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爱情的脚步

我的山乡情 作者:叶辛


爱情的脚步

恋爱的季节是随着插队落户的岁月开始的。

就是在插队落户初期,我认识了今天的妻子王淑君,开始了我们的初恋。那是特殊年代里的爱情,那是艰辛苦涩的日子里最值得珍视的一份感情。

我们相识在插队时。至今我还记得连接我们两个生产队之间的那条小路,那条弯弯曲曲,时而落下谷底,时而爬上坡去的小路。在初认识的几年间,我们在那条小路上不知走了多少个来回。雨声淅沥的夜晚,我们撑着伞,任凭雨点子稀疏地、笃笃有声地打在油布伞面上。我们慢慢吞吞地沿着小路,绕过水田,绕过土坡,走进幽静的树林。路窄,我们不能并肩走,只能一先一后。明月在天的夜晚,我们在青冈桦树林子里徘徊,在地面绵软的针叶松林里默默地相对伫立,话在这时候是多余的,即便有,也都在白天讲完了。但我们仍不想分离,静静地、悄悄地倾听着风掠过树梢,掠过山崖,入神地瞅着清幽的月光在树林子里投入浓密的、斑驳的影子,好奇地遥望离得远远的山寨上的朦胧灯光。秋末冬初的农闲时节,我们相约着去路边的林子里捡干枯脆裂的松果;雨后的黄昏,树叶子上还挂着露珠般的雨水,我们戴上斗笠去捡鲜美的香菇;烈日当空的酷暑,我们能坐在树荫底下,足足待一整天……那时候我19岁,她17岁,我们都还很年轻,我们都把爱情看得十分庄严和神圣,也许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朝朝暮暮之中加深了相互的理解。“爱,是理解的别名。”这话是不是泰戈尔的名言?

她是我妹妹的同学,在紧挨着我们寨子的隔邻大队当知青,放假赶场的时候,她常常来找我妹妹玩。我们常留她吃过晚饭再走,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我妹妹送她呢,一个人走回来也怕。于是乎妹妹常让我送她,起先纯粹是送,后来我盼着她来,希望她晚上走,我好去送她,再后来我们便在这条山乡里的小路上幽会了。山乡里的劳动是繁重的,知识青年的业余生活是枯燥的。我之所以能在插队落户的岁月里坚持埋头写小说,一多半都是因为爱情的力量在鼓舞着我。

已经走过来了的这条生活的路,也像两个山寨之间的小路一样弯弯曲曲、崎岖不平。1972年冬天,她抽调到水电厂当学徒工去了,而我仍然还孤零零地生活在荒寂僻静的寨子里。

从1969年相识,到1979年的元月结婚,连头搭尾10年时间,其中几乎7年半的日子,我们是在分离、在两地相思中度过的。相互联系和沟通的办法,就是通信。那些年里,我们每年互相要给对方写出四五十封书信,几乎是每隔五至七天,就要寄一封信。很多时候密度更大,差不多每隔三五天就要写一封信。这些书信,成了我精神上最大的慰藉。在劳动之余,在每天不间断的学习创作之余,写信成了我最愉快的一件事情,成了我唯一的倾诉感情的方式。当然,每次收到她写来的信,我也总要读了又读,直到把信纸都焐热了,接到她的下一封信我才把前一封信放进信封,珍藏起来。至今我还记得,到了她的书信应该来的日子,我总要站在寨子高处的堰塘边上,望着那个邮递员走来的山垭口,热切地、焦急地、默默地等待着。如果这一天收到了她的信,那么黄昏和整个夜晚我都会感到身心愉快、精力充沛,整个栖居的小茅屋里仿佛也充满了温馨的气息。守着一盏小油灯,我会写得很晚很晚。而倘若没有收到她的信,我便会在邮递员离去以后,久久地傍着夕阳踟蹰,沮丧地踏着薄暮回到我阴暗潮湿的茅草屋里。

那个年头山寨上没有电话,打长途电话得到远在十几里地外的公社邮电所,况且音息非常微弱。而电报贵至七分钱一个字(后来降至三分钱一个字)。对于一整天的繁重劳动只能换来二角几分、一角几分的知青来说,利用电报和长途电话联系,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我们唯一的联络办法,就是写信。

一晃近30年了,我们的命运起了很大的变化,临时的动迁不算,我们搬了十几次家了。在搬家过程中,凡是能丢的东西,包括一些家具,包括我们喜爱的书籍,很多我们都只得迫于无奈舍弃了。唯独这些书信,我和妻子都珍藏着。我装在我的书柜里,她放在她的小箱子里。可惜的是,有不少书信,由于她居住的工棚被风雨所掀,雨水侵蚀了信封和信纸,字迹模糊得已无法辨认了。就是这些残缺不全的信,我们也还保留着。想想吧,那个年代留到今天的邮票、信封都成了价值连城的东西,别说这些饱含着我们青春的汗水和眼泪、希冀和憧憬的书信了。前两天,有两位记者来到我家里,看到我书桌上满摊着这些书信,他们随手拿起几只信封来看,看到信封上的邮票,信封角上印着的小小的宣传画,信封上的语录乃至“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的红字,情不自禁举起相机一阵“噼里啪啦”地拍摄,逗得我妻子好一阵笑。

我想,与其今天提起笔来,凭借着记忆,在往事中搜索枯肠,苦思冥想当年的那些往事或是真实的思想,不如把这些书信稍加整理,略作适当的注解,也不失为一种回忆的形式。书信的语言是那个时代的语言,书信中写到的细节是那个时代的细节,书信中提到的人和事也只可能是那个时代的人和事,且书信中感情的宣泄和倾诉,也是那个时代独有的形式。

我很为自己的这一想法激动,并且也获得了妻子的赞同。而当我着手这一工作的时候,我才察觉,它并不比我重新写一本书来得轻松。

书信太多了,读着每一封信,那个年代里经历的事情就历历在目,过电影一般地在眼前晃,不知是因年代的久远,还是那时的墨水质量差,即使没被雨水侵蚀的文字,有好些也已淡弱得仅能勉强辨认了。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透过信笺上的年轻稚嫩的文笔,读者诸君能看到两颗年轻炽热的心的跳动。

促使我腾出时间来编撰这部往日的书信集,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达,长途电话已然极为普及,电脑、传真机、可视电话进入普通人家已经成为现实。从邮电部门传来信息,今日的书信已比过去大为减少。人们预言,当我们步入下一个世纪的时候,书信将更加大幅度地减少,直至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

如若真是这样,那么,把这些书信编入老三届人的回忆录丛书中,就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不知读者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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