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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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我姓名 作者:[美] 香奈儿·米勒(Chanel Miller) 著,陈毓飞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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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罗阿尔托市的街道两旁种着白玉兰树,上面开满了奶油色的花朵,道边还有蓝色的邮箱,橘子树上的果实像圆圆的小点。平均温度在七十多华氏度,你可以闻到掉落晒干的桉树皮碎片的味道。公园里一尘不染,树荫斑驳,狗儿都吐着粉色的舌头。艾克勒式房屋间的巷道,木制车库门,日本枫树。人行道铺得平平整整,孩子们骑自行车上学,大人们骑自行车上班,每个人都有学位,每个人都参与资源回收。

我和十一位同事挤在一个房间的办公室里创业,为孩子们开发教育应用程序,我们的桌子挨得很近,旁边是几间有玻璃墙的会议室。我已经在那里待了六个月,这是我离开学校后的第一份工作。我制造了一种成人生活的表象,早起,少出门。我在谷歌日历中输入会议时间和同事们的生日,使用淡紫色和橘红色高亮显示标签。我订购打印墨盒,用第一份薪水买了一辆豪华的白色公路自行车,给它取名为“豆腐”,尽量减少在正式邮件中使用感叹号的次数。

在我试图建造的世界里,我没有给诸如强奸、受害者、创伤、擦伤、律师之类的词留出空间。我有自己的词汇体系:丰田普锐斯,电子表格,费奇牌酸奶,建立信用,去纳帕旅行,改善体态。我成年生活的表象可能是牙签和棉花糖的复制品,但无论这个框架多么脆弱,它对我来说很重要。

“你周末过得怎么样?”我的同事说,“你妹妹回来玩得愉快吗?”星期六,我去了派对。星期天,医院和警察局。星期一,北京烤鸭。“是啊,挺开心。”

我站在办公室厨房的荧光灯下。我的卷饼在微波炉里转着。我交叉双臂,注意到手上有奇怪的阴影,仔细一看是瘀伤。它们在我的皮肤下盛开,是牵牛花的颜色。我挽起袖子,发现胳膊肘内侧有更多的紫色瘀点。我按了按这些小点,它们在我拇指下面变白了。我着了迷,仿佛看着自己变成了另一种生物。一年级的时候,我发现手的两边变成了闪闪发光的银色。“我是美人鱼。”我悄声告诉一个朋友。她解释说那是铅,是我的铅笔写在纸上晕开了。简单而乏味的解释;我相信这些瘀伤也有一个这样的解释。我给每个瘀点都拍了照,以证明它们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我把袖子拉了下来。一切都已料理完毕,为什么要看呢?卷饼烧着了,微波炉在冒烟,我挥着抹布,免得烟飘进办公室。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我搬到精神深处的罐子正坐在房间的正中央,等着我。真有趣,你是怎么到这儿的?我再次搬起它,打开门,走下楼梯,一层又一层,把它锁起来。

我在凌晨4点钟的纯然静谧中醒来。外面还是一片漆黑。我咔嗒一声戴上头盔,里面是一层干塑料泡沫,然后骑着豆腐上了街。我在铺满碎石的小路上骑着车,骑过蔓生的橡树,骑过小木桥。当我穿过院子回来的时候,我从厨房的窗户看到爸爸,头发蓬乱,正在煮咖啡,光脚穿着旧的蓝色浴袍。他惊呆了。“你已经起了?”他说。“我试试新自行车,”我说,“我爱它。”

洗完澡涂上乳液,我的皮肤又刺又痛。我想象着有长小牙齿的蜜蜂在啃啮我的肉。我不去在意这疼痛,提醒自己什么都没受伤。每当我的思绪开始游离到那些令人不安的场景中,我就说:“停下。已经结束了。我回家了,蒂菲的家。”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我的胳膊上到处都是淡紫色的斑点。我告诉自己,希望。我告诉自己,可疑。与此同时,不安在我的内心深处翻腾。

骑自行车,日出,工作,日落。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手机一直没有收到信息。我感到不安,开始在晚上骑自行车,沿着高速公路骑很长的路线。这让爸爸很担心,又给车加了个前灯。我转动车把,光线向四面八方射去,使我不致消失在黑暗中。

我们曾经养过一只叫梦梦的白猫。我们爱了它整整12年。圣诞节前两个星期,梦梦不见了。蒂法妮和我冒险出去找,呼唤着它的名字,打着手电筒在田野间搜寻。过了圣诞节,父母告诉我们,梦梦几周前在路边被一辆车撞了。他们把它的骨灰装在一个盒子里交给我们,还有一张火葬场的证明,印着一道彩虹,下面写着“梦梦·米勒”。他们等了段时间才告诉我们,因为不想破坏圣诞节的气氛。我感到奇怪的是,他们让我们到田野里去四处找,而那时死猫就放在壁橱的一个箱子里。现在,我又有了一只死猫。我可以把它藏在壁橱里,保持一种“我没事”的错觉。或者我可以说,我可能被强奸了,就在我家附近。然后给他们看一个装满骨灰的盒子。我决定不着急,我不想毁了圣诞节。

我从来没有依赖过别人。在成长过程中,每当妈妈想抱我的时候,我就会拍着腿用中文说:“我自己走!”而妹妹则会赖着站在地上,举起双臂,直到有人把她抱起来。我更大一些时,看到过妈妈因为我们的一只新出生的小狗窒息而哭泣,看到过爸爸因为肺栓塞住院时穿着一件绿松石色的裙子。我开始明白,他们不是不可战胜的,如果发生什么事,我需要能够照顾我们姐妹两个。

星期四,妹妹被传唤到圣路易斯奥比斯波当地的警察局。警察想带她浏览斯坦福警察局发给他们的一组照片。她要做的是找出此前她告诉他们的那个有侵略性的男性。警察展示出一堆头发蓬乱、长着粉刺的白人男子的照片,一张张点击过去,当那个人的脸出现在屏幕上时,她锁定了他。警方报告称:“蒂法妮毫不犹豫地指认了4号的照片。”当被问及她有多肯定时,她说:“百分之百。”她打电话给我:“我看到他了。”

“你什么意思?”我很困惑,警察是怎么知道是谁试图吻她的?他们给派对上的每个男人都拍了照片吗?这是一个排查的过程吗?为什么他们要花时间追捕他,而不是在攻击者身上集中精力?

“不,”她说,“一定就是那个人。”

“那不可能。”我说。

“是那个企图吻我的人盯上了你。我搞砸的,”她说,“操蛋。”

那天晚上他盯着她的脸看。我没法将他的样子从脑海中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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