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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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迷路到我身旁 作者:蕊希 著


人生下来的时候都只有一半,为了找到另一半而在人世间行走。

有的人幸运,很快就找到了,而有人却要找一辈子。

我们都曾有过一场声势浩大的暗恋

我必须承认,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暗恋。

对他来说,我只是他人生中轻描淡写的一个过客,但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波澜壮阔。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凌晨三点。

想起那个爱而不得的人,倒出了一地的回忆。

矫情真可怕,但有时,又好感谢它。

如果一切还来得及,我多么希望自己当初没有放弃。

我多想你能来抱住我,告诉我,你也不愿只做朋友。

两年来,我在公众号和节目里说过好多人的爱情。修成正果的,无疾而终的,我不愿把它们称为故事,因为那些真实发生过的,分明就是生活。

在这两年里,很多粉丝都会问我:蕊希,你什么时候也讲讲你自己的爱情。我想,现在是时候了。

我出生在七月,巨蟹座。其实我从来都不相信所谓的星座,但不得不说,在那些对于巨蟹座的定义和判断里,有一条说中了我,无力反驳,我是一个情感极其细腻的人,念旧而多愁善感,很难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和曾经深爱过的人,总是莫名其妙地喜欢幻想,期待自己能忘情地进入未知的一切。

“宁缺毋滥”一直都是我对感情的态度,因为我知道,人的感情在大多数时候其实都是一种浪费。用在对的人身上,你会变得无畏,不计较付出与得到的比例;用在将就的人身上,瞬间就变成一种你想都不敢想的折磨。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迁就,也都会被放大成你们不再相爱的理由。爱和不爱之间只差一个字,但因为这一个字,很多人都在错过。

而这个词,也是我要和你们说的,我的爱情。

2008年,在大连,我认识了易先生。一个至今为止,对我人生有着重大意义的男人。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起过,所以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是否感受到自己在另外一个人的心里,竟然如此重要。

因为母亲是教育工作者,所以从小到大,我受到的都是极为严格的家庭教育,一路走来也都算顺风顺水。直到中考失利,打破了一个乖乖女对于未来的所有幻想。我从来没有想过0.5分之差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然而后来我才明白:人生就是这样的,它从来不会给你那么多的心满意足和如愿以偿,它只会用一次次猝不及防的差错告诉你,不到最后,没有人能预知结果。它只会在你每一个松懈而毫无准备的时刻让你明白,命运永远值得敬畏。

后来,母亲告诉我,她也曾经想过花点钱让我去上一个重点高中,但最终她还是决定放弃这个念头,因为她想让我知道,不会永远有人替我承担失败的后果,而我终归要学会一个人去面对这些人生的考验,也总要明白该怎样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于是,从小要强的我,上了一所很普通的高中。父母失望,我整日颓废。那时候每天的生活就是,没完没了地吃,再没日没夜地睡。我自暴自弃,我不再惦记自己的梦想。这样漫无目的的日子,过了将近一年。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易先生。

很多人告诉我,没有谁会遇到完全符合自己想象的那个人。所以很早之前我就认为,真正爱上的那个人,一定不是能被填满我所有期待的空格的。

然而,爱情哪里是一种能够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东西。它才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看不懂猜不透的,你永远别想知道它会帮你把下一颗棋子落在哪里。

然后莫名其妙地,我遇到了。虽然我并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易先生的出现,让我在那样年少的时候就开始相信,爱情是可以让人充满力量的。所以虽然我并不提倡早恋,但我不得不说,在我的观念里,学生时代的那种青春萌动的、单纯的喜欢,有时候会变成一种敦促,它会让你变得跟从前不一样,变得希望自己更美好起来。

易先生和我有着共同的目标:做主持人,去北京,考上所有学播音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学校。因为相同的兴趣和人生理想,我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每天中午待在一起,讨论学习,闲扯八卦。我们一起去高中校门口那家简陋的小店吃简单的午餐,我们一起以各种听起来正当的理由逃过午睡。我们在那些街头的小酒馆里,对着一张张破饭桌,聊着我们的热血梦想。我们口出狂言,我们不羁,但对于梦想,我们却都是认真的。

你知道吗?我多想有一天,他能带我回到那里去,回到那些破旧的小店,对着那些我们曾经发过毒誓的酒瓶子和掉落的白色墙皮,说上一句“谢谢”,就当,还愿了。

我多想那些真实存在过的日子,从来没有丢失过。

认识我很久的朋友都知道,我有过身材严重走形的时期。任由别人怎么说,我都没有动过减肥的念头。我自暴自弃,觉得反正也没有人会在意,但爱情就是一种特别神奇的东西,它总会把你所有认为的不可能都变成现实。

因为易先生的缘故,为了让他能对我的好感增加哪怕一点点,我下定决心开始了极为痛苦而艰难的减肥日子。那种感觉,和我有过相同经历的人,一定都能体会。没办法,我打小就是一个特别要强的孩子,只要我决定做一件事情,我一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虽然后来很多事情向我证明这也许并不是一种很好的性格,但不得不说,为了他,我还是减掉了30斤的肥肉,我的样子变得好看。我留起了长发,梳起了当年满大街都是的非主流式的齐刘海,我开始很认真地读书,我像他一样,成为老师们口中的好学生。

说实话,当我现在再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因为后来成绩多好而感到怎样的骄傲,反而我觉得,那时为了一个喜欢的人而奋不顾身努力做出改变的自己,还挺酷的。

让自己喜欢的人,看到自己美好的样子,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开心的事情吗?

在我人生最低谷的阶段,因为易先生,我变得好像有了那么一点不同。

虽然我并不希望接下来这一切的发生,然而,人生路上的转折来临时,由不得你愿不愿意,你只能学会接招。

在一切都看起来还不错的时候,他离开了。

其实,也并不是突如其来的。他比我高一年级,所以从喜欢上他的那一天开始,我就清楚地知道,他会先我一步离开。而他就是那个抽中了上上签的人,他去了北京,那个我们曾经无数次提起的地方。我替他高兴,可能那种感觉并不亚于他父母多少。我眼看着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又要眼看着他离开。所以你说,我到底是该开心还是难过?

以前我一直觉得,我们那所学校好大,从教学楼到校门口,要走上好久。但当他走出去的那天,我蒙了,我还没有看够的那个人,竟然没几步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内。

那天我看着他,难过了好久,却始终没让眼泪流下来。

你看,先走的那个人总是可以轻而易举说走就走。先动感情的那个人,只能留在原地,故作镇定。

从那时候开始,我瞒着我的心,不再说一句有多喜欢他。也从那时候开始,我瞒着身边所有的朋友,又喜欢了他好久。只是,所有的这些情绪,我都对他只字未提。我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以看上去最保险的朋友的身份,前前后后,喜欢了他五年,又好像更久一点,谁知道呢?

一个人突然离开的那种感觉,我不知道你体会过吗?那感觉就好像是,你很喜欢的一件衣服不知何时掉了一粒扣子,你找啊找啊,可就是找不到它。然后你试图去寻找一粒和它相近的,但还是以失败告终。还能怎么办呢,没了就是没了。已经走了的人,哪有那么容易回来。

他离开后的那年,我们很少联系。一方面我只剩下最后的时间冲刺高考,我必须为了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而努力;另一方面我知道,他所在的大学是一个我完全未知的环境,开始了我暂时没有办法触及的生活。而且,我也无法想象,他会不会爱上一个谁。可是,最后发生的,是我唯一没有想到过的可能。

命运再次捉弄了我。

一年以后,阴差阳错地,我去了广州。我至今都清晰地记得最后他打电话给我时的语气和手机那边可以感知到的温度。那种感觉,我记得,任我怎么忘,都忘不了。

如果说,在那之前我还对我们两个人的未来存有一丝幻想。那么当我知道我将又一次和他身处两地的时候,我就知道,不可能了。

人生好像就是这样,它把你捆绑,又不许你反抗。这一次,我认了。我开始很努力地生活,尽管我并不知道,那是为了远离他,还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与他重逢。

你知道的,忘记一个人往往比爱上一个人要花费更长的时间。我没日没夜地想他,走路的时候看到皮肤很白的男生,我想他;吃饭的时候,吃到我们曾经一起点过的食物,我想他;看书的时候,看到和他有着相同名字的主人公,我想他……那种想念,浸入我生活的每一处缝隙里,就算我试着提醒自己逃离,但它还是无孔不入地生长着。

为什么,当一个人已经离开,那种爱的感觉反而会变得更加深刻而强烈。是因为爱而不得,还是因为心里仍然存着一种失而复得的幻想?

然后,所有的感情会在一个时间点爆发,再之后,慢慢地燃烧到消失殆尽。仿佛那中间的一切,都好像从来不曾发生过。

几年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去了趟北京,那个在我们的交谈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地方。如果我没记错,是他先约的我,想想还是挺高兴的。和从前一样,我们去了一家不起眼的小店,点了满满一锅的鸡公煲。那是我第一次吃,也是最后一次。别问我为什么,有些事情,就是没有原因的,就像当年我爱上他一样。

我是个东北姑娘,但我基本不喝酒。一是觉得那东西对身体没好处,也并不觉得有多好喝;二是我总觉得女孩子喝酒也是一件不太安全的事情,所以能不碰就不碰。但是那天,久别后的那次见面,我喝了。喝得不多,但印象中自己当时还是喝得晕乎乎的。那时候似乎借着酒劲儿跟他说了点儿什么,但也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掩饰了多少年的喜欢,即使借着醉意,也还是没有勇气说出来,也是够笨的。

可能应了那句话吧,害怕连朋友都做不成,所以就只好选择用最安全的关系爱着。但如果现在你问我,喜欢一个人要不要表白?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去啊!马不停蹄地去啊!爱他你不告诉他,非要等到黄花菜都凉了的时候,再让自己悔不当初吗?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就是要等你先主动啊。做什么朋友,朋友有的是,我要的是恋人,我不能忍受别人把你抢走啊。而且,即使被拒绝了,又能怎样呢?大不了尴尬一段时间,总不至于真的就此决裂吧。

人活一遭,除了吃饭睡觉之外,留给我们去体验爱的时间真的没有多少。而在那些仅剩的时间里,我们要的不是没完没了因为胆怯而错过,而是,抓住每一次可以用力相爱的可能。生命太短暂了,把时间都浪费在犹豫和徘徊上,不可惜吗?

你相信吗?有些人是会在时间的洗礼后,重新产生交集的。以前,我不信。

直到一年前,我应聘成功,和他到了同一个地方工作。直到有一天,我在隔壁的直播间看到他,我信了。

我们像所有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打招呼相互问好;我们像所有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侃大山聊从前;我们像所有许久未见的老朋友一样,感叹着时光飞逝的那几年……而我,还是像从前一样,装作曾经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装作我眼前的这个人真的只是一个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装作我只是做了一场很长的梦,醒来的时候,他还在我的面前,在我的世界里。

我好像装得很辛苦,但我又好像很幸福。

我记得我曾经看到过一段台词是这样说的:“暗恋多么的羞涩懦弱,暗恋是自己走进去之后,没找到出口而被困住的爱情。开始是我自己,但什么都不知道的他,如果有一天突然离开我的视线的话,就会被动结束,这就是暗恋。一次也没萌芽开花,所以不敢梦想果实,像是淋湿的嫩芽一样的爱情,这就是无可奈何的暗恋。”

必须承认,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暗恋。对他来说,我只是他人生中轻描淡写的一个过客,但对我来说他的一切都波澜壮阔。我不怪他,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

不得不说,我算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曾经有过那样多的交集和共同的回忆。也正是因为这些,才让这场暗恋不至于显得太过悲壮。

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勇气捅破那层纸糊的围墙。甚至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他曾经有没有那么一刻感受到我对他如此热烈的喜欢。

朋友说,他又不傻,怎么可能不知道。

嗯,但愿他知道。起码这样,会让我感觉自己那几年的爱更有意义。可我又希望他不知道,这样我就不至于太难过,至少那证明了他是因为不知道我的喜欢,所以才忍心一直做朋友。

他知道,还是不知道,重要吗?不重要了。

当你成为某个人的重要角色,也就意味着,你必定是另一个人的过客。

有些人的出现,就是用来怀念的。

至少值得庆幸的是,那些年我们一起去过的小酒馆的破饭桌们,听到过那么多我们掏心掏肺的实话和那样认真的梦想,足够了。

至少,他是真的陪我走了一段好长的日子,至少是他让我摆脱掉了曾经的那个颓废不堪的自己,让我重新捡起被人践踏的信心和我一度以为无法实现的梦想。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这样形容暗恋:明知没意义,却无法不执着的事物——谁都有这样的存在。

虽然现在,爱与不爱都不再重要了,但我仍然感恩于他,他始终是我生命中特别重要的一个人。我爱他给我的相遇和离开,我爱他。我恨他给我的这场漫长的爱而不得的爱恋,我恨他。

现在,我们都长成大人了,不一样的大人。

风轻轻吹过,我看着他的脸,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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