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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语》的性质及地域“文化圈”特征

《国语》研究 作者:裴登峰


第三章 《国语》的性质及地域“文化圈”特征

第一节 《国语》材料性质辨析

自汉至今,学界对《国语》性质的代表性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汉书·艺文志》“春秋家”著录《国语》,《汉书·律历志》、王充《论衡》、刘熙《释名》均以为《国语》是“《春秋》外传”。此说后来经过傅玄、陆淳、叶梦得、四库馆臣等历代学者的考证,“特别是现代以来破除了儒家经学的尊崇地位,今人不再相信《国语》是‘《春秋》外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将《国语》归于“杂史”类。“这个处理解除了《国语》与《春秋》之间所谓的经传关系以及《国语》与《左传》之间的内外传关系,为我们重新认识《国语》性质扫除了经学障碍。”还有一种归类,以刘知几《史通·六家》为代表。他们认为《国语》在编纂体例上,区别于《尚书》等其他五家。清人浦起龙《史通通释》据之名《国语》为“国别家”。“此后,《国语》为‘国别史’便成为学界共识。‘国别史’之说准确地指出了《国语》的编纂体例,有助于我们认识《国语》文章的不同地域特色。”

(2)徐中舒认为“瞽矇传诵的历史再经后人记录下来就称为‘语’,如《周语》《鲁语》之类,《国语》就是记录各国瞽矇传诵的总集”。此说肯定了《国语》“传诵”的特点。瞽、矇要讲史,因而有时称为瞽史。《逸周书·史记》记载左史讲了二十多个亡国之例,是因为“穆王思保位惟艰,恐贻后世,欲自警悟”(《周书序》)。《国语·晋语四》有“瞽史记”“瞽史之纪”,都带预言性质,但“史”不一定仅为“瞽”。各国瞽矇传诵的内容,应该不止《国语》,就如同先秦诗歌,不止《诗经》收集的三百零五篇一样。将《诗经》与《国语》说成“总集”,似乎有点“以偏概全”。这些材料被称之为“选编”,也许更符合实际。同时,《国语》故事是事后有人以旁观者身份讲述的,是对讲述者之“语”的记录。由“原型”到结集,其讲述者不一定只是瞽、矇。先秦典籍,大多非一人、一时、一地而成,经历了动态、开放、累积的过程,不是一次成型的。《国语》里所发生的真实存在过的事情,为“语”(讲述)者提供了最初“本事”。在这个原型或“元故事”的基础上,包括瞽、矇、大臣、侍者、御者、行人、从者、家臣、仆人,都可能成为“语”或“传”(chuán)者。其后,又不断有人在前面讲述者的基础上“接力”讲述。再有不同阶段的收集者、编纂者,最后定型为今天的模样。《国语》材料是“说者”“收集者”“编者”共同“合成”的结果,是在“说”的基础上“写”成的,在“写”成的单篇文本的基础上“编”成的。崔述以为《国语》是“后人取古人之事拟之为文者”,“然其语已非当日之语,乃后世之人,取前史所载良臣哲士谏君料事之词,而增衍之以成篇”。《国语》材料的形成,是多人多次在不同的地域“创作”的,讲述者与收集者、编纂者均为“作者”,流传过程即为创作过程。第一个讲述者为“第一作者”;其间有人收集、整理,这是“第二作者”;流传过程中有人编撰、定稿,这是“第三作者”。因而文学是“活”的、“立体”的、“动态”的。那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是“本事”,后来人们不断口耳相传,“本事”淡化,成为讲故事的“引子”,并用“不出所料”的结果,验证劝谏者主见的正确性。《国语》中像《周语》《鲁语》主要涉及的是上层社会生活。相较而言,《齐语》《吴语》《越语》更接近于民间的流传,是老百姓津津乐道的故事。研究《国语》,不了解其生成过程、生态系统(作者、编者、地域、阶层),要掌握好该书就隔了一层。《国语》成篇、成书的时期,没有专业的作家,都是因事、因时而发,但有很浓厚的传统意识。关于《国语》各“语”作者的推测,有助于对其性质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具体”对待各“语”,更好地接近《国语》的原生态。这里所说的“作者”,不是指后代意义上,由个人单独完成一部书的概念,而是一个“集合”概念。

(3)日本京都大学教授小南一郎云:“可以想见,像《国语》这种规诫性故事集在当初编撰之际,是以现实社会中各种公开场合中的话语为素材构成的。”他引用贝冢茂树的论述,提出了“语场”概念,并列举了“语”的几种形式,认为《国语》是“规诫性故事集”。此说较为符合《国语》的性质,特别是用到《周语》《鲁语》《楚语》中十分恰当,很有道理。《国语》中“语”的部分(问答、单独议论),大多是针对某种现象的劝谏、议论,也是一种特定的“语场”。这里的“语”不是日常生活、交往场合的随便说话。“语”在一般情况下都与政事有关,有具体的听说对象,所谈话题也是比较具体的。有时甚至会由一个生活中看似简单的话题出发,引到事关政事成败的严肃话题上去,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如《鲁语下》记载:“季康子问于公父文伯之母曰:‘主亦有以语肥也。’对曰:‘吾能老而已,何以语子。’康子曰:‘虽然,肥愿有闻于主。’”但小南一郎之说,没有区别对待《国语》的材料性质,关键在于“规诫性”的内涵不明。像《周语》《鲁语》体现“故训是式”(《诗·大雅·烝民》)、“诫在往事”(《逸周书·程典》)的维护“王道”正统的“史鉴”意识,与《齐语》《吴语》《越语》在德行、策略、措施,甚至人物个性与事件结果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给人以警醒、启示的“规诫”,性质完全不同,要区别对待。

(4)学界还有一种较为普遍的说法,即《国语》为史料汇编。此说固然不错,但几乎适用于先秦的任何一部典籍,是共性。其显得过于泛化、笼统,没有明确的内涵指向性,更没有突出个性特征。我们认为谈《国语》性质,应该从全书性质相同的材料、不同国别的材料、同一国别性质不同的材料三个“基本事实”出发,所得结论或许更接近于实际。像《逸周书》《国语》《战国策》之类典籍,对材料应依性分类,以类相从,才能对全书性质,得出更为符合事实的结论,并对其有独创性的文学价值,有更深入的认识。除此以外,下列几点尤其要申说。

第一,《国语》不属“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的“有年数”的“史记”系列(如《春秋》),只不过其中有与《左传》相同的材料,司马迁《报任安书》又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说,而《左传》在后代又被称为“经”,这才引起了人们的联想与联系。更多寻觅二者之“同”,以便确定二者关系,于是有了“外传”之说。实际上今日所见鲁《春秋》(一般情况下即指《左传》)与《国语》,性质完全不同。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认为《国语》与《左传》“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国语》与《左传》之间有何关系,作者是谁,编者是谁,出自一人还是累积而成,成书先后如何?诸如此类问题,依现有材料,很难定论。也没有必要过多地在这些得不出结论的问题上去花时间,投精力,做推测。在没有新材料的情况下,这样的纠缠毫无意义。而在这个问题上,学界已形成了丰硕成果,而且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还在继续。这实际上进入了《国语》研究的一个误区,造成了学术研究重复,导致“似曾相识”的说法屡屡出现。当泡沫消失,因为既无方法,也无理论,更无结论,留下的还是一片学术空地。《左传》的研究也是如此。虽然已研究了这么多年,但有一些基本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依现有材料也无法解决,但每个人都在按照自己的方式和逻辑在解决。结果是绕着大家都知道的材料,兜了一个圈子后又回到原点。除了一大堆看似合理有据的废话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世间的一切现象,包括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将要发生三个阶段。古代文学研究“已经发生”的现象,要紧的是扒开种种附加(包括时间流逝中材料的变化,后人的评价)的成分,将遮蔽的本来面貌呈现出来,这样虽不能完全达到真实,但至少更接近于真实。当前古典文学研究,只有在“还原”“剥离”的基础上,才能“创新”,出新成果,才能尽量避免学术重复。“还原”指回归原典。从文本出发,将典籍置于一定的历史背景下,用“知人”“论世”的原则,尽量接近事实。“剥离”是要将历代人加盖在典籍之上,遮蔽了本来面目的部分拂去,露出本来的样子。在有了前两者的基础上,在不同的时代,“以意逆志”,得出自己的认识。这样,典籍就会带上时代的烙印,与时俱进地为不同时代的人所接受。

研究某个具体对象,一定要遵循基本的事实。一切从事实出发,才能得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结论。而《左传》的事实是:它是作者按自己的想法创作、编纂的著作。“创作”主要体现在一些评论性的文字方面,“编纂”指对收集到的材料的编排。至于《左传》是否存在“微言大义”,写法上有无“春秋笔法”,其实是值得探讨的话题。《左传》的作者存在一定的价值观念与是非判断,但在具体行文当中,是否一字寓褒贬,既是一个学术话题,也事关对《左传》性质的认识。在《左传》具体写作过程中,以《春秋》为纲目,形成了“编年体”体例。作者对《春秋》感兴趣,故对其中一些事情加以阐发。但这时在作者心目中,《春秋》不是“经”,因为在《左传》作者的时代,还没有汉儒的宗教神秘化,被奉为圭臬,被视为神圣的“经”的内涵。我们要坚决反对不以科学方法,不顾基本事实,主观动机不纯,又讲究师承、家法、门派,抱残守缺,因循守旧,封闭滞涩,盲目自大,排除异己,对自己立说的一亩三分地,只要有人涉足,便大加鞭挞,皓首穷经而无成的腐儒、酸儒、穷儒、俗儒。特别是学术一旦与功名利禄关联,与谄谀媚上结亲,成为晋升的一种工具,即使再怎样标榜清高脱俗,骨子里却俗不可耐。学术研究的哲学与逻辑起点是“事实”而不是为我所用,我注六经。既要入乎其中,又要出乎其外。要有主见,但不能带成见、偏见,更不能带着功利的目的,这样就可能得出接近于事实、接近于真理的结论。张载所说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用世目的,立志不可谓不高远,但运用于学术研究,也许就不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了。

话再说回来,就《国语》与《左传》的关系而言,我们退而求其次,即使搞清了前面提到的问题,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因为“事实”已客观存在,怎样研究,研究什么,不会因为搞清了这些问题而有多大的改变。研究《国语》之类的典籍,最主要的是深入作品“内部”,同时又放宽眼界,纵横比较,看其价值。学术研究不能像《汉书·艺文志》所说:“古之学者耕且养,三年而通一艺。存其大体,玩经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三十而五经立也。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这样就陷入了自我游戏的怪圈,背离了学术研究要探究事实真相的初衷。学术研究既要尽可能地寻求真实,但又不能钻牛角尖,走向极端,纠缠一些无关紧要的枝节。既不能大而无当,但也不能缺乏宏观的、全局的通盘掌握,不能由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微观以宏观为目标,宏观以微观为基础。如对“古史辨”派提出的一些看法,得出的一些结论,不能盲目一概否定。特别是随着20世纪一些地方竹简帛书的出土,有些人大呼要重新写中国的文学史、学术史、思想史。这实际上在研究上就不是正确的方法,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部分的真实不代表全部的真实。凭现有出土的材料,可以部分纠正或者丰富哲学史、文学史、美学史、思想史的内容,但不能从根本上重写。

就《国语》与《左传》作者的关系,《四库提要》认为:“中有与《左传》未符者,犹《新序》《说苑》同出刘向而时复牴牾。盖古人著书,各据所见之旧文,疑以存疑,不似后人轻改也。”特别是后一句值得注意,即由于古代传闻材料的多样性和不同人得到不同材料,故会有传闻异辞。《左传》与《国语》相比,内容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左传》记载怪异之事比《国语》多。相较而言,《国语》比《左传》突出人的作用。《周语上》“十五年,有神降于莘”讲神降临是虢将亡的征兆,充满了神秘色彩。丹朱神降临,之所以要应验到虢,是因为当时的国君,荒淫无道,朝政荒废。内史过预测虢“不过五年”。果然,周惠王“十九年,晋取虢”。但内史过的分析,重点突出“人事”的作用。国家兴亡的征兆,主要由君的行为引起。“今虢公动匮百姓以逞其违,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亦难乎!”神只是一个信号。内史过提出了三方面的看法:一是“其君齐明、衷正、精洁、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二是要禋于神;三是亲于民。要之,君要做到敬神、亲民、正身、诚心。《晋语二》记虢亡的材料,也有神秘色彩。“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神传达帝之旨。虢公不听史嚚劝谏,且对其囚禁之。在这样的情况下,晋国有些大臣开始“另谋他路”了。

舟之侨告诸其族曰:“众谓虢亡不久,吾今知之。……民疾君之侈也,是以遂于逆命。今嘉其梦,侈必展,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民疾其态,天又诳之;大国来诛,出令而逆;宗国既卑,诸侯远己。内外无亲,其谁云救之?吾不忍俟也。”

虢君若能从“君之侈”的噩梦中醒来,虢也许还有救。噩梦是提醒,是预兆,现实中奢侈无度,是形成噩梦的根源。因为虢君不思改过,最终导致虢君人生最大的噩梦——灭国。虢公之举,决定了其干不了大事,成不了“大人”。不管是《周语上》的内史过论神,还是《晋语二》舟之侨针对虢公做梦所发的议论,神的降临和噩梦都是一个引子,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人,即虢公的行为。这在当时的思想观念中,应该是先进的,也具有很大程度的合理性。虽不体现着人本思想,但已经突出人事的作用。这种思想发展到战国中后期,就直接表现为“民为贵”的主张。这在思想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

《国语》中的文字应该不是史官的实录。若文章前面部分、中间主体部分、交代结果的部分为同时写成,那么其中就有一条铁证可证其文字非当时史官记录,即所涉及的周王、诸侯国君都称谥号。所以就算是后代史官的记录,也是据别人的讲述追记而成的。另外,“君举必书”应主要记与国君相关之事,如“崔杼弑其君”。但《国语》里有许多篇目,与国君无关。同时,其时“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槃盂,传遗后世子孙者知之”(《墨子·兼爱》)的书写工具、文字媒介,都绝对不可能将许多长篇大论的文字记录下来。史官记录的样本,可以《春秋》《竹书纪年》,云梦秦简《大事记》的体例、风格、内容为参照。《春秋》等均以年划分,按年排列,严格按时间顺序客观记事,且记事很简洁,文风质朴。《史记·秦本纪》中的一些文字(主要是记录秦昭王时期历史的部分材料),因为来自《秦记》,也应是秦史官的记录。关于史官按照某年、某月、某日有某事记事的样式,还可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得到同样的信息:“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相如顾召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缶。’”以此标准观之,《国语》没有一篇文字符合。其中虽也有按年讲述的,但那是不同的人或相同的人在不同时间、地点讲述故事的结果。

《国语》非史官记录,还有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有些材料有年代,但绝大多数材料都是针对某件事,或劝谏,或对话。《国语》中围绕某个重大事件或某个人的言论比较多,且记载较详细。同时,每篇文章,许多材料前有背景,中间为个人议论或对话(二人或多人),结尾为结果,这也是完整的故事模式。《国语》记事前后持续五百余年,各“语”语言变化不大,且南、北方无地域变化。分散在《晋语一》《晋语二》《晋语四》《晋语七》文末的“君子曰”,均针对不同的具体事加以评论。这种文体形式,只有《鲁语下》的“仲尼闻之曰”接近。《吴语》最后也有两句议论,其他《语》均无。宫廷内部或卿大夫们现场的议论、劝谏、对话,甚至有些家庭谈话,能够传到外面,一是现场见闻之人的讲述;二是当事人的回忆;三是在某个环境中的人的讲述。如公父文伯之母教训儿子,戒其子妾之语,以及“朝哭穆伯,而暮哭文伯”的行为,应是她家人传出去的,不是通过史官记载渠道传出去的。《晋语一》记载了一大段仆人赞的言论,应该是讲述故事者的转述,史官是不会记录仆人之言的。再有优施与骊姬夜半的密室阴谋,外人怎能得知?难道他们两人密谋时,还有史官在旁?《晋语二》:“伐虢之役,师出于虞。宫之奇谏而不听。”依《左传》记载,第一次借道于虞伐虢在僖公二年,第二次在僖公五年,灭虞亦在此年。《晋语二》所载宫之奇劝谏应在第二次。按理说,《晋语二》接下来应是宫之奇的劝谏之语,但却只字未提,却写“出,谓其子曰:‘虞将亡矣!唯忠信者能留外寇而不害。……既不忠信,而留外寇,寇知其衅而归图焉。已自拔其本矣,何以能久?吾不去,惧及焉。’”这应该是家庭私语,外人不得而知。“以其孥适西山”躲避,外人应该更不知。《左传·僖公五年》却详细记载了宫之奇的谏辞。这说明是不同人的传闻。

《国语》是否在编选中被改动过,因无“原件”参照,现在不得而知。我们只能就现在看到的事实——文本形式,将《国语》各篇材料,大体划分在一定的时间界域内。虽然《国语》中的许多文章有年代,但只能对《国语》所记之事系年,对其文章,绝大多数不可以系年。因为要给《国语》之类典籍的单篇文章系年,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无法解决。第一,《国语》中涉及的事实,从周穆王到鲁悼公,约从公元前967年至前453年,历时514年。但其中反映西周、春秋时期的材料,不一定就形成于某个时期。先秦像《尚书》《逸周书》中的一些文章,特别是像《国语》《春秋事语》《战国策》《战国纵横家书》之类体式的文章,前面交代“语”的背景的部分,作为文章主体的“语”(对话或个人议论)的部分,后面对“语”涉及的事的结果交代的部分,现在难以确定各部分是同时写成,还是流传过程中增益。文章前面叙述事件(背景)的“引子”,后面交代结果的部分,与中间“语”的主体部分不一定同时。第二,议论主体(即文章主体——“论”或“说”的部分)部分文字在何时不易确定。第三,背景、结果部分文字在何时不易确定,况且背景与结果部分文字是否为同一人、同一时间所加亦难知。第四,“论”或“说”的部分,若不是当时记录下说话者所讲内容,而是后来凭借口传、记忆连缀成文,也就不是当时第一时间的现场创作。《尚书》《逸周书》《国语》《战国策》,均有此问题。第五,文章定型时间,不等于所记之事发生之年。就今日所见文章而言,某件事、某些人的对话,某个人的议论有“原创”的成分,但不等于今日所见文章就是现场记录,具有“当下”的实录性质。况且有许多对话、劝谏、议论都是随机的,不是事先写好了的成形底稿。我国早期传授知识的途径,主要是心记口传,先秦更是如此。即使有史官记载,也不可能记长篇大论。故今日所见《国语》文章所记之事时间,一般不等同于文章写作时间。司马迁所写尧、舜、禹之事,难道将记这些事的文章,也记到几千年前的某年某月某日?

《国语》非史官记录的特征,还有不同人讲述的重复,以及“传闻异辞”,一事多辞。《国语》中重复现象的产生,也许是不同的人讲述的结果,也许是同一人分次讲述的结果,还有可能存在个人讲述的专集。还有许多故事,不管各书所记如何,均为传闻。何者为是,现有材料,已难考实。故一些关键的地方,各书记载不一。如骊姬身世,《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云:“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晋语一》相同。《谷梁传·僖公十年》云:“晋献公伐虢,得丽姬。”《庄子·齐物论》则以为“艾封人之子也”。奚齐与卓子是否为骊姬所生,《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云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左传·僖公四年》《国语·晋语一》同。但《公羊传·僖公十年》云:“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谷梁传·僖公十年》同。

奚齐、申生等人之傅,《左传·僖公四年》为“君杀其(申生)傅杜原款”,《晋语一》同,《谷梁传·僖公十年》则为“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左传·僖公九年》云:“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说苑·立节》以为“晋献公之时,有士焉曰狐突,傅太子申生”。《列女传》记载里克为太傅,杜原款为少傅。诸如此类情况,也证明口头传闻的变动性。若是史官记载下来的,就算根据的是传闻记录,至少申生傅不应出错。

《周语中》记周襄王用长篇大论,说服晋文公勿“请隧”。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王劳之以地,辞,请隧焉。王不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惟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于裔土,何辞之与有?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懋昭明德,物将自至,余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晋语四》同样记载此事,但非常简单,即“公请隧,弗许,曰:‘王章也,不可以二王,无若政何。’”再如《周语中》记载:

王至自郑,以阳樊赐晋文公。阳人不服,晋侯围之。仓葛呼曰:“王以晋君为德,故劳之以阳樊。阳樊怀我王德,是以未从于晋。谓君其何德之布,以怀柔之,使无有远志?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敢服也!……阳不获承甸而祗以觌武,臣是以惧。不然,岂敢自爱也?且夫阳岂有裔民哉?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若之何其虐之也?”

《晋语四》则这样记载:

二年春,公以二军下,次于阳樊。……左史迎王于郑。……赐公南阳阳樊、温、原、州、陉、、组、攒茅之田。阳人不服,公围之,将残其民,仓葛呼曰:“君补王阙,以顺礼也。阳人未狎君德,而未敢承命。君将残之,无乃非礼乎!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则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君定王室而残其姻族,民将焉放?敢私布之于吏,唯君图之。”

两篇之中,仓葛之言同为向晋文公据理陈辞,最终说服晋文公释放了阳人,但两篇记仓葛之辞却不同。《周语中》结尾为:“晋侯闻之,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阳民。”《晋语四》结尾为:“公曰:‘是君子之言也。’乃出阳人。”

《吴语》《越语》分为三个单元,均讲述越灭吴的演绎过程。在围绕一个中心前提下,各有侧重,应该是不同人讲述的故事。第一,《越语下》从勾践即位三年讲起,此后讲勾践在吴的三年,其后是勾践自吴回国后的“四年,王招范蠡而问焉”,接下去是连续三个“又一年”,再接下去是“至于玄月”,最后是“居军三年,吴师自溃”。这样按年代顺序,从头讲到尾的叙述形式,很像是一个人讲述故事的口吻。第二,与吴行成之人,《吴语》以为是“诸稽郢”,《越语》以为是文种。这应该是由不同人的讲述而导致这样的情况发生的。第三,《吴语》《越语上》《越语下》有重复的现象。《吴语》记述“吴师大败……又大败于没,又郊败之”,《越语上》亦有。《吴语》记述吴王请行成于越时,越王之语,《越语上》《越语下》亦有。第四,《吴语》《越语上》《越语下》各自为独立的故事单元,各自有头有尾地讲了越灭吴的过程。第五,记述越王行成于吴,《吴语》是夫差听了诸稽郢之语而不听申胥劝谏而允,《越语上》则是大夫文种行成于吴,《越语下》只写“大夫种来而复往……吴人许诺”。第六,夫差死前说的话,《吴语》《越语上》同中有异,《越语下》无。第七,《吴语》结尾交代:“越灭吴,上征上国,宋、郑、鲁、卫、陈、蔡执玉之君皆入朝。”还有一句议论,《越语》无。第八,《吴语》主要人物是夫差,申胥居其次,但《越语上》只有一段劝谏吴王之辞,《越语下》则无。第九,《吴语》有对勾践灭吴前询问申包胥及与夫人、大夫告别,以及行军中整肃军纪的描写,《越语上》则详写其为报仇在国内采取的措施。《吴语》记述勾践整肃军纪后,“于是人有致死之心”。《越语上》则为:“果行,国人皆劝,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妇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越语下》无。另外,《韩非子·内储说下》记载:“越王攻吴,吴王谢而告服,越王欲许之。范蠡、大夫种曰:‘不可。昔天以越予吴,吴不受,今天反夫差,亦天祸也。以吴予越,再拜受之不可许也。’太宰嚭遗大夫种书曰:‘狡兔尽,则良犬烹;敌国灭,则谋臣亡。大夫何不释吴而患越乎?’”《国语·吴语》记“吴王夫差既许越成”时,“申胥进谏曰”的几句话,与《内储说下》范蠡、大夫种之说,大致相同。此说法《吴语》凡三见,前为申胥之说,后为越王之说,《越语上》亦为越王之说。《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范蠡自齐遗大夫种书,内容与《韩非子》太宰嚭遗大夫种书的内容基本相同。凡此,均说明不管是《国语》还是《韩非子》,收集到的是来自不同渠道的传闻故事,虽事情内容大致相同,但人却完全不同。

《晋语一》郭偃预言献公之后,晋国“多而骤立,不其集亡。虽骤立,不过五矣”。其后事实果然如此。《晋语四》郭偃又据“国人诵之曰……岁之二七,其靡有微兮”之说,预测晋惠公“十四年,君之冢嗣其替乎?”这应该是事后人们讲故事时借用郭偃的口吻。“底本”应是郭偃当时评论过,但不可能预测到晋要经过五世才能安定下来,更不能精确预测到惠公在位年数

骊姬乱晋之事,当时流传甚广。由于各书性质不同,记载其事侧重点不一,有些地方细节不同,还有重复。将《国语》《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所记骊姬、申生之事比较,可以发现,在一些关键或核心的地方,各书差别很大。首先,《国语》《左传》记骊姬为献公伐骊戎所得,但《谷梁传》却云:“晋献公伐虢,得丽姬”;其次,《国语》《左传》均以为骊姬生奚齐,其娣生卓子,但《公羊传》《谷梁传》均以为奚齐、卓子皆为骊姬所生;再次,骊姬与优施的密谋,只见于《国语》;最后,里克杀骊姬,只见于《国语》。这些情况说明:收集者根据不同人的讲述记录此事,而讲述者对许多事实已不甚明了。即使是《国语》中骊姬之事,许多地方也是根据不同的人的讲述收集而成的,因为有许多地方,在一篇中,将骊姬之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有头有尾地完整讲述,但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他书记载骊姬之事均简单,唯有《国语》详尽且重复。骊姬之事,既不算“治国之善语”,也非德义之行,而是阴谋之举。这从材料的角度,说明了《国语》的故事汇编性质。

关于申生事迹,《说苑·立节》有两条材料。何为“立节”?本篇“序”云:“士君子之有勇而果于行者,不以立节行谊,而以妄死非名,岂不痛哉!士有杀身以成仁,触害以立义,倚于节理而不议死地,故能身死名流于来世。非有勇断,孰能行之。”《立节》所记“晋骊姬谮太子申生于献公”内容,《国语·晋语二》《左传·僖公四年》《谷梁传》《礼记·檀弓》《吕览·上德》等均有记载。其他书则简要记述,将这个故事放在一个主题下,作为这个主题里的一条材料,如《吕览·上德》记载此事即是如此。“上德”即以德为上,崇尚道德。“上德”篇旨在论述德、义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故本篇开篇便言:“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放到本篇中的人和事,应该是符合这两点或其中一点的。相较而言,《国语》篇幅最长,最为详尽,故事性最强,情节最生动,人物最鲜明。《晋语》自身记骊姬、申生之事,也出现重复。其他书都讲一个大概情节,而《国语》则将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从细节上讲得清清楚楚,有滋有味。

《礼记·檀弓上》《说苑·立节》劝申生申明于晋献公或逃走者为重耳,但《国语二》为“人谓申生曰”,《晋语二》为“乃使猛足言于狐突曰”,《左传·僖公四年》为“或谓太子”,《檀弓上》为“使人辞于狐突曰”,《吕览·上德》无劝申生自辩情节,直接说“太子不肯自释”,《谷梁传·僖公十年》为“里克”。这说明人们讲述故事时,已不明了劝说申生之人,才会有此现象。另外一点就是申生的死亡。《国语》为“雉经于新城之庙”,《左传》为“缢于新城”,《谷梁传》为“刎脰而死”,《史记·晋世家》为“自杀”,《吕览》《说苑》为伏剑死。《礼记·檀弓》孔颖达疏还认为“雉”为牛鼻绳,即申生用牛鼻绳自缢。先不说申生究竟是怎样死的,仅从修饰死亡的语词而言,《晋语二》的“雉经”更为形象、惨痛!申生死后像野鸡那样伸长脖子吊在那里的情状,至今读来仍阴惨恐怖。又像一个愚忠愚孝的符号,永远凝固在那里,令后人唏嘘不已!这些现象说明,人们对申生如何死亡,不甚明了,故不同的材料据不同的传闻写成。

《礼记·檀弓上》主要突出申生的孝、忠,还记载了申生临死时对狐突的嘱托。《吕览·上德》以纲目形式,极为简略地记载了申生自杀、重耳游历、被詹(《国语》《左传》均为“叔詹”)善说等情节。其中曹君要重耳“袒而捕鱼”情节,《淮南子·人间训》也有,但《国语》《左传》《韩非子·十过》均无。《吕览·上德》记载的与申生、重耳、叔詹有关的事,极为简略,只是说明作者观点中的一个例子,但《国语》对人物语言的记载特别详细,不管是个人议论还是对话,都要长得多。这两方面正好证明了《国语》“事”为线索,“语”为主体的“事语”特征。另外,《立节》更侧重于突出狐突的“节”“义”。特别是狐突自杀的情节,他书均不载。《晋语二》写申生死后,“重耳逃于狄”,“夷吾逃于梁”,但下一篇“二十二年”又交代重耳、夷吾出逃时尚不知去向,分别是在谋士狐偃、冀芮的策谋下,才决定一至狄,一至梁。

《晋语二》“公令阉楚刺重耳”,以及《晋语四》“初,献公使寺人勃鞮伐公于蒲城”,也是不同人讲述的结果,故同一人却有“阉楚”“勃鞮”的不同称呼。再如《晋语二》关于虢的记载有三条:第一条写“六年,虢乃亡”,第二条写“伐虢之役”,第三条写“献公问于卜偃曰:攻虢何月也?”正常的顺序应是先卜,再伐,再灭。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不同人讲述的结果,二是编纂者为之。

《晋语三》“惠公既即位”写丕郑之死重复,且本篇四部分之间,第一部分与其余部分无联系。第二部分已讲丕郑被杀,其子丕豹出奔秦。第三部分回过头来讲“丕郑之自秦反也……君杀之”。第四部分又写“丕郑之子曰豹,出奔秦”。头绪显得很混乱。这应该是不同人的讲述及分散的片段材料,编撰者将其串编在一起,故出现重复之类的情况。

《晋语三》《晋语四》涉及怀公的有三篇材料。《晋语三》记述:“十五年,惠公卒,怀公立,秦乃召重耳于楚而纳之。晋人杀怀公于高梁,而授重耳,实为文公。”《晋语四》记述:“遂如楚,楚成王以周礼享之……于是怀公自秦逃归。”重耳入秦。《晋语四》又记述:“十月,惠公卒。”重耳“入于曲沃”。结尾的部分重复,只不过前段材料重点写惠公,后面一段材料重点写重耳进入晋国即位的过程。《晋语四》中惠公卒月,秦伯纳重耳之月,有的本子作“十月”“十二月”,有的本子作“七月”“十一月”。徐元诰《集解》用了大段文字,从历法上来证明究竟为何月。实际上,之所以如此,有两种情况:一是传抄中出现变化,二是材料来源不同,故时间不同。

《国语》中有许多篇目,都是旁观者讲故事口气。《晋语五》围绕“靡笄之役”有五篇故事。《晋语六》围绕晋伐郑,“范文子不欲”及范文子的谈话有四篇。其中范文子每次谈论的内容不一样,但“凡诸侯,难之本也”出现了两次。这应该是一个人根据自己的记忆,多次讲述的结果,或是不同的人据记忆讲述的结果。

《齐语》中的几篇材料,在《管子·小匡》中合为一篇。差别在于《管子》将材料归拢为一篇,但《国语》分成几篇。《管子》编者将相关材料收集在一起,试图归在一个主题里面,《齐语》则仍保持了单篇独立的形式。《管子》文比《齐语》繁,有些段落《齐语》没有。同时,《小匡》在材料内部安排上比《齐语》混乱。《齐语》材料一些方面的真实性高于《小匡》。如游士,《小匡》为八千人,《齐语》为八十人,《齐语》应符合实际。《小匡》比《齐语》语言简易,《齐语》古奥。《国语》与《管子》有相同材料,说明编《国语》与《管子》的人所见的是来源渠道相同的材料。导致相同材料论述有差别的原因,有三种:一是所见材料本身如此;二是编抄者的改动;三是流传过程中的改动。凡此种种情形,均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国语》有故事汇编性质。

《国语》许多故事有原型。《周语上》言穆王欲征犬戎,《后汉书·西羌传》也有记载。“至穆王时,戎狄不贡,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又得四白鹿,四白狼。王遂迁戎于太原。”《穆天子传》卷一、卷四亦记穆王与犬戎事。《逸周书·祭公解》记周王听说祭公病重,前来探望。穆王态度很谦虚,言辞恳切,委婉虔诚。其中“昊天疾威,予多时溥愆”,也许就包含了《周语上》不听祭公劝谏征犬戎之意。祭公谋父临终训诫周穆王及三公之言,文辞古拙艰涩,语言简奥质朴,不尚修饰,不用“之”“乎”“者”“也”之类的语助词,文章风格与《尚书》很接近。全篇用对话体,无甚文采,中间只有祭公所说时五个“无以”连用的排比句式,语气促迫,口气肃穆,警示性很强。另外,在全篇中,穆王、祭公都感叹的“呜呼”一词,让人感到场面凝重,话题严肃,体现了祭公对王室的耿耿忠心,以及再不能效忠王室的伤感,对周王室基业的牵挂与嘱托

第二,《国语》与同为史料汇编的《尚书》《逸周书》也不同。《尚书》为典、诰之类文献,但不能依照题目划分文体。因为如此划分,没有考虑文章内部的特征。典、诰之类文献,若从内容角度区分尚可,但不表明文体特征。因为典、诰之类的文献,内部文体是一致的。《逸周书》大多为随笔性的短小议论,还有周王及周公旦之类大臣的训诫之辞,以及典章制度。将《尚书》《逸周书》《国语》《左传》《战国策》之类各书之间,各书内部之间,文体、内容、性质不同的典籍,特别是像《逸周书》许多篇章无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原因、过程、结果的材料,简单概括、归于“历史散文”是不科学、不妥当的。史料不等于史,它只是以事实形态存在的组成历史的物质材料。同时,“语”和“事”是相对而言的。对今人而言,包括以语言文字形态存在的“过去事实”均为史料,所以“诸子散文”也是“历史”的“散文”,“六经”皆为史料。不同时代的史料,将不同的事件、人物串起来,“事”与“人”结合,连缀、编年而为“史”,即将静态、凝固、分散的史料,以有组织、有条理的形式,描述出流动、变化的社会演进过程。

第三,《国语》不仅在“语”体系统中独具特色,而且在《晋语》《郑语》《越语》同一国“语”内部,性质也不同。《国语》之“语”有两层含义:讲述故事中包含着规诫的主观意图,或客观上起到了规诫的效果。整部《国语》,以讲故事形式,阐述“邦国成败,嘉言善语,阴阳律吕,天时、人事、逆顺之数,以为《国语》。……所以包罗天地,探测祸福,发起幽微,章表善恶者,昭然甚明,实与经艺并陈,非特诸子之伦也”。刘熙载《艺概·文概》云:“《国语》周、鲁多掌故,齐多制,晋、越多谋。其文有甚厚甚精处,亦有剪裁疏漏处。读者亦别而处之。”相较而言,《周语》《鲁语》《楚语》主要是“嘉言善语”“治国之善语”“教诫之语”,其中包括“古之制”“先王之制”之类。如《周语上》提到的畿服制,《尚书·禹贡》也言及。《鲁语上》“国有饥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即《逸周书·籴匡》“大荒有祷无祭……君亲巡方,卿参告籴”。《逸周书·大匡解》记载周文王居程第三年,“遭天之大荒,作《大匡》,以诏牧其方……于是告四方……币租轻,乃作母以行其子”。《齐语》《管子·大匡》《小匡》提出的老百姓的组织结构,在《逸周书·大聚解》也有出现。《左传·隐公元年》祭仲言“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逸周书·作雒解》记周公制定“大县城方王城三之一,小县城方王城九之一”。《逸周书·王会解》云:“比服次之,要服次之,荒服次之。”下面“方千里之外为比服,方千里之内为要服,三千里之内为荒服”则应该为“解”语,非原文。《职方解》亦记载:“方千里曰王圻,其外方五百里为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为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为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为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为藩服。”

第二节 《国语》的地域“文化圈”特征

《国语》各“语”材料性质不同,文章风格也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地域文化色彩。就《周语》《鲁语》而言,《周语》第一篇强调了“先王于民”的做法,讲述怎样管理老百姓,要让老百姓知礼法,懂感恩,特别要注意敦厚性情。其主要从先王的做法及制度的角度,阐述应该遵循怎样的规矩处理政事,而不是违背这样的“古训”,并特别强调“以文修之”。其中“文”既有对“德”的修养,又有自身按“先王之制”行事的规范。祭公主要讲了两层事实,即“修其训典”,遵“先王之制”,依“先王之训”成功的事实,和违背则失败的事实。今昔对比,劝诫意义明显。《国语》(特别是《周语》)让人看到的是“历史”的一面,主要是展现“事实”。许多文章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推理:若按照规矩做会怎样,不按照规矩做会怎样;你不按照规矩做,果然怎样。不管是陈述过去做法,还是指出目前行为,或是得到预期结果,都是“事实”。《国语》的劝谏是“不得不说”。面对的是将要发生的事和引起事的人,是现实的,不是设想的。这样的现象,说明《国语》故事为事后的追记,才会出现前有预见,后有结果的应验。

《周语上》虢文公虽然是强调籍田,但实际含有以小见大、由点到面的用意。“籍田”事关治国牧民的一系列举措,因而后面又有仲山父劝谏宣王勿立戏之情节。当宣王欲“料民”时,仲山父提出“民不可料也!……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邵公劝厉王弭谤,他针对一件具体的事情,由小到大、由现象及本质地阐发道理,强调“天子听政”的正确做法,即在政事中,要重视民情、民心。邵公讲的“宣之使言”是方法,更主要的是要广开言路,畅通渠道,广纳谏言。集中各种人的智慧,制定正确的治国方略才是根本。“王斟酌焉,是以事并行而不悖。”这样就不会有“谤”。假如“虐”,则“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民之有口”一段,实际讲的是老百姓力量的重要性。出发点虽是维护周王室,但包含着朴素的“民本”思想,堪称经典之说。西周初年的一些有识之士,一直关注老百姓的财用。如“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要使老百姓“财用不乏”。与此相应的是强调“民之大事在农”,不能轻易“料民”。在日常管理中,司民、司商等职能部门的官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秩序井然。“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国语·周语上》)这实际上贯穿的是不扰民的思想。《周语》中像这样由一种现象,推断政事活动中引起连锁反应的情况很多。除了前面的例子,再如伯阳父针对“西周三川皆震”自然现象,联及周幽王做法,比照夏、商灭亡之因,推断“周将亡”。且反复说“国必亡”,“不亡何待”,“亡之征也”(《周语上》)。可谓真知灼见!《周语上》还记载:

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邵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

记载邵公的独白与行为,是对其德行的赞美。邵公以自己的儿子代替宣王,保活了宣王,自己的儿子却被杀。邵公“事王”的赤胆忠诚,感天动地,与日月同辉。《周语中》记载当周襄王欲以狄师伐郑时:

富辰谏曰:“不可。……”王不听。十七年,王降狄师以伐郑。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章怨外利,不义;弃亲即狄,不祥;以怨报德,不仁。夫义所以生利也,祥所以事神也,仁所以保民也。不义则利不阜,不祥则福不降,不仁则民不至。古之明王不失此三德者,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宁百姓令闻不忘。王其不可以弃之。”

后来,“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王不听。“十八年,王黜狄后。狄人来诛杀谭伯。富辰……乃以其属死之。”邵公与富辰均体现出正直的品行。他们表面看来都是为了避免“怼”,即自己因为劝谏周王不听而怨愤,骨子里实际体现的是忠诚,也使我们看到了西周生活的一个画面。

《周语上》穆仲论鲁侯孝是正面宣传,不仅提倡孝,而且提出“怎样才算孝”的具体做法。

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樊穆仲曰:“鲁侯孝。”王曰:“何以知之?”对曰:“肃恭神明而敬事耉老,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故实,不干所问,不犯所咨。”王曰:“然则能训治其民矣。”

穆仲表明了这样几层意思:鲁侯不仅聪明有智慧,而且做事严谨诚信,能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不仅做事认真,而且敬奉长老;颁令行罚,一定参照先王已有的条文规定,参考过去是怎么做的,从而使现在的制度,采取的措施,能与过去的遗训、成例相吻合。这样实际上就照顾到了方方面面。因为“孝”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要实际体现在日常的制度与行为之中,所以,“能导训诸侯者”,是应该具备这种品质的人。另一篇记述“惠王三年,边伯、石速、国出王而立子颓”,郑厉公与虢叔等对此不满,故找借口“杀子颓及三大夫,王乃入也”,含有恢复体统、秩序之意。

《周语中》的“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写晋文公纳周襄王,襄王拒晋文公请隧。这是一篇“上说下”的文章,可以看出周襄王很会说话。在陈述理由时,技巧运用很成功。所谈内容很有“厚度”与分量。听到这样的说辞,晋文公不得不接受襄王的意见。“王至自郑,以阳樊赐晋文公。阳人不服,晋侯围之。”以《晋语四》看,晋文公“将残其民”。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阳人仓葛陈述为什么不服的理由,说服晋文公赦了阳人。《二十四年》一篇,记述晋人败秦于殽,但主要记载王孙满由秦军的举动,分析其必定失败的原因。王孙满由现象及本质的推理,很有道理。因为出战的军队,既骄横又无纪律,必将陷入险境。这样的军队,没有不失败的。《周语中》的“晋侯使随会聘于周”,主要记载定王论述为什么不用全烝之故。“晋既克楚于鄢,使郤至告庆于周”里,单襄公提出:“夫仁、礼、勇,皆义之为也。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奸仁为佻,奸礼为羞,奸勇为贼。夫战,尽敌为上,守和同顺义为上。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叛战而擅舍郑君,贼也;弃毅行容,羞也;叛国即仇,佻也。有三奸以求替其上,远于得政矣。”

《周语中》“定王八年,使刘康公聘于鲁”时,刘康公由鲁国“季文子、孟献子皆俭,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论及“季、孟其长处于鲁乎!叔孙、东门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刘康公提出“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各自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所谓“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又分别论述了各自的作用,以及做到这些的结果和做不到的恶果,并对比二家做法,推断叔孙宣子、东门子家“必亡”。《左传·宣公十年》记载:“秋,刘康公来报聘。”对刘康公之语只字未提,突出例行程序的记事,而《周语》突出“语”(议论)。

《周语下》“灵王二十二年”中,太子晋针对灵王将壅谷、洛二水计划提出劝谏,强调“帅天地之度,顺四时之序,度民神之义,仪生物之则”。《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未记载此事。由太子晋的劝谏辞可以看出:第一,其知识面很宽,体现在对历史传说、历史文献熟谙于心。如“晋闻古之长民者”,接下列举正确做法及结果,并得出结论“古之圣王唯此之慎”。谈古不在古,而在察古观今,以古为鉴。三次引用带有格言警示意义的“人有言曰”。接下从正反两方面,分别列举尧、舜等行为,论述要“疏川道滞,锺水丰物”。后来又讲史,从后稷一直到周厉王。第二,太子晋有良好的文化与人格修养。陈辞言必有据,论必有理,显出风范。第三,太子晋有敏锐的眼光,长远、全局性的政治远见。能见微知著,以古察今,古今对照。第四,太子晋有独立的高明主见。其劝谏周王多从“人事”考虑。自然现象的异常,多因人事而起。“今吾执政无乃实有所避,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王而饰之,无乃不可乎?”“自我先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至于今未弭。我又章之,惧长及子孙,王室其愈卑乎?其若之何?”第五,太子晋有很好的组织文辞的能力,故能大量运用四字句,排比句,很有气势与感染力。说服力也很强,使人不得不佩服其见识正确。这大概是因为太子晋聪慧、知识渊博、见解敏锐。《逸周书·太子晋解》亦记载其事迹。《逸周书》与《国语》相比较,文字上都简易明了。《国语》侧重太子晋谏之“语”,《逸周书》则类小说。太子晋事迹,他书未见记载。由《国语》看,其为人有远见,洞察事理。《逸周书》所载与《国语》材料,在突出太子晋的见识方面,实际上性质是相通的,只不过《逸周书》因为太子晋能预知自己三年之后将死,更带有怪异、神秘、荒诞的色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闻?一是当时这样的传闻比较多,如《墨子·明鬼》记载的许多故事。二是有人将收集到的此类故事,编纂在以《周书》为名的材料汇编集里。如《文选》卷一五张衡《思玄赋》“子有故于玄鸟兮,归母氏而后宁”句,李善注引《古文周书》中的“越姬故事”,是一则典型的“复生”志怪故事。而《国语·郑语》引《训语》,所讲述的也是传闻故事。

《周语下》“晋羊舌肸聘于周”中,羊舌肸由单靖公言行,推断“若能类善物,以混厚民人者,必有章誉蕃育之祚,则单子必当之矣”。此类论述传达出只要按成规行事,就会有好结果的观点。但此篇不像其他篇目那样,有对分析情况应验的交代,只是分析本身。“柯陵之会”写晋厉公及三郤的言行分析其必亡。结尾写“十二年,晋杀三郤。十三年,晋侯弑。于翼东门,葬以车一乘”。还有一篇写单襄公论晋周将得晋国。另如“晋羊舌肸聘于周”,叔向论“今周其兴乎!其有单子也!”另一篇写“敬王十年,刘文公与苌弘欲城周,为之告晋。魏献子为政,说苌弘而与之,将合诸侯”。卫国的彪傒至周,与单穆公讨论刘文公与苌弘之事。

单子曰:“其咎孰多?”曰:“苌叔必速及,夫将以道补者也。夫天道导可而省否,苌叔反是,以诳刘子,必有三殃:违天,一也;反道,二也;诳人,三也。周若无咎,苌叔必为戮,虽晋魏子亦将及焉。若得天福,其当身乎?若刘氏,则必子孙实有祸。夫子而弃常法,以从其私欲,用巧变以崇天灾,勤百姓以为己名,其殃大矣。”

彪傒之说,强调了几个方面的意思。一是不能违背上天的意志,所谓“天意不可违”。而“天意”实际就是指做事要合法度,循规矩,不能异想天开,更不能胡作非为。二是不能逆大势所趋,违背历史的规律。三是不能诳惑他人,将错就错,甚至引导他人错上加错。如果是这样,一定会给自己招来麻烦。果然,“是岁也,魏献子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遂田于大陆,焚而死。及范、中行之难,苌弘与之,晋人以为讨,二十八年,杀苌弘。及定王,刘氏亡”。这段文字传达的意思很明确,即你不能这样,若这样,你必然灭亡。不幸的是,苌弘与刘康公果然这样,那就只有灭亡了。

《鲁语上》的“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强调只有从根本上树立德行,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他们才会归附。只有老百姓齐心,神灵才会降下福气。这实际上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看法:一是为政者要有很好的“德”,无德便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就不能取信于民;二是只要当政者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福祉,自然就会赢得民心,得到老百姓的拥护;三是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与拥戴,这就赢得了最大的“天”,就连神灵也会欣欣然赐福于你。另一篇“庄公丹桓宫之楹”匠师庆谏庄公丹楹刻桷,强调俭,俭则有“令德”,力戒侈,但“公弗听”。“哀姜至”讲述哀姜回鲁国时,“公使大夫、宗妇觌用币”,因为不符合先制,宗人夏父展提出劝谏,但“公弗听”。另一篇“鲁饥,臧文仲言于庄公曰”,主要记载文仲用名器向齐国借其粮而“归其玉”,体现出文仲以国事为念,以老百姓为牵挂,勇于承担使命,识大体,顾大局,特别是善于陈辞述理的思想性格。全文为对话,特别是加了“从者曰:‘君不命吾子,吾子请之,其为选事乎’”的话外音,用设问形式,更加突出了文种“居官者当事不避难”的深明大义,高风亮节。本篇突出体现文仲“善说”的辞令,特别是说齐国国君之辞,句句在理。抬出周公、太公及天地间的神祇,表面看是鲁借齐粮食予以祭祀,实际是说若齐借鲁粮食,则是齐祭祀了上述对象,可谓皆大欢喜。真可谓“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曲线救鲁。因而齐不得不“归其玉而予之籴”。文仲可谓大获全胜,“善说”带来了实际利益。《鲁语下》“平丘之会,晋昭公使叔向辞昭公”一篇,也同样体现了子服惠伯的“善说”。

《鲁语上》“温之会,晋人执卫成公,归之于周”主要记载臧文仲劝说鲁僖公请免卫成公之事。“晋文公解曹地以封诸侯”主要记载重馆人给臧文仲的建议。因为重馆人的先见之明及合理化建议,鲁国使者僖伯“从之,获地于诸侯为多”。使鲁国得到了好处,重馆人因此也得到了很大的奖赏。另一篇记载夏父无忌行为“犯鬼道二,犯人道二”,说明不能乱了常规,改变昭穆顺序。特别是对没有明德的君主牌位,不能越位提到前面,否则就犯顺,而“犯顺不祥”。夏父无忌不听,故死后“既其葬也,焚,烟彻于上”。即使活着无事,死了也要遭报应。这应验了展禽“若血气强固,将寿宠得没,虽寿而没,不为无殃”的预言。讲述者将此归于夏父无忌行为“改其常”。《周语》《鲁语》的许多材料,特别讲求因果关系,有时“果”由“因”直接导致。有时“果”与“因”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但隐含着不依常规办事就有殃的推理。

《鲁语下》“虢之会,诸侯之大夫寻盟未退”有几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晋王鲋求货于穆子”情节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当时社会生活,特别是上层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二是主体部分为叔孙穆子谈自己的想法,见出其主张及性格特征,是围绕着“我”进行的表述,人情味较浓。后面“武子劳之”一段中叔孙穆子之语,也体现了其内心主张。《左传·昭公元年》:“叔孙绞而婉。”杜注:“讥其似君,反谓之美,故曰婉。”后又记“乐桓子相赵文子,欲求货于叔孙而为之请”,接下去有叔孙穆子的一段不予乐王鲋贿的陈辞。然后是“赵孟闻之,曰……乃请诸楚曰……”《鲁语》在记述完叔孙穆子的话后,即写“楚人乃赦之”,突出的是叔孙穆子的自我陈辞。

《鲁语下》记载:“齐闾丘来盟,子服景伯戒宰人曰:‘陷而入于恭。’闵马父笑,景伯问之,对曰:‘笑吾子之大也。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其辑之乱曰: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今吾子之戒吏人曰“陷而入于恭”,其满之甚也。周恭王能庇昭穆之阙而为恭,楚恭王能知其过而为恭。今吾子之教官僚曰“陷而后恭”,道将何为?’”闵马夫提醒景伯要知规矩,要谦虚。《鲁语下》有好几篇材料记公父文伯之母言行,是写家事而非国事,其中有生活场景的描写。这应是从公父文伯家传出来的,不可能是史官记述、口述的。

《鲁语下》还有一组五篇材料记孔子博物富学,又在几段材料后面加了“仲尼闻之曰”评论。这说明孔子当时在鲁国有名气,人们才重视他的言论。《论语·述而》言“子不语怪、力、乱、神”,但《鲁语下》却记孔子谈“木石之怪”“水之怪”“土之怪”,“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论语》体现了孔子更多关注的是现实问题,不大讲述历史,但《鲁语下》既记孔子对现实礼义的重视,还有讲史。

由前面对其内容的大概介绍,可以看出《周语》《鲁语》许多地方隐去了人的日常要求,大多是冗繁的说教,似乎人为伦常秩序而生存。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践行那些繁文缛节。理性有余而忽略人性、人情,“人”为“理”的工具的色彩浓厚。《周语》《鲁语》重秩序,重名分,重礼义,不谮礼。遵循程式化的秩序才是“正统”,是符合“德义”的。突出靠道德、道理、秩序治国、牧民、行事,而不是靠智力、武力,强调“顺而德建”(《周语中》)。要在回顾和复制历史中,以“昨天怎么做”的程式为样板,从陈规中去寻找答案,维持现状,提出现在“应该照着做”建议。预言“现在”不遵循“过去”的陈规,“将来”会有何结果,未提出超前的建设性见解,即现在应有什么突破、创新,以避免将来的恶果。许多情况下,是要纠正不恰当做法,继承、遵循、恢复已有秩序,或者不断调整个人行为。在完善中回归,但不打破现有的大的社会格局。周、鲁人不参照、借鉴外部经验,却有厚重的历史感,突出“史鉴”意识。留恋于过去值得自豪的辉煌,留意于历史上值得吸取的失败的教训,从而形成了“怀旧”情结。这显然不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思维。体现这样思想的文章,也难免枯燥,一些篇章读来显得乏味。虽《诗经·大雅·文王》言“周虽旧邦,其命惟新”,但在《国语》中根本看不到周王朝革故鼎新、吐故纳新的气象,而是要固守陈规,强调维护稳定、封闭的秩序,不愿打破旧有格局,失去已有平衡,体现出凝滞、封闭、保守、静止、僵化的思想状态。眼光向后、向内,显得滞止、暮气,总想在寻找历史的影子中维持现状。《周语》《鲁语》上述内容,加之礼乐文化的熏陶,从而形成了温文尔雅、坐而论道的“周、鲁文化圈”。

《齐语》与《管子·小匡》内容相同,是围绕管仲辅佐桓公称霸天下,即“从事于诸侯”之“术”的具体举措的材料汇编。《齐语》比《小匡》许多地方都要简略,条理也更清楚。与《周语》《鲁语》彬彬有礼地恳切劝谏相反,《齐语》主要记述“春秋五霸”中首位霸主齐桓公称霸的历史过程,让人有仰视之感。主题很集中、单一,主要是桓公与管仲的问答,但也有单独记载桓公言行的。其中包含了丰富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诸方面的思想,成为我国古代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桓公听从管仲建议,制定和采取了正确的策略,其中在国内采取了富国强兵的各种措施,包括用人及经济、政治等方面。其中的一些措施与《逸周书》同。当然,面对天下混乱的局面,所有问题,归根结底要靠战争解决。所以,当管仲辅佐桓公准备的条件比较成熟时,便要征战了。

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鲁为主。反其侵地棠、潜,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西伐,何主?”管子对曰:“以卫为主。反其侵地台、原姑与漆里,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桓公曰:“吾欲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燕为主。反其侵地柴夫、吠狗,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四邻大亲。既反侵地,正其封疆,地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河,东至于纪酅,有革车六百乘。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

即位数年,东南多有淫乱者,莱、莒、徐夷、吴、越,一战帅服三十一国。遂南征伐楚,济汝,逾方城,望汶山,使贡丝于周而反。荆州诸侯莫不来服。遂北伐山戎,令支,斩孤竹而南归。海滨诸侯莫不来服。与诸侯饰牲为载,以约誓于上下庶神,与诸侯戮力同心。西征攘白狄之地,至于西河,方舟设泭,乘桴济河,至于石枕。悬车束马,逾大行与辟耳之溪拘夏,西服流沙、西吴。南城周,反胙于绛。岳滨诸侯莫不来服,而大朝诸侯于阳谷。兵车之属六,乘车之会三,诸侯甲不解累,兵不解翳,弢无弓,服无矢。隐武事,行文道,帅诸侯而朝天子。

上述文字,突出“伐”“征”,不考虑什么文德,讲究以武力征服。要通过征战杀伐,扩充疆土,取得霸主地位。没有丝毫的温情绵绵,忽略仁义道德。一切以实力、武力说话。要用剑戟开道,杀出一条通往成功的血路。让我们体会到春秋诸侯蚕食,攻伐不已,战乱四起的峥嵘动荡岁月。体现此类征战内容的文章,不像《周语》《鲁语》那样,谈道理,讲传统,重维持,而是运筹帷幄,谋划布局,靠武力攻击,四面拓展,征服其他诸侯国。行文中运用方位词,体现了空间上的很大跳跃性。

齐桓公靠任用贤能,靠正确的策略,在赢得民心前提下,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做保障,于是,“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诸侯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以武力南征北战,齐桓公征服了一些诸侯国后,则“帅诸侯而朝天子”,并继续实行了一系列富国强兵,让老百姓休养生息的政策,通过“武事”,使众多诸侯降服。但一旦达到一定目的,取得霸主地位后,便要维护、延续自己的地位,于是开始“行文道”。以战争的形式征服之后,要维持稳定状态,这就需要制定各种游戏规则,在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里运作,实行文治。“文事胜矣。是故大国惭愧,小国附协。”崇尚“文德”,为“文武是宪”(《诗·大雅·崧高》)的典型。“天下诸侯称仁焉。于是天下诸侯知桓公之非为己动也,是故诸侯归之。”《晏子春秋》记景公曾言于晏子:“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夷吾保乂齐国,能遂武功而立文德。”《齐语》体现了桓公胸怀宽广,知人善任,从谏如流的品格。管仲足智多谋,内政、外交才能兼具。君臣相知,勠力同心,南征北伐,东讨西战,建立了煌煌伟业,演绎了春秋时期一段波澜壮阔、风云激荡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突出智谋、心斗,特别是鲍叔设计使管仲由鲁返齐策略,可谓高明。管仲由鲁返齐的过程,惊心动魄。“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而管仲能由鲁返齐,是齐成霸业的前提条件。《齐语》突出桓公与管仲“明君能臣”的组合,君能广纳忠言,臣有非凡的治国策略与能力,并能制定正确的措施。而且君臣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关心民生疾苦,体现仁义。这些都是历代人们羡慕、期盼、心仪、向往的一种理想组合模式、做法、状态,《齐语》对齐桓公赞赏有加。

葵丘之会,天子使宰孔致胙于桓公,曰:“余一人之命有事于文、武,使孔致胙。”且有后命曰:“以尔自卑劳,实谓尔伯舅,无下拜。”桓公召管子而谋。管子对曰:“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桓公惧,出见客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曰‘尔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为天子羞。”遂下拜,升受命。赏服大辂,龙旂九旒,渠门赤旂,诸侯称顺焉。

就连孔子也一再赞叹:“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司马迁称赞“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史记·管晏列传》)齐人的眼界敏锐开阔,眼光向外,思想开放,打破常规。他们不在周朝一统、周王为天下共主的凝固模式里原地转圈、踏步(但形式上又很重视维护王统——“帅诸侯而朝天子”),而是打破观念束缚,不仅全方位改革,而且还提出了春秋时代最早的“近交远攻”战略主张,建立了有效的统一战线。以务实做法,锐意进取,努力打破观念束缚与原有诸侯格局,创设新措施,建立新规则,实现新目标,从而形成了“以我为中心”的新格局,建立了一种新的社会结构模式,成为天下霸主。齐、鲁虽接壤,但凭海临风的齐人思维的超前、宏阔、无规则,非局促鲁人所企及,最终形成了开拓进取、刚柔相济的“齐文化圈”。

整部《晋语》,以“杀”始,以“杀”终,贯穿“乱”,突出“谋”,对晋国自献公(公元前676~前651年在位)至公元前453年共200余年由乱而治、由治而霸、由霸而弱、由弱而亡的波浪式历史演进、变迁过程,展现殆尽。《晋国》之乱,先是骊姬乱王室,其下依次为:里克杀奚齐、卓子、骊姬,立惠公;惠公入国而背信弃义,杀里克、丕郑、庆郑;晋人杀怀公;吕甥、冀芮谋反;晋灵公不君;晋厉公杀三郤,栾书弑厉公;箕遗、黄渊、嘉父叛乱;栾盈叛乱;段规反,灭智氏。真可谓乱象芸芸,乱云阵阵,乱事丛丛。读《晋语》,不由得让人感叹:晋真乃多事之国也!《晋语一》“献公田,见翟柤之氛,归寝不寐”,似乎为晋国“黑云压城城欲摧”的乱政,做了一个预兆和旁注。此后几十年间,晋国上空一直弥漫着“翟柤之氛”。直到重耳凭借杀戮荡平了内乱,稳定、巩固了政局,才使晋国上空又见天日。也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才显出晋文公称霸的意义。也因此使《晋语》许多材料故事性强,文学色彩浓厚。

《晋语》中材料的性质,可以这样归类:第一,《晋语一》“武公伐翼,杀哀侯”记栾共子为忠于哀侯而战死,《晋语八》记载栾怀子之臣辛俞不叛其君,《晋语九》记载鼓子之臣夙沙厘始终忠于其君。这三篇材料都体现的是“事君不贰”的信仰与忠诚举动,并可以以付出身家性命的行动来实践这样的信仰。“栾怀子之出”情节与《晋语一》差不多,既突出栾子之臣辛俞对栾氏的忠诚,也体现其善说。辛俞巧妙地偷梁换柱,偷换概念。“无从栾氏而从君”,即从晋君换成了“栾氏为我君,我从君”。虽为诡辩,却自圆其说,自持其理,甚是恰当。同时,他还用反问语气,强调“何以事君”,实是一语双关地告诫晋平公,我是不叛君的典型,你的臣子应如此;你若杀了我,则会寒了忠臣之心;不杀我,则对忠臣是鼓励。第二,《晋语一》《晋语二》记骊姬之乱为一组材料。其中《晋语一》“献公卜伐骊戎”似乎是一篇提纲,由“献公卜伐骊戎”叙述到“晋正于秦,五立而后平”,时间跨度很长。中间主要是史苏、郭偃二人的议论,并夹杂有献公与史苏、史苏与里克的对话。骊姬之事,有正面直接描写,也有间接陈述。如《晋语一》“十六年,公作二军……谗言弥兴”应是骊姬作祟。“十七年冬,公使太子伐东山……谗言益起”,也是骊姬使然。骊姬的密谋,像催命的阴魂,催促着申生上鬼门关。第三,《晋语三》记晋惠公即位后的行为为一组材料。第四,围绕重耳逃亡的为一组材料。其中《晋语二》一篇、《晋语四》则集中记载晋文公流亡各国之事。重耳开始的流亡,是在国内政治斗争形势下,迫不得已的无奈选择,更多有“保命”的成分。“骊姬既杀太子申生,又谮二公子曰:‘重耳、夷吾与知共君之事。’公令阉楚刺重耳,重耳逃于狄;令贾华刺夷吾,夷吾逃于梁。尽逐群公子,乃立奚齐焉。始为令,国无公族焉。”(《晋语二》)但在狄十二年之后的再次流亡,则是在谋臣的动员下,积累政治资本之旅。

文公在狄十二年,狐偃曰:“日,吾来此也,非以狄为荣,可以成事也。吾曰:奔而易达,困而有资,休以择利,可以戾也。今戾久矣,戾久将底。底著滞淫,谁能兴之?盍速行乎!吾不适齐、楚,避其远也。蓄力一纪,可以远矣。齐侯长矣,而欲亲晋。管仲殁矣,多谗在侧。谋而无正,衷而思始。夫必追择前言,求善以终,餍迩逐远,远人入服,不为邮矣。会其季年可也,兹可以亲。”皆以为然。乃行。

于是重耳开始了历时七年的历练旅程。第五,《晋语七》记晋悼公事迹为一组材料。晋周回国即位后,不像晋惠公那样不明大体,而是谨慎于政事。第六,分散在《晋语一》的“献公田,见翟柤之氛”,《晋语二》的“虢公梦在庙”“伐虢之役,师出于虞”“献公问于卜偃曰:攻虢何月也”“葵丘之会”“宰孔谓其御曰”“二十六年,献公卒”“穆公问冀芮曰”,《晋语五》《晋语六》《晋语八》《晋语九》中的部分或全部材料,分别是晋国的一些人和事的杂记。其中《晋语五》记赵宣子、郤献子事迹材料较多,《晋语六》主要记范文子言论,《晋语八》主要记叔向、赵文子言论,《晋语九》主要记载赵简子事迹、言论。《晋语》占了《国语》将近一半的篇幅,而且内容复杂,其中主要是阴谋、机心、权诈。《晋语》多晋三卿之事,三卿之中于赵氏为详,而三卿应属于“篡臣”之列。《齐语》《吴语》《越语》也以谋略为主。这些材料合起来占了《国语》的大部分篇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语》的性质。晋人的思想呈现出复杂化态势,行为内讧与外扩并存,且行贿受贿之风浓厚。齐、晋、越人均施计谋,但齐人以正确策略与措施,堂而皇之地向外扩张。越人内敛收缩,高瞻远瞩,充满智慧与哲理,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着眼于夫差个性特点,突出攻心为上策略。晋人则更多诡谲的权谋、机心。《管子·水地》以为“晋之水枯旱而运,圩滞而杂,故其民谄谀葆诈,巧佞而好利”。司马迁也不由得感叹:“三晋多权变之士,夫言纵横强秦者,大抵皆三晋之人也。”(《史记·张仪列传》)这种状况形成了以奸诈、好斗、唯利、冷酷、残忍为主要特征的险恶的“晋文化圈”。

《郑语》较特殊。前一篇主要针对郑桓公“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之问,围绕“周室将卑”,史伯纵论天下形势,为郑桓公谋后路。其以长篇大制,从空间方位上铺陈,对《战国策》铺张扬厉风格有影响。“主客问答”形式,为汉大赋所借鉴。后一篇纯叙事,无人物对话。时间跨度大,所写之事涉及面宽。

《楚语》体现出内修、内治的追求。《诗·商颂·殷武》云:“维女荆楚,居国南乡。”《史记·楚世家》记载:“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三十五年,楚伐隨。隨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楚国虽居南乡,自称“蛮夷”,野心勃勃却不失风度。《楚语》开篇记载一代霸主楚庄王为太子选择老师。由庄王与士亹的对话可以看出,楚国人在价值观上与中原是相通的,即强调“善”“德”。申叔时提出了教育太子的九种材料,内容主要围绕善恶、明德、上下之则、废兴等。另一篇记载:“恭王有疾,召大夫曰:‘不谷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不谷之罪也。若得保其首领以殁,唯是春秋所以从先君者,请为灵若厉。大夫许诺。”后来恭王卒,大夫以为应遵先王遗训谥为“厉”,但“子囊曰:‘……夫事君者,先其善不从其过。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有是宠也,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若先君善,则请为恭。’大夫从之”。可以看出楚恭王能够对自己在位时的失误,自我反省,并对自己的谥号提出要求,以示惩戒。这也是不容易做到的。就这一点而言,他值得人尊敬。因而当恭王去世后,子囊并没有按照恭王的意思办,而是根据恭王在世时的实际事迹而谥。可以看出楚国君臣不隐恶,不蔽美。下一篇记述屈建没有遵从其父屈到“祭我必以芰”的遗愿。当宗老提出“夫子属之”时,屈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即使是他父亲的想法,但若不符合楚国的法典,也不能照办。“椒举娶于申公子牟”是讲蔡声子劝楚令尹子木招椒举(伍举)回国,勿让其入晋为晋所用。因为椒举娶了申公子牟的女儿,子牟犯罪逃亡,楚康王认为是椒举放走的,所以椒举出逃至郑,又打算逃亡至晋。蔡国大夫蔡声子将出使晋国,在郑国遇见了椒举并劝慰他。椒举辞曰:“非所愿也。若得归骨于楚,死且不朽。”其说体现了椒举的故国之恋。文章结构上,先是引起蔡声子谈论的背景(原因),中间主体为问答,以答为主,结尾说明结果。蔡声子在说服令尹子木时,列举了楚国历史上由楚奔晋而败楚的史实,声言椒举“乃遂奔晋,晋人又用之矣。彼若谋楚,其亦必有丰败也哉!”那些楚材晋用的人物,“至于今为患”。蔡声子在陈述驱逐椒举的恶果时,用今昔类比,由历史到现在,且列举的都是自楚奔晋后助晋败楚的人物。像城濮之战、鄢陵之战、吴楚相争,在楚国历史上都是重大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都对楚不利。鄢陵之战,“大败楚师,王亲面伤”。这样的历史事实,对楚国的教训自然惨痛,不应重蹈历史覆辙。蔡声子没有高谈阔论,陈述的件件都是事实,具有不可辩驳的信服力与震撼效果。警示意义非同寻常,故子玉猛醒。文中除了铺陈,几处写人物情态、行为颇为传神,如“缅然引领南望”“子木愀然”。人物语言也能表现性格。蔡声子的善说,还体现在用“激将法”,欲擒故纵,正话反说,特别是“若资东阳之盗使杀之”,似乎充满江湖色彩。徐元诰《国语集解》引吴曾祺曰:“此数语,设词以激子木,非实然也。”故逼得“子木曰:‘不可。我为楚卿,而赂盗以贼一夫于晋,非义也。子为我召之,吾倍其室。’”蔡声子终于反客为主,说得子玉心服口服地“乃使椒鸣召其父而复之”。本文应该对李斯《谏逐客书》影响很大。《谏逐客书》也是今昔对比,列举了秦国历史上四位任用客卿而“使秦成帝业”的国君的事迹,对比秦始皇的做法,因而“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秦王乃除逐客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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