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引】
《红楼梦》到底是一部什么书?归根结底,应称之为中华之文化小说。因为这部书充满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却表现为“通之于人众”的小说形式。如欲理解这一民族文化的大精义,读古经书不如先读《红楼梦》,在雪芹笔下,显得更为亲切、生动、绘声绘影,令人如“入”篇中,亲历其境,心领其意。
诗曰:
中华文化竟何如?四库难知万卷书。
孔孟不如曹子妙,莲花有舌泪凝珠。
中华文化此中含,言笑悲欢味自耽。
若能获麟同绝笔,春秋舌拙色应惭。
《红楼梦》与中华文化
每当与西方或外国访问者晤谈时,我总是对他们说:如果你想要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特点、特色,最好的——既最有趣味又最为捷便(具体、真切、生动)的办法就是去读通了《红楼梦》。
这说明了我的一种基本认识:《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
这话又是从何说起的呢?
我是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够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大家熟知,历来对《红楼梦》的阐释之众说纷纭,蔚为大观:有的看见了政治,有的看见了史传,有的看见了家庭与社会,有的看见了明末遗民,有的看见了晋朝名士,有的看见了恋爱婚姻,有的看见了明心见性,有的看见了谶纬奇书,有的看见了金丹大道……这种洋洋大观,也曾引起不少高明人士的讥讽,或仅以为谈助,或大笑其无聊。其实,若肯平心静气,细察深思,便能体认,其中必有一番道理在,否则的话,为什么比《红楼梦》更早的“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金瓶梅》《西游记》,都没有发生这样的问题,显现如此的奇致呢?
正由于《红楼梦》包孕丰富,众人各见其一面,各自谓独探骊珠,因此才引发了“红学”上的那个流派纷呈、蔚为大观的现象。而这“包孕丰富”,就正是我所指的那个广博深厚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的一种显相。
近年来,流行着一种说法:从清末以来,汉学中出现了三大显学,一曰“甲骨学”,二曰“敦煌学”,三曰“红学”。也有人认为把三者相提并论,这实在不伦不类,强拉硬扯。但是我却觉得此中亦深有意味,值得探寻。何则?“甲骨学”,其所代表的是夏商盛世的古文古史的文化之学。“敦煌学”,其所代表的是大唐盛世的艺术哲学的文化之学。而“红学”,它所代表的则是清代康乾盛世的思潮世运的文化之学。我们中华的灿烂的传统文化,分为上述三大阶段地反映为三大显学,倒实在是一个天造地设的伟大景观。思之绎之,岂不饶有意味?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红楼梦》之所以为文化小说者,道理遂更加鲜明、显著。
那么,我既不把《红楼梦》叫作什么政治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性理小说……而独称之为“文化小说”,则必有不弃愚蒙而来见问者:你所谓的《红楼梦》中包孕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究竟又是些什么呢?
中国的文化历史非常悠久,少说已有七千年了。这样一个民族,积其至丰至厚,积到旧时代最末一个盛世,产生了一个特别特别伟大的小说家曹雪芹。这位小说家,自然早已不同于“说书”人,不同于一般小说作者,他是一个惊人的天才,在他身上,仪态万方地体现了我们中华文化的光彩和境界。他是古今罕见的一个奇妙的“复合构成体”——大思想家、大诗人、大词曲家、大文豪、大美学家、大社会学家、大心理学家、大民俗学家、大典章制度学家、大园林建筑学家、大服装陈设专家、大音乐家、大医药学家……他的学识极广博,他的素养极高深。这端的是一个奇才绝才。这样一个人写出来的小说,无怪乎有人将它比作“百科全书”,比作“万花筒”,比作“天仙宝镜”——在此镜中,我中华之男女老幼一切众生的真实相,毫芒毕现,巨细无遗。这,是何慧眼,是何神力!真令人不可想象,不可思议!
我的意思是借此说明:虽然雪芹像是只写了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离合悲欢,却实际是写了中华民族文化的万紫千红的大观与奇境。
在《红楼梦》中,雪芹以他的彩笔和椽笔,使我们历历如绘、栩栩如生地看到了我们中华人如何生活,如何穿衣吃饭,如何言笑逢迎,如何礼数相接,如何思想感发,如何举止行为。他们的喜悦,他们的悲伤,他们的情趣,他们的遭逢,他们的命运,他们的荷担,他们的头脑,他们的心灵……你可以一一地从《红楼梦》中,从雪芹笔下,寻到最好的、最真的、最美的写照!
中华民族面对的“世变”是“日亟”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光彩与境界,都是不应也不会亡失的——它就铸造在《红楼梦》里。这正有点像东坡所说的:“自其变者而观之,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逝者未尝往也。”
所以我说:《红楼梦》是一部文化小说。
《红楼梦》几乎家喻户晓了,问其何书耶?非演“宝、黛爱情”之书乎?人皆谓然。我则曰否。原因安在?盖大家对书中“情”字之含义范围不曾了了,又为程、高伪续所歪曲、所惑乱,故而误认,雪芹之“大旨谈情”,男女之情耳。其实这是一个错觉。
原来在雪芹书中,他自称的“大旨谈情”,此情并非一般男女相恋之情。他借了他对一大群女子的命运的感叹伤怀,写了他对人与人之间应当如何相待的巨大问题。他首先提出的“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这已然明示读者:此书用意,初不在于某男某女一二人之间,而是心目所注,无比广大。他借了男人应当如何对待女子的这一根本态度问题,抒发了人对人的关系的亟待改善的伟思宏愿。因为在历史上,女子一向受到的对待方法与态度是很不美妙的,比如像《金瓶梅》作者对妇女的态度,即是著例。假如对待女子的态度能够有所改变,那么人与人(不管是男对男、女对女、男女互对)的关系,定然能够达到一个崭新的崇高的境界。倘能如此,人生、社会、国家、世界,也就达到了一个理想的境地。
《红楼梦》正是雪芹借了宝玉而现身说法,写他如何为一大群女子的命运而忧伤思索。他能独具只眼,认识到这些女子的才貌品德,她们的干才(如熙凤),她们的志气(如探春),她们的识量(如宝钗),她们的高洁(如妙玉),她们的正直(如晴雯)……都胜过掌权的须眉浊物不知多少。他为她们的喜而喜,为她们的悲而悲。他设身处地,一意体贴;不惜自己,而全心为之怜悯、同情、赞叹、悲愤。这是一种最崇高的情,没有半点“邪思”杂于其间。《红楼梦》是不容俗人以“淫书”的眼光来亵渎的!
宝玉的最大特点是自卑、自轻、自我否定、自我牺牲。试看他凡在女儿面前,哪怕是一位村姑农女,他也是“自惭形秽”,绝无丝毫的“公子哥儿”的骄贵意识。他烫了手,不觉疼痛,亟问别人可曾烫着?他受严父之笞几乎丧生,下半身如火烧之灼痛,他不以为意,却一心只想别人的命运,一心只望别人得到慰藉。他的无私之高度,已经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他宁愿自己化灰化烟,只求别人能够幸福,也是同一意境。
宝玉是待人最平等、最宽恕、最同情、最体贴、最慷慨的人,他是最不懂得“自私自利”为何物的人!
正因此故,他才难为一般世人理解,说他是“疯子”“傻子”“废物”“怪物”“不肖子弟”,因而为社会所不容。
他之用情,不但及于众人,而且及于众物。所谓“情不情”,正是此义。
所以我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以“重人”“爱人”“唯人”为中心思想的书。它是我们中华文化史上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以小说的通俗形式,向最广大的人间众生说法。他有悲天悯人的心境,但他并无“救世主”的气味。他如同屈大夫,感叹众芳芜秽之可悲可痛,但他没有那种孤芳自赏、唯我独醒的自我意识。所以我认为雪芹的精神境界更为崇高伟大。
很多人都说宝玉是礼教的叛逆者,他的思想言谈行动中,确有“叛逆”的一面,自不必否认。但是还要看到,真正的意义即在于他把中华文化的重人、爱人、为人的精神发挥到了一个“唯人”的新高度,这与历代诸子的精神仍然是一致的,或者是殊途同归的。我所以才说《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称《红楼梦》为“文化小说”的主要道理。
《红楼》文化有“三纲”
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唯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缘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常言:提纲挈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红楼梦》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石头记》。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曰“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石头记》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石头记》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尔《石头记》又名《红楼梦》。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曰“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名:“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入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辟鸿濛,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作“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他们观察宇宙万物,不独见其形貌色相,更能品味出各物的质、性、功能、美德、相互关系、影响作用……神农氏的尝百草、识百药,即是最好的证明。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汇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比如,李后主说“雕栏玉砌今犹在”,苏东坡说“又恐琼楼玉宇”,是建筑境界的最美者。天界总理群神的尊者,不叫别的单单叫作“玉皇”。称赞人的文翰,辄曰“瑶章”,瑶即美玉。周郎名瑜,字公瑾,取譬于什么?也是美材如玉。称美女,更不待说了,那是“玉人”“玉体”“玉腕”“玉臂”……美少年,则“锦衣玉貌”。醉诗人,则“玉山自倒”“玉山颓”……这种列举,是举之难罄的。
这足可说明,“玉”在吾华夏文化传统中,人们的心中目中,总是代表一切最为美好的人、物、境。
你若还有蓄疑之意,我可以再打比方,另作阐释。例如,世上宝石品种亦颇不少,中华自古也有“七宝”之目。但有一点非常奇怪,西洋人更是加倍不解:西洋专重钻石,以它为最美、最贵,中华却独不然。清代也有“宝石顶”,那是官场上的事,高雅人士没听说有以钻石取名的,比方说“钻石斋主”,可谁见过?你一定知道“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那是周朝后期诸国(诸侯)“国际”上的一件大事,只因赵国的和氏璧,其美无伦,天下艳称,秦王闻之,愿以十五城的高代价请求“交易”,演出蔺相如一段堪与荆轲比并的壮烈故事(他归赵了,并未牺牲。“烈”字不必误会),“连城璧”已成为最高的赞词。但是,你可听说过秦王要为一块大钻石而出价“十五城”?当你读《西厢记》时,如看到这么一首五言绝句——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钻人来!
那你的审美享受会是怎样的?这只能出现在“说相声”的段子里逗人捧腹而已。
孔子很能赏玉,他也是艺术审美大家,他形容玉的光润纹理之美,曰“瑟若”,曰“孚尹”,他以为玉有多种德性。他的师辈老子,尽管反对机械区分,主张“和光同尘”,而到底也还是指出了石之“碌碌”与玉之“珞珞”。假使他不能品味石、玉之差,他又如何能道得出那不同之处?中华文化思想认为,石是无知觉的死物,玉却是有灵性的“活物”。
至于钻石,它根本不在中华文化的高境界中享有地位。
“玉”毕竟不难解说。可是那“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红”,对我们来说,是七彩之首,是美丽、欢乐、喜庆、兴隆的境界气氛的代表色。它还代表鲜花、代表少女。
过年了!千门万户贴上春联,那是一片红。结婚了,庆寿了,衣饰陈设,一片红。不论哪时哪地,只要有吉祥喜庆之事,必然以红为主色,人们从它得到欢乐和美感。也许由于汉族尤其重红色,所以辛亥革命之后,成立了民国,那代表五大民族的国旗是五色以标五族:红黄蓝白黑——汉满蒙回藏。
花,是植物的高级进化发展的精华表现,显示出大自然的神采。花有各种颜色,但人人都说“红花绿叶”。李后主的《相见欢》的名句:
“林花谢了春红!”他怎么不说“谢了春白”?宋诗人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你也许辩论:这不也出了个紫吗?要知道,红是本色,紫不过是红的一个变色(杂色)罢了。
这就表明:中华人的审美眼光,是以“红”为世界上最美的色彩。
花既为植物之精华,那么动物的精华又是什么呢?很清楚“人为万物之灵”!人是宇宙造化的一个奇迹,他独具灵性。而人之中,女为美,少女最美。于是“红”就属于女性了,这真是顺理成章之极。于是,“红妆”“红袖”“红裙”“红颜”“红粉”……都是对女性的代词与赞词。宋词人晏几道,在一首《临江仙》中写道:“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这“红”奇妙,又有了双重的意味。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之句来作解说,我则喜引晚唐韦庄的诗,比白居易的诗有味得多——
长安春色谁为主,古来尽属红楼女。
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
明白了这些文化关联,才会领略雪芹所用“红楼梦”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韦庄的佳句正又引出一个“情”字来了。
“情”是什么?不必到字书词典里去查“定义”“界说”。此字从“心”从“青”而造。中华语文的心,与西医的“心脏”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灵性的重要构成部分。再者,凡从“青”的字,都表最精华的含义:“精”本米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靓”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么,我不妨给“情”下个新定义:“情,人之灵性的精华也。”
在中华文学中,“情”是内心,与外物、外境相对而言,现代的话,略如主观、客观之别。但在雪芹此书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对人的感情,有点像时下说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小说范围所用术语中,有一个叫作“言情小说”。这原是相对“讲史”“志怪”“传奇”等名目而言的,后世却把它狭隘化了,将“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恋爱小说”了。
那么,雪芹所写,所谓“大旨谈情”,是否是“男女爱情”呢?不就是“宝、黛爱情悲剧”吗?这有何疑可辩?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请你注意:20世纪20年代鲁迅首创《中国小说史略》时,他将第二十四章整个儿专给了《红楼梦》,而其标题,不但不是“爱情小说”,连“言情”也不是——用的却是“人情小说”!
这道理安在?请你深细体会参悟。
前面讲“红”时,已引及了宝玉在幻境饮的茶酒是“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百年前刘鹗作《老残游记》,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刘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写书的动机与目的,绝不会是单为了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情”的“小悲剧”(鲁迅语也),他是为“普天下女子”(金圣叹语式也)痛哭,为她们的不幸而流泪,为她们的命运而悲愤。
这是人类所具有的最高级的博大崇伟的深情。懂了它,才懂了《红楼梦》。
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你既提出这“三纲”,那它们是各自孤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如是前者,似觉无谓亦无味;如是后者,那关联又是怎样的呢?
我谨答曰:当然是相互关联的。试想,此是三种天地间突出特显之物的精华极品,即矿石之精、植物之华、动物之灵。三者是互喻而相联的。好花亦以“玉”为譬,如“瑶华”“琪花”“琼林玉树”皆是也。南宋姜夔咏梅的词,就把梅瓣比作“缀玉”——梅兰芳京戏大师的“缀玉轩”,即从其取义。所以人既为万物之灵,遂亦最能赏惜物之精与植之华,如见其毁坏,即无限悲伤悯惜。“玉碎珠沉”“水流花落”,这是人(我们中华人)的最大悲感之所在!
“众芳芜秽”“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更愁人”“无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红楼梦》正是把三者的相互关联作为宗旨,而写得最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绝作。
这就是《红楼》文化代表着中华文化的道理。
中华文化见《红楼》——说“情”
谁都记得起,一部《红楼》,“大旨谈情”。这是作者曹雪芹自定自诉的,我们不能离开它另做文章。所以先要讲这个“情”字。
可是问题立刻就来了:“情”可以讲,但今天要听的是《红楼梦》与中华文化,那么“情”难道会是中华文化的最大最主要的主题吗?(未见有何人何书曾如此说过写过。)
好,这一问就引入我们的讨论之核心了。
如要举足以代表中华文化的典籍为证,则位居“六经之首”的《易经》里就有一句话,叫作“圣人之情见乎辞”。这就大有意味,由这一句就够我们讲一个“学期”了。
只这一句,便昭示了三个“亮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人——情——辞。
这三者,也就概括了中华文化的主要内涵。
先须将三者的定义“界说”粗略一讲。
圣人也是人之一员,所以称圣,是因为他有道德学识,足以垂范于永久。人,古语云:“人为万物之灵。”今日科学还是承认、沿用了这个“灵”字而将人归入动物学的“灵长类”。灵是什么?古人又说:“人为天地之心。”可知这“心”与那“灵”是一回事,故又曰“心灵”。
心灵所司何事,有何功用?它“掌管”思维与感受,领会与表达。思维,是理智的考虑;感受是情意的振动;此二者皆由口之语与书之文而得以“发表”与“传达”。
这就是:人有情感,有情感必然表现,而表现则以文辞为载体。
好了,如果你要我用最简捷的方式给“文化”下个定义解说,我就是这么回答你了。
——但是,不要忘记:这是我们中华对“文化”的认识,这观念与西方不同。西方对“文化”(culture)的定义是人类先进力量之发展,里面虽亦含有“进化”之义,但绝不见其重“文”与讲“化”——而“文”与“化”方是中华所谓“文化”的最大特色。
孔子说过,讲古代文化,“杞、夏不足征也”,因为没有文献是主要不足;及至周兴而克商,这才“郁郁乎文哉”!所以他的结论是“吾从周”。
即此可知:中华文化的“文”,实以周代文化为之真正的肇兴、发扬、光大。
有了“文”,这才谈得到一个“化”字。
什么叫“化”?——不就是“变化”吗?
不错。但“变”不即是“化”。
变是快速而可显见的改变;化则是非一朝一夕,并且是不易立即察觉的改易。比如“变故”乃突如其来之事也;而“潜移默化”是时日、功夫的事情,是“教化”“感化”的陶铸造就的“务虚”之功业。(因此,今日所谓“全球化”“现代化”等语词,实际也绝不指一下子突变,仍然是个有待于“化”的问题。)
以上说的是,中华文化之中心是“情”,如果能以真、善、美的情来感化普天下万民,那就是“文化”的本义了。
既然如此,就还要讲解“情”这个核心要害。
上文说过,人之所以不同于别物,只在他是万物之灵,天地之心。这句可悟《红楼梦》以小说的外相来讲这个“情”的来源,说是娲皇当日补天,同时也造人——古书神话记载是她以黄土和水做泥而造成人的,所以曹雪芹才能说出“女儿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这种听起来离奇荒唐的话。然后才又讲明,一块石头要想幻化为“人”而下凡历世,就得先有了“心”“灵”,而这就是石经女娲炼后也通了灵性,命之曰“通灵”,方才具有人的心灵情感——人的第一条件。
石能通灵,化玉,化人,这是物质进化的象征,物质进化到了高级阶段,就产生了“心”“灵”,即“通了灵性”,有了感情。我说这是我们中国的“达尔文进化论”。
《红楼梦》为何单单是“大旨谈情”?到此已可晓悟。
“情”这个字怎么讲?
从我们的汉字的“文字学”来说,凡以“青”构成的字都表示精华之义。我曾说过一段话:米之核曰精,日之朗曰晴,水之澄曰清,目之宝曰睛,草之英曰菁,女之美者曰靓,男之俊者曰倩,故一切人、物的最宝贵的质素都借米之精而喻称为“精”,而单指人的精神方面之“精”即是“情”。
如此看来,“情”之于人,是何等重要而宝贵了。
若问为何“青”如此可贵?这大约是以物为喻:“青”字篆文下半是个“丹”字(不是“月”),丹、青皆是自然界矿物颜色最美也最珍贵的宝物,连我们的绘画也是“丹青”二字代称,道理在此。画山水的,以用朱砂、石青、石绿为上品颜色,正缘此义。“人”若加“青”,则是“倩”字了,男之美者也。而“靓”则形容女性,今人尚知。
既然“情”是人的灵性之宝,那么为何孔、孟专讲仁义道德,却不大强调“情”之作用呢?
这就连上了《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的大题目。
其实,孔、孟讲仁、义、忠、孝等伦常社会之德行,总归内核却都在“情”上分出来。比如说,一个孝子,孝顺父母,有两种可能:一是从观念上生出的“孝道”,一是从感情上生出来的“孝心”。
儒门似乎有点儿怕“情”,因为它容易放纵、流荡,过分而不能控制,遂成病患。但内心的活动又是“文”的基本,不能说“灭情”(如佛家)或“忘情”(道家,即超越感情),所以用变换方法改用“感”字“思”字,偏于“理智”了。如“诗言志”,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最是好例。
从文学史看,似乎汉士尊德,不敢言“情”;汉之后一到六朝,“情”就不再“羞怯”而正式露面了。如陶渊明敢作《闲情》之赋了,还遭后世讥为“白璧微瑕”呢!梁昭明太子的《文选》才公然不客气地在赋分类中列出了“情”之一目,这是件大事,莫要忘记“情”赋中选的是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曹子建的《洛神赋》。
这一现象,好像一方面重“情”了,同时又将“情”的本来内涵之广阔皆变得狭隘化,限在男女之“情”——即今之所谓“爱情”了。
这又需要懂得:一个来自《离骚》《楚辞》的文学传统是以“美人香草”来喻指“对君之忠、对贤之爱”的艺术特点。既咏“美人”,难免就涉及“情爱”而引发后世之影响了。
这一点,知道就行了,此际无暇细说它。
然后就是唐、宋以及以下各朝代的“情”之形势状况,可是也无法细讲。宋人尊儒,讲“理学”“道学”,不讲“情”学,没有这名目——我们今日所讲,倒不妨起个新名称就叫作“情学”吧。
大约到了明朝,小说家辈出,“情学”大盛,例如冯梦龙一大家,就辑撰了一部《情史》,此书给了曹雪芹以极大的影响。冯氏将古今关于“情”的故事,广搜而精析,按内容分成了24类。就是说,照冯氏之见,“情”是包含了这么多的不同内容的,这是一大贡献。此人识见可称沿到清初,就出现了一大代表,把“情”提升到一切的顶峰,这就是洪昇的《长生殿》剧作。
洪先生第一次放言无忌地大声呼唤:“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
提起剧曲,元代之极盛时期,所有人物、社会之多样性、多面性最可惊叹,英雄、少女、忠孝节义,无所不有,悲欢离合情节也丰富无比,却不以“情”字作为标目,而是《长生殿》在第一支曲子里做出了概括,昌言一切故事的感动人心,总在一个“情而已”。
这又是一个“突破”式的明言至理,影响了《红楼梦》。
那么,《红楼梦》和《长生殿》又有什么异同呢?
《红楼梦》是受了《长生殿》的感召,这无疑问;但它更是“接过”了所有的“情”——从《易经》的“圣人之情见乎辞”直到宋玉、曹子建、王实甫、冯梦龙等所有的“情”字而加以再扩充再提升,最后写出了“大旨谈情”四个大字。
这个“大旨”是以前未曾有的,超越了洪公。这方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真内核——因为它比仁义道德的儒教更为高尚广大。
儒教不敢多谈“情”,把人的真情装裹在伦常、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服饰”箱框里,而曹雪芹则把这“情”从那箱框里“释放”出来,并且赋以更新、更高、更大的精神文化含义和容量,比那更真、更善、更美。
《红楼梦》的“情”,已不再仅仅是“人际关系”了。
真善美,这种口号式的理想标准早已盛行于世,但在乾隆时代,尚无此种提法。那么,说曹雪芹彼时就倡导“真、善、美”,这话“通”吗?又有何为证?
先说“证”,有了证自然“通”就不必再辩了。
《红楼》一书,开卷到第五回,提出了“真”的问题,在此以前就先提出善与美的标准。三者俱见于书内,不是向外搜求比附。
第五回写“太虚幻境”的对联,开口即道出“假做真时真亦假”的妙理与感慨之言。他说人世常常是真假不分,以假混真,而人们偏偏甘愿崇假而弃真——于是真不如假,真的反而当成假的。脂砚一条批语云:
一日卖了三千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
可见其感慨之深且重也!
所以,宝玉这个被误解的人,事事本乎真,憎恶假东西。流行说法,说他“反封建”,其实他对伦常礼法并未“反”过,他处处重礼,只是厌恨世俗假礼假应酬,其中并无真情,全是“演戏”——有的还不如戏之含“真”。
他祭晴雯特笔提出“达诚申信”之大义,何尝反对“封建道德”?他说,如是真情悼念,只供上一杯水,一片真诚感召,那受祭者是会来享的。
——哎呀,这不是“迷信”吗!
呜呼!人们怎么理解贾宝玉(或写出了他的那位曹雪芹)的心意?
他是说,世俗之讲道德,说仁义,多无实谛,只是变质弄成了一派假外表!他之崇真恶假,证据已明。
再讲善与美。
也是开卷不久,就提出了“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小才,或微善……”这是有意的谦词。善虽微,已是性情之本;才虽小,又即美好的材质。
什么样的善才是至善?曰以情待人,即以真情体贴他人的甘苦辛酸、悲愁喜怒,这才是最大的善心——不是仅仅救济贫寒、舍衣施米的慈善行为。因为,那种救济举措,也有真有假,有博名,有取利。
贾宝玉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这方是出自深衷的真美。一念似微,功德至大。
至于美,那倒不必烦言而自明。这部伟大悲剧性小说,本身就是一部悲壮而哀艳之大美。书写一百零八位女儿,脂粉英雄,闺阃豪杰,美好的心田,才华的表现,精能的才干,高洁的品格……一一具备。她们“命定”在薄命一司之中,流逝于沁芳之闸,即悲即美,亦美亦壮。
能达斯境,真、善、美三者合而一体者,是谓中华文化之精华,民族审美之命脉,何其伟丽崇弘而难以数语尽也!
末后,附说一义:贾宝玉的至真至诚的“情”,由人及物,一视同仁。他的“平等”“博爱”观与西方的也并不相同。他视鱼儿、燕子与己为同类,可以交感,体其悲音,谅其情愫。他说凡物皆有情、有理,与人无异。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本真,这就是中华文化的“化及草木,赖及万方”的精神境界。
中华文化是个至大至高的题目,岂是小文如本篇所能尽万一;只因是为了讲说《红楼梦》名为小说而实具吾华夏文化的精义在内,故为之简言浅讲,略申大概。倘能有助于理解,则幸甚矣。
- 文中加点处为作者标明的重点字句,全书同。
- 一位英国译者认为,基于不便明言的理由,“怡红院”只能译成“怡绿院”,他真的这么做了,但他似乎也意识到,书名是不好译成“绿楼梦”的,他很聪明,他绕过去了,他译成了“石头的故事”。但从这一点,更看出《红楼梦》的文化含量之丰富与“红”的关键性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