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传统下的孔子音乐美学
孔子所开创的儒家思想学派,继承了中国上古时代(特别是西周以来)悠久的文化传统,并加以发扬光大,对后来中国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凝聚和定型的作用,成为千百年来居于统治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也就是中国思想文化的核心。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孔子对于中国古代文化艺术的贡献和影响,是无与伦比的。
作为中国文化的伟大代表,孔子具有多重的历史身份。第一,他作为杰出的政治家,参与了当时许多重要的政治活动,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影响;第二,他作为杰出的思想家,开创了具有深远影响的儒家学派,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第三,他作为杰出的伦理学家,按照古代以来“君子”的标准,提出并实践了“仁”的道德范畴;第四,他作为杰出的教育家,培养了一大批学业有成的弟子。所有这些都表明,孔子不是囿于一技一艺的单纯的书斋型的学者,而是做出了多方面的杰出贡献的哲人,是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
不仅如此,孔子还是一位具有深厚艺术修养的哲人。要了解中国古代的文艺思想,也必须要深入分析孔子与中国古代文化艺术的关系,具体揭示孔子的精湛的艺术素养、深刻的美学思想,及其对于后世广泛的意义和影响。
一、礼乐传统与孔子的君子人格理想
自从商代和周代之际的政权更替,周武王伐商,推翻了商纣王的暴虐统治,建立起周朝的天下,中国历史出现了新的面貌。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因而周代形成了不同于商代的思想文化传统,其特征就是讲人伦、重德行,也就是根据人的血缘关系的远近来确定社会地位的尊卑,根据道德水平的高下来衡量政治状况的善恶。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和谐、稳定的宗法等级社会,也就是“天子—诸侯—大夫—士”的金字塔形的政治结构。这一社会制度,被后人称为“礼乐制度”。但是,到了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由于社会动荡的加剧,周王朝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当时出现了“礼崩乐坏”的政治局面,礼乐制度开始崩溃了。孔子以恢复周礼为己任,他梦寐以求的,就是恢复到西周早期的那种和谐、稳定的鼎盛局面。他认为,要想恢复周代的礼乐制度,首先人们就必须克制自己的私人欲望,遵循社会的共同规范,从而在自觉的道德追求中达到“仁”的理想境界,即所谓“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可以说,“仁”的范畴的提出,是孔子在中国伦理学说史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是在周代礼乐文化基础上所进行的质的飞跃,因为它把伦理观念的重心,从外在的社会规范转向了内在的心理追求,更加强调道德主体的自觉意识和能动作用,这与春秋时期蓬勃兴起的理性思潮相一致,也是对人的价值的充分肯定。
春秋时代,官学衰微,私学兴起。孔子就是在民间普及学术文化的引导者。他开设私学,教授“六艺”课程:礼(礼仪)、乐(音乐)、射(射箭)、御(驾车)、书(语文)、数(数学)。在他的教育体系中,强调德、智、体齐头并进、全面发展。他采用的教材是“六经”(包括《易》、《书》、《诗》、《礼》、《乐》、《春秋》),这是对古代典籍进行整理编订,对传统文化进行继承弘扬,并结合时代需要加以阐释发展,形成了儒家学派的重要经典,也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经典。在这些教材和课程里,都有“乐”这项内容。由此可见,在孔子一生,音乐艺术与他结下了不解之缘。
孔子的音乐思想,是其整个思想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人们知道,孔子所憧憬的社会理想,就是恢复西周以来所建立的礼乐制度(简称“周礼”)。孔子认为,只有每个人都能够克制自己的私欲,顺应社会的共同规范,每个人就能够达到“仁”的道德境界,社会才能够达到“礼”的理想境界。因此,孔子认为,“仁”是最高尚的、最完美的道德境界。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达到“仁”的境界呢?孔子认为,只有“君子”才能够达到“仁”的理想境界,当然,这也要经过不断努力超越自我的过程。如《论语·宪问》所谓:“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上古时代,“君子”这个词,一般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地位高、有权势的人,另一种是指品质高、有德行的人。孔子所说的君子,主要是指后一种人。因此,成为品德高尚的“君子”,就成了孔子的人生理想。孔子对于“君子”,有一个很好的定义,那就是“文质彬彬”。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所谓“质”,是指人的质朴天性,这是先天就有、与生俱来的;所谓“文”,是指人的文雅气质,这是后天养成、学习得来的。如果过于质朴,直通通的,一点儿也不讲文化,人就会显得粗野;如果过分文绉绉的,客套太多,毫无真情流露,人就会显得虚伪。只有“文质彬彬”,两者完美结合,才称得上是一个“君子”。
在孔子看来,君子不仅要有纯朴的天性,还要有文雅的气质。两者要有机结合起来。那么,文雅的气质从哪里来呢?音乐的修养是一个很重要的来源。在儒家的思想中,是否懂得音乐,能不能够理解音乐的丰富内涵和深厚底蕴,是一个人是否称得上“君子”的重要标志。因为只有“君子”才能够真正懂得音乐,理解其真谛,以此来提高自己的人格境界。后来《礼记·乐记》阐发了孔子的思想:“乐者,通伦理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这段话,把音乐在人格培养方面的重要意义,讲得非常透彻。
二、孔子主张美与善相统一的美学观点
与世界各民族的情况一样,中国上古时代的艺术,基本上也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形态。因此,当时人们的艺术修养,主要体现为对诗、乐、舞艺术的理解和领悟。而孔子在诗、乐、舞方面的感受能力,可以说是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他对音乐艺术是有着极为深厚的修养、精湛的鉴赏能力的。
公元前517年,孔子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来到齐国,有机会观赏了古代著名的《韶》乐。相传这是帝舜时代流传下来的一部大型乐舞,规模恢宏,气势磅礴,表演起来,定非易事。而齐国是一个大国,实力雄厚,资源丰富,所以才有条件来表演《韶》乐。这次观赏,不仅给孔子以精美的艺术享受,也使他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他当时发出这样的感叹:“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甚至因此而“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我们知道,《韶》是艺术性的乐舞,它诉诸人们的听觉;肉是日常生活中的美食,它诉诸人们的味觉。两者在给人提供感官刺激的方面是相似的,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但它们毕竟处于不同的层次,肉食只是让人吃饱,带来单纯的生理快感;而音乐却可以让人陶醉,带来高级的审美愉悦,所以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孔子欣赏《韶》乐,居然“三月不知肉味”,说明他在欣赏中是把感性体验和理性思考结合起来了,把单纯的生理快感和高级的审美愉悦结合起来了,从而达到音乐欣赏的最高境界。
在上古时代,流传下来许多不同的大型乐舞。后来孔子对这些不同的乐舞,曾有所比较和评价。孔子不仅直接抒发过欣赏《韶》乐的感受,还曾把《韶》乐和周武王时代流传下来的《大武》乐章,做过一个意味深长的比较。据《论语·八佾》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关于这段文字,何晏在注中引述了孔安国的解释:“《韶》,舜乐名,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武》,武王乐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孔子认为,《韶》乐是尽美的,又是尽善的。所谓“尽美”,是说它在艺术形态上达到了美的极致;所谓“尽善”,是说它在思想内涵上达到了善的极致。但是《大武》乐章就有所不同了。虽然它在艺术形态上同样达到了美的极致,但是在思想内涵上却没有达到善的极致。为什么呢?因为尧舜实行的是禅让,舜靠着高尚的品德受到尧的信任,因而得到天下,所以歌颂舜的乐舞《韶》乐充满了祥和欢乐之气,是尽善尽美的。周武王实行的是征伐,是依靠武力推翻了商纣王,完成了朝代更迭,所以《大武》乐章里不免会流露出某种杀伐之气,虽然它在艺术形态上已经炉火纯青,达到了美的极致,但在思想内涵上却略有欠憾,没有达到善的极致。虽然孔子对于周文王、周武王是非常敬仰的,但在比较《韶》乐和《武》乐的时候,他还是实事求是讲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强调禅让比征伐更好,品德高比武力强更重要。
在中国上古文化观念中,“善”与“美”原本是字义相通的。许慎《说文解字》解释“美”字时说:“美,与善同意。”解释“善”字时又说:“此与义、美同意。”可见“美”、“善”二字,原本是意蕴相通、可以互训的。但到了春秋时代,人们实际上已经朦胧地意识到艺术审美之“美”与道德伦理之“善”的分途。据《国语·楚语上》记载,楚灵王在筑成章华之台后,登而叹曰:“台美夫!”大夫伍举则劝谏说:“臣闻国君服宠(韦昭注:“服宠,谓以贤受宠服。”)以为美,……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彤镂为美。……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在我们看来,楚灵王面对雄伟高大的章华之台而发出“台美夫”的感叹,实际上陈述了外物经由感官(视觉)达于内心所唤起的审美体验,并不算错;只是这种审美体验过于纯粹,未能与一定的道德观念结合起来,缺乏必要的社会功利目的,所以才引起了坚守传统意识、反对玩物丧志、主张以社会功利为指归(亦即“美”、“善”统一)的正直大夫伍举的不满和非议。
比较而言,孔子的美学观点显然是与伍举更为接近的。一方面,孔子已经意识到,“善”属于道德伦理领域,“美”属于艺术审美领域,在人类精神生活中,两者各有不同的特性,不能完全划上等号;另一方面,孔子又特别强调,艺术审美不能够脱离道德伦理的引导,因为单纯的“美”还不是艺术的最高标准,只有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也就是至高无上的道德理想和完美无缺的艺术形态的和谐统一,才算臻于审美意义上的极致。“尽善尽美”这个口号的提出,可以说,是孔子对中国古代文化艺术理论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奠基性的贡献,对后世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而这一切,孔子都是通过对于音乐艺术的批评和阐发来完成的。
三、孔子对音乐的社会规范性的高度标举
在周代,礼和乐交互为用,构成一个和谐稳定的宗法等级制度,这就是孔子所向往的礼乐制度。要实行礼的社会秩序,需要乐的熏陶教育,所以礼乐是一体的。在孔子看来,礼乐最重要的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容;不在于外在的仪式和形态,更在于内在的思想和精神。所以,孔子非常重视音乐艺术的社会规范性。
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礼并不仅仅是向神灵献上玉帛祭品那么简单,乐也并不仅仅是给人们演奏钟鼓音乐那么简单。孔子认为,乐的精神实质,就是“仁”的境界,也就是君子的境界。所以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可见,礼乐的目的,是要培养人达到“仁”的境界,也就是君子的境界。因为乐是用来配合礼的社会规范的,所以如果有人在乐的表演上违反周礼的规范,孔子就会坚决反对。例如,在周代礼乐制度中,乐舞艺术的社会等级是非常明确的。按照传统规范,只有天子才配享受“八佾”(八人排成一行,八行共同起舞来表演)的乐舞规模。诸侯只能够享受“六佾”的乐舞规模,大夫只能够享受“四佾”的乐舞规模。可是在鲁国执政的贵族大夫季氏,却在自己家里“八佾舞于庭”,公然僭越了周礼。所以,当孔子听说此事,不禁发出“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的激愤之语(《论语·八佾》)。可见,孔子对音乐舞蹈的社会功能是非常重视的,是与礼乐制度的规范要求和精神实质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因为有了这样的规范要求,所以孔子的音乐思想,相对来说又是很传统、很正统的。对于那些他认为是内容轻薄浮靡的音乐,孔子是非常反感的。他说过:“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也,恶利口之覆邦也。”(《论语·阳货》)所谓“郑卫之音”,是指当时郑国和卫国(今河南一带)的乐曲轻艳、内容多表现男女欢爱的地方音乐,大都不符合古代礼乐传统的规范。孔子在坚守古代音乐传统和高雅音乐的品味、维护音乐的社会规范性的时候,有时会对当时民间流行的新兴音乐缺少理解,不免略显保守了。
在孔子看来,音乐是表现高尚正大的政治伦理内涵、培养和提高人的精神境界的,而不是单纯用来享受声色之乐、寻求感官刺激的。因此,孔子在高度重视音乐的社会规范性、努力维护古代传统典雅音乐的权威性的同时,也做了许多编订整理音乐的工作。比如,他周游列国以后,晚年回到鲁国,就重新编定了《诗经》的乐谱,使它恢复了古代原初的风貌。即所谓“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我们知道,《诗经》是由周朝乐官编成的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是配乐歌唱表演的、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形态。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乐调紊乱的情况。孔子所做的工作,就是对《诗经》的音乐谱调进行重新编定和整理,旨在恢复其本来的面貌。这个工作,没有相当精湛的艺术素养和音乐技能,显然是无法胜任的。而孔子,恰恰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自觉地承担起了这项历史性的任务,为古代音乐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此外,孔子作为一位具有深厚艺术修养的哲人,不仅对于音乐具有精湛的领悟和理解,并能够从中阐发出一套精辟的美学理论思想,而且他还多才多艺,能击磬,善鼓瑟,会弹琴,掌握了演奏多种乐器的技艺,并从中抒发自己的深沉情感和远大理想,从而在音乐艺术的实践方面,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和境界。
四、孔子的音乐天赋及其艺术实践
在我国的周代,音乐艺术是非常发达的。根据音乐史学家的研究,“到了周代,见于记载的乐器,约有近七十种,其中被使人们所提到,见于后来的《诗经》的,有二十九种。”(1)
1.孔子击磬
磬,是古代的一种用石(或玉)制成的乐器,(2)悬挂于乐架上,敲击而发出鸣响。用专业术语来说,磬是一种石制板状击奏乐器。磬的起源甚早,根据考古发掘,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磬”字也起源甚早,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了。在《诗经》、《尚书》等上古典籍中,也多次提到磬。(3)音乐史学家认为:“在石器时代,基于长期劳动和社会实践,我们的祖先发现某种能发出乐音的板状石器,并逐渐使之转化为磬的可能性,应是充分存在的。近年来的一些远古考古发现,就是有力的证明。”(4)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古老而质朴的乐器。磬有两种,一种叫特磬,是单独的一只磬,悬挂敲击的;一种叫编磬,是编组排列起来,悬挂敲击的。
孔子不仅善于击磬,而且能够把自己的理想和情感寄托在乐声中,引起别人的了解和批评。孔子在55岁的时候,离开鲁国,周游列国,第一站是来到了卫国(今天的河南安阳)。他感到了人生的坎坷不平,不免有些惆怅和失意。据《论语·宪问》载:“子击磬於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子曰:‘果哉!末之难矣!’”(5)这个挑着草筐的汉子听到孔子击磬的乐声,发表的评论是:“这个击磬的人,好像心事挺重的嘛!”再往下听,又说:“听这乐声,好像是怀才不遇、不被别人理解的情绪。算了吧!人这辈子就像过河,水深呢,索性连着衣裳走过去;水浅呢,不妨撩起衣裳走过去。又能怎么样呢?”孔子听了这样的评论,只好叹息说:“他语气这么绝对,我也就没法沟通了。”这说明,孔子击磬的水平是很高的,能够曲折地表达出自己的深微情感。那个挑着草筐的汉子,不认同孔子的积极入世的思想,但是对他击磬的乐声,以及其中表达的情绪变化,却是听得出来,并且能够理解的。
2.孔子鼓瑟
瑟,是中国古代起源甚早的一种拨弦乐器。用专业术语来说,瑟是一种弹奏板箱体弦鸣乐器。传说它是远古时代的伏羲所发明的。(6)这当然不足为据,但瑟的起源确实很早。《诗经》开篇的《关雎》一诗中,有记载“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的句子。古时,瑟与琴是常常合奏的。根据音乐史家的研究,“瑟在考古发现的弦乐器中所占比重最大。”结合古代文献和考古材料,可以看出,在上古时代,瑟的基本形制是“以25弦最为流行”。(7)弦的粗细不同,每弦有一柱,按五声音阶定弦。
孔子很会鼓瑟(也就是弹瑟)。据《论语·阳货》载:“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孺悲上门求见孔子,孔子借口生病,拒不接见。可是过去向他通报的人刚出门,孔子就取出一把瑟来,边弹边唱,故意要让孺悲听到自己其实是在家里的。孔子既然又能唱歌,又能鼓瑟,那么显然并不是真正生病了。这就传递出一个信息,孔子其实是想借此告诉孺悲,自己是不愿意见到他这个人。既然不愿意见到这个人,为什么又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呢?孟子说过一句话:“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8)据此看来,这大概是孔子教育孺悲的一种方式吧。这里我们更感兴趣的是,孔子在仓促之间,就能够随手取出一把瑟来,边弹边唱。可见,这把瑟在平日生活中,时时被置于孔子的身旁,已经成为他生活内容的一部分,他是随时会取过来弹奏一曲的。
其实,不仅孔子本人经常鼓瑟,他的学生子路,也是经常鼓瑟的。一次,孔子让学生们各自表达自己的志向和抱负。这时子路正在鼓瑟,他慢慢停下来,最后猛然一拨,发出铿然的声音。然后,子路放下瑟,站起身来,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可见,瑟在孔门师生的音乐生活中,是一件使用非常广泛的乐器。
3.孔子弹琴
琴,是我国起源很早的一种拨弦乐器,相传是远古时代的神农所发明的。(9)用专门术语来说,琴是一种带长尾的半箱体弹奏弦鸣乐器。一般为七至十根弦。“琴”字,在古代竹简中本来写作“珡”。(10)这是一个象形字,像乐器的形状,上面“”像弦和弦柱,下面像琴身。在古代,琴是一种使用范围很广泛的乐器。
孔子曾经向当时著名的乐师、音乐家师襄子学习弹琴。有趣的是,这位师襄子本人原来是以击磬为专业的。(11)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由此可见,孔子弹奏乐器,并不是停留于一般性的娱乐,而是要通过音乐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丰富自己的思想内涵。这种对待艺术的态度,的确值得后人深思和借鉴。
4.孔子歌唱
很多人想象孔子,以为他总是一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模样。应该说,孔子思想深邃,学识渊博,一生又经历了如此之多的磨难,在他的性格中,确实有其严肃深沉、坚韧刚毅、勇于坚持到底的一面。但是,孔子性格开朗,心胸宽阔,目光远大,气度平和,在他的性格中,其实还有着宽容温静、和蔼亲切、甚至不乏幽默的另一面。
孔子很喜欢唱歌。他有时候自己独自歌唱,也有时候与别人相伴合唱。他把歌唱作为乐教的重要内容,传授给学生,形成了孔门“弦歌之声”的传统。(12)
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彼此对唱,相和而歌,这是上古时代常有的一种民间文化传统。最早在男女恋爱的时候常常出现,后来扩大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在今天,许多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这种相和而唱的民间习俗。(13)孔子很喜欢与别人彼此对唱,相和而歌。当他和别人合唱,感觉唱得很好的时候,就一定要别人回过来再重唱一遍,自己跟随着伴和歌唱。(14)不仅如此,孔子对于别人的歌唱也很重视。《论语·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辟之,不得与之言。”(《论语·微子》)这说明,孔子不仅自己喜欢唱歌,而且希望从别人的歌唱中学到一些东西。
但是,“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我们知道,哭有两种原因,一种是生理性的原因,由于悲伤、难过、气愤、绝望、激动等原因,都会导致人哭泣;另一种是社会性的原因,由于自己的社会关系中有人遭遇到死亡、疾病、灾祸等重大不幸事件,也会导致人哭泣。孔子是一个睿智的哲人,身居大夫之位。他有很多的社会关系,如亲人、朋友、老乡、同僚等等,当他们遭遇不幸的时候,孔子会为之而哭。这种哭,既是出于悲伤难过的情感流露,同时也是由于当时的社会习俗和礼节。如果有一天,孔子由于亲人、朋友、同事、同胞等人遭遇不幸,为他们而哭,那么这一整天他就不会再歌唱了。他这样做,既表达了自己的真情实感,也表达了对他人的由衷尊重,从而表达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人生中哭泣的日子,毕竟只是少有的情况。我们固然不能因为孔子在哭的日子里不歌唱,就反推他在不哭的日子里一定歌唱,但是孔子在平日里歌唱的时候一定不少,歌声成了他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成了他抒发情感、表达思想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倒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孔子晚年,在他七十三岁的高龄,已经是沉疴在身、日薄西山了。一天,他的学生子贡前来看望他。这时,孔子正拄着拐杖,艰难地蹒跚在自家的门前。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病,子贡请见。孔子方负杖逍遥于门,曰:‘赐,汝来何其晚也?’孔子因叹,歌曰:‘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因以涕下。”几天以后,孔子这位一代哲人,这位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带着他深深的遗憾,带着他对人民、对国家的无限眷恋,带着未能实现的理想,终于离开这个世界。孔子是在用歌声,向他所挚爱的人间,作了最后的告别。
但是,孔子给后世、给人类留下了无限丰富的思想资源和精神财富。他亲手整理的“六经”,成为中国文化中最重要的奠基;他开创的儒家学派,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流派;他所倡导的仁爱、和谐的思想,成为中华民族的最普遍、最深入的思想观念;他的人格力量,成为人们坚守理想、迎接挑战、百折不挠、奋力向前的精神动力。而这一切,在世界各种文化交往日益密切的时代里,也早已转化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音乐,只是孔子精神生活中的一个局部。但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局部里,孔子也表现出深厚的修养、精湛的见解、高超的技能,令人叹服,更值得认真的继承和永久的借鉴。
(原载《春秋左传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
附记:
本文是我于2008年5月18日在“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做讲演时所用的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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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册),第41页,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
(2) 《说文解字》:“磬,乐石也。”
(3) 《诗·小雅·鼓钟》:“笙磬同音。”《诗·商颂·那》:“依我磬声。”《书·禹贡》:“泗滨浮磬。”
(4) 刘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第30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
(5) 《论语·宪问》。又见《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击磬。有荷蒉而过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硁硁乎,莫己知也夫而已矣!”
(6) 《说文解字》:“瑟,庖牺所作弦乐也。”庖牺,即伏羲也。
(7) 刘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第425、440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
(8) 《孟子·告子下》:“孟子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参见杨伯峻《论语译注》,第188页,中华书局,1980。
(9) 《说文解字》:“琴,弦乐也。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象形。古文从瑟,金省声。”《广雅·释乐》:“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曰宫、商、角、徵、羽。文王增二弦,曰少宫、少商。”
(10) 参见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7期。
(11) 《孔子家语·辨乐》:“孔子学琴于师襄子,襄子曰:‘吾虽以击磬为业,然能于琴。’”
(12) 《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困于陈、蔡,“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行,”依然“讲诵弦歌之声不衰”。《庄子·秋水》载:“孔子游于匡,宋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辍。”《论语·阳货》载,子游为武城宰,“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
(13) 参见郭杰:《〈诗经〉对答之体及其历史意义》,载《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
(14) 《论语·述而》:“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