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宪义先生与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1]
韩大元[2]
曾宪义老师离开我们十年了,每当看到中国法学教育取得的成就,学界同仁们自然想起曾老师,感念他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为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所做的杰出贡献。
曾老师是法学教育中国模式的大胆探索者与积极实践者。他一生献身于法学教育事业,把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学术遗产。他长期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在他的带领下,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了与世界一流法学院校之间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大大提升了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国际化水平。作为杰出法学教育家,他长期担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深入探索中国法学教育的历史方位与时代使命,把法学教育发展置于国家发展战略框架之中,有力地提升了法学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与影响力。在长期担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他团结全国法学教育界的同仁,领导、组织、策划与参与了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制度与许多改革措施都是在他的任期内发起、推进和完成的。
曾老师是中外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创立者、探索者与开拓者。他致力于让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树立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形象,他以非凡的学术勇气、自信与智慧,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国际舞台,构建了中外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多样化平台,使法学教育实现了平等交流与对话的目标,为塑造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形象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特别是从1998年举办首届“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开始,曾宪义老师带领中国法学教育界以大手笔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世界,改变了西方世界对中国法治和法学教育的无知、傲慢与偏见,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伟大法学教育家的远见和爱国情怀。
通过中外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把中国真实的法学教育故事告诉世界,使国际社会,特别是国际法学教育界充分了解变革中的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和法学教育成果,开拓了中国法学教育对外交流的新局面。现在我们法学教育界所分享的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法学教育对外交流成果中,无不凝聚着他的心血。他因在推动中外法学教育领域交流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受到了国际法学界的尊重,先后获得日本立命馆大学名誉法学博士、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名誉法学博士等。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进程将永远记载曾老师的杰出贡献,国内外法学教育界会记住曾宪义这个名字。
一、让人大法学院成为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工作母机”
作为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正规法学教育机构,人民大学法学院自建立之初就被赋予承担中外法学教育交流桥梁的历史使命。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受当时国内国际大环境的限制,我们无法与世界各国在法学领域中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仅同苏联和东欧等地区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开展了有限的单向交流。为了学习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中国采用了向苏联派遣留学生,聘请有关法律专家前来授课、讲学等方式进行国际交流。当时,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第一所正规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为接受外国专家的重要基地。当时,全国各地选派的法学教师首先来到人民大学接受苏联专家的培训,同时,一批政治品德高、专业素质好的法科学位生也被招收到人民大学法律系,在中苏专家的指导下,系统学习法律课程。可以说,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建立和形成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结构体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
1956年,已经在山东地方工作过一段时间的曾老师考入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其间,正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系统建设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金时期。毫无疑问,人大法律系在苏联专家帮助下建立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体系滋养了曾老师的法学素养。曾宪义老师于1960年毕业留校法制史教研室,成为一名人大的法学教师。此后,由于“文革”人民大学停办的原因,曾老师曾经短暂离开人大,但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以后,重新归队的曾老师一直在中关村59号这个精致的校园中耕耘、奋斗。
曾老师是由人民大学培养、系统接受了法学教育的法律学者。曾老师受教于斯,教学于斯,对人民大学,以及对法学院怀有深厚的感情,一直希望能够让人民大学的法学教育像新中国成立初期那样,成绩卓越,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佼佼者、引领者。20世纪90年代以后,曾宪义老师开始担任人大法学教育的带头人,自此,在先生的带领下,人民大学的法学教育经过恢复开始走上发展的快车道,一举跃升为国内排名第一的法学院,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排头兵,并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曾宪义老师在任期间,大力拓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开辟了国际交流空间,建立了一系列对人民大学法学院,乃至对整个中国法学教育的长远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国际交流项目,这些国际交流项目不仅为人大法学师生提供了国际交流的机会,同时大大提升了人大法学院的国际声誉。
“文革”结束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始迎来了真正的春天。在这种环境下,中国各大学法学院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对外交流和合作,在各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人民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和合作空间,创新国际交流形式,形成了全方位的国际交流的格局。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人大法学院就参加了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积极选派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到美国学习,并组织了多次“美国法暑期班”活动,邀请美国专家来人民大学,为全国各地的学员讲授美国宪法、财产法、司法制度等课程。这些活动,一方面大大加深了中国法学界对美国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建立了与美国合作伙伴之间的联系。20世纪90年代以后,曾宪义老师接任法律系主任,他认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必须得让世界了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也必须与世界接轨,走向世界法学教育舞台。于是国际化成为人大法学院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他给人大法学院确定新的奋斗目标,并以开拓者的胆识和智慧,架设起中外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建立了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一流法学院校稳定的交流格局。实际上,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国力所限,海外交流和合作还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而且,由于中国法学教育刚刚处于恢复发展阶段,外国法学院校并不十分重视与中国的交流。为此,曾宪义老师利用自己的各种资源和影响力,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建立了广泛的、多层次的、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关系。
(一)先易后难,建立与日本著名法学院校稳定的交流关系
日本是中国的近邻,由于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日本在改革开放后对华提供了一些发展资金,其中部分资金也被用来开展双方的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因此,改革开放之初,日本高校是中国海外留学的主要目的地。位于京都的立命馆大学是关西地区的名校,该校的畑中和夫教授是日本著名的研究苏联宪法的教授,对华友好,也愿意与人民大学展开交流。为此,曾宪义老师积极与对方接触,努力促成双方举办合作学术活动。在曾老师的努力下,立命馆大学也多次邀请人民大学的著名教授,如许崇德教授、胡锦光教授、叶秋华教授等前往京都交流、访问,并承担了全部费用。同时,曾老师多次邀请对方教授来人大举办讲座,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双方真诚合作,有来有往,立命馆大学成为人民大学在日本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
在对日交流过程中,曾宪义老师并没有满足于仅仅建立与立命馆大学的稳定合作关系,同时也把目光转向日本东京地区的顶尖高校。曾老师利用自己的学术影响力,积极推动早稻田大学校长西原春夫教授来华访问,并授予其中国人民大学名誉教授。在西原教授的推动下,日本著名的法律出版社成文堂阿部耕一先生访问了人大法学院,捐赠了大量的日本书籍,设立了国内第一个日语法律图书馆,成为重要的对日学术研究的文献中心。同时,为了促进日本学术界对中国法的了解和认识,曾老师和西原教授一起,组织中国学术力量,联合出版了中国法律丛书。由中国专家分别就宪法、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等专业领域撰写面向日本读者的系列著作,然后由日本专家组织翻译成日本语在日本出版。通过这个项目,中国学者的法学研究成果首次全方位地展示给了日本法学界同行,也成功带动了整个中国法学界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除了西原春夫教授以外,曾宪义老师和人大法学院也与早稻田大学的其他有影响力的法学学者保持着紧密的学术交流关系。1998年,曾老师邀请日本著名的中国法、比较法专家小口彦太教授访问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学术讲座,并授予小口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荣誉称号。小口教授是早稻田大学培养的比较法学者,同时具有出色的行政工作能力,长期在早稻田大学领导层任职,辅佐早稻田大学校长奥岛孝康教授。在小口教授的积极联络下,曾宪义老师与奥岛教授于2005年共同发起设立了中日法学会,推动中国学术界与日本学界的交流。作为人大法学院与早稻田大学交流的具体成果,2002年,早稻田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由曾宪义老师和小口彦太联合主持的《中国政治》一书,同时,在中日法学会的组织下,早稻田大学还同时出版了由奥岛孝康教授与中国学者主编的《中国社会》《中国外交》《中国经济》等三部有关中国研究的学术图书。
(二)在中国、欧洲国际交流的框架下,积极开展与法国、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之间的合作关系
20世纪90年代,随着欧洲联盟的建立,欧洲作为一个整体加强了与中国的合作关系。为此,欧洲联盟设立了专门针对中国的交流项目。曾宪义老师了解到这一信息后,主动与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联系,积极承担相关合作项目。1997年春季,人大法学院承办了中欧合作项目“荷兰法培训班”,来自荷兰莱顿的专家系统地介绍了荷兰和欧洲的行政法、环境法等知识,从而大大拓展了参加培训学员的国际学术视野。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人大法学院积极利用欧盟资金,派遣青年教师前往欧洲著名高校访问,何家弘教授、朱力宇教授、郭禾教授、郑爱青教授等十余位人民大学的著名学者都曾经利用欧盟的项目,长期或者短期到欧洲访问、交流,从而大大拓展了国际学术视野,成为中欧法学教育交流的受益者,并大大提高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欧洲的学术影响力。
1994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宪义院长应邀访问法国,同艾克斯—马赛法律、经济与科技大学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并与法国巴黎一大会谈,合作创立了“中法欧洲法培训项目”。该项目旨在加强我国对欧洲法律和欧盟主要机构的了解和研究,促进中欧法律交流,为我国培养通晓欧洲法律的人才并填补国内此方面的法学教育空白。项目自1995年启动,每年选拔部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参与该项目。项目学员需要先在国内接受集中法语培训,然后赴巴黎一大学习和考察,费用由欧盟和法国负担。第一批从人大法学院选拔出来的12名研究生,多数人最初连一个法文字母都不认识,但学生们非常勤奋努力。记得有件事情让曾老师非常得意和欣慰。这就是在培训进行到3个月的时候,欧盟驻华大使馆、法国驻华大使馆官员和法国巴黎一大教授、法国最高法院院长,事先不打招呼,突然来到课堂进行“检查”,他们用法语逐一对学员提问,结果大出考官们的意料,所有学员都能够流利地用法语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这些人在惊叹和赞赏之余,连连说“这就是名牌大学法学院的水平”,对中国法学教育和中国大学生的素质心悦诚服。本来12名学员中有两名是“替补队员”,但在经过一年强化训练后,因所有学生的法语水平都达到很高程度,欧洲方面舍不得淘汰其中任何一名,最后破例同意人大12位学员全部赴欧。曾老师非常重视这个项目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多次语重心长地与赴欧学生交谈,临走前专门为他们举行欢送会,对他们寄予殷切希望。人大法学院赴欧学生全部如期归国返校,欧盟代表和法国方面对此赞不绝口,认为人大法学院是可以信赖的合作伙伴。
曾老师于20多年前建立的这一项目,几经变化,一直持续至今,成为中国高校最为成功的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项目之一。项目培养了一大批具有深厚的中国法基础,同时系统了解法国法律以及欧盟法律的比较法专家,他们中有的学员甚至取得了法国的律师执照,活跃在中欧学术界和实务界。例如,第一批学员程军现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中国大型企业赴非洲多个国家在能源、矿产、建筑工程等领域的并购提供了大量的涉外法律服务;第二批学员任晓红现为巴黎执业律师,曾在著名的“圆明园兽首拍卖”案中,在巴黎法院代理我方起诉佳士得拍卖行和卖方;第九批学员张潇巍现在中广核集团工作,曾利用留学所掌握的法语和法国法知识,参与该公司与法国核能企业的有关合作商谈。项目学员李琛、石佳友、郑爱青等是国内高校中青年法学家,积极推动国内法学院校与法国院校及其他法语区院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建立与美国法学院稳定的国际交流项目
在曾老师的国际交流格局中,美国一直是人民大学法学院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对象。如前所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积极参与了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的项目,多次举办“美国法暑期班”,并在这一框架下派出了多名优秀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到美国学习和访问。在这一过程中,曾宪义老师也与来自美国名校的多名专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来自学生层面的双边交流还没有形成规模,没有建立起制度性的、稳定的交流平台。为此,这两方面成为曾老师开展对美国合作交流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