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还是不够爱他

余生很长,何必惊慌 作者:馨小空 著


我还是不够爱他

到了生命的某个时候,如果他未娶,如果我未嫁,或许我们可以凑个对儿。但是接下来,我也要去流浪,四处游玩,用我的眼睛感受世间的美景。

我和陈赫认识整整七年,但见面总共不过三次。前两次见面是他来找我,第三次见面是我去找他。

初次见面

陈赫的博客是我们相识的地方。那时我还是个在校生,校报的小编辑一枚,做一个选题策划时,在网上看到陈赫一篇关于大学新生入学的文章,写得犀利深刻有见解,十分欢喜地联系上他,以后就编辑到校报里。他的文字总能把人带进另一个时空另一个世界。

后来,在我工作一年以后,陈赫大学即将毕业,他在QQ里跟我说:“小雨,我去广州,可好?”然后,他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赶来。在火车站,是我接的他,凭着一张照片,我们在人群中找到彼此。陈赫说他在广州无亲无友,除了我。他打算在广州发展,于是找工作成了头等大事。

陈赫才情满满,信心百倍,拎着简单的行李。他来的第一天,立在繁星之下的广州街头对我说:“小雨你看着,不出一个星期,我就能在这里站得住脚。”

那时的陈赫,留给我的大多记忆,是穿着几日不换的白衬衣,窝在空间逼仄到只能放得下一张床的小旅馆里吃泡面。

理想的丰满和现实的骨感不足以形容陈赫那时的心情落差和生活维艰。即将毕业的学生,称心如意的工作真的很难找,他四处碰壁,眼见着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以至于到后来,他对工作的要求只剩下一个,管吃管住就行。终于,他以新闻传播学的专业特长进了一家企业,做内刊编辑。

陈赫上班的企业在郊区,离市区有一段距离。在搬离小旅馆的前一夜,我去找陈赫,打定主意带他逛广州最美的夜景。他推托说不去,我知道他是努力维持着身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因为他的钱包羞涩,以致人更羞涩。

可这有什么关系呢?

我把他拉出小旅馆,风一样跑了出去。等他顺从地跟上我的脚步时,我才感到他的手心有汗,潮湿,温软。我放慢脚步,放开他的手。陈赫说:“小雨,你的脸比霓虹还红。”

我们就这么牵着手,穿过来来往往的人流,跑到三元里的地铁站,耳边飘过流浪歌手的歌声。那晚,花不多钱的煲仔饭和阳桃,我们吃得特别香甜。逛夜市的时候,一个卖玫瑰花的小女孩扯住陈赫的衣角,他用尽自己所有的钱,买了两朵玫瑰花送我。

我嗔怪他说:“那么贵的东西,你很有钱吗?”但后来还是笑着把花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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