走掉了。

  中考后的啦啦和可可,直升了本校的高中。而我,不管她们怎样的劝阻,还是去了青石板路尽头的那所热闹的高中。我希望那种与我不相干的热闹,可以冲淡本该是花季的十六岁里,所有的哀伤。

  高中开学的第一天,外公说要骑车送我去。我头也没回,只冷冷地一句:不用了,我喜欢一个人走;便硬生生地将他们满满当当的笑容给冻结在脸上了。他们不肯在我面前承认,他们曾经多么粗暴地“消灭”了年轻时母亲的爱情,强迫她嫁给一个被我叫了十六年父亲的人,把和我一样美丽又骄傲的母亲,一点点地毁掉——那么,我又何必隐瞒自己的不幸?这样一个埋藏了十几年的故事,是有一次下楼的时候,不经意间听到的;只是刚刚关了门,外婆的哭声,就传出来了;我不敢相信的事实,也断断续续地,夹杂着外公重重的叹息,直刺我的心底。

  我始终没有揭穿他们。我只是很冷漠地应对着他们拼命偿还什么一般的宠爱。花季还刚刚来,我怎么竟像是在长长的雨季里,孤单地穿梭?!

  在那个热闹的高中里,没有了啦啦和可可的陪伴,我愈加地落寞。直到有一天,高一过了一半,我的一篇文章,在校报的征文里,得了第一名。有人传话过来,说校报的主编在编辑部等我,和我商量,乐不乐意加盟他们的文学社团。我只是淡淡地笑笑,想也没想,就在下午放了学,带了简单的理由和答案,去了那个我常常不屑一顾的校报编辑部。还记得那个阳光像蝉翼一样透明的午后,推开厚重的木门,在靠窗的书桌后面,站起一个有温暖微笑的男生,对我说:你好,西西,我是林纾。那个男生,就是曾经从我的生命里,消逝了一年多的五月!曾经被我们赐予了那么多美好的名字,而此时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的五月!曾经让我们三个女孩子,疯狂爱恋过两年多的五月!

  那以后的时光,便开心得要疯。我跟着五月各处奔跑着做采访,找新闻,给报纸画灵动的插图和漫画,字斟句酌地看每一篇稿子。来不及回家吃饭的时候,买大碗面来冲了吃。我开始习惯六点之后回家,也开始习惯坐在五月的后车架上,穿过热闹扑面而来的广场和街道。有一天我问五月,为什么不再走以前的青石板路?五月愣了片刻才说,太安静的路,会让人心如止水,也会让人寂寞忧郁;时常地在闹市里走走,你会被那种浓浓的生活气息所感染、冲击,甚至沸腾。说完了他还是不甘心地问了一句:西西,你怎么知道,我以前爱走那条青石板路?我坐在后车架上,看着又高又蓝的天空,和五月肩头跳跃着的细碎的阳光,微微笑着,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那个属于我和啦啦,还有可可的秘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告诉过五月。而另一个关于我和五月的秘密,自始至终,我也没有对啦啦和可可讲起。我一直不知道,原来女孩子自私起来,竟是可以忘掉推心置腹的朋友。

  高一结束时的暑假,我随了外公外婆,第一次走进那个让我恐惧的疗养院。在一个陈设简单的病房里,看见了母亲。她的气色,竟是出乎意料地好得多。照看她的护士告诉我们,母亲的情绪日渐地稳定,偶而,她可以很清醒地回答护士的问题,或是倚在窗户旁,看看外面白杨撑起的天空。那天母亲以一种懒散的姿势斜倚在床头,手里织着好象永远也织不完的围巾。围巾是火红色的,在盛夏里,那种鲜艳看了让人心惊。那些毛线,是外婆买来送母亲的,她知道母亲喜欢那种热烈的红色,生命在这种颜色上,流转纷呈,生生不息。

  母亲终于没有认出我们。她像个安静的羔羊,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一个外人永远无法介入的梦。临走的时候,外公硬塞给那个好脾气的护士一个红包。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听到有人叫我的乳名。慌慌地回过头去,竟是母亲,对了身旁大大的布娃娃,一声声地叫我的乳名,眼神里写满的,是无限的爱怜和疼惜。我的泪,还没有涌出来,外公,这个从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表露过感情的老军人,已是失声哭出来了。

  高三只上了两个月,五月就辞了校报主编的职务。突然地没了他的陪伴,我有些孤单;可还是听了五月的话,在一个星期后,递交了自荐校报主编的申请。聘任书下来的时候,我在校园里碰见抱了书匆匆赶往教室的五月;他像个体贴的大哥,很有力地拍拍我的肩膀,说:西西,我们一起加油吧!我使劲地点头,知道以后的路,无论是寂寞的青石板,还是繁华的闹市区,都要我自己,来走了。

  不和五月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又想起啦啦和可可。我写信告诉她们,我报了理科,做了校报的主编,还和我们在梦里才可以打上一声招呼的五月成了朋友……她们的回信,亦是一样的简短,说:西西,你倒底还是深爱着你的妈妈,否则,这样一个才女,怎会报了理科,弃文从医?又说终于开始收收心,好好学习了,要不就对不起爹妈买来的营养品了……关于五月,她们竟是淡漠地只有一句:那个快让我们忘光了模样的五月,还好吧?

  我有些黯然,她们怎么可以忘掉我们一起为之大哭过的五月?!可是走在那条很长时间都不曾走过的青石板路上,想起两年前的那些忧伤和快乐,寂寞与丰盈,眼泪和歌声,梦想与放纵;想起这一个五月已经走远,下一个五月还遥遥无期,可是十七岁的雨季,终于,快要过去了。

  第27章            我有一只海螺,会唱歌的海螺

        我从小就讨厌对门的王小南。是那种很想在他背着阔气的木吉它,神气十足地走进教室时,暗地里狠狠绊他一脚,让他在全班同学面前跌个四脚朝天、丑态百出的讨厌。

  学校离家有两站路的样子,我宁肯走着去上课,也不愿像妈妈千叮万嘱的那样,“一定要和小南哥坐公交去上课啊;别中途下车,也别坐过头或是赖在车上不去上课啊,紧紧跟着小南哥。听见了吗,小螺?”妈妈上班的地方很远,常常来不及把我押到公交车上去。所以我便可以在妈妈上班后,偷偷呆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把吉它找出来。而后关了所有的门窗,拉了所有的窗帘,一个人乱七八糟地弹上一会儿。或者是干脆课也不上了,一直弹到墙上的时针指到11上的时候,才不紧不慢地把吉它“物归原地”。而后背上书包下了楼,又一路飞奔到五十米外的站牌地方去,等着公交车来的时候,随着挤出的人群,闲闲溜达回去。

  这样的时候,同时遇见妈妈和王小南,是最难全应付的了。我常常故作轻松地倒着走,左眼瞟着妈妈,右眼“白”着王小南;双耳警觉地竖立起来,随时捕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嘴巴则千方百计地把话题从学校岔到九霄云外去。可惜那时王小南不光不理会我的忿恨白眼,反而变本加厉地揭发我。他常常在看到妈妈的时候,故做惊讶地问:阿姨,小螺今天病了吗,怎么不见她去上课啊?

  这句话引来的后果,当然可想而知。常常是在对门王小南刺耳的吉它声里,我单腿站在桌旁写检讨。妈妈则饭也不做,一个人对着床头的“全家福”发呆,或者抹眼泪。全家福的照片上,被爸爸妈妈左右簇拥着的我,眼睛没看镜头,却是傻傻笑望着手里大大的海螺。海螺是爸爸买回来的,其中的一角被爸爸加上了一个漂亮的哨子;对着哨子轻轻一吹,就有轮船汽笛般的声音,很遥远地传过来。

  为了这个会“唱歌”的海螺,妈妈还和爸爸吵了一架。她坚决让爸爸拆下哨子来。说这么不吉利的声音,一年听上一两次,已是够让她伤心的了。我不明白。照样在送爸爸出海的时候,骄傲地把它挂在脖子上;看站在甲板上着一身帅气海员服的爸爸,在汽笛声里渐渐地远了,我便使劲挣脱掉妈妈的手,很努力地鼓起腮帮吹着我的大海螺。身旁的妈妈,常常蹲下身来,在背后紧紧地抱住我,一句话也不说,却是把眼泪,一滴滴地沾满爸爸从海外给我捎来的漂亮衣衫……我也会像妈妈一样,对着照片发呆。想着何时爸爸回来了,我就会从妈妈的“酷刑”下解放出来,像王小南那样,可以随心所欲地玩上一段时间的吉它了。也不知道那个高个子的吉它老师,是否还记得我这样一个老是在课下缠着他“不耻下问”,害得他连厕所也去不成的女孩子。他一定不会忘的。他说过我有让他大吃一惊的音乐天赋呢;而且我还求他给妈妈打电话,手下留情,让我学完那个月的吉它呢。

  可是越是盼着爸爸回来,越是收到爸爸又要晚归的消息。妈妈好像是对这样的消息习以为常。我却会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不长不短地失上一会眠,而后默默地在心里鼓励自己:下学期,吉它课一定要报上名;实在不行,在爸爸来之前,就自己先负隅顽抗着吧。

  很后悔自己读到了初三,才有了反抗意识。要是小学的时候就一路反抗下来,我也早和王小南一样,可以风风光光地上电视了。

  很容易地便骗到了二百元的报名费;又软磨硬泡地把老师多余的吉它借过来,便在王小南的座位前面,得意洋洋地坐下来了。王小南多次借故给我搭话,我都不理他。放学的时候,更是飞一般奔出去,不与他同行。不过,还是写了张纸条给他,“警告”他别多管闲事,否则……省略号之后画了个大大的青筋暴露的拳头。王小南比我高一头了,根本不怕我的拳头。可是如果不小心,被我这学习班长在老板面前告上一状,他定是吃不消的。所以在爸爸回来之前,给他点此类的警告还是必要的。

  情况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糟糕。周末的时候,借口补课,呆在琴房里练吉它或是编曲;妈妈欣喜于我的“浪子回头”,不再唉声叹气,而是变着法的做好吃的饭菜,奖励我的“好学上进”。看着一桌子丰盛的物质食粮,偶尔也会因欺骗了妈妈内疚上一会儿,不过很快就会因为“地下”得之不易、更为丰富的“精神食粮”,而把敌人王小南和家里的太上皇抛到九霄去外去了。

  跟后位王小南倒也是彼此相安无事。周末去练吉它的时候,在楼道里碰见了他,竟会当着妈妈的面说一些诸如“阿姨,田小螺近来很用功啊”之类的奉承话。

  不过,在学校里依然是不怎么搭理他;有了问题宁肯打电话问音乐老师,也不愿转身问近在咫尺的他。王小南倒是不像小学的时候那样骄傲自大,还时常地拿一些自己写的歌词来让我帮忙谱曲。尽管不怎么乐意,可迫于自己的“地下音乐”,还是会适时地帮他一两次。

  学期末的时候,市里有一次音乐大赛,前三名可以获得进市一中艺体班的保送名额。激烈的竞争后,我和王小南竟是都在预赛中脱颖而出。

  那一段时间为了决赛中规定的原创性音乐,我几乎拼了命。最终将词曲搞定且练得滚瓜烂熟的那个周末,阳光正好的午后,我竟是趴在书房里,一头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妈妈已把我满桌的稿纸撕得粉碎;而且她很轻易地就从音乐老师那儿骗来了比赛时间,且做好了12月20号那天要把我从早监视到晚的准备。

  比赛很快地到来。三十个人中,我是第十个上场,王小南紧随其后。那天我起得很早,想趁了妈妈没起床之前,偷偷溜出去。可惜,一开卧室的门,便看见妈妈早已阴沉着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了。

  一转身便将卧室的门啪地一声关上。而后趴在床上,看着那个抱着海螺,被爸爸环拥着的幸福的傻丫头,积了十几年的眼泪,终于哗地一下夺眶而出。

  时间一分一秒地飞快滑过。第八个选手快要上场、我几乎彻底绝望的时候,突然有人敲门,像是妈妈的同事。而后我听见妈妈慌慌地下了楼。我跑到阳台上,看见妈妈匆匆远去的背影,还有,角落里音乐老师骏马一样潇洒的摩托,正朝我快乐地高声打着“招呼”。

  那是我十六年来最幸福的一次。尽管只是短短的十几分钟,却足以让我刻骨铭心地记上一生。像是很多个可以逃掉妈妈监视的下午,我抱着心爱的木吉它,坐在海边松软的沙滩上,弹唱自己作词作曲的歌:

  我有一只海螺/会唱歌的海螺/吹起它的时候/我听得见远方的爸爸/一声声地唤我的乳名……我有一只海螺/会唱歌的海螺/吹起它的时候/我看得见身边的妈妈/一滴滴地将泪水浸湿我的衣衫……海螺声声/海螺声声/何时你会把我的歌儿/捎给海上的爸爸/告诉他/快快归来/快快归来……海螺声声/海螺声声/何时你会把我的歌儿/捎给隔壁的妈妈/告诉她/我会爱她/永远爱她……唱完的时候,过了足足有两分钟,我才意识到,台下雷鸣般响着的,是观众的掌声,而不是声声的海浪。意识到,站在角落里的妈妈,脸上挂着的,是愧疚又喜悦的眼泪,而不是习以为常的愤怒和失望。而王小南的爸爸,则在妈妈的身后,冲我狡猾地微笑。

  初三毕业的时候,我和王小南用比赛得来的奖金买了最好的的胶卷,啪啪地给音乐班的同学照了个够。当然,全家福也没有忘掉。只是照片上被爸爸妈妈左拥右抱着的我,除了嘴里吹着的大海螺,怀里还紧紧搂着,妈妈新买来的闪闪发亮的木吉它……

        第28章         记得那时我们都很傻

  春天来的时候,我们文科班,竟然换了一个叫陈子善的生物老师。

  这个消息,是死党田小妹最先发布的。而我,当然分享了其中最为隐秘的细节。据说陈子善老师,有着令人着迷的歌声,让人微醉的温柔眼神,微笑起来,更是有比X射线还要强的杀伤力;系单身贵族,虽有不少女老师爱慕,但均没有擦出丝毫的火花;爱好广泛,尤喜带领学生去做野外生物调查,在自然山水中,品味个中乐趣。

  田小美的这一番描述,即刻让我的心里,充溢了莫名的喜悦,就像那阴郁蛰伏了一个冬天的枯草,春风一过,即刻将那柔软的草尖,先行绿了。

  陈子善一踏上教室的讲台,还没有开口讲话,只是将湖水一样深邃的视线,逐一扫过准备在课上昏昏睡上一觉的学生,我就知道,一向大方的田小妹,这次是自私地,朝我隐瞒了许多的东西。她明明已经被这个高大帅气又略带忧郁气质的老师,迷得心神不宁,还假装极镇定地,殷勤地将一瓶矿泉水,放到讲桌上去。没有人注意她的慌张,但我却看到了她转身时,揉皱了的衣角,还有,眼角的一抹羞涩。田小美的这瓶水,送得恰到好处。她一定在此前,背着我,将陈子善近日嗓子微咳的病情,调查得一清二楚,这样陈子善的第一抹感激的微笑,便轻而易举地被她夺了去。

  而在此之前,田小妹是多么地侠义大度啊,她肯给我看自己最私密的日记;肯将千辛万苦才淘来的一双彩绘鞋子,借给我穿,尽管最后弄得脏了,洗也不洗,便“完璧归赵”;肯将自己喜欢的明星海报,拿来送我,只为那海报上的标识,剪下后可以换一本新的影视杂志;肯逃了唯一被老师夸赞过的英文课,只因为我突然地发了神经,想乘环城的公交,漫无目的地瞎逛。而我,亦与田小妹无私地分享着喜欢的一切。连班里的老师们,都知道,如果田小妹没来上课,谎称病了,那么唯一知道其中真相的,只能是我。男生们也说,看田小妹和沈卉卉,好得像是一个人和她自己的影子,分都分不开呢。

  可是,就是这样彼此忠贞不贰的死党,却是因为一个陈子善,就即刻将我丢在了一旁,这是一件多么让人丢面子的事。

  田小妹真的是被陈子善老师吸引了去。

  对于非高考的科目,许多同学,皆是抱着可学可不学的心态,上课,尽量地往后排去坐,以便能够安心学习更为重要的科目;而田小妹,则欣喜若狂地,在课开始之前,便四处给人换座位,如果能够有幸换得第一排正对讲桌的位置,她就会像中了百万彩票一样的兴奋。

  我每每看到田小妹在课间十分钟里,为了换一个更靠前的位置,不惜“卑躬屈膝”地逐一求人,我便瞬间觉得心底失落,似乎头顶温暖的阳光,倏忽隐去了,天空变得晦暗阴冷,而那个一向与我不弃不离的影子,自然也是无影无踪。我一直以为,这个影子,离了我,会一样难过心伤,可是,事实上,还有谁,能够像田小妹这样,日日如一只彩蝶,因为沾染了扑鼻的花香,愈加得妖娆妩媚?即便是有偶尔的烦恼吧,那也不过是这快乐的陪衬,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虚假与矫情。

  所以,我在田小妹再一次飞红着脸,请求人给换位的时候,当着许多女孩子的面,便挖苦她说:田小妹同学,你这么支持陈子善老师,上课举手几乎触到人家鼻尖上,该让老师给你颁发个最狂热Fans奖才是呢!周围人都抿嘴“吃吃”地笑,而田小妹在我这句嘲讽里,则腾得将脸羞红了。

  那天生物课上,田小妹明显地有些不自在,没有卖命地做陈子善的传声筒,也没再抬头目不转睛地盯着陈子善。甚至,在轮到她来回答问题时,陈子善连喊了她两次名字,她才神情恍惚地站起。就连陈子善,在安静了许多的课堂里,视线的落脚点,都变得杂乱无章,索然无味。

  几天后,田小妹突然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我,随后像以往那样,笑嘻嘻地附我耳边,说:我有好东西,要不要一起分享?我没有好声气,翻翻眼皮道:你还是藏着自己独自享受算了,我可没有那么幸运,能与你共享什么甜蜜的秘密呢。田小妹并没有扭头走开,而是夸张地拥抱了我一下,说:我知道沈美女最大度了,所以绝对不会跟小肚鸡肠的田小妹,计较任何过往,对不对?我被她当街抱得胸闷,但却即刻原谅了这个自私起来毫无原则,无赖起来也绝对无人能敌的丫头。心底郁积的不快一旦烟消云散,我也恢复了自己的泼辣作风,立刻朝她嚷:什么好东东,还不快给本姑娘分一半来!

  田小妹的宝贝,竟然是她从窗口偷拍的陈子善的行踪,还有几张特写的照片。我惊讶田小妹对陈子善日常生活的了如指掌,陈子善几点几分准时骑车经过楼前的小花园,上课铃声响到第几声的时候,陈子善右脚会踏进教室,他又何时,会出现在热闹的球场上,她都做了细致的观察和记录。我大赞她是超级狗仔,田小妹即刻得意地笑了,似乎这是对她劳动的最高褒奖。

  那天我们忙活了很长时间,终于成功地将我们两个人的靓照,与陈子善的,粘贴在了一块。照片上,我和田小妹保镖似的,依偎在陈子善的两侧,眼睛里浓郁的幸福,快要溢出来了。

  自此我和田小妹,又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共享一切与陈子善有关的新闻,就像共享那些我们曾经迷恋的明星八卦一样。我也开始在上课的时候,学会将视线,始终与陈子善的对接在一起;学会在课前几分钟里,围着他问东问西,且不忘尽力卖弄自己;学会在校园里,与他“偶遇”,而后响亮地向他打一声招呼,并且极清晰地告诉他,我是高二(3)班的沈卉卉。我和田小妹在经过了数次“偶遇”之后,终于让陈子善记住了自己的名字。

  有一天,我和田小妹经过陈子善的办公室,下意识地朝里面飞快瞥了一眼,不想正被他看到。两个人微红着脸,刚要逃走,却听见陈子善喊道:你们两个小丫头,过来一下。以为要被他批评上课抢他话头,没想到他竟是拿出一张叫《点虫虫》的碟片,说:难得文科班里,有像你们两个这样喜欢生物的学生,作为奖励,让你们看这部非常棒的生物记录片。

  那一刻,我和田小妹,几乎要疯狂地跳起来,但还是在陈子善温暖的微笑里,克制地,掐了一下彼此的指尖;一种带了疼痛的喜悦,即刻经由指尖,传到对方的心底。

  那部法国的记录片,的确是唯美。但我和田小妹,却都不约而同地,忘记了碟片的内容,只清晰地记住了那个午后,洒满慵懒阳光的办公桌,电脑屏幕上,柔和的淡蓝色光芒,还有碟片里,传出的美妙悠扬的音乐。

  我们坐在留有陈子善掌心温度的椅子上,心不在焉地看片中的蜗牛,忘我地缠绵;而我们仰慕着的陈子善,则倚在花香鸟语的窗前,给某个朋友,抑或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友,开心说着闲话。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春天。

  一个星期后,班里的生物课代表,换成了田小妹。没有人,对此表示任何的异议,不过是一门无关紧要的功课,换人,则也像老师讲过的课,过后即忘吧。而我,为什么心底却是充满了浓浓的忧伤与苦涩?聪明的田小妹,她再一次为了自己的私利,悄无声息地丢掉了我。她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但她忘了,我和她一样,有17岁女孩子的敏感与柔情;我在看完碟片后,洋洋洒洒地写了两千字的观后感,交给陈子善,希望他能忙里偷闲地,给我写几句评语,这样我就能够拥有他的亲笔“签名”。但还是落在了田小妹的后面,陈子善说:沈卉卉,你的观察很细致,可还是比田小妹,稍逊一筹呢。

  我终于在陈子善的这句评语里,决定,此后再也不会搭理田小妹。当然,也包括我始终难以淡漠忘记的陈子善。而田小妹,也似乎失去了先前共享秘密的激情;她每隔一天,都要跑到陈子善的办公室里,“汇报”工作,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陈子善也未必会认真地倾听,但她还是乐此不疲。许多同学都说,看田小妹多么地让人讨厌,生物作业值得如此认真,甚至因为晚交了片刻,便大动干戈么?何时她变得如此不招人喜欢了啊。

  是的,何时田小妹变得如此张扬如此骄傲?而我,又是何时,变得这样尖锐这样容易感伤?17岁,当是最单纯无忧的年少时光,而我们,为什么却是心思绵密到连自己,都突然觉得厌烦?

  这样的问题,还没有弄明白,高二便戛然而止。然后便是忙碌到无暇难过的高三,再然后,便是高考。之后,就是瞬间成长,青春如那秋日的叶子,孤单挂在枝头,回望那遥远湿漉的春天。

  晚春的某个午后,我和田小妹重回到校园,在一个楼角,遇到已经有了妻子的陈子善。我们笑着向他打招呼,他疑惑地看了看我们,而后便习惯性地点头,回说:你们好,快要上课了,赶紧回教室读书吧。我们看他走出老远了,才终于彼此对视一眼,怅惘地说:两年前的我们,多么地傻呵。

  在陈子善的记忆里,已然没有我们的位置。可是,我们自己,却是牢牢记住了,那样痴傻的年少时光。还有,那些在彼岸的岁月里,寂然生长的丰盈的泪水,哀愁,嫉妒与真纯。

  第29章      妈妈知道我爱他

  有一个叫苏舟的男生要转到我们班来的消息,我是第一个知道的。就连他的模样,都是让我最先窥了去。而且看见他瘦瘦高高的背影,我还故意转到他的对面去,细细欣赏了一番,结果被妈妈——我的班主任一声怒喝,给轰出了办公室。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再瞥一眼,竟发现他也回过头来,冲我极友好地微微一笑。

  那样素朴的一笑,竟是将一向没心没肺的我,给彻头彻尾地击中了。我觉得自己似乎需要做些什么,便又疯跑回办公室里去,神秘兮兮地将妈妈叫出来,死缠烂打地央求她,将我的同桌李大柱调走吧,他不讲卫生,上课还爱脱鞋,臭脚丫子味熏得我连课都上不下去呢!妈妈被我缠得没法,只好悄悄指了指办公室里的苏舟,说,那你和他同桌行吗?我忘了妈妈关于女孩子一定要矜持要含蓄的教导,当着走廊里来来往往的老师和同学,便翘起脚尖,啪啪啪地给了妈妈三个响亮的香吻,之后又怕妈妈反悔似的,一路飞奔回教室去了。

  上完课间操回来的时候,苏舟已安安静静地坐在了我左边的位置上,李大柱则忿忿然地在他背后朝我挥舞着拳头。我却是呵呵一笑,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若无其事地朝苏舟伸出手来,道:你是新来的苏舟吧。苏舟点点头,脸上依旧是那样明朗和善的微笑;我的一颗粗糙马虎的心,在其中,竟是一点点地往细腻温柔里陷。

  苏舟在数理化方面简直是个天才,老师布置下的难题,他每每都是在极短的时间里便轻松搞定了。我看他做题的时候,从没有皱过的额头,还有轻扬的下颌,眉眼里满满的自信,常会傻乎乎地一个人笑起来,觉得这样完美的一个男生,竟是近到可以听到他的呼吸,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于是便很庆幸自己差得一塌糊涂的理科,可以有理由听不怎么爱说话的苏舟,轻言慢语地给我讲题。尽管他讲了那么多遍,笨笨的我依然是不明白。可是看他那么好脾气地冲我摇头,微笑,甚至是微微叹口气,于我,都是一种从没有过的幸福和甜蜜。

  晚上吃饭的时候,便缠着妈妈问东问西。当然全都是关于苏舟的。妈妈却是瞪我一眼,道:都16岁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别人的隐私是随便可以问的吗?我不理妈妈说的这一套,照例拐弯抹角地问,终于从妈妈无意中透露的只言片语里,得知来自北方一个小城的苏舟,因为犯了某一条校规校纪,让一向对他寄予厚望的父母,觉得脸上无光,遂将他转到苏州的外婆家,并在十几个班主任的剧烈争执后,最终插到我们高二(3)班来。

  我不知道苏舟究竟犯了什么严重的错误,会让除了妈妈之外的老师如此激愤地将他视为洪水猛兽,连教室的门都不让进。可是想到一向被妈妈称为“老师对立物”的自己,便觉得什么错误都是多余,不值一提的了。况且,像苏舟这样神色澄明眼白干净的男生,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被我原谅的呢。这样想着,便照例千方百计地去引苏舟的注意。上课的时候会故意做小动作,让他从聚精会神的听讲里,抽出片刻来写纸条给我。纸条上的字,龙飞凤舞,与他的安静,有种互补般的和谐。我把它们一张张收集起来,想着何时攒得多了,就有机会实施我的“秘密行动”啦!课下当然更不安分,会与后位的李大柱高谈阔论,只为他无意中听到,会开心地笑。他课下一向是塞上MP3,沉浸其中不肯与人讲话的。所以常常我那么卖命地讲话,他都难得回一回头,听上一会儿。可是我不在乎,自信总有一天,他会被我用之不竭的小聪明迷惑住,近而音乐一样,将他的双耳深深迷恋了去。

  苏舟的外婆家离校大约有十分钟的距离,他便不骑自行车一个人慢慢走回家去。我也开始以自己长大成人为理由,拒绝坐妈妈的自行车回去。而后每每在一路“护送”苏舟到家后,转身疯狂地往回跑。跑得快了,总能赶得上吃已经凉了的饭菜。妈妈倒是从来不会唠叨我,只坐在一旁爱怜地劝我“糖糖,慢点吃”。我便觉得有一丝丝的愧疚,从碗沿上方偷偷看一眼妈妈,脸就稍稍地红了,像是我拼命隐藏住了的秘密,早已被妈妈一滴不露地窥了去。

  看得出来,妈妈是非常喜欢苏舟的。不仅上课的时候爱提问他,知道他英语不好,还特地嘱咐我多帮帮他。我听了一扬头,冲妈妈撒娇:那你也要答应我,无论如何一定要请他来家里做客哦。妈妈眯起细长的眼睛,边笑边刮我鼻子:糖糖何时学会邀男生来共进晚餐啦!我一低头,从妈妈手下逃回卧室里去。我看见对面镜子里的那个女孩子,面颊像一朵纵情绽放的玫瑰。

  几天后的周末,妈妈果然兑现了诺言,将苏舟请到家里来。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将所有收藏的好东东都搬到客厅里来,一件件地,语无伦次地介绍给苏舟。苏舟的神色里,有一贯的从容和矜持,但是一丝略显不安的喜悦,还是很鲜明地,被我捕捉到了。

  吃饭的时候,我趁妈妈起身去拿餐具的空当,鼓足勇气问苏舟:坦白交待,你有没有收到过女孩子送的东西啊?看苏舟一脸的茫然,我便又继续启发开导他:譬如千纸鹤啊,幸运星啊,可爱的小玩意啊,还有,类似情书的东西。说完了我便侧歪着脑袋,等苏舟羞涩地讲出他的故事来。却是没曾想,苏舟的脸色,霎那间死灰似的白;像是再有一点风吹草动,他那不堪一击的内核,便啪地倒下去了。

  这样的模样,几乎让我惊骇,且说不出一句话来安慰。是妈妈走过来,轻拍着他的背,一遍遍地说:没事的,孩子,真的没事,苏舟才醒转过来,抱住妈妈,大哭。那样的无助和慌乱,像极了一个惊慌的小兽,于高耸的崖上,终于寻到一小片可以稍稍停歇的平地,一颗惶惶然的心,这才仓促地将郁积着的惊慌,哗地一下子倾倒出来。

  那晚的饭,自然没有好好地吃。妈妈不停地说着话,却依然掩不住因我和苏舟的沉默带来的尴尬和疏离。我坐在那里,百无聊赖地瞟着钟表,第一次希望,苏舟能够快快地从眼前消失掉。

  晚上破例没有自己睡,而是抱着枕头和毛毯,爬到妈妈床上去,像儿时那样,化做一只温驯的小猫,在她臂弯里美美地闭上眼睛,等她来吻。妈妈温柔地抚弄着我细碎的短发,小心翼翼地问:糖糖有心事了吗?说出来给妈妈听听好吗?我静静听着妈妈的心跳,没吱声,眼泪却是哗哗流下来,浸湿了妈妈柔软的臂弯。

  我终于哗地一下子掀开毛毯,跳下床去,将一本精美的笔记本,从上了锁的抽屉里取出来给妈妈看。妈妈略带迟疑地接过来,打开,见扉页上写着:送给糖糖爱恋着的苏舟。之后的每一页,都被我分成两部分;上面是苏舟写给我的小纸条,按着日期,一张张地排下去,又去店里专门压了膜,这样它们便永不会褪色。纸条的下面,则是日记似的我的留言。从第一眼看到苏舟的惊喜和欢欣,到中间无数次的耍小聪明,逗他说话,引他开心,又日日“跟”着他回家,还有对这一次渴盼已久的做客的美好预想。点点滴滴里,一个女孩子爱情上的细腻敏感与多情,是连我自己,也是深深震惊住了的。

  合上笔记本的那一刻,我的心,意是微微地有些痛。妈妈揽过我来,将我的一绺头发绕到耳后去,说:糖糖长成大人了,知道要主动追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了,妈妈真的为你感到高兴。我呵呵笑着环住她的脖颈:可是糖糖还是更喜欢女生,就像妈妈这样漂亮可爱又能做糖糖知心朋友的大女生。

  “那么,糖糖能答应妈妈,不把这本情书送给苏舟么?我怕他会像以前那样,将倾慕他的女生的情书,贴在校园宣传栏里,让你,还有不懂事的他,都受到流言的伤害。”这样一番我从没听妈妈说起过的话,几乎让我心碎;我不相信那样温和善良的苏舟,会做出如此近乎残酷的事情来,可是看着一向与我情投意合的妈妈,我还是将苏舟,从我心里,一点点地硬推出去。

  我让妈妈帮我调了位置,坐到最前面去;这样上课的时候,便不会因为看见苏舟瘦削的背影而神伤,或是有一种想找他说些什么的冲动。有不会的题,我会留在自习课上举手问老师。读书的时候也不再大声,课下更不会拼了命地与周围的人嘻笑打闹。放学的时候,我会一如往昔地乖乖去妈妈办公室,等她忙完了工作,载我回家去。一路上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遇到苏舟,还会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齐声向他打招呼。

  这样便很快地熬完了高三,高考也呼啸着来了又去。我和妈妈,终于都可以放下心来,好好地喘一口气。去领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在妈妈的办公室里,又遇到了苏舟。骄人的成绩,让他看上去,愈加地俊朗和帅气;眉宇间淡淡的忧愁,也一扫而光;言谈举止里,都带着暖暖的笑意。第一次发现,说起话来的苏舟,原是如此地迷人且让人无法割舍。

  那天晚上,妈妈坐在床边,说:糖糖,我们明天请苏舟来家里做客,好么?他要回沈阳去了,以后见面的机会,可能不会多了……还有一件事,妈妈要向你道歉,苏舟被迫转学,其实是因为他写给一个女孩子的情书,被人贴到校园里;那个女孩子,是校长的女儿。苏舟的父母,是很保守的人,又对苏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他能出人头地,为他们争气。我不想让苏舟背负着过去前行,他是个太过脆弱的孩子,所以只好编了谎言,骗你这么长时间……那本情书,如果你还愿意,可以送给他了,只是不知道迟不迟……我紧紧地从背后抱住妈妈,任泪水流了满脸。我知道妈妈不会对我隐瞒什么;就像,苏舟依然没能从我的心里,那么漠然地,无声无息消失掉一样。

  第30章      最不起眼的丫头也会梦到花儿开

  蓝宝宝原本是班里最懒惰的女孩子,打扫卫生的时候会偷偷地溜掉,黑板擦得总是漫不经心,作业都是被小组长催了又催,上体育课的时候,常常会趁老师不注意,跑到高高的看台上去欣赏校外的风景。班主任拿她这样一个女孩子没办法,便任她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里自生自灭。

  事实上,读了快一年的高中了,许多任课老师都还不认识这个从不主动举手回答问题的女孩子,那么多的优秀生等着他们去照顾呢,像蓝宝宝这样走路都悄无声息的女孩子,又有谁会在看到她的时候,有兴趣想一想,这个不出众的女孩子,到底每天都在默默做着什么呢?

  所以当蓝宝宝拿着一枝异常漂亮的月季花,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引起的小骚动,用蓝宝宝日记里的话来说,“简直是一场地震一样,让我这一天,都过得非同反响”。蓝宝宝依旧微微低头笑着,将那枝月季插在宝蓝色的瓷瓶里,无限欣喜地走到靠窗的角落去,坐定了开始读书。

  那是一枝还没有完全绽放开来的粉红色月季,像蓝宝宝的心思,看不透最内里细细长长的蕊丝。不论是谁问,蓝宝宝都一律只有含羞带涩的一句话:人家喜欢呢。

  喜欢什么呢,她不说,别人也懒得猜测,有谁会相信,蓝宝宝这样简单如水的女孩子,也会有不愿示人的小秘密呢。既然她喜欢,就让她去做吧;况且,每日看着教室的讲台上有一朵花,安安静静地绽放,吐露淡淡的芬芳,也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哦。

  蓝宝宝家里养了一阳台的花,可她独独喜欢月季,那么素朴的花,像她似的无需什么人来惦念和关爱,但一样活得闲适且美好。每天清晨,她都剪下一枝要怒放的花,小心翼翼地坐公交带到学校去。当阳光滑到月季花最中心的一片花瓣时,蓝宝宝就知道,11:30分的放学铃声,快要响起来了;那么再过5分钟,在花儿绽放的声音里,总是让她眩晕的陆宇飞,也要到啦!

  什么时候开始注意陆宇飞的呢,蓝宝宝自己也说不清楚。

  是他那次在走廊里无意撞到她,朋友似的与她开玩笑,说: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我的细胞,牺牲得和你一样多,所以你就原谅我不说Sorry了吧。又或许是那次他站在教室门口,等着邻桌的林小朋骑车回家去,偶尔瞥到黑板上她默写的单词,极惊讶地问:这是谁写的英文啊,真是漂亮!林小朋当然说了她的名字,而她,却是连头也没敢抬,是心里的喜悦太重了,她怕一开口,就让那么聪明的他,看到自己潜滋暗长的小喜乐。又好像这些都不是,蓝宝宝是个笨拙的女孩子,她一定是很早很早就在心里印下了陆宇飞的名字,只是到而今,她才看得清。

  陆宇飞是在一个星期后,才看到蓝宝宝插在讲台上的月季的。他等着磨磨蹭蹭的林小朋收拾书包,一抬眼便看见开得那么热烈的月季花。他一步便跳到讲台上去,微闭起眼睛,低头靠近粉红色的月季花,深深吸了一口气。那一刻,蓝宝宝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日日在11:35分尽情绚烂的月季花,终于等到那个真正懂得欣赏它的人。这是第六朵月季了,可是它们不遗余力地为蓝宝宝绽放的心,却是一模一样的。

  那天的陆宇飞,照例问了是哪个细心的女孩子,插了这么漂亮的花。而林小朋,却是大大咧咧地嚷出一句来:当然是我们的蓝宝宝啦,除了她,还会谁这么有闲情逸致呢?蓝宝宝已经溜到讲台旁了,而她的视线,也正好撞到陆宇飞,想躲,也躲不开了。“你们家养花吗?我们家也有呢,满满一庭院,现在开得正旺呢,你要有空,我可以拍一些照片传给你看噢。”蓝宝宝看他将一张写有QQ号码的纸片递过来,想说些什么话来给他,但红着脸接过来,却是扭头就跑出了教室。

  跑出去一站路了,蓝宝宝才停下来,看着眼前滑来滑去的行人和车辆,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手心里紧紧攥着的那一串数字,将她的心,都快要烫伤了。

  是谁说的来着,痛并快乐着,此刻的蓝宝宝,真的是这样呢。

  只有最细心的人,才会看清蓝宝宝是一点点在变化着的。

  她在最不起眼的衣角上,买了一棵含羞草的“布贴”,粘在那儿;只有风吹起的时候,才会看到小而绿的叶子,还有饱满结实的根和茎。上课的时候,蓝宝宝开始举手回答问题,尽管每一次,老师都会越过她,叫后位秀气的小组长。作业也总是第一个交,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做一个短短的白日梦,梦里是满山坡的花儿,陆宇飞站在山顶上,带着明朗轻透的微笑,向她挥手……打扫卫生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走,陆宇飞来的时候,会看到蓝宝宝的蒜头鼻子上,细细密密的汗珠。他从没有说过要帮她,但蓝宝宝已是知足,谁说男孩子一定要绅士呢,有时候懒散也一样让女孩子着迷哦。

  月季又开了一茬的时候,蓝宝宝才将那串倒背如流的数字,加到QQ的好友栏里去。然后她写下一句话:你们家的庭院里,一定是芳香正浓吧?蓝宝宝歪头笑看了一会,又羞涩地加上“宝宝鱼”三个字,这才小心翼翼地点了发送键。蓝宝宝坐在电脑前,等了两个小时,那个叫“飞鱼”的头像,还是一片寂静。蓝宝宝略略地有些失望,但在睡觉之前,还是又欣欣然地发了一句话给飞鱼:什么时候你有空上网,别忘了发照片给我哦。

  第二天是周末,放学早,蓝宝宝还是磨蹭到最后,但却没见陆宇飞过来。邻桌林小朋都快走出教室了,蓝宝宝才鼓足了勇气,跑上去问他:陆宇飞怎么今天没有来等你啊。林小朋很奇怪地看她一眼,说:我家刚换了房子,搬到另一个比较远的小区去住了,所以我以后只能坐公交回家了。不过我们两个不在路上聊,可以上网视频聊噢,怎么,你也想和他视频聊天么?林小朋嘻嘻坏笑着,蓝宝宝装作生了气,转身走开了。

  蓝宝宝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消息,或许她以后看到陆宇飞的次数会减少;但是如果她上网,就可能和他说上话,而且,不论她是怎样地喜欢,他都会看不见自己和月季一样绯红了的面容。这样的相遇,又是多么地从容呵。

  那个周末,陆宇飞的头像,真的如蓝宝宝所渴盼的那样,闪亮起来。 可是,足足有一个小时过去了,问题的答案,为什么还没有来呢?蓝宝宝终于坐不住了,敲出一行字给他:宝宝鱼的问题,为什么拒绝回答呢?那边似乎呆愣了片刻,才发过来短短的一句话:你是谁?怎么知道我家爱养花呢?

  蓝宝宝日日想念着的,原来他早已忘记。

  蓝宝宝还是在失落里,发过去一段文字。她说,我是一个你不认识的笨丫头,爱幻想,爱没边没际地想心事,成绩不如你好,容貌也是普通;上体育的时候,你在一片花红柳绿里,几乎认不出我。即便我坐在你的旁边,你或许也会忽略掉我,和旁边笑容恬美的女孩子笑闹。可是就像无人喜欢的带刺的月季,会无休止地绽放一样,最不起眼的丫头,也一样会梦到满山花儿开。你可以漠视掉我,但淡淡的花香,你不会闻不到……蓝宝宝的那些话,换来的依然是陆宇飞的一句话:你真是奇怪的女孩子啊。蓝宝宝是笑着将那个爱恋了一年多的名字删掉的,但她在睡觉前,还是没有忘了去阳台上看看哪一朵月季,更适合剪下来,拿到学校去。这样专心拨弄的时候,便不小心,被很尖的刺,划破了手指。蓝宝宝看着月影里轻盈起舞的花和叶,终于落下泪来。

  宝蓝色的花瓶里,始终会有花开着,有时候是月季,也有时候,会是水仙,或者海棠。都是不名贵的花,并不会多么地引人注意。但那浅浅淡淡的花香,还是会让女孩子们在慵懒的午后,突然地扭头冲蓝宝宝说一句:蓝宝宝,什么时候,你变成一个细心体贴又勤快的姑娘啦?老师们也会在上课前的几分钟里,走到蓝宝宝的课桌前,拿起她分数日渐高起来的试卷看上一会,而后轻轻放下,温柔地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走开去。

  蓝宝宝偶尔还会看到陆宇飞,常常是和一个小巧的女孩子在一块,和她擦肩而过的时候,会不经意地看她一眼。那样的回望,完全是陌生的。可是那里面的欣赏,蓝宝宝却是看得清晰。

  这是她从没有想到过的,一年多的暗恋,他还没有认识她,便已经结束,可是却在心里,留下如此温暖素淡的芳香。而且,正是这样美好的味道,将一个笨笨的丫头,变成而今终于有人在走过时,会被那恬淡柔美的微笑,吸引住的女孩子。

  第31章     那时我们年少

  高二刚读了一个星期,班里重新排位置。采用最公平的方式,抓阄。我端着托盘从前往后地一路走过去,走到最后一排中央的时候,我和左岸同时把手伸向了托盘。也只剩下两个纸团,别无选择了。左岸很快地打开来,报出了位置。我狡黠地一笑,说:左岸,你坐在我的前面。左岸极友好地冲我笑笑,而后抱拳:前辈,多多关照!我的脸有些红,捏着还没打开的纸团,转身走开了。

  高一的时候,就知道了左岸。那时他正好住在我们楼下的教室,常常推开走廊的窗户高歌。歌声传得很远。我驻足窗前,想象粗犷豪放的歌声,它的主人该有怎样的模样?于是再抱作业的时候,便宁肯绕远路,经过他的教室。终于有一次碰见了他:温和干净的眼睛,额头很饱满,有智慧的光芒,在静静地闪烁;头发微微地有些黄,是那种染得不露痕迹、不显锋芒的颜色;一米七五的个子,并不给人以压抑或不可攀的感觉——果然是一个让人怎么看都觉得舒服的男孩子,像水洗过的天空,容得下一切。

  很自然地便勤快起来,有事没事地多去办公室跑跑;经过左岸教室的时候,会微微地侧头,看一眼第四排靠窗的位置。或是不侧头,只清清耳朵,听走廊里穿透嘈杂的歌声,飘过来,一下一下地蕴贴着我的耳膜和发稍。这样的距离,在我不听老师和父母们劝阻,执拗地报了文科之后,终于结束。也终于可以像无数次想象的那样,坐在他的后位,而不是身旁,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而无需担心,或是忧虑什么了。

  左岸的成绩不是非常地出色,可是好学。尤其对英语。他常常回过身来问我问题,眼微微地合着,睫毛居然有些长,像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他问问题时的姿势:回过身来,直直地对着我;而不是傲慢地斜侧着身子,眼睛只盯着手里的书本,头回也不回地听我的解答。

  左岸对英语的热爱和钟情,常常让我有些微微的嫉妒。教英语的舒可心老师是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左岸一样,有美丽的歌喉;常常在课前,很深情地唱奥斯卡的经典曲目,竟是演绎得极完美。有一次她问有没有人想上去与她合唱,本以为没有学生好意思与这样一个光彩夺目的女老师“同台献艺”;没想到左岸却是立刻站了起来。那首歌的歌词记不很清了,却是极牢地记住了左岸唱这首歌时的眼神:忧郁,遥远,迷惘,又执著。从没有想到,他完全投入到歌中去的样子,竟是这样地让人心疼。

  这之后的左岸,对英语愈加地痴迷。有时候走路,耳朵里都塞了耳机,听英文的歌曲。交作业总是第一个,很郑重地放到我桌上。英文的日记,比任何的作业都要难收,左岸却从没有拖延过。开始的时候,我总是很感激地朝左岸笑笑,左岸也会回过微笑来,只是却很奇怪地有些羞涩,像有什么不可言说的秘密,藏在心底,但还是无意间从点滴的笑里,流露出来了。

  终于有一次,在抱作业去办公室的中途,我找出左岸的日记,打了开来。极洒脱的字体,行文也水一般的流畅。并没有记些日常的琐事,多是安静时对人生的感悟和思索。英语老师的批注也很细致,看得出每一篇都是认真读过了的;甚至误用了的单词、拼写、标点,都用红笔一一注了出来。每一篇后也都有恰倒好处的点评,在左岸故意留出来的空白里。飘逸与隽秀相间,像他们共同演绎的那首英文歌,那么和谐,那么美丽。

  似乎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一本很完美的日记,一些负责任的批语。可我还是从左岸一次比一次高的分数里,看出了左岸的心思。左岸喜欢上了我们多才多艺、对学生又无比地体贴关爱的英语老师舒可心——这是一个多么让人不愿相信且接受的事实啊!

  凡是与英语有关的一切事情,左岸都会全身心地去做。即便是上英语自习,老师有事不能来,他也会一丝不苟地俯身看书,以致可以对我在后面一遍遍叫他的名字,而没有任何的反应。上英语课,更是不用提了。左岸会一直执拗地举手,直到老师叫了他的名字。下课的时候,他会耍些小伎俩,早早地跑出来,在走廊的尽头假装看风景;老师走过来了,他便热情洋溢地打一声招呼;眼睛里满含的深情,若是对了我,那里面的火,会将我的心都烧着吧。

  舒可心老师却是一如既往地平等对待,并没有在我去办公室的时候,多问一些关于左岸的事情。刚刚工作的激情和勤奋,让她对班里每一个学生,都是一样的爱护和疼惜。

  左岸显然不明白。他甚至连普通男生喜欢老师时所表现出来的反抗都没有。他是全心全意地关注着英语老师的。就像身后的我,全心全意地关注着他一样。

  读高二以来的第一次考试,第一场便是英语。做到一半的时候,无意中瞥见前面的左岸,在偷偷地避开监考老师的视线,很迅速地看了眼手中的一个纸条。我足足呆愣了有一分钟,才强迫自己从失望和愤恨里走出来,继续俯身做题。

  成绩出来后,左岸的英语果然很好。舒老师在讲台上很欣慰地夸赞他的时候,我多想站起来大声地宣布,左岸作了弊,欺骗了老师啊。可努力了很多次,我终于还是没有站起来。因为我看到,左岸没有像往常那样,勇敢地抬头迎视老师的目光。他微低着头,脸,也有些红了。左岸获得了他想要的东西,可也失去了另一些更重要的东西;不安和愧疚,自会长久地惩罚他的。

  左岸再问我问题的时候,便有些淡漠,三言两语的,就打发了他。并不愿意这样,可终究还是忍不住。有一次左岸将一封信递给我,让我转交给英语老师。我犹豫了一下,便接了过来,还略带讽刺地一挑眉毛,问:是不是情书啊?左岸没回答,却是很窘。那封信,走到半路,便被我扔进了垃圾桶。没有拆开来看,我不愿意因为一封信,而粉碎了一些美好的回忆和梦想。我希望我和左岸都能健健康康、安安静静地读完高中,飞往自由的大学里去。

  回来后左岸转过身来轻声地问我:舟舟,信,交给舒老师了吗?我故做轻松地一耸肩:当然交了!左岸看了我好大一会,才慢慢地回过身去。我知道他想听到更多的东西。譬如老师的反应,譬如关于他老师问了什么没有,譬如老师说没说要给他回信。

  那以后的左岸,果真像我预料的那样,不再那么大胆又直白地爱恋着英语老师了。但也没有故意地作对。他只是固执地沉默下去,用一种自我封闭的方式,表达着对英语的热爱和执着。

  高二结束的时候,英语老师不再教我们。我注意到左岸的神情里,有与我一样的轻松和释然。考试完班里开“挺进高三”的联欢,左岸竟是自动请缨,把英语老师请来。我有些不悦;想这左岸原来还在暗恋着英语老师,可以为了这种一个人的爱情,而不顾我这课代表的面子。晚会上左岸一口气唱了三首歌,每一首都是送给英语老师的,说谢谢她原谅了自己的无知和虚荣。而我们的英语老师,则微微地笑着,笑里满是孩子般的骄傲和知足。

  那场晚会人散曲终的时候,左岸帮我收拾满地的狼藉。等到教室里只剩了我们两个人,左岸如释重负地叹口气,说:“舟舟,原来英语老师早已原谅了我犯的错误。”我吃惊地抬头:“什么错误?”“还记得那封信吗?那是因为考英语的时候我作了弊,给舒老师道歉的,舒老师说其实她早在心底原谅了我,只是一时疏忽,忘了回信给我……”

  我呆愣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慢慢地想起那些往事。想起我在走廊上慢慢地走,听左岸的歌声。想起调位时被我偷偷做了手脚的纸条。想起左岸在拐角处故意等着给老师打招呼时的诸种可爱和坚持。想起他作了弊后的愧疚和自责。想起被我扔掉的信。想起英语老师竟是很轻易地就原谅了我和左岸。而直到这时候,我真正地才明白:是爱,让我们在年少的时候,千方百计地耍一些小小的伎俩;亦是爱,可以让我们如此轻易地,便得到外人的谅解和宽容。

  第32章       给你最温暖的绽放

   我看到他的脸上,有一朵花儿迎着阳光,徐徐地绽放开来。每一片花瓣,都是那样地绚丽动人,像是积蓄了一整个冬天的力量,等待在某个合适的春日,怒放给所有人看。

  高二的时候,班主任换成了新来的语文老师。做课间操的时候,他站在队伍后面,眯起细长的眼睛,看有没有男生偷懒。却有检查的学生过来,朝他没好气地嚷:“嗨,眼长到哪儿去了,没看见开始做操了吗?快快归队!”后边的高个子男生听了边肆无忌惮的大笑,边也没好气的朝检查的回嚷:“嗨,眼长哪儿去了,没看见这是我们小老板吗?快快走开!”

  他真的像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会和我们一起挤食堂,见了瘦削小巧的肉片,会夸张地放慢咀嚼速度,力图品出它稀有的香味来。学生见了面和他打招呼,故意恭恭敬敬地喊一句:小老师好!他也毕恭毕敬地回一句:小学生好!不过见了决定他官职升降、奖金增减的领导,却从不知道点头哈腰地问好,或是不失时机地拍几句马屁。即便是知道校长的女儿韩小辉就在自已班里,也从没有主动把握过这样大好的机会。

  韩小辉就坐在我的左边,只是中间隔了条过道。韩小辉从来都是摆出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高傲模样,不愿正眼瞧上一眼我这样一个班里永远的冠军。因为过于骄傲和冷漠,韩小辉不受任何女生的喜欢,也不招任何男生的倾慕。她像一截质量上好的炮仗,何时何地,哪怕是受了潮,也会一点就着。甚至是高着嗓门和人吵起架来的时候,蛮横得连小老板的严厉斥责都可以不理。

  可是我却并不怎么讨厌韩小辉。

  她是那么一个漂亮出众的女孩子,成绩不错,家境优越,像是古代幸福的公主,她有什么理由不骄傲呢?韩小辉衣服多得数也数不清,又有过人的聪慧和灵透,知道怎么搭配才会让自已愈加地青葱迷人。我几乎不记得第一天穿过的衣服,第二天韩小辉会一成不变地再穿一次。女生们不屑于看她;我却喜欢在韩小辉故意快上课了,才闲庭散步似的走进教室时,把视线从课本上移开,静静地看韩小辉新鲜芬芳的水果一样,泛着美丽的光泽,透着诱人的芳香,慢慢地“飘”过来。甚至当她坐下了,那种绚丽的光芒,连带地把隔了过道的我,都映得鲜亮温润起来。那时候 ,我总是会微闭上双眼,深深地吸一口气,而后叹息般地长舒出来,才肯认认真真地听老师讲课。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虚荣。我是班里唯一一个每天都穿校服的学生,又坐在光彩照人的韩小辉旁边,不但没有感到过自卑,相反,还为有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女孩子,坐在我的一侧,能让我学习累了倦了的时候,偷偷地欣赏一下,而感到一种小小的欣喜和满足。我从没有埋怨过父母,为什么给我一个如此困顿的家,让我的青春一日日地裹在肥大黯淡的校服里,而没有一丝一毫会鲜亮起来的迹象。我想为什么要抱怨呢,我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除了生活的清贫,我和别人一样,可以享受花香般扑面而来的快乐与青春。只要,只要没人打扰我习惯已久的平静和淡泊。

  可是,小老板却偏偏不明白。我可以很清晰地感觉到他对我的关爱。尽管这种关爱细微得除了我自已,没有人能觉察出来。就像每次点名回答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会询问似的看着我。如若我低下头去,不想回答,他便会点别人的名字。他不愿意让优秀又灰暗的我,在别人另类的注视里,受丁点的委屈。甚至每次交钱,我拖了又拖,临到最后一个交上,写名字,他都很“随意”的插到前面一大堆人里去,而不是让它孤零零地挂在最后的空格里。

  我感激于这样细微又无声的关爱。我也一次次地用了高高在上的成绩,一点一滴地回报于他。然而有一次,却是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的温情。

  那时正是冬去春来,班里的女孩子们,像是一只只轻舞飞扬的蝴蝶,扑闪着五彩缤纷的翅翼,在人前肆意地张扬。我没有斑斓的彩衣,只是脱去笨重的棉衣,把穿得褪尽天蓝底色的校服,洗干净了,在温暖的阳光里晾干,继续着了它在一大堆华衣美服里,安安静静地欣赏别人的青春,于张扬鼓涨的衣裙里,呼呼作响。做课间操的时候,我站在后面,看蛰伏了一冬的青春,花一样优雅鸟一般灵动地在暖暖的春日里,热烈地绽放、飞翔、欢呼,竟是有丝丝的感动,慢慢地浮上心头。常常地想,等我快快地长大了,有了许许多多的钱,也定可以这样自由自在地,在阳光下舒展、招摇吧?

  几天后的班会上,一向民主的小老板突然地做出决定:为了做体操时显得整齐划一,以后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着校服出操;违者,上课罚站。此令一出,全班哗然。有人公然地当面反抗:这么丑陋的校服,整天穿着,岂不把人憋疯?!小老板有些窘迫,丢下一句“为了班级利益,亦为了消除攀比之风,希望大家予以合作。”便匆匆结束了班会。

  当然,老师的话,心里可以不服,但还是要听的。第二天做体操的时候,我们班便很快地闻名了全校。班主任们都有些许的嫉妒。惊讶之后的学生,则拿我们的“革命精神”,做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当然,他们不知道韩小辉,在班里发表了拒穿校服的声明。说老班的决定太不人道,凭什么为了某些人的自尊,让全班人一起跟着受罪变丑?!还堂而皇之地拿了“班级利益”、“消除攀比”之类的词汇,来遮掩自已的偏心!

  这样的话,让所有的人在一瞬间恍然大悟:原来这样不尽人情的规定,只是为了某一个人的自尊。

  那个人,当然就是坐在韩小辉的旁边,整日裹在灰暗校服里的我。没有人提及我的名字,但所有人却都心照不宣地注意到了空气一样无声无息的我。突然之间,像又换了一件彩衣的韩小辉,默默无闻的我,成了人人瞩目的焦点,还有,人人痛恨的众矢之的。

  韩小辉坚持着不穿校服,亦不去做操。班里的体操量化分,因此急剧下跌。老板那月的奖金,很自然地,便被扣掉了。

  突然地很害怕看见韩小辉。害怕看见她着了曾经那么神往而今却是刺眼的衣衫,目不斜视地向我走来;而后泄愤似的砰地放下书包,在一片深蓝里卓尔不群地坐下。语文课上,她甚至在小老板威严的注视下,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的风景。直到喊了三声了,才慢慢吞吞地站起来。眼睛,却是依然挑衅似地,尖刻地看着别处的。

  在这样紧张的对峙里,小老板总会喟然地长叹一口气,用手示意韩小辉坐下,便继续讲他的课了。韩小辉真是绝顶地聪明,她清楚再怎么与小老板对抗,最终都会没有缘由地被原谅的。因为,小老板是刚刚招聘进来的大学生,而她的爸爸,在这个学校里,又有着多么显赫且不可动摇的声名啊。

  那周的作文,是一封写给朋友的信。而我,则想也没想地,便写给了小老板。破例地,作文讲评课上,没念我的文章。

  却是意外地,收到了老板的回信。信,极其地简短;我却一下子便读懂了信里所包含的内容。他说:就让我们都接受对方由衷的感谢和道歉吧。

  一切又都恢复如初。心情像雨后的天空,好得想让人大声地歌唱。我当然是不善于歌唱的,可是躲在自已安静恬淡的天地里,看班里的颜色,又如窗外的春天,花红柳绿、五彩斑斓起来;看做操的时候,一排排自如舒展的四肢,像透明的翅膀,在半空里飞翔;看韩小辉和小老板的眼睛里,又如往昔,有着各自喜欢的内容。这于素面朝天的我,是一种多么欣喜多么满足的生活啊。

第四卷明黄岸

  第34章 十六岁的骄傲

  我读书的这个城市正以一种不可一世的速度疯狂地向上生长着。每天,都有民工带着闪闪发光的兴奋和渴盼,潮水般地涌进来,将它的成长向着城市人期待的方向加速推进着。

  每天清晨,我都要穿越气质高贵的四季广场,在附近一个小店门口停下来, 和眼神尖锐的老板打一声招呼,径直地去冰箱里拿订好的牛奶。牛奶是一元一袋的,名字和包装一样的朴素,摆在一排插有吸管的盒装牛奶的未端,微笑着等我天天拿了它,一路喝着去座落在城北的学校。傍晚放学回来的时候,路过广场旁正在修建的气派的居民小区,我会放慢脚步,在一群装卸石子的民工里,默默地瞥一眼那个着了灰暗衣衫的女人,而后便将心放下来,在她还没来得及看见我的背影时,飞快飞快地跑回家去了。

  家,只是在广场上打扫卫生的父亲暂时“求”来的一间小屋,中间用了蓝格子的布,隔了开来。不断地有广场上干活的工人跑到我的书房兼卧室里来讨水喝,或是坐着休息一会儿。有大大咧咧的女人甚至会很随意地往床上一躺,片刻便鼾声如雷。再起来的时候,干净的床单上,便有很鲜明的汗水的印痕,都是些和母亲一样来这座城市挣生活的女人,知道她们的辛苦,便也从不说什么。

  母亲带着一身水泥和石子的味道回来的时候,我已做好了饭,又兑好了一盆冷热适宜的温水,放好肥皂和毛巾,关了门,给母亲搓背。每每看到母亲肩上因为挑担或拉车而留下的红红的印痕,我总会低低地问一声:“妈,疼吗?”母亲亦总是呵呵地笑着回一句:“不疼。”我知道母亲在撒谎,有一次,皮都磨去了一大块,她还是轻描淡写的一句“不疼”。母亲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心却是针扎了一样,隐隐地痛着的。而后使劲地吸气,背对着母亲,把饭菜盛出一份,给父亲留着。

  一个月后再去拿牛奶的时候,便会碰到一个高个子的男生。常常是我刚刚把手伸进冰箱,他的手也不缓不慢的伸了过来。只是一排牛奶里,我拿最后一个;而他,则是拿第一个。将牛奶的角轻轻咬开的时候,他的手又伸过来,手里拿着的,却是一只淡蓝色的吸管。

  这才抬起头,朝他微微一笑,摇摇头。他也不坚持,却是直接插到我的牛奶袋里,老朋友似地问:“安安,你们今天英语要讲什么内容?”我惊讶地再次抬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也是一中的学生吗?”他抱歉地一笑:“忘了介绍自己了,我就在你的邻班,叫陈浩哲,念走了音就是耗子。因为你经常和我们班学习委员,也就是我同桌阿楠接头,所以就盯上你了。”正喝着牛奶,听了这样几句话,差点呛着。他见状又故做认真地安慰我:“别急别急,我这只耗子从不会抢人牛奶喝的。”说完又做了一个很可爱的老鼠偷油的动作。

  入高中后第一次,这样开怀地把眼泪都笑了出来。

  下午放学的时候,在蜂涌而出的人群里,看见浩哲隔着十几米远拼命地向我挥手,我却是回头看了他一眼,便慌慌地转身跑掉了。走到半路的时候,还是被他气喘吁吁地赶上了。“安安,以后顺路,做个伴儿一块儿回家吧。”我的心倏地一紧:“你家住哪儿?”“就在广场对过的政府大院里啊。”我低着头,轻轻“哦”了一声,便不肯再与他说话。

  走到四季广场的时候,心愈加地慌。下意识地抬头又往建筑工地上看,却一眼瞥见母亲扛着铁锨微笑着向我走过来,而且一路走一路喊着我的名字。而一旁保镖似的浩哲,却不识趣地依然在滔滔不绝着。母亲终于走了过来,用小的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叫了一声“妈”。从一阵短暂的沉默里,我能感觉到浩哲的惊讶。而后便听到他极响亮地向母亲打招呼:“阿姨,您好,我帮你扛吧。”母亲亦热情地回了一句:“不用不用,你是安安的同学吧。”不知道浩哲有没有觉察到我的窘迫不安,他只是极快地给我们道了声再见,便跑向了广场对面的家属楼。这才抬头,看他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慢慢地模糊成一片。

  第二天再去上学,便刻意地早起了一会儿,在牛奶店的冰箱里,看见排头的“三元酸奶”还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等着它的主人,悬着的一颗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几天后再去拿牛奶,一向冷漠寡言的店主,突然绽开难得一见的笑容,说:“近来你喝的那种牛奶货源紧张,要不,你换一种吧。”扭头看了一眼那些“贵族气”日渐浓郁的牛奶,刚要说“算了”,店主却将一盒伊利纯牛奶放到我手里:“近来这种牛奶让利顾客,降到一元一盒,你试一试好喝的话,可以订它。”半信半疑地,我接过来,笨拙地取下了吸管,插进去,只喝了一口,便被牛奶的醇香吸引住了。正要出门,便见浩哲一头闯进来,冲店主喊:“老板,听说伊利牛奶降为一元一盒了,你干脆把我的牛奶换成伊利吧。”店主点了点头,算是应允。浩哲这才回过头来,看了看我手中的牛奶,说:“咦,怎么都比我消息灵通?”我一笑:“我也是刚刚听店主说的。”

  这一次,和浩哲喝着同样的牛奶,一路走着,竟是喋喋不休的说了许多开心的话。

  母亲所处的工地,因为大楼的快速竣工,开始裁人。理所当然地,身体并不强壮的母亲,被裁了下来。少了一个人挣钱,家里的境况,立即捉襟见肘。起初母亲还唉声叹气地发愁,一天晚上,从广场上回来,母亲突然兴奋地对我说:“安安,你那个叫浩哲的同学,原来是市政协主席的儿子,刚才在广场上碰见他们一家人正散步;这孩子怪懂礼貌的,说话总是让人听了心里热乎乎的;他还把我介绍给了他父母呢……”正埋头学习的我,心里一惊,手中的笔,啪一下摔在桌子上。身后的母亲,又小心翼翼地递过来一句:“安安,要不,你明天给你那同学说说,让他爸爸帮忙,找一份活儿干吧?”

  第一次,没有回答母亲的问话。泪,一滴滴地滑下来,打湿了课本。母亲在身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句话也没说,起身去洗我准备睡前再洗的衣服。

  突然地不想见到浩哲。在学校的走廊里碰见他走过来,会拐个弯,绕远路回教室。拿牛奶的时间,也故意地改成下午放了学。直到有一天,母亲又寻着一份做保姆的工作。对于这份新的工作,母亲对我只字未提。我问起的时候,她也是含含糊糊地应付过去。后来有一天放学,看见母亲抱着一个额头有颗痣的一岁多的小孩子,从市委家属院里走出来,才知道,母亲原来是给市政府某位“大官”看孩子的。

  接近放寒假的时候,一位远房的亲戚来,说是有件事要找母亲。我只好按母亲留的号码,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人只说了一句,我便意识到打错了,啪地挂了电话。再打,还是那个号码,接电话的,却是换成了母亲。一开口,竟是忘了打电话的初衷:“妈,这家,姓什么?告诉我,以后打电话也好称呼。”停了片刻,母亲才问出一句:“安安,有事吗?我一会儿便回去,别急。”说完,便急急地把电话给挂断了。

  关于母亲的工作,我终于不再问一个字。只是再看到浩哲在广场上一个简易的卡拉OK厅里唱歌,不会像以往那样,倚门兀自听上一会儿,或给他一阵温暖的掌声,告诉他,歌唱得真的很棒——尽管,我的心里,是多么地想为这样一位真诚的朋友,送上一句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祝福。

  高一读完之后的暑假,浩哲通过母亲传话给我,说他要去美国留学了。我茫然地呆立了足足有十分钟,才想起问一句:“他什么时候走?”“明天上午八点,在广场前坐车去机场。”

  那天晚上,我又去广场旁的卡拉OK厅,找个角落,坐下来,慢慢地看那些不熟识的人,一首首地哼着陌生的歌。想着今晚,会不会有一个熟悉的人,像往常那样,说唱一首老歌,给最优秀最坚强也最漂亮的朋友安安?抑或他不唱歌,只是这样坐着,陪我在音乐里,想想往事和很漫长的未来?

  我终没有等到有人来为我唱歌。站在空空荡荡、几尽没人的广场上,想起明天即将到来的离别,终于放声地大哭。

  第二天还不到七点,我便一口气跑到了广场边上。是一个很好的天,没有丝毫的离愁别绪,很多的老人正随了音乐,做体操,或是跳舞。喷泉一如既往地在喷着我始终没有弄明白的纷繁的花样。太阳已经昂扬地升起来了,一切都是如此地新鲜和美好。

  而我,却要在这样生机盎然的夏日清晨,送走一个或许再也不会相见的朋友。

  并没有等太长的时间,便看见一大群人走过来。最前面的,便是浩哲。不知为什么,看见那样有些“浩荡”的的送行队伍,竟是有种想逃掉的胆怯和紧张。

  可还没来得及转身,就被快步跑过来的浩哲给拉住了。“安安,谢谢你来给我送行。”我的泪慢慢地涌上来:“浩哲,该说谢谢的,其实是我。”浩哲呵呵笑起来:“安安,如此好的天,我又不是去抗美援朝,有希望战死疆场,这么伤感干什么。呶,这件礼物,送给你的,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我接过来,只看了一眼,泪又涌了出来。只是偶尔隔着商店的玻璃窗,呆呆地看了一会儿那款精美小巧的随身听,又轻轻叹了口气,便被细心的浩哲默默给记住了。

  浩哲的亲友和父母走过来,他一一的向他们介绍我。记性一向是比较地差,却是第一眼便牢牢把人群里一个小孩子记住了。那是浩哲姐姐的孩子,刚刚一岁半,奶声奶气地叫我阿姨。我看着他额头上鲜明的黑痣,终于知道母亲和浩哲,其实比我自己还要明白,十六岁的女孩子,有着怎样不容侵犯的骄傲和自尊。

  等着浩哲的车渐渐地远了,最后一拐弯,再也看不见了,我才像浩哲拍着我瘦弱的肩说的那样,如他未离开时一样地吃饭、走路、睡觉、开怀,或是大哭。

  在广场旁的牛奶店里,拿了伊利牛奶要出门的时候,被店主给叫住了:下个月的牛奶,伊利又恢复为原价,如果你还想订一元的,就换一种吧。

  我很熟练地把淡蓝色的吸管插进去,低头品一口习惯了的那种芳香,好久才说:“那麻烦您帮我换成原来的那种吧。”

  其实,怎么可能做到浩哲说的那样,像他在时一样地吃饭、走路、睡觉、开怀,或是大哭呢?就像这醇香的牛奶,淡蓝色的吸管,一起上学放学时欢乐的点滴,还有不留痕迹的体贴和关爱,浩哲走了,我却是再也难以拥有了。

  只是我知道,浩哲,却是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里。

  第35章  与你分享一段寂寞的光阴

  三岁多的时候,我就习惯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找乐子玩了。常常是听到妈妈“啪”地一声将门在外面锁上,我扒着冰冷的窗棂朝着楼下向我挥手的妈妈大喊一声“妈妈再见”,便乖乖地跳下椅子,把所有的玩具都搬到客厅里,玩过家家去了。

  在我的概念里,妈妈永远都是小辫都来不及好好地给我扎,便急冲冲地要赶去上班的人。爸爸呢,则只是照片里站在布达拉宫前,向我和妈妈很悲壮地献军礼的威武大汉。而外公外婆,则是像妈妈说的,住在需要坐着小人书上会冒烟的“长蛇”,才能到达的遥远的北方小城里。所以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指着课本上笑眯眯的一群人,说这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时,我的大脑便总是短路;回家后见着妈妈就问:“为什么别人家里那么多人,我们家里却只有暖暖和妈妈呢?”妈妈好像从没有认真回答过我的问题,她总是怜爱地亲亲我的脸蛋,便又忙着洗衣做饭去了。

  妈妈不理我,我也不会烦她。一个人照例会玩得不亦乐乎。记忆里好像没有生过什么病,是个绝对“省心省钱”的好孩子。可是却极喜欢拿着体温表给小猫小狗们量体温的时候,偷偷放在自己腋下几分钟;而后拿出来,学着妈妈的样子,一本正经地对着阳光眯起小眼,看上面一个又一个红色的小杠杠,盼望着哪一天体温可以升到最高的那条小杠,这样就可以让妈妈一整天都陪在我身边了。好像也只有一两次美梦成真过,而且是和妈妈一起挂吊瓶。对面床上的妈妈一脸歉疚地看着我,而我,却是露着尖尖的小虎牙,一个劲地冲她开怀地笑。

  所以当妈妈要去西藏陪爸爸两年,让我转到北方外公外婆家读初中的时候,我非但没有哭,还反过来安慰妈妈:“不用为暖暖担心哦,暖暖会一个人好好玩,好好上学,好好吃饭,也不会生病的”。却没想,这样的几句话,却是让在站台上送我的妈妈,一边哗哗地流泪,一边把我抱得更紧。

  外公外婆年龄已经大了,所以早饭都是我悄悄下楼买好了,才喊他们起床。我喜欢小城夏日的清晨,天早早地亮了,热气还没有来,空气清凉如水,伸出手去触一下,甚至会感觉到它们在肌肤上温柔湿润地滑过。我便在这样清新的早晨,趿着拖鞋,拿着月白色的小筐和大大的豆浆杯,去楼下的巷口处排队买早点。

  很少有小孩子出来买早点的,所以队伍里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便很引我注意。是个神色总是有些心不在焉的男生,脸上已初显北方人硬朗的轮廓。眼睛从不肯斜视,偶尔看人,也是漫不经心地一瞥,收回去的时候,里面依旧是空洞洞的,什么也没有。有一次,转身碰到我,竟是连声“对不起”也不说,径直走开了。而我,则啪嗒啪嗒地追上去,呲牙裂嘴地朝他扮个鬼脸,嘻嘻笑着就噔噔噔地跑上楼去了。

  他照样是对我不屑一顾。我当然是不在乎,一如既往地在夜晚高温退却的时候,骑了自行车去小吃街上闲逛。遇上好吃的,屁股粘在小摊前,自行车丢了也不管。这样疯玩了一个暑假后,待开学的前一个晚上,才发现,我竟还不知道自己要去的中学座落在何处,要插入的初二(3)班又在校园里的哪幢楼的哪一层上。最后是外公想起来,说楼上小王家新来的那个叫葛西的外甥,好像跟暖暖去同一个学校,我去给他说说,两人做个伴,一块儿走。

  第二天吃过饭,照外公吩咐的下楼去喊那个叫葛西的男生。门一开,想打招呼的我立刻便闭上了嘴巴。倒是眼前这个一向对我不客气的买早点的男生,微微一笑,伸出手来,说:你好,暖暖,我叫葛西,和你一样,是初二(3)班的插班生。我看着他洁白齐整的牙齿,只顾得嫉妒,竟忘了伸出手去还个礼。嘴巴倒是闭得更紧,怕他看见我虽然石榴籽般晶莹,却笑得东倒西歪的牙齿,会露出更多漂亮的牙齿,让我欣赏。

  因为葛西个子高,老师很自然地把他安排在了倒数第二排,与第二排靠窗的我遥遥相望。我对此没什么意见,很欢欣地便朝自己的座位上走去。却听见身后的葛西与老师讨价还价:让我与温暖暖同桌不行吗?老师忙着上课,丢给他一句“以后再说”,便转身走出了教室。

  放学铃一响,我便抓起书包就往外冲。我记起小吃街旁边有一家精品店今天要打折,去淘一淘,说不定花很少的Money就能买到自己喜欢的东东呢。没曾想却被葛西挡住了去路:“说好了一起来去的,怎么不等我,自己撒腿就跑?”我一脸不悦地皱皱眉头:“可是,我喜欢自己一个人玩啊,你也可以去找别的同学,不必等我嘛。”我看见葛西亮白的眼睛倏得黯淡下去,默默地闪开一条道,看我飞一般忘乎所以地跑出学校去。

  晚饭时外公外婆闲聊,无意中说起葛西,这才知道,他的妈妈原来很早就去世了;爸爸找的后母,他不喜欢,便一个人跑到外公家来,求外公说服舅舅,让他在这儿读几年书。我没想到瘦瘦的葛西,心里竟是如此地倔强和执拗,会为了自己的幸福,千里迢迢地跑到同样的一个陌生的家里来。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我便追上葛西,要和他一块儿回去。葛西却是冷冷地看我一眼,没吱声,骑上自行车飞快飞快地便把我甩掉了。

  我知道葛西生了我的气,但在被他无声地拒绝同行后,却再也鼓不起勇气,向他求和。便这样仇敌似的在同一条路上,一前一后地骑车;看他的衣服在风驰电掣般的速度里,被风鼓涨起,呼啦啦地作响。或者在前面感觉到背后的眼睛,将箭一般凛冽的视线,嗖嗖地射到我背脊上来。

  班里的男生似乎都不怎么喜欢葛西。因为几次测验之后,他们发现,这个不苟言笑的男生,竟是几乎包揽了所有的第一。更主要的是,他快成了全班甚至外班女生们议论和关注的焦点了。做课间操的时候,总有邻班的女生,一边马马虎虎地做操,一边热切地向我们班队伍的后面瞟。下了课,一向冷清的门口,也总有嘻嘻哈哈的一大群花儿般灿烂明媚的女孩子,拥在走廊里,透过窗户朝教室里的倒数第二排瞅。老师在课上叫葛西回答问题,女生们会齐唰唰地回头看他。这样的场面,让男生们心里像是着了火,不仅扑不灭,而且急切地想往外窜,将火苗子转嫁到别的什么东西上去。

  很快地,他们便寻到了借口。那天上晨读的时候,班主任很突然地便走过来,说要让我换换位置,与葛西同桌。我心里自然是不满,想怎么老师都是这样,成绩一好,学生要月亮他们也会千方百计地摘下来送他。班主任看出我的不悦,亦有些生气,说葛西主动提出来要帮你提高成绩,这样的情意,你竟是不领!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咬咬牙,一字一句地吐出一句话:他愿意给,可我就是不乐意领。班主任气呼呼地摔门而去,留下满教室炸开了锅似的学生。

  关于我和葛西不同版本的流言蜚语,很快地如水蒸气一样,从教室这口沸腾的锅里,吹着欢快的口哨,吁吁地冒出来传向每一个角落。男生们像是一下子找到了出口,将郁积的火苗腾地窜出来。女生们则是无一例外地,把我当成了葛西对她们冷漠的罪魁祸首,气咻咻地指责忿恨着。

  第一次品尝到成为众矢之的的滋味,并没有觉得多么地难过和哀伤。倒是看到怒目而视的一大群女生时,感觉有些搞笑。习惯了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为一点点的乐事就笑得前仰后合,所以对这样刻意的孤立,几乎没有点滴的不快。这样的反应,不仅在女生们的眼里,起了不小的波澜;甚至是葛西,也在我看不明白的复杂眼神里,有一丝丝的疑惑和惊讶。

  终于有一次在快要到家的路上,他飞快地追上来横着拦住了我的去路。我学着他的样子,冷冷地看他一眼,没有半个字,绕道继续前行。却是被他再一次拦住了。终于忍不住发了火:“你是不是觉得我温暖暖非得像其它的女生一样,对你小心翼翼、满脸崇拜,你才会满意,才有不折不扣地成就感?!告诉你,No way!”看我气呼呼的模样,葛西突然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露出他白得耀眼的牙齿:“暖暖,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你那么不喜欢做我的同桌?”“那你先告诉我,为什么你那么希望我来做你的同桌?你知道我习惯一个人的。”“可是,暖暖,你也可以试着改变一下这样的习惯,就像,我也在习惯着改变一样。”我愣愣地看了葛西好大一会儿,张了张嘴,终于把到口的话,又硬硬地咽了回去。

  却是在回家后,一个人躲在卧室里,拿出妈妈的信来,一遍遍地读。妈妈在信里说:“暖暖,你从小就能一个人很听话很快乐地玩耍,既给了妈妈很多的慰藉,亦让妈妈为你的未来,有略略的不安。是妈妈的疏忽和不够多的关爱,才让你有了这种似乎已是习以为常的孤单,和与年龄不相称的自立。自给自足固然是好,可是学会与人分享自己的快乐,亦是一种很重要的品质。就像尽管你爸爸两年后便会转业回来,我还是乐意将这两年里的分分秒秒,与他共享一样。所以妈妈给你寄来了两块一模一样的藏饰平安坠,相信你已有了这样一位朋友,可以与你共享这细微的快乐……”

  几天后的周末,我在上楼的时候,竟是碰见葛西和一对很温和的中年夫妇一块儿下楼。葛西的眼里,在匆忙中看我的时候,有很奇怪的不舍和温情。吃晚饭的时候,拐弯抹角地从外婆那儿得知,原来那对夫妇,便是葛西的爸爸和后母。我听了一下子失声尖叫起来:“那么他们一定是来接他回去读书的了?!外婆冲我皱皱眉头,点点头便转身忙家务去了。

  而我,却是呆愣了片刻后,便冲进卧室里,找出我心爱的檀香盒,又把那块始终没有主人的藏饰平安坠取出来,放在一个漂亮的包装盒里,写了几行早已在心里待了许久的话,便匆匆地跑到二楼那扇从没有进去过的门口,抬手敲了敲门。有熟悉的脚步声叭嗒叭嗒地传来,我莫名其妙地有些紧张,在门打开的前一刻,又匆匆地跑上楼去。写了字的盒子,却是没有忘记,在转身的时候放在门口的信箱上。

  早晨开门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朝信箱上看,却是让人失望的空白。身后的外婆,则唠唠叨叨地走过来,说:“告诉你多少次了,别把东西丢三落四地乱丢;呶,这封信是你的吧,无缘无故怎么夹在门缝里?”

  心,像是一下子乐开了花,来不及理外婆的唠叨,便飞快地拆开信读。

  暖暖:

  真的很“恨”你的藏饰平安坠呵,几乎让我激动地一夜未眠。半夜里爬起来给你写这封信,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你愿意,我会留下来,继续读初三。这样,便可以像你说的,分享彼此细微的快乐和感动。慢慢地习惯有朋友陪伴的日子,习惯两个人去买早点,习惯坐在一起像别人一样为一个问题争得不可开交,习惯在宽阔无人的街道上风驰电掣般地飚车,习惯在二楼的拐角处,等你下楼去上学……如果你乐意,让我们从今晨开始,慢慢地将这个习惯培养下去,好吗?

  你的二楼的朋友:葛西

  我转身抓起书包便往楼下冲。身后的外婆急急地冲我嚷:早饭还没吃呢,又往哪儿疯去啊你?!我头也不回地高叫:我要和葛西一块儿去上学……呵呵,我是在二楼碰到葛西,看他空空如也的双肩,才想起,今天其实是周日,不需要起这么早,也不需要这么匆忙地去上课的。

  第36章 没有什么不可以

  中考成绩出来后不久,在澳洲的妈妈便再一次打来国际长途,问我去上海留学班读书的事办得怎么样了。我冷着脸,懒洋洋地回答她:这样的事,与我有什么关系,你问爸爸好了。那端死一般的沉默;我知道这之后,一定要来一段狂风暴雨似的训话的,便顺手拿过耳脉来,塞上自己的耳朵,又啪一声按下开关键。是莫文蔚的歌。漫不经心里透着其实触手可及的眷恋与哀愁。在几乎将自己结结实实笼住了的性感歌声里,可以隐约地听到妈妈歇斯底里般的怒吼,像是一头凶猛的雄狮,穿过长长的电话线,左冲右突地,疯狂寻找着出口。

  早已是习以为常。我知道总有一天,爸爸会在妈妈的威逼下投降,送我去上海的一所外国语学校读两年的英文;而后像一年前那样,将一颗心再切掉一半,送到那个被妈妈的言语渲染得五彩缤纷的国度。尽管,爸爸其实和我一样,愿意在被城墙围住了的古城里,安安静静地做一个妈妈嘴中胸大无志的“凡夫俗子”。

  爸爸是在妈妈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手机好几重的轰炸之下,才最终下定了决心,开车载我去上海的。一路上爸爸一句话都不肯对我说;我在低低回旋的音乐声里,看爸爸瘦削的脊背,在九月的阳光里努力地挺着,似乎在向身后的女儿证明着什么。可是我更希望它是完全松驰、慵懒的,像孔雀绒一样的温暖,柔和,而不是拼命装出来的钢铁般的坚韧与冷硬。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便看到开到十字路口的车,没有朝左拐向通往上海的高速,而是跟着前面的一辆Audi继续开下去。我惯性似地大叫“爸爸!”像是从一场梦里惊醒,爸爸唰地吊转了车头,开向左边的高速。右边那条路的尽头,是爸爸为了激励我,曾经很多次载我去的市里最好的高中。可是这条高速,却让我和爸爸,加速度般,离它越来越远了。

  我所在的班,像个小小的联合国,拥挤着二十多个来自四面八方,两年后又将四面八方散去的学生。老师上课的时候,提到某个英语国家,常会有一小撮的人,比老师还权威地,在台下叽叽喳喳。我是从不参预他们的讨论的。也只有我,千里迢迢地要赶往那个据妈妈说,美丽至极,也干净至极的澳洲。邻桌的Angel,亦是个言语不多的女孩子。但是在外教的课上,却会用很熟练的英语,旁若无人般地与教师辩论。她要去的是瑞士,一个在地图上被挤得密不透风的小国。班里的“大国”留学生们,便总是拿着略显不屑的漠漠眼神,看她与外教开“个唱”。我却是喜欢听Angel讲英语,感觉里像是一阵小风,上海弄堂里的穿堂风,徐徐的,却会让人在蒸笼般的上海夏日里,有薄荷般的清凉与舒爽。我很希望有Angel举止间,与生俱来般的从容与随性,却是无论如何也学不来。

  不知为什么,Angel的家离学校很近,她却喜欢住乱七八糟的宿舍。周末不得已要回家,也总是会拉上我。没事可做又总想找理由逃掉妈妈网上约会的我,当然是极其地欢喜;况且,还可以吃到Angel做的美味佳肴,更是恨不得天天住在她家里。Angel家并不是特别地富裕,房子也很是局促狭小。很多次我都想问问她,留学这么多的费用,她有没有发过愁。可是每每看到Angel那淡定自如的微笑,便总是觉得多余,想Angel这么聪明的女孩子,自会像个大人,可以解决一切迎面而来的难题的。

  Angel家里有一辆二手的Santana,周末没事的时候,她会瞒了总是不在家的妈妈,载我去郊外兜风。她的车技说不上娴熟,但却是大胆。她总是会在我的一路尖叫声里,左冲右突地绕过一辆又一辆的汽车;又在我认为在交警手下必死无疑的时刻,啪地转危为安。上海的冬天是阴冷潮湿的,可是坐在温暖洁净的车里,听着莫文蔚的歌在耳边低低地回旋,总觉得窗外安静穿梭的人群与车辆,亦是一种可以值得拿来好好欣赏的异地风情。

  可惜这样的时光不可多得。Angel很快结识了日语班的一个叫江哲的男生,他们常常结伴去郊外飚车;有时候还会带上几个外教,不大的车立刻显得拥挤不堪。我坐在Angel的身边,听她用快得几乎让我听不清的英语,甚至日语,与江哲和外教们谈笑风生,突然觉得,在这样一个小团体里,即便是汉语,我也是笨拙得难以插上只言片语了。

  没有我的陪伴,Angel照样是活得井井有条。而我,却是失了倚靠般的落寞与孤独。隐了身去聊天,看到妈妈的头像,催命鬼似的闪个不停。两天不上网,她便会无休止地唠叨。语气里几乎是在哀求,让我为了她憧憬了无数次的澳洲相聚,奋力拼搏上两年;哪怕是让她多兼一份职,多受一份累,她也是心甘。我总是会隔上一个星期,被她的话击得无处可逃的时候,才会万般无奈地用最简单的英语应付她:

  出了校门,穿过马路走大约一百米,是一所普通的高中。我有时候会逃了课,去那所并不漂亮的学校里闲逛。偶尔也会假扮了那儿的学生,去图书阅览室里翻翻妈妈眼里的闲书。那些绚丽多姿的文字,总会让我痴迷;像是一棵饥渴已久的树,一点点的雨,便足以让我欣喜若狂,抽枝吐叶。初中时对文字的那种痴恋与执著,哗得一下子,全来了。

  我很快又有了新的朋友,是高一的一群小痞子。他们不喜欢理化更不喜欢英语,却是对小说情有独钟,一个个也都有不可小觑的才情。但因了不被老师们喜欢,便无缘进入正宗的学校文学社团;于是愤而组成地下的“文痞”社团,誓用文章与正宗的“飞鹰文学社”对抗到底。我的加入,用他们的话说,是有了从内部攻破敌军的鲜活力量。照他们的方案,是要把“历史清白”的我,偷偷送到敌人的机要部门,且成为其中的核心,而后用“文痞社团”的凛冽文风,一举将他们消灭!

  这样一个有些惊险的方案,让我兴奋了很长的时间。我甚至开始为了拿出几篇可以攻入敌人堡垒的小说,在课上当着老爱转来转去的外教奋笔疾书。有好几次,旁边聚精会神的Angel,都会侧身用笔轻敲我的手臂,示意我认真听课,给老师一些面子。外教们脾气好,不仅不会劈头盖脸地来一阵批,反而会饶有兴致地问我在写什么魅力如此大的东西。我总是千篇一律地回答他们“novel!”便又在他们的纵容里埋头写开了。

  我知道不仅是妈妈,看到我这样不务正业地浪费大好光阴会痛心疾首;即便是不舍得我出国的爸爸,怕是也会伤心吧。可是被那样一种新鲜又巨大的力量吸附着,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我愿意抛掉许多的东西逆流向前,找寻被大人们一刀给切断了的半个生命。

  已经很久不和我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一块来去的Angel,在一次放学后很蛮横地拦住了我。我满不在乎地瞥她一眼,转身走向后门,却是再一次被那个叫江哲的男生给挡住了。我看着慢慢走过来的Angel,冷冷吐出一个字:“why?”“我们替你的父母为你感到羞耻!拿了大好的光阴和大把的金钱在这里虚掷!”一向对英语单词不感冒的我,这次却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听得极为清晰,而后又在脑子里组织出另一些词汇,射向对面一脸忿恨与孤傲的Angel:“Why do you waste time for me?! I like this style of life .I choose it myself ! No one can stop me!no one has the right! no one!”

  我看着这两个拼命想挤到外国去的家伙,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青,突然地有种想痛快淋漓地大笑一顿的冲动,但终于还是忍住了,浮出一抹不屑一顾的微笑给他们,便转身从前门冲下楼去。

  飞鹰文学社果然是对我这个留学班的学生很感兴趣,很快便把我吸纳进来,且因为我出众的文采给了我“社长助理”的职务。这个消息刚出来的当天下午,我便和文痞社团的成员们,逃了课去酒吧里庆贺。当我们一个个意气风发地走出来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一幕,竟是被路过此地的一个飞鹰文学社的成员给窥了去。

  还没有等我为文痞社团在敌人内部施展拳脚的时候,飞鹰文学社的几个热血男儿便提前施展了“拳脚”。他们在放学的路上拦住文痞社团的领袖,本准备心平气和地谈一番的,没曾想说了几句便话不投机,头脑一热,便发泄愤恨似的扭打到了一块儿。等老师们赶来的时候,双方都已是鼻青脸肿,且有了挂彩的英勇士兵。

  那一段日子,我像一只无处躲藏的可怜小兽,惶惶不可终日。上课的时候再也不敢在笔记本上一页页地写小说,好像那些汉字会突然变成居高临下的学校领导,无情地将我赶出这个被英文字母充塞了的校门。

  关于我参予聚众打架的流言还是很快漫延开来。飞鹰文学社所在的学校领导,给留学班的辅导员打来电话,说希望给予我一定的教育和批评。必要的话,望能断绝我与他们学校学生的来往,以免再惹出更多的麻烦。几乎没有与辅导员打过交道的我,突然间便成了他嘴里的“红人”。班会上,上交学校的材料里,曝光台上,都有了他尽情发挥的余地。当然,他更不会忘了通知爸爸,前来替女儿接受再教育。

  爸爸来看我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看着窗外日渐热起来的校园发呆。是Angel过来拍拍我的肩,猛地一抬头,才看到已坐在了对面的爸爸。

  爸爸只温柔地唤了一声“糖糖”,我的泪便哗哗流了出来。顾不得一旁的Angel,我扑在爸爸的怀里,像小时候那样,不要命地大哭;且用大把的眼泪,任性地浸湿爸爸干净整洁的衬衫。爸爸亦像是搂着儿时的那个傻丫头,一声声地安慰我“糖糖不哭,糖糖不哭”。

  爸爸终于答应将我转回南京的高中,去读我盼了一年的文科。临走的时候,Angel执意要开着她的二手车送我一程。很久没有像那个午后,我坐在她的身旁,看窗外尖顶的教堂,生机的藤蔓,古老的小楼,不息的人群,安安静静地滑过去,滑过去。也很久没有像这样,彼此敞开心扉,说一些对父母,都不肯讲的秘密。这才知道在Angel的眼里,自己原是如此地幸福,有一个这样心疼自己的爸爸,可以为自己深爱的文学,在前方披荆斩棘,开出顺通的大路。不像她和江哲,为了向往的国家,为了喜欢的外语,一次又一次地乞求父母放手;甚至是在考试通过后,还要为自己的学费,而努力地拼搏,去争取名额不多的奖学金。

  可是我知道不管路怎样地艰难,Angel和江哲都会勇敢地走下去。就像不打不相识的文痞和飞鹰文学社,他们在合并后的《追梦》创刊号上说,梦想是一双坚实的翼翅,一旦我们飞上了高空,再也没有什么风雨,可以阻止我们振翅翱翔。

  是的,No one can stop us. No one has the right . No one!

  第37章 爱怎能忘记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到那个军区大院了。

  我很想念那里每天五点半准时响起的悠扬的号角,还有随之而来的气势非凡的跑步声,新兵清脆新鲜的敬礼,健康蓬勃的绿色,小孩子晃悠着结伴去马路对面的学校里上学,甚至是附近卖结实耐穿也舒适的军用球鞋的阿婆。

  当然,还有秦榛。

  我是上初中的时候,才认识秦榛的。那一年元旦放假,爸爸又照旧搬出他傻大傻大的音响,放上老旧的舞曲,又招来他所有的部下,预备开通宵的Party。那些有着纯朴憨厚笑容的军人,几乎都是来自遥远的北方。冬天的时候,手背、脸颊上还会习惯性地有冻疮留下的暗红的斑痕。我喜欢看他们笨拙扭怩地跳舞,有时候看着看着会很没修养的哈哈大笑,而后自以为是地混入其中,教他们如何狂放地扭屁股,晃脖颈。

  这其中有个被我称为“秦叔叔”的军人,最喜欢拉着我的手跳舞。每次见了我,也都会呵呵笑着用短短的胡碴扎我的脸蛋。过年过节的时候,还会买大堆好吃的给我;但要求是,我必须搂着他温暖的脖颈,亲亲他的额头。

  他这样喜欢小孩子,却从来都是一个人孤独的来去。那年元旦他没和我跳舞,却在角落里一个劲地抽烟。最后Party散的时候,爸爸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说了句:老秦,别担心,我会想办法的。他的眼里,才一下子像是窗外的天,泛起黎明的颜色。

  一个月后,我放学回家,刚进军区大院的门,便听见有喜庆的鞭炮声,憋不住的笑似的,不停歇地炸响过来。我是个爱看热闹的人,拔腿便往那“声源地”跑去。刚刚住脚,便被秦叔叔给欢欣地拉住了。同时跟过来的,还有一个笑容柔和甜美的漂亮女人,和年龄与我相仿的穿鼓鼓囊囊大棉袄的男孩。秦叔叔把男孩推到我的面前,介绍说:“秦榛,这就是我信里常提起的肖营长的宝贝女儿,肖安;快问肖安妹妹好,以后你们就是同学了,可要好好跟肖安妹妹学,别那么爱逃课打架了。”我听了,以一种军区女孩子特有的骄傲和大度,落落大方地伸过手去。而对面的秦榛却是冷硬地瞟了我一眼,迅急地把因冻伤而红肿的右手,往我手里一碰,便唰地抽了回去。秦叔叔有些尴尬地朝我笑笑,说:安安,秦榛这孩子在东北农村里野惯了,不怎么懂礼貌,你别生他的气啊;今天晚上,你们一家都过来,让阿姨给你们做东北的好菜吃,记住一定要来啊!

  那天晚上为了秦叔叔的面子,我勉强跟爸妈去吃了“团圆饭”。否则,单是那个叫秦榛的男孩子凛冽不友好的眼光,也会让我拒不进门。

  第二天,秦榛便成了我们初二(3)班的一员。而且,不偏不倚地,做我的邻桌。老师介绍完,他向我走过来的时候,秦榛装作不在意地看了我一眼,竟是一下子被我抓住了,眼神里点点的激动与兴奋。

  此后便会像双方的父母说的,一块来去。秦榛的话不多,但一出口便像是我想象中的东北的烈风,尖锐得会划破人的肌肤。有一次我问他,东北好玩吗?他习惯性地沉默了几分钟,随口丢给我一句:比你们这儿好玩一千倍!他很鲜明地把我与他划分了开来,语气里有难以化解的坚硬与隔膜。

  我看看他渐显东北人硬朗轮廓的面容,还有粗硬浓密的短发,故意当着秦叔叔的面,招呼也不打一声,便飞快飞快地丢下他跑开了。

  大院里的男孩子像土匪。周末的时候,他们会穿上大人的军装,扎了褐色的皮带,插上一把仿真的玩具枪,在一个头头的带领下,从这家“洗劫”到那家。都是矮矮的院墙,三下五除二便能爬过去。他们很兴奋寻到了一种可以当木马来跳的新玩意儿。有一次跳到一家院子里,却发现对面已到了大院的边界。五米多高的森严的石墙,爬上去,容易;想下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等到秦榛怒气冲冲地开门出来,要赶他们走时,那为首的头头突然狡黠地冲秦榛一笑,道:嗨,东北人,听说你们那儿的人都很野,那敢不敢从这面墙上跳下来,向我们军人的英勇子弟们证明一下?

  这样的挑衅,让恰好从旁边经过的我看了,都有些惊讶和气愤。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秦榛早已嗖嗖地爬上那堵处处有尖厉棱角的高墙,又英雄一般大义凛然地站立着,准备奋不顾身地跳下来了。

  原本嗷嗷叫嚷起哄的人群突然间静下来,齐唰唰地将略带恐惧和惊骇的视线,投向昂首挺胸、高高站立着的秦榛,我几乎是带着哭腔失声地高叫起来:秦榛,你别逞能,否则我再也不会陪你上学!秦榛淡淡地瞟了一眼奋力想挤过那帮“土匪”的我,神色却是很奇怪地变得愈加地坚定执著起来。

  秦榛像鹰一样,展翅从蓝得逼人落泪的半空“飞”下来的时候,我死命地闭上双眼,又狠狠抓住了身旁一个男生打颤的胳膊。

  终于在一片杂沓慌乱的脚步声和痛苦又愤怒的喊叫声里,睁开眼睛的时候,秦榛已被闻讯赶来的大人和军医,抬进了卧室。秦叔叔的咆哮声里,我听见秦榛声嘶力竭的喊叫:我就要向每一个人证明,我不是孬种!我是个堂堂的男子汉!!我也是军人的后代!!!

  像是巴掌,啪地一声脆响过后,屋子便只剩医用器械的冰冷的碰撞声,以及母亲们才会有的,隐忍又撕心裂肺般的哭泣。

  我是在那一天的晚上,才知道,秦叔叔其实也是一个极优秀的军人;可是有一年的中秋,因为忍不住对千里之外妻儿和父母的思念,偷偷坐火车跑回东北去,受到了组织上很严厉的处分。是爸爸,背着“袒护部下”的名声,一次次地为他求情,最终将处分减到了最低。可是从此,他在上级眼中的形象,却因此再也难以翻身。家属的调动问题,也是直到五年后爸爸的多方奔波,才终于得以解决。

  而今秦榛的“壮举”,再一次把活得小心翼翼、近乎忍辱负重的秦叔叔,推到更难堪的境地。

  那晚我听着客厅里大段的沉默和爸爸大段的陈词,突然想起秦榛随口丢给我的一句话:九岁的时候,我开始疯狂地爱上东北,爱上它逼人的英气和冷硬到底的质地。秦榛原来早已在心里,想向大院里“土生土长”的孩子,为自己,或者说是为他的爸爸,证明一些东西了。

  秦榛疗伤的那一段日子,我没去看他。我知道秦榛不需要外人的同情和安慰。他从高高的墙上跳下来的时候,心里充满的,其实是一种终于寻到机会,证明自己的骄傲和满足。

  我把每一堂课的笔记都整理好,又交人用电脑打印输出一份,交给秦叔叔;并告诉她,这只是老师发下来的讲义,让我转交的。

  十几天后,秦榛出院。而我,也要跟随调动了工作的爸爸,去坐落在北京的另一个军区大院。临走的那一天,许多人来送。我坐在笨重的吉普车里,侧头看外面不舍的人群,还有红砖青瓦的一座座平房。想着那个倔强的秦榛,不知看没看到我夹在讲义里的纸条,会不会像上面说的那样,孤独的时候,给我写上只言片语?

  车快开的时候,帮我们搬家的一个军人,急急地从车窗里塞给我一封信,又高声嚷着:是从门缝里塞进去,刚刚发现的。我迅速打开来,只看了一眼,便侧过脸去看窗外哗哗倒退的人群。在最远处的角落里,我看到一抹年轻的微笑,在徐徐地向我绽开。

  秦榛在信里说:安安,只能在信里,才会鼓起勇气,对你说声谢谢。九岁那年爸爸犯错的时候,就该说的;爸爸总是说,每每看到你甜美的微笑,他便会默默地鼓励自己,为了一家人的团圆,努力地用行动去擦掉人生路上的污点。可是我的自尊,却不容忍爸爸用求人的方式,换来家人的团聚。所以,才会将这份怨恨,不公平地转嫁于你。而且,用极端的方式,向每一个人证明,我的血液里,也有军人的勇敢与尊严……你与肖伯伯的宽容与关爱,其实我早已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这次爸爸演习中的立功,亦是肖伯伯,无私地给予了机会。安安,我会像你说的那样,好好地爱这个大院里的一切;就像,你曾经那样深深地,爱它们一样……有了秦榛在这儿守着我的记忆,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离开我深爱的大院,和我深爱的故乡。

  第38章 旱冰鞋上的十七岁

  省师大毕业的哥哥去市一中报到的当天,就履行了他的诺言,将我自打填了市一中的志愿起,便日日觊觎着的一双银灰色旱冰鞋,买回来做为我考入市一中的奖赏。

  九月份开学的第一天,我既不屑乘出租,也不乐意坐哥哥的单车,非要着了酷酷的旱冰鞋,自己闲闲蹓跶过去。家到学校也就四里路的样子,但却要过四、五个拥挤繁忙的十字路口。起初哥哥还不放心我的技术,非要我拉着他的后车架,慢慢滑。我骄傲地一扬下巴,嗖地落下他,在形形色色的车缝里鱼一样自由穿梭起来。在我箭一般飞快飞快地冲过两个车喇叭几乎成奏交响乐的路口之后,哥哥终于气喘吁吁地赶上来,大叫:“别逞能了,唐飞,I服了You啦!

  我终于放慢了速度,抓着他的车把,头也不抬地高声嚷:“哥哥,学校里有没有新来的漂亮女老师啊?”“你小子还有恋师情结啊,小心我在咱妈面前告你一状!”“好啊,我就说替她老人家找的大儿媳妇,看不乐坏她才怪!”疯狂的滑速里无意中瞥哥哥一眼,发现他神采飞扬的眸子里,竟满是我不熟悉的温暖和柔情。

  是到了教学楼门口的时候,哥哥才追上来,拉住穿着旱冰鞋如履平地般踏上两层楼阶的我,郑重其是地瞩咐道:“小飞,以后不论在教室还是办公室里见了哥哥,还是改改称呼地好。记住了,我可是会做个不徇私情的好老师的。”

  我蹬蹬蹬地爬上一层楼后,才笑眯眯地回过头来,扮个鬼脸给哥哥:“记住啦,唐浩老板(班),我也会给足你面子,做个不徇私情的好学生的!”

  第一天的课,很是轻松,老师们轮流做自我介绍。全都是年纪一大把、荣誉称号也一大把的老教师,除了年轻得几乎辨不出是老师还是学生的哥哥,还有一下子便将全班学生的心掳获住的语文老师米小弯。

  隔壁班的男生们看见清秀可人的米小弯夹着备课本,美丽的小诗一样飘过来,却没在他们门口停留上一秒时,嫉妒得快要疯掉了。所以,下课铃还没有响完,他们像说明文一样一板一眼的语文老太,便被一窝蜂涌出的学生挤得几乎半悬浮起来。这股暗流涌到我们门口,便再也凝滞不动了。我看着忿忿挤出去的语文老太,和他“移情别恋”的弟子们,竟是忍不住笑起来。笑完了当然没忘记嗖一下滑到门口去,替温柔迷人的米小弯老师,在围得水泄不通的门口“杀”出一条大道来。且一直引领她下了楼,才停住脚,重申了我的名号:“米老师,我叫唐飞,唐老鸭的唐,张飞的飞。相信我以后会全心全意为您做好课代表的。”米小弯仰头看着足足高她一头的我,没说话,却是送我一个无限感激的微笑,而后一低头,一步步地下了楼。

  晚上破例没看电视,硬拉着哥哥给他讲一天的见闻。在我自己都没有发觉,谈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米小弯的清纯秀美、温婉可人、多才多艺之后,一直没作声的哥哥啪一下拍了我一掌,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小子别是暗恋上你们米小弯老师了吧?”我看一向对我宽容至极的哥哥满脸的紧张和不安, 不理他,却是一把拉过毛毯来蒙了头,又幸福地闭了眼,放电影似的想想米小弯老师弯月似的细眉,清澄透亮的双眸,微微上翘的嘴角,还有一抹浅浅的动人微笑,便忍不住呵呵笑出了声。而后猛地一掀毛毯,拦过哥哥的脑袋来,在他耳边一字一句地小声说:“我想我是真的暗——恋——上——米——小——弯——啦!”

  哥哥看乐得不知东西南北的我,叹口气没说什么,便帮我盖好毛毯走出去了。第二天的班会上,他却开了个小型的讨论会,让台下目瞪口呆的学生们,一个个地站起来,谈谈关于对爱情和学业的看法。都是十六七岁,说不出爱究竟是什么的毛孩子,又加上有哥哥在一旁站着,当然是含含糊糊,三言两语地说完便急急坐下去了。唯独我,大无畏地滑到讲台上去,一昂头,说:“其实有时候,爱不仅可以让我们疯狂地忘记一切阻拦,而且不论成功与失败,都可以成为一种最强有力的动力!” 斜眼瞟了一下哥哥,他紧紧锁住的额头,竟是倏地松驰下来。

  不管办公室的老师们怎样拿了怪异的眼神看我长了“翅膀”的大脚板,我照旧在课前殷勤地滑到米小弯老师办公室去,多此一举地帮她拿备课本,又问有没有事情可以效劳。或是下课后在花儿一样开满了走廊的学生堆里,给她冲出一条道来,又拿了源源不断的问题合情合理地将“护送”进行到底。偶尔在路上碰见了哥哥,我还会边喋喋不休地与米小弯老师探讨着问题,边豪迈不羁地朝他挥挥手,点点头。

  米小弯老师有足够好的耐性和修养,任我以五花八门的理由去语文办公室里转。直到有一天,我刚刚滑到她的办公桌前,喇叭里传来级部主任声嘶力竭的敬告声:“为配合老师更安静地办公,没有特别紧急的事,请学生以后不要到办公室找任课老师闲聊。特此警告!”我想起在楼道里屡次三番地想拦住我教训一顿,结果都被我飞一样的速度吓得闪到一边去的级部主任,知道再这样一天无数次地“闯”语文办公室,我这个语文课代表的芝麻官丢了事小,给米小弯老师带来言语上的伤害,却是我无论如何也不愿看到的。

  几天后的一个午后,哥哥让学生捎话给我,放学后在校门口等他一起回家。那天米小弯老师在课上念了我的作文,又说了一些让我几近晕眩的词汇,所以我没等得及听完班长啰哩啰嗦的通知,便偷偷从后门一弯腰滑出了教室,飞奔到校门口准备给哥哥炫耀一番了。

  十月傍晚的空气里,有薄荷般清凉恬淡的味道,我握着有米小弯老师优美批语的作文本,眯眼看着天边绚烂铺陈着的大片大片的夕阳,觉得自己的一颗心,也快要燃烧起来了。是有两只手,同时在我背后拍了一掌,我的不安分的心,才“哐当”一声落回原地去。转过头看时,却是狠狠地吃了一惊,身后站着的,除了哥哥,竟还有一身玫红色长裙,含羞带笑的米小弯老师。

  我是在哥哥又“嗨”地捶了我一拳后,才一下子醒悟,很高声地喊了一声“米老师好!”我看见米小弯很调皮地歪头看了哥哥一眼,而后哄小孩子似地笑问我:“唐飞,米老师去你家做客,欢迎不欢迎啊?”我迅速地绕到哥哥的身后去,抓住他的后车架无比幸福地冲着他们的后背喊:“of course ,welcome to our home!”

  一路上,我疯了似地嗷嗷唱歌给他们听,在他们哈哈笑着看我的时候,又飞一样滑到他们前面去,鹰一般张开胳膊,引领他们穿过一个又一个人群川流不息的路口。偶尔我还会啪得蹿到哥哥的后车架上去,把头倚在他温暖结实的后背上,仰头看天。成群的鸽子呼啦啦飞过,归心似箭的飞机一眨眼便只剩下了没来得及散去的长长的尾线。我听见米小弯老师玫红色的长裙在风里歌儿一样畅然做响,而哥哥的笑声,则是其中最响亮的那个音符。

  我想我是太过兴奋了吧,否则不会在哥哥的脸色微微有些难看了,还把啤酒像喝白开水一样一杯接一杯地喝。米小弯老师走出去好远了,我还对着她被哥哥安全护佑着的娇小的背影,一遍遍地挥着手,且用力高喊着:“米老师以后常来玩啊……”是最后一边收拾满桌的狼藉,一边欢快地哼着小曲的妈妈走过来,摸摸我的额头,丢下一句:没发烧啊!我才一下子安静下来,看着我和哥哥在旱冰场上拍下的照片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滑旱冰的时候把腿摔断了都不哭,所以再也不应该有什么事情,值得我这样勇敢的男子汉掉眼泪了!可是这样想着的时候,泪,还是一滴滴地落下来了。我终于知道,心里的痛,来的时候,原是比任何外在的创伤,都要凶猛都要剧烈的。

  我是在几天后的一个课间,滑过班级部主任的办公室,被他硬生生给拦住的时候,才知道班长下的那个啰哩啰嗦的通知,原是冲我来的。通知上让所有的课代表去级部主任那里开会,无故不到者,给予警告处分。我当然不在乎什么处分,倒是对级部主任在会上的表现,甚感兴趣。据说他批我批上了瘾,连带地把哥哥和米小弯老师也一块儿给批了。至于原因,则是目无尊长、锋芒过露、行为激进之类的词汇。

  我看着级部主任亮光光的脑袋,还有他恶狠狠盯住我旱冰鞋的滑稽模样,竟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我想怎么一不小心,自己就成了激进分子?而米小弯老师,因为将我的那篇《会飞的鞋子》印成了铅字,骄傲地分发给外班的语文老师,亦被扣了一顶“锋芒过露”的帽子。原来从苦难的学生时代逃出来做了老师,挨批的命运,也依然不离不弃地跟着我们呵。

  我依然会在米小弯老师提出问题的瞬间,便高高地把手举过头顶。也依然会流星般滑到讲台上去,帮她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且不起任何的粉尘。亦会当着很多老师和同学的面,替哥哥邀请她去我们家共进晚餐;而后在微凉的夜色里,看她和哥哥手拉着手,慢慢地沿着城墙走,一转身,再也看不见了。

  只是,谁都不知道,我的心里,有怎样的痛,在慢慢慢慢地划过。就像旱冰鞋在结了冰的河面上,滑过时的痕迹,不鲜明的、却是刻入冰层里的痕迹。

  11月12号,是我的生日。哥哥请了假,陪我去市里最漂亮的旱冰场滑旱冰。像是演员登上自己钟爱一生的舞台,我酣畅淋漓地尝试着所有新鲜刺激又惊险的动作。时而像线条流畅的鱼,在舒缓的音乐里逍遥自在地穿行;时而像只鹰,从高地上以挡不住的速度哗地俯冲下来。偶尔,我也会故意在前方挡住哥哥的去路,在他转身时,又唰地一下绕过去截住他。有好几次,眼看着哥哥在人群里快被我逼倒了,我这才潇洒地伸出手去,将他牢牢地拉住,而后并排与他恣意前行。

  耳边有风,在呼呼地响着,我听见哥哥拼命地朝我喊:“小飞,你知道米小弯老师报名的事吗?”我头也不回地问:“报什么名啊?”“研究生考试啊!”依然没有刹住飞一般的速度,直到我累得喘不过气来,慢慢地蹲下去,看一只又一只的脚哗哗地从我眼前滑过;而后另有一只脚,滑过去,又滑回来,停在我的面前,再也不肯走。我抬起头,笑看着哥哥:“哥哥,我答应你,从明天开始,穿上运动鞋,脚踏实地去上每一节课。你也要答应我,一定不要落后,拼命地追上米小弯老师啊。”

  不等着哥哥说完他的谢谢,我便又起身,去追赶那个在场地上老是对技术不佳的哥哥横冲直撞的大块头。我要让哥哥知道,不只他可以在领导面前护佑着我,让我自由自在地飞了这么长时间,有时候做弟弟的,亦可以借给他,一只最最安全有力的大手。

  其实,十七岁的我,在高中的第一节语文课开始的那个瞬间,就明白,我应该怎样像爱哥哥一样地,爱着被那么多人喜欢和嫉妒着的米小弯老师了。

  第39章 任你呼啦啦飞扬

  去高中报到的那一天,老爸坚持要开车送我去。我站在镜子前,边望着里面那个谢霆锋一样桀骜不驯、意气风发的少年,边一脸不耐烦地头也不回地答复老爸:都说过N遍了,不要再把我当成三岁小孩子;半小时不到的路,我闭着眼也迷不了!

  像我这样漫不经心地吹着口哨,打着响指,在九月舒适的阳光里气定神闲地向市一中“挺进”的另类不算太多,但也不算很少,一脸飘来荡去挂也挂不住的成熟,在一辆辆桑塔纳的窗玻璃上高傲地划过;车里坐着的,或许会成为我未来的左邻右舍,那种有点娇气蛮横,小学生一样爱叽叽喳喳地向人炫耀父母家业的邻居。

  心心念念着的重点高中的大门,此时挤满了形形色色的轿车、面包车、自行车,甚至是人力三轮;我鱼一样一身轻松地从缝隙里游过去,而后站定,回头瞟一眼被自己甩在身后的长龙似的车队,刚想老成持重地叹一口气,竟无意中瞥见横七竖八停着的车阵里,老爸的“夏利”正安安静静地朝我“微笑致意”……老板(班)长地有些痞相,年轻得好似还处在叛逆期。本以为与我们会融洽得没有代沟,一张口却全是规章制度、服从命令之类的教条。后来听说毕业第一年,就被领导委以重任的老板,本想凭着满腔的热情大展鸿鹄之志,没曾想亲切得过了头,带出一个整日嘻嘻哈哈地和他称兄道弟的痞子班,且样样都是第一 ——当然是倒着数。

  结果老板便被“留了级”,继续在高一基层下放。为了翻身大解放,看得出,他是下了狠心实施新政,决定将上一届的“怀柔”变法为“铁血政策”了。

  没想到他竟将矛头首先指向了我。其实在我看来那只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就是我这个体育委员迟到了一分钟,口号呼地又没赛过邻班么?值得这么大动肝火,还罚写两千字检讨吗?

  不服气,晨读潦潦草草地写了几百字,交上去,一脸漠然地转头便走,后面无情无义地扔过来一句:葛风,体育班长,你就先干到这儿吧,今天的课,你也最好站着好好反思一下。

  这是开学后的第八天。我几乎还可以背下第一天日记里的新鲜、骄傲、紧张和渴盼。记得我带完了操,喊出了让自己有些难为情的号子的那天晚自习,我故意迟到了几分钟,跑到诺大的广场上去。那里站着一长排的“历史名人”。我从古老的孔子、孟子逆流而上,仰望着在浩淼的星空下昂首屹立着的曾经叱咤风云的英雄们,想着何时自己会像他们一样,顶天立地,铁骨铮铮!而后我便在最后一个除了于姓名处刻着的一个大大的问号,却并没有雕像的石座旁站定。像个初次做小偷的孩子,小心翼翼地环顾一下在黑暗里沉寂的校园,忐忑不安地爬上那蓄谋了一天的石座;我听见有一种东西风一样呼呼地在血液里穿行,搅起滚滚的烟尘,如历史的幽灵,在从孔子开始到我结束的石座上,穿梭轮回……可是,而今,这一切,却被一个小小的错误,瞬息间便碾为齑粉。从办公室出来,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时,广场上不绝于耳的喧闹声一阵阵地袭来,很热闹的场面,放眼看过去,我却只看到那个大大的问号,和问号上面,冷冷清清的基石……语文,数学,物理,一节节的站着熬下来,竟也没觉得特别地难堪,就像老师们将“鹤立鸡群”的我视若无物,我也将白眼和嘲笑,甚至颜面,贬到一文不值!

  中午的最后一节课,是英语。老师是个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大学校园里特有的浪漫、清纯、热情又张扬的气息。不知道她哪来的魅力,每到我们班上英语,从办公室到九班教室的不长不短的走廊里,课间十分钟,总会比平常多出两三倍的“看风景”的学生;有厚脸皮的高个子男生,竟会跑到我们教室里来,借口找人,偷偷地瞟一眼和着“后街男孩”的音乐,边做上课的准备边气定神闲地嚼着口香糖的女大学生。

  她真的好象还在大学读书的样子:耐克鞋,故意磨破了的牛仔裤,小巧玲珑的身体却被一件很肥大的T恤裹挟着;脖子上挂了古朴典雅的藏族木饰,头上翘着的,却是两只灵动可爱的羊角辫。

  这样另类的打扮,肯定是与我们习惯了的一身套装的人民教师的形象大相径庭的,否则便不会在短短的几天里,就引起了整个高一教学楼上不大不小的轰动。

  我却是不怎么喜欢她。我想哗众取宠与周杰伦那样深入骨髓的另类是不一样的,个性应是一种深刻鲜明的气质,从内到外,层层溢彩流芳;若是只想换取一种所谓的同情、亲密、支持和没有隔膜,那将是多么地虚伪和矫情!

  例行的问好之后,她却没有开始讲她的Happy Jam(正式讲课前的调味品),停顿了两秒种,我听见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抬起有些酸麻的头,才发觉她已走到了我的身旁,微笑着站定。我的脸微微地有些红,想着无声无息地站了一中午,竟然在最后一节课上,被老师用这种比冷漠还要让人难堪的方式,当众出丑。她却并没有问罚站的原因,只是兴致勃勃地用英语出了个谜语,孩子似的歪着脑袋,让我来猜,还故意激我,说我肯定猜不出来。

  心里好象有一扇窗子,啪地被一只手打开了。窗外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而谜底,则好象是风中的旗帜,呼啦啦地在上空飞扬。

  答案脱口而出的一刹那,她的一连串由衷的赞叹也热烈地向我涌来,一声响亮又欢欣的“Sit down, please!”过后,我像过去很多次回答完问题,听见老师的指令自然而然地坐下一样,拉过凳子,坐了下来。

  课上了有一半了,我才突然意识到:其实英语老师用了一个多么巧妙又美丽的方式,把我已麻木冷漠的自尊,送会它本该有的位置上坐定!

  做一个平民的感觉其实也挺好,不引人注目,却可以像一滴水,融入无边的海里;无论自己的梦想如何地膨胀张扬,蠢蠢欲动,甚至是不可一世,都没有人,会注意它们,指责它们,或者跑上来,粗暴地一脚将它们柔嫩的小芽踩断。就像我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不必担心后位同学的眼睛,会盯着我随了英语老师转来转去的脑袋,而生出蜚语流言。

  其实,这种顾虑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我很快发现几乎全班每一个同学的脑袋,在上英语课的时候,都会步调一致地在小巧玲珑的老师铿锵有力的调度下,唰唰地转来转去。而且,我还发现,从英语老师还坐在办公室里准备上课的那个时刻,就有许多人开始坐立不安,脸上挂着某种不愿与人分享的神秘的微笑;可是越不想让人知道,那种不打折扣的喜悦和幸福却是越鲜明清晰地流溢出来,又花香一样溶入九月已有些湿润的阳光里,将整个的教室浸润得新鲜,洁净,非同一般。

  Echo(卸去了乌纱帽,突然觉得自己也随俗了,竟这样称呼起这个我原本不屑一顾的英文老师的名字。)便在这样有一丝兴奋和不安的欣悦里,“嗨!”地大叫一声,推门而入。

  我总奇怪Echo哪来那么多旺盛的精力和稀奇古怪的主意,她好象被某个分管快乐的天使附了身,每时每刻都会将来自心底的快乐,溪水一样潺潺地流向每一个人。她的课,亦因此而熠熠生辉。常有邻班的学生甚或老师私下里问:九班刚刚在开联欢吗?疯了似的,又鼓掌又大笑的,一点上课的样子都没有!言语里浓浓的嫉妒谁都听得出来。听者只是故作矜持地笑,心里,却早就像Echo说的,“乐得唏哩哗啦,没了形状”。

  班里开始有种文革时的狂热的气氛,红皮书上的话,动不动就被人搬出来眉飞色舞地炫耀一番,当然,里面记载的,全是Echo的经典名言。像 Echo说“如果你有一分的快乐,一定别忘了拿来放高利贷;因为雪球越滚越大,快乐也会越来越多,坐等快乐Money一样滚滚而来的日子,是多么幸福又美好啊!” Echo还说“失恋了考砸了生病了吵架了挨批了甚至伤心得要死的时候,一定要珍惜一点眼泪啊,因为眼泪里含盐太多,泪流多了,盐也少了;医生警告过的,人缺了盐,会浑身发软四肢无力,骨架散了,伴你一鼓作气向前冲的精神上哪儿附呀?” Echo又说“学校广场的设计师真真地是个翻版的葛朗台,将那个打了问号的基座设计得那么小,要知道几年后九班的68个学生都会被硬推上去,和英雄豪杰们一道顶天立地地站着的啊!”

  我开始能够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宿舍里几个大胆的家伙,中午吃完了饭闲着没事,站在阳台上,等着Echo从学生食堂里抱了火腿、方便面和一大堆小孩子才吃的零食,乐不可支地“挤”出来时,惊天动地地大叫一声“Echo!”,便迅速地缩回脑袋来,躲在窗户后看她站在人群里茫然四顾的可爱模样。有时候我也会走近一些,再走近一些,试图真正地融入到那片生机勃勃的大海里去。就像有一天,我在校园的操场上锻炼身体,遇到一个人打篮球打得兴致盎然的Echo,竟走上前去微笑着问:Echo,我能不能和你一块儿打?

  那是一场我有生以来经历得最难忘的球赛,没有裁判,没有观众,没有欢呼;人,也只有两个,双方却是打得大汗淋漓,难舍难分。一股从踏入高中门槛的那天起就开始萌发的力量,终于火山一样开始喷薄而出!

  班里有人开始传言说老板是“好班”的克星,管哪个班哪个班必定倒数。仔细一想,倒真是有几分道理。尽管开学还不到两个月,除了一次Echo的公开课比赛得了第一,其它的诸如卫生、量化、早操,尤其是大大小小的考试,我们班几乎都是倒数第一,就连Echo的英语也不例外。老板像一头急红了眼的豹子,抓住一切机会对我们进行“大棒加金元”的思想教育。有时候甚至不惜“错杀忠良”!

  而这第一个撞到枪口上的,竟然又是我!

  那天上老板的语文课,恰逢Echo每周一次的作文点评在课间的时候发下来。Echo的点评像她的人一样:清爽,干净,从不拖泥带水;又似一阵温柔又凛冽的风,吹过去,眼前一片澄明开阔。点评的语气也是Echo版的,酷味十足,自信,却绝不肤浅卖弄。

  所以每逢作文发下来的时候,班里总是热热闹闹的,像在过节。有“小气”的,神秘兮兮地守着自己的作文本,一心一意地“翻译”点评。“大方”的,则到处炫耀,顺便捎带着瞥两眼别人的“隐私”,拿来和自己的比较一下,且在心里面暗暗地与别人较量一番。

  那个课间我正拿了文曲星,查Echo那篇几乎比我的作文写得还要长的点评里的单词。大概是太过投入了,竟然连上课零声和老板的起立声都没有听到。等到我完全意识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无法补救。老板怒不可遏地冲过来,啪地一下将我的文曲星扔出去老远;根本不容我争辩,就把手一挥,咬牙切齿地喝道:你,站到那儿去听课!那一节课,我站在讲台上,一点一点地将我的自尊和颜面,割下来,无偿地送给每一个看热闹的人。

  送完了,我拍拍手,转身走人。我没有向老板解释,我在查单词,而不是玩游戏;亦没有理会那句吓唬三岁小孩子的“把你的父母叫来”的命令。都没有岸了,“回头”,又有什么用?!一直向前走算了。

  我想不清楚自己是怎么逃过学校门卫的厉眼,走出那扇过滤器一样的校门的。好象就在一个多月前,我还站在门口的宣传栏旁,望着高考光荣榜里那灼人眼的笑脸和笑脸下对应的重点大学的名字,不可一世地在心里宣布:三年后,我将是最璀璨夺目的那颗星星!我亦不清楚自己在网吧里泡了一个通宵,醒来的时候,怎么却睡在一个很简单的旅社里?等到我终于弄明白前因后果的时候,我已经在那个小旅店里,鞋也不拖地昏昏沉沉地睡了三天三夜了。

  我勉强地爬起来,打开靠街的一扇窗户。已是正午了,阳光像一首舒缓的曲子,温暖地流进来,将室内的每一寸阴暗一一浸润,点亮。有风吹进来了,竟是有些寒意;秋天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我的身边?

  想不出该做些什么,有些百无聊赖,又有些六神无主,好象失了什么东西,心里空落落的。这种感觉并不像初中时逃学在网吧里通宵打游戏时,犯罪般的刺激和新鲜;甚至被父母捉回家去威逼利诱,被老师苦口婆心地耳提面命,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有种从内心深处,一阵阵袭来的失落和无助。

  一步步地挪下楼去。在门口买了两个面包,正低头啃着,余光里瞥见了一个身影;尽管那身影看上去异常地疲惫和憔悴,可是我还是一眼便认出,那是老板!

  我慌慌地一转身,嗖地一下躲进了身后一家不起眼的网吧。待我长嘘了一口气,再看屏幕时,竟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打开了信箱;而且惊奇地发现,原本连垃圾邮件都很少有的信箱,今天竟意外地有两封信,且是来自同一个人的。发信人的信箱地址,有些眼熟,却又一下子猜不出来。右手轻轻地一按鼠标,一秒钟后,信,便唰地一下呈现在眼前。

  葛风:

  你好!我是你的朋友,Echo。

  相信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所学校,原因有很多,可是却不想对任何人说。去班里告别的时候,你们刚刚下了语文课,你不在,属于你的那份礼物,我已夹在了你的英文课本里,你看到了吗?

  非常欣赏你的那份成熟、内敛和恰倒好处的张扬;这让我在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便读出了你的与众不同。相信你,会将这份难得的与众不同,融入你未来的每一寸光阴。

  摆在你们面前的路,还很长;而摆在Echo面前的,却只有考研。已经破釜沉舟,我惟有背水一战!无论结果是什么,都没有关系。毕竟,为了梦,为了那份不甘,我曾经全力以赴!

  真的是舍不得你们每一个人,短短的两个月,却给我留下了一生都难以磨灭的美好的回忆。我会珍惜我们共同走过的每一个瞬间:英文小品比赛,演讲大赛,每天三分钟的Happy Jam,青春的底片,校园里的招呼,周末轧马路的快乐时光,月考不理想时的沉默,还有,临走时的抱头痛哭……你们的十年梦想卡,我还保留着,十年后,它会飞到你们的手中,验证你们曾经的许诺……让我们为了这张薄薄的卡片,共同努力,好吗?

  爱你们的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努力地说服自己:Echo已经走了,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即使我这样没有出息地流上一天的泪,也无力再改变这残酷的事实!

  等我终于稳定下来,在邻位一个女孩子惊讶的眼神注视下,擦掉打得键盘噼里啪啦响的泪水时,第二封信,已呈现在我的眼前。

  亲爱的小风弟弟:

  你现在究竟在哪儿?你知不知道为了找你,你的父母、班主任,还有同学,都已经三天没有好好得吃饭、工作、学习和休息了?而为了三个月后的考试拼命的Echo,亦是为你寝食难安。

  其实只是班主任批评了两句,方式又过火了一些,如此而已。人生的路上,并不全是似锦繁花。沙漠沼泽,亦是一种人生,也有它自己的美丽。只是这种美,残酷了一些,需要你付出一些东西,方能领略。你是个聪明的Boy,会读懂这样的话,亦会跨过这条由挫折组成的,却会将你的生命之舟送到彼岸的河流。

  梦想总是美丽的,现实却总是残酷,她会一点点地消磨掉我们生命中许多宝贵的东西。而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慢慢地被吞噬掉的我们,却是无可奈何。譬如你们的班主任。其实他真的是一个真诚、豪爽、乐观又豁达的人,有很强的事业心。有一次和他聊天,他说有时候做梦,都是关于你们的,梦到你们班在学习上拿了第一,笑得都会流出泪来……现实中,他也很多次地为你们流泪,只是这泪里,全是伤痛和苦闷。人其实都是很脆弱的,没有人会在一次次的打击中,依然无动于衷,满不在乎地屡败屡战。“不在乎”只是为了掩饰更深刻的“在乎”。校长已经给你们班主任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依然不能把你们班从倒数第一的行列里拉出来,那只好让他另谋高位了!他也是像我一样怀了满腔的热情,立志在学校里有一番作为的人,却没想到屡屡受挫,理想和热情,被逼得无处可逃。而你们,只看到了他的冷漠、无情、暴躁,却为什么不想想他的从不肯对你们讲的苦衷?而且,用哪怕是卫生、纪律,而不是学习上的小小的成绩来安慰他苦闷的心?

  而我,其实还不如你们的班主任。他起码在别人的误解、歧视和残酷无情的竞争中,还能艰难地支撑下去,还能有一份信念。我却是做了可笑的逃兵。其中部分的原因,亦是因为你们倒数的英语成绩。我是个自信的人,二十一年的人生里,每一次的付出,几乎都会得到等值的回报;惟独这次,却是无论我如何地努力,都无济于事。校长当着许多的老师点我的名字,说我没有努力工作的时候,那种委屈,真的是无法形容的;每一个字,周围同事的每一个眼神,都是针,慢慢慢慢地扎着我的心……当然,这并不是主要的原因,被人许多次地误解,说拿了虚假的爱博取学生的欢心,又说另类地没有老师的样子,还有我远方不肯舍弃的爱情,没有做完的校园梦。最重要的,是十年前,我曾在我自己的梦想卡上,写过我要成为一名记者的梦想,还没有实现……如果有人误解了你,中伤了你,别忘了感谢那人;因为是他让你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如此坚强、可爱的不倒翁——这句话是Echo的语录,很遗憾,Echo却没有做到。可还是想送给你,努力地做到其中的豁达和乐观……天渐渐地凉了,一个人在外面,会很冷,也很苦;如果想家了,打个电话,给父母报声平安,好吗?

  到你回来才肯安心学习和生活的

  一切又回到从前的样子:吃饭,学习,睡觉,无休无止的考试,无形却又让人气喘吁吁地竞争,有了事并不去找老板,而是打了手电筒在日记里胡言乱语……只是英语课上,不再有Echo的欢呼和笑声。老板的眼神,也似乎少了几分的急躁。班里的讲桌上,多了Echo走时留下来的菊花;正是开花的时节,芬芳淡淡地飘满整个教室,像Echo依然有回声的笑。

  而我的心,在这一片宁静和谐里,开始像一匹马,在一片无边的沙漠里,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奋勇向前。

  我不会再停息。因为Echo的礼物里说过:让我们用十年的时间,铸就一双飞向梦想的翅膀!

  第40章  突然间长大

  妈妈总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用在我身上简直是浪费。我呱呱坠地的时候,是连一点声响也没有的。医生看我小嘴密封双眼紧闭的呆痴模样,忙让护士倒提起来使劲打我的屁股。打了好几巴掌,依然连声屁也没有放。后来是隔壁房里哇哇大哭的花喜,把我吵烦了,这才不情不愿地干嚎了两声,当然依然是没有一滴泪的。

  所以妈妈一直对外公给我起的“陈笑”这个名字耿耿于怀,觉得我本就是个嘻皮笑脸的小破孩了,还让我不怀好意地一路笑下去,非得把她这个当妈的笑死不可。据说小时候不管犯了天大的错,我都会一边挨着妈妈的鞋底,一边嘻嘻笑着转着圈圈把她老人家弄得晕头转向,且趁机老鼠一样从她的鞋底下哧溜一声逃之夭夭。实在不行,便会像黄鼠狼,放两个悠扬婉转的臭屁,熏得妈妈不得不扔了鞋子,远远地捂着鼻子跳开去。所以一般来说,我挨打的结果,总是在一片哄堂大笑里结束的。

  隔壁的花喜的妈妈因此便总是羡慕老妈有福气,说有个这样的儿子,想发泄的时候,打他一万下都不心疼。哪像他们家的花喜,磕了碰了不顺心了,小嘴一瘪,雷还没有打,雨倒是倾盆泼下来了。甚至是爹妈偶尔闹个小别扭,彼此脸色不好看,她也会温度计一样敏感地测出空气里的冷暖指数,继而用一定量的眼泪调节一下家里的干湿度。

  所以两家爹妈从小便有意识地把我和花喜放一块儿玩,希望两人都能“近朱者赤”,彼此调和一下,把各自的笑声或眼泪借对方一点。

  花喜倒是乐得有我这个保护神,谁碰她一下,只消添油加醋地向我这个“混世魔王”汇报一声,我便立刻会冲上去为她解恨。花喜解了恨的结果,是老妈也会咬牙切齿地打我一顿解她之恨。我当然不介意,屁股上先放一层厚棉絮,再加一层硬纸板,鞋底打上去倒是蛮舒服,像有按摩师的手在软软地给我消除肌肉疲劳,酥酥痒痒地让我忍不住呵呵直笑。

  我这个保护神在做了花喜十三年的保镖之后,有一天突然醍醐灌顶般地彻悟,跟花喜这样林黛玉似的小肚鸡肠的女孩子一起玩,实在是有失我陈笑的面子;于是放学的时候,便故意磨磨蹭蹭地挨到最后,故意让急烘烘要回家的花喜等得不耐烦了,气咻咻地一个人冲回家去,然后开始实施我的秘密行动。

  所谓的秘密行动,其实只是坐在窗户旁装模做样地看一会儿英语,等一个人经过的时候,再高声地念几句,引起她的注意后,便飞快飞快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叫住她问个题,或是一块儿走上一百米的距离。

  这个人,便是我们初二(3)班新来的孟青薇老师。第一次见到小葱一样秀气灵动的她时,我发了有十几分钟的呆;是花喜用圆规扎我一下,才哗地站起来高喊一声“小薇老师好!”班里顿时笑倒一大片。而我,也傻笑着挠挠脑袋,眼睛依旧一眨不眨地盯着讲台上秀美的小薇老师。又是花喜踩了我一脚,悄声说轮到我做自我介绍了,这才醒悟过来,颠三倒四地介绍了一番,便无限懊恼地坐下了。

  所以,我从那天发誓,一定要改头换面,以最好的形象让小薇老师记住我。一般学生爱用的与老师作对啊迟到早退啊作恶做剧给老师看啊,或是课后围着老师拍马屁啊这类的小伎俩,我当然是不屑用的。所以便精心导演了每天放学后的“偶遇”。我不知道漂亮的小薇老师有没有看出我的心思,反正是我这样“演出”了几次后,她便习以为常地会在经过我们教室的时候停下来,将温柔的大眼睛靠近窗玻璃,蝴蝶的翼翅般可爱地扑闪几下。每次我都是装出因过分投入地学英语而物我两忘的模样,偏偏每次还没等她“嗨!”地一声喊我回家,我的飞毛腿早已没出息地跑到她面前,抬脸幸福地冲着她笑开了。

  从教室到南门口小薇老师的单身宿舍,不到一百米的距离,我会故意磨磨蹭蹭地走。有段时间还装着得了脚气病,一瘸一拐地慢腾腾走;直到小薇老师给我买了达克宁来,才在一个星期后绞尽脑汁地去想其它的主意。

  那时的书包里,总是装着许多被花喜称作没出息的男生才会吃的花花绿绿的小零食;什么日本豆、冰糖果、绿豆糕、小薯条、五彩棒,反正凡是花喜爱吃的我都偷偷记住了,去离家较远的一家超市里买了来塞在书包里,装作不经意地掏出来给小薇老师吃。小薇老师从不会虚情假意地推让一番,她总是很开心地说声“Thank you!”而后大大方方地与我一起分享这些不管酸甜苦辣,皆在我心里酿成蜜的小零食。

  我爱极了小薇老师石榴籽一样透明晶莹的牙齿,笑的时候,都会有甜甜的香气呢!她的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则是比电视里任何一个做洗发水广告的明星的头发,还要神采飞扬。

  这样光彩照人的老师,不让人喜欢才怪呢。

  班里爱学英语的人数骤然暴涨。连我和花喜这样天生与英语是冤家的人,也拼命地把大脑里所有的门窗都打开来,源源不断地把一麻袋一麻袋的单词往里运;尽管它们屁股还没有坐热乎,又都长了翅膀呼啦啦飞走了。成绩上的优势没有,我当然会更加珍惜放学后与小薇老师同行的宝贵的分分秒秒,争取最大限度地发挥力量,让她喜欢上我这样一个成绩不好,但其它方面都还是聪明绝顶的学生。

  可惜,几个月后的一天,当我在小薇老师的挥手示意里,再次冲到她面前时,却发现她的身边,多了一位英气逼人的威武的军官。我看他那么亲密地紧握着小薇老师的手,又伸出另一只手,在我完全没有开始发育的肩膀上,讨好似地拍了拍,说,你好啊,陈笑同学。我斜眼看看高出我近两头的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知道不论自己怎么努力,以后怕是永远也没有机会在放学后,给小薇老师讲笑话,吃零食,甚至是做种种路遇歹徒时冲锋在前、保护小薇老师的美梦了。

  可是偏偏我是个花喜嘴里“知其不可而偏去为之”的家伙,又会在遇到障碍时,大脑像加了几千瓦的马达,神速地发动起来。所以,这样伤男子汉自尊心的事,我当然也会拼尽全力地去弥补的。

  因为爸爸与那个军官是一个部队的,所以我对军人们的作息制度了解得一清二楚。知道他们哪怕是晚了一分钟,也会给予处分;处分多了,军人自然地便会被下调到差一级的部队里去。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我终于掌握了“敌人”来看望小薇老师的时间的详细情报。便开始分步骤按阶段地实施自己的方案。

  第一次我是把军官和小薇老师的自行车气门芯全给拔了,等他约完会,急匆匆地要在打算好的十分钟里骑车赶回部队的时候,却发现两个自行车皆是瘪瘪的,没有一丝气。我看他很没风度地跑回部队去,知道这第一次处分,他是得定了。第二次我是在他们常去的学校小花园的长椅上,涂了一层粘性极强的无色胶水,等他欲要离去时,早已是寸步难行。第三次呢,我则在他骑到半路时,逼真地“晕”倒在他的车旁,让他载我去与部队方向相反的医院,等挂完号后又即刻“苏醒”过来,赖着让他带我回家去。

  其实知道他是正在培养的部队干部,考察期间有上一次“不良表现”,就足矣“外调”了。果然是半年后他的考察期结束的时候,我从小薇老师的嘴里,套出了他要调走的好消息。那一刻我像个小傻子,神经兮兮地冲着漂亮的小薇老师笑,全然没有察觉到,她眼里浓浓的惆怅与不舍。

  暑假之后我读了初三,个子也似乎在一个假期里,疯了似地往高里长;不仅比老是骄傲地“俯视”我的花喜,高出了一头半,甚至是苗条的小薇老师,也比不上我啦!开学后的第一次英语课上,我乐滋滋地等着小薇老师走上讲台,然后殷勤地跑上去将已是一尘不染的讲桌再擦一遍,以此让小薇老师惊讶我与军官一样高的海拔。

  可是这样的幻想,在一个死壮死壮(Strong)的老太太左摇右晃地踏进教室的时候,便瞬间灰飞烟灭了。

  放了学我疯跑回家,问爸爸那个大个子军官调往哪里了。爸爸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从书房里拿出一封信,说这是军官让他转交给我们班全体学生的。我看着整个初二我几乎每天都要跑到讲台上,恋恋不舍地擦去的秀美的字迹,还有北京比我们这个军区好许多倍的部队地址,终于知道小薇老师快做幸福的新娘了,而大个子军官,也因为并没有因我的捣乱而出过差错的表现,得到了提升。这样两全其美的结果,该让我兴奋地欢呼跳跃的,可是为什么,我的心里却是涌起一股咸咸的、酸酸的急流,且溅起很高的浪,拼命拍打着我,让我终于忍不住张大嘴巴,打开眼眶,让它们自由自在地喷涌而出?

  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来串门的花喜的妈妈,全都看着我止也止不住的眼泪和哭声,惊喜地高呼:果真没白和花喜做这么多年的朋友,不再是从前那个除了笑,屁事不懂的小破孩了!

  是的,我不再是那个整天眯起眼笑的小破孩;可是有谁知道,我是多么多么想念让我突然间长大了的小薇老师呵!

  第41章 和老师打一架

  老爸是个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人,所以我也毫不客气地承继了他所有的功夫,而且日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剔除他的鞋底、腿脚、巴掌罗哩罗嗦一起上的招数,只消一记拳头,便可以将一切不屑之物一一摆平。

  所以从小学一路走到高一,仅仅两只拳头惹的祸便不计其数。有几次被人告到校长那儿去,差点开除学籍。是老爸千求万求,又答应向人家道歉,将我带回家去严加管教,写几千字检讨书;还特别声明,如若我期末考试不好,不能给老师增光添彩,就把我送到特殊学校里去。我知道这个“特殊学校”的残酷意义,校长老师也乐得给次机会,看我这小子的命运会有怎样戏剧性的发展。所以,每次头脑聪明的我,总会因此死里逃生,借不错的成绩,得以在学校里继续做我的混世魔王,让那些和我一样爱惹事生非的家伙们,咬牙切齿地对我骂个不休。

  我的逍遥时日在读了高一,碰上一个教体育的老板(班),还有老板的小表妹——我的同桌舒小寒之后,便再也难以继续。老板是个刚出道两年的年轻老师。据上一届的师兄们讲,他表面看起来阳光灿烂、温文尔雅,实则诡计多端,是个难以对付的厉害人物。否则,便不会一毕业就被学校委以带“艺体班”的重任了。这些警告,我起初并没有放在心上;想他不过是个年轻的小老板,再狡猾生猛,还不是像以前的老板们一样,一骂二打三叫家长跑嘛,被我烦的次数多了,自然是撒手不管,对我放任自流了。即便他是教体育的,又能把我怎么样?顶多踢几脚,痛的时间长一些而已。好了伤疤,痛,自然是会忘记的。

  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我便放开了胆子开拓我的拳头市场;不仅打出了高一,冲进了高二高三,连邻校的高中都有人“三顾茅庐”地拉拢我去入他们的帮会了。我是个自信一个人可以打得天下的家伙,所以对这样不成气候的小帮小派,一向懒得理。除非把我惹急了,才懒懒地出出拳头,教训他们一顿。而且,那一阵子,我的心思除了一个人天马行空地闯荡,更重要的,是转移到了同桌舒小寒的身上。

  舒小寒跟她的老板表哥绝然不同。我几乎很少看到她像老板一样眯眼冲人笑的样子,大多数时候,她和我一样,独来独往。只是我抱着篮球,她却背着大大的画板。她喜欢给人画速写,有时在课本上,作业本中,甚至试卷上,只简单几笔,便将一个人的动作或是表情给传神地勾了出来。画得最多的,当然是她的老板表哥。有时候老板站在她的面前,嘴角微微上翘,一脸关爱地看她做题。她抬头看他一眼,顺手便把他这个POSE夸张了定格在作业本上。老板忍不住,会哈哈地大笑,引得全班人纷纷侧目,以为他神经失控,要有好戏给我们上演了。

  我在这样温暖的细节里,觉出舒小寒潜在的幽默与和善,于是千方百计地寻了法子与她说笑,但却并不见效。要么她不带表情地看我一眼,要么看也不看,直接视我为空气。当然也有特别,她突然间忘了我是个没有灵性的俗人,把将她逗得忍俊不禁的漫画指给我看。我看不明白,却每次都会定定地看着她,学了老板的模样,忘情地大笑;直笑得舒小寒灵感大发,将我呆痴的可笑小样,刷刷几笔在漫画书上“复制”下来。我看着自己小丑似的大张着嘴,连大门牙都被舒小寒故意用笔敲掉了一颗,不仅不会习惯性地出拳头反击,反而一个劲地击掌叫好。

  这样的行为在我刚刚交定的死党李大明看来,毫无疑问属于没有出息的自作多情一列的。我说自作多情怎么就成了没出息?李大明捶我一拳:依你老兄的个性,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样偷偷摸摸地暗恋人家却不知道主动出击,算什么英雄好汉?!我也还他一拳,说怎么不知道主动出击,只是她有老板这个“护花使者”,没有机会啊。“有机会要上,没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就你们老板那两下子,难道还能把敢战天斗地的你给吓趴下了不成?”我看着李大明对我不屑一顾地冷冷一笑,暗暗地握紧了双拳,对着那个小心翼翼的自己,砰地给了一记热辣辣地拳头。

  我开始悄悄跟踪舒小寒,慢慢知道她在一、三、五下午放了学后,会在画室里待到晚上九点半,而后由老板载着护送回家。但是二、四、六则会背着画板直接走回家去。有时候,她甚至会“甩”掉老板,到画吧里消磨一晚上。我曾装作不经意地跟着舒小寒去过那个画吧,看她旁若无人地从墙上取下上次没画完的人物漫画,找个安静的角落继续她的创作,连我坐在她的对面很长时间了都不会发觉。或许早就看见了,不屑理我?有一次我大着胆子追上她,说,舒小寒,你能给我画张像吗?她看了我一眼,没接话。我便又自言自语地说下去:你要愿意,我给你做免费的人物模特,不收费,而且随叫随到,任你加班拖堂,指手划脚。舒小寒又看了我一眼,这次没再沉默,而是反问一句:你真的有那么大的耐心?我一下子跳到她前面去,指天发誓:如若有半点谎言,天打雷劈!

  我就这样成了舒小寒的“私人模特”,牺牲掉周末游荡城市街头的时间,在学校画室里摆着各种累死人的POSE,供舒小寒作画。有时候,接连两个小时都不敢动一动,怕舒小寒因此分心,一生气把我炒了鱿鱼。舒小寒是个画起来很投入的人,几乎连饭都会忘了吃。有一次我肚子饿得咕咕叫,却依然要摆出冷傲的表情来,抵挡这饥饿的侵袭。大约是肚子里的“示威游行”太剧烈了,连聚精会神的舒小寒都给惊动了。她看着我虚弱无力地一起一伏的肚皮,竟是笑出了声,而后低下头去,在画板上很快地加了几笔,便转过来让我看。我看纸上那个大义凛然的自己,肚子却是很搞笑地陷下一个碗形的大洞去,旁边还有一行小字,道:不给加班费,也该赏碗饭吃啊,小姐!我这次没有装,便哗地笑倒在地上。我说舒小姐,你说出我的心声啦!而舒小寒,则边收拾画板,边乐呵呵笑着说:如果你有空,今天中午就请你去吃肯德基吧。

  跟美女舒小寒吃饭,我当然有无限的空。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舒小寒出声地笑,而且是真的开心。只是我在那顿求之不得的午餐里,吃得却并不开心。因为,在我们对面坐着的,是个我曾狠狠教训过的小混混。他们在舒小寒低头吃饭的时候,不断地向我挥着拳头。我知道他们的意思,却是为了在好不容易肯给我笑脸的舒小寒面前,留一个更好的形象,而一次次地忍住了。

  这样忍住了的结果,是我完全没有预料到的。那一群小混混,竟是盯住了舒小寒,几次三番在半路上截住了她,让她把我骗出来,以便他们来个突然袭击,狠狠将我教训一顿。没曾想,舒小寒不仅没有搭理他们,连我也没告诉。这样的行为终于将他们惹恼,有个家伙竟是一拳打在了个舒小寒的肩上,幸亏老板有事路过,救下了舒小寒。这些事,都是后来老板讲给我的。舒小寒则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照旧让我去做私人模特。画画的时候还允许我喋喋不休地胡吹乱侃,也慢慢地习惯接受我买来的诸如爆米花巧克力葡萄干之类的小贿赂。可惜我还没有来得及为这样小小的胜利欢呼雀跃,便被老板划入了重点“收拾”的黑名单。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邻桌张大雷,把这一坏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还觉得无所谓;想大不了像张大雷那样,三天两头地被叫到办公室挨训罢了,没什么了不起,我只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地应付着就是了。

  我的估计又一次失误。那之后的一周,竟是风平浪静。老板的言行举止里,也竟无要批斗我的丝毫痕迹。他照样在做课间操时,微笑着用视线哗地一扫队伍,便将我们排得笔直。照样在上体育课时,与我们打球打得凶猛无比。照样会旁若无人地笑得我们浑身汗毛倒竖。这样的举动,却是让我觉得有种“回光返照”般的慌乱和不安。就好像,老板爽朗大笑之后,会立刻劈一剑下来,将我的小命收了去。

  这样又过了一周,在有一天老板的体育课快结束的时候,他很随意地将我留下来,帮他将上课用的器械收拾回贮藏室里去。正当我整理完了转身要离去的时候,他随口问我练没练过拳击,有没有兴趣陪他玩一局。我当然对拳击极其感兴趣,但看看面前的对手,却是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这个特殊对手的挑战。又看老板一脸的微笑,还是兴奋又激动地迎接了挑战。开始的几个回合,因为放不开胆子,白白地挨了老板几个拳头。后来上了路,也忘了对手的老板身份,居然很漂亮地还了老板几拳。正得意着,对面的拳头竟像是雨点似的,劈头盖脸地打了过来,我躲闪不及,一下子倒在地上。

  老板站在我的面前,俯视着疼得呲牙咧嘴的我,一字一句地说:被人打倒的滋味,你是第一次尝到,如果你还想尝,那我奉陪到底!只是,有我在,你的拳头,永远当不了老大!如果你再让刚刚失去父亲的舒小寒,受一丁点的委屈;让她因为你,在回家路上受人欺负;或者,因为你的什么私人目的,耽误了成绩,我这个做哥哥的,会用你的方式,让你输得一塌糊涂……这样被一个老师教训,是第一次。而我,也是第一次在挨了老师的拳头,还头脑很清醒地问老师,有没有什么方法,能求得被我伤害的舒小寒的谅解。老板慢慢蹲下身来,说:如果你能让原本会像我一样开怀大笑的舒小寒,回到从前的样子,那么,你的这次罪过,我会一笔勾销;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因为舒小寒曾告诉过我,你是第一个让她又学会笑的人,所以老师打了你,但谢谢两个字,还是不会少……我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边往外跑边背对着老板喊:放心吧,老板!如果我做不到,甘愿再吃你的拳头!我在自己咚咚的脚步声里,听见老板震天响的大笑声,还有自己的眼泪,砸到绿色跑道上的声音。十六年的“拳击”人生里,再也没有一次,让我如此刻骨铭心,又如此深地,击中了我粗糙不敏感的心。

  第42章 这么爱唱歌的陈暮

  十六岁的时候,我遇到了陈暮。

  那时我在楼下的小花园里抱着卡卡玩,教它怎样在我的口令里卧倒,抬头,致意,甚至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来扮个可爱的小鬼脸。背着木吉它的陈暮便这样在热气依然未消的夏日黄昏里,神情淡漠地朝我走过来。身旁的卡卡突然很羞涩地直起身子,朝它作了一个略略生硬的揖,又温柔地低声叫了两声。陈暮的眉眼,慢慢有了柔和的光影:请问,林老师是住这儿吗?我狡黠地冲他一笑,道:哪个林老师?画画的还是唱歌的?这两位大师都住我们家,你要把他们混在一起,他们是会不高兴的。

  陈暮没有接我的话题,却是微微笑着看我,道:你是师大附中的林小初吧,我是邻校的陈暮,看过你的画,也听过你弹琴,如果你愿意,帮我引荐一下会唱歌的林老师,好吗?

  陈暮就这样成了爸爸的学生,每个周末按时地来上课,收费依然是每小时100元,并没因我的美言,让一向严肃又惜时如金的爸爸,在时间上给他放宽一些。每每都是我看两个小时刚刚过,爸爸便开了琴房的门,很客气地下了逐客令。我知道邻校的大部分学生,都是打工子弟;他们的成绩,也像他们父母在社会中的位置,黯淡卑微。所以如陈暮一样执著上进的学生,足以值得让人钦佩。但我亦知道以爸爸这样骄傲的个性,无论如何,他都是不肯给予陈暮唱歌以外的点滴同情和帮助的。

  每每陈暮上完了课,我都会习以为常地代表爸爸将他送出门去。卡卡显然很喜欢有些忧郁的陈暮,总会在我门关的瞬间,唰地一下子从门缝里蹿出来,轻咬着陈暮的裤角,极笨拙的一步步跳下楼去。

  我从不阻止卡卡这样的热情和依恋,总会呵呵笑着引导它将姿势做得更优美一些。卡卡很乐意听我的良言相劝,总是一边侧耳倾听,一边抬起小小的脑袋来,楚楚可怜地望着不爱言语的陈暮,且尽力地将自己的各种POSE做得愈加地完美无缺。陈暮亦和我一样怜爱卡卡,遇见楼下有推着小车卖烤肠的,会买一根慢慢喂给它吃。我看卡卡那么温驯地趴在陈暮的身旁,边吃边微笑着蹭他的手背,常觉得有些感动,想陈暮这样优秀的人,如果在我们这样一个人人都觉得自己卓而不群的学校里,也一定是可以让全校的女孩子们仰视着的吧。

  我极少问陈暮关于他的家庭及日常生活的问题。我觉出他在这方面似乎极其地敏感。有一次爸爸教他一些乐理知识时,很惊讶于他的敏锐与悟性,于是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你父母在音乐方面一定也是给过你很多的指导和栽培吧!这样平常的一句话,却是让陈暮原本晴朗安静的面容,无声无息地灰暗阴沉下去。

  幸亏爸爸并没有让他回答的意思,但那节课,他明显的心不在焉,连一旁的卡卡都偷偷蹭他,暗示他认真听课,别惹爸爸发脾气。出门的时候我和卡卡站在楼梯口,不约而同地没去送他,看他默默走到拐角,回头,冲我们挤出一丝有些勉强的微笑。

  暑假很快地到了,我终于可以带着卡卡在黄昏时去远一些的地方溜达。这样的户外活动让卡卡兴奋地手足无措,它常常四面八方地跑去探险,任凭我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训斥它慢一些。有一次它在行至一个广场旁的酒吧时,突然地停住了,耳朵,也敏感地竖起来,似乎在倾听什么优美的音乐。我看它那么全神贯注的可爱模样,忍不住笑起来。刚要上去抱它离开,不曾想它嗖地一声跑进酒吧里去了。我连忙地跟进去,不经意地一抬头,却发现对面小小的舞台上,轻抚着木吉它唱歌的,竟是陈暮。郑均的《灰姑娘》,在他那么深沉忧郁的演绎里,更多了一层美丽和忧愁。酒吧里说话的人渐渐停下来,听他唱歌;还有年轻的女孩子,跑上去为他献花。陈暮全然不理会这样的示好和吹捧,依然低头缓缓地唱着,像是一条浅溪,淡淡流过人的心田。

  陈暮唱完的时候,于掌声里走向酒吧老板,在一片“多给点!”的叫喊声里接过一沓钞票。我在他回转身之前,抱起脚下的卡卡,悄悄走出了酒吧。

  晚上倚在爸爸肩头看电视,想了片刻终于开了口:爸爸,你认识陈暮学校的校长吗?爸爸细细品了一口我给他泡好的碧螺春,笑道:你老爸这样优秀的教授,他是求之不得地想要结识呢!我开心的叫道:那他肯定会同意保送你的得意弟子陈暮喽!爸爸侧头看了一眼满脸兴奋与渴盼的我,漫不经心地问:你觉得陈暮的水平值得爸爸为他力荐么?我一下子跳起来:当然值得啦!你不知道他在酒吧里唱歌引来多少喝彩呢!爸爸的脸色突然在这句话后难看起来,而后砰地将茶杯一放,道:幸亏我没有向出名的音乐学院推荐他,早知道他连我严格定下的规矩都不放在眼里,我收都不收他这个学生!

  看着愤怒的父亲,我突然地想起,极其爱惜自己名声的父亲,在学生未“出徒”之前,是绝对不许他们到酒吧、舞厅等类似的商业场合登台卖艺的。意识到这一点,我才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已是深深伤害了陈暮。

  第二天陈暮来上课,还没开口问好,爸爸便冷冷地扔给他一句:既然你破了老师之前告诉你的规矩,那么,我们师生的缘份,也到此尽了!陈暮一时有些迷惑,等明白过来,却并没有我想像中的伤感和难过;他只是重新背起吉它,向爸爸深深鞠了一躬,转身走出去了。我听见卡卡在门口哀哀地叫着,而我,则在陈暮渐行渐远的的脚步声里,慢慢流下泪来。

  卡卡已经习惯了每日早晨九点准时为陈暮开门,突然地没了熟悉的敲门声,让它的生活,寂寞又杂乱,眼睛里,也不复有昔日的神采。我看它趴在沙发上,一脸哀怨地对着电视上低吟浅唱的歌手发呆,终于知道,自己要为卡卡,还有陈暮,做点什么了。

  九月份开学后,我时常地会背了画板去邻校“采风”,遇到有“价值”的人,我会过去搭讪,得知他们中有高三艺术班的,我更会拐弯抹角地向他们提及陈暮。学艺术的人,大多都特立独行、自以为是,每每我一说到陈暮,他们便不屑一顾地撇撇嘴。我看得出他们的高傲里,其实有浓浓的醋意,便知道从他们口中,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有些犹豫该不该放弃的时候,有一天我在蜂涌而出的人群里,看到一个小巧的女孩子,温柔地笑着与陈暮说了再见,便转身离去了。而陈暮,则站在原地,看她在人群里再也看不见了,才默默走开。我莫名其妙地有种失落,但还是在第二天拦住那个衣着素朴的女孩子,委婉地向她打听陈暮的情况。她起初对我还有微微的敌意,后来看我一脸的诚恳,便相信了我是师大附中乐队的主唱,要挖陈暮去担当主力军的谎言。于是很详细地将陈暮之所以去酒吧唱歌的原因讲给了我。

  这才明白,陈暮有了钱的父亲早已瞥下他和母亲远走高飞。长年有病的母亲连学费都很难给他凑齐,更不必说请名师指点的费用了。但陈暮太爱音乐,他唯有瞒了爸爸,到处唱歌养活自己和母亲……回家后将这些话讲给爸爸,他却依然是淡漠,说人穷志也短,在艺术上耐不住清贫的人,终究成不了大器,只能在酒吧舞厅里混。听着爸爸这样刻薄的言语,我忍不住抱着卡卡哭起来。被我哭得烦了,爸爸终于丢下一句:如果他愿意,过来给我道歉,我会考虑帮他推荐保送的。我立刻停止了哭泣,拿起手边的电话,拨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熟悉的声音很快地在那端响起,我竟是因为激动而语无伦次起来,等到颠三倒四地终于将事情说明白时,那边却并没有想像中的欣喜。我听见陈暮平静地说:早想给林老师道一声歉的,担心他不肯原谅,所以便一直搁在了心里,那这次麻烦你帮我转达一下,好么?保送的事我从没有奢望过,只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入理想的大学,就足矣了……不知道一旁的爸爸是否听见了我们的对话,我只看到,他盯着透明玻璃杯里沉浮的茶叶,许久都没有走开。

  陈暮没告诉我考哪所大学,我也唯有沉下心来,等待高考的到来。

  几个月后,我在邻校的宣传栏里,看到陈暮的照片。学校唯一的保送名额,终于还是给了我喜欢的陈暮。回家后问爸爸,是不是他帮了忙?爸爸抚着跳到他膝盖上撒娇的卡卡,轻声反问我:你觉得这样努力又好强的陈暮,不应该被保送吗?

  几乎是同时,我和卡卡,深情地凑过脑袋去,偎在爸爸的肩头。

  第43章 忘不掉的潘西

  潘西在刚刚转到我们班的时候,据说班主任撕破了脸皮,不管潘西是否是借了校长的面子转过来的,跑到校长室里软磨硬泡;据说还掉了几滴眼泪,发了一点脾气,但还是没能打动校长的心,把他撵出我们班去。所以班主任索性冷硬到底,连作自我介绍的机会都没给;还把他的座位按到后门,坐了雷打不动的守门员。

  据说潘西是因为喝酒闹事被一所体校开除了,他父母又托了好多的人,才勉强插进我们高二(3)班的。第一眼看到人高马大的潘西的时候,班里前四排的尖子生们只是冷冷地瞟他一眼,又埋头于书山题海里去了。五六排的学生看着潘西酷酷的长发,开始小声地交头接耳。七八排的捣乱分子们,则是一律带着浓浓羡慕和钦佩的惊呼:How  Cool!

  我那时坐第六排的未尾,桑桑则是第七排的凤头。那声惊呼里,当然桑桑尖细的嗓音最具有穿透力;连潘西漠漠然地走过来的时候,都下意识地侧头,从垂下来遮住半只眼睛的发隙里,淡淡瞥了她一眼。

  也只是瞥了一眼而已。潘西很快便在自己无人打扰的角落里,自闭似的做自己的事。而总爱自作多情的桑桑,却是被这一瞥搅得片刻不得安宁。老板(班主任)正上着课,她便用小刀在背后一个劲地扎我。见我纹丝不动,她又啪一下弹给我一张纸条。我迅速地瞟了一眼,只见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发现没,潘西长得很像我的偶像谢霆锋呢!结尾处画了个捧着一束玫瑰做深情陶醉样的小人。只看扁扁平平的小鼻子,就知道那是桑桑。正要回个纸条讽刺她一句,无意中却看见老板尖刻的眼神,正箭一般射过来。我下意识地一侧头,便正襟危坐地再也不敢乱动。

  我是到后来才知道,为什么一向马马虎虎的桑桑,突然间心细如发起来。竟连潘西左侧浓密的眉毛里,藏着的一颗小黑痣,都没能逃得过她的眼睛。原来是她在课桌立着的一大排书中间,还有桌洞的一角,都安了一面小镜子;因此无需回头,后位潘西的一切举动便都尽收眼底了。

  可是桑桑也只是会私下里和我谈谈潘西,或是暗暗地做些连我都不肯告诉的小事帮帮潘西。譬如在故意被老板空了一格的座次表上,偷偷写上潘西的名字。又譬如在老板一次次地将后门玻璃上的纸撕掉,以便供他偷窥班内动向时,又一次次地用更结实的胶带,将纸工工整整地粘上。这些事,潘西当然是不知道的。桑桑也从没有告诉过他。事实上,桑桑是连话都不敢对潘西讲一句的。每次桑桑向我提及潘西时,我都会打击她:潘西这样冷的人,怕是连看都不会看你一眼呢。桑桑听了便给我发急:怎么会呢?要不我试给你看!

  在说了N次“试给你看”之后,桑桑果真在一次放学后,当着我的面,故作随意地拦住背起书包要从后门走掉的潘西,笑笑说:“嗨,潘西,一块儿吃顿饭怎样?”潘西用冰一样的视线,扫了一眼桑桑伸展开堵住了去路的胳膊,用他固有的散漫的语调丢给桑桑一句:“不必,我又不认识你。”桑桑听了哀哀地向我看一眼,可没等我插上话,自己又急急地介绍开了:我叫桑桑,坐你前面,每天都和你走同路的啊。

  潘西这才漫不经心地低头看一眼急得眼泪都快要落下来的桑桑,说:“对不起,我从不和把镜子贴得到处都是、又爱夸张尖叫的女生一块儿吃饭。所以,麻烦你让条路给我。”桑桑的脸涨得像熟透的茄子,眼睛里亦马上如决岸的堤;可她低着头咬了咬下唇,没有闪开,却是把门呼地一声关上了。

  等她清醒过来慌慌地打开时,潘西早已折回身去,从前门走掉了。桑桑强行咽下去的泪,这回再也憋不住,倾盆大雨般哗一下全涌了出来。这之后,我便再也听不到桑桑在我耳边温柔地提起潘西的名字。即便是偶尔不经意地提起的时候,语气里也是忿忿地,一副恨不得他马上消失掉的样子。有一次月考后,我去老板办公室抱卷子,听见老板正情绪激愤地发表“演说”,说潘西这样除了给班里抹黑拉后腿什么用处也没有的坏分子,只要让他揪到一点错,就准会把潘西从“留校察看”的名单里,一脚踢到“开除”一列里去。

  我把这个消息秘密地讲给桑桑听,本以为她会欣喜若狂地跳起来;没曾想她的眼睛却是一下子黯淡下去,过了许久才低声吐出一句:“他怎么从来就不知道弯一弯腰,表现一下?”

  学校是靠着海的。但是因为这一片海域没有开发,地形也复杂,学校三令五申地强调,不得在海边游泳或是玩耍,否则一律按违纪严厉处分。可是规定是规定,不怕死的桑桑照例会在心情极差或极好的时候,拉我去海边散步或是练习打水漂。踩在细软洁净的沙滩上,听着海浪在耳边轻声细语,或是在脚踝处温柔呢喃,人的心,总会很奇怪地便安静下来。桑桑对海的依恋简直有些疯狂。不只风平浪静的时候会去戏耍;涨潮的时候,脚在迅速被海水带走的沙子里动也不动。时常地,她还会到她发现的新大陆——一个警界线外的礁石上,去欣赏大海的英姿。

  有一次,她又挨了老板的一顿冷嘲热讽,心情郁闷,硬拉我去那块礁石上看海。因为只顾着说话,竟没发现海水已经开始涨潮,且很快地漫过了礁石,爬上我们的膝盖。第一次在这块礁石上碰见涨潮,水性一般又胆小的我,看着白茫茫一片无边无沿的水域,竟是一下子大声哭了出来。起初还假装镇定的桑桑,在试着游了几次,可每次都没到警界线便被一个大浪哗一下卷到礁石上之后,终于也慌了神。

  可她毕竟是比我聪明,很快用她尖细的嗓子朝着海滩声嘶力竭地高喊起来。可是在喊得嗓子都快哑了,海边上依然没有冒出个人影的时候,桑桑的眼泪,也哗哗涌了出来。而后,我便看见潘西从没微笑过的棱角分明的脸,从脚底下冒出来。来不及多说什么,他很迅速地用两段绳子,将我和桑桑的手腕结结实实地捆在他的手腕上。而后命令似地抛下一句:“想要命,就大胆跟我往前游!”

  像是一下子吃了定心丸,两个人竟是乖乖地跟着潘西往前游。他的力气很大,一个个海浪打过来,竟是打不动他。而且,他又极懂得涨潮时游泳的技巧,会顺着两股暗流夹角的方向游;这样借着海浪的冲力,我们很快地便触到了柔软亲切的海滩。

  又是这个潘西,一声不吭地解下绳子,不给半句安慰,也不理我们的谢谢,扭头便走开了。

  大约是在潘西将绳子系在桑桑手腕上的那一刻,桑桑就下定决心,要不惜牺牲一切,温暖并且“拯救”潘西被冷眼冰冻了的心吧。否则,她绝不会不顾我的哀求,又冒着受处分的危险,将潘西救她的事写成表扬信上报给了学校。当然,信里把我同去的事实给隐去了。而后,她便怀着兴奋与喜悦,耐心等待着她渴盼中的处分与表彰。

  处分当然是有,表彰却是没有任何的踪影。学校曝光台上铁面无私地写着:高二(3)班学生桑桑和潘西私自去海边游玩,且几乎造成生命危险。现给予记过处分,以示警告。即便是我,也没有想到,心心念念渴盼来的,会是这样的结果。老板在台上拍着讲桌大发雷霆的时候,我感觉到背后有很压抑的抽泣声,和强忍住的悲愤,在空气里无声无息地膨胀,漫延。终于,身后传来一声尖细的吼叫:“是我一个人的错,他是去救我才下海的啊,老师你不能是非不分!”老板从眼镜上方瞪她一眼,冷冷地干咳两声,掷过来一句:“怎么那么巧,你一喊救命,就有人游过去?!是非不分的究竟是谁?!”

  身后,冰天雪地似的,一片寂然。我的心,在这种冷冻住的沉默里,隐隐作痛。那几天的桑桑,一次次地往校长室跑。眼圈,始终是红红的。而门口的潘西,则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一如既往地是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只是眸子里,却多了份鲜明的坦荡和绝决。似乎周围有再多的污浊,也不会在他的心里,放一点一滴。

  一个星期之后,宣传栏里又贴出一张布告来。是喜庆的红色。上面有黑色的字,极简单地写着:高二(3)班的潘西,因勇敢救出被海水困住的同学桑桑,特此表扬。并没有像以往,花费大量的笔墨,号召全校学生发扬此种风格。可我还是,长长、长长地吁了口气。

  那日午后,桑桑在课上传纸条给我,说放学后等等,这一次她一定要请到潘西吃饭。或者,至少是让他微笑。想起那双不肯为谁而停留片刻的双眸,我没说什么,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

  当桑桑再一次伸长了手臂,拦住潘西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背后的我,竟是有些紧张。三个人默默地站着,谁都没有开口。是桑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轻声地说:潘西,对不起。又是大段的沉默,而后我看到潘西的脸上,有一朵花儿迎着阳光,徐徐地绽放开来。每一片花瓣,都是那样地绚丽无比,缤纷动人。像是积蓄了一整个冬天的力量,等待在某个合适的春日,怒放给所有人看。从没有想到,一张不会微笑的面容,笑起来,竟是如此地温暖灿烂。

  潘西终没有与我们吃饭。因为,他马上要随调动工作的父母,南下广州了。可是他却陪着我和桑桑,在和暖的阳光里,走了很长很长的路,亦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像是许久以前,他就已和我们,朋友般心心相通。

  潘西的离去,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和伤感。我和桑桑,亦没有流一滴泪。因为潘西曾经说过,没有必要为逝去的往昔,难过,或是哀伤;它早已在我们心里,烙下了深深的痕迹;就像,它依然在我们身旁,从没有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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