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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

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者:本书编写组 编


第二节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

一、严明党的纪律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党的纪律决不允许以“对策”“落实”政策,更不允许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大行其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认真学习这一重要论述,结合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理解和把握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约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我们党有八千五百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党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这个总体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各项目标的根本保证。从当前形势看,严明党的纪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一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我们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一些党员干部头脑里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思想也随之滋生发展起来,加之社会上各种复杂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的影响,以及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使得党内一些党员目无组织、口无遮拦,对组织决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把分管工作当成自己的禁脔各自为政,拉帮结派等种种问题日渐严重起来,纪律被当作“软约束”而束之高阁,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二是大量腐败案件一再表明,党员干部出问题大多始于破坏党的规矩。而这些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后,党组织又没有能够及时严肃党的纪律,致使他们的小错误演变成大错误进而违反国家法律,跌入腐败的深渊。三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必然导致党内的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导致令不行、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其结果必然使党丧失战斗力和凝聚力,必然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尖锐的现实问题,要求我们必须把严明党的纪律放在突出的位置,挺在前、立起来,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将全面从严治党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

严明党的纪律是维护和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列宁曾经指出,无产阶级的统一是这个阶级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而无产阶级政党不统一,无产阶级也就不可能统一。那么,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呢?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四个方面,即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这里所讲的“纪律和规矩”,最重要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站在重大政治立场和根本政治原则的高度看待同中央保持一致的问题,在涉及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大局与小局的关系、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指出:“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这就要求在贯彻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既要反对照搬照抄,照葫芦画瓢,机械生硬地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搞形式、走过场,更要防止有的地方或部门借口所谓的“地方特点”、“部门特色”的幌子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变相地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而另搞一套。党的纪律决不允许以“对策”“落实”政策,更不允许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大行其道。

强化党的纪律约束是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的重要方式

党的纪律作为政党成员的行为规范,贯穿着党的立场和原则,体现着党的宗旨和奋斗目标,体现着先进的工人阶级政党对其成员的先进性要求和基本标准。加入党组织的党员必须能够坚持党性原则,具有组织观念。列宁之所以曾经与马尔托夫等人围绕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章第一条,即关于党员是否加入党的一个组织的问题进行激烈争论,其要害就在于强调工人阶级政党的党员是一个先进组织整体中的一员,“一定程度的组织性”是入党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先进分子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作为自愿加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成员,就必须自觉自愿地接受党组织的要求、管理和监督,自觉自愿地遵守党组织的规章和纪律,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具有组织纪律性;就不能淡薄甚至丢弃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更不能目无组织,视纪律而不见,甚至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习近平总书记说,“坚持了党性原则,就不会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使自己游离于组织之外”。还强调指出:“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就是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组织意识,强化纪律观念,该向组织请示的必须请示,该向组织报告的必须报告,不能我行我素而游离于组织之外。习近平总书记说,“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这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箴言。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规范健全党内关系、严肃党内生活、明确党组织基本职责的重要载体

党的纪律既包括党章、党内规章制度、规范性要求及各类行为规则,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不成文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规范和处理党内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关系的基本依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就是依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和规矩,规范党员与党组织之间、党员干部与党组织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一般党员与党员干部之间、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之间、同级各组织之间、党内组织与党外组织之间等各种关系,明确定位和职责要求,增强党组织的整体性、有序性,更好地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要求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四个服从”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规范性关系。二是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政治准则的规定,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严肃性,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基本职责,使党内生活成为锻炼、提高党员的重要平台。三是要求加强党组织的责任机制建设,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强化责任机制,就是要求党委负责同志明确认识到,管党治党绝不是场面上的事,不是软任务、空头衔,更不能视为分外的、可有可无之事。管党治党是任何一个党组织的第一责任和第一职权,不履职、不尽职就是失职、渎职,就要承担责任。党的组织特别是负责人必须种好、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扎实推进党的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需要强化纪律约束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但思想教育不能放空炮、走大套路。无的放矢、超越当下的思想教育,不仅不能使教育入脑入心,甚至还会沦为腐败分子装点门面、粉饰“廉洁”的工具。一度出现的“台上大讲反腐败,台下继续搞腐败”等现象说明了这个问题。解决思想教育空洞乏力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多样的措施增强思想教育的现实针对性和有效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道理重复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约束,才能够有效地将从严教育与从严管理结合起来,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正风必须肃纪。加强作风建设,必须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对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毫无顾忌,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和现象,坚决纠正和整治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执行纪律的惩治,作风建设就正不到位,歪风邪气就刹不住,清风正气就难形成。因此,只有严明党纪,才能为扶正祛邪、激浊扬清、以优良的党风带社风民风提供有力保证。

二、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只有进行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十二五”即将收官、“十三五”大幕将启的重要节点上,《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又一次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号角,必将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正能量。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人们记得,习近平总书记一句“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何其振聋发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之作为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惩恶力度,从强化巡视监督,到狠抓执纪问责,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正如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的,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管党治党的丰富实践启示我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严明、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反之,一些党员干部党员出问题,一些地方政治生态之所以变坏,往往都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就是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

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首先就要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两项法规,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破与立相结合。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能把党章意识树起来、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就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纲举而目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打头的、管总的,可谓政治方向的导航标、言论和行为的衡量尺,是最为根本的纪律。大量反面案例也警示我们,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真正做政治的明白人。

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就要不折不扣抓好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纪党规不能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贯彻《准则》和《条例》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求各级党委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也要求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要求各级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断传导倒逼压力。多管齐下、层层落实,才能令行禁止,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我们党是有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著名论断,到“进京赶考”前定下的“六条规矩”,从“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的经验总结,到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践探索,党始终重视纪律建设,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成为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新征程上,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就一定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延伸阅读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要求全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也反复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站在新的时代高度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体现了党中央与时俱进、不断将党的建设引向深入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落到实处。

一、强化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铁的纪律、严的要求管党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严明纪律抓起。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之所以能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就是铁的纪律做保证。如果管党不严、治党不力,纪律松弛、规矩不彰,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纪律建设,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才能确保全党形成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确保党发挥坚强领导核心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纪律管全体。从严治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没有例外。全面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体,否则就不可能做到“全面”。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腐败案件查了不少,但政治生态没有根本改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管党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只管了贪腐的少数,放过了其他多数。全面从严治党,针对的不只是少数“烂树”,而是整个“森林”;瞄准的不只是少数“老虎”、“苍蝇”,而是党员全体;医治的不只是“大病”、“重病”,而是包括“小病”、“病菌”在内的所有病症;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只有进一步强化整体思维、全局意识,靠纪律全覆盖地管、全方位地治,才能使党的整个“森林”枝繁叶茂。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功能。腐败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把纪律和规矩当成随意拉扯的“橡皮筋”、随意拿捏的“橡皮泥”。只有加强纪律建设,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多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向违法,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如果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猛击一掌、大喝一声,也许就会使他们悬崖勒马、幡然醒悟,避免在违纪违规的歧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各级党组织只有把纪律和规矩管到位、严到份,真正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管,才能实现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跃升,最终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

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党中央、中央纪委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和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部署。只有牢牢抓住纪律建设不放,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把纪律挺在前面,首要的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纪红线不可逾越,政治底线不可触碰。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凡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都要严肃查处。唯有如此,才能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守规矩的现象,有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最前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用纪律这把尺子去衡量、规范、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来维护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建强党的组织、严肃党内生活、改进党的作风、纯洁党的队伍,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融入党的肌体细胞之中,落实到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之中,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前头。凡“破法”者,莫不从“破纪”始。对党员干部而言,不仅要守住国法底线,而且要守住党纪红线。严守纪律红线,要做到“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在法律底线之前设下的一道防线,决不能把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降低到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国家法律前面,就是要把管党治党的防线从法律拉回到纪律上来,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一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真正做到执纪先于执法,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约束党员干部。今年以来,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立案同比增长96.8%,查处厅局级干部、县处级干部同比分别增长26.3%、99.5%,有效减少了腐败存量,遏制了腐败增量,破除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

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面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在于实现纪律监管全覆盖。过去,一些党组织错误地认为从严治党就是惩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从而放松了对大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纪律挺在全体党员面前,就是要用纪律来约束和管住全体党员干部。2014年以来,湖北省共约谈党员干部4600人次,函询1899人次,诫勉谈话287人次,办结问题2745人次,教育和保护了大批干部。

把纪律挺在正风反腐最前线。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必然导致不正之风蔓延,腐败问题滋生。大量事实表明,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往往都是从搞不正之风和不守纪律开始的。只有把纪律挺在正风反腐前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才能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湖北省真抓真管真查,累计查处问题11355个,处理党员干部1460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76人,形成了正风肃纪的良好环境,人民群众对此普遍点赞。

三、准确把握强化纪律建设的着力点

强化纪律建设,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搭建全面从严治党的载体和平台。强化纪律建设,关键是要把“明、严、执、问”落到实处。

“明”,就是严明纪律教育。强化纪律建设,不能搞不教而诛。对于纪律,要经常讲,反复讲,不厌其烦,警钟长鸣,让党纪党规广为知晓。几乎所有受处理党员干部在忏悔时都谈到,如果当初组织上教育警醒的力度再大一些,也许现在就不会身陷囹圄。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使纪律教育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今年,湖北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举办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采取“听、看、学、谈”套餐模式,对全省17.4万个基层党组织、389.9万名党员和各级非党干部开展了集中教育,成效初显。

“严”,就是严治严管严担当。纪律处分要严到点、严到份、严到位,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凡是把纪律规定当“耳旁风”的,都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从严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抓住纪律建设这个源头,边惩治、边遏制,边预防、边治本,不断铲除滋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执”,就是强化执纪。纪律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决摒弃执纪“情绪化”、“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执纪的弹性空间,以健全的纪律制度、刚性的执纪规范管人管事,让纪律成为始终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保持持续的威慑力。

“问”,就是强化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把问责作为抓纪律执行的核心、关键和落脚点,健全问责机制,真严真查真问责,形成纪律执行的强大推动力。要强化“一案双查”,通过严肃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纪律的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2014年以来,湖北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党纪政纪处分461人,全省上下引起强烈震动。

四、全面担负起强化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把强化纪律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扛起责任、扎实践行。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各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力度更大,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本和长远效益。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就要责无旁贷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具体来讲,就是履行好“六责”:一要负起组织领导之责,把严明纪律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二要负起定规立矩之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紧扎密纪律篱笆;三要负起学习教育之责,使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强起来;四要负起监督管理之责,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五要负起撑腰壮胆之责,支持纪委全面深化“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六要负起以上率下之责,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抓经常、抓平时、抓全面,多提醒、多扯扯袖子、多咬咬耳朵,让“红灯”亮在“出轨”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回归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执纪机关,必须深化“三转”,按照党章要求,回归“原职能”。要突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始终聚焦纪律问题,体现纪律特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盯多数;工作路径上要从“以治标为主”发展到“标本兼治”、“以纪治本”,让纪律真正严起来。

(作者:李鸿忠,《求是》2015年第17期)

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着力方向。各级党组织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或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是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凡此种种,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问题如果不下大力气整治,就会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开来,最终严重危害党的肌体。

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党章、党纪、国法,还有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同样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才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必须”,这正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不是忠诚,这“五个必须”是重要的考验、根本的检验。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对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尤须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只有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才能将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人民日报》201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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