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学
我七岁那年,父亲决定把我送到学校去。对此,他只得诉诸武力。一路上,他用手使劲拖着我,我则尖叫着,闹得不可开交,我们所过之处,街上所有商店的店主都跑到门口看我们。父母本来终于教会了我两件事:认字母表上的字和写我的名字。可在学校学习了一年之后,他们惊讶地发现,我已经把这两件事完全忘记了。
无论如何这也不是我的错,是我的老师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这个结果,或者说,他什么也没有做,而我去学校仅仅是为了持续地睡觉。这位教师的名字是特莱特,这个名字在加泰罗尼亚语里听起来似乎和鸡蛋饼有点儿联系。事实上,他在各方面都是极好的人。他留着两撮辫状白胡子,胡子很长,他坐下来的时候,胡子就会拖到膝盖以下。象牙白的胡子上还呈现着黄斑,黄斑又变成了褐色,就像是吸烟很厉害的人手指尖和指甲盖上或者某些钢琴键上的铜锈色,当然钢琴键是从不吸烟的。
至于特莱特先生,他也不吸烟,吸烟会让他睡不着觉。不过他却代之以鼻烟。每当烟瘾稍微发作,他就吸一点儿鼻烟粉,鼻烟的味道特别香,令他痛痛快快地打喷嚏,把很大一块手绢都喷满了赭色黄斑,那手绢他很少更换。特莱特先生有张很漂亮的托尔斯泰式脸庞,其中又掺杂了一点儿达·芬奇的味道。他蓝色的眼睛很亮,里面肯定布满了梦想和大量诗篇。他着装随意,气味不佳,还不时戴顶大礼帽,这让他在这个地区显得很特别。不过凭他那威严的外表,一切都是尽可原谅的。他生活在一个智慧的传奇光环中,这让他变得无懈可击。他不时投身于周日远足,回来时还带回满满一车宗教雕塑残块、哥特式窗户和其他建筑材料,这是他从地区教堂里偷的或者是以极低价格买来的。一次,他在钟楼的高处发现了一个浪漫派柱顶,他非常喜欢它。特莱特先生终于在夜晚到达了柱顶处,把它从墙上拆下来。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推呀推,结果把那面墙壁都弄塌了,两个大钟掉到了邻近一家房屋的屋顶,在屋顶上留下个大窟窿,那动静就可想而知了。当全村的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特莱特先生正驾着他的马车飞速逃跑,否则他就逃不出那些不客气的村民的石击了。这件事轰动了菲格拉斯,不过这也有助于张扬这位主人公的荣耀——他成了热爱艺术的殉道者类人物。这段往事无可争议的结局就是,慢慢地,特莱特先生开始在学校附近修建一座不伦不类的塔式建筑,建筑物内混杂了他掠夺的各式收藏品。他最终以毁坏本地区真正艺术珍品为代价建造了一座俗不可耐的塔楼。
为什么我的父母会选择一所由特莱特先生这样卓尔不群的老师执教的学校呢?我的父亲是位自由思想者,他来自多愁善感的巴塞罗那,一个拥有克拉韦合唱团、无政府主义者和费雷尔案件的巴塞罗那。他自作主张,没有把我送到基督教学校或者马利亚兄弟会学校去,这类学校适合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我父亲是公证人,也是城里最受尊重的人物之一。他不容分辩地把我安置在市立学校——特莱特先生的那个学校里。他这一态度被认为是一种名副其实的怪诞行为,只能以特莱特先生的特殊名气才能为他这种态度开脱。至于特莱特先生的教育才能,父亲的朋友们都是一无所知,因为他们都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其他学校受教育。
我与城里最穷的孩子们为伴,度过了我的第一个学年,我觉得这对我天生妄自尊大倾向的进一步发展起了很大作用。实际上,我已经越来越习惯于把自己这个富家子弟看得了不起了。我娇气,而且与我周围的所有穷孩子都截然不同——我是唯一带热牛奶、巧克力的孩子,牛奶和巧克力装在精制的保温瓶里,外面还用一块布罩着,布上绣着我名字的前几个字母。只有我稍微受点磕碰就包上洁白的绷带,只有我身着海员服装,袖子上有用粗重金线绣的标志,帽子上有星章。只有我精心梳理的发型散发出香水味,估计已在其他孩子们中间引起骚动——他们轮流过来嗅我这个享有特权的脑袋。另外,我还是唯一穿带银扣的铮亮皮鞋的孩子。每次当我丢弃我的皮鞋时,都会在我的同学中间引起一场争夺战,他们甚至在冬天都赤着脚或只穿破布鞋,半赤着脚。除此之外,我还是唯一不愿与任何人玩耍或说话的孩子。为此,我的同学们也把我看作特立独行的人,他们只是略显犹豫地接近我,站在近处赞叹从我上衣口袋展露出来的花边儿手绢,或者我那又细又有弹性的竹手杖,手杖的银柄上还刻着个狗头。
那么在这个可悲的官方学校的整整一年里我究竟做了些什么呢?在我孤独沉静的周围,其他孩子们叫喊着、冲动着,终日不得安宁。这种场景让我觉得完全不可理解。他们号叫、哭泣、大笑,疯狂地扑向对方,用牙齿和指甲撕扯下血淋淋的肉来,展现出那种共同和祖传的疯癫,那种疯癫可以在健康生物的典范中休眠,为兽性发展和“行为原则”的实践提供养分。我与这种“行为原则”实践的发展相距甚远!实际上是在另一个极端!更准确地说,我是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我越来越不知道该如何做事了。我佩服那些小孩子的智慧,他们具有各种各样的技艺:能够用小钉子修复破裂的铅笔盒。他们可以用纸片折叠出复杂的图形!他们可以娴熟而又迅速地解开戴上的顽结,可我却由于不知道如何打开门插销而整个下午待在房间里。我一进房间就转向,即使是我很熟悉的房间。我从头上套上我的海员服,却不会把它脱下来,我几次曾试图脱,结果大家都以为我要被闷死了。“实践活动”是我的敌人,外部世界的物体变成了越来越可怕的精灵。
特莱特先生亦是如此。他坐在讲台的高处,以一种越来越接近于植物的思维意识编织着一连串的梦想。有时候,他的梦想就像随风摇曳的灯芯草一般轻柔地朝他摆动,而另外一些时候则沉重得像是根树干。他利用醒来的片刻吸点儿鼻烟,并惩罚一些学生,揪他们的耳朵,直到揪出血来——由于那些学生的喧哗声已经越过了以往界限,学生们或者以准确的一口痰或者用书点火烤栗子,这些举动令他不快地打个激灵,提前醒来。
我再重复一遍,在这个可悲学校的整整一年里我究竟做了什么呢?仅做了一件事,而且是以一种空前的热情去做的:制造“虚构的回忆”。虚构的回忆与真实的回忆之间的区别与真假珠宝之间的区别一样——假珠宝总是更像真的,更光亮。我还记得这个时期的一个早晨。由于它的不可能性,我把它当作我的第一个虚构回忆:我看到了如何给一个赤身的小孩洗澡。我不记得孩子的性别了,不过我在孩子的一侧屁股上观察到一群聚集在一起的可怕的蚂蚁,它们像是住在一个橘子般大小的洞里。在给孩子洗身子的时候,有人把孩子反过来,让他肚子朝上。于是我想,蚂蚁肯定被压扁了,洞也给弄坏了。孩子被重新放回原来的姿势时,我十分好奇地想再看看蚂蚁,可是我惊奇地发现,洞没有了,也没有留下一点儿踪迹。虽然我不能确定那是在什么年代,不过这个虚构的回忆十分清晰。
与此相反,我能肯定的是,在我七八岁左右,当我去特莱特先生的学校去上学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字母表上的字母以及如何拼写我的名字,而我日益增长并无所不能的梦魇与虚构冲动则开始持续凶猛地与我的生活时刻交织在一起。随后,我时常无从得知生活如何从现实开始,又如何结束于想象。
我十六岁了。我到了菲格拉斯,在当地主母会学校上学。从我们教室到课间休息的场地要走下一个几乎是垂直的石头台阶。一天下午,我无缘无故地突然有了要从台阶高处往下跳的想法。我准备付诸行动,可是在最后一刻,恐惧阻止了我。然而这个想法却一直让我痴迷。我暗地里想第二天再实施这个计划。而且事实上,第二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在和所有同学一起下台阶的时候,我向空中漂亮地一跃,结果摔倒在台阶上,继而向下翻滚。我受到了猛烈的撞击和挫伤,不过一种无法解释的强烈快感让疼痛变得完全无所谓了。这一举动在同年级和高年级同学中成效显著——大家都跑过来帮助我,他们把湿手绢敷在我头上。
——《达利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