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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全唐诗补逸》中删去诸诗的说明

唐诗求是 作者:陈尚君 著


一 《全唐诗补逸》中删去诸诗的说明

卷一,虞世南《乘舆》,录自《四明丛书》本《虞秘监集》。按此为宋之问诗,见《全唐诗》卷五二,题作《泛镜湖南溪》,另《文苑英华》卷一六六、《四部丛刊续编》影明本《宋之问集》卷二亦收作宋诗。今存之问诗中,在越中所作者甚多。虞世南为越州馀姚人,而诗末云:“犹闻可怜处,更在若耶溪。”显为客游者口吻。《虞秘监集》为清人所辑,较后出,诗题《乘舆》,为摘首二字拟题。

卷三,韦元旦《奉和圣制出苑游瞩应制》,录自《永乐大典》卷八八四四,《全唐诗》卷六七作贾曾诗。按《文苑英华》卷一七九、《唐诗纪事》卷十三皆作贾诗,后书并注云:“时为太子舍人,使在东都。”《旧唐书》卷一九〇载玄宗在东宫时,贾曾任太子舍人。韦元旦未任此职。

卷五,张说《湖作》,录自《永乐大典》卷二二六七,《全唐诗》卷九八作赵冬曦诗。按此为赵诗,原附收于《张说之文集》(《四部丛刊》影印明龙池草堂本)卷七,因误为张诗。张说有《和赵侍御湖作》诗,见《全唐诗》卷八六。

卢象《题武林临草堂》,录自《渊鉴类函·居处部七》。按此应为阳浚诗,见《文苑英华》卷三一四、《全唐诗》卷一二〇,惟二书误为杨浚。

王维《江上别流人》,录自《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六。按此为孟浩然诗,见影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卷下、《四部丛刊》影明刻本《孟浩然集》卷一、《全唐诗》卷一五九。

刘长卿《送曲山人归衡州》,录自《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四,《全唐诗》卷二九二作司空曙诗,题中“归”作“之”。按《极玄集》、《文苑英华》卷二三一、影宋书棚本《司空文明诗集》卷中、《唐诗鼓吹》卷五皆收作司空诗,非刘作。

孟浩然《寻裴处士》,录自《永乐大典》卷一三四五〇。按此为孟郊诗,见《孟东野诗集》卷九、《全唐诗》卷三八〇。

同人《上张吏部》,辑自郑振铎校本《孟浩然集》(即《世界文库》本),《全唐诗》卷一二二作卢象诗,题作《赠张均员外》。岑仲勉《读全唐诗札记》云明刊本《孟浩然集》卷二、汲古阁本《孟襄阳集》卷一均收此诗。另影宋蜀刻本《孟浩然诗集》卷中、明铜活字本《孟浩然集》卷三亦收,知并不始于郑本。然收诗止于天宝十二载的殷璠《河岳英灵集》卷下作卢象诗,时孟去世未久,卢尚在世,最可信。后《文苑英华》卷二五〇、《唐诗纪事》卷二六皆归卢。周必大等校《文苑英华》时注:“见集本。”知宋时《卢象集》亦收入。又作孟诗者缺末四句,不全。

韦应物《经无锡县醉吟寄邱丹》,录自清沈谦《临平记》卷四。按此为赵嘏诗,见《文苑英华》卷二九四、席刻本《赵嘏诗集》卷一、《全唐诗》卷五四九,题作《经无锡县醉后吟》。清人误作韦诗,“寄邱丹”三字亦疑为后人妄加。

同人《晓经荒村》,录自《永乐大典》卷三五八一,《全唐诗》卷三五二作柳宗元诗,题为《秋晓行南谷经荒村》。按《柳河东集》卷四三收此诗,是。柳集为刘禹锡编,宋人重分卷次,其诗未乱,无伪诗混入,作韦诗非是。

岑参《奉和春日幸望春宫应制》,录自《四部丛刊》影明本《岑嘉州诗集》卷四及《世界文库》本《岑嘉州集》。原按:“《全唐诗》收苏颋、刘宪、李适、崔湜等人《奉和春日幸望春宫应制》诗各一首,又收阎朝隐、崔日用、韦元旦等人《奉和圣制春日幸望春宫应制》诗各一首。苏、刘、李、崔等皆武后、中宗时人,间有及于开元前期者。于时岑参尚未弱冠,与苏、刘等侍从不相接。诗,疑非岑作。”所疑是,此为岑参祖岑羲之作,见《唐诗纪事》卷九、《全唐诗》卷九三,题作《立春内出彩花应制》。诗作于景龙四年正月八日,见《唐诗纪事》卷九“李适”条。

同人《送萧李二郎中兼中丞充京西京北覆粮使》,注云:“士礼居钞本《岑嘉州集》有此诗。”按《全唐诗》卷三五七收此为刘禹锡诗,题作《送工部萧郎中刑部李郎中并以本官兼中丞分命充京西京北覆粮使》。陶敏云:“诗见未曾散佚之《刘梦得集》前集卷二八,当为刘作无疑。诗中刑部李郎中当是李石,大和五年自工部郎中改刑部郎中(两《唐书·李石传》),时刘禹锡正在长安为官。”其说是。

同人《送刘山人归洞庭》,录自《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四。按《全唐诗》卷五八八收此为李频诗,卷八八四又重收。此应为李诗,《文苑英华》卷二三二、《唐百家诗选》卷十六、《唐诗纪事》卷六十、《四部丛刊三编》影明钞《梨岳诗集》皆收入,作岑诗误。

同人《沈询侍郎除昭义节度作游仙绝句》,录自《永乐大典》卷一四七〇七。原按云:“唐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沈询,大中元年五月十二日自右拾遗集贤院学士充,二年正月二日,思政殿召对赐绯。其年七月六日,特恩迁起居郎,并依前充。’据此,知沈询之为侍郎,又当在大中二年后。时岑参卒已八十许年,则此诗非岑参作也甚明。”按此为《全唐诗》卷六四一所收曹唐《小游仙诗》之第十九首。沈询,两《唐书》皆有传附其祖沈既济、父沈传师后。其任昭义节度,为咸通初年事。曹唐咸通中累任使府从事,诗应为其作。

同人《送郑侍御谪闽中》,录自《四部丛刊》本《岑嘉州集》卷三。按《全唐诗》卷二一四作高適诗,《四部丛刊》影明活字本《高常侍集》卷六亦收入。刘开扬《高適诗集编年笺注》谓诗有“闽中我旧过”之语,而“岑参行迹不及江汉,遑论闽中”,而高適父曾任韶州长史,其诗中亦谓曾至吴越,闽中之行或系随父南宦时事。其说可参。陈铁民等《岑参集校注》亦不取此诗。

李栖筠《桂花曲》,录自南宋范晞文《对床夜语》卷五。原书云:“李赞皇《桂花曲》云:‘仙女侍,董双成,桂殿夜凉吹玉笙。曲终却从仙官去,万户千门空月明。’钱起云:‘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虽词约而深,不出前意也。赞皇诗人少知之,而钱以此名也,亦可见幸不幸耳。”原按谓钱诗承李诗而变化之,“仲文为大历间诗人,则此赞皇公者,宜指栖筠也甚明”。此说未允。北宋许《彦周诗话》引此作“李卫公作《步虚词》”之前四句(首句“仙”下增“家”字),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九引作“李太尉文饶”《迎神曲》,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六则云为李太白词,并云武当有石刻。《全唐诗》卷八九〇收作李白《桂殿秋》词,然治李诗者均疑为伪作。李栖筠、李德裕祖孙皆可称李赞皇,而“李卫公”“李太尉文饶”则必指李德裕。钱起诗,《旧唐书》卷一六八《钱徽传》以为闻鬼吟而得。范氏所云较含糊,率尔议论,并不足据。《全唐诗续补遗》卷九收李德裕名下,近是,今删此存彼。

郭良《早春寄朱放》,录自方回《瀛奎律髓》卷十四。按《全唐诗》卷二七三作戴叔伦诗,是,《又玄集》卷上、《文苑英华》卷二三二、《唐百家诗选》卷七、《会稽掇英总集》卷十二、《唐诗纪事》卷二六皆收作戴诗。郭良,《国秀集》收录其诗,可知为天宝以前人,而朱放则为大历、贞元间人,时代相接,但并非同辈之人。

卷六,欧阳詹《宣阳所居白蜀葵花咏简诸公》,录自《分门纂类唐歌诗》残本第五册《草木虫鱼类》卷四。按此为武元衡诗,见《全唐诗》卷三一六,“宣阳”作“宜阳”,又见席刻本《武元衡诗集》卷上。《欧阳行周集》保存其诗文较完备,集外之作甚罕。

皇甫曾《婕妤怨》,录自《瀛奎律髓》卷三十一,《全唐诗》卷二四九作皇甫冉诗。按唐令狐楚《御览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四三、《四部丛刊三编》影明刊《皇甫冉诗集》卷三皆作皇甫冉诗,可从。

钱起《早朝》,录自《四部丛刊》影明活字本《钱考功集》。熊飞云此为杨巨源诗,见《全唐诗》卷三三三。熊说是。王安石《唐百家诗选》卷十二、方回《瀛奎律髓》卷二、席刻本《杨少尹诗集》皆收此为杨诗。宋葛立方已指出钱起未入中书,今人续有考辨,此诗内容显然与其经历不合,故从删。

郎士元《峡口送友人》,录自《永乐大典》卷三〇〇五,《全唐诗》卷二九二作司空曙诗。按《才调集》卷四、《万首唐人绝句》卷二八、席刻本《司空文明诗集》卷二皆收作司空诗,作郎诗恐误。

李端《秋日》,录自《又玄集》卷上。熊飞云此为耿诗,见《全唐诗》卷二六九,是。《极玄集》卷上、《才调集》卷四、《文苑英华》卷一五一、《唐文粹》卷十八、《唐诗纪事》卷三十、影宋书棚本及席刻本《耿诗集》皆收此为耿诗。

同人《赠秋浦张明府》,见《永乐大典》卷一一〇〇〇,《全唐诗》卷六九二作杜荀鹤诗。按席刻本《杜荀鹤文集》卷一收此诗。杜荀鹤为石埭人,秋浦去石埭不远,同属池州。诗云“吏才难展用兵时”,又云“农夫背上题军号,贾客船头插战旗”,知时值战乱之时,为唐末景况。诗末云:“他日亲知问官况,但教吟取杜家诗。”“杜家诗”显为自指。可断定非李作。

司空曙《华清宫》,录自《唐三体诗》卷一。按此为王建诗,见《才调集》卷一、《万首唐人绝句》卷五八、席刻本《王建诗集》卷九。

同人《自河西归山》,出处同前则。按此为司空图同题二首之一,见《全唐诗》卷六三三。司空图居河中王官谷,世乱归隐,此诗即其时作,非司空曙诗。此因姓同而误。

同人《送神》,见《永乐大典》卷二九五二,《全唐诗》卷二一、卷五〇五皆作王叡诗,后者题作《祠渔山神女歌》。按《乐府诗集》卷四七、《万首唐人绝句》卷三八皆作王叡诗,共二首,此为迎神曲,另一为送神曲,二者适成一组。作司空诗误。

同人《鱼山送神曲》,见《永乐大典》卷二九五二。《河岳英灵集》卷上、《乐府诗集》卷四十七、《全唐诗》卷一二五并作王维诗,另《王右丞集》卷一、《唐文粹》卷十七亦收入。非司空曙诗。

戴叔伦《东湖作》,录自《永乐大典》卷五七七〇。按此为刘威《游东湖黄处士园林》之前四句,刘诗见《唐百家诗选》卷十九、《唐诗纪事》卷五六、《众妙集》、《唐诗鼓吹》卷五、《全唐诗》卷五六二。

张籍《遇李山人》,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四。按此为施肩吾诗,见《万首唐人绝句》卷三三、《全唐诗》卷四九四。

同人《赠故人马子乔六首》,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五。按此六首为南朝宋鲍照诗,见梁徐陵《玉台新咏》卷四(收二首)、《鲍参军集》卷六、《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宋诗》卷八。

同人《边上送故人》,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五,《瀛奎律髓》卷三十及《全唐诗》卷二九九并作王建诗,题作《塞上送故人》。另《唐百家诗选》卷十三及席刻本《王建诗集》卷五皆作王建诗,可从,作张诗误。

同人《兴善寺贝多树》,录自《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三六,《全唐诗》卷六三九作张乔诗。按《文苑英华》卷三二六、席刻本《张乔诗集》卷三皆作张乔诗,可从,作张籍似误。

同人《遇王山人》,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四,《全唐诗》卷四九四作施肩吾诗。按《天台前集》卷中、《万首唐人绝句》卷三四皆作施诗,非张作。

孟郊《岸花》,见《永乐大典》卷五八三八,《全唐诗》卷三八六作张籍诗。按《四部丛刊》影明刻《张司业诗集》卷五、卷七两收此诗,《万首唐人绝句》卷八四亦作张诗,作孟郊误。

王建《柘枝词》,录自中华书局校印本《王建诗集》卷二,云据席本补,诗有残缺。按《乐府诗集》卷五十六、《全唐诗》卷二十二皆收作无名氏诗,是。《乐府诗集》此诗前为王建《霓裳辞十首》,席本据以认为此亦王建诗而补入,实因未明《乐府诗集》之体例而致误。

同人《塞上》,见中华书局校印本《王建诗集》卷五,亦云据席本补,《全唐诗》卷五五五作马戴《塞下曲》诗。按《文苑英华》卷一九七、《乐府诗集》卷九二、《唐诗纪事》卷五四(录后二句)、影宋书棚本《马戴诗集》皆收作马戴诗,席本误补。

权德舆《送户部侍郎潘孟阳》,见《永乐大典》卷七三〇四,《全唐诗》卷三三〇作潘孟阳诗,题作《和权载之离合诗》。原按谓“此诗疑以属潘孟阳”“为是”,甚是。潘诗原附收于《权载之文集》卷八,为和权德舆《离合诗赠张监阁老》之作,《永乐大典》因而误收作权诗。

卷七,段文昌《题曾口寺》:“曾听阇黎饭后钟。”录自赵万里辑《元一统志》卷三。按此句最早见载于《北梦琐言》卷三,注云:“或云王播相公未遇题扬州佛寺诗,及荆南人云是段相,亦两存之。”《唐语林》卷六转引之。《唐摭言》卷七载王播所作,凡七绝二首,题于扬州惠昭寺木兰院。诗中有“木兰花发院新修”之句,亦与王播经历相合。此句虽自五代时已传为段文昌作,但从记载的完整性及诗中文字看,当以王作为是,《全唐诗》卷四六六已收。

徐凝《送人》,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六,《全唐诗》卷八〇二作徐月英诗。按《北梦琐言》卷九、《唐诗纪事》卷七九、《增修诗话总龟》卷四一引《古今诗话》《万首唐人绝句》卷六九皆作徐月英诗,作徐凝误。

白居易《题东林白莲》《观盆池白莲》,均见《分门纂类唐歌诗》残本第五册《草木虫鱼类》卷四,《全唐诗》卷八三九、卷八四七分别收作齐己诗。按齐己《白莲集》卷二、卷十收二诗,较可信。《白莲集》由齐己门人西文收集,孙光宪序行,传本未曾窜乱。作白诗误。

坎曼尔《诉豺狼》。按《文学评论》1991年第三期刊杨镰文,考定所谓《坎曼尔诗签》为20世纪60年代初伪撰,举证确凿,毋庸置疑,今据删。

卷十二,朱庆馀《岭南路》,见《新编事文类纂翰墨全书》第四十四册,《全唐诗》卷九九作张循之诗,题作《送泉州李使君之任》。原按云:“《全唐诗》卷五一四朱庆馀别有《岭南路》诗一首,题或作《南岭路》,七言四句,与此诗全异。疑此原属张循之诗,纂书者误作朱庆馀诗耳。”其说甚是。

陈上美《过洞庭湖》,录自《又玄集》卷下,《全唐诗》卷六〇三作许棠诗。按此应为许棠诗。《又玄集》目录载“陈上美、许棠”,而正文中却脱漏许棠之名。此诗原次陈上美《咸阳怀古》诗后,应即许作,传本脱名。《唐诗纪事》卷七十、席刻本《文化集》皆作许棠诗。许棠世称许洞庭,即因此诗。

李群玉《感旧》,录自《又玄集》卷中,《全唐诗》卷五三四作许浑《重游练湖怀旧》诗。陶敏云:“此诗见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六许浑自书乌丝栏诗真迹,题为《尝与故宋补阙次都秋夕游永泰寺后湖今复登赏怆然有感一首》,诗为许浑作无疑。”

李频《酬彭伉明府》,见《永乐大典》卷一一〇〇〇。按此为李涉诗,见《万首唐人绝句》卷二一、《全唐诗》卷四六六,题作《酬彭伉》。《登科记考》载,李频为大中八年进士,而彭伉则为贞元七年进士,其间相隔六十馀年,作李频诗误。

曹邺《别主人》,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四,《全唐诗》卷八六二作木客诗。此诗出自唐人小说,《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八据《续法帖》录此诗,为鬼诗。作曹诗误。

同人《答人》,见《永乐大典》卷三〇〇六,《全唐诗》卷七八四作太上隐者诗。按《全唐诗》所据为《增修诗话总龟》卷十三引《古今诗话》。其实,所谓太上隐者为北宋中叶与滕宗谅同时的历山隐士,见《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卷四《赠梁道人》注引《池阳集》。作曹诗亦误。

同人《村行》,见《永乐大典》卷三五八一,《全唐诗》卷七五九作成彦雄诗。按洪迈《万首唐人绝句》卷一〇〇收此为成诗。宋时成集尚存,洪迈所录可信。

同人《伏日》,见《永乐大典》卷一九七八三,《全唐诗》卷七一七作曹松诗,题作《夏日东斋》。按《唐百家诗选》卷十九、《万首唐人绝句》卷九三、席刻《曹松诗集》卷二皆作曹松诗,是。此因同姓而误。

高骈《洞庭湖诗》,见《永乐大典》卷二二六一,《全唐诗》卷二三五作贾至诗,题作《君山》,另《太平广记》卷二〇四引《博异志》作湘中老父诗。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八承明胡震亨说,考定《博异志》作者谷神子即郑还古。郑为开成、会昌间人,《博异志》成书时高骈年尚幼,此诗断非其作。

卷十三,许棠《赠处士》:“乾坤清气蔼山川,尽入诗人旧简编。却羡厉生勤苦志,集成佳句世相传。”见《永乐大典》卷一三四五〇。原按:“厉生疑谓厉霆,‘集成佳句世相传’,意谓厉霆有集前贤诗句之作传于世也。”集句至北宋中期始出现,厉霆应为宋或宋以后人,详后厉霆条考证。

司空图《长安门》,见《永乐大典》卷三五二七,《全唐诗》卷三〇一作王建诗,题作《长门烛》。按影宋书棚本《王建诗集》卷九、《万首唐人绝句》卷五八皆作王诗,可从。另附按云《永乐大典》卷二六〇五收《突厥三台》一首,署司空图名。《全唐诗》卷二六据《乐府诗集》卷七一收之,不署名,是。《万首唐人绝句》卷一三谓为盖嘉运天宝中所进诗,《云溪友议》卷二谓大中间李讷曾闻盛小丛歌此诗,云为其父梨园供奉南不嫌所授。作司空图诗为误署。

唐彦谦《别商明府》,见《永乐大典》卷一一〇〇〇,《全唐诗》卷六五三作方干诗,题作《别殷明府》。按《玄英先生集》卷六、《万首唐人绝句》卷五九皆作方干诗,方干另有《新安殷明府家乐方响》,为与同一人之作,非唐彦谦诗。

罗隐《仿玉台体》二首:“一寸春霏拂绮寮,蕙花江上雪初销。伤心燕子重来地,无复人吹紫玉箫。”“主人流落委荒坟,燕子还来坏戟门。惟有桃花古时月,端端正正照啼痕。”见《永乐大典》卷二六〇五。按影印本《诗渊》第六册第四一三九页引此作南宋张良臣诗,是。《江湖小集》卷九十一引张良臣《雪窗小集》收此二诗。

同人《长安亲故》,见邵裴子《唐绝句选》卷九,《全唐诗》卷四百七十作卢殷诗。按令狐楚元和中所进《御览诗》已收此为卢殷诗。时罗隐尚未出生,非其诗。

韦庄《酬张明府》,录自《永乐大典》卷一一〇〇〇。按此为皎然诗,见《全唐诗》卷八一九、《万首唐人绝句》卷六三。

徐铉《和陈处士在雍丘见寄》《送汪处士还黟歙》,见《永乐大典》卷一三四五〇。按此二诗均见《徐公文集》卷二十一。按《徐公文集》三十卷,前二十卷在南唐作,《全唐诗》已收其诗;后十卷入宋后作,《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七、《四库全书总目》已论定,《唐音戊签馀》卷二九不录,《全唐诗》沿其例,甚是。

李昉《赠襄阳妓》,录自《宋诗纪事》引《能改斋漫录》。按《能改斋漫录》卷一一云此诗为李昉于建隆四年往南岳祭拜后,归途经襄阳时作,于例不当收。

同人《昌陵挽诗》句,录自《宋诗纪事》引《历代吟谱》。按诗题当依《六一诗话》作《永昌陵挽辞》。永昌陵为宋太祖陵。《全五代诗》卷一五有此全诗。

符彦卿《知汴州作》,录自《宋诗纪事》卷二,最早见《青琐高议前集》卷五。陶敏谓此为王彦威诗,见《全唐诗》卷五一六,是。李宗谔《先公谈录》(《宋朝事实类苑》卷三九引)录其父李昉语云:“东京明德门,即唐时汴州宣武军鼓角楼……其上有节度使王彦威诗石尚在。彦威明于典礼,仕贞元、元和间为太常博士,累官至大僚。其诗曰(诗略)。即彦威粗官男儿之言,亦有憾尔。其石至太祖重修官职,不复存矣。”《唐诗纪事》卷五一、《增修诗话总龟》卷三引《谈苑》皆采其说。王彦威于开成五年至会昌五年任宣武节度使,见《唐方镇年表》卷二。符彦卿,《宋史》卷二五二有传,未曾知汴州。又汴州自朱梁时为京城,沿及宋代,已非外镇。《青琐高议》误改,不足据。

杨徽之《嘉州作》,录自《宋诗纪事》卷二引《方舆胜览》。按《宋史》卷二九六有《杨徽之传》,为浦城人,南唐时潜入汴洛,显德中举进士,历官至右拾遗。宋平蜀后,出为峨眉令。峨眉为嘉州属县,此诗应即其时作。

同人《汉阳晚泊》,见《瀛奎律髓》卷三四。按《宋史》本传,徽之入宋前未至汉阳,宋太宗时出为山南东道行军司马,诗应即其时作。

同人《寒食中寄郑起侍郎》,见《瀛奎律髓》卷四二。郑起,《宋史》卷四三九有传,入宋前历官尉氏主簿、右拾遗、直史馆、殿中侍御史。其官侍郎,为入宋以后事。

同人《嘉阳川》四句,见《宋诗纪事》卷二。亦应为任峨眉令时作,详前。

卷一七,檀约《阳春歌》,录自明张之象《唐诗类苑》卷一〇,另《全唐诗续补遗》卷二〇亦据《文苑英华》卷一九三录此诗。按檀约应为南齐人,其诗原附收于谢朓《谢宣城诗集》卷二,署“檀秀才”。又见《乐府诗集》卷五一。《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齐诗》卷六已收此诗,惟缺名应补。

裴羽仙《寄夫征衣》,见清管世铭《读雪山房唐诗钞》卷一二,《全唐诗》卷七二〇作裴说《闻砧》诗。原按引毕沅《关中金石记》卷四《寄边衣诗》条云:“乾化四年刻,唐裴说撰,释彦修草书。在西安府学。”知此诗梁时刻石,至清代犹存。又宋陈思《宝刻丛编》卷七亦著录。另《后山诗话》、《唐诗纪事》卷六五、《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皆称引之,可断为裴说诗。又传云“裴羽仙,裴说之妻”,亦似无确证。

厉霆,据《永乐大典》录诗九首,其中二首为集句。《全唐诗》无厉霆其人。按集句之作,肇自北宋,宋人或云始于王安石,或云创自石延年,唐五代之时并无此体。厉霆《野望怀故乡集句》引李中句“野外登临望”,为李中《碧云集》卷一《春日野望怀故人》一诗中句。《碧云集》有孟宾于开宝六年序,其后二年南唐亡。厉霆取其句入诗,无疑应为宋或宋以后人。前录许棠诗有“却羡厉生勤苦志,集成佳句世相传”句,许为咸通间人,不可能见到厉霆以李中诗集句。许诗伪,厉霆亦非唐人,其生活时代俟考详。

茅盈《赋上清神女催妆》,见《永乐大典》卷六五二三。按《全唐诗》卷八六二已据《太平广记》卷五〇引李玫《纂异记》收此诗,茅盈为嵩岳诸仙之一。其人相传为汉哀帝时人,后仙去,润州茅山即因其而得名,见《太平广记》卷一一《大茅君》条。

何光远《催妆》二首,见《永乐大典》卷六五二三。按《全唐诗》卷八六四已据《万首唐人绝句》卷六八引《宾仙传》收于明月潭龙女下。《宾仙传》已佚。

芦中《江雨望花》,见《分门纂类唐歌诗》残本第六册《草木虫鱼类》卷六,《全唐诗》卷六七九作崔涂诗。按《宋史·艺文志七》著录《芦中诗》二卷,注云:“不知作者。”《万首唐人绝句》卷三八从该集录诗八首,均崔涂作,或即涂集。赵孟奎据此集采录诗歌,即径以集名署之,非人名。

平可正《杨梅诗》,录自清编《渊鉴类函·果部·杨梅四》。按此诗宋代两见收录。《事文类聚后集》卷二七收入,作者为可正平。同书《前集》卷八、卷十,《后集》卷四,亦录可正平诗多首。《全芳备祖后集》卷六所收,亦署可正平,列苏轼、曾几诗间。宋人著作中,未见可正平的传记。偶检《能改斋漫录》卷一七有云:“释可正平工诗之外,其长短句尤佳,世徒称其诗也。”《嘉定镇江志》卷二十云:“僧祖可,字正平,后湖苏养直之弟。元名序,后为僧,易今名。”因知其人即列名《江西诗社宗派图》的北宋末诗僧祖可。宋人以其法名与表字联称为释可正平,省作可正平,又乙为平可正。

舒信道《甘蔗诗》,录自《渊鉴类函·果部·甘蔗五》。按舒信道即宋人舒亶,《宋史》卷三二九有传,字信道,兰溪人。治平二年省元。王安石当国时,任御史中丞。崇宁三年卒,年六十三。

高辅尧《登山顶》,录自《永乐大典》卷一一九五一。按《宋史》卷四八三《荆南高氏世家》载,高辅尧为荆南三主高保融之弟高保寅之子,入宋登进士第,太宗时历知同、汝二州,卒。其诗不应视为唐诗,应入宋。

徐壁《催妆》,见《永乐大典》卷六五二三,《全唐诗》卷七六九作徐安期诗。按徐壁为徐璧之误,《全唐诗续补遗》卷三所录不误,今删此存彼。

无名氏《水光镜诗》:“玉匣邪开盖,轻灰拭夜尘。光如一片水,影照两边人。”录自《金石萃编》卷一〇八。按此为庾信《镜》诗之前四句,诗见《庾子山集注》卷四,另《艺文类聚》卷七〇、《初学记》卷二五亦收入。唐时坊间铸镜,多喜取徐庾艳诗为铭文,详沈从文《〈唐宋铜镜〉序》。

同前《祀岳庙残诗》,录自《金石萃编》卷八〇。陶敏云此为周墀《酬李常侍景让立秋日奉诏祭岳见寄》诗,见《全唐诗》卷五六三。另《唐诗纪事》卷五五亦收。《金石萃编》录诗末有自注:“常侍曾领此郡,故有□(当是“末”字)句。”《全唐诗》缺此注。

卷一八,太易《宿天柱观》,录自《又玄集》卷下,《全唐诗》卷八〇九作灵一诗。按高仲武《中兴间气集》卷下收此为灵一诗。高仲武为灵一、太易同时人,所收较可信。另《文苑英华》卷二二六、《会稽掇英总集》卷九、《唐诗纪事》卷七二、《洞霄诗集》卷一、影宋书棚本《灵一诗集》皆收作灵一诗。又《才调集》卷九亦作太易诗,似即据《又玄集》转引。

吴筠《天柱隐所答韦应物》,录自《洞霄诗集》卷一,《全唐诗》卷二八七作畅当诗,题作《天柱隐所重答江州应物》。检《权载之文集》卷三三《吴尊师集序》,知吴筠卒于大历十四年。据今人考证,韦应物大历间仕宦未及江南,守滁、江、苏三州,均为建中、贞元间事。畅当与韦有较多过往,此诗《唐诗纪事》卷二七已录归畅当,作吴诗误。

同人《第五将军入道因寄》,出处同前则,《全唐诗》卷六六四作罗隐诗,题作《第五将军于馀杭天柱宫入道因题寄》。按《甲乙集》卷十、《文苑英华》卷二二九皆作罗隐诗,作吴诗误。

广利王女《霅溪神歌》,录自《永乐大典》卷二九五二。按《全唐诗》卷八六四已据《太平广记》卷三〇九引《纂异记》(从明钞本)收入水神《霅溪夜宴诗》,为霅溪神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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