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抒情写意

大家美文 作者:王荣泰 王琳涵 主编


抒情写意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杨绛

1935年7月,钟书不足25岁,我24岁略欠几天,我们结了婚同到英国牛津求学。我们离家远行,不复在父母庇荫之下,都有点战战兢兢;但有人做伴,可相依为命。

牛津大学在十月前后开学,我们下船后在伦敦观光小住。钟书的堂弟钟韩带我们参观大英博物馆和几个有名的画廊以及蜡人馆等处。这个暑假他一人骑了一辆自行车旅游德国和北欧,并到工厂实习。钟书只有佩服的份儿。他绝没有这等本领,也没有这样的兴趣。他只会可怜巴巴地和我一起“探险”:从寓所到海德公园,又到托特纳姆路的旧书店;从动物园到植物园;从阔绰的西头到东头的贫民窟;也会见一些同学。

我们这一暑假,算是远游了一趟;返回牛津,我怀上孩子了。成了家的人一般都盼个孩子,我们也不例外。好在我当时是闲人,等孩子出世,带到法国,可以托出去。我们知道许多在巴黎上学的女学生有了孩子都托出去,或送托儿所,或寄养乡间。

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象。我们的女儿确实像钟书,不过,这是后话了。

我以为肚里怀个孩子,可不予理睬。但怀了孩子,方知我得把全身最精粹的一切贡献给这个新的生命。在低等动物,新生命的长成就是母体的消灭。我没有消灭,只是打了一个七折,什么都减退了。

钟书很郑重其事,很早就陪我到产院去定下单人病房并请女院长介绍专家大夫。院长问:“要女的?”(她自己就是专家。普通病房的产妇全由她接生。)

钟书说:“要最好的。”

女院长就为我介绍了斯班斯大夫。他家的花园洋房离我们的寓所不远。

斯班斯大夫说,我将生一个“加冕日娃娃”。因为他预计娃娃的生日,适逢乔治六世加冕大典(5月12日)。但我们的女儿对英王加冕毫无兴趣,也许她并不愿意到这个世界上来。我18日进产院,19日竭尽全力也无法叫她出世。大夫为我用了药,让我安然“死”去。

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像新生婴儿般包在法兰绒包包里,脚后还有个热水袋。肚皮倒是空了,浑身连皮带骨都是痛,动都不能动。我问身边的护士:“怎么回事儿?”

护士说:“你做了苦工,很重的苦工。”

另一护士在门口探头。她很好奇地问我:“你为什么不叫不喊呀?”她眼看我痛得要死,却静静地不吭一声。

我没想到还有这一招,但是我说:“叫了喊了还是痛呀。”她们越发奇怪了。“中国女人都通达哲理吗?”“中国女人不让叫喊吗?”

钟书这段时间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又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我说“不要紧”,他真的就放心了。因为他很相信我说的“不要紧”。我们在伦敦“探险”时,他颧骨上生了一个疔。我也很着急。有人介绍了一位英国护士,她教我做热敷。我安慰钟书说:“不要紧,我会给你治。”我认认真真每几小时为他做一次热敷,没几天,我把脓拔去,脸上没留下一点疤痕。他感激之余,对我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所后,真的全都修好。

1941年暑假,钟书由陆路改乘轮船,辗转回到上海。当时辣斐德路(按:今复兴中路)钱家的人口还在增加。一年前,我曾在辣斐德路弄堂里租到一间房,住了一个月,退了。这回,却哪里也找不到房子,只好挤居钱家楼下客堂里。我和圆圆在钟书到达之前,已在辣斐德路住下等他。

钟书面目黧黑,头发也太长了,穿一件夏布长衫,式样很土,布也很粗。他从船上为女儿带回一只外国橘子。圆圆见过了爸爸,很好奇地站在一边观看。她接过橘子,就转交妈妈,只注目看着这个陌生人。两年不见,她好像已经不认识了。她看见爸爸带回的行李放在妈妈床边,很不放心,猜疑地监视着,晚饭后,圆圆对爸爸发话了。

“这是我的妈妈,你的妈妈在那边。”她要赶爸爸走。

钟书很窝囊地笑说:“我倒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

“自然我先认识,我一生出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这是圆圆的原话,我只把无锡话改为国语。我当时非常惊奇,所以把她的话一字字记住了。

钟书悄悄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圆圆立即感化了似的和爸爸非常友好,妈妈都退居第二了。圆圆始终和爸爸最“哥们”。钟书说的什么话,我当时没问,以后也没想到问,现在已没人可问。他是否说“你一生出来,我就认识你”?是否说“你是我的女儿”?是否说“我是你的爸爸”?我们三个人中间,我是最笨的一个。钟书究竟说了什么话,一下子就赢得女儿的友情,我猜不出来,只好存疑,只好永远是个谜了。反正他们两个立即成了好朋友。

她和爸爸一起玩笑,一起淘气,一起吵闹。从前,圆圆在辣斐德路乖得出奇,自从爸爸回来,圆圆不乖了,和爸爸没大没小地玩闹,简直变了个样儿。她那时虚岁5岁,实足年龄是4岁零两三个月。向来只有人疼她,有人管她、教她,却从来没有一个一同淘气玩耍的伴儿。

圆圆去世,60岁还欠两个多月。去世前一两个月,她躺在病床上还在写《我们仨》。第一节就是《爸爸逗我玩》。现在,我把她的记事,附在卷末。

我们挤居辣斐德路钱家,一住就是8年。

女儿的嫁妆

韩石山

女儿15岁,初中生,半憨不精,已初识嫁娶之事。我们父女的关系,平日又那么马马虎虎,套一句文雅的话,可说是介于师友之间,常开些当开不当开的玩笑。每天她放了学,我放下笔,有妻子做饭,父女俩便在客厅里说笑嬉闹。客厅紧傍着厨房,也是对正在“火线”上的妻子的慰劳。儿子在外地上学,这是我们一家三口每天最热闹的时候。

这天我对女儿说,爸爸笔耕大半生,已垂垂老矣,等你兄妹俩成家时,怕无充裕的钱物应付。不过我有数千册书,还有些家用电器,到时候可全给你们,两相比较,家电比书值钱,你是要家电还是要书?

这玩笑以前就开过,记得那时她说要书,我想引诱她说要家电,冰箱、彩电、录像机这些,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总该有些吸引力的,然后再好好奚落她一顿。

她似乎看出了我的鬼把戏,眼珠一转,说道:“我都不要。”“那你要什么呢?”“我要你。”“一个老爸爸,你不嫌弃,你那口子还嫌弃哩。”“那可不会。”女儿说,“到了我家,我把你锁在一间房子里,让你写文章,稿费全都是我的。有了你,不是啥都有了?”哈哈哈,我笑得快岔了气。“就樱儿能想出这号鬼点子!”妻在厨房听了,佯作嗔怪地说。得承认,这次斗嘴,我是彻底失败了。

这几年,她学业上有多大长进,我不知道,斗嘴上可是大有长进了,比如前些日子,为件什么事,她母女俩“得罪”了我,我便引用孔夫子那句话挖苦她们:“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你妈是女子,你是小人。”

但见她格眨格眨眼,顺口答道:“爸,你说得很对,不过你对孔子的话理解错了。那句话是说:女人和孩子是你这样的人难教育的,为什么呢?离得远了你就怨恨人家,离得近了你就对人家不尊重。”

妙哇!我忘了正在斗嘴,当即大加赞赏。不过,那话虽也机警,却不似今天要我做嫁妆这话来得率真可爱。有意思,她怎么能想出这么刁钻的俏皮话儿,没啥可羞的,能为女儿做嫁妆,也未尝不是人生一大乐事。至少说明,我这个当爸爸的,还是个有用之物,还没落到“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地步。可一想到他兄妹俩小时候的种种遭际,又不免有些心酸。

我少小离家,负笈求学,又在外地工作,成家后夫妻天各一方,他兄妹俩都是在老家农村出生的。合家团聚,不过是近十年的事。孩子出生时,因工作忙,更因经济困窘,均未回家照料。稍大点儿,也未能给以更多的爱抚,一般孩子都有的玩具,几乎没给买过,只记得给儿子买过一个塑料西瓜,8毛钱,给女儿买过一个布娃娃,1元4角。妻子曾给我说过这么件小事,今日忆及,仍不胜唏嘘。

是女儿3岁时吧,一次妻子带她去镇上玩,来到百货商店,孩子见了一种小推车,哭闹着要妈妈给她买。一辆小车不过二十几元,但对我家来说已是不可想象的大数目。我那时一月工资50元,要养活四口之家。妻哄孩子说:“等爸爸一月挣上80块钱就给你买。”售货员听了露出鄙夷的神色。那时候,要挣上80元,少说也得当上县委书记!

这事,妻怕我伤心,从未对我说过,直到前两年才无意中提起。我曾问女儿,可记得此事,她说不记得。孩子能忘了,当爸爸的既然知道,实在是难忘的了。这遗憾,怕至死都会刻在我的心头。至今每次上街,走过卖玩具的地方,看见小推车,我总不忍多看。当然,这亏欠也可以用别的方式加倍地补上,但那不过是自欺,任你什么方式,能补得上孩子幼年心头的创伤么?纵然她未必知晓。女儿现在很爱收集小物件,也爱做些布娃娃之类的小手工,挂在床头,摆在书桌,我疑心这正是对童年时心灵上的缺憾的补偿。太伤心,也太残酷,我从未点破。

别说孩子了,我现在爱和孩子们在一起嬉戏、玩耍,又何尝不是一种心灵上的补偿?

有人说南唐李后主所以无能,是因为“生于宫掖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确否不敢妄论,但我总觉得长于妇人之手,实在不能说是坏事。家父一辈子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的。与妻子团聚后,穿衣吃饭,全由妻子料理。将来年迈体衰,卧床不起,能在床前侍奉汤药的,怕也只有女儿。人的一生,幼年有母亲抚爱,成年有妻子照料,晚年有女儿侍奉,也算得上大福大贵了。想到这儿,我对女儿说:“爸爸就做你的嫁妆吧,只是到了你家,别锁在房子里就行了。”

“那可不行。”女儿笑着说,“不锁住,过两天你又跑到我哥哥家去了。”

我想倒也是的,一双儿女,哪头也放不下呀!

玻璃匠和他的儿子

梁晓声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城市里总能见到这样一类游走匠人——他们背着一个简陋的木架街行巷现,架子上分格装着些尺寸不等、厚薄不同的玻璃。他们一边走一边招揽生意:“镶——窗户!……镶——镜框!……镶——相框!……”

他们被叫做“玻璃匠”。

我的一位中年朋友的父亲,便是那个年代的一名玻璃匠,他有一把德国造的玻璃刀。那把玻璃刀上的钻石,比许多玻璃刀上的钻石都大,约半个芝麻粒儿那么大。

有次这位朋友在我家里望着我父亲的遗像,聊起了自己曾是玻璃匠的父亲,聊起了他父亲那一把视如宝物的玻璃刀。

他说:“父亲一向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我10岁那年,母亲去世了,从此父亲的脾气就更不好了。”而他是长子,下面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父亲一发脾气,他就首先成了出气筒。年纪小小的他,和父亲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也越来越冷漠。他认为他的父亲一点儿也不关爱他和弟弟妹妹。他暗想,自己因而也有理由不爱父亲。他承认,少年时的他,心里竟有点儿恨自己的父亲。

有一年夏季,他父亲回老家办理他祖父的丧事。父亲临走,指着一个小木匣严厉地说:“谁也不许动那里边的东西!”——他知道父亲的话主要是说给他听的。同时猜到,父亲的玻璃刀放在那个小木匣里了。但他也毕竟是个孩子啊!别的孩子感兴趣的东西,他也免不了会对之产生好奇心呀!何况那东西是自己家里的,就放在一个没有锁的、普普通通的小木匣里!于是,父亲走后的第二天,他打开了那小木匣,父亲的玻璃刀果然在内。但他只是将玻璃刀从双层的绒布套子里抽出来欣赏一番,比划几下而已。他以为他的好奇心会就此满足,却没有。

第三天,他又将玻璃刀拿在手中,好奇心更大了,找到块碎玻璃试着在上边划了一下,一掰,碎玻璃分为两半,他就觉得更好玩了。以后的几天里,他也成了一名小玻璃匠,用东捡西拾的碎玻璃,为同学们切割出了一些玻璃的直尺和三角尺,大受欢迎。然而最后一次,那把玻璃刀没能从玻璃上划出纹来,仔细一看,刀头上的钻石不见了!

他这一惊非同小可,心里毛了,手也被玻璃割破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使用不得法,刀头上那粒小之又小的钻石,是会被弄掉的。他完全搞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掉的,可能掉在哪儿了。就算清楚,又哪里会找得到呢?就算找到了,凭他,又如何安到刀头上去呢?他对我说,那是他人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次重大事件。甚至,是唯一的一次重大事件。以后他所面临过的某些烦恼之事的性质,都不及当年那一件事严峻。他当时可以说是吓傻了。

由于恐惧,那一天夜里,他想出了一个卑劣的办法——隔天,他向同学借了一把小镊子,将一小块碎玻璃在石块上仔仔细细捣得粉碎,夹起半个芝麻粒儿那么小的一个玻璃碴儿,用胶水黏在玻璃刀的刀头上了。那一年是1972年,他14岁……

三十余年后,在我家里,想到他的父亲时,他一边回忆一边对我说:“当年,我并不觉得我的办法卑劣。甚至,还觉得挺高明。我希望父亲发现玻璃刀上的钻石粒儿掉了时,以为是他自己使用不慎弄掉的。那么小的东西,一旦掉了,满地哪儿去找呢?既找不到,哪怕怀疑是我搞坏的,也没有什么根据,只能是怀疑啊!”

他的父亲回到家里后,吃饭时见他手上缠着布条,问他手指怎么了?他搪塞地回答,生火时不小心被烫了一下。父亲没再多问他什么。

翌日,父亲一早背着玻璃箱出门挣钱去。才一个多小时后就回来了,脸上阴云密布。他和他的弟弟妹妹吓得大气儿都不敢出一口。然而父亲并没问玻璃刀的事,只不过仰躺在床上,闷声不响地接连吸烟。

下午,父亲将他和弟弟妹妹叫到跟前,依然阴沉着脸但却语调平静地说:“镶玻璃这种营生是越来越不好干了。哪儿哪儿都停产,连玻璃厂都不生产玻璃了。玻璃匠买不到玻璃,给人家镶什么呢?我要把那玻璃箱连同剩下的几块玻璃都卖了。我以后不做玻璃匠了,我得另找一种活儿挣钱养活你们……”他的父亲说完,真的背起玻璃箱出门卖去了。

以后,他的父亲就不再是一个靠手艺挣钱的男人了,而是一个靠力气挣钱养活自己儿女的男人了。他说,以后他的父亲做过临时搬运工,做过临时仓库看守员,做过公共浴堂的临时搓澡人,居然还放弃一个中年男人的自尊,正正式式地拜师为徒,在公共浴堂里学过修脚……

而且,他父亲的暴脾气,不知为什么竟一天天变好了,不管在外边受了多大委屈和欺辱,再也没回到家里冲他和弟弟妹妹宣泄过。那当父亲的,对于自己的儿女们,也很懂得问饥问寒地关爱着了。这一点一直是他和弟弟妹妹们心中的一个谜,虽然都不免奇怪,却并没有哪一个当面问过他们的父亲。

到了我的朋友34岁那一年,他的父亲因积劳成疾,才60多岁就患了绝症。在医院,在曾做过玻璃匠的父亲的生命之烛快燃尽的日子里,我的朋友对他的父亲孝敬倍增。那时,他们父子的关系已变得非常深厚了。一天,趁父亲精神还可以,儿子终于向父亲承认,20年前,父亲那一把宝贵的玻璃刀是自己弄坏的,也坦白了自己当时那一种卑劣的想法。

不料他父亲说:“当年我就断定是你小子弄坏的!”

儿子惊讶了:“为什么,父亲?难道你从地上找到了……那么小那么小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呢?”

他的老父亲微微一笑,语调幽默地说:“你以为你那种法子高明啊?你以为你爸就那么容易骗呀?你又哪里会知道,我每次给人家割玻璃时,总是习惯用大拇指抹抹刀头。那天,我一抹,你黏在刀头上的玻璃碴子扎进我大拇指肚里去了。我只得把揣进自己兜里的五角钱又掏出来退给人家了。我当时那种难堪的样子就别提了,那么些大人孩子围着我看呢!儿子你就不想想,你那么做,不是等于要成心当众出你爸的洋相吗?”

儿子愣了愣,低声又问:“那你,当年怎么没暴打我一顿?”他那老父亲注视着他,目光一时变得极为温柔,语调缓慢地说:“当年,我是那么想来着。恨不得几步就走回家里,见着你,掀翻就打。可走着走着,似乎有谁在我耳边对我说,你这个当爸的男人啊,你怪谁呢?你的儿子弄坏了你的东西不敢对你说,还不是因为你平日对他太凶吗?你如果平日使他感到你对于他是最可亲爱的一个人,他至于那么做吗?一个14岁的孩子,那么做是容易的吗?换成大人也不容易啊!不信你回家试试,看你自己把玻璃捣得那么碎,再把那么小那么小的玻璃碴粘在金属上容易不容易?你儿子的做法,是怕你怕的呀!……我走着走着,就流泪了。那一天,是我当父亲以来,第一次知道心疼孩子。以前呢,我的心都被穷日子累糙了,顾不上关怀自己的孩子们了……”

“那,爸你也不是因为镶玻璃的活儿不好干了才……”

“唉,儿子你这话问的!这还用问吗?”

我的朋友,一个34岁的儿子,伏在他老父亲身上,无声地哭了。

几天后,那父亲在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守护之下,安详而逝。

我的朋友对我讲述完了,我和他不约而同地吸起烟来,长久无话。

那时,夕照洒进屋里,洒了一地,洒了一墙。我老父亲的遗像,沐浴着夕照,他在对我微笑。他也曾是一位脾气很大的父亲,也曾使我们当儿女的都很惧怕。可是从某一年开始,他忽然判若两人,变成了一位性情温良的父亲。

我望着父亲的遗像,陷入默默的回忆——在我们几个儿女和我们的父亲之间,想必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吧?那究竟是一件什么事呢?——可我却没有我的朋友那么幸运,至今也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了,将永远是一个谜了……

一生偶然

葛优

我一直到十八九岁都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是什么样。我爸演戏的时候,我经常躲在一边看。那时,我觉得自己可能是一辈子的忠实观众吧。

“文革”结束了,艺术院校招生,我忽然好像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考艺术院校时,主考官让我演一个动作:从后面捂女孩的眼睛。我太紧张了,捂住她的眼睛,手就下不来了。那女孩只好把情人见面的戏变成了抓流氓的戏。

我最大的特点是两个字,一是蔫,一是缩。我不像我爸,他脾气火爆,敢当着一千多人的面上台指挥,打死我也不敢。只要有什么活动让我出席,我就本能地往后缩。如果出席的人有十几个,我就本能地坐在最边上。我要是紧张了,就容易出汗,手心脑门出汗。出席活动,快到大厅门口时,我最紧张,好像一开门就有机枪扫射似的。

老那么惯着自己,也不行。都老大不小了,有人叫老师了,还那么羞答答的,不行。我也假装放松过,就想象自己在拍戏,效果似乎也不错,可总觉得太假了。我告诉别人,其实我不紧张。有人说:“谁都能看出来,你满脑门子汗,说话磕磕绊绊,不叫紧张叫什么?”我索性老老实实说自己紧张,也不想老装大尾巴狼。这么一想,我反倒踏实下来。

我在北影大院长大,从小看过太多著名的演员,比如于洋、赵子岳、张平等。街坊邻居都是全国闻名的大演员,有时我刚看完他们主演的电影,回家就看见他们骑着自行车,筐里装着刚抢购回来的大白菜,好像刚从银幕上下来。

李敖写了一本书叫《上山下山》,我很喜欢这个书名。人生用这四个字就穷尽了。如果时光倒流,我愿意回到刚成名的那个阶段。刚成名的时候是上山,上山时一切都是未知,你不知道自己会到什么地方,能到什么地方,你在上升的曲线上。人最美好的是追求的过程。你看世界上流传的最经典的爱情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什么是结果?死亡才是真正的结果。也许等我再老些,就能接受日本人的美学观了——下山也是一种美,但现在我觉得没走到头的时候是最好的。

人的一生都是偶然。演《霸王别姬》我没得奖,演完《活着》,天时地利人和都该我得了,就得了。如果当时有什么别的戏出彩,也就没我了。

20世纪90年代,人们不把那些高大全的人物当回事了,都想看到活生生的人。我有平民色彩,不虚伪。那时,中国人开始需要大批量的幽默,不想进电影院受教育、上课。我代表那时人们的心态,比较放松,比较乐观,也比较普通。谁也别想教育谁,大家都是平等的。那时经济发展,过去很多牢笼式的观念被打破。大家忽然发现,不是只有那些长得好看的、说得好听的人才重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连葛优都能上屏幕,谁不能呢?

比起一些偶像明星,我觉得特坦然。我不怕年华老去,不用和狗仔队打游击,不用为了曝光率没事找事。我一是不想当老百姓的对立面,二是我也当不上,三是当上的代价太大,活着该有多累!

我最想做的事情是一个人待着。有朋友一拿起书,看两行字就晕了,我不至于那样,每天至少要看十几个剧本吧。我觉得还不够静,还不够让我拿起一本书就放不下,周围总有好多事干扰我。

我也爱热闹。比如喝点儿酒、聊聊,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我是最不怕听人说的,只要对方能侃,我就可以一直听他说下去,所以朋友爱找我喝酒。我最爱扮演的角色就是听众。每次喝酒,我说话很少,更多是看朋友耍贫。

我总是矛盾着,又想热闹又想静,是不是有点儿矫情?

娘妻落水先救谁

柯云路

许多男性朋友跟我说起过这样的事——老婆不止一次地问:“我和你妈都落水了,你先救谁?”这些朋友一般都夹在老婆和老娘之间,进退维谷,有苦难言。这个发生概率比买彩票中五百万还小的事件,之所以一次次地敲打着许多男人的神经,多缘于妻子与母亲的矛盾。

妻子和母亲,两个都是至亲的亲人,谁不高兴都会牵动你的神经。这时,作为老公和儿子的你,就需要特别冷静。

你和妻子相识相恋到结婚,找到相爱的人并不容易,因此,首先你们要学会彼此珍惜。接下来我要说的是,相爱并不等于没有矛盾。

在所有的伦理关系中,夫妻关系是最重要的亲情,是家庭关系中第一位的关系。但这个最重要的关系却由两个毫无血缘联系的人组成,这就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和问题。结婚时每个人身后都站着一大片“背景”——各自的兄弟姐妹、父母亲属和朋友。这些亲情对婚姻的另一方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但对自己而言,则带着从童年、少年到成年的成长印迹,日积月累着他人不可想象的巨大力量。

尊重这种亲情,并且理解这个力量,是夫妻和睦相处的必要前提。

前面说过,妻子和母亲同为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但你要明白,她们之间并无感情,妻子的出生和成长与你的父母兄弟无任何联系。你对父母的感情,妻子至多只是理智上理解和尊重,不会有如你一样的切身感受。这样,当你组成自己的小家,并且这个小家的利益与大家庭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第一,你要能够理性地对待;第二,要能用聪明的方法化解。

面对妻子对婆婆的抱怨,最好的办法是不吭气,这时千万不可为母亲辩护。家庭中的事情本无是非,许多冲突只是情绪,情绪过去了,也就没事了。你为母亲辩护的结果只能是火上浇油,让妻子觉得自己的感受不被重视,做丈夫的不心疼她,不站在她这一边维护小家的利益。她的火气反而更大。

此外,丈夫要懂得适当地示弱。遇事先把妻子放在前面,让她知道你最看重和她的关系,同时把自己的为难之处告诉她——总不能不孝顺父母吧?让她帮你想想办法。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多关心妻子的父母,以心换心。你对她的父母好了,她自然也愿意“回报”你。

总之,夫妻之间闹矛盾了,要冷处理。冷处理并不等于冷战,不是针尖对麦芒。现在许多男人自称“妻管严”,对这种现象也要分析。“妻管严”不一定是丈夫软弱,通常的女孩子都会有点小脾气,这种时候要会哄,会哄女孩也是男人的本事。不肯低头不一定是大男人。有力量的人其实不怕低头。在自己的妻子和母亲之间,我们要做一个聪明的男人。

最后,我想说,其实在这个世界上,那些能够白头偕老的夫妻,一生基本上都结“三次”婚:

第一次,是和这个人结婚。这指一眼看到的身高、相貌、学历、金钱、气质之类。

第二次,是和对方的习惯结婚。因为对方的生活习惯完全有可能和你格格不入。一个小小的饮食习惯合不来都可能产生龃龉。至于起居、社交、工作、待人接物等方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顽固天性,习性合不来,也会导致婚姻解体。

第三次,是和对方的家庭结婚,这里指父母兄弟姐妹及更广大的家庭文化背景。多少对年轻夫妇因为与两边老人的关系摆不平而吵闹不休,最终导致感情破裂。与对方的家庭结婚,是指双方还要交换对父母的关心和责任。这一点处理不好,也不会有完美的婚姻。

为人父母劳碌命

陈晓卿

因为经常加班,回家路上肠胃难免急剧蠕动,跟闹钟似的。松榆西里那家淮南牛肉汤是我常去光顾的地方。主人姓郝,头一次吃了他家的牛肉汤,我就有一种“无限接近淮南”的感觉。

在安徽老家,老郝也是个基层干部,本来退休了可以在家颐养天年。但老郝的儿子十几年前来北京工作,老两口在千里之外不免牵挂,跟着来了之后,儿子忙,老郝和太太又有些落寞,于是便捡起了家传的牛肉汤手艺。

老郝做这个不完全为了挣钱,牛肉早就涨到24块钱一斤了,他们家的牛肉汤还是10元一碗,所以,店里的人总是满满的,过了夜里10点,这家店还是灯火通明。除了安徽周边的外地人,也有不少当地的顾客。经常有当地口音的邻桌,就着10块钱一碗的汤,喝着6块钱的二锅头,说着几十亿的生意。

前两天,又路过老郝家的店,看到窗户贴着“门店转让”的纸,我不禁吃了一惊。停车进店,老郝问都没问,就从后面厨房里变出一碗牛肉汤来。郝太太则坐在一旁专心答疑解问。原来,老郝的儿子当了爸爸,孩子刚满3个月。“现在的年轻人不会带孩子。月嫂也不靠谱,孩子还得自己带。所以,我们打算把店盘出去。”郝太太说。我指着一屋子客人问:“这么好的生意,真不打算要了?你们舍得?”老郝嘿嘿一笑,说是有点可惜,“但是,”他提高声调,“再好的生意,也不能有自己的孩子重要啊!”

想起在成都二道街一家冒菜店也曾遇到类似的经历。这家冒菜店的生意几乎是成都最火爆的。去年夏天在成都出差,抽出了一个中午排队,排到将近一个钟头的时候,女主人出来指着我说:“从这位起,往后的同志都不用排了,我们要关门了。”奇怪的是,我身后的所有客人,没有任何怨言,选择了默默离开。我急了,反复跟主人解释,自己是从北京千里迢迢专程来的。百般哀求,主人这才让我进店。

冒菜店开在居民楼里,满坑满谷的人,红油的香味注射一般地刺激着所有的味觉系统。享受着难得的美味,心里更加纳闷:这么好的生意为什么只在中午营业?老板娘特别利索,说:“下午我们娃儿就放学了,要做作业,怕干扰……”她一脸自豪,“要知道,我们女儿一直是年级的前五名哦。”“那女儿将来去外地读大学,你咋办?”我问。老板娘想了想说:“那我就去陪读。”

盛夏里的成都冒菜也好,寒冬里的淮南牛肉汤也好,都不是什么高档的饮食,只要细心都不难做好。难得的是,主人都是为人父母的劳碌命,这仿佛是中国人的传统。几乎每一对中国父母都有一颗与生俱来的溺爱孩子的心,再兴隆的生意,再多的钱财,对他们来说,都没有自己下一代的成长重要——这正是他们全部的希望。

花甲之年懂爱情

章诒和

我是第二次婚姻了。二次婚姻的特点是婚前双方要把所有问题提前谈好,权衡的分量大于情感的砝码。所以,婚后我和丈夫的关系,平淡得像“独联体”——松散的联盟。一人一间屋,各干各的事,各看各的书,经济独立,社交独立,日子再平淡不过了。可是一旦他倒下,那平淡后面的东西突然显露出来,血淋淋的!我恍然大悟:他不是我的丈夫,他是我生命的全部。

我哭泣着不断哀求医生:“救救他,用我的命换他的命!”两次昏死在他的病房。我第一次倒地,他大叫:“这儿不是医院,这是虎口。我俩不能都掉进来,你要逃出去!从明天起,不许你来看我。”第二次,他就只能用无比忧伤的眼睛望着我,望着我。

丈夫的病越来越重了,那时我刚好写完《忆张伯驹夫妇》的草稿。他挣扎着一天看一两页,还在稿子上面做记号,并吃力地说:“小愚,你写得比以前好多了。但还有很多问题,等我的病好了,我来给你改。”过了一个多月,丈夫大概知道已经没有为我修改文章的可能了。他把稿子从枕头底下抽出来还给我。说:“写吧,写吧。等我死了,你就成功了。”

一天,丈夫的气色还好。他坐起来拉着我的手说:“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四段。后三段都是苦,前面的生,也未必是乐。古人把立德、立功、立言视为人生的标准。小愚,对你来说,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要活下去!这是你父亲(章伯钧)当年的叮嘱,也是我的叮嘱。我不担心你的工作,只担心你的生活。你什么都不会呀。我死后,谁给你领工资?马桶坏了,谁给你修?灯绳断了,谁给你接?你一个人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再找一个男人吧!”我扑在他胸前,放声大哭。

“死”是结束;“老病”是处在生死之间;而半生半死,最是痛苦。我和他都是半生半死人。此后,丈夫连说话的气力都没有了,靠输液和“杜冷丁”活着。

一个周日,他的两个孩子都来探视。预感到来日无多的他,流着眼泪要求孩子:“你们今后要照顾好章姨!答应我,答应我!”其声嘶哑,其情凄怆——死神来临之际,夫妻诀别之时,我临近花甲之年,懂得了爱情,也懂得了男人。清理他的遗物,我发现一个纸夹。那上面的每一张纸,丈夫用铅笔写着同样的一句话:今后最苦是小愚,今后最苦是小愚。

丈夫去世六载。六年来,以往夫妻的共同节目如看大片、看球赛、写对联、下棋、听戏、散步,我全戒了。

我一直以为人生有两件东西是属于自己的,一是情感,二是健康。丈夫一步一回头地离去,使我猛然醒悟:这个世界原来是什么也抓不住的!我内心那份绝望的寂寞,从此与生命同在。只要活一天,它就在一日,很深,很细。

尽孝不再拖

潘石屹

甘肃天水,有“穷甲天下”之称。1963年,我就出生在这里的麦积区潘集寨。我爸爸是下放到农村的“右派”,妈妈虽然念过“国立高中”,却是个普通农妇。

爸妈一共生了5个孩子,我排行老二,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

小时候,家里很穷,青黄不接时,妈妈总要去邻村捡拾人家收完剩下的菜叶,做酸菜充饥。

最小的妹妹出生三个月后,赶上没有粮食,饿得直哭,爸妈养不活她,只好把她送人。

家里的日子依旧艰难,大妹妹在3岁那年,不得已,送给一户拥有一头奶羊的人家。

两个妹妹送走后,妈妈思念成疾,身体每况愈下。不久,她因中风而瘫痪。那一年,妈妈才52岁。

1981年,我考上了中国石油管道学院。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河北廊坊石油部管道局经济改革研究室。几年后,我辞职,揣着80元钱,前往广东。南下前,我回了一次老家。怕母亲担忧,我没有将辞职的消息告诉她。妈妈发现了端倪,当我离家时,她硬要爸爸和弟弟抬着她送我,给了我两条手工缝制的蓝色棉裤。

我的泪顿时夺眶而出,瘫痪在床的妈妈,缝制这两条棉裤,多不容易,要受多少罪呀。担架上的她,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孩子,不要哭,尽管去闯吧,不要担心我。”快出村口了,我回过头,妈妈还坐在担架上,远远地看着我。

弟弟在哭,我含泪说:“哥会回来接妈妈的,别伤心。我一定要尽早赚钱,给妈治好病。”

1989年3月,我来到海南。除了梦想,我一无所有。白天,我四处找工作,晚上,睡在沙滩上。直到6月,我自荐到一家砖厂当厂长后,每月都能赚一两万元钱,境况有所好转。1990年5月底,看到存折上有8万多元钱,想到一直躺在病床上的妈妈,我想寄钱回家给妈妈治病。可是,扩大砖厂规模需要钱,我想,现在是事业发展的关键阶段,过一段时间再说吧。

几个月后,由于种种原因,砖厂停产,我亏得连回家路费也没了。我又和几个朋友合伙,创建了海南农业高科技联合开发公司,开始炒房,并赚了上百万元。

我马上打电话给妈妈,说:“现在,我可以寄钱为您治病了。”妈妈却说:“病这么久了,哪还能治好?你只管,忙你的事业就行。”

不久,海南房地产业出现经济泡沫,我再次变得一无所有,万念俱灰……

身在老家的弟弟,知道了我的窘况,不久,我竟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说:“娃,妈虽担心你,更信你。只要你去做,你绝不比别人差。”妈妈的安慰和鼓励,给了我力量。第二年,经过慎重考虑,我和朋友合伙到北京发展,成立万通公司。我否极泰来,事业、生活终于有了彻底的好转,工作也比以往忙了很多。很多次,我都想回家看看妈妈,因为忙事业,琐事又多,一直没有抽出时间。

1994年,我和张欣结婚了。得知我娶了一个优秀的海归媳妇,在电话里,妈妈一再叮嘱我,早日带妻子回家。

这一次,我下了决心,不管怎样,一定要回一趟老家,接妈妈去治疗。

当年10月,我和张欣回到老家。听说我要将她送到医院治疗,她说:“你忙你的事业吧,妈病了这么多年,哪还能治得好?”

在家待了3天,我决定送妈妈去医院,妈妈还是说:“你有时间,就陪我多说说话,要送我去医院,还不如早点回北京忙事业。”想到送妈妈去医院检查,至少需要一个星期,又想到北京有很多事情等着我,我没有再坚持。

1995年,我和张欣共同创立了SOHO中国有限公司,再度向房地产进军。此后,公司飞速发展,进入“中国纳税百强榜”。在这期间,我多次想回家,将母亲接到北京治疗,可人一忙,这个愿望就一拖再拖,没有如愿。

2007年11月,一个项目正处在关键时候,公司设计部副总刘晓明却突然提出请假,原因是他母亲的糖尿病犯了,他必须去医院照顾母亲。

他哽咽着说:“潘总,我母亲为了供我上学,辛苦了一辈子,我可不想以后留遗憾啊。”

刘晓明为尽孝而请假,深深地震撼了我。如果不是妈妈,我还在甘肃天水老家务农啊。当天,我丢下手中所有的工作,飞往甘肃……这一次,我终于将母亲接到了北京。

姑姑命好

刘若英

那天北京风很大,拍戏搭的帐篷都快被吹倒了。我脱下穿了一天的威亚衣(吊钢丝的装备),倒在躺椅上正跟自己全身的酸痛较劲中,工作人员把手机给我,说是电话亮了好多次,不知有什么急事?我说:“再急的事也没有拍戏急吧!”接过手机,显示我姐姐无数次的“未接来电”,短讯三个字:“急,回电!”这三个字能令人全身发麻。而电话那一头姐姐哽咽地说:“姑姑走了。”

这要如何反应?十天前我在台北见她时,她还坐在沙发上跟我讨论下午茶蛋糕有多好吃,然后兴高采烈地准备去参加小学同学会。姑姑回到美国后,给我电邮,介绍新时装设计师的网站,并计划过两个月,要与姑丈再去邮轮旅行……一切历历在目,怎么她就走了呢?难道走的是姑姑的另一个分身吗?姑姑一直喜欢看我写那些已故老家人的故事。但我从没想过,我这么快就必须开始回忆她。

姑姑常说,我爸爸把她当女儿,而不是当妹妹,对她的疼爱甚过于对我跟姐姐。爸爸没有带我去吃过一次冰激凌,却曾带姑姑到圆山饭店吃冰激凌“吃到饱”,回家时嘴唇都冻紫了,被祖母念叨一顿。家中规矩很多,使得这家里的孩子容易人在福中不知福,老想“闯出去”,以为外面是自由天地。姑姑首当其冲,大学时就立下志愿,定要到美利坚深造。毕了业,她与姑丈结婚,也毅然决定留在异国生活。不知是不是小时向往“篱笆外的生活”使然,姑姑非常能干。我去美国上大学时,住过她家一段时间,对她超人般的体力叹为观止。因为希望子女有好的生活环境,她选择住郊区,而自己每天上班,必须开一个多小时的车进市中心。在车上也不闲着,一边开车、一边化妆、擦指甲油、电话联络公事、安排儿女行程。下班回家,操办完家务,继续追连续剧、和朋友聚会……她总能把日程安排得既紧凑又完美。在她的生活里,什么事都有,就是没有“停下来”这件事。

当我们感觉一切安排很妥当,按表操课就应该万无一失的时候,老天总会给我们新的课题。

加州的阳光总给人无限美好之感。在这样一个周末下午,姑姑一如既往冲冲冲,决定抽空去剪个头发,让接下来的一周有个清爽的感觉,就在她躺下来冲洗头发时,眼前一黑,她中风了。

我们得知这个消息时,她已度过危险期。姑姑不想让自己在台湾的母亲担心,故意拖延通知家人她的病况。在姑丈全心的照料下,加上姑姑不服输的性格,一年后,除了行动仍有不便,言语表情都已经正常。去美国看她,她轻轻松松地跟我炫耀:“现在停车可省事了,可以停残障车位,也不用工作,政府养我,不需要做家务,老公包办……老天真疼我,让我五体不勤。等我好全了,一定会想念这种悠闲日子的。”

就在我们快相信痊愈是可能的时候,我收到她的一封信。

我得了乳癌,第三期,已经在8月12号切除,下个星期开始做化疗。人生的重大疾病,短短的时间,我经历了两项。朋友说我该去买乐透。幸运的是,每次生病,我亲爱的家人都陪伴左右,这是不幸中的幸福。你美国的演唱会我很想去看,但还是要视当时治疗的情况。请你们都好好地善待自己的身体。

姑姑

信是如此淡然而实事求是,但背后又藏了多少的泪水与苦痛。疾病确实考验亲情的牵绊,也测试我们对命运的耐受力。

去美国表演,我特意提早两天,住到姑姑家。我看见她时,她戴着毛帽用微笑迎接我,声音依然清亮地要我吃这吃那的。之后陪我坐在院子里,闲话家常,仿佛绝症已是过眼云烟。她把帽子取下整理时,问我“下次回台湾看婆婆,可不能给她看见我这‘时髦’的发型,你有地方可以介绍我去买假发吗?”我只能愣愣地直点头,却半天说不出话来。

那两天,我看见姑丈一早去院子摘新鲜蔬果,打精力汤,陪着做复健,陪着说笑话。姑姑有时不顺心,撒娇似的随口一句:“你怎么不去死?”姑丈总回说:“因为有你,我绝对不能死,因为要照顾你!”姑丈也会开玩笑地说:“你是天上不小心落入人间享福的,而我是从地狱上来还债的。”两人总是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斗嘴,姑姑就得意地笑着,像初恋的少女。

我的演出在户外,风很大。姑姑全副武装来了,毛帽、大衣、手套、围巾、口罩,层层包裹着她羸弱的身躯。老公、孩子加上十来个好朋友陪着她,顶着风看演唱会。我站在台上,看着她,想起小时候,她总要我在她朋友面前表演唱歌。她说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真站在台上。而我也从没想过,她是如此坐在台下。

时间飞越如梭吗?对顺遂的人也许是的。

一年半过去,冷不防又传来乳癌复发的消息。姑姑又来了一封信。

Amy(我的表妹,姑姑的女儿)怀孕了。天哪!多么好的一个生日礼物……虽然化疗还未结束,但我实在想念家人,希望很快可以回去看看婆婆,还有你们……

姑姑

今年二月,姑姑终于回到台湾,我当时需出差一段时间,只能在去机场前,带着饼干去看了她一眼。我急她倒不急,要我到美国再一起逛街。婆婆一旁反反复复说着姑姑小时候的事。走时,姑姑对我说:“别太忙碌,注意自己身体,如果有对象,带来美国给我看看。”我承诺“一定”!两个礼拜后,噩耗传来。摄影棚里在准备一场发生在太空舱的浪漫戏。我打电话给美国的表妹,想说点安慰的话。姑丈拿过了话筒,没待我发言,却说了句:“对不起,我没有把你们刘家的人照顾好……”忍不住,让泪水肆意冲刷着脸上的浓妆。我哭的不只是姑姑,更多是心疼在世的人的自责与承担。

我深深吐了一口气,补了妆回到现场,等待打光时,我望向被蓝布包裹的太空舱窗外,到了电影完成时,那应该是浩瀚无尽的星海。浩瀚无尽的星海可以包容一切,也能消灭一切。隔着道具玻璃,我可以看见姑姑的微笑,仿佛对我说着这一生她重复无数次的话:“我的命真好,有个不怕我烦的老公,儿女都贴心,没什么钱,但永远够用。唉,我的命真好!”是的,也许老天疼惜她的乐观,不想她继续为病所苦,所以带她走了。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姑姑的命,真好。

带笤帚的小鸟

迟子建

去年冬天,老天也不知有什么喜事,把大兴安岭当成了欢庆的道场,每隔七八天,就向那里发射一场礼花般的雪花。我在哈尔滨,一早一晚给母亲打电话请安时,她常常对我说:“咱这儿又下雪了!”

她最初报告雪的消息时,语气是欣喜的;可是后来雪越来越大,她就抱怨了。她足不出户,可她的儿女们要上下班,雪天行路的艰难,她是知道的;而且雪来得频了,寒流入侵,室温开始下降,这对于腰腿不好的她来说,实在不美妙。更重要的是,大雪封山后,鸟儿找不到吃的,成了流浪汉,一群群地在窗外盘旋。

母亲怜惜那些鸟儿,她异想天开,打开窗户,将小米撒到户外的窗台上,打算喂喂它们。

开始的几天,母亲在电话中跟我嘟囔:“你说那些小鸟多傻呀!飞来飞去的,也不知低头看看窗台!你说它们眼睛不好使了,鼻子也不好使了?怎么就闻不到米味呢?”

我在电话这端直乐,逗她:“鸟可能嫌小米不好吃吧?”

母亲的声音提高了:“那它们还想吃什么!”

话虽这么说,母亲又在窗台摆上了另外的食物:葵花籽。

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正美美地睡回笼觉呢,母亲兴冲冲地打来电话报告:“小鸟来吃米啦!”

打这天起,小鸟就成了我们家族的一员,母亲在电话里,几乎每天都要聊到它们。母亲说,来吃米的鸟儿的队伍逐日扩大,想必这是它们互相吆喝的结果。她还虚拟着鸟们之间的通话:“哎,这家有米吃,快去吧!”说是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小鸟越来越多。原来两把米够它们吃一天的,现在得好几捧了。弟弟去粮油店,特意买了袋小米,专供喂养。我吓唬母亲,说是山中的小鸟要是都知道她的窗台有米可吃,估计一天一袋米都不够。母亲豪迈地说:“让它们可劲吃,吃不穷!”

大兴安岭很少有这样的奇寒,连续多日,气温都徘徊在零下40度。由于每天早晨开窗给鸟儿撒食,而室内外温差有60多度,母亲受了风寒,咳嗽起来。从此以后,她撒米时,要戴上帽子,围上围巾。母亲告诉我,小鸟儿很胆小,总是天不亮就过来吃食。等人们起来它们就无影无踪了。我说在它们的经验里,居民区里的粮食,都是诱饵,贪吃后往往丧失自由,所以警惕性高。兴许再过一段,它们白天也会来的。还真被我说着了,没过多少日子,母亲欣喜地说小鸟白天也来吃食了,它们吃饱了,还在窗台蹦跶着,朝窗里望呢。

窗里当然有可望的了。母亲爱花,在窗台摆了一溜儿盆花。杜鹃、仙客来、兰花,还有我叫不上名字的一些花草,红红白白地开了满窗台。我想小鸟儿在户外望着那些花时,一定很疑惑:这家人,大雪天的,怎么过着春天的日子呢?

鸟儿赏花的时候,母亲也在窗前悄悄赏它们。它们在不经意间,也成了她眼里的春色了!置身于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想来母亲是不会寂寞的。

有一天,母亲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因为小鸟来得太多,吃得太多,外面窗台上积了厚厚一层鸟粪。爱清洁的姐姐,有天抱怨起来,说是开春时,还得清理窗台上的鸟粪,实在麻烦。母亲说真奇怪,姐姐说完那话,第二天早晨起来,她发现窗台的鸟粪,差不多都消失了!好像知情的鸟儿听着了那话,连夜把鸟粪给打扫干净了。

她问我,是不是夜里刮大风给吹没影的?我说不大可能,因为鸟粪遗落的一瞬是新鲜的,之后它们会被寒风牢牢地冻结在窗台上。再肆虐的风,到了窗台都是强弩之末,不可能吹落鸟粪。母亲感慨地说:“那还真是小鸟自己打扫的呀。”

在我眼里,小鸟的爪子就是笤帚。想想看,每只鸟都绑着一双小笤帚,它们清理起阳台上的鸟粪,当然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啦。

厨房里的看客

莫言

多年来我脑子里没有厨房的概念。当兵前在农村,做饭是母亲的事,与小孩子无关;即便是农村的大男人,几乎也没有下厨房做饭的,如果大男人下厨房做饭,会让人瞧不起。

严格说起来农村也没有厨房,一进门就是堂屋,屋里垒着两个大灶,安着两口巨大的铁锅,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进去洗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

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

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作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20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

我40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

鲭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鲭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滋滋地冒油,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愤愤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

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景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天涯海角招之即来

张佳玮

外婆说,我舅舅小时候很拗,跟我外公吵完架,就把眼镜布塞眼镜盒里,拿几本书塞进书包,气哼哼地出门,在门口还会吼一声:我这就去美国!再也不回来了!

外婆说,每到这时,她就叹一口气,走进厨房。打两个鸡蛋,在碗里加上面粉,加水,拌,加点盐,加点糖。直到面、鸡蛋、盐、糖勾兑好了感情,像鸡蛋那样能流、能坠、能在碗里滑了,就撒一把葱。倒油进锅里,转一圈,起火。看着葱都沉没到面里头了,把面粉碗绕着圈倒进锅里,铺满锅底。

一会儿,有一面煎得微黄、有嗞嗞声、有面香了,她就把面翻个儿。两面都煎得泛黄略黑、泛甜焦香时,她把饼起锅,再撒一点儿白糖。糖落在热饼上,会变成甜味的云。这时候,我舅舅准靠着门边儿站着,右手食指挠嘴角。我外婆说:吃吧。我舅舅就溜进来,捧着一碗面饼,拿双筷子,吃去了。

我爸说,我以前在房间里看书时,就像进了螺蛳壳,总是听不见喊我吃饭的声音。每当这时,他就叹一口气,走进厨房。往锅里倒油,叉着腰等油热起来,打下一个鸡蛋,叉着腰等,看着蛋白边儿被油煎得黑黄卷了,翻个面儿,往锅里放点酱油、一小点糖和水,听着荷包蛋在酱油里咕嘟咕嘟。等酱油和糖的香味把我抓到厨房门口时,他关火,把荷包蛋连酱汁一起装碗,扣在我的热白米饭上。指指,说:吃。

我妈说,我爸以前痴迷于麻将。中午出门,说好下午回来做饭,可是到天黑了都不见人。我妈说,每到这时,她就叹一口气,走进厨房。烧一铫子水,等沸了,一半倒进大广口瓶里,再往广口瓶里插一瓶黄酒,另一半浇上她刚抓的花生,摇一摇,把水倒了。倒油进凉锅,撒花生,起火。花生们像进了温泉,嘴里发出丝丝拉拉的声音。不管,拿铲子翻着炒,花生们怕烫了,开始劈里啪啦地叫疼,我妈很有同情心,就把火关了,就着油继续炒它们。

等花生发出一片欷歔声,我妈就把它们请出来,倒进一个撒了盐的碗里。顺手把黄酒瓶从广口瓶里拿出来,开盖儿。黄酒和花生的香魂半空搅着。这时候,我爸准就开始敲门了。

我爸说,我妈怀着我时,脾气大,常嫌他懒散,一生气就摔门而出,去厂里值夜班。每当这时,他就叹一口气,去菜场买三个鲢鱼头——那时鲢鱼头、鸡爪子这些还很便宜。我爸走进厨房,把每个鱼头剖两半,洗干净,尽去其腥。炒锅里下油,一点黄酒,煎。鱼头怕疼,发出滋滋的求饶声,脸色发黄,我爸就关火,换个大瓷锅,把炒锅里的油、酒、鱼头一起倒进去,加水,起慢火,开始等。

鱼头没警惕,在温热的汤、水里睡着了。我爸像个巫师一样,看着星辰,算着时间,掀锅盖看见汤变得白浓,一勺下去都挂浆连丝了,就口念咒语,撒葱叶。我妈就嗖的一声,出现在门口了。

我妈说,每当她想我回无锡了,就去菜场买一只体格壮硕油头肥厚的鸡,洗干净了,放水里煮。鸡很生气,吐了许多浮泡儿,刮了。为了让鸡服气,她下了点姜和酒,放下锅盖慢火焖,把鸡只吃不锻炼的油都熬出来,浓黄的浮成一片一片。又拿一个锅,加点儿水,把一块块的五花肉搁进去,煮得五花肉见灰白了,去了水,下酱油、糖和黄酒,放下锅盖慢火焖,让肉慢慢焖红。她自己一旁继续扫地、逗狗、收拾沙发垫去。

她说,这时候,我在上海,或者其他天涯海角的街上,不管走着还是坐着还是站着,准会忽然一皱眉,一耸鼻子,抬头仰望许久,然后对身旁的某人说:“我觉得,我妈好像在炖鸡汤和红烧肉。”

有女儿的爸爸像块宝

韩浩月

对于一个内敛、低调的水瓶座男人来说,无论当众还是私下里说“我爱你”都是件难以启齿的事,但自打有了女儿之后,这个难以突破的障碍土崩瓦解。据说孩子如果在童年时期感受到足够多的爱意,就会成长为一个内心明朗、快乐的人,于是每天对女儿说“爱你,宝贝女儿”成了我的一件功课。

两岁的双鱼座女生,性格特点也是不擅长表达爱意,每次听到老爸说“爱你”,幸福的小脑袋往爸爸的肩膀上一靠,脸蛋儿就藏到爸爸脖子里去了。突然有一天,小女生从嗓子眼里低低地说了一句话,刚开始没听清,后来蓦然想到原来她说的是“爸爸,我爱你”。啊,这个漫长的爱意表达课终于上成功了。

小妞喜欢唱歌,还喜欢改歌词,她最爱唱的那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其中的关键词被她调换了,改成了《世上只有爸爸好》。特别在唱到那句“有爸的孩子像块宝”时,吐字虽清晰,但节奏被打乱,别有一番可爱的味道。听她唱这歌的时候,内心忍不住想,“有女儿的爸爸”何尝不也像块宝?一个活宝。

有段时间在微博上追着看一位名叫“速写本子”的网友画他的女儿。画中女儿睡觉的姿态千奇百怪,但每一个姿态都是极致地萌,让人感叹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可爱的小动物。后来“速写本子”的画结集出版成了一本名为《爸爸的木朵》的书,书的内容简介中有这样一句话:“我有一个女儿,我一定好好爱她。”这句话一点也不煽情,但却没法不让人赞同。

天下有女儿的爸爸心都是相通的。男人对待儿子的爱可谓多种多样:有严加管教、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有放任自流,相信“树高自然直”的;也有无比宠爱的,但这宠爱持续不了多长时间,等儿子过了两三岁的可爱阶段,进入到“狗都嫌”的调皮阶段,爸爸就会忍不住要打屁股了。但女儿不一样,女儿长到五六岁、七八岁了,看上去都是毛茸茸的小动物,那么柔软,那么讨人喜欢,让人想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给她。

我特别喜欢一个人牵着女儿去散步,走走停停,遇到蚂蚁停下来看一会儿,遇到一朵小紫花停下来看一会儿,风吹来了帮她戴好帽子,沿着马路一直走下去,简直神气极了。有了女儿之后,已经有点害怕自己老去,因为自己老去意味着女儿长大,她迟早要离开爸爸身边,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世界,那个时候,爸爸还能是女儿的保护伞吗?

有女儿的爸爸即便年龄大了,也是个忧郁的小老头儿。儿行千里母担忧,要是女儿行千里,那最担忧的该是爸爸了。所以,要珍惜和女儿在一起的时间,不要错过她成长的每一个时刻,让她的生活中,始终有爸爸为她敞开怀抱。

重逢

吴念真

某导演在街边拦了一辆计程车,坐上车、报了公司位置后,就思索着接下来要处理的事情。

司机早就认出了导演,几句寒暄之后,司机说:“导演,我跟你说一个我的故事好吗?”导演已习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把他当多年好友般说故事。

这位司机,大学时曾有一位女友,功课好、气质出众,两人是班上最受瞩目的一对。

毕业后,男生去当兵了,女友则进入一家知名外商公司上班,由于表现优异,所以颇受来往厂商的信赖。

男生退伍后,女友为了协助他顺利进入社会,便提议自组贸易公司,以她在外商公司建立起的人脉,起头应该不难。

果然,公司很快闯出一番成绩,短短时间内公司便扩张至拥有二十多名员工的规模。

事业有成的他们开始论及婚嫁。这个女友是外省家庭的小孩,每回去她家做客时,女友的母亲总是热情地亲自下厨弄几样好吃的家乡菜招待他,那是本省小孩的他从未尝过的好滋味。

但是,宛若八点档电视剧的剧情似的,男生小有成就之后,就管不住自己。

某一天,公司的大客户带着与男生年龄相仿的美丽女儿谈生意,见面几次后,这个女儿便与他发生了关系。客户知悉后大为震怒,逼这个男生出面给个交代。

被背叛的女友伤心欲绝却不为难他,两人决定分手,公司也拆伙。

男生准备离开公司那天,一向疼他的女友母亲进来办公室,走到他面前,痛心又气愤地狠狠甩了他一巴掌:“我对你那么好,煮那么多好吃的菜给你吃,你……你对不起我!”

不久,男生与大客户的女儿结婚,并另外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但是辛苦经营多年,业绩却始终提不上来,勉强撑了几年后,公司与婚姻一起黯然收场。

失业的他决定开计程车维生,起码,还是个老板!

老天大概在惩罚他,隔三差五就会载到过去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每回被认出来时,他都感到十分窘迫,有一次跳表135元,客户塞给他150元后还大方地补一句:“不用找了,留着吃饭吧!”

他心里怄极了:“15元连吃碗阳春面都不够,还搞得我好像欠他一个人情。”

这么几次后,他决定不在台北市跑了,改去桃园中正国际机场当排班司机。因为他外文能力颇佳,有时外国观光客便会连续几天包他的车四处游玩,收入比一般司机还好。

有一天在机场,就要轮到他载客时,他发现即将搭车的那位女性穿着剪裁优雅的套装,拉着低调却高档的皮箱,一头短发衬出她的利落。他认出来那是他的前女友。她依然脱俗出众,还多了几分意气风发的神采。

他实在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现在开计程车的模样,但闪也闪不掉,车子只好慢慢滑向她的面前。

“导演,你知道吗?当时我真痛恨‘交通部’要求司机在车内放置执业登记证;仪表板旁边那个我还可以盖下来,但张贴在椅背的那张,我根本来不及抽走。”

此时,他只能祈祷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照片和名字了。

一上车,女生交代了目的地后便没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她开始讲起手机,总共4通,前面3通都是用英文交谈。第一通是打给先生,从对话中,他得知了她现在住在澳洲,先生是一位律师,最近正处理几个大案子;第二通是打回公司,交代秘书一些待处理的事情,生意似乎很不错:第三通则是打回家里,关心女儿在学校发生了哪些事、提醒她要去上芭蕾课,并叮咛儿子记得写作业,不要一直玩电脑,还有哪一天有户外教学、应该准备什么东西。

他默默地听着她说话,知道她现在过得很好……

这时,导演的公司已经到了,导演便说:“没关系,你继续讲。”

第四通电话接通后,她用中文唤了一个名字,那个朋友,他也认识。

他才知道,原来她妈妈生病了,这一趟临时回国是来探望妈妈,过几天就会返回澳洲,她还约了那位朋友有空一起吃个饭!

挂上第四通电话后,差不多也抵达目的地了,他很庆幸女生一路上忙着讲电话没认出他。

付完账女生下了车,男生帮她将皮箱从后车厢搬下来后,她拎着行李离开。

男生坐回驾驶座上,心中百感交集。此时,女生又回过头来敲敲他右前座的玻璃。

他将电动窗缓缓降下,两人终于还是面对面了。

女生温柔地对他说:“我已经用那4通电话,把这几年的生活通通告诉你了:我住哪里、我先生在做什么、我有几个小孩、他们几年级、我妈妈生病了、我这趟回来会待几天、什么时候走……而你,怎么连一句问候也没有……”

说完,女生转身离去。

男生怔怔地望着她消失的背影,将车开进一条巷子,停下来大哭一场。

懒汉也能娶好妻

梁天

我在梁家是最没出息的一个。我家是书香门第,父亲梁达曾是《人民日报》副主编,母亲谌容是著名作家,哥哥梁左是喜剧才子,妹妹梁欢是北大才女,唯独我没文化。

之所以落到这般田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懒。结果是,我进了坦克六师当了一名炮兵,最后在母亲的帮助下开始演电影配角。

我跟凤英(全总文工团话剧团演员)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处了几个月,我就把她带回家拜见了父母。凤英对我家特别满意,她满意,我就放心了。

结婚后,我的懒劲儿让凤英咬牙切齿,但我俩却不会为这吵架,因为她再生气也架不住我认错态度好。

我的嘴巴除了承认错误外,就是用来吃的。凤英对此发扬了猫头鹰精神——睁一眼闭一眼。因为我的馋是具有特色的,我不仅爱吃好吃的,很多不美味的,我也能咽下去,比如,凤英做的饭菜。

对于我的意外走红,凤英格外兴奋,但她对我的要求也就水涨船高了。她抓管理很有一套,我的许多良好习惯都是在她的严格管理下逐渐养成的。

父母兄妹夸我有进步,更夸凤英管理有方。凤英喜气洋洋,颇有点踌躇满志的样子。我见势不妙,决定给自己留条退路——不能再整天待在家里,免得她又冒出什么改造我的新点子。于是,我跟葛优、谢园合伙开了个影视公司,我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开业前,我正在为公司置办办公用品出现赤字而着急,聪明的凤英给我支了个损招儿。

开业那天,我按照她的吩咐,在公司大门口放了个纸箱子,里面有十几张买办公用品的发票,任来宾“摸奖”,谁摸到哪张发票,就按票面上的数额买单。最倒霉的是冯小刚,不幸摸到了老板桌的发票,那可是3000元啊。

后来,我在公司楼下开了一家餐厅。生意挺好,但一直不赚钱,因为来的都是不分彼此的朋友,哪能让人家买单?最高纪录我一个月签单五万多元。可是凤英却毫无怨言,她说,只要我在做事就行。

2001年,在一个月内,父亲和大哥先后离世。我顺理成章地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开始拍更多的片子,还开始导电影,背着拷贝和片花到处跑发行。

餐厅也越开越多,一口气儿开了三家。我依然喜欢给朋友签单,但是能分清轻重了——生意好的时候就多签点儿,生意淡的时候就少签点儿。

就这样,我在不惑之年终于成熟了,在家是男子汉,在外是演员、导演兼商人。我走出去俨然一位成功人士,但私底下还是需要太太耳提面命。

一次我喝多了,回家拉着她说醉话:“我这么没出息,可苦了你了。”她一点没感动,还很冷静地告诉我:“男人,有点本事的就不老实,你没出息也不是坏事,起码我不用担心你在外面彩旗飘飘……”

我的酒顿时醒了——这些年来,我觉得我把她糊弄得挺游刃有余,不曾想,她早把我算计得入木三分。

幸福在深处

宋丹丹

1997年底,我在拍摄李少红导演的《红西服》,有一天先生下班后去片场陪我拍片,拍完回家已经凌晨1点多了。冬寒刺骨,而我们一推开公寓的楼门,一股热风扑面而来。当时,北京大多数居民楼的走廊里都是冰冷的,我们买的这个公寓设施却很完善,楼道里也有暖气。

一进家门,他连衣服也没脱,径直走向沙发,躺倒在上面默默地流眼泪。

我问他:“你怎么了?”

“我觉得我特别对不起黄涛(先生的前妻),我太幸福了,可是她太可怜了。家里原本三口人,我先走了,又把女儿也接走了,就剩她一个人,这会儿,不知道家里多冷。”

他一动情,我的眼泪也落下来。我被他的善良所触动,不由得想,他们的婚姻,比10年更长,他的前妻,比我年长。如果我对她心狠而冷酷,他会觉得自己过去十几年的生活全都被否定了。

我还想起我自己的前夫,他也会在自己幸福的时刻想到我们娘儿俩吗?

我疼过,所以知道别人有多疼。

在我家二楼的楼梯拐角,一个摆放着我们生活照的中式柜子上,有黄涛和女儿的合影,也有英达和巴图的合影。我们这个再婚家庭有两个理念:第一是彼此相爱,第二是血缘是不能忘记的。先生经常和黄涛一起讨论女儿的事,有关女儿的想法我也一定会和他们商量,我深知她的孤独,也深知她不能忍受女儿与自己断了情感上的关联。

我和黄涛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说。我们之间的玩笑总开得没深没浅:“咱俩能处成今天这样,那得说是我人太好了。”“得了吧,你抢了我老公,还成好人了?要不是我不跟你计较……”“行了,你老公又不是我从你身边抢走的,是你自己没看住,他跟别人跑了。当然,‘别人’不要他了,我看他可怜。再说我这么大的腕……”

爱的悖论

张国立

日本小说家深泽七郎曾根据乡野传说写出一个故事《樽山节考》,大意是某个偏远山村的人民生活艰苦,老人到70岁就由孩子送往深山,任其自生自灭以节省粮食。有位老太太才69岁,拿石头打掉她仍健康的牙齿,使自己看起来很老,要求儿子背她上山,不要当子女的负担。1983年大导演今村昌平将小说改编为电影,赢得坎城影展的大奖。

爱,真能为任何事情作最后注释吗?十几年前美国有个父亲带着枪闯进医院,把病房内所有医生、护士赶走,因为他的儿子插满管子躺在病床上,他不要让儿子再受苦。于是在父亲的枪口下,儿子脱离所有急救设备的束缚,缓缓离去。当时他说,没有人比他更能体会儿子的痛苦。

爱情可贵的地方似乎应该在付出,而不是夺走。偏偏爱往往建立于主观的认知上,至于为爱而牺牲,终究是理想主义式的空谈罢了。

每次产生怀疑时,我都想起妻子的外公和外婆,他们之间如同其他的长辈,从认识他们那天起,他们就会拌嘴,会闹脾气,没见他们说过什么爱不爱,吃饭一起、睡觉一起,他们之间有爱情吗?或者有过爱情吗?

外婆后来逐渐失忆,出门散步得由警察送回来,如果连警察也找不到人,得去他们几十年前住的旧家,老太太陷于时光隧道的混乱之中,回旧家去了;要是旧家也不见她的人影,她会很奇怪地出现在河边某段堤防上看日落,只有外公找得到她。很多次之后,外公说年轻时他和外婆喜欢去那里散步,如此而已。

外公人生最后的10年天天陪着外婆,怕她走失,直到他最后实在太累而先走了。家人分工轮流陪外婆,也请了看护照顾外婆,但半年多后外婆也走了。就在外婆出殡那天,子孙辈发现冰箱的门掉下来,一个外孙女哭着说:“外婆每天晚上起来找东西,起先大家不知她找什么,后来才明白外婆在找外公,她翻遍家里所有角落,包括冰箱,以至于冰箱门因为开关太多次而掉了下来。”

能把冰箱门弄坏,外婆寻找外公的次数与决心,竟到如此地步。

我不是个好儿子

贾平凹

小时候,我对母亲的印象是白天去生产队出工,夜里总是洗萝卜、切红薯片,或者纺线、纳鞋底、在门上拉了麻丝合绳子。母亲不会做大菜,一年一次的蒸大菜,都是父亲亲自操作的,但母亲的面条擀得最好,是全村出了名的。家里一来客,父亲说:“吃面吧。”随后,厨房一阵案板响,一阵风箱声后,母亲很快就端上几碗热腾腾的面条来。

客人吃的时候,我们这些孩子就被打发着去村巷里玩。玩不了多久,我们就偷偷溜回来,盼着面条是否还能有剩余。果然,在锅底里就留有那么一碗半碗。

在那年月里,纯白面条只是用来待客。没有客人的时候,中午可以吃一顿包谷掺面,母亲总是先给父亲捞一碗,然后下些浆水和菜,连菜带面再给我们兄妹各捞一碗,到最后她的碗里就只有包谷和菜了。

那时少粮缺柴的,生活很紧巴,但做孩子的并不愁容满面,平日只顾快活地玩耍,最烦恼的是帮母亲推磨子了。常常天一黑母亲就收拾磨子,在麦子里掺上白包谷或豆子磨一种杂面,偌大的石磨她一个人推不动,就要我和弟弟帮忙。月朗星稀之下,走了一圈又一圈,令人头昏眼花。磨过一遍后,母亲开始过箩,我和弟弟就趴在磨盘上打瞌睡。

不久,母亲喊我们起来再推,我和弟弟总是说磨好了,母亲说再磨几遍,要把麦麸磨得如蚊子翅膀一样薄才肯结束。我和弟弟就同母亲吵,扔了磨棍怄气。母亲叹叹气,无奈去敲邻家的窗子,哀求人家:“二嫂子,二嫂子,你起来帮我推推磨子!”

人家半天不吱声,她还在求,说:“咱换换工,你家推磨子了,我再帮你……孩子明日要上学,不敢耽搁娃的课的。”

瞧着母亲低声下气的样子,我和弟弟就不忍心了,揉揉鼻子又把磨棍拿起来。

母亲操持家里的吃穿是事无巨细的,而家里真正的大事,母亲是不管的,一切由当教师的星期天才能回家的父亲做主。在我上大学的那些年,每次寒暑假结束要进城,头一天夜里总是开家庭会。家庭会差不多是父亲主讲,要用功学习呀,真诚待人呀,孔子是怎么讲,古今历史上什么人是如何奋斗的,一直要讲两三个小时。

母亲就坐在一边打盹。父亲最后问:“孩子妈还有啥说的?”母亲一怔方清醒过来,父亲就生气了:“瞧你,你竟能睡着?”母亲笑着说:“你是老师,那么能说,我说啥呀?”大家都笑笑,就分头去睡了。这时母亲却来了精神了,去关院门,关猪圈,检查柜盖上的各种米面瓦罐是否盖严了,防备老鼠进去,然后就收拾我的行李,最后一个人去灶房为我包天明起来吃的素饺子。

父亲去世后,我原打算接母亲来城里住,她不来,说父亲去世不到3年,没过3年的亡人会有阴灵常常回来的,她得在家顿顿往灵牌前供上饭菜。平日暖和的时候,她也去和村里一些老太太们抹花花牌。每年院里的梅李熟了,她总摘一些留给我,托人往城里带,没人进城,她一直给我留着,“平日爱吃酸果子”,这话她要唠叨好长时间,直到梅李彻底腐烂了才肯倒掉。

她在妹妹家学练了气功,我去看她,没说几句话她就叫我到小屋去,非要让我喝一个瓶子里的凉水,不喝不行,问这是怎么啦,她才说是气功师给她的信息水:“你要喝的,你一喝肝病或许就好了!”我喝了半杯,她就又取苹果橘子让我吃,说是信息果。

我成不成什么专家名人,母亲一向是不大理会的,她不晓得我工作的荣耀,我工作上的烦恼和苦闷也就不给她说。一部《废都》的出版,令我受到数不清的赞美和攻击,母亲未说过一句话。当知道我已孤单一人,又病得入了院,她悲伤得落泪,还要到城里来看我,弟妹不让她来,不给她领路,她气得在家里骂这个骂那个,后来还是冒着风雪来了。当时她的眼睛已患了严重的疾病,却哭着说:“我娃这是什么命啊?”

我告诉母亲,我的命并不苦,什么委屈和劫难我都可以承受,少年时期我上山砍柴,挑百十斤的柴担在山道上行走,因为路窄,不到固定的歇息处是不能放下柴担的,肩膀再疼,腿再酸也不能放下,从那时起我就练出了一股韧劲儿。而现在最苦的是我不能亲自伺候母亲!父亲去世了,作为长子,我是应该为这个家操心,使母亲在晚年活得幸福;但现在,我不仅不能照料母亲,反倒让母亲还为儿子牵肠挂肚,我这做的是什么儿子呢?

把母亲送出医院,看着她上车要回去了,我还是掏出身上仅有的钱给她,我说:“钱是不能代替孝顺的,但我如今只能这样啊!”母亲懂得了我的心,她把钱收了,紧紧地握在手里,再一次整整我的衣领,摸摸我的脸,说我的胡子长了,用热毛巾捂捂,好好刮刮,才上了车。

眼看着车越走越远,最后看不见了。我回到病房,躺在床上开始打吊针,我的眼泪默默地流下来。

一世得体

刘若英

每年秋天一到,祖母总是提醒我“该上山看祖父了”。祖父的生日是祖母最重视的日子,即使祖父离开我们已经有12年了。我自2岁时父母离异之后便与祖父母同住,我当他们是我的父母,老人家也更如疼爱儿女般地照护着我。

上山的路七回八转,祖母和我在这段路途中总会聊聊这一年的事,期间也掺杂些祖父的小趣事或我小时候的糗事。她记忆力惊人,说起细节来毫不含糊。但今年情况有异,同一句话她竟反反复复说了8次。老人家走到这一步也是自然规律,不能怨天尤人,她这辈子已经够顺心的了。我惆怅的不只是她的身体,更多的是我想到她一定不愿意自己有失态的一天。

祖母18岁结的婚,当时她是校花,祖父是校长。这种结合,即便现在看来也颇为新潮。当时有人不看好这段乱世姻缘,觉得男方身为中正学校的校长又在前线打仗,变数太大。但一晃眼他们一起过了60年。

很多人都以为将军夫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祖母这辈子吃饭喝茶的确无忧,但是并没少干活。她干的不是体力活,而是得拼命做到“得体”二字。

祖父是军职,家里帮忙的人都是服役或退役的“男丁”。可能也因此,祖母在家中永远形象端正,只要出了卧室门,她永远一身齐整旗袍丝袜。这规矩不只适用于她自己,一家人都得遵从。我听说母亲怀孕期间,身子一天天臃肿,旗袍领口却不敢宽松,最后干脆躲进厕所假装拉肚子,只为可以坐在马桶上将领子松开,好好地看本武侠小说。

祖母对祖父的照顾也是有讲究的。祖父长期在书房写作,祖母有事就用纸条传进门缝。祖父爱吃葡萄,祖母总亲手剥好皮,用牙签将籽仔细挑出,然后装进水晶碗放冰箱10分钟,再端给祖父。她说这样葡萄外凉内软最具风味。祖父偶有应酬,祖母总在出门前备一小碗鸡汤面,以抵挡酒对胃的伤害。而祖父回家,稀饭也已就位,这是以防万一应酬让人食不知味,祖父回家可以果腹。亲友婚丧喜庆,祖父需致上书法匾额,祖母会在幛子上用铅笔画好下笔的间距。这工作听起来不难,但有次祖母出国,我吵着要承包这工作,结果祖父写完之后怒不可遏,因为我的记号间距不匀称,祖父的字也就忽大忽小。

得体不只需要教养与决心,有时也是细致的操作。家里常要请客吃饭。客人一上桌,会先上热毛巾净手,免得大家来回上洗手间。吃到第4道菜上个冷毛巾,喝完汤再上个热毛巾去油。这时该完了吧?不!上个热茶再来一条冷毛巾,让人清爽,准备吃水果与甜品。光从这冷热毛巾的讲究,可想而知其他的待客细节。她说朋友来家里吃饭是对我们的认同与尊重,我们应报以全心。

厨子我们家有,但女主人通常坚持自己下厨做几样招牌菜,这是对客人的敬意。她的本事是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算好时间,出了厨房还能梳洗一番再上桌,菜没凉,头发也没散。这一点是我至今都学不会的。

这些说的是内政工作,还有外交国防方面的礼数。一次某位长辈的丧礼,祖母先到了。进门恰巧听见祖父一同学跟人说起“则之”(祖父的字)的脾气太犟。祖母听见,立刻在说者的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人傻了。祖母不疾不徐:“我们家先生的确有缺点,但身为同学,您该当面提醒而不是背后议论。”

常常晚饭后她牵着我散步,我们会一起唱歌。她唱英文老歌我唱儿歌,祖父有时也凑一脚,但唱来唱去只有一首《黄埔军校校歌》,祖母还是百听不厌。这种生活情趣其实伴随着一种坚定信念。她说自己一辈子能为这个男人付出一切是种骄傲。

祖父临终,祖母用自己满是皱纹的手,摸着祖父的白发说:“安心去吧,家里交给我了!”祖父阖上眼的刹那,儿孙全都哭着跪下,祖母却依然挺着:“别吵他啊!要让他安静安心地走啊……”淡淡一句,就像她在男人书房门缝下,又轻轻塞进了最后一张字条。

祖父走后,祖母80岁生日,我们决定替她好好庆贺一下,也希望减轻她心中痛失伴侣的伤。我问她要什么生日礼物,她说:“我与你祖父一起书画了一辈子,可否集结成书分赠亲友留念?”后来一整个月,她多次往返出版社、印刷厂,亲自校稿、选纸、看打样。这大概是一种自我治疗,也是升华。

祖父离世不到几年,政府将宿舍收回,旧木头大宅子换成了一间小公寓。祖母决定一人搬进去,家中帮手一个都不带了。她说:“独身女人家跟男人同住一屋不方便。”我安慰她说:“你一辈子出房门都得穿戴整齐,这下你可有机会穿睡衣坐坐客厅了吧!”两个星期后她打电话给我说:“一个人住真不错,以前吃饭时间不想吃,但总想着我不吃其他人怎么办?现在可好,早饭可以9点吃,午饭可以3点吃。昨天我竟然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到睡着,可真惬意。”

但今年突然之间她就老了,得体和教养是管不住年龄的。几次跟我打电话,她重复话题的间距越来越短。一日我开车带她去喝下午茶,15分钟的车程,光说她身上的新衣服在哪儿买的就说了5次。喝完下午茶时,她抱怨我没替她点冰淇淋,但是她刚用剩下的空碗正放在她面前。

我带她去做各项检查,最后发现她的大脑已开始萎缩,也就是所谓阿兹海默症。医生说这对一个年近90的人也算正常,只不过因身体行为能力太好,她自己意识不到有问题,会自主行动,这反而增加意外危险。我当时正在做巡回演唱会,分身乏术,我多次与她商量一定要找个看护,最终她答应了,说是为了让我安心。

即使记忆力大幅衰退,还是她提醒了我该上山探望祖父了。她如常上完香后跟祖父寒暄了几句,请祖父多多保佑晚辈,之后开始得体地跟隔壁的“墓地主人”上香,嘴里念念有词:“我家先生有你们这些同学当邻居,想必不孤单,他脾气不好你们多担待,有劳大家了。”

偶尔,我见她衬衫上的纽扣扣错了,见她穿了两只不同的鞋子出门,我会笑她:“哈哈!你也有这一天啊!”她会回我句:“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看看那时谁帮你……”我知道她是为我独身担心,还非常尖锐,得体的尖锐。我当没听见,替她整好衣物。我想起曾有一幅漫画这样简单描绘着——

“当我们小的时候,父母替我们穿鞋穿衣,喂我们吃饭,带我们去公园,都是满脸笑容。终于有一天,他们年纪大了,该是我们替他们穿衣穿鞋,带他们去公园的时候了……”我会提醒自己脸上总要带上笑容,心中满是欢喜。这很重要,因为唯有如此,才是一切得体皆宜,这是祖母教给我的。

父亲的死

周国平

一个人无论多大年龄上没有了父母,他都成了孤儿。他走入这个世界的门户,他走出这个世界的屏障,都随之塌陷了。父母在,他的来路是眉目清楚的,他的去路则被遮掩着。父母不在了,他的来路就变得模糊,他的去路反而敞开了。

我的这个感觉,是在父亲死后忽然产生的。我说忽然,因为父亲活着时,我丝毫没有意识到父亲的存在对于我有什么重要。从少年时代起,我和父亲的关系就有点疏远。那时候家里子女多,负担重,父亲心情不好,常发脾气。每逢这种情形,我就当他面抄起一本书,头也不回地跨出家门,久久躲在外面看书,表示对他的抗议。后来我到北京上学,第一封家信洋洋洒洒数千言,对父亲的教育方法进行了全面批判。听说父亲看了后,只是笑一笑,对弟妹们说:“你们的哥哥是个理论家。”

年纪渐大,子女们也都成了人,父亲的脾气是愈来愈温和了。然而,每次去上海,我总是忙于会朋友,很少在家。就是在家,和父亲好像也没有话可说,仍然有一种疏远感。有一年他来北京,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他突然提议和我一起去游香山。我有点惶恐,怕一路上两人相对无言,彼此尴尬,就特意把一个小侄子也带了去。

我实在是个不孝之子,最近十余年里,只给家里写过一封信。那是在妻子怀孕以后,我知道父母一直盼我有个孩子,便把这件事当作好消息报告了他们。我在信中说,我和妻子都希望生个女儿。父亲立刻给我回了信,说无论生男生女,他都喜欢。他的信确实洋溢着欢喜之情,我心里明白,他也是在为好不容易收到我的信而高兴。谁能想到,仅仅几天之后,就接到了父亲的死讯。

父亲死得很突然。他身体一向很好,谁都断言他能长寿。那天早晨,他像往常一样提着菜篮子,到菜场取奶和买菜。接着,步行去单位处理一件公务。然后,因为半夜里曾感到胸闷难受,就让大弟陪他到医院看病。一检查,广泛性心肌梗死,立即抢救,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中午,他对守在病床旁的大弟说,不要大惊小怪,没事的。他真的不相信他会死。可是,一小时后,他就停止了呼吸。

父亲终于没能看到我的孩子出生。如我所希望的,我得到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又能想到,我的女儿患有绝症,活到一岁半也死了。每想到我那封报喜的信和父亲喜悦的回应,我总感到对不起他。好在父亲永远不会知道这幕悲剧了,这于他又未尝不是件幸事。但我自己做了一回父亲,体会了做父亲的心情,才内疚地意识到父亲其实一直有和我亲近一些的愿望,却被我那么矜持地回避了。

短短两年里,我被厄运纠缠着,接连失去了父亲和女儿。父亲活着时,尽管我也时常沉思死亡问题,但总好像和死还隔着一道屏障。父母健在的人,至少在心理上会有一种离死尚远的感觉。后来我自己做了父亲,却未能为女儿做好这样一道屏障。父亲的死使我觉得我住的屋子塌了一半,女儿的死又使我觉得我自己成了一间徒有四壁的空屋子。我一向声称一个人无需历尽苦难就可以体悟人生的悲凉,现在我知道,苦难者的体悟毕竟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分量的。

我替母亲写“情书”

李庆伟

我九岁那年,父亲远离故土,离别妻儿到千里之外的矿山去工作。一年难得回来两次,于是,书信便成了我们联系感情的唯一方式。我刚上小学二年级,连作文还不会写,母亲便鼓励我,让我试着代她给父亲写信。我记得给父亲写的第一封信只有短短十七个字:他爹,你好吗?我和永儿在家都好,你别挂念。

第二天上午,母亲把信交给路过村口的邮递员捎走了。从信寄出的第一天起,我常常发现母亲掰着手指计算日期。

在母亲的热切期盼中,父亲的回信终于到了。我至今还记得母亲从邮递员手中接过信时那一种羞涩而又激动的心情。母亲脚步匆匆地往家走,一进院,就把我喊到跟前,说:“永儿,快拆开,看看你爹都写了啥?”

我拆开信,一字一句地念给母亲听。父亲在信中夸我会写信了,问我奶奶身体好吗?问我母亲心口疼病又犯了没有?嘱咐我好好学习之类。我念信时,母亲是那样地聚精会神,脸上溢满幸福的笑容。

第二天,母亲就让我给父亲回信。我拿着笔和作业本,一字一句地记录着母亲的话。母亲把对丈夫深沉的爱隐藏在心底,即使想念丈夫,也不露在表面,而是变换一种说法。比如说,她把想念丈夫变成是孩子想念父亲,说孩子夜里做梦常常梦见他爹,醒来之后就哭闹,非要爹爹回来。我把写好的信一字一句念给母亲听,母亲满意了,就点点头;不满意,就一本正经地说哪里需要改动,我就将信撕了重写,直到母亲满意为止。当时写信的时候,我认为这是在完成一件应该完成的家事。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我是在代替母亲写那一封封算不上情书的“情书”啊!

1975年,父亲调到了另一座矿山。也许是工作太忙,临近年底,父亲还没有回来一次。眼看着在外工作的人陆陆续续回来了,母亲变得魂不守舍、焦躁不安起来,她每天对着西北的方向出神。半夜里,我常常被翻来覆去的母亲弄醒。睁开眼,清冷的月光里,我分明看见有两行亮亮的东西在母亲脸上闪烁。

一天,母亲实在忍不住了,她说:“永儿,给你爹写信,就说我病了。”

我抬起头,不解地说:“娘,你不是好好的吗?”母亲的脸倏地红了一下,继而虎着脸说:“叫你写,你就写!你这孩子,恁不听话!”

我按照母亲的叙述写好了信。信邮出去的第五天,父亲就急如星火地赶回来了。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堂屋里,一盏昏黄的煤油灯下,我趴在椅子上写作业,母亲坐在矮凳上给父亲纳鞋底。一阵风刮过,院子里忽然响起“咯吱咯吱”的踏雪声。母亲像嗅到了什么,支棱起耳朵听了片刻,忽然放下手中的活儿,站起来说:“永儿,看是你爹回来了不是?”

我刚拉开门,一个雪人就出现在门口。我无法表达母亲喜出望外的心情。母亲激动得声音都颤了,她上下打量了父亲一眼,似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说:“他爹,你、你真回来了!永儿,快、快接过你爹的提包。”母亲把父亲让进屋,先是用毛巾把父亲头上、身上的雪拍打一遍,然后又让父亲坐在火塘前烤火。父亲仿佛刚缓过神似的,他端详着母亲半天,说:“你不是有病了吗?啥病呀?”母亲睁了一下,说:“没有呀?”父亲说:“那信上写着你病了,让我挂念得饭都吃不下去。”

母亲立即羞红了脸,她低下头,羞涩地说:“好了,好了,你一回来就好了。”母亲感觉到说慌了嘴,“扑哧”笑了。她站起身,说:“他爹,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做饭去。”

母亲走进灶屋,刚往锅里倒上水,就喊:“他爹,过来烧火。”我丢下作业,跑进灶屋。母亲见是我,嗔我一眼说:“谁让你来啦?去,叫你爹过来!”

父亲脱下大衣,走进灶屋,往火塘里添起了柴火,红红的火苗把母亲那张端庄而秀丽的脸映照得红艳艳的。父亲也不知说了句什么笑话,逗得母亲“咯咯”笑了起来,笑声像玉珠一般在寂静的雪夜里跳荡。

病妻

吴冠中

她年轻时代就无颦笑惑人的情趣,如今更呆板了。只静听时日悄悄逝去,等待末日早来。

她三次脑血栓,第二次曾经昏迷七天,人们以为她已走在了去西天的途中,不意奇迹般又醒来,罪没有受够,上帝让她活着。而今脑萎缩,她对世事全不知晓,对自己也不明白,耳机总戴错,或是不肯戴,什么也不想听。他高声对她说:“明天小曲来看你。”她问:“小曲是谁?”阿姨在厨房听了忍不住笑:“是你孙女呀。”

他出门,她便伏在窗口等他返回,回来了,又像他并未出去过。他和她无法对话,她不需对话,只需看到他的存在,有了一个泥菩萨就是庙了。他习惯于当她的泥菩萨,但他的性格从来是要砸烂泥菩萨的,他苦熬着活下去,为了她的活。

她躺在沙发上,阳光照着她闪亮的白发,她戴着黑框眼镜,睡着了,打鼾,一个温良恭俭让的祖母。他作画,难改旧时生涯。她醒了,他拉她的手去看画,她说好看,又说不好看,他明知她语言没准,仍认真地听,这是他唯一、也是第一个观众呵。相隔不过半小时,她经过画室去餐厅,又见那幅画,惊异地问:“这是什么时候画的?”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她超脱了宇宙的运行轨道。

以往,他的衣着之类什物都由她管理,如今,春夏秋冬的衣履,不分男女地混杂在箱里、柜里、椅上、桌上,阿姨也无法代理,家的凌乱,已是冰冻三尺。

而儿孙们、亲友们送来的衣着越来越多,说是名牌。他们不识货,拉到一件穿上便不再换,内衣经常是穿反的。从前她忙孩子们的衣服,井井有条,如今只老两口,反乱成了垃圾一堆。儿媳和学生们想来助理,却无从下手。那日,她伸手摸到暖气,吃惊有了暖气,其时正是一月中旬,她享用了两个月的暖气而不自知,他们只过一天算一天了。

一件非同小可的事:她每天夜晚八九点钟要进厨房检查煤气灶、电门。说是检查,实际上她要动手摸煤气灶和电门开关。他无奈地陪她进厨房,一一检查后,拉她出来,但没过几分钟,她又要进去检查,一个晚上甚至要看七八次,还不得安宁。她弄不清开、关,偏乐于在人命关天处开了关,关了开。

千遍百遍同她讲煤气的严重性,如泄漏,起火,我们自己烧死,隔壁起火,倾家荡产也赔不完,我们不死也得坐牢。她听了真有些害怕了,说晚上不进厨房了,但到了晚上,她被魔幻,变了一个人,不进去不得安宁。

后来,为了禁止她进厨房,不得已每晚锁住厨房,她闹着要钥匙,非进厨房不可,哭,骂,像疯了,完全成了一个恶婆,原先的她消失了,毫不温良恭俭让了。她说:“我不管谁管!”

她管了50年的煤球、煤饼,如今脑萎缩了,但这个印记不萎缩,且因脑萎缩偏偏加深了这个火的印记,结成一个攻不破的顽固病魔头颅。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就再不养花了。母亲死后,他亲手做了几箱冥衣。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脾气。他爱跟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

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拼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里面养着金铃子。他会做各种小动物和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镂出细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但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及格就行。他画画,我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我十七岁初恋,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时给我也倒一杯,抽烟时给我也来一根,还总是先给我点火。父亲说:“我们这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不错。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从幼儿园刚毕业,才学会汉语拼音,就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拼音,好给他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说:“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

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儿子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不料他带回了一个同学。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他在北京已经没有家了,按照规定是不能回来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儿子就偷偷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同学好上了,结了婚。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孙女也跟着叫。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倒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要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这最没有意思。

保姆成了最亲的人

莫小米

2008年新年的第7天,有条新闻很触目:只因保姆不愿留在城市过年,一位八旬老太跳楼结束了生命。

保姆是没过错的,她服侍了老人两年,去年都已经买好了火车票,最后应老人要求而没回家,今年,她想回家。

儿女们也过得去,起码的尽孝还是做到的,平时物质上老人啥也不缺,临时保姆也已经找好。

老人的做法看起来有些极端,但其实类似的事多了。

这是前些年的事。一个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大年初一,老父亲失踪了。大雪天,一个七旬老人,上哪儿玩去了呢?儿女们正张罗着到报社、电台发寻人启事时,电话来了,老父乘长途车去了几十公里外乡间的保姆家,老干部父亲居然爱上了不识字的保姆。

一出悲剧,一出喜剧,还有一出是闹剧,发生在最近。

有个80岁老人,忽然要将房子公证为与保姆的共同财产。房产公证需要儿子签字,儿子不肯签,老父亲一恼之下,竟然说要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

不能否认保姆有善良的,也有居心不良的,更无法否认的,是高龄老人对保姆日益依赖的心理。

从出生那天起,这个世界上就有我们亲爱的人,他们让我们感觉这世界的温暖。

最初是亲爱的爸爸和妈妈,小学生作文中,谁没写过这个句式?

再是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他们是你青春欢乐的见证。

接着,当然是你亲爱的爱人啦,情书来往,终结同心,共同生活数十年。

岁月流逝,友谊变醇变浓,他们是经过考验和筛选的亲爱的朋友。

还有,从他牙牙学语、蹒跚学步,一点点长大到远走高飞,最让你牵肠挂肚的,是你亲爱的孩子。

现在,当你老了,无法动弹,你的亲爱的人都渐行渐远,还有谁呢?朝夕陪伴,端水送饭,唯有保姆。保姆就是你最亲的人了。

女有三丑

舒婷

女人的容貌、身段和智商如果不够理想,尽可推诿在父母亲身上。我的母亲十分好强,她的兄弟姊妹养出一窝一窝如花似玉的孩子来,不是被摆在照相馆橱窗里,就是上杂志封面。三舅舅结婚,母亲连夜踩缝纫机,为我做了一条荷叶边的红裙子,又拿铁钳炙我的刘海,可怎么打扮都像缺了什么又多了什么,母亲计穷而泣:“我身上稍微像样的地方你都不要,偏偏拣我一对单眼皮!”

母亲虽是单眼皮,却是很国粹的杏眼,加上樱桃小口糯米细齿,少女时代每年都被庙会请去扮观音。

日后我们兄妹三个,皆发愤图强嫁给或娶进双眼皮大眼睛的,而第三代仍个个顽强地保持单眼皮的母系纪录。母亲若在世,不知是骄傲呢,还是又要落泪了?

我外婆及时在旁援救,她会很中听地化解:“世上无丑女。女人有三丑:好吃懒做爱打扮。”

这三丑属于“丑责自负”类,父母无须承担遗传责任。

懒是女人第一大忌。懒需遮遮掩掩,否则为何常说偷懒?懒婆娘的故事往往是女孩伊始的教科书:做丈夫的外出几天,烙一个大面饼套在懒婆娘脖子上,叫她饿了低头咬着吃。等丈夫回来,见婆娘还是饿死了,面饼只啃了颌下那一小块。这婆娘连侧侧头或转一下脖子都懒,真是懒得有“骨气”。

这类故事必定是男人编的,因为鲜闻懒男人的传说。在我们这个重男轻女的古国,男人懒得合情合法,太勤快的男人被怀疑本身资格有问题。比方上面说的那个烙饼的男人,为什么不休了懒婆娘另娶一个?怕是找不到老婆。

在外婆身边长大,想犯一点点懒,真是连偷带哄。

外婆向来一睁开眼就骨碌翻身起床。我辈若早醒了,赶紧合上眼,否则就会像轰鸡出窝那样被喝下床。没见外婆闲过,家务本来就无穷无尽,何况她还有一只红漆斑驳的取之不尽的针线篮子。她常常停下手中的绣花鞋面,从老花眼镜上方盯着我:

作业都做完了?

做完了。

去把晾好的衣服收下来叠一叠。

早叠好放进衣柜里了。

这次她劝诱道:你把我那件旧丝绵棉袄拆开重新用手絮絮,过年我给你翻件花棉袄,怎么样?

我反守为攻:我正在看《隋唐演义》,好讲给你听呀。

自幼受外婆训导直至成年,我自忖不算太懒。脏衣服从未过夜;抽屉衣柜严格分档;头发、地板每日一洗;就连往桌脚垫一木片也边角对齐。偶尔窝在沙发里出神,忽地惊跳起来,自己问自己:衣服收了吗?孩子的五线谱本买了吗?欠不欠谁钱?信都回了吗?还有稿子!唉,格子总有得爬的,才气顶顶不济的我怎敢懒呢?

女孩子好吃,以上海姑娘为最,可能是上海盛产话梅、怪味豆、五香瓜子的缘故。外婆对零嘴深恶痛绝。二舅舅到台湾读书之后,丫头们才从他的床底下扫出一大堆糖果纸、瓜子壳,虽然逃过外婆的一顿杖棍,放假回家还是被罚提井水灌园子一圈。可见,男孩子也贪嘴不得。

不记得儿时外婆允许我们吃什么零嘴,倒是我父亲“通情达理”。他被打成“右派”去劳改之前,经常到厦门探望宝贝女儿,肩上背着漳州蜜柑,手里拎着豆沙包(这些无疑交外婆全权保管。因为她一点点地派给,以致我完全不记得豆沙包的味道)。父亲还冒着惹外婆不悦的危险,牵着我的手,“衙口炒河粉”“新南轩芝麻汤圆”“黄则和花生汤”,一一吃过去。回家后,不争气的我,照例又吐又拉,好几天被外婆强迫光喝粥养胃。这给外婆增加了论据。

我也曾发愿:等我自己会挣钱,我要买很多难消化的零食,而且一下子全吃光。

果真自立了,我却对一般的零嘴再无兴趣。每年外出参加会议或旅行,由于我晕车,虽然随身带着话梅、咸橄榄,却宁肯吃晕车药,张着嘴不雅地酣睡,也不愿含那不咸不甜的劳什子。我痛恨甜食,因此严重低血糖,不择时不择地屡次当众休克。遵了医嘱,便时时刻刻带着糖,考虑有友同行,特别地选择好糖果,又四处推销,其实我是徒然背了个“好吃”的恶名。

仔细检讨,说自己“好吃”也不全是冤枉。到一个新地方,必打听当地有什么著名小吃,削尖脑袋去吃。上饭馆点菜,先问本店招牌菜,有一个菜叫“剑胆琴心”,十分好奇,追问之下原来是芦笋炒猪心,口感倒是不错,不知与琴何干。街上碰到没见过、没尝过,甚至没听过的食摊,舌头不可能到位考察时,眼睛和脚却是一再盘桓,之后许久念念不忘。

按外婆的理论,娶一个好吃懒做的老婆已是家门不幸,如果加上爱打扮,那就等着倾家荡产了。懒仅算废物,吃嘛,胃肠的容量毕竟有限,而打扮则是无止境的。

罗马有一条街,专售高档妇女用品,被誉为“女人的天堂”。我加以补充为“男人的地狱”,同行男人多有戚然之色,女人则左顾右盼。

但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何来能力打扮呢?

“那只有变坏了。”外婆说,“哪怕父母有钱,也不能养她一辈子;侥幸丈夫有钱,金山也有掘尽的时候。”

外婆去世好几年后“文革”方结束,仿佛她一走,失去了管教,街上爱打扮的女孩子如雨后春笋。看她们的模样,不像好吃懒做,也没有变坏的迹象,可惜找不到外婆论争了。

我自己爱打扮的天性受家教和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一觉醒来,年龄已令我失去大片用武之地。数年来,家中三个深不可测的古老楠木衣柜塞满了我从国内国外或重金采购或减价购进的衣服。每逢应酬,我总在三个敞开的衣柜之间徘徊叹息,没有衣服穿呀!

丈夫掩耳逃出厅外,他永远不能明白,何以上个周末亮出那件人人喝彩的碎花短袄,今天就穿不得了?他自己一件夹克穿了五六年,说什么也不肯淘汰,并且暗示:对衣服尚且如此恋旧,何况对人对事!我明白,这就是女人与男人的不同了。

一袭露肩黑长裙里相得益彰的窈窕身材也许更令人欣赏,但我也不会忘记向另一种桃红嫣紫表示由衷称赞。高雅者有其气质修养奠基,人人仰慕她在云天里,而俗艳者则满足弥漫尘世的幸福。

弗兰西斯说:“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这才知道,爱打扮的女人负有历史使命。如若我的外婆仍健在,也许不会摇头了。但愿。

用遗嘱给儿子上最后一课

胡一虎

父亲出生在安徽桐城一个比较富裕的地主家庭,是家里的二少爷。在我的记忆中,父亲在讲自己故乡的时候,最常讲起的就是他的母亲。自小失去母爱的父亲并没有因此失去爱心。每当收租的季节,父亲总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少年,对待乡亲尽其所能地帮助他们,“善良的二少爷”是父亲自小就落下的好名声。

“没有祖产,无祖可祭”是跟随国民党来台湾岛的外省人的隐痛。我始终没有问过父亲,他有没有后悔过。来到台湾后不久,父亲就与他的大伯父走散了。一个二十三岁的孩子,一下子从一个地主家的二少爷,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

不知道父亲有没有流过泪水,总之在我懂事之时,父亲便已决定将一切深锁于心底。我看到的是一个对生活积极乐观的父亲,一个刚正不阿的父亲,一个正直廉洁的父亲。“心如松柏坚,性若金刚石,遇事讲是非,不为威武屈”是他的自咏。

在我高三那年,发生了一件对我影响非常大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因为那件事才使我走进新闻这一行。那一年我17岁,父亲已经从军中退役,在高雄市车船管理处做事。当时高雄的公车是自动投币的,于是就有部分汽车司机作假,使一部分车票钱流到了自己的口袋里。当时的公车司机很多都是黑社会出身,所以一直没有人出面制止。父亲当时是主管稽查工作的,发现这一情况后,不顾朋友和家人的反对,坚持将贪污的司机查办到底。事情刚刚结束,父亲便遭到了黑社会的报复,被人砍伤右臀,顿时血流如注,他还带伤忍痛追歹徒。在送医救治时,我们五个兄弟姐妹惊慌失措号啕大哭,父亲却淡然一句:“这是为正义而流的血,不必大惊小怪。”

直至今日,这句话仍然影响着我的人生态度。

在随后的那段时间,家里的恐吓电话响个不停,我至今还记得话筒那边传来的阴森森的声音:“我要杀你全家……”就连他经常骑的那辆摩托车,储油箱里也被人放了硫酸,发动车子便会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就是这样,父亲也没有低头。记得当时我还对父亲说:“别人的爸爸都聪明,只有我的爸爸最笨。”可是在心里,父亲的硬骨头却着实让我非常佩服。

看着父亲身上的伤疤,我心痛之余,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虽然没法跟那些黑帮硬碰硬,但是我可以做一个新闻记者,去维护社会公正。父亲听说我的志愿后极力反对,他告诉我说:“做新闻实在太累,我不愿你像我一样陷入是非圈里,你应该过一种安定的生活。”我当时笑着告诉父亲:“你放心,我绝不会像你那样,整天被黑帮追杀,我要圆滑一点儿。”可现在想来,我依然是做了父亲的翻版。我骨子里流着父亲的血,这也许就是基因的力量吧。

父亲是2005年端午节因心肌梗死猝然离世的。在整理父亲遗物的时候,我看到了父亲于2003年写的遗嘱:

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蒙眬又是谁。这是出家人对人生的看法,其实我也是恍恍惚惚地生,恍恍惚惚地死,不过我要生得光明磊落,死得无声无息……

我的骨灰坛,生前已买好,两旁的对联:生前为善不求报;死后但求子孙贤。尔等望勿辜负我的愿望。

人生不过梦一场,夫妻、儿女都是前世因缘,此生缘已了,一眼万缘空。你们不必为我死去悲伤,我也不必为你们牵挂,该去的就让他们去吧。何况我已走完这无怨无悔的一生,应该含笑而去。

亲爱的家人,别了!永别!并感谢你们为我生后所做的一切努力和辛劳!

父亲用他最后的力量给儿子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堂课,教给我怎样从正面的角度看待生离死别。

法国女作家尤瑟纳尔曾经说过一句话:“要学会准备估算自己与上帝的距离,是非要到40岁不可的。”今天,40岁的我越来越频繁地出入殡仪馆这个象征生命终点的地方,我却同时在这个地方开始了自己人生下半场的思索与感悟:人生的第一堂课就是死亡,只有这样才会懂得珍惜,才不会感到畏惧。

送娘远行

李肇星

娘去了,远去了,永远地去了。

在五十多岁上失去娘,和许多人相比,我是幸福的;在五十多岁上成为没娘的孩子,痛苦更加刻骨铭心。

山重?海深?都无法与半个多世纪的母子情相比。

多少年来,经常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日寇入侵时娘拉着我在玉米地里逃难的情景;是娘用村边池塘里的泥巴当颜料为八路军战士染军装的情景;是娘用不舍得的一个鸡蛋,换来一两分钱让我带着去上学的情景……

据说,娘弥留之际很平静。她不识字,没留下现代式的遗嘱。她最后的话只有三个字:“要回家。”

是的,该回家了。

娘出生于1914年,八十多年来她太累,付出的爱和辛勤太多了。

娘离去时,我正在加勒比岛国牙买加访问,也可能正在飞往巴西亚马逊州府玛瑙斯的途中。这些年,我走过不少地方,可最爱去的还是娘所居住的那方土地;参加过不少宴会,可最爱吃的还是娘给熬的米汤;听过不少豪言,可最爱听的还是娘那些家常话。对经常外出的我来说,娘是伟大祖国最可爱的一部分,是我心头最敏感的一部分。

可现在娘要远行了。

送娘远行,千思万虑。至少有两件事我无法忘记,无法原谅自己。

大约我五六岁的时候,舅舅捉到一只画眉鸟,给我玩。我爱不释手。可娘说:“鸟儿也会想家,放了吧!”还没等我做出反应,娘就把鸟儿从我手里拿走,放飞了。

我气急败坏,大哭大闹,还用手抓娘的背,逼她赔我鸟。娘一向溺爱我,但在这件事上并没有顺从。我从未得到过另一只画眉鸟。

一晃多少年过去了。

1973年,在内罗毕举行的一次联合国关于环境保护问题的会议上,我猛然记起了这件事,意识到娘关心环保的一些朴素意识是那么可贵!

我后悔,我没能在娘生前向她承认这一点。

1960年,我国经历了严重饥荒。我在北大读书,也常饿得难受。

我不知道家里的娘和乡亲们比我更饿,而老想着家乡靠海,总可以弄点鱼虾充饥。有一天,我给家里写信,要娘设法寄点咸鱼来。我很快收到了两条小鱼,泡水吃了,觉得好香。

后来才知道,远在家乡,娘和两个妹妹吃饭时为了几片菜叶、几勺菜汤而相互谦让。

这件事,我未曾有勇气向娘认错。现在想说,晚了。

我爱祖国,爱自己的工作,注重平等待人……这都是娘生前身体力行教导过的,这也该是些能让娘宽心的话。如今想说,也晚了。

娘已远行。她来自家乡的土地,现在又回到那里去了。

最苦的是,已不能说再见,只能祈求娘在深深的地下继续护佑我,滋育我。

娘与我同在。

腌渍着情爱的小鱼

严歌苓

那还是这个世界上没有我的时候,只有18岁的母亲嫁给了写小说的父亲,她爱父亲爱得胆怯,又有点拙劣。在那些没有钱,也没有尊严的日子里——那段日子叫“文革”——父亲的薪水没了,被“冻结”。我们常吃一种黑黑的菜,只因为多放些猪油和糖,便叫它“梅菜烧肉”。妈妈坐在一张小竹凳上“吱呀”着它,一晚上在桌子上剖小鱼,小鱼在父亲有薪水的时候是我家猫吃的。她警告我们:所有的鱼都没有我和哥哥的份,都要托人送给在乡下“劳动改造”、一年没音信的父亲。

几百条小鱼被串起来,被盐轻腌过,吊在屋檐下晾。最终小鱼干缩得成一片片枯柳叶。总是在我和哥哥被哄得早早上床以后,她来煎这些小鱼。煎鱼的腥气胀在房子里,我和哥哥被折磨得没觉了,起身站在厨房门口。

但是,她一条小鱼也没给哥哥和我吃。她说:“爸爸现在好瘦好瘦。”带信回来的人只说父亲黑瘦了一些,她心里的父亲便形同枯骨了。

父亲回来后,只提过一回那些小鱼,说:“真想不到这种东西会好吃。”后来他没再提过小鱼的事。又有这个那个出版社邀父亲写作了。他又开始穿他的风衣、猎装、皮夹克,在某个大饭店占据一个房间。他也有了个像妈妈一样爱他的女人,只是比妈妈当年还美丽。

一天,哥哥收到爸爸一封信,从北京寄来的。他对我说:“是写给我们俩的。完了,他要和妈妈离婚了。”

信便是这个目的:让我和哥哥说服妈妈,放弃他,成全他“真正的爱情”。他说,他一天也没有真正爱过妈妈。这点我们早看出来了。他只是在熬,熬到我们长大,他可以有写这封信的这天。我们也看得出他在我们身上的牺牲,知道再无权请求他熬下去。而呕心沥血爱了大半辈子的妈妈呢?

许多天才商量好,由我向妈妈出示父亲的信。她读完它,一点声音也没有地靠在沙发上,好像她辛辛苦苦爱他这么久,终于能歇口气了。“他怎么会吃好饭——住在那种大饭店里?”她说。在几小时内,这是她唯一说的话。

这一夜,我们又听到了那只竹凳的“吱呀”声,听上去它就像要散架了。第二天一早,几串被剖净的小鱼坠在了屋檐下,初阳中,它们是纯银色。

父亲从此没回家。一天妈妈对我说:“我的探亲假到了。”我问她去探谁。我知道父亲尽一切努力在躲她,不可能让她把一年仅有的7天探亲假花在他身上。“去探你爸爸呀。”她瞪我一眼,像说:这还用问?!“我知道他不会好好吃饭!”

又是一屋子煎小鱼的气味。我陪她上了“探亲”的路,提着那足有20斤的烘小鱼。只是听说父亲在杭州一个饭店写作。我们在一家廉价旅馆住了下来,妈妈说就暂时凑合,等找到父亲……我心里作痛:难道父亲会请你去住他那个大饭店吗?等到通过各种狠声恶气的接线生,找到父亲的那个饭店,他已离开了杭州。相信他不是存心的。谁也不知他的下一站,绝对无法追踪下去。我对妈说:冒雨游一遍西湖,就乘火车回家。

妈妈却说她一定要住满7天。看着我困惑并有些恼的脸,妈惧怕似的闪开眼睛,小姑娘认错般地嘟哝:“邻居、朋友都以为我见到你爸了,和他在一起待了7天……”她想造一个幻象,首先是让自己,其次让所有邻居、朋友相信:丈夫还是她的,起码目前是的。她和他一起度了这个一年一度仅有的7天探亲假,像所有分居两地的正常夫妻一样。她不愿让自己和别人认识到:她半途折回,或者,是被冷遇逐回的。

她如愿地在雨中的小旅馆住满了7天。等上了火车,我发现行李中少了那个装小鱼的竹篓。我没有提醒妈妈,那会是个最痛的提醒。或许,她有意将它遗失在哪个角落。

父亲再婚后很幸福。妈妈见到我就问:“会做菜吧?”我当然明白她指谁,我说:“做得很好。爸爸也戒烟了……”她就赶紧垂下头走开。无论说爸爸的新夫人好或不好,她都不敢再听。

临回北京,我见她又把那竹凳搬到厨房。还是一堆小鱼儿,她已架起老花眼镜来做这桩事了。竹凳叫疼一样“吱呀”着。她说:“再有场‘文革’就好了。你爸又被罚到乡下,低人九等,就没有女人要他了,只有我要他。”

我将一篓子烘熟的小鱼捎到爸爸那里。正是高朋满座的时候,桌上是继母的国宴手艺。我对爸爸使了个眼色,将他熟识的竹篓搁在了一边。他瞪了它一会,似乎也愁苦了一会。

这天父亲醉倒,当着七八个客人的面,突然叫了几声母亲的名字。客人都问被叫的这个名字是谁,我自然吞声。继母善良美丽的眼里,全是理解,全是理解……

不孝的儿子

叶倾城

父亲去世后,母亲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

父亲罹患的是眼底黑色素恶性瘤,在电话里向他转述病名时,声音安静疲倦。他失声道:“不可能的,医生怎么说?”父亲静静道:“我自己就是医生。”霎时,泪水溢出了他的眼眶。

他家世代行医,包括父亲,也包括他。所以他明白摘除眼球也好,化疗也好,放疗也好,一切都无可挽回。主治医生最后强调一句:“当然,接下去主要看家属意见了。”他咬牙挤出一句话:“他是我亲爹!”

母亲总共没读过几年书,彻底的家庭主妇,遇此大事只会哭。所有事,他得一肩担当。

为了报销,他去找父亲单位的院长和书记,两人口径如出一辙:“单位财政紧张……”

他暗骂:“这帮孙子。”脸上还赔笑:“那是,那是……”接下来请他们吃翅肚羹,小小一碗,半明不暗地漾着。这帮孙子还故作姿态:“太贵了吧?”一小瓶人血白蛋白又是什么价钱?酒过三巡后,渐渐称兄道弟,他与众人大说大笑,荤段子一个个上,却深知,只要一低头,势必泪如雨下。

这年头,吃人的并不嘴软,拿人的亦不手短。第二日院长照旧打官腔:“有制度呀,癌症医药费是包干的。像你父亲现在用的这些药都不在报销范围内……”他想他还是太天真了。

有家医疗器械公司多年来游说他加盟。他打电话过去:“你们还要人吗?我只有一个条件,我要预支半年工资。”

自此无尽的奔走、出差、应酬。母亲开始说他不孝。确实,忙起来几天不能去探望父亲;难得抽时间去站一下,还没开腔,手机、CALL机、商务通,“一个不能少”地轮番闹着革命。

母亲便哭:“你爸怎么摊上你这么个儿子?你整天只会说工作忙,你给爸洗过一次澡、陪过一天没有?你去赚钱,你就不要这个爹吧!”他只有沉默。那时父亲已从单人病房转到混杂的五人间,许多双鄙视的目光投向他,投向一个重财轻亲的奸商。

父亲轻轻唤止母亲:“别这样说孩子,咱们的孩子是好孩子。”眼神里,是难以言传的疼惜与抱歉。

一瞬间,他觉得再也撑不下去了。

护士正好来下催款单,他转身就去缴费处。这是拿钱来买命,药费、护理费、杂费,一天下来好几千,催款单比十二道金牌更酷烈。他一直骗母亲说可以报销,母亲也就信了。

有时在深夜,从机场、火车站、卡拉OK厅出来,他一身疲倦,却一定要去医院看看。已经开始打最大剂量的镇痛药物,父亲仍无法安眠,很痛苦,见到他,轻轻牵一牵嘴唇,笑容安静如葬。

“痛呀。”父亲说痛时,他的心犹如被铁锤锤打般痛楚。

他千方百计地为延长父亲的生命而奔波着,然而令他矛盾的是,父亲竟也承受着巨大的煎熬。

一念之间,他想,当生不再是欢,时间变成酷刑时,如果停止这一切……他不敢想。

父亲断断续续地说:“你要体谅你妈,她年纪大了,脑子又糊涂……”这是父亲挣扎着趁还有残存的理智说出的遗言。

出了医院,只见一个男人抑制不住地号啕大哭。有泪洒在柏油路上,却看不到痕迹。

到底也只撑了半年——比医生原来说的多了三个月。

想静静地哭一场都不能。

他结账,联系殡仪馆,发讣告,感谢领导、同事、亲友。身体轻飘地像被抽空的木乃伊。

追悼会上,他的手机响了:“有事没?没事出来喝酒吧?有几个朋友在。”

他怎么对那端的喧嚣笑语诉说人生的至痛至悲?说出来也不过这么轻飘。而他又怎么敢不去?他欠人家三十多万,也就是父亲多活的近一百个日子。

葬礼一结束,他小声对母亲说:“妈,我得出去一趟。”母亲已经哭得迷糊了,三两个亲戚搀着她。母亲的眼神恍惚好久,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拿刀砍死我,我怎么生出你这种不孝的儿子……”人说孝即无违,一次次,他忤逆天意也忤逆母亲,他究竟做对了没有,他不能肯定。他只是别无选择。

那天,他还是去了。

母亲再也没有原谅过他。

而他,宁愿母亲恨他薄情寡义,怨他不够尽心尽力,只要这样能使母亲宣泄老来丧夫的悲苦。他明白,罪,也是责任的一种,必须终生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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