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密云晨光 作者:亚比煞 著


写作 内心闪烁的微光

阅读的才华,到底多重要?

最近一阵子,各式各样的写作班,忽然遍地开花。我身边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干什么的,忽然都开始热衷于写作,也经常有人写邮件给我,问我是怎么学写作的。正巧前两天,在“豆瓣”广播里,又看到这么一条消息:

“我想将我的痛苦转化成文字,可是写出来的东西浅薄又无知,远远配不上我遭受的痛苦,真希望才华能够降临在我的身上,让我痛快地写出自己挣扎在卑鄙、无耻以及崇高之间的软弱和勇猛,这样我就闭嘴了。”

我想,他的这种痛苦,大概是很多人共同的心声。现代社会,人往往孤独,一肚子的话想说,一脑子的意见想表达,却通常没什么人有耐心听自己说,或者就是难以信任身边的人,说出来了,也不确定能获得什么反馈。

恰好,自媒体的发展如日中天,会写作的优势,这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写得好的人,就能获得显而易见的红利,最低的红利,是能收获他人的理解和关注,获得孤独的疏解,更高的红利,甚至能成名,赚钱,接广告,走上人生巅峰。

于是,人们一股脑儿地都想来学写作了。憋得慌的人,想通过写作来疏解自己的倾诉欲;或者有点追求的人,希望通过写作来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定位,为前途找一个突破口。

但是,我要说,虽然你很想把写作学好,恨不得一个写作班学下来,马上就能妙笔生花,但写作这事真的和别的事不太一样,技巧虽然得有一些,但真不是仅仅通过了解一些技巧或通过简单的重复劳动就能写好的。

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都追求速成,追求抄近路,眼睛就盯着写作的技巧,却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阅读。在我看来,阅读的才华,远比写作的才华更为重要;而写作的才华,也一定是和阅读的才华相生相伴的。

有人可能要不解了。阅读,还需要有什么才华,只要识字的,谁还不会读书?还真不是。《圣经》里有句话说,愚昧的人,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听不到。我们中国的词造得更好:聪明。所谓“聪”就是耳朵好,“明”就是眼睛好,这不是生理机能上的好,而是一种连接能力、一种理解力。有的人就是有那个本事,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听到别人所听不到的。那就是一种阅读的才华。

在我看来,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是有极高的阅读才华的。

比如米兰·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说写得极好,但是在《小说的艺术》这本书中,完全展露出他作为一个读者高超的阅读才华;比如曹雪芹,他在《红楼梦》里,曾经借贾母、黛玉之口来评论前人的诗作,犀利别致,让人印象深刻;再比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精彩的洞见简直层出不穷;又比如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纳,他写过一篇文章《说说福克纳老头》,也是非常有趣的,感兴趣的人可以找来一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几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经站在读者的角度写出过精彩的文学评论,而且很多作者,在我看来,他们的阅读才华,甚至远胜于写作的才华。

因为很简单,阅读是水池,而写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进自己的作品中,阅读才华是必不可少的。阅读的才华,其实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这玩意儿,一以贯之,一通百通,无论是读,是写,是分析文本,还是分析世界,处处给力,处处好用。

举个我自己的例子,我大概从十岁开始,就阅读《圣经》。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蛮讨厌《圣经》的,根本不会主动去读。当然,我是不敢说《圣经》如何如何的,如果我这么说,只会显得我自己很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嘛,所以我也就随大溜地说,嗯,写得好。但是好在哪儿呢,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书》第三章中写了这么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铸造了一座金像,要行开光之礼,《圣经》原文是这么描写的:

“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曾经,我看到这一段,心理活动就是,这也太啰唆了。要是让我来写,首先“各方、各国、各族”有必要出现这么多次吗?直接划掉,改成“他们”不就完了吗?“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也是够啰唆,有必要非得这样重复呢?

但是有一天,当我再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忽然就明白它为什么这么写了。

为什么呢?因为要制造一种压迫感,通过这样的陈列和重复,来为王的盛典制造一种如临现场的声势,通过对“各方、各国、各族”的不断重复,让我们看到如蚂蚁般密集的人民不断地在王的金像面前下拜;通过对“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的重复,让我们看到一种皇族威权的不可侵犯,也唯有如此不断地重复,加强这种心理威慑,把场面的氛围充分铺垫好,才可以更好地带出下面的情节:所有的人都臣服于这一权威之下,跪拜金像。而唯有但以理不拜。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地让读者了解到,但以理的勇气,是怎样的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个故事的核心精神才能立起来。所以这样的重复,并不是啰唆,也并非无用的闲笔。

类似这样的理解,在我后来阅读《圣经》的过程中,一再地发生,如同找到一块块小小的拼图,让我看到了隐藏在这本《圣经》之下的另一本《圣经》。也正因为如此,我才真正感受到阅读《圣经》的乐趣。

再举另一个例子,毕飞宇的《小说课》中,有一段关于《水浒》的解读,说的是林冲杀人,施耐庵是这么写的:

“(林冲)把尖刀插了,将三个人头发结做一处,提入庙里来,都摆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搭膊,把毡笠子带上,将葫芦里冷酒都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看完这段,我们先停一停,请问,你在这段里,读出了什么。

我第一次读时,看到此处,只是一带而过。这有什么出奇的呢?比起“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那样浓墨重彩的段落,又或是比起潘金莲勾搭西门庆的故事来说,这一段简直是稀松平常,无非就是林冲做了一些零碎的事情,连一点形容词的渲染也无。可是,就是这样简单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却不能细看,一看之下,简直堪称可怕,说是细看之后背后冒凉气都毫不为过。

看了毕飞宇的解读,我们会惊觉,其可怕就可怕在这种平淡、这种冷静。这是刚刚杀完三个人的林冲,一个被逼到命运的绝路之上,还处在极度暴怒之中的林冲,这不是一次有预谋的杀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杀人。而你再看林冲的反应,却冷静得就像做家务似的,按部就班地处理现场:先用仇人的脑袋做了祭品,再换掉血衣,把酒葫芦扔了,甚至没忘记喝掉那一点残余的酒。这就够变态了,然后他提起枪,往东走了。

他为什么往东走?这一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简单,因为城在西边,往西走就是进城,自投罗网,所以他往东走。这就是林冲。一个“往东走”这么简单的句子,就把林冲这个人的性格—他的冷静、他的可怕、他的决绝,都写出来了。但是,作者写出来了,读者能不能看出来呢?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拼阅读才华的时候了,看得出来,你就会毛骨悚然,看不出来,你就会觉得稀松平常,一带而过。

木心先生说:“从前的‘人心’被分为‘好’‘坏’两方面,嚷嚷‘好’的那面逐渐萎缩,‘坏’的那面迅速扩张,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好的坏的都在消失,‘人心’在消失,从前的戏剧和小说将会看不懂。”

一本书,你能不能看出来它的精彩,也就是木心先生说的“有没有心”,这种心不分好坏,它就是一种敏感的直觉,好的坏的,都在一心之内,有心,你就看得懂;没有心,你就是睁眼瞎,看不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老掉牙的诗大家都听过,它很清晰地点出了阅读和写作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是,我们通常都误会了它的重点,以为读书的重点在于“万卷”,要读得多,自然写得好。其实不然,读书的重点不在多,而在于“破”。

“破”不是非得读很多遍,把书都翻烂了,韦编三绝了,那就是破万卷。不是的。“破”是要读破书中的精义,要破开它表面的字句,看出作者藏在字句下面的东西,看出这么写到底好在哪里,又不好在哪里。

如果说好书是一座冰山,水面上露出来的东西只有1/10,那么一个好的读者,一个有阅读才华的人,就能够把水面下的9/10都给打捞上来,那么同样是读书,你的所得就比别人多得多。就像同样拿到一本武功秘籍,有人就当是天书,一字看不懂,扔在一边吃灰;有人能懂一半,能练出点防身的本事;有人就能参透其中最精微的要诀,练出一套绝学,独步武林。

所以,书的看破,不光是看你读过几遍或是读过几卷这种数量上的积累,它更讲究的是一个效率问题,你到底读懂了没有?品出味道来了没有?面对一本作品,能说出个四五六吗?阅读的水平,决定了写作的起点。

所以,你怎么学写作呢?去学一套写作的公式吗?去背几篇范文吗?这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路子。说到底,要学写作,不是一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要想写得好,必须先学会阅读,读明白了,自然就能写出来。阅读的才华越高,写作的能力就越强,甚至我可以这么说,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

人家的书写得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反而能写得好,这有可能吗?阅读的重要,一方面是帮助你训练直觉,训练理解力,另一方面是帮你建立一个好的写作标准—好的文字是什么质感,好的结构是怎么编排的。

很多人,只是把阅读当作消遣,不想费那个劲动那个脑子,所以就老是在一些浅显的东西里,在自己的舒适区里打转,但是又幻想自己只要读得够多,自然就一定写得好,这是没道理的。

而我发现,有阅读才华的人,通常都有一种神来之悟,能把一些毫不相关的东西连接起来,却又令你觉得这真是天作之合,恍然大悟。除了本身的记忆力好,知识量储备得多以外,生理上的基础,大概就是脑神经突触特别多,所以各种信息的交流密度就比别人快很多。

但是,你看到这里,也不要心灰气馁,心想自己没有才华,就自我放弃吧。不必如此,因为,阅读的才华,除了少数天才以外,几乎没有人是天生就有的,这绝对是可以锻炼的、可以提高的,而提高的方式,依我个人经验,认为有以下三种:

第一,要学会去给自己找问题,去寻找文字中的蛛丝马迹,去揣摩很多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多问一问:作者为什么这么写?换作我,我会怎么写?然后试着从不同的角度去回答这些问题,搞不好你就会发现一座大冰山。先学会提问题,这是找到答案的第一步。

读书,最忌讳贪多和虚荣,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稀里呼噜吞一堆,然后把书一丢,跟人炫耀,你看我读了这么多书,有用吗?你消化了吗?甚至有的人兴致勃勃找人列了一张书单,结果没有一本读得下去,然后就发脾气了,什么玩意儿,看不懂,好啰唆,好无聊,评个一星,写个“装×”,然后就给打发过去了。下一次,又来要书单,又是同样的结果。浮躁,急功近利,都不是好的阅读态度。

第二,要学会写书评,写读书笔记。读完一本书,有什么所得、琢磨出什么、想到些什么,就随手写下来。哪怕一开始啥也写不出来,能在书上做个标记,画个重点,写个疑问,也总比啥也没有写强。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去想,去表达,时间长了,阅读的能力就会逐渐提高。

第三,学会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这一点也是“豆瓣”存在的最大意义,不管你看没看懂,去看看别人怎么说,搞不好就能被点化出一些思路。慢慢地,你就能找到感觉了,今天解一个穴,明天解一个穴,慢慢地,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任督二脉被打通了,再看以前看不懂的书时,也能看出自己的心得,颇觉趣味无穷了,这种感觉真是千金不换,幸福无比。

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基本功,没有近路可走,但是你踏踏实实地走下去,困而求知,无论天分高低,总会逐渐看到自己的进步。

在我看来,这才是学习阅读也就是学习写作的正路吧。

好的小说家,是要能入戏的

十五六岁时,我很喜欢写小说。

但是年岁渐长,我发现很难再写下去了。

当然也陆续试着写过一些,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令自己满意。原因大概在于读过的好的小说越来越多,越来越知道那条“金线”在哪里,很难再对自己粗制滥造的作品心满意足。

在一边阅读、一边打击自己的同时,也逐渐从好作品中摸索出一个小说作者该有的一些素质。

最关键的是要能入戏。

所谓入戏,就是要有足够的开放心态,能让自己进入要写的人物的世界,进入他的性格,进入他的处境,去真实体会他的一切情绪,真正用他的口去诉说,用他的身体去行动。这需要作者放下自己的学问、知识、记忆、情绪所带来的一切是非判断,这一点是很难的,尤其是对自我意识太强的人来说,几乎不可能。

最好的教材,自然是《红楼梦》。

看曹雪芹写刘姥姥,在家里数落女婿“拉硬屎”,口吻活脱儿一个乡下人的粗野。再看他写刘姥姥到了王熙凤屋里的那一段:

“刘姥姥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声,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坠着一个秤砣般一物,却不住的乱晃。刘姥姥心想:‘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

看到这儿,我们大概猜到了,刘姥姥见到的这个“爱物儿”,当然是一只西洋钟。若换其他作者来写,大约写“刘姥姥见壁上挂着只西洋钟”也就一笔带过了,却没想过,一个乡下老太婆,何曾知道什么是西洋钟?

曹雪芹写刘姥姥,绝不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写的,他是真正地钻进了刘姥姥的身体一般,用她的眼睛去看世界,用她的嘴去说话,所说所做绝不违背人物的身份,才能让这个人物真正地立起来,而毫无平面感。

而且可怕的是,接下来,到了王熙凤出场的时候,他又能立马切换视角,钻进王熙凤的躯壳里,使唤下人,安排家事,与贾蓉调笑周旋,又活脱儿成了一个精明的少奶奶。再看看他写黛玉进贾府,又完全成了一个敏感孤傲的小姐,黛玉初到贾府时的那些谨慎、畏惧、自怜,纤毫毕现。

而且,他还擅写些大场合,写多人对话,也是切换自如,替众人作诗,宝玉的诗,就是宝玉才写得出,黛玉的诗,也就是黛玉才想得到,各人妥妥帖帖各成其性,一举一动带着固定的行为模式,分毫不乱。

这种思维模式切换的速度、聚焦于一个点时精神的集中程度、思考的敏锐度、入戏的精准度,简直是恐怖的,每每看得我又是佩服,又替他担心这样到底会不会导致精神分裂。

有人问过福楼拜如何看待《包法利夫人》,他只答了一句:“我就是她!”

而巴尔扎克写小说时,一会儿痛哭,一会儿大笑,一会儿站起来手舞足蹈,一会儿又趴进枕头里像死了一样,整日里疯疯癫癫的,写完了才能恢复正常。

托尔斯泰的太太则说,托尔斯泰一写起小说,就对着空气喃喃自语,挥拳,流泪,有时痛苦得想找绳子自杀,她不得不藏起所有东西,他仿佛鬼上了身。

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更不必说。他彻夜写小说,灌大酒,写到脑子短路,癫痫发作,爬起来继续写,又再发作,如此反复。

正是如此,他们笔下的人物才真实到这种地步,那些感情才如此有力,直击人心。好的作者,大约都是这样用心血来喂养笔下人物的。他们如同演员,要让自己充分地浸泡在故事中。但演员只要演好一个角色,而作者却要写好笔下所有角色,才能让整个故事浑然天成,这种难度,是呈几何倍数上升的。

反观如今一些大热的玄幻啊爽文什么的,一天能更新一万字,但随手一翻,对话之虚假、人物之僵硬、背景之潦草、价值观之陈腐,处处透着一股子烂塑料假橡胶的味道,看一段就直反胃。这种东西看多了,人的感官会彻底麻木。

好书会滋养人的感觉系统,让神经元生长,大脑会越来越敏锐。而烂书则会摧毁人的觉知,让人陷进温水煮青蛙一般的处境中,最后掐灭你所有独立思考的火花。所以,要警惕读书,读书如同吃饭,吃进去的东西就会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吃的是良药还是毒药,最后的效果天差地别。身体长期吃垃圾食品,得了病,或许还可以治,但若灵魂长期被烂书腐蚀,简直无药可医。

长期被真正的好书滋养过的眼睛和心,会形成本能的判断,对“垃圾食品”有本能的抵触,但是对养刁了的舌头,轮到自己亲力亲为动手做菜时,才知道,那些看起来似乎毫不费力的叙述,要想做到,是多么困难。

最难的,一是知识的积累。内化于心却又信手拈来,将知识放进故事,衬托故事,活化故事,而不是僵硬地掉书袋子。这也像练琴、练剑,练到行云流水毫无停顿生涩之感,也是需要漫长的工夫,还有悟性。

二就是难在接受和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常写评论的、写杂文的,少有能写出好小说的。他们的知识储备并非少,思维也并非不敏锐,对事物的洞见也并非不深刻,但就是写不出好故事,大约就是难在总想去分析,去判断,放不下自己的价值体系和道德尺度,转换不了坐标系。

我在写不出小说的时候,也曾去找来许多“写作课”“小说鉴赏”之类的读物研读,却发现,尽管了解了很多技术,却越发写不出想要的故事。后来想想,原因可能是这些读物不过是一种分析,它只能强化我分析的逻辑、判断的逻辑,强化我的理性。而我需要的,恰恰是能够放下分析和判断,去进入故事和人物的能力,需要的是在感情和心上面去贴近、去共振。

那种分析和判断的习惯,过于强烈的自我立场,或者急于表达自己观点的欲望,写到书里,就变成了急着去给故事里的人物下判语,而不是先去接受这个人物的一切,再一笔一笔地把这个人物原原本本、好的坏的、矛盾的、挣扎的部分,全都呈现出来,没有一砖一瓦建造一个世界的耐心,也没有去接受和理解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的心态。

在这样的心态之下,即便去写小说,范围也不会太广,题材也必定一再反复,视角会始终锁定在为自己代言的人物身上,最终只是不断强化自己原有的理念,始终没有跳出自己世界的小圈圈。

当然,这样的小说,如果写得足够真诚,也不失为好的小说。读这样的小说,如同观赏一个私人的博物馆,也会偶有令人惊奇的所得,可是比起真正的大师作品,这样的小说在境界上到底还是差了那么一截。大师们那种宏大的视角、海纳百川的包容力、强有力的对节奏的掌控,都是人必须敞开自己,去拥抱、去切实感受这个世界才能拥有的。

写小说,对他们来说是一场修行。

所谓修,就是如同米开朗琪罗塑造大卫一般,拿着锤子、凿子,一点点地把混沌的石头修出清晰的线条,修出美,修出一个自我的过程。这是内心的劳作。

而所谓行,就是一日一夜地过,一字一句地写,一步一步地走。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最终完成并把自己交付给这个世界。这是身体的劳作。

在修中行,行中修,如攀天梯,不停地享受超越自身的快感。

这才是写小说这件事真正让人着迷的原因吧。

我是怎么挤出时间来阅读写作的?

老有人问我,你哪儿来的那么多时间读书?我知道读书是件好事,但我就是坚持不下来。上一天班回到家里,累得要死,只想躺在床上刷手机,打打游戏,或者发个朋友圈,做点这种不需要费脑子的事情,连公众号都没力气读。

基本上吐槽的都是这两个问题—一是没有时间,二是不想读,觉得很累,认为读书会消耗掉大量的精力和意志力。

关于这两个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做法。

首先,其实我每天的工作也是挺忙的,我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还是在创业公司,也会经常面临加班的问题。

我还有个一岁半的女儿,每天下班回到家,我都尽量抽出时间陪她。陪她看看绘本,或者是陪她跳舞、吹泡泡、搭积木,我都觉得是很珍贵的。陪伴家人绝对比读书重要。无论多忙,都应该留出时间给你认为重要的人,不要觉得反正是家人,是恋人,就理解我一下又何妨,不是这样的!不要去透支人的等待和耐心,除非你真的已经决定失去她,这一点很重要。

所以,包括周末,我都会尽量陪她玩,带她出去走走。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到底是用什么时间读书或者写东西的?

首先,我利用的是上下班的时间。我从公司到家来回路上需要耗费一个半小时,我相信很多生活在北、上、广的人在上下班路上耗费的时间会更长。我通常是开车,有时候也会搭地铁或骑自行车。这个时候用眼睛看书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我选择的是听书。

其实我的资源平台也不多,有两个主要来源:一个是家常读书,另一个就是听“喜马拉雅”。

按照我的听书经验,每天上下班路上,合计可以听一个半小时,那么一本书通常用五个工作日或者最多一周的时间就可以听完。也就是说,基本每周我可以听一到两本书,那么一个月下来就是五到六本。

对于高质量的书来说,你能每个月读五六本已经比较可观了。因为这类书的内容密度很高,你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并且这种听书的方式其实是不能中途停下来的,所以它对阅读来说就是一个浏览的作用。

通过听书,我可以把一本书的全貌,整体地、详细地浏览一遍,听到一些比较好的部分或者值得研究的段落,我会大致记一下是在哪章哪节,回头会再详细地阅读一遍。

如果认为一本书有必要详细重读,那么我通常会选择去买一本纸质书。

纸质书是在什么时候读呢?我认为比较好的时候是晚上睡觉之前。

下班回到家到九点之前,我通常会陪着孩子。等到她睡觉后,一般是在九点钟左右,我给自己设定的睡觉时间都是十点半或十一点,那我就还有一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用来阅读,那么这段时间我会读纸质书。

读纸质书的时候,建议最好不要躺着读,而且要把手机关掉,免得分心。我在卧室里放了一张小小的书桌和台灯,等孩子睡了以后,我会在这张小书桌前面看纸质书。

当然并不需要每天都这样,但是你至少每周能够抽出一两次的时间,每次一两个小时,独自在书桌前面坐下来看一本纸质书,应该也不是很难做到的事情吧。

看纸质书的目的,主要是把听到的书里面觉得很精彩的部分重新复习一下,做一些摘要和笔记。浏览一下目录和序言,再择其精华部分详读。这样读书的效率就会很高,也比较容易吸收到对自己有价值的部分。我通常一两个晚上就可以把一本纸质书里面我所需要的内容阅读一遍。

那么又有人会说了,可是我想看的书,“喜马拉雅”或者家常读物里面都没有,我没有资源,只有电子书,怎么办呢?

其实也有办法,比如有一些好用的阅读软件,你可以把文本格式的书上传上去,然后利用语音朗读的方式来阅读,我认为这样读得相对流畅,还可以调整语速什么的,听起来没有困难。

市面上大部分阅读软件应该都有这个功能,你也可以买到很多不错的电子书。

所以,基本上,你只要能够找得到电子书,用听的,就都没有问题。

再来谈一下写作。我是用什么时间来写作的?

我写作,主要是利用散步的时间。一般是中午吃饭和休息的时间,我通常都是自己出去走一走,找一家小店去吃东西。通常我会找比较远一点的地方,这样我在路上的时间就比较多,来回路上我差不多可以走一个小时,这样也就顺便锻炼了身体。走路的时候,我就可以开始写作了。

走路要怎么写作呢?其实这个也很简单,推荐一个我常用的APP“印记”,在这里面写字,可以不用打字的方式,只需要直接用语音方式录入,它就会把你说的话变成文字记录下来。

我发现自己走路的时候脑子特别活跃,所以当场想到什么,就直接对着手机说,把它变成文字存在那里,等到有时间的时候,再把这些零碎的念头集中起来,调整一下,就是一篇完整的文章了。

这样做有个好处,就是比较便于抓住即时的灵感和念头,不用等到有合适的条件,要坐在电脑前或者不受打扰时才能开始写,因为到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忘记之前想写什么了。

现在这种记录型的软件应该也非常多,你可以去多试几种,找到适合你的就好。总之,能随时拿出来让你用最方便的方式去记录你的想法就好。

互联网时代就是有这个好处,我们可以充分地利用这些APP打破文字的局限,带给我们阅读和写作上的便利。其实这都不是很困难的事,只是你有没有养成这个习惯而已。

我想,很多人需要调整的是心态问题。首先,你要建立一个概念:阅读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就像你走在路上是不是也要听音乐呢?临睡前或者无聊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听些东西呢?那不如把这些时间都拿来听书好了。其实我觉得它比听音乐更有意思一些。

另外,也不要把写作看作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需要在那里琢磨半天—如何开头啊,如何润色啊,如何去升华啊,非得有一个多么值得写的东西才可以下笔。其实写作没有那么难,可以把写作看成说话,就好像你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身边刚好有个朋友,就想跟他聊聊,张开嘴就可以说,没有那么难的,是不是?

写作,在我看来,和说话没有很大的区别。写作和说话的技能,也并不是一定要等到自己熟练了才可以开始做,而是你常常去做,在做的过程中,就会越来越得心应手。直到有一天,你会发现,你已经能够很轻松地把自己脑子里面想的东西表达出来了,那种感觉还是挺开心的。

不要给阅读和写作加上太过高大上的头衔,什么“阅读的女人有深度”,什么“阅读的男人有未来”之类的,给某事冠上一道光环,你就会觉得这是普通人做不到的事情,反而会在心理上给自己增加负担,增加自己实现它的难度。

就以普通的心看待阅读和写作吧,把它当作必要的生活方式,如果你养成阅读和写作的习惯,它会有益于健康,能够避免你把思维集中在一些鸡毛蒜皮和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它会让你每天都有一种在不断吸收营养并且不断成长的感觉,让你的思维集中在更正面的地方。

当你突然从书里学到了一个知识点,点化了你一个思考了很久却没有解决的问题,或者你终于用你的写作把一个模糊的概念整理清楚,那时你会得到一种自我肯定的快乐。

我相信,常常生活在这种感觉里的人,一定会比不断自我否定的人的生活状态更加积极和健康,不太容易陷在孤独、无助、失败的感觉里无法自拔。

写作有益于了解你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也让你能够更好地和自己以及周围的人相处。与其把时间耗费在向不相干的人倾诉甚至在倾诉中造成误解,然后再去没完没了地解释和烦恼,还不如花点时间好好和自己相处,好好用写作把自己的思维和情绪整理清楚。这样你自身不仅得到了净化和成长,同时我相信,你将所获得的结果分享出来,也会一样有益于他人。

但我不建议加入太多读书的团体,什么彼此激励、彼此监督之类的。我认为那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有强迫性,是不可持续的。有人问过村上春树,为什么几十年来能够坚持每天跑一个小时。他说:“我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喜欢的事情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找到自己的节奏,这件事非常重要。我能给你的建议就是,你在读书的时候,千万不要总带着一种被鞭策被强迫的感觉,不要制订让你自己不舒服的读书计划,不要强迫自己去读感觉枯燥而看不懂的书。

按照你自己觉得舒适的节奏来就好了,每次进步一点点,如果一个月的时间内你能够读完一本好书,并且尽量去理解它,这已经是一个进步了。

之后你就可以循序渐进,慢慢地增加数量,但是一定要以你自己舒适的节奏推进,养成习惯,才会持续下去。你会慢慢把读书和写作当成一种享受,而不是痛苦,不是怀揣着一种“我一定要成为读书人!成为作家!”这样的想法。

不要去神话它。不要认为我一旦读了某本书,我就能马上具备某种智慧,变得多么聪明,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我绝对不赞成把某本书追捧到秘籍一样的高度,期待读完就能立刻对你整个人产生多么巨大的改变。

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你读了一本书,很大的可能性是没过多久你就把它忘记了,但是它所留下的一些思维会沉淀在你的脑子里,如果你长年累月地读下去,读书必定会对你的性格和思维模式产生影响。

写作也一样。一开始你写出的东西质量可能并不高,而且也没有人看,没人来给你点赞。这时你要清楚你写作的目的是什么。

你只是为了跟自己对话,你只是为了能够练习和自己交流的能力。你是为了自我净化,为了更清晰地去理解事物,而不是要追求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效果,不是为了让别人给你叫好,崇拜你,赞赏你。

不要觉得,我一旦能够写作,就是一个作家了,能出书了,能当网红了。能够和一个东西长期和平相处的最好方法就是既不要神化它,也不要贬低它,对人也一样。

写作、阅读和爱情一样,不会拯救你,但是绝对可以滋润你。它们不是神,也不是魔。你既不需要把它们当成救命稻草,当作改变你生活的希望,也不需要在遭受一点挫折后就灰心丧气地宣布,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我再也不写作、不读书了。

只需要用平常心去对待就好了,如果这次没有按照计划完成,好,不要责怪自己,我们想想问题出在哪里,下一次该怎么调整。这次我是不是对自己太严格了,目标定得太高了,下一次,我是不是可以稍微放松一点去做就更好了?

我的经验就只能分享到这里了,如果你觉得有用的话,就试试吧!与其把时间消耗在反复地刷新朋友圈或者去看很多没用的垃圾新闻上,不如利用这些时间去读点好书。

该写出什么,该隐藏什么?

很多人大约都在脑海里构思过自己想写的故事,也有些人想写写自己曾经度过的难忘岁月,可是到下笔之时却一筹莫展,面对着一整个笼统的事件,要怎么来呈现它,才会最好看?什么该详细去写,什么该省略?是不是需要事无巨细地交代清楚?是不是要把所有经过都摊在台面上来讲,才能把故事交代清楚?

很多人大概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所以我经常看到这样的故事,仅仅是一味地叙述,像流水账,到最后,事情是讲明白了,可是一点都不能打动人,问题就在于写作者不懂得藏,只懂得露,不懂得留白,给故事留余韵,给读者留余地,留下思考和回味的、尊重读者智力的想象空间。

稍有心理学知识的人都会知道弗洛伊德的冰山理论。他认为,人的意识只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一角,而藏在水下的潜意识才是冰山的实体。写作,同样如此,不好的写作,总是停留在意识层面,写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也都看得到的陈词滥调,而好的写作,则绕过意识,只用一些符号和暗示,就可以调动读者的潜意识,召唤出回味无穷的感受。

对这种写法,最擅长的是诗人。

诗,就是把运用符号和暗示玩到极致的艺术,以境写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比如:“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再比如:“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当然,除了诗以外,故事也可以这么写。

而用这个方法写小说的圣手,我认为要首推海明威。他做过很多尝试,把冰山理论运用到写作中,玩得非常精彩,尤其是他的短篇小说,比如《乞力马扎罗的雪》《印第安人营地》,还有《白象似的群山》。

以《白象似的群山》为例:

姑娘正在眺望远处群山的轮廓。山在阳光下是白色的,而乡野则是灰褐色的干巴巴的一片。

“它们看上去像一群白象。”她说。

“我从来没有见过象。”男人把啤酒一饮而尽。

“你是不会见过。”

“我也许见到过的,”男人说,“光凭你说我不会见过,并不说明什么问题。”

我曾推荐好些人读《白象似的群山》,在我看来,它写得极其美妙,可是大多数人都告诉我,看不懂,不知道在写什么东西。

这个短短的故事,从头到尾,只讲述四十分钟里发生的事,一对男女在闷热的天气中等车,女人怀孕了,男人想劝她做手术打掉孩子。但这些信息都是隐藏在对话深处的,他们的对话就是水面上的冰山,如果你不仔细倾听,就不会看到水下那事实的全貌。

仅就刚才的那几句简短对话,人物的性格、彼此的关系就已经呼之欲出。我们可以看出,姑娘是一个天真而感性的人,她看到山,就诗意地想到,那好比一群白象,而男人仅用一句“我从来没有见过象”就粗暴地打断了她的幻想。“你是不会见过”,这话不仅是在说象,姑娘真正想说的是,你从来没有试图了解过我的感觉。而这时,男人又幼稚地反驳“我也许见到过的,光凭你说我不会见过,并不说明什么问题”。

你看,你并不需要去直接告诉读者这两个人的性格差异多么巨大,这段关系的结局可能是个悲剧,这个姑娘可能会受到多么残酷的伤害,一切都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就交代清楚,最妙的是,它没有直接提到感情本身,而是把话题从两人身上拉到了远处“白象似的群山”上,又是一个绝好的以景写情的范例。远山的洁白和诗意,与“灰褐色、干巴巴”的现实的对比,如同在故事里铺陈下的明光暗影,让整个故事和人物都变得立体而动人。

汪曾祺也曾如此谈起小说的含藏:“‘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是一种庸俗的处世哲学。写小说却必须这样。李笠翁云,作诗文不可说尽,十分只说得二三分。都说出来,就没有意思了。”

电影,也同样可以这么拍。

我认为把这一点做得最好的导演是侯孝贤。他很善于捕捉暗流涌动的场景,在波澜不惊的日常细节里,表达出人物内心的交锋。最典型如《海上花》《聂隐娘》,看起来平淡,节奏缓慢,其实没有一处闲笔,真正看进去了,会觉得处处有玄机,接招都接不过来,根本就不会感到无聊。

朱天文曾在《最好的时光》一书中这样评价侯孝贤的创作:“以他的说法是取片段,用片段呈现全部。他说:‘问题是,这个片段必须很丰厚,很饱满传神,像浸油的绳子,虽然只取一段,但还是要整条绳子都浸透了进去。’”也就是说,要细心去找到那个可以代表整体的碎片,选取能够窥见整体的最饱满的片段来写,把它写真实,写清楚,那么,剩下的部分,你不用说,读者就可以大致推演出故事的全貌。

好的作者,就应该懂得引诱读者,不需要一五一十把故事和盘托出,而是应当逐渐给出线索,一步一步引人入胜,最后让读者自己领悟到这个故事的无限可能,只有这样,和作者互动的那种阅读的快感,才会被激发到峰值。

但我知道,不是所有读者都懂得欣赏这样的作者。很多人认为,好的作品就是要让所有人都能看懂的,看不懂,就都是故弄玄虚,就是装×,就是应该直接打个一星完事。可是,读书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求知,为了让自己能够获得更好理解这个世界的能力。

现实的世界,就不是一本清楚明白的书,很多时候,这个世界是晦涩的,是模糊的,它更像海明威的小说、侯孝贤的电影,不是你一眼就能看到底的。你只能看到表象,而看不懂它内在的规律,因此,你也就只能在表象上打转,受困于表象之中。那么,好书在这时就像一种现实的逼真模拟,让你不需要真刀实枪地到现实里去碰个满头包,而是在小说里预先演练了真实世界的莫测、深沉与残酷,这才是一本好的作品,能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读者不应该只在读书里追求消遣,像傻子一样,躺在那里不动脑子一味地接受,等着作者把饭喂到嘴里。最好连嚼都不用嚼,直接咽下去就得,这样的书,说实话,是不值一看的,它不会让你成长,反而让你的消化和咀嚼功能退化。好的作者一定能够在阅读中设置障碍,不断挑战和提高读者的能力,让读者离开书本之后,观察力和理解力也变得更敏锐,能够更懂得这个真实的世界。

就像毛姆说的:“凭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如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最奇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所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的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想象力。”

好的读者,必须像个好的采集者,进入一座大山,能够从露出地表的各种痕迹上辨别出哪里埋着松茸、哪里又埋了一株老山参,挖宝的过程可能很艰难,往往不得其门而入,但同样也很刺激,在每一次用自己双手挖到宝贝的瞬间都会开心好半天。读这样的书,你会上瘾,你会一去再去,一找再找,随着你的技能不断地提高,你就能挖出更多的宝贝,这些宝贝,是活的,是可以伴随着你的理解能力不断生长的。

而好的作者,就是创造那座大山的人,懂得藏起什么、给出什么,懂得把一个冗长的整体浓缩在许多典型的片段中,把值得解读的细节埋藏在作品的各个角落里,这样的打磨,给自己乐趣,也给读者乐趣,这样的作品,才是值得流传并且被人一读再读的。

创作者的重与轻

前几年,有一阵子,我忽然不想再上班。

工作了快十年,忙忙碌碌地运转了十年。

回头望去,似乎没真正做什么有价值的事,颇有些虚度光阴的空无感。

终于,在确定自己能够依靠足够的散单养活自己的时候,我决定辞职,想着这下就自由了,可以任性地读书、看片、写作、旅行、睡到自然醒啦!

辞职最大的动因是,原先上班的时候,总有时间被占据的感觉。行路时,开会时,与人谈话时,心中总会生发出许多想法和灵感,如同火花闪闪烁烁,瞬息即灭,因为忙碌的工作日程占据了所有时间,根本无从记录,只能任其遗忘和丢失。那时总想着,若能有时间去捉牢,能安闲地给予养分,让火花生发为一团火,踏踏实实地写些自己想写的东西,那该多好。

于是果断辞了职,开始穿梭在家与图书馆之间。日常除了必要的生活所需,几乎不再与人说话,不管别人在做什么,也不受他人的管。每日一味闭门读书,钻进思维的世界里,与各种看见和看不见的念头博弈。

但奇怪的是,心情不能再恢复往日读书时的悠游,而总像是在急着寻找些什么、榨取些什么,似乎生怕一无所获而浪费光阴,对不起这场辞职。

读书如此,写作更是这样。不上班了,却更不能放松,给自己定下每日必须写至少3000字的目标,就像在地上挖了一个洞,一直往里钻,想从中挖出矿藏,找出宝贝,拣出从前那些遍地闪耀的黄金,可是所见却唯有黑暗,心潮不再汹涌,而是变为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于是惊觉,原来从前那些火花四溅的灵感,正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才生出的。如今,无人丢入石子来与之碰撞,自然也就捉不到可供记录之物了。

有文章想写时,没有时间。

待到有了大把时间,却又发现无事可写了。

于是,写不出字的时候,我总是问自己:

辞职真的是值得的吗?

我真有那样的能力,去完成自己预想中的规划,得到预想中的幸福吗?

万一我选错了怎么办?不能再回头了怎么办?

万一我离开了此岸,而到达彼岸却遥遥无期,万一我运气不好,刚好碰上逆风而行,逆流而上,又该怎么办?

如果我用尽全力却只能在海的中心打转,漂流无定,一事无成,永远上不了岸,又该怎么办?

我的时间也不多了,是不是应该拿去做更有可能看到结果的事?

我该继续写自己想写的,还是写社会认可的、好卖的东西?

这些问题,成为我辞职之后想得最多的。

这些问题,令辞职之后的生活失去了预想中的自由和美妙,自由反而成了新的枷锁,成了不可承受之轻。曾经,那离开陆地,踏上小船,信誓旦旦去寻找新大陆的决心,似乎仅仅一念之间就已飞到天边,剩下的唯有对茫茫未来的担忧和恐惧。

这是人的本能。

总是倾向于去抓取立刻就能吃到的糖果,而很难寄望于需要长久投入的事情。若延迟满足是为了获得更大的满足,那么当这被延迟的满足来得太慢时,也会慢到令人心生绝望,想要半途而废。

每到这时,只能不断提醒自己:“你想要的,是马上抓在手里的东西,还是成为理想中的自己?”如果确定是后者,你就需要和欲望拔河,把自己不断地拉回来,把自己伸向糖果的手拉回来。

如同徒步横穿沙漠的旅人要不断地抽自己巴掌保持清醒,不断地提起沉重的双腿继续前进,在烈日灼烧的焦渴之下,要严格按照计划去喝自己仅存的水,否则绝对走不出沙漠。

创作,有时就是这么严酷的一件事。它从来不比创业容易。

或者说,想要创造什么,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无论是写一本书、经营一家公司、编织一段感情、生养一个孩子……

一旦决定去创作,去建造,就是决定背负重担,承担一份长久的责任。

那些不用费力的事,是堕落,是放弃,是毁坏,是寂灭与长眠。

创造是生的本能,是重的;寂灭是死的本能,是轻的。

这两种力量永远在拔河。

年岁越长,需要创作和承担的就越多,死的本能,也就会越发占据上风。

所以,年岁越长,越需要坚定的信念,如同定船的锚。否则,一路走来,幻灭太多,疲惫太多,一路的日晒风吹,使灵魂失去水分,风干、破碎、剥落,又背负越来越多的重担,人会慢慢在长途的跋涉中耗尽力气,自然会渴望休息,渴望死亡,会更容易被向下的力量拖走,而出现严重的精神危机。

而能够把根深深扎入这向下的危机,吸取力量向上生长,长成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并为其他旅人提供荫凉,这样的人,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创造者。

但转念想想,也许我的焦躁并不是灵感的错,不是它有意在和我藏猫猫,而是我自己缺乏耐心,不能忍受那些灵感缺位的空白时刻。

我总以为,既然我热爱写作,对写作有感觉,那这感觉就应该是呼之即来、充沛如泉涌的。一旦发现居然灵感也会枯竭,我也会有写不出来,或言之无物的时候,整个人便焦躁不安起来。

因为,从前我不依赖这灵感,我只是欣赏它,并享受它。它来时,我感受到喜悦和激动;它去时,我因有其他事做,也就淡然处之,没有过多留意。

而一旦成为专职的作者,需要依靠这灵感来工作,来给出作品,来定义自己的存在的时候,对于灵感就显得分外没有平常心了,就分外不能忍受它的不在。它弃我而去,又不知何时归来。它带给我一种深刻的不能控制局势的不安全感。我越想抓住缪斯的裙角,就越发只能抓住风。抓累了,就只好放弃,认命地等着,看它几时才愿再回来找我。

创作者和灵感,也在时时玩着一种类似恋爱般的游戏,有灵肉合一的美好,也就有分崩离析、相互冷战的痛苦吧。

但是,所谓爱,真相就应该是一段又一段的虚线才对吧。

正如一些神仙眷侣,相爱了几十年,纵然有过将对方爱到血肉里的时刻,但若细究起来,他们是每时每刻都在如此爱着对方吗?恐怕也不是吧。深爱有时,怨恨有时,但更多的时候大概是空白的,是寡淡的,是默然相对的,是琐碎平常的。有虚,有实,渐渐完成了整体的轮廓,若不凑近细看,只是远远看着,那也是一幅完整的图画。

在外人看来,这段感情似乎总是充实、圆满的,从来没有断线的时刻。但唯有作画者自己才知道,是如何走过那些空白的、没有感觉的时光的。

一个优秀的创作者,正如一位优秀的爱人,一定是有耐心的,不会因为空白的出现就认定灵感已死、爱情已死。他心中会有整体的轮廓,他熟识人性的规律,对时间有充分的耐心。他不会焦躁地在原地打转,而是不停下生活的脚步,向前走,等着空白自己过去,不久,一段实实在在的感觉又会从虚空中浮现,继续把图画下去。

因为说到底,这幅画真正的作者并不是你。

如老话常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真正的好作品,都似天成,而写作者本人只像一个虔诚的容器,准备好肥沃的土壤,去接受这颗种子,浇灌它,等它自己发芽、生长,直至开花结果。

好的创作者,都是神的器皿,懂得分辨内心微弱的声音,像个猎手,能够跟随上帝留下的蛛丝马迹,一路前行。

持续地跟随,虔诚地等待。如同一个僧侣,每天每时去完成自己应尽的课业,在那些等待空白过去的岁月里,规律地作息,劳动,读书,过日子。如此日复一日,慢慢坚固自己。像一个齿轮,匀速地旋转,慢慢把装满清凉井水的桶,从黑暗的井底打捞上来。

给人喝,给自己喝。

喝空之后,再次打捞。

词语是阳光灿烂,词语是深不见底

朋友曾对我说起,人其实是不需要读书的,读书有它的局限性,人不读书也可以活得很好。

想到自己作为一个写字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文字和语言有依赖的,甚至是迷信的。

毕竟,在生活的所有维度,都依赖着语言文字和周遭世界发生接触,无论是与人交流还是谈论事物,无论是描述一个具体物质还是表达抽象的思想,除了语言以外,很少想到还能有别的方式。

每个人被困在自己的身躯之中,如同住在一座小小的铁塔监牢,唯有词语能穿过厚实的墙壁,穿过千山万水,抵达他人的世界,如果没有了语言,我们又该如何被别人看见?如果没有语言,我们又如何从孤独之中自解呢?

即便如此,还是得承认,语言是有它的局限性的。

相对于我们心中涌动的感情、我们脑中浮现的意象、人性中许多幽微的层次、种种复杂而光怪陆离的闪念,语言所能表达、所能记诵者,万中不足其一。

福楼拜曾在《包法利夫人》中如此写道:

“灵魂丰盈无比如光华泻地,化成白纸黑字却是一片惨白。因为我们当中没有人能够纤毫毕露地表达他的需求或是他的思想或是他的悲伤;而人类的语言就像一个敲破了的水壶,我们原本冀望用水壶奏出可以熔化星辰的音乐,结果胡敲乱打为熊群伴舞。”

同样地,毛姆也曾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发出过同样的感慨:

“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之类的话。”

他们想说的,都是同一个道理。

意象和语言之间,是有障碍的。心灵的思考,是以意象为媒介的,但是要和别人沟通时,必须先把意象处理成思想,然后再把思想转换成语言。这三层的转换,都会将原本鲜活的存在丢失一大部分,每转换一次,就失真一次,发生质变也是必然的。

原本脑中的意象质感是丰富而绵密的,是柔软而富有弹性的,隐秘而又激烈,如光如声如电,可是我们却硬要把它们塞进语言的框架之中,如同一片脱水的干花,原貌难以辨别,实在不足为奇。

《亲密关系》中,曾有一张图,很简洁地指出了问题的核心。

在图中,可以看出,当意象被编码成为语言时,已经损失了大半的原貌。接着,它还要穿越外在环境的干扰,抵达接受者的耳畔。之后,还要被他以他特有的方式解码,再以他独特的方式来理解。最终,这些词语在他心中产生了何种影响,世上唯有他一人知道。

然而,语言对于本质的蒙蔽,并不只在沟通之中,在我们的内心也是一样。

尼采曾说:“先民们无论在何处搁下一个词,便相信自己做出了一个发现,其实他们只是触到了一个问题,并不是找到了答案,却误以为已经把它解决了。

“对人们来说,事物是怎样称呼的,比起它真正是什么,远为重要得多。一个事物的名称是多么任意啊,它就像一件衣服,盖在事物之上,与其实质根本是两回事。但是由于对它们的相信,由于一代代的生长,它们仿佛逐渐生长到了事物内部,化为了事物的躯体,我们已经习惯在没有词语的地方,不做仔细的观察了。

“词语领域的终止之处,存在的领域也随之终止。愤怒、仇恨、爱、同情、渴望、快乐、痛苦……这些是为极端状态准备的全部名称,而我们忽略了和缓的中间的状态,更忽略了一直进行着的细微的状态,但正是这些被忽略的,才织成了我们的性格和命运之网。”

人的大部分内心生活是无意识的,无法用语言表达。词语夺去了思想和情感的个性,把它们一般化了。实质上是,一种痛苦不等于另一种痛苦,一种快乐也绝不同于另一种快乐。当你用语言表达你的痛苦或快乐时,每个人都将按照自己的经验来理解,结果,还是夺走了你的痛苦和快乐的个人性。

越是独特的思想和情感,越是难以用语言表达。有独特个性的人,经常感觉到这种不能表达的痛苦。

于是,艺术家们另辟蹊径。为了准确地传达意象,他们不再诉诸准确的词语,而是试图使用更原始真实的方式表达,如意识流、魔幻现实、梦境、胡乱的呓语、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他们试图直接通过暗示、隐喻、象征,以便在读者的心灵中唤起类似的意象。

诗人、画家、音乐家、舞者,莫不如此。

然而,这样的艺术,是让人更明白了还是更糊涂了呢?对于已经习惯接受一套固定的语言体系,早被僵硬语言驯化的人来说,能够成功地领会到他们奋力想要传达的真相吗?

想起了小狐狸。小王子问她:“我们该如何驯服对方呢?”

小狐狸告诉他:“应当非常耐心。开始,你就这样坐在草丛里,坐得稍微离我远些。我用眼角瞅着你,你什么也不要说。但是,每一天,你都坐得靠我更近一点……你什么也不要说,话语是误会的根源。”

话语是误会的根源。能够真正了解这个道理,大概,业已参透人生大半。

从前,弗洛伊德创立精神分析派,试图用语言的分析来穿透人性的幽暗。然而,现代心理学,尤其是人本主义和存在主义的心理学流派,却越来越相信,唯有关系,唯有在治疗者和病人之间建立一份亲密的、支持性的、有安全感的关系,才是使人心灵得到疗愈的关键所在。

欧文·亚隆曾说,心理治疗师,从属于一个世上最古老、值得尊敬的治疗者团体。他们所跟随的,不仅是弗洛伊德、荣格,追溯到他们的先辈—尼采、叔本华,还可以追溯到基督、佛陀、柏拉图、苏格拉底、希波克拉底以及所有伟大的宗教领袖、哲学家和医生,他们共同关注的,都是人类的绝望。

如同耶稣和他的弟子,除了语言之外,他们还有彼此的陪伴,有眼神的鼓励,有共同被诋毁、被追杀的危险经历,他们彼此争吵,却也彼此拥抱,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也在同一片大地上行走。他们真切地看见并感觉到对方的存在,他们之间保持着一种关系,而这才是人们心灵得以在其中休憩的真正的支撑。

再如《红楼梦》里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最刻骨铭心的一段,大约是黛玉和宝玉最后的诀别。听说宝玉将娶宝钗之后,黛玉一时急痛攻心,痴痴迷迷,不自觉地走到怡红院里来,正巧那时宝玉也痴傻了。黛玉傻乎乎地进了屋子,对着宝玉坐下。两人都失去了理性,失去了往日里的伶牙俐齿,只是对坐,对望,也不问好,也不说话,只管对着脸傻笑。这一刻,好像时间都静止了。前尘往事,前世今生,所有的风流冤孽,尽数偿清。两个人,在孩童般的笑容里,赤诚相见。这一笑,穿透了所有语言的屏障,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却在这一瞬间,两人交割了所有的爱恨情仇,黛玉终于还尽了眼泪,最后留给宝玉的是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

在黑白的老电影中,内科医生因为没有听诊器,只能把耳朵紧紧贴在病人的胸腔上,听心脏跳动的声音。这种毫无感情色彩的画面,忽然如此打动我,如果有一天,人们的心灵也可以如此紧紧相贴,如同草履虫那样彼此交换微核,直接转印对方的思想和意象,不知会变成何种光景。我们是否还会觉得如此孤独?

试图解读人类脑电波的研究一直是科学领域的难题,每个生命都是经纬万端,其丰富、细致,都是独一无二、瞬息万变的。人心如海,想穷尽人心所想,大概无异于海底捞针。科学,大概永远只能在其后趔趔趄趄地追赶。

但转念一想,如果有一天,我们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对方心中的每一个细节,对于人类来说,这到底是幸福还是灾难?亦舒曾说:“我们永远不知道别人在想什么?感谢上帝,我们不知道。”

交流的困难、误解的普遍,有时并不仅仅是由于语言的局限,而是每个人也或多或少、有意无意,都有自我隐瞒的企图,我们在编码的同时,在竭力传递的同时,也在竭力隐藏。

我们用语言雕塑着自己的形象,也接受他人的语言,在心中雕塑起他人的幻象,在这个巨大的幻象世界里,我们自以为踏实、稳妥,手握世界的真理,若有一日,我们彼此心心相印,大约也正是这幻象的世界崩解之时吧。

最后,我想到毕飞宇的《小说课》中有这样一段话,拿来总结此文,可能最合适不过了: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政治;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文学;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经济;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军事;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幸福;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灾难;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爱情;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诅咒;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滥觞;

一种语词和一种语词构成了最终的审判。

是语词让整个世界分类了、完整了。是语词让世界清晰了、混沌了。语词构成了本质,同时也无情地销毁了本质。语词是此岸,语词才是真的彼岸。语词可以像黄豆那样一颗一颗捡起来,语词也是阴影,撒得一地,你却无能为力。语词比情人的肚脐更安全,语词比鲨鱼的牙齿更恐怖。语词是堆积,语词是消融。语词阳光灿烂,语词深不见底。语词是奴仆,语词是暴君。

心平气和吧,我们都离不开语词。我们离不开语词与语词的组合,那是命中注定的组合。

无论你最后获得的,是理解还是误解,是真实还是幻觉,我给出我所能给的,你们拿走所能拿的。

这一给一得之间,若能有某种触动和温暖,其实,也就足够了。

读者爱人物,胜过爱情节

刚开始学着写小说的人,总是纠结于写什么主题、编什么情节,到底什么了不起的事才值得一写;总是把想象力全放在对情节的安排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怎样让故事发展得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出人意料之类的。

这样写出来的故事,或许节奏很快,马不停蹄,一直出现各种状况,各种高潮层出不穷。然而,这种“精彩”的故事,看到最后却会让人感觉腻味,因为其中的人物只是为了情节的存在而服务,失去了自身的光彩和立体性。

许多小说尤其是类型小说,最容易出现这样的毛病,所以尽管情节写得上天入地,又玄幻又悬疑,又毁天灭地又要死要活,但始终谈不上多么吸引人,写得再轰轰烈烈,也会让人过目既忘。

其实,在某一种类型小说刚开始出现的时候,还是有不少好书的,但时间久了这种类型的小说就往往被写烂掉。因为很多人开始有了套路,直奔情节而去,却忽略了人物塑造。

他们基本都是套用许荣哲提及的故事的七步公式:“目标—阻碍—努力—结果—意外—转弯—结局”,就可以先编织出一个小说的大纲,然后把细节和人物填充进去,一部差不离的小说就可以完成了。

我对类型小说没有贬低之意,类型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它们的优劣和高下,就在于其中有没有真实的能够打动人心的人物。

因为读者爱人物,永远胜过爱情节。

不信你想一想你最爱的一本书,或电影和电视剧,你爱它的理由是什么?得到的答案多半都是:我喜欢其中的某个人物,他身上有某种品质,让我感动、欣赏或是怜惜、遗憾,等等。很少有人谈到一部自己喜欢的作品时,只谈情节,而对其中的人物没有感觉。

因为人读书,尤其是读小说,潜意识里是在模拟一种社交经验,是想去体验在不同的世界里与不同人物相处的感觉。虽然它需要架构在情节的基础上,但核心需求仍然是想要获得一种虚拟的相处经验。

我们在小说里看到众生百态,了解到一些行事做人的准则:不可以学这个人,应该学那个人,这个角色的身上有我曾经爱过的谁的影子,另一个角色的身上有我自己的缺点。

由此,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得到无限的经验,推演出我们可能的命运走向。这才是令人真正心潮澎湃、欲罢不能的关键所在。

所以,小说作者太重视情节,甚至超过重视人物,这是一种失焦。作者真正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写出什么样的人物。把人物的真实性放在第一位,然后再围绕着人物去编织情节,才会是一个好故事,不然,就永远只会是二流小说。

读书越多,越发对情节复杂的小说不感兴趣,尤其是不喜欢人物被情节扯着走的小说,反而更喜欢一些弱情节的小说。

举个例子,还说《红楼梦》。

有人曾问我,《红楼梦》到底在讲什么,你能不能把它的情节大致讲一下呢?我发现,我做不到。

说它是讲宝黛爱情吧,不对;说是讲家族管理吧,也不是。它看似有情节,其实又没有,像棵大树一样,不断地长出旁枝。大家每天就是做些平平凡凡似乎不值一提的事情,什么看戏啦,赏花啦,逛园子啦,不像很多书的主线情节非常明显,马不停蹄地往前赶。它偏不赶,能花上好几回的笔墨在那里扯闲篇。

其中有很多典型的章回根本就没有情节。

比如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一回完全没发生任何事,就是着力在刻画人物,刻画宝玉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和他之间的关系。

前半回在讲袭人,后半回在写黛玉。袭人劝宝玉,要长大了,要成熟懂事了。而黛玉呢,却让宝玉又肆无忌惮地重新做回小孩子。两个人躺在榻上,讲笑话,抢枕头,呵痒痒。

在这种扯闲篇里,我们认识了这两个人物:袭人实际,黛玉超脱;袭人老练,黛玉天真;袭人周到又隐忍,黛玉敏感又直接。两个人的性格,被放在同一个章节里,一前一后,两相辉映,在对比中又加强了刻画性格的效果。

另一个我欣赏的作家简·奥斯丁也是一样,她的小说的情节性也是弱得可怜,来去都是一些舞会啦,宴会啦,要不就是草地上散步,你来探望我,我去拜访你。

但是就在这些看似水波不兴的场景里,我们爱上了她笔下的人物,她把我们真实地带回了那个时代,达西、伊丽莎白都好像是活在我们身边的人。

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是一个刻画人物的高手。他的小说,一样是情节性很弱,甚至不只是弱,简直就等于没有。整本书几乎都是人物的谈论,从东扯到西,从宗教扯到道德,从死亡扯到爱情。有时候看了几十页,都还在那一个场景里,还是那一群人围着桌子抓着酒瓶在讲讲讲,此外啥事也没有发生。

但是,请注意,这些对话绝不是废话。对话不是水龙头,而是必须与人物的性格紧紧相连的。一本好的小说,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其中的人物活起来,活到甚至比你身边实实在在的人还要鲜活,还要生动,还要能够调动你的感情。

一切都是为这个最终目的服务的。所以,情节是刻画人物的方式,对话也是。情节一定是要为刻画人物而服务,否则就是无意义的情节。好的情节,能让读者清楚地看到,一件事发生了,这个人物是如何应对的,他是勇敢的还是怯懦的,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是智慧的还是愚蠢的。如果是我置身于那个情景之中,我又会怎么做?又或是,我曾经也置身过类似的情景之中,当时我是怎么做的?

情节不需要多,需要的是精准。

反观现在的很多小说,情节各种复杂,主角一天到晚在经历各种奇遇,练成各种神功,碰到各种贵人,当上各种帮主和教主,被各种美女帅哥爱上。这种故事,可以像流水线一样源源不绝地生产出来,不信可以去“起点”看一看,很多作者日更万字都是轻轻松松做到的。这样的小说,情节大同小异,人物也都像戴着面具一样,是千篇一律的。这种小说,就特别适合如今风行的“五分钟带你读完一本书”的模式。

但是,五分钟你根本讲不完《红楼梦》,你要选哪部分来讲呢?讲了起诗社,就要漏掉群芳宴,讲了薛宝钗,就要漏掉史湘云。

《红楼梦》是无法被描述和概括的,你必须老老实实地去读里面每个字,必须都读了,你才能知道作者到底想告诉你什么。

好的小说,都是带你去认识人,认识各种精彩的人。要真正认识这些人物,你就需要付出时间。你必须听他说的每一句话,看他做的每一件事,然后才能在所有的细节里建立起对他的全部印象,你对他的感情,才会有充足的丰富的来源。

如果只追求在五分钟之内就读完一本书,那么你就等于只看到了一个人潦草的漫画像,根本不可能真正认识他,因此,也就错过了这本书最紧要的部分,和没读过没有什么区别。

好的小说,可能情节琐碎,写的是一些看起来毫不重要的事,丫头、媳妇、老妈子,送东西、拌嘴、闹别扭,但我们看着这样的文字的时候,就像在看自己的生命,就像我们的生活,每一天都平凡到好像没有发生过任何事。可是那些琐碎、无聊甚至留白,在生命里都是不能分割的片段,它们构成了我们生命里如此动人的一个过程。

当我们再去看自己的生活,就会发现,和家人朋友闲来聊聊天,讲的可有可无的一些闲话,现在已经完全记不得了,但那都是我们生命里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最终成为我们最重要的东西,成为生命本身。

我们都在经历着这样的人生,却不懂这样的作品,也不屑去写这样的东西。就如蒋勋所说:“有时候你坐在那边,摆好稿纸,拿起笔来,很慎重地觉得自己要写一个传世之作,写一个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其实最后写出来的东西,大概都是大家不想读的,怪无聊的东西。”

可是曹雪芹在家败人亡之后,他回想自己的一生,确实好像什么也没有做,就在那边吃喝玩乐,看戏,赏花,和姐姐妹妹们消磨时间。但是,这本书今天就变成了我们百读不厌的作品。

因为它有丰盈的血肉,这些血肉是长在骨架上的,不是填进去的棉花,是剥不掉的。

因为文学和艺术从来不应该只是一个大道理,而是生活本身,是实实在在要去体验的过程。

所以,我们爱这些故事里的人,永远胜过故事本身,发生了什么事,已经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事都是和谁一起经历的。和黛玉一起看《西厢记》,就是幸福又美好,但要是和玛丽苏、龙傲天一起看的话,大概就只想翻白眼了吧。

写作的不是你,是你身上的“鬼”

从小到大,写作的人大概总会被赞几次“文笔好”,这个文笔是什么东西?

我上高中时有个同学,经常被人夸“文笔好”,她特别会写一种繁花锦簇的散文,内含各种伤感的情绪,读个一两篇觉得还挺好,读上三四篇,就开始觉得腻味了。终于,有一次在群里遇到,问起她,她说,早就不写了,那个时候写的东西,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从那以后,我也不喜欢被人夸“文笔好”了,就像一个女孩子老被人说长得像花瓶,其他好处都没有,大概也是一种悲哀。这个同学,让我懂得了,光有文笔,懂得很多形容词,能够铺陈出一大堆华丽的句子,但深究下去,却如浮光掠影,所写的东西都不过是老生常谈,轻飘飘的,毫无重量,是远远不够的。港台地区有阵子也特别风行这种“文笔好”的作家,但最终能够沉淀下来的、能让你喜欢很久的作家大多不是这种人。

因为,写作最核心的东西,不应该是文笔,而是其中的力道。哪怕你不会用任何形容词,哪怕你根本没有任何“文笔”,但你只要有思想,有真实的情感,你触碰到了那个真正打动你的东西,哪怕是用最大白话的方式把它表达出来,都比“文笔好”的文章有价值。

因为写作不只是要在笔头上下功夫,琢磨着到底用这个词还是那个词,而是要在眼睛上下功夫,在脑子里下功夫。

如果说写一篇好文章需要十个小时,那么用在笔头上的大概只要两小时,其他的功夫都要下在眼睛和脑子上。

很多人写作,还是停留在小学生写作文的阶段,挤牙膏一样,搜肠刮肚,冥思苦想,一点点地往外挤。写得那么痛苦,因老是想模仿别人是怎么写的。比如小学生写春游,都是这样开头的:“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走进了美丽的公园,啊!一片姹紫嫣红,鸟语花香!”结尾:“这真是一次有意义的春游!”

全都是背来的范文,背了一堆所谓“文笔好”的文章,熟极而流,根本不是发自本心。说到眼睛,一定是“眼帘”;说到脑子,一定是“脑海”;说到笑声,一定是“银铃般的”;说到红领巾,一定是“烈士的鲜血染红的”。

为什么没有别的比喻?为什么比喻都如此陈词滥调,新奇而准确的比喻为什么我们写不出来呢?

前阵子我看到“豆瓣”的友邻转发一条广播—“比喻只服张爱玲”,那么,我们就拿张爱玲最简单的比喻来举个例子:

“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

你看,这个比喻,简单朴实,来自非常真实的经验,新鲜直观,完全没有假大空的感觉,看了以后,一轮月亮就如在眼前。但她的比喻,从来只用一次,下一次写到月亮,则换了一个新的比喻:“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

为什么比喻只用一次?因为比喻本质上是一种创意。第一次是原创,令人叫绝,第二次就沦为平淡无奇,第三次再用,就令人厌烦,不免有炒剩饭的嫌疑。更何况,大多数人文章里的比喻,都是抄了又抄,用了又用,简直比前年剩的隔夜饭还要让人反胃。张爱玲是何等骄傲的人,衣服可以多穿几次,但相同的比喻,绝不会再用第二次。

所以她写月亮,同样是月亮,带出的意境却截然不同,跟着心情和剧情的需要而变化。王国维先生说“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是为了写情。所以必须先从自己的内心找到感觉,然后投射到外在的景物上,才会有新鲜又贴切的比喻。如果只是生搬硬套,没有内心的泉源,自然笔下干枯而无趣。

周汝昌先生曾如此评价语文教育:

那些钝汉,专门将活龙打做死蛇来弄。须知,凡属文学艺术,当其成功出色,无不是虎卧龙跳、鸢飞鱼跃样的具有生命的东西,而不善讲授的,却把作死东西来看待,只讲一串作者何年生、何年卒、何处人氏、何等官职,以至释字义、注故实、分段落、标重点……如此等等,总之是一大堆死的“知识”而已,究其实际,于学子的智府灵源,何所裨益?又何怪他们手倦抛书,当堂昏睡乎?

“活龙”被当作“死蛇”,这就是典型的我们从小学习的作文大法。

所以,要真正写好春游的文章,该怎么写?就要真正地回到那一天里去,让一个小朋友真实地去叙述当时所见所闻所感。你真的感觉公园很美,春游很有意义吗?不一定。

那一天,真正给小朋友留下印象的事,可能是被蜜蜂叮了,好吃的东西被抢了,可能有同学骂人打架了,被老师批评了。当然,也会有很多让小朋友惊奇的景色,但未必是那丛花,可能只是一个小蘑菇。也一定会有很多纯真的快乐,比如在草地上滚了一身泥。

真正该好好去写的、能打动人的、能出彩的,应该是这些。

但是,这样的东西很少被鼓励去写出来。大人总是不相信孩子,觉得这些东西不值得一写,或者总是揠苗助长,希望他们立刻就能写得像范文一样“文笔好”,所以,这样教出来的孩子,长大了也一样不会观察,不会诚实地去面对和表达自己的感情。

于是,一说到写作就特别痛苦,想写的不能写,能写的不想写,于是为了图方便,图省事,这里学一段,那里抄一段,凑个差不离的字数,交了就完事了。自己的感受呢?从来没有被真正地在意过。

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成年,从说话到写作,一切都是现成的官样文字、约定俗成的句子,完全地僵化。同这样的人讲话,味同嚼蜡;读这样的文章,废话连篇。

所以你现在应该知道了,写不好,最重要的原因是你根本不懂观察,不观察外部世界,也不观察自己的内心。别人看到什么,告诉你,你就记住什么,从此闭上自己的眼睛,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这样的人是瞎的,也必然是傻的,没有眼睛,就不会有脑子。

所以“格物致知”,“格”就是长久地、深入地、认真地去观察,除此以外,很难再有别的方法去获得真理和真相。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或许轻松,但未必可靠;可以参考,但不能全信;可以用来开阔视野,但不能因此丧失自己的视力。

顾随先生曾说:

议论批评不等于思想,因为不是他自己在讲话,而是他身上的“鬼”在讲话,“鬼”就是传统思想。他说的话,都不是自己的思想,只是“鬼”在作祟。

把这个“鬼”—这些你模仿来的、一切别人的道理和概念,先从你身上赶出去。在空空如也的境地中安静下来,好好地和自己对话,真切地去体会内心的感受:是疑惑,还是恐惧?是烦躁,还是兴奋?无论它是什么,不要急着去判断。

不要满足于给它一个符号,就把它糊弄过去,而是要仔细地看着它,观察它的每一个细节,抽丝剥茧,练眼睛,练你内在的天眼。这是训练自己写作的第一步,真正的知识,自然就会向你呈现。

说来有趣,让我明白这个道理的,不是关于写作的书,而是一本叫作《像艺术家一样思考》的教人画画的书。

书中有个实验令我吃惊。找出一张人像线条素描(推荐毕加索《斯特拉文斯基》),将这幅画临摹下来,之后,再将整幅画倒过来临摹一次,你会发现倒过来临摹的那张,居然比原先那张要好得多。

这个实验,说明了你画不好画,原因并非你对线条和轮廓的把握能力不强,而是你脑中固有的辨别系统在提醒你“这是眼睛,这是鼻子”,你没有办法真正地去观察它,而只是服从你固有的经验在画。

但当你把画倒过来的时候,你的经验就无法辨认出它是什么,这时你的直觉就开始接手,你真正可以开始观察这幅画的原貌,观察它的每一个线条,你对画面的感知力就瞬间变得准确而清晰。

这个实验,让我看到了自己对以往的经验是何等根深蒂固地相信和依赖。我太习惯模仿,太习惯根据事物的某些特征就强行给它们归类,而忽略了它们真正的样子。我把世界简化成了和别人一样的符号,我根本不曾真正认识它。

一般人安于这样的简化,艺术家则不然。艺术是什么?艺术的使命,恰恰就是要抗拒对生活的简化,尽可能复原那些被忽视的、被蒙蔽的真相。伟大的艺术家都有极好的直觉,他们都如同婴儿一样,能对世界做出真诚而彻底的观察。

一个小婴儿,当他们睁开双眼,打量这个世界的时候,所见皆色却不知何物,所听皆声却不知何意。一切的真理、一切的知识都需要他们去观察,去探索。

我女儿几个月大的时候,无论对什么都要拿进嘴里咬一咬,拿到什么都要往地上摔一摔。她在用这种方法,真实地去感受世界,去感知它们的颜色、味道和柔软度,感知它们被扔到地上的声音、滚动的样子。她相信自己亲身体验得来的经验和知识。

而这种强盛的好奇心、天真的探索精神,在成年人身上,早已失去。我们眼中的世界,是一个平凡无奇、早已不值得我们感到惊奇和新鲜的世界。我们以为自己早已经掌握了关于世界的确定的知识,所以也就早早地放弃了对世界的观察和思考。

而写作的价值,就在于让人看到这些显而易见却被忽视了的真相。被各种传统和文化洗脑的众生,已经失去了真理、真相,只有好恶。所以,写作者就在这里有了价值。写作者若能练出一双真诚的眼睛,一双剥离了政治、文化、传统、道德、宗教之分别的眼睛,就能把文化、道德颠倒了的真理和真相再颠倒回来,到那个时候,不管你怎么写、写什么,都是新意,都是力量,都有深度。

众生缺的就是这双眼睛。而这双眼睛,才是成全一个好作者的基本功。

而有了真正的观察,自然就会生出真正的思想,人时时刻刻总在思想,思想是不能禁止的,要在观察中思想,抓住思想中真正触动你的部分,让它转出点东西来,否则,就只能是胡思乱想。

存在主义心理治疗大师欧文·亚隆,特别强调关注“当下的力量”,其实也就是强调真正的观察。

他说:“当我治疗一个病人,进入了瓶颈期,当我对他感觉到烦躁、拒绝,无计可施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机会来了。我会诚实地面对我的这些感觉,我将和病人一起来面对当下这些困扰我们的感觉,我为什么开始厌烦你?为什么对你无计可施?往往,这就是我和病人关系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也会使病人的治疗获益良多。”

不拒绝任何感受,哪怕是负面的东西,哪怕你感觉到的仅仅是麻木和枯竭,它后面也一定藏着某种力量。斯科特在《少有人走的路》中提到心理咨询的一个方法:让病人自由联想,随口说出自己想到的一切事情,不管你认为它有没有价值,如果同时想到好几件事,那就说出自己最不想说的那件事。

这就是一种让人面对当下真实情绪的方法,哪怕是你想隐藏的,但只要是你当下真正的感觉,它就是一个线索,如果去“格”它,你就会有所得。

这一切的背后,除了真诚,不去预设判断,同时还需要一种安静。就像一条混浊的河流,唯有安静下来,才能变得清澈、明晰。就算是要表达痛苦、表达热闹,也要安静,让文字像一条船,在你心中的深河里顺流而下。

这深河就是你从观察中得来的思想、得到的感情。这感情,干枯了不成,拖不起文字的船;泛滥了也不成,只会决堤,丧失方向,淹没表达能力。如果它在你心中,时而干枯,时而泛滥,那么你就要好好地去找找问题所在了,该疏通堵塞的,就去疏通;该筑堤坝的,就要慢慢地筑起来。

治心如治水,人一生的努力,无非是为了让心中的河流平静而有力地流淌,干净,没有恶臭,可以载舟,亦可以滋生万物。这是个大工程,需要漫长的时间,毕竟几十年来,它也经过很多天灾人祸。治理的过程,大概也会经常失败,就如一条黄河,从大禹治到现代,才终于服帖。

当你心中的河流终于顺畅了,当你把“鬼”都赶走了,当你从眼睛到脑子再到手中的笔,全都干净了,通顺了,写作这件事,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唯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大江健三郎曾在《小说的方法》中写道:“唯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我把这句话,当作我小说创作的基本原则。”

这句话,来自《圣经·约伯记》,约伯是个义人,因为他的虔诚遭到了魔鬼的嫉妒,魔鬼在上帝面前控告他,上帝于是允许魔鬼去试炼他,夺取他除了生命以外,其余一切所有的,他的孩子、财产,都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

他的仆人,跑回来向约伯报告这一惨剧的时候,说的就是这句话:“唯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

这句话,和小说创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句话里有几个关键字:“唯有我”,意味着我是这个事件唯一的生还者,也是唯一可能的讲述者,你唯有相信我所说的。那件事哪怕规模再宏大,亲历者再多,但他们都不可能讲述了,能够讲述的唯我一人。

然后,是“逃脱”。逃脱,是某种求生的、挣扎的意志,我曾经活在那个世界里,也险些随着那个世界同归于尽,然而我最终逃脱出来了。尽管无比艰难,但我不甘心就此沉没,不甘心关于那个世界的一切就此湮没无闻,我要逃出来。

逃脱的目的是什么呢?“来报信给你”。报信给所有的读者,报信给那些不知道这个事件的人。报信,就是写作,就是讲述,就是把事件发生的细节一五一十地告诉读者。这是我逃生的目的,是我余生存在的意义,也是我逃生的方式。我的逃生,是为了讲述。而我的讲述,令我能够逃生。

小说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与约伯有着同样命运的人。或多或少,他们都曾经被夺走过什么,而且一定是极为珍爱和宝贵的东西。因为失去了这样东西,在他的生命里造成了巨大的伤痕,这件东西虽然实质上已经失去了,却在他的心里变得越来越沉重,成为缠绕生命的重负。

必须找到一个方式,将这个失去的世界拆解,一点点打碎,把心中回忆的碎片,细致地一一取出,再像拼图一样,重新将其还原。唯有这样,才能在心里真正疗愈,彻底放下。

约伯对他所失去的一切无法释怀,他的方式,是向朋友倾诉,向上帝追问,他觉得有某种不公是他必须去理解的。他需要不停地追问,在回忆里去寻找答案。

村上春树曾经在《挪威的森林》开头,提到男主人公或村上本人为什么一定得写这本书:“那风景执拗地‘踢’着我脑中的某一个部分。喂!起来吧!我还在这儿哩!起来吧!起来了解一下我为什么还在这儿的理由吧!……它们比往常更长时间地、更强烈地打着我的头。起来吧!起来了解吧!所以我才写了这篇小说。”

那个始终在他脑海里踢打的风景,是和直子曾经一起漫步的草原。直子是他曾经爱过的女孩,但她以一种他所不理解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此消失在他的世界之中。尽管过去了很多年,曾经的少年已经成为中年大叔,然而这段过往的恋情仍然顽固地盘踞在他的内心之中。

如果不以小说的方式写出来,这个遗憾就会永远留在他的心里,成为一个黑洞,与直子曾经漫步的那片草原,以后也将永远在他脑中不停地踢打着。他要从那个世界里逃脱出来的唯一方法,就是去了解它,在回忆中还原它的每个细节,把它们从黑暗中拿出来,从潜意识变成可见的意识。

一个遗憾,之所以会长久地留在我们的心中,是因为我们不曾好好地悼念,郑重地告别。所以,当亲人去世的时候,一场隆重的葬礼是极有必要的,它的意义,对于生者来说,远大于死者,而这“隆重”并不是指外在的形式多么复杂,而是要给每个人足够的时间去回忆,去悲伤,去用自己的方式卸下遗憾,如此亡者才能得到真正的安息,生者也才可能卸下重担,向未来前行。

可惜,少有人得到过这样的机会,或曾经试着去认真地对待过这份遗憾。在人们心底的最深处,沉埋着他们失落的世界,不见天日的过往,年深日久,成为一条条沉默而闪光的矿脉,他们背负着回忆的宝藏,却从来不曾认真开采,他们找不到从那个世界里逃脱,来报信给人们的方式。

我不知道,村上的少年时代是否真的曾经历过这样一场无法忘怀的感情。但是,曹雪芹是真正经历过的。我想,《红楼梦》之所以动人,很大原因是来源于此。曹雪芹如同约伯一样,是一个被魔鬼嫉妒的人。他的大观园,那个纯净而安宁的世界,被一场天灾人祸所焚毁,成为一片焦土。

在现实中,他只是个无权无势的书生,他无力挽救,但是他可以讲述,用他的一支笔把那个世界复原,让那些死去的人重现音容笑貌。他深信那个美好的世界不该就此沉没,他用自己的余生,用一字一句,为砖为瓦,来重建他的大观园。而这样的重建,虽然看似虚构,却成就了一种真实之上的真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真的拯救了那个世界,他让那个大观园永远留在了人间,比一切物质的存在更为长久。

常有人把《红楼梦》和《追忆似水年华》拿来对比。普鲁斯特和曹雪芹在经历上确有相似之处,普鲁斯特的晚年,长达十四年,几乎都是在病榻上度过的,几乎就是一个废人,用曹雪芹的话来说,就是“半生潦倒,一事无成”。

普鲁斯特和曹雪芹一样,如果不是为了回忆,不是为了讲述,他们活在世上,其实已经毫无意义。约伯在失去一切之后,浑身长满烂疮,坐在灰堆之上,用瓦片刮着自己的身体。最好的时光已然消失,过往的美好已成灰烬,而余生不过是在灰堆之上,苟延残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红楼梦》和《追忆似水年华》都是一本约伯记,都是对上帝的追问,都是用瓦片在刮着自己的灵魂。

其实,不只是小说创作,司马迁的《史记》也是一样。司马迁出生在史学世家,从小就立下宏愿,要著一部通史,为此他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游历天下,收集了很多第一手的历史材料。却不想,壮志未成,他就被卷进政治风波,受了宫刑。他承受了巨大的屈辱和不公,在人格和尊严都受到严重打击的情况下,他想过一死以成名节,但最后他还是选择活下来,目的就是要写完这本书。

他在《报任安书》中如此写道:“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

因为不甘心就如蝼蚁一般死去,因为不甘心让自己心中的世界沉没,他选择了忍受屈辱,而奋笔疾书。述往事,正是“唯有我一人逃脱”,思来者,所以“来报信给你”。

无论是曹雪芹、司马迁还是普鲁斯特,他们之所以还活着,就是为了写书。写书,就成为他们活着的全部价值、全部理由。加缪曾说:“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便是自杀。”他的意思是,判断人生值不值得活、为什么而活,才是唯一重要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觉得生命已经了无价值,你活着只是为了写本书,到了那个地步,我想,你无论怎样都会写出一部好作品的吧。但现实中,大多数人去写作,都只是为“活着”这件事锦上添花而已。我想,这可能就是平凡的作品和天才杰作的区别之所在吧。

这样的写作,还有很多,比如《古拉格群岛》。我也无意再举更多的例子,只是想借此谈谈文学的意义。文学的魔力,在写作者的叙述中被显现出来,那就是,记述能够造成权势的翻转,能够让时光凝固,让时间倒流,把已经消失和毁灭的重新创造出来,并使其永远存在。

这样的力量,就连皇帝也没有,拥有这魔力的,唯有写作者。

中国古时的文人,总觉得唯有出将入仕才是人生正途。学成文武艺,就是为了卖给帝王家,都拼命地想去博取个功名,必须做点政绩,有点战功,才觉得自己的人生具有价值。而文学创作,从来是被摆在次要地位的,诗词歌赋,都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罢了。

然而,千百年过去,谁还会念念不忘李白的功劳、苏东坡的政绩呢?他们的生命之所以获得意义,被人们所喜爱、怀念,都是因为他们的诗文,是那些他们从来不曾视为正途的文字。他们用尽一生才华,去苦苦追求的“正途”,却常常失败,无人纪念。而让他们青史留名、永垂不朽的,还是那一份和世间所有心灵共通的感情。

的确,统治者有刀、有剑、有权、有势、有枪炮,他们可以一声令下就发动战争,改变无数人的命运;动动指头,就能让曹雪芹的家族万劫不复,把司马迁的尊严狠狠踩在脚下。文人,在权势的面前,总是脆弱得不堪一击,螳臂当车一般,根本没有丝毫还手的余地。

然而,时间是公正的。时间最终把权力交到了作者的手中。作者拥有书写历史的权力。再不可一世的君王,最终,也还是得靠文人手中的那支笔,才能让自己被后世铭记,获得某种意义上的“永生”。如果不被书写,再伟大的皇帝,也等于从来没有存在过。他们的存留、他们的形象、他们的传说,全在写作者运笔之间,君王们的权势再强盛,也不过维持短短几十年,必定要沉没。

最后,从那个世界里,唯一逃出来报信的,唯有作者,唯有文学。

我的写作,到底有没有价值?

我的写作,到底有没有价值?

这个问题,是我在写作者的群体里,遇到的最多的一个问题。

其中很多作者,是我一直喜欢的,我从他们的写作里吸收到很多营养。可是,他们对自己作品的价值,却始终充满怀疑,甚至一度因为这种怀疑而放弃了写作。

究其怀疑,大概有以下几点:

1.我写的东西是最好的吗?如果同样的东西,曾经有人比我写得好,某某大师,写得比我好上千百倍,我又何必写?

2.我写的东西够独特吗?是不是废话?是不是矫情?

3.我写这些到底为了什么?有人想看吗?还是我一厢情愿的厚脸皮的絮叨?

4.如果没人看,或者看的人不够多,或者评价不够好,那我不是颜面扫地,更加证明了自己的无能?那还不如不写为好。

5.绞尽脑汁,花费那么多时间写作,能得到什么?如果拿这个时间去学炒股,做生意,是不是更有回报?

6.言多必失,多说多错,不如闭嘴。沉默最高贵。

类似这样的怀疑,想举,还能举出一堆来。而这些,还只是写作者的自我怀疑,如果这时再冒出几个路人或朋友打击一下,说你写得不对不好,或者干脆无视你的作品,那么,很多人就彻底放弃再写下去的勇气了。

说实话,这都是再普遍不过的想法。

可是,它们仍然是有问题的。

因为它们无一例外都把重点放在了外部评价,放在了结果导向上,而这个结果导向的标准,又是以极高的要求去设计的。因此,无论你写成什么样,你都不会满意,就算很多人都说你写得不错,你也仍然不会相信,你仍然可能是脆弱的,会被一个差评轻易击垮。

以极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想要控制自己保持高水平的稳定状态,这其实已经是一种病态心理,虽然在我们的文化中,这种心态普遍是被鼓励的,人们认为,这代表了自我要求、自我控制,精益求精。但这种心态过了头,就是有病。

说到这里,先撇开写作,举一个其他的例子:厌食症。

前不久我看到一则数据,说厌食症早已取代抑郁症,成为导致死亡率最高的心理疾病,可是与抑郁症相比,它的被重视程度却非常低,而且患病者95%是女性。为什么会这样?

这是因为社会审美对女性身材的病态要求,满大街张贴着骨瘦如柴的或是完美身材的模特照,以致很多女人对自己的外形极度自卑,稍微胖一点,就觉得自己在丢脸,已经失去了魅力,失去了一切可能被爱、被尊重或得到成功和幸福的可能。

现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女孩子苛刻地控制着自己的体重,稍微多吃了一点东西,就会引发严重焦虑,为了缓解焦虑,找回对自己体重的控制感,就开始用呕吐、泻药、绝食等方式来惩罚自己,永远觉得自己又胖了,最后宁愿把自己活活饿出病来,甚至饿死。

这种病症,在明星和名人中更为常见,典型就是戴安娜王妃,而她发病的原因,主要是查尔斯王子出轨对她自信的打击。

越是觉得无法得到爱,或越是觉得只有这一个途径可以得到爱,就越会在这一点上变本加厉地要求自己。最后,这种“自控”反而成了一个怪物,把自己逼上偏执的绝路。

究其原因,不过是为了别人眼中那一点虚幻的认可,认为自己只有足够漂亮,最漂亮,比所有人都漂亮,才配被爱,才配活着,才有价值。

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第一个登上月球的是阿姆斯特朗。我们永远只会记住他的名字,第二个登月的人,没有人记得。

从小到大,严酷的竞争世界灌输给我们很多这样的观念:“不优秀,就不配活。”但世上的人这么多,第一永远只有一个。也许你曾经登上巅峰,但你怎么可能永远占据第一?不可能每个写作的人都拿诺贝尔奖,每个导演都拿到奥斯卡奖,大多数人的创作难道就没有意义吗?

如果写不到最好,你就不该再写,那么如果你只是个平凡人,不是明星,不是总统,你难道就应该去死吗?

如果只有“最好,最优秀,最漂亮”才能让你感觉到自己的价值,那你的失望和焦虑就是必然的结果,自我怀疑、心理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

想起中学时代的一个同学,从小到大,在我们那个厂办的学校里,他的成绩都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名,每一门都是。后来考高中,他考上了我们望尘莫及的一中,大学去了复旦。可是到了大二,他却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不能再继续学业,只能被迫休学一年,回家养病。他的父亲说,自从上了大学,他就经常情绪低落,甚至打电话回来痛哭,要不就是不愿意上课,泡在网吧里打游戏。

他说,从小到大,他都觉得自己在学习方面的优势是无人可以超越的,直到上了大学,才发现那里比他牛的同学数不胜数。一张英语试卷,他一个小时才能写完,勉强拿到90分,别人半小时就做完了,而且是满分。一道数学题,他花了整晚都解不出来,别人几分钟就能轻松搞定。而且,那些学霸中,很多比他家境更富裕,长得更帅,出手更阔绰,待人接物更有风度,更讨女生喜欢。于是,他原本对自己的那一点信心,就这样慢慢地被彻底击溃了。他放弃了,厌学了。

无论厌食还是厌学,与很多写作者的自我怀疑是同样的原理。如果,你只是在一个班级中,几十个人里面,想要拿到第一,这可能不难。那时你还能喜欢写作,并且相信自己写得不错。

但是,当你越写越好,你比较的对象就不再是身边那些不会写作的人,而是要面对网络上千千万万优秀的作者,甚至是古往今来所有的大师。就如同厌食的女孩子,她对比的是超模;厌学的同学,他对比的是来自全国各地和他一样从小就在班里占据第一的学霸们。他们自然就很难再对自己满意。

在这样严酷的对比之下,你所有的优秀和闪光点都会被瞬间秒成渣。比如,同样开了公众号,为什么别人篇篇阅读量十万以上,一条广告报价几十万,我的阅读量才几百?为什么那个人一写点什么,就打赏量爆棚,而我辛辛苦苦码了半天的字,连一块钱都收不到?

如果你把焦点不停地放在这些事情上,你就会写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怀疑自己。最后,你会认定自己根本不应该去写作,放弃去做点别的,才是更好的选择。

于是,我看到很多作者的才华不是发挥在他们原本擅长的地方,没有用来产出更多更好的作品,而是被这些无意义的怀疑和内耗所消磨,以致好的作者纷纷退场,到处可见没营养的、逐利的文字,这才是最令人遗憾的。

我想到卡夫卡,他是魔幻现实主义不世出的大师,他一样怀疑自己,从不觉得自己的写作有意义,他藏着自己的所有作品,甚至在死前拜托朋友一把火替他烧了。但在他自己看来如此无意义的事,如今对这个世界产生了多大的价值?多少人受到他的启发,无数电影、小说、研究他的学者,都是依赖他的写作生存,更不要提多少人被他改变了人生观。

可这些,在他写作的当下,却是被他深深怀疑的。

相比之下,我更欣赏尼采写作的态度。虽然他在世时,读他书的人寥寥无几,但他始终坚持着写出那些在他心中回荡着的他认为有意义的思考。他坚持自费出版了《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虽然这本书现在已经尽人皆知,但在当时,读者只有他的几位亲戚和朋友,但尼采仍然一本一本地写了下去。他说:“我相信,我的思想有价值,我相信,未来人们会打开我的书,我会有我的读者。我应该为他们而写作。”

我欣赏这样的态度。

不为现在,不为眼前,为你自己写作,为你心中的读者写作。

有人曾经问胡适先生人生到底有何意义。面对这个千古难题,胡适朴素地回答道:“你活一日便有一日的意义,做一事便添一事的意义,生命无穷,生命的意义也就无穷了。”

他又说:“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就有一寸的欢喜。”

而写作,在我看来,就是我用来在真理的大海中航行的小帆船,进一寸,就有一寸的欢喜,写一字,就有一字的快乐。

如果,你忍不住又开始怀疑自己,就回想一下,最初,你是怎么开始写作的。

最初,也许你只是爱读书,也许是爱幻想,你渴望把你所学到的、看到的、想到的一切都描述出来,记录下来,就像一个孩子乐此不疲地在沙滩上堆砌一座沙堡,你喜欢做这件事,它让你觉得满足,你愿意把时间花费在这件让你感觉快乐的事情之上。

但是后来,你逐渐丢掉了这种快乐。就像小王子说的:“孩子们坐火车时,只会把鼻子贴在玻璃上,惊喜地看着沿途的风景。而有一天,当你再也不关心这些风景,而只会焦急地关注着目的地,你就成为一个无聊的大人了。”

而我,不想做那种无聊的大人。

哪怕,这就是我写作的唯一价值,也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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