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先秦“语”书系统

《国语》研究 作者:裴登峰


第一章 先秦“语”书系统

第一节 先秦“语”者主体

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学,应该是先为口语文学,再为书面语文学,由口耳相传再到文字记录。“语”是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人们讲述故事、传闻以及互相传递某些方面信息的一种重要形式。“语”在春秋及战国早期,流传颇广。先秦陈“语”者,主要有以下七种情况。

一为瞽、史讲史。不可否认,在早期的文化活动中,“瞽”不仅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活动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瞽”的主要职责为:占卜、乐师、讲史。《国语·周语上》虢文公劝谏宣王云:

古者,太史顺时覛土,阳瘅愤盈,土气震发,农祥晨正,日月厎于天庙,土乃脉发。……先时五日,瞽告有协风至,王即斋宫,百官御事各即其斋三日。……是日也,瞽帅音官以省风土。……廪于藉东南,钟而藏之,而时布之。

《周语下》提到“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瞽”也可为“瞽史”,但“史”(史官、讲述历史故事者)不一定为“瞽”。《诗经·大雅·灵台》云:“于论鼓钟,于乐辟雍。……鼍鼓逢逢,矇瞍奏公。”《诗经·周颂·有瞽》云:“有瞽有瞽,在周之庭。设业设虡,崇牙树羽。应田县鼓,鞉磬柷圉。既备乃奏,箫管备举。喤喤厥声,肃雍和鸣,先祖是听。我客戾止,永观厥成。”《周礼·春官》记载:“瞽矇掌播鼗……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太师。”之所以“瞽、史讲史”,是因为“人求多闻善败,以监戒也”(《国语·楚语下》)的史鉴意识。《诗·大雅·烝民》强调:“仲山甫之德,柔嘉维则。令仪令色,小心翼翼。古训是式,威仪是力。天子是若,明命使赋。”郑笺:“古训,先王之遗典也。”《逸周书·常训解》云:“夫民群居而无选,为政以始。始之以古,终之以古。行古志今,政之至也。政维今,法维古。”《程典解》云:“政失患作,作而无备,死亡不诫,诫在往事,备必慎。”《逸周书·史记解》记周穆王“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惊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闻”。接下来记载左史为穆王讲述了二十几个国破君亡的历史故事,令人惊心。《国语》中关于要以史为鉴的论述,随处可见。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周语上》

范宣子与和大夫争田,久而无成。宣子欲攻之……叔向闻之,见宣子曰:“……吾闻国家有大事,必顺于典刑,而访咨于耈老而后行之。”——《晋语八》

赵简子叹曰:“吾愿得范、中行之良臣。”……(史黯)对曰:“臣以为不良故也。夫事君者,谏过而赏善,荐可而替否,献能而进贤,择材而荐之,朝夕诵善败而纳之。”——《晋语九》

临事有瞽、史之导,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矇不失诵。——《楚语上》

灵王虐,白公子张骤谏。……对曰:“……若武丁之神明也,其圣之睿广也,其智之不疚也,犹自谓未乂,故三年默以思道。既得道,犹不敢专制,使以象旁求圣人。既得以为辅,又恐其荒失遗忘,故使朝夕规诲箴谏。曰:‘必交修余,无余弃也。’今君或者未及武丁,而恶规谏者,不亦难乎?”——《楚语上》

“瞽、史教诲”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其“知天道”。《周语下》云:

鲁成公见,言及晋难及郤犨之谮。单子曰:“君何患焉?晋将有乱,其君与三郤其当之乎!”鲁侯曰:“寡人惧不免于晋,今君曰将有乱,敢问天道乎,抑人故也?”对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见晋君之容而听三郤之语矣,殆必祸者也。”

《国语·晋语四》引《瞽史之纪》云:“唐叔之世,将如商数。”又引《瞽史记》云:“嗣续其祖,如谷之滋,必有晋国。”这两条材料内容,更多地带有谶语预言色彩,正好反映的是“天道”——兴衰、祸福、治乱的历史规律。《晋语四》的“天道”和“人故”相对,更突出“人故”,“人故”促成了“天道”。这种认识是比较辩证、科学的。

在《国语》成书的过程中,瞽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起着多大的作用,依现有资料,难有断论。由于《史记·太史公自序》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说,于是人们围绕这个说法不断讨论,却又得不出什么结论。虽然说司马迁写《史记》,态度非常认真,并对自己提出了很高的标准要求,要做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目的是要藏之名山,传诸后世。他把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到的庞杂材料,梳理成今天这个样子,委实不易,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史记》的材料,不一定都是信史。这不是司马迁不想求真,而是受材料缺乏的限制。《史记》里的记载,不仅有事实材料,还有传闻故事,甚至有合理的虚构与想象。因此在没有其他材料的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就《国语》的作者,用《史记》里的这句话说明问题。因为这里的“左丘”是指一个人名,还是指一个姓左丘的盲人?此人是什么角色?为什么《国语》的形成与他直接相关?《论语·公冶长》里有“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之说。但司马迁所说的左丘明,与此为同一人还是不同的人?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无法得到证实,所以就没有必要在这个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上纠缠。更重要的一点是,《国语》并非个人的著作,而是经过长期流传,有人不断收集、编纂而成的,所以《国语》是集体创作的。但《史记》中的这句话,至少给我们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国语》的成书,与瞽史有关。“师箴,瞍赋,矇诵”,主要是讲前代箴言及历史。当然讲史者不一定都是盲乐师,卿大夫、史官也会讲史。徐中舒云:

我们知道人类历史最初皆以口语传诵为主,而以结绳刻木帮助记忆。春秋时代我国学术文化虽有高度发展,但有关历史的传习也还未能脱离这样原始方式。当时有两种史官,即太史与瞽矇,他们所传述的历史,原以瞽矇传诵为主,而以太史的记录帮助记诵,因而就称为瞽史。所谓“史不失书,矇不失诵”,即史官所记录的简短的历史,如《春秋》之类,还要通过瞽矇以口头传诵的方式,逐渐补充丰富起来。……“语”从此成为一种新兴的书体,因此,记录孔子遗言就称为《论语》,记录古代传说就称为《说苑》,后来禅宗和理学有《语录》,小说有《话本》,皆以记录“语”“话”得名。管仲说:“诸侯之会,其德行礼义无国不记。”《楚语》申叔时论傅太子之法有“教之春秋”及“教之语”之说,“春秋”和“语”就是当时各国普遍存在的历史文献。

但《国语》中的许多“语”者并非瞽、矇,“语”并非始自《国语》。《国语》中讲的是周王、诸侯王及卿大夫的活动,全与政事有关,且要说“官话”——与治国、秩序、伦理道德之类相关的言论。对于上层来说,在官场谈论政事很正常,从而形成了一种“语”场。

二为王者对大臣的命辞,及有些重要大臣(像周公、祭仲、芮良夫之类)在上层社会日常生活中谈论的“治国之善语”“教诫之语”“嘉言善语”。《尚书》《逸周书》的许多篇目,即为此类性质。《逸周书·文传解》两引《夏箴》,《逸周书·尝麦解》有成王箴大正之辞,《逸周书》有周公诫成王之《大戒》,《大戴礼·武王践阼》言及周武王“退而为戒书”,都是具备上述性质的材料。《鲁语下》记载:“公父文伯退朝,朝其母,其母方绩。文伯曰:‘以歜之家而主犹绩,惧干季孙之怒也,其以歜为不能事主乎?’其母叹曰:‘鲁其亡乎!使僮子备官而未之闻耶?居,吾语女。’”接下来讲了“昔圣王”如何“处民”的一整套“古之制”“先王之训”。《国语·楚语上》还记载:

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亵御之箴……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齐桓、晋文,皆非嗣也,还轸诸侯,不敢淫逸,心类德音,以德有国。近臣谏,远臣谤,輿人诵,以自诰也。

其时有人收集此类内容。《周礼·夏官》云:“撢人掌诵王志,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周礼·夏官》有“训方氏”之职,曰:“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郑玄注:“道犹言也,为王说之四方诸侯也,上下君臣也。”“传道,世世所传说往古之事也,为王诵之,若今论圣德尧、舜之道矣!”《礼记·王制》云:“太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天子齐戒受谏。”到汉代初年,汉高祖“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三为讲学之“语”。我国西周已开始对贵族子弟进行礼乐教育。《礼记·王制》记载了西周学宫的状况:

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廱,诸侯曰宫。……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国之俊选,皆造焉。

《国语·楚语上》记载申叔时在谈到教育太子的材料时,提到“教之春秋”等。除了有组织的教育,另还有如孔子的“居,吾语汝”(《论语·阳货》),学生的“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之类口传心记的私人化讲授。

四为“庶人传语”(《国语·周语上》)。如《国语·周语上》云:“厉王虐,国人谤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韦昭注“庶人传语”云:“庶人卑贱,见时得失不得达,传以语王也。”说明老百姓对朝廷之事会口口相传,评点是非曲直。《晋语五》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

梁山崩,以传召伯宗,遇大车当道而覆,立而辟之,曰:“避传。”对曰:“传为速也,若俟吾避,则加迟矣,不如捷而行。”伯宗喜,问其居,曰:“绛人也。”伯宗曰:“何闻?”曰:“梁山崩而以传召伯宗。”

由此可以看出,当时宫廷里发生的事,会散布流传到民间。既然是口头流传,就会在流传过程中出现变化。因为讲述故事者,为了引起听者的兴趣,往往会添枝加叶,越传越“闻”,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理。所以一般情况下,一个本来比较简单的故事,经过不同人的讲述,就会被不断地加工,故事也就会像滚雪球那样,情节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精彩。《楚语上》还提出治国者要做到让“舆人诵”,即老百姓对政事加以议论。《国语》中的一些材料,或许就是在“诵”的基础上,经过整理、编纂而来的。《晋语六》记范文子云:

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祅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

该段文字有几个方面值得注意:统治者要在市场上采听商贾传言,在歌谣中辨别吉凶,在道路上询问毁誉;“王者”“正德既成”,就要“听于民”,突出“听”。既然是“听”,另一方就要“讲话”,那么,就会有“使工诵谏于朝”等形式。同时,该段文字还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语”形成的原因,赖以生存的现实环境,以及内容上的历史感和现实针对性、实用性。范文子所说,最终归到一个“戒”字。这也说明了收集此类材料的动机。

五为人们缘于对历史遐想而生的传说,以及“好事者”为之的“齐东野人之语”(《孟子·万章上》),“请讲以所闻”(《庄子·德充符》)的逸闻故事。其中三皇五帝传说为重要的内容。先秦两汉典籍,记载此类传说的内容很丰富。历史传说以《尚书·尧典》《舜典》所记载的尧、舜传说最为典型。另外如《荀子·儒效》《韩非子·十过》《吕氏春秋·古乐》以及《顺民》《本味》等都有大量历史故事的记载。《荀子·非相》云:“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久故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史记·五帝本纪》太史公曰: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训,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

《索隐》云:“《五帝德》《帝系姓》皆《大戴礼》及《孔子家语》篇名。以二者皆非正经,故汉时儒者以为非圣人之言,故多不传学也。”“言《帝德》《帝系》所有表见者皆不为虚妄也。”“言古典残缺有年载,故曰‘有间’。然帝黄遗事散轶,乃时时旁见于他记说,即《帝德》《帝系》等说也。故己今采案而备论黄帝已来事耳。”另外如《礼记·乐记》的“牧野之语”为历史故事,是叙事文体。除此外,当时朝野还流行内容芜杂的传说故事。《墨子·非命中》云:“然则胡不尝考之诸侯之流言传语乎?”《庄子·盗跖》云:“此上世之所传,下世之所语。”此类“语”“说”内容主要分为:一是历史传说;二是民间故事,甚至奇闻异事。如《墨子·公孟》所引“鲁语”中四弟劝长子葬父为民间传说故事,《明鬼》引述诸国《春秋》记载为奇闻异事。这些故事传达出的是警戒、教训意义,如不能妄杀无辜,不能不敬慎祭祀。对“著在齐之春秋”的齐君杀诉讼者后祭祀之事,孙诒让注云:“言凡共盟而不以其情者,必受鬼神之诛也。”另外还有现实人物故事,如列子、孔子之类。

六为“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周礼·春官·大司乐》)。“意思说在教养下一代年轻人的正式场合,采用‘乐语’的形式,是以掌握‘兴’以下的各种形态的话语为目标的。这种‘语’乃是宫廷瞽史们所秉持的教养工具,向青年人加以传授的则是由众多瞽史们传承下来的那些规诫性故事。”

七为德才兼备的贤者之“语”。《晋语六》“赵文子冠,见栾武子”中有九个人分别训导赵文子之“语”。另外,“宫廷之外,在各个乡村共同体举行乡饮酒礼和射礼等公共活动场合上,青年人们向前来参加活动的老人求‘语’,这就构成了老人们教训话语的‘语场’。孔子一门在向弟子们进行教育时,采用这种‘语’的形式,也是继承前面所说的对年轻人进行教育的方式。在《礼记·乐记》《论语·阳货》篇等处看到的‘居,吾语汝(女)’这一固定的表现形式正证明了此点”。“关于在乡党社会中存在有‘语’的场所的实情,《仪礼·乡射礼》篇中有‘古者于旅也语’句可做参证。其意为:在乡里举行射礼之后的酒宴上,当饮酒仪式过半,开始进行‘旅酬’(按次序劝卿大夫饮酒)时,就要谈论‘语’了。此外,《礼记·文王世子》篇中也有如下说法:

凡祭与养老,乞言合语之礼,皆小乐正诏之于东序。

在中国古代,当人们聚集在一起举行饮酒礼等活动时,要召请老人们入席,举行‘养老’仪式。在这个所谓‘养老’的仪式上,人们不仅仅是在公共行事中款待老人,献给他们丰盛的饮食。其实在这种场合,人们聚集起来听老人们所讲的‘语’,才是召请他们的主要目的。”

第二节 先秦“语”体形态

先秦“语”体有主流,如《国语·楚语上》申叔时提到的应该是教育贵胄的教科书的“语”,《国语》中的《周语》《鲁语》之类。还有非主流,如《尹文子·大道》引“语曰”:“(佞)辨惑物,舜、禹不能憎。”“语曰:‘禄薄者不可与经乱,赏轻者不可与入难。’”另外还有大量引用的“俚语”“鄙语”“野语”“谚语”。除了这些,如《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记其“学百家之术”。这“百家之术”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要靠“语”来完成的。《范雎列传》载范雎言:“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既已知之,众口之辩,吾皆摧之,是恶能困我而夺我位乎。”这里提到的“百家之说”,也在“语”的范畴之内。《李斯列传》记载李斯给秦始皇上书云:“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其建议“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滑稽列传》载褚先生曰:“臣幸得以经术为郎,而好读外家传语。窃不逊让,复作故事滑稽之语六章,编之于左。”《太史公自序》言其“整齐百家杂语”。诸如此类均非主流。我们这里不讨论“语”的非主流形式,而要讨论“语”的主流形式。我们认为“语”的主流形式,主要有以下这些。

《尚书》。该书虽不以“语”名,但实际内容主要为“语”。为何有《尚书》之类典籍?因为“古之王者世有史官”(《汉书·艺文志》),且“君举必书”(《国语·鲁语上》),加之“夫诸侯之会,其德行礼义,无国不记”(《左传·僖公七年》)。《礼记·玉藻》言天子“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史记·晋世家》载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汉书·艺文志》则认为:“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尚书》是否为“左史”或“右史”所记,现在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尚书》为“语”体系统文献。当然《尚书》应该不是史官记录的原始材料,而是在包括了史官之类许多人讲述的基础上,又有人不断收集、积累起来的相关材料的汇编。编辑此类材料的目的,主要在于“史鉴”作用。

《国语》。文献记载有三种本子。即《汉书·艺文志》著录“《国语》二十一篇”。自注:“左丘明。”还有“《新国语》五十四篇”。自注:“刘向分《国语》。”顾实《汉书艺文志讲疏》认为:“本旧有《国语》而分之,故曰《新国语》,即重新编定之书也。”《晋书·束皙传》记载,汲郡魏墓出土“《国语》三篇,言楚、晋事”。后两种已散佚。陈梦家认为汲冢《国语》,“大约与今所传《国语》相类,然其内容不同”。对此,我们可以做三种情况的推测:一是有人谈论晋、楚事;二是记载楚、晋之事的“言”“事”相间的形式;三是纯客观地以叙述的形式,记载楚、晋事。另外,先秦“记”“志”之类,性质有与“语”接近者。如《汉书·艺文志》著录“《记》百三十一篇”。自注:“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楚语上》申叔时所列教育太子材料,“教之《故志》,使知兴废者而戒惧焉”。韦昭注:“《故志》,谓所记前世成败之书。”《晋语九》载智伯家臣士茁云:“臣以秉笔事君,《志》有之曰:‘高山峻原,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其土不肥。’今土木胜,臣惧其不安人也。室成三年而智氏亡。”

《论语》。《汉书·艺文志》云:“《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论”有两层含义:一是孔子讲学的内容,即通过“语”体现出的主要观点、主张;二是既有门人对孔子之语的回忆,也有对语境的再现。在编纂孔子之语时,加上说话的情景、环境、背景、原因中的某一项或几项,便成为今天文本的样式。“语”则是孔子所说的言论本身。崔述《洙泗考信余录》言“《论语》所记孔子之言皆简而直”。就《论语》的性质而言,蒋伯潜认为:“孔子为诸子之开祖;私家之著述,始于弟子后学记纂孔子言行之论语;与其以《论语》为六艺之附庸,不如以《论语》为诸子之冠冕云云。”近年有学者认为“《论语》的文体源自史官文献中以‘王若曰’‘君子曰’为标志的‘语’体”。另外有些典籍的一些篇目,虽不以“语”命名,却具“语”的性质。《老子》基本上都是语录体形式的材料汇编。《墨子》《孟子》的许多材料,也具有“语”的特点。

《短语》。此类材料在《管子》中,其体例、内容有不同。像《地图》等为围绕一个主题的短篇论文,《君臣》上、下等为围绕一个主题的长篇论文,《小称》前三段为“管仲曰”的语言记载,第三段是小说色彩浓厚的故事,第四段记桓公等四人饮酒,桓公与鲍叔牙的问对。《四称》为桓公与管仲的问对。《心术上》前六小节为纲领式的“经”,后六段为对应的阐释性的“解”。

《事语》。先秦材料中直接以“事语”命题的,见于《管子》。另外如刘向《战国策书录》提到《战国策》前身六种材料之一,即为“事语”。《管子·事语》为桓公与管仲围绕国事的问对,故名“事语”。马王堆出土的一组材料,因记载春秋之事,被名为《春秋事语》。张政烺认为:“这十六章的文字,记事十分简略,而每章必记述一些言论,所占字数要比记事多得多,内容既有意见,也有评论,使人一望而知这本书的重点不在讲事实而在记言论。这在春秋时期的书籍中是一种固定的体裁,称为‘语’。语,就是讲话。语之书既是文献记录,也是教学课本。”“事语”更准确地概括了此类材料文体上的特点。一般情况下,“语”的部分内容多,“事”相对简洁。由以年、月、日、人、地、事的“流水账”式机械记事,到“以文入史”,是我国叙事文学发展的一种趋向,标志着我国叙事文学艺术的进步历程。“文”主要是指“语”的部分,逐渐有意识地讲究文章结构、语言的运用、修辞,“史”则主要为“事”。但“语”以“事”为背景,与“事”相联系,客观上也就有了“史”的性质。只不过是表述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文体形态相应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到了《战国策》,“语”变为“议”。其中“议”的一部分,如托名苏秦合纵、张仪连横的十余篇说辞,已有长篇巨制的气象了。

《语书》。其见睡虎地秦简。《语书》是古代文献中最早直接以“语”命名的材料,从内容看是一篇文书。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语书”?《国语·周语上》云,周王对那些没有遵守制度者,“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后来诸侯王可能也沿袭了这一做法。《语书》应是这类“令”“辞”。因为“南郡地区原来是楚国的地方。秦昭王二十八年(前279年),命白起率军攻楚,‘拔鄢、鄧五城;其明年,攻楚,拔郢,烧夷陵,遂东至竟陵’,在新占领的楚北部地区设置了南郡。《语书》是秦王政(始皇)二十年(前227年)四月初二日南郡的郡守腾颁发给本郡各县、道的一篇文告。文书中提到的江陵,就是楚国的旧都郢。这时,秦在南郡地方已统治了半个世纪,但当地的楚人势力还有很大影响,同时楚国也在力图夺回这一地区。《编年记》所记‘南郡备警’一事,发生在文书的前一年。文书的内容,也反映了当时政治军事斗争的激烈和复杂,是一篇珍贵的史料。”

《语丛》。其见郭店楚简,共四组。《语丛一》“内容皆为类似格言的文句。篇中说‘天生百物,人为贵’,并谈到人与仁、义、德、礼、乐的关系。其中还概括表述了《易》《诗》《春秋》《礼》《乐》等书的内容。本篇及此后三篇的内容体例与《说苑·谈丛》《淮南子·说林》类似,故将简文篇题拟为《语丛》”。《语丛二》“文句皆为类似格言的短句。简文主要陈述人的喜、怒、悲、乐及虑、欲、智等皆源于‘性’,这也是先秦时期流行的看法”。《语丛三》“文句为类似格言的短句。内容涉及君、臣、父、子、孝、弟及仁、义等,系儒家道德著述”。《语丛四》“全篇由类似格言的句子组成。其中提到‘君’和‘士’结交‘巨雄’及‘谋友’的必要,同时又指出‘窃邦者为诸侯’。它们直接反映了东周时期不同阶层对社会的看法”。李学勤认为《语丛》四组,“杂抄百家之说,大约是教学用书,和汉初贾谊《新书》的《连语》《修正语》《礼容语》等有些相像”

《汲冢琐语》。《晋书·束皙传》云:“《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琐语》性质,胡应麟、鲁迅、陈梦家均认为是小说,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认为是志怪小说的开端。《汲冢琐语》内容分为两类:志怪、占梦、预测吉凶以及古代帝王传闻琐事。

“训语”。先秦典籍提到的“古之训”“先王之训”“前训”之类“训”,一指法度、规定、秩序,即所谓“训上下之则”(《国语·鲁语上》)。而法度、规定、秩序则含有教诫的意思,其中的内容是要遵守的,不应该违背。《周语上》祭公谋父讲道:“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韦昭注:“训,教也;典,法也。”本书后面还提到“先王之制”“先王之训”。其中“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及以下的文字,都是“训”的具体内容。《鲁语上》“温之会”臧文仲云:“夫诸侯之患,诸侯恤之,所以训民也。”韦昭注:“训,教也。”“训”的内容是丰富且变化的。《周语上》“三十二年春”里提到的“训”,内容既包括“肃恭神明而敬事耇老”,又包括“遗训”,即前代形成和留下的行事规则。《周语中》“晋侯使随会聘于周”定王所说的“以示民训则”之“训”,含有遵守、执行之意,“则”为榜样、样板。本篇两次出现“典礼”,指一整套礼义、行为规范。《周语下》“灵王二十二年”云:“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其兴者,必有夏、吕之功焉;其废者,必有共、鲧之败焉。”“度之天神则非祥也,比之地物则非义也,类之民则非仁也,方之时动则非顺也,咨之前训则非正也。”其中提到的“遗训”“前训”,指前代付诸实施的好做法及留下的格言警语,有“典范”之意。《鲁语上》“庄公如齐观社”中的“训上下之则”之“训”有遵循之意,“非先王之训”之“训”则为教诲。“训”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治”。《国语》中提倡任何事情都要有“则”。如“象物天地,比类百则”(《晋语四》),“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楚语上》)。与“训”相连的“则”分为“物则”“民则”。“物则”指应遵循的自然规律,其中含有一定的辩证法思想。同时,《周语上》提出“昭明物则以训之”。其“物则”的内容,下面一段话作了说明。

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诸侯春秋受职于王以临其民,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供其上。犹恐其有坠失也,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为贽币、瑞节以镇之,为班爵、贵贱以列之,为令闻嘉誉以声之。

即有天下之后,先理顺王与上帝、神的位置关系,再理顺王与百姓的秩序、层级关系,再建立一整套社会行为规范。“民则”指社会活动中的礼制秩序,如“男女之别,国之大节”(《鲁语上》),“民生于三,事之如一”(《晋语一》)之类。

二指王或大臣“规诫”“教诲”的训辞。如《尚书·伊训》“伊尹乃明言列祖之成德,以训于王”。《尚书》的诰、命辞,有许多内容属“训”。《逸周书·武穆解》言:“一德训民,民乃章。”《尝麦解》言:“今予小子闻有古遗训而不述。”《逸周书》还有《度训》《命训》《常训》《时训》,以及文王、武王、周公旦、芮良夫的训辞。《周语上》言:“昭明物则以训之。……昭明物则,礼也……非礼不顺。”这里的“训”有教诲之意。教诲的内容为“昭明物则”,即明确事物的准则。这也就是“礼”,即人们按照一定的秩序、规范去行事。若不按照这样的秩序就不顺,“则远不至而近不和矣”。

三指正确的做法。如《左传·僖公七年》管仲所说“训辞”。《鲁语上》记载:

庄公如齐观社。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正民也。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其间无由荒怠。……非故业也,何以训民?……今齐社而往观旅,非先王之训也。”

这些材料提到的“训”,是已经实施并证明是正确的做法或制度,因而后代应该遵循并体现在日常政事中。具训诫性质之书,亦称训典。《逸周书·小开武解》云:“余闻在昔,训典中规。”《谥法解》云:“典,常也。”《逸周书》有《程典》《宝典》《本典》。内容是讲某一方面的原则、方针。《国语·晋语八》云:“端刑法,缉训典,国无奸民,后之人可则。”《楚语上》提出教育太子的材料之一为“训典”。“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韦昭注:“训典,五帝之书。”《楚语下》云:“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左传·文公六年》记载:“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度,告之训典。”杜预注“训典”:“先王之书。”《说文》亦云“典”为“五帝之书也”。这些材料都说明:“训典”是先代留下来被奉为经典,又具教诫内容之书。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认为:“‘训典’盖亦传述前代稀奇古怪的故事以劝诫后世的著作;所以,‘语’与‘训典’两派著作,因为性质相近,有时合并称为‘训语’,有时称为‘训’。”“典”有时指不同场合下规定的不同性质的做法。《国语·周语中》云:“襄王十三年,郑人伐滑。王使游孙伯请滑,郑人执之。王怒,将以狄伐郑。”后来“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狄,豺狼之德也,郑未失周典,王而蔑之,是不明贤也”。《晋语四》记载,晋文公围困阳樊,阳人不愿意接受晋文公管辖,晋文公欲屠杀阳人,仓葛声言“阳人有夏、商之嗣典”。韦昭注:“言有夏、商之后嗣及其遗法,与周室之师众。”另外还有祀典,其为国典。《国语·鲁语上》展禽云:“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凡禘、郊、祖、宗、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非是不在祀典。”《楚语上》子木云:

不然。夫子承楚国之政,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虽微楚国,诸侯莫不誉。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

由此可知,楚国有规定祭祀形式及内容的“祭典”。《礼记·曲礼下》云:“天子以牺牛,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王制》云:“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礼记》的记载与《楚语》接近。《国语·周语中》定王告诉随会:

“子弗闻乎?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飨则有烝。今女非他也,而叔父使士季实来,修旧德以奖王室。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女。余一人敢设饫禘焉,忠非亲礼,而干旧职,以乱前好?且唯戎狄则有体荐。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其适来班贡,不俟馨香嘉味,故坐诸门外而使舌人体委与之。女今我王室之一二兄弟,以时相见,将和协典礼,以示民训则。无亦择其柔嘉,选其馨香,洁其酒醴,品其百笾,修其簠簋,奉其牺象,出其樽彝,陈其鼎俎,净其巾幂,敬其祓除,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于是乎折俎加豆,酬币宴货,以示容合好,胡有孑然其郊戎狄也?”……武子遂不敢对而退。归,乃讲聚三代之典礼,于是乎修执秩以为晋法。

《逸周书·世俘解》曾云文王“修商人典”。《尝麦解》记载,“王命大正正刑书……太史乃藏之于盟府,以为岁典”。

“训语”还有记载传说或传闻故事的内容。王国维《古史新证》云:“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这样情形也适用于《国语》中的一些事。如晋平公梦赤熊,在一个“底本”或“模型”基础上,《国语·晋语八》《左传·昭公七年》《琐语》中的记载,情节大体相同,应是同一个“底本”的故事,但《国语》与《左传》最为接近。二者最大的区别是《晋语九》中子产之“语”,比《昭公七年》中的长。这正符合二书一重“语”,一重“事”的特点。但《太平御览》九〇八卷引《琐语》中子产所讲的传闻故事,与《国语》《左传》不同。相比之下,《国语》《左传》突出要祀夏郊,但《琐语》渲染的是浮游的色、言、行、状,突出其为“祟”的危害及恐怖。重点在于赤熊作祟故事本身,突出“街谈巷说”的传闻“小说”色彩。《周语下》“灵王二十二年”、《晋语五》“臼季使”均引用鲧被杀于羽山的故事。《郑语》所引“《训语》有之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的传闻故事,与《史记·周本纪》周太史伯阳甫“读史记曰”下的一段材料相同。《郑语》中史伯接下来顺着《训语》的故事,继续讲了一大段,且故事奇异的色彩更加浓厚。《左传·襄公四年》还记载:“《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显然也是神话故事。丁山认为:“《琐语》《训语》之类载记,显然神话多而史实少。”《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周训》十四篇”。颜师古曰:“刘向《别录》云人间小书,其言俗薄。”《汉书·艺文志》的“小说家”著录15家,其中“××说”占了5家。“说”有两层含义:一是接近于原貌的口头传说;二是有演义性质。即在初期口头传说基础上,再传者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想象,不断丰富内容、情节,以便故事性更强,达到更能吸引人的目的。这类小说的材料来源,一是史迹,二是民间传说,再加上作者的虚构与想象而成。这类传闻故事,有时虽看似荒诞不经,却孕育着艺术的萌芽。换句话说,讲故事的人是在不自觉地进行着艺术加工与创作。像《山海经》之类的神话,对《西游记》《封神演义》《聊斋志异》等小说的创作有影响。

“隐语”。先秦有隐官、隐士、《隐书》。《国语·晋语五》记载,范文子很晚才从朝堂回家,其父范武子询问原因。“对曰:‘有秦客廋辞于朝,大夫莫之能对也,吾知三焉。’”韦昭注:“廋,隐也。谓以隐伏谲诡之言问于朝也。”扬雄《方言》云:“廋,隐也,又匿也。”周密《齐东野语》云:“古之所谓廋词,即今之隐语,而俗所谓谜。”《国语·晋语二》的“反自稷桑,处五年”的“优施之歌”也是隐语。《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伐萧……若为茅绖,哭井则已”,全文用隐语。《左传·哀公十三年》记载,“吴申叔仪乞粮于公孙有山氏,曰:‘佩玉紫兮,余无所系之。旨酒一盛兮,余与褐之父睨之。’对曰:‘梁则无矣,粗则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责诺。’”这里显然用隐语。《战国策·齐策一》客用隐语劝谏靖国君勿“将城薛”。其云:

靖国君将城薛,客多以谏。靖国君谓谒者无为客通。齐人有请者曰:“臣请三言而已矣,益一言,臣请烹。”靖国君因见之。客趋而进曰:“海大鱼。”因反走。君曰:“客有于此。”客曰:“鄙臣不敢以死为戏。”君曰:“亡,更言之。”对曰:“君不闻大鱼乎?网不能止,钩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焉。今夫齐,亦君之水也。君长齐,奚以薛为?夫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君曰:“善。”乃辍城薛。

《荀子·赋》更以隐语成篇。《吕氏春秋·重言》有成公贾劝荆庄王。《史记·楚世家》则为伍举“愿有进隐”于庄王。《新序·杂事第二》为“楚庄王莅政,三年不治,而好隐戏”,士庆劝之以隐语。《说苑·正谏》则为苏从谏庄王。《史记·滑稽列传》记载:“齐威王之时喜隐,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百官荒乱,诸侯并侵,国且危亡,在于旦暮,左右莫敢谏。淳于髡说之以隐曰:‘国中有大鸟,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鸣,王知此鸟何也?’王曰:‘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文心雕龙·谐讔》言:“昔楚庄、齐威,性好隐语。”《说苑·正谏》“晋平公好乐”,咎犯答平公曰:“‘臣不能为乐,臣善隐。’平公召隐士十二人。咎犯曰:‘隐臣窃愿昧死御。’平公曰:‘诺。’咎犯申其左臂而诎五指。平公问于隐官曰:‘占之为何?’隐官皆曰:‘不知。’”《正谏》里保存了许多讲述隐语的故事,《敬慎》里像“常枞有疾”也是讲隐语。《新序·杂事第二》记载“昔者邹忌以鼓琴见齐宣王”用隐语。《杂事第二》还记载无盐女回答齐宣王“虽然,何喜”之问,“良久曰:‘窃尝喜隐。’王曰:‘隐固寡人之所愿也,试一行之。’……宣王大惊,立发隐书而读之。……明日,复更召而问,又不以隐对,但扬目衔齿,举手拊肘,曰:‘殆哉!殆哉!’”这实际上是肢体的隐语表演。《史记·滑稽列传》里优孟、淳于髡都用肢体隐语传达自己的意思。《汉书·艺文志》“杂赋”类著录“《隐书》十八篇”。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云:“隐书者,疑其言以相问,对者以虑思之,可以无不谕。”《汉书·东方朔传》及《叙传》也记载隐语。

关于隐语作用及意义,《文心雕龙·诠赋》云:“观夫荀结隐语,事数自环。”《谐讔》云:“讔者,隐也。遁辞以隐言,谲譬以指事也。”“隐语之用,被于《记》《传》。大者兴治济身,其次弼违晓惑。”隐语与文学体裁有一定关联,《文心雕龙·谐讔》对此有说明。元代祝尧《古赋辨体》卷二《荀卿礼赋注》下云:“(荀)卿五篇一律全是隐语,描形写影,名状形容,尽其工巧,自是赋家一体,要不可废。然其辞既不先本于情之所发,又不尽本于理之所存,若视风骚所赋,则有间矣。”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云:“赵人荀况……所作五赋,工巧深刻,纯用隐语,若今人之揣迷,于诗之义,不啻天壤,君子盖无取焉。”清代王世贞《艺苑卮言》:“荀卿《成相》诸篇,便是千古恶道。”近代王闿运在《湘绮楼论诗文体法》里指出:“赋者,诗之一体,即今之谜也,亦隐语,而使人谕谏……庄论不如隐言,故荀卿、宋玉赋因作矣。汉代大盛……要本隐以之显,故托体于物,而贵清明也。”朱光潜《诗论》提出赋体缘于隐语。其云:“赋就是隐语的化身。战国秦汉间嗜好隐语的风气最盛,赋也最发达,荀卿是赋的始祖,他的《赋篇》本包含《礼》《知》《云》《蚕》《针》《乱》六篇独立的赋,前五篇最后才用一句话点明题旨,最后一篇就简直不点明题旨。例如《蚕》赋……全篇都是蚕的谜语,最后一句揭出谜底,当时也许这个谜底是独立的,如现在谜语书在谜面之下注明谜底一样。”

  1. 刘师培《古学出于史官论》云:“是则史也者,掌一代之学者也。一代之学,即一国政教之本,而一代王者之所开也。”“学出于史,有明征矣。故一代之兴,即以史官司典籍。试观夏之亡也,太史终古去国;殷之亡也,辛甲抱器归周;周之衰也,老聃去周适秦。史为一代盛衰之所系,即为一代学术之总归。”在《补古学出于史官论》云:“盖古代之尊史官,非尊其官也,尊学术耳。古代学术,以天文术数为大宗。而天文术数,亦掌于史官。此史职所由尊也。”
  2. “瞽”在早期文学活动过程中,也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有学者甚至指出:“最早的文学工作者,是用韵文记诵历史的巫师或瞽矇。”(王小盾:《中国韵文的传播方式及其体制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说明了瞽矇与早期文学创作的一定关系。
  3. 韦昭注:“《周礼》,矇主弦歌讽诵。诵,谓箴谏之语也。”
  4. 就我国史传文学中的虚构表现手法而言,也许早期的人们并不是有意识地去想象,而是当真的。不管事实如何,但当时的人们,将许多今天看来是不可能的荒唐现象都视为事实,是相信的,甚至是深信不疑的。包括《尚书·金縢》的记载也是如此。“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在那个时代,这并不是人们的幻想,而是信以为真的。在观念的层面,与后代的虚构、想象不能同日而语。
  5. 郑天挺主编《中国史学名著选·左传选》,徐中舒选注,中华书局,1985,第344~345页。
  6. 《楚语上》记载申叔时所列教育太子材料,其中就有“语”:“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韦昭注:“语,治国之善语。”《大学》引《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朱熹注:“《楚书》,楚语。”
  7. 如《国语·鲁语下》:“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主亦有以语肥也。”韦昭注:“语,教诫也。”
  8. 韦昭:《国语解叙》,载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第594页。
  9. 其云:“《夏箴》曰:中不容利,民乃外次。”“小人无兼年之食,遇天饥,妻子非其有也;大夫无兼年之食,遇天饥,臣妾舆马非其有也。”
  10. 其云:“钦之哉,诸正!敬功尔颂,审三节,无思民因顺。尔临狱无颇,正刑有掇。夫循乃德,式监不远。以有此人,保宁尔国,克戒尔服,世世是其不殆。维公咸若。”
  11. 《汉书·艺文志》的“春秋”观念,亦即“史”的观念,较为宽泛。鲁《春秋》及围绕传鲁《春秋》的为其中一组。另如“《世本》十五篇”,自注:“古史官记黄帝以来迄春秋时诸侯大夫”;“《奏事》二十篇”,自注:“秦时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至于《楚汉春秋》则有“演义”的性质。还有《国语》《新国语》,特别是《战国策》主要是纵横家之言,却列在“春秋家”。原因是如《史记·六国年表·序》所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盛,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然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何必上古。”这里所说的“权变”,即《战国策》前身材料。亦即刘向《战国策叙录》所说的“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的“纵横短长之说”。
  12. 《庄子·盗跖》云:“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世之所高,莫若黄帝。黄帝尚不能全德,而战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尧不慈,舜不孝,禹偏枯,汤放其主,武王伐纣,文王拘羑里。此六子者,世之所高也。孰论之,皆以利惑其真而强反其情性,其行乃甚可羞也。世之所谓贤士:伯夷、叔齐。伯夷、叔齐辞孤竹之君,而饿死于首阳之山,骨肉不葬。鲍焦饰行非世,抱木而死。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后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此六子者,无异于磔犬流豕,操瓢而乞者,皆离名轻死,不念本养寿命者也。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此二子者,世谓忠臣也,然卒为天下笑。自上观之,至于子胥、比干,皆不足贵也。”
  13. 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之司马贞《索隐》,中华书局,1985,第46~47页。
  14. 其云:“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
  15. 其云:“鲁有昆弟五人者,其父死,其长子嗜酒而不葬,其四弟曰:‘子与我葬,当为子沽酒。’劝于善言而葬,已葬而责酒于其四弟。四弟曰:‘吾未予子酒矣。子葬子父,我葬吾父,岂独吾父哉?子不葬,则人将笑子,故劝子葬也。’”
  16. 《墨子·名鬼下》云:“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憯遫也!’”
  17. 小南一郎转引贝冢茂树的推测,见小南一郎《论小说的起源:从“语”到“说”》,《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9年第4期。
  18. 小南一郎转引贝冢茂树的推测,见小南一郎《论小说的起源:从“语”到“说”》,《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9年第4期。
  19. 小南一郎:《论小说的起源:从“语”到“说”》,《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9年第4期。《汉书·艺文志》“儒家”著录“《高祖传》十三篇”,班固自注:“高祖与大臣述古语及诏策也”。这说明“述古语”传统沿袭自汉高祖时。在郑天挺主编的《中国史学名著选·左传选》的“后序”所附徐中舒《春秋时代的瞽史》一文中所引述的一段话,可以帮助我们联系遥远过去民众的一些活动。其云:“最近《文物》月刊载李家瑞同志记云南几个民族记事表意的方法,对于我们理解春秋时代历史文献的传习,富有启示意义。他在此文中记述卡佤族传述本村历史方法说:‘卡佤族(西盟)有一种传代木刻,也是记事性质的木刻。他们在每年第一次吃新米的时候,要召集全村老小一齐尝新,由年老的人口头传述本村历史,就拿出历代相传的一根木刻。木刻两侧都刻着许多刻口。每刻口代表着一桩事件,刻口深的,表示重大事件;浅小的表示事件轻小。有时新发生一桩事件,也照样加刻上一个刻口。讲述的老人主要是指示给族人某一刻口是记本村的某事和某村人结下仇怨,已经报复过或未报复过,其意义是要族人记着仇怨不忘报复而已。而村中其他事件也借这个机会,口耳相传延续下去。’从这里,我们知道人类历史最初皆以口语传诵为主,而以结绳刻木帮助记忆。春秋时代我国学术文化虽有高度发展,但有关历史的传习也还未能脱离这样原始方式。当时有两种史官,即太史与瞽矇,他们所传述的历史,原以瞽矇传诵为主,而以太史的记录帮助记诵,因而就称为瞽史。所谓‘史不失书,矇不失诵’,即史官所记录的简短的历史,如《春秋》之类,还要通过瞽矇以口头传诵的方式,逐渐补充丰富起来。所不同于卡佤族者,仅以专职的瞽矇作为长老的分工,而以简短的记录代替木刻。这在人类历史上,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郑天挺主编《中国史学名著选·左传选》,徐中舒选注,中华书局,1985,第343~344页)
  20. 与“语”意思接近又有点不同的是“言”。从内容方面看,二者大体相同。从篇幅和体制而言,“语”与“言”均为格言、警句,都是短小的句式。但“语”有时是长篇大论,“言”则没有这种情况。“言”有时也许是格言、警句的集锦。如《老子》第四十一章:“故建言有之曰: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纇。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高亨认为:“‘建言’殆老子所称书名也。《庄子·人间世篇》引法言,《鹖冠子·天权篇》引逸言,《鬼谷子·谋篇》引阴言,《汉书·艺文志》有谰言(班自注不知作者),可证名书曰言,古人之通例也。”(转引自辛战军《老子译注》,中华书局,2010,第166页)
  21. 陈梦家:《六国纪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第130页。
  22. 王树民《国语的作者和编者》一文云:“‘语’原是古代一种记言的史书。《礼记·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反映了古代史书原有记言和记事二种形式。其中记言之书,因内容性质不同而有多种名目。《楚语上》记申叔时论教导太子云:‘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所谓‘令’‘语’‘故志’‘训典’,都是有关记言的书。‘令’和‘训典’是贵族统治者发布的法制文件,属于正式的文献。如《周语上》记周的先王不窋,自窜于戎狄之间,还要‘修其训典’。《晋语八》记随武子在晋,‘端刑法,辑训典,国无奸民’。又如《周语中》所引的《夏令》《时儆》《先王之教》《周之秩官》等,都是这一类的事例。‘志’和‘语’是贵族统治者认为重要的事件与当时人的言论,由近侍之臣随时为之记载,存之以备参考,既能记事,亦能记言,大致‘语’以记言为主,‘志’则言与事并重。所记之‘语’,着重于富有教育意义,故能‘明其德’,在政权稳定文化发达的各国,大概都有这一类的书。后来随时代发展,由统治者扩散到民间,许多私人著作也多以‘语’为名,如关于孔子的言行有《论语》和《家语》,在汲冢中发现的古书有《琐语》,《管子》书中有《短语》,直到汉初陆贾著的书还号为《新语》,贾谊著的书也有《连语》《修政语》《礼容语》等篇目。在春秋时期,各国的‘语’还是由各国的统治者直接控制,到战国时期,逐渐流入民间,因而有了不同的传本。把当时流传的各国的‘语’集合起来,编成一书,便为《国语》,即列国之语的意思。《晋语六》记鄢陵之战共有四条,内容无大出入,惟有详略之异,是其本出同源,因传录者取舍不同而有异。可知《国语》为集合故有之资料而成书,决非出于一人之手笔。”(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第601~602页)
  23. 《论语·述而》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礼记·乐记》云:“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淮南子·要略》云:“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训,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学生焉。”《汉书·艺文志》云:“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述”之本义为训释,形诸文章,则表明是一种体裁。
  24. 蒋伯潜:《诸子通考》,正中书局,1985,第277页。
  25. 过常宝:《〈论语〉的文体意义》,《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2008年第2期。
  26. 《国语·吴语》写夫差要和晋国决一胜负,排兵布阵时,吴兵“挟经秉桴”。韦昭注:“经,兵书也。”但此说俞樾已驳斥之。《说文解字》段注云:“织之从丝谓之经。必先有经而后有纬。是故三纲五常六艺谓之天地之常经。”杨伯峻为《经书浅谈》所作《导言》云:“《吴语》的‘经’,我们不看做‘兵书’。《墨子》有《经》上、下篇,也有《经说》上、下篇。《经》的文字简单,甚至三四个字便是一个命题。《庄子·天下篇》说墨学弟子徒孙都读《墨经》,可见‘墨经’之说起于战国。《经说》便加以说明。《荀子·解蔽篇》引有《道经》,不知《道经》是什么时代的书。《韩非子》的《内储说》上、下,和《外储说》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共四篇)也有‘经’和‘说’,可能是仿效‘墨经’的。可见,‘经’是提纲,‘说’是解释或用故事来作证和说明。《礼记》有《经解篇》,可能是因此而得启发的。至于《汉书·艺文志》有《黄帝内经》一类医书,因为那是后人伪作的,便不讨论了。”(中华书局,1984,第2页)葛志毅等著《先秦两汉的制度与文化》认为:“经本是先秦子书的一种著述体例。先秦各家多有称经之例,不独儒家。墨家有《墨经》,道家有《黄帝四经》,法家李悝著《法经》,《韩非子》有《八经》,马王堆帛书有《经法》《十大经》,《荀子·解蔽》引《道经》。《孔丛子·执节》载战国人论非必孔子之书称经:‘虞卿著书,名曰《春秋》,魏齐曰:子无然也。《春秋》,孔圣所以名经也。今子之书大抵谈说而已,亦以为名何?答曰:经者,取其事常也,可常则为经矣。且不为孔子,其无经乎?齐问子顺,子顺曰:无伤也。鲁之史记曰《春秋》,经因以名焉。又晏子之书亦曰《春秋》。吾闻泰山之上,封禅者七十有二君。其见称述,数不盈十,所谓贵贱不嫌同名也。’按子顺即《史记·孔子世家》之子慎,孔子裔孙,曾为战国时魏相。这则记载借孔子后人之口,说出未必孔子之书称经。此记载若可信,益可证经乃战国时的著述名称,不专为儒家所有。”“《墨子》有《经》上下,相应又有《经说》上下,二者相辅而行。《经》提出一个命题,《经说》则予以阐释推演。《韩非子》有内、外《储说》,各有经有说。经类似大纲或总要,说则以具体故事疏通证明经的内容,颇类《左传》以事解经之例。《汉书·艺文志》未单独著录《老子》书,却著录《老子邻氏经传》四篇、《老子傅氏经说》三十七篇、《老子徐氏经说》六篇,此皆以经传、经说相辅而行。《艺文志》又著录《刘向老子说》四篇,与前三种不同,应是单独结集行世的《老子》说解。《韩非子》有《解老》《喻老》,其未说解《老子》全经,亦未按《老子》章次顺序,仅断续选择《老子》若干章节阐释,故实为最早的《节本〈老子〉韩氏说》。总之,在先秦子书中,经作为一种著述体例,自产生起就与经、说等形式密切相关,常相辅而行。经大多作为一种立论主体,传、说则往往作为经的阐释成分附经而行。亦有传、说单独结集行世之例。”(葛志毅、张惟明:《先秦两汉的制度与文化》,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8,第492~493、495~496页)李学勤为《经史说略》所撰《经史总说》云:“‘经’在先秦时期已经存在。‘经’字的本义是布帛的经线,经线贯穿于整幅布帛之间,从而‘经’引申而有常、本的意思。被尊为基本典籍,常相传授的书,便叫做‘经’。那些解释或发挥经义的,则称为‘传’‘记’‘说’‘解’,后来还有‘训’‘诂’‘注’‘笺’等名。”“诸子作品也有称‘经’的,如《墨子》有《经上、下》、《经说上、下》,《管子》有《经言》和《解》,《韩非子》的《内、外储说》也有‘经’。不过这些文献,即使在当时也没有得到普遍的尊崇,真正称得上‘经’的,只有《六经》。”(李学勤:《经史说略》,中华书局,2003,第2页)庞朴《竹帛〈五行〉篇比较》认为:“文章分为‘经、说’‘经、解’或者‘经、传’,本是古人立言的一种体裁。《春秋》及其三传,墨经的《经上、下》和《经说上、下》,便是最有名的例子;此外在《管子》《吕氏春秋》《韩非子》等书中,也不乏这种篇章。甚至短短的一篇《大学》,经过朱熹整理,竟然也能看出经传之别来。”(《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关于《春秋经》与《左传》的关系,浦起龙在《史通·六家》的“按”语引《杜氏集解序》云:“左丘明受经于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
  27. 其云:“中书本号,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或曰《修书》。臣向以为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宜为《战国策》。”
  28. 张政烺:《〈春秋事语〉解题》,《文物》1977年第1期。
  29.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之《语书释文注释》,文物出版社,1990,第13页。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也属于教令,但性质与《语书》有些不同。《为吏之道》主要是教诫为吏者应该如何,有点像后代官箴的性质,带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语书》是严格的命令。相较而言,《为吏之道》是树立样板,《语书》是必须照办。
  30. 郭店楚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郭店楚墓竹简》“说明”,文物出版社,1998,第193页。
  31. 郭店楚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郭店楚墓竹简》“说明”,第203页。
  32. 郭店楚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郭店楚墓竹简》“说明”,第209页。
  33. 郭店楚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郭店楚墓竹简》“说明”,第217页。
  34. 姜广辉主编《郭店楚简研究》,载《中国哲学》第二十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35. 如《太平御览》卷九一七引了这样一则故事:“有飞鸟从西方来,白质,五色皆备,集平公之庭,相见如让。公召叔向问之。叔向曰:‘吾闻师旷曰:西方有白质鸟,五色备,其名曰翚;南方赤质,五色备,其名曰摇。其来为吾君臣,其祥先至矣。’”
  36. 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
  37. 丁山:《中国古代宗教与神话考》,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第235页。
  38. 《汉书·郊祀志》云:“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之。下至禽兽,豺獭有祭。是以圣王为之典礼。民之精爽不贰,齐肃聪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制神之处位,为之牲器。使先圣之后,能知山川,敬于礼仪。明神之事者,以为祝;能知四时牺牲,坛场上下,氏姓所出者,以为宗。故有神民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神异业,敬而不黩,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序,灾祸不至,所求不匮。”
  39. 《汉书·艺文志》“道家”著录“《周训》十四篇”。颜师古注:“刘向《别录》云人间小书,其言俗薄。”此类“训”书也许具“训语”中讲奇闻故事的性质,故“其言俗薄”。在“小说家”著录“《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若此《周书》即今之《逸周书》,则其中有“小说”成分,虞初才能“说”。
  40. 王国维:《古史新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第1页。
  41. 《晋语八》云:“郑简公使公孙成子来聘,平公有疾,韩宣子赞授客馆。客问君疾,对曰:‘寡君之疾久矣,上下神祇不遍谕,而无除。今梦黄熊入于寝门,不知人杀乎?抑厉鬼邪!’”此事与《左传·昭公七年》的记载大体相同。晋平公做噩梦,询之子产为“原型”。丁山《古代神话与民族》云:“从这两个故事看,《琐语》《训语》之类载记,显然神话多而史实少,换言之:史学中的传记体,显然脱变于神话派的《训语》,由于左氏《国语》征引《训语》之繁,我相信时代愈古,神话愈其发达;一部中国史前时代,除了石史之外,惟有神话学可以解之。”(丁山:《古代神话与民族·自序》,商务印书馆,2005,第5页)
  42. 《太平御览》九〇八卷引:“晋平公梦见赤熊窥屏,恶之,而有疾。使问子产。子产曰:‘昔共公之卿曰浮游,既败于颛顼,自没沈淮之渊。其色赤,其言善笑,其行善顾,其状如熊。常为天王祟。见之堂,则王天下者死;见之堂下,则邦人骇;见之门,则近臣忧;见之庭,则无伤;今窥君之屏,病而无伤。祭共工则瘳。’公如其言,而病间。”《汉书·艺文志》“道家”著录“《周训》十四篇”。颜师古注引刘向《别录》:“人间小书,其言俗薄。”
  43. 曹植:《与杨德祖书》,见赵幼文《曹植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第154页。
  44. 早期有体例、性质、内容不一的“史记”,从大的方面看主要是记言与记事。《史记·五帝本纪》之《正义》:“春秋时置左右史,故云‘史记’也。”《周本纪》:“周太史伯阳甫读史记曰……”《正义》:“诸国皆有史以记事,故曰史记。”《左传·僖公七年》管仲曰:“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史记·三代世表》太史公曰:“五帝、三代之记,尚矣。”《汉书·艺文志》著录“《周书》七十一篇”。自注:“周史记。”《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是以孔子明王道……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六国年表·序》:“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而诸侯史记尤盛。”各国“史记”名称不一。《孟子·离娄下》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其实一也。”也有前面加国名的,如“秦记”(见《六国年表·序》,《秦始皇本纪》作“秦纪”)。像《三代世系表·序》所言“谍记”为“史记”之旁系。
  45. 丁山:《古代神话与民族》“自序”,商务印书馆,2005,第5页。
  46. 引自向宗鲁《说苑校正》,中华书局,2000,第209页。
  47. 其云:“冬,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叔展曰:‘有麦曲乎?’曰:‘无。’‘有山鞠穷乎?’曰:‘无。’‘河鱼腹疾奈何?’曰:‘目于眢井而拯之。’‘若为茅绖,哭井则已。’明日萧溃,申叔视其井,则茅绖存焉,号而出之。”
  48. 《庄子·天下》云:“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战国策·齐策六》载秦始皇遗君王后玉连环亦为行为隐语。“襄王卒,子建立为齐王。君王后事秦谨,与诸侯信,以故建立四十有余年不受兵。秦始皇尝使使者遗君王后玉连环,曰:‘齐多知,而解此环不?’君王后以示群臣,群臣不知解。君王后引椎椎破之,谢秦使曰:‘谨以解矣。’”《列女传·仁智传》载:“文仲将为鲁使至齐。……齐果拘之,而兴兵欲袭鲁。文仲微使人遗公书,恐得其书,乃谬其辞曰:‘敛小器,投诸台。食猎犬,组羊裘。琴之合,甚思之。臧我羊,羊有母。食我以同鱼。冠缨不足带有余。’……臧孙母泣下襟曰:‘吾子拘有木治矣!”公曰:“何以知之?”对曰:“‘敛小器,投诸台’者,言取郭外萌内之于城中也。‘食猎犬,组羊裘’者,言趣飨战斗之士而缮甲兵也。‘琴之台,甚思之’者,言思妻也。‘臧我羊,羊有母’者,告妻善养母也。‘食我以同鱼’,同者其文错,错者所以治锯,锯者所以治木也,是有木治系于狱矣。‘冠缨不足带有余’者,头乱不得梳,饥不得食也。故知吾子拘而有木治矣。”《辩通》还记载楚庄姬见楚襄王,进以隐语:“大鱼失水,有龙无尾,墙欲内崩而王不视。”王因而问之,庄姬对曰:“‘大鱼失水’者,王离国五百里也;乐之于前,不思祸之,起于后也。‘有龙无尾’者,年既四十,无太子也。国无强辅,必且殆也。‘墙欲内崩而王不视’者,祸乱且成而王不改也。”
  49. 朱光潜:《诗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31页。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