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上篇 特殊自传

巴蜀京华忆旧:陈野苹谈往录 作者:陈野苹


这本自传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囚禁的时候,按照造反派的要求,为适应审查历史的需要而写的,应命名为特殊自传。

写的时候,没有起草,按时间顺序一直写下去。字体写得比较清楚,以免错认误解。写好以后,觉得不便翻阅,才适当分个段落,在稿页旁边加个题目和序数。

为什么不起草?这是造反派逼出来的一种斗争手段。起初,凡是所写的材料,包括证明材料,都要起个草,然后抄清。既然起草,就有修改涂抹。后来,造反派把所有草稿全部收去,以后每写一份材料,同时将稿子一起收去。原来他们收去以后,苦心孤诣地研究,为什么要这样修改,从中挑剔毛病,作为进攻的子弹。因此,以后无论写什么材料,我再也不起草了。他们曾经要我起个草,我偏不上当。现在一翻这本自传,字迹了然,没有一点修改,是因为:一则照实写,没有什么困难;再则想好以后才下笔。写其他材料也照此办理。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日

(《特殊自传》为作者在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一年隔离审查期间所写。一九九一年加了上述前言。)

一、出身

我原名陈荣檀,一九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生于四川省冕宁县城郊三分屯。

我的家庭成分:一九四三年在延安填表时,填的是中农;一九四七年冬四川干部队在晋绥临县三交镇义圪垛进行三查三整时,定为贫农;解放以后土地改革时,我的三个哥哥全无土地、房屋,都定为贫农,我母亲定为中农。我家有水田五亩,另有一块田不足五亩,在我幼年时当给我舅父家,一直租给我家耕种。据我母亲谈,解放以前,我舅父把这块田交给他嫁在城西滥坝朱家的两个女儿刘玉珍和刘元珍,每年由她两姊妹轮流收租。她俩都是寡妇。土改时,刘玉珍为了转移财产,对我母亲说,这块田就算我母亲的。我母亲正在犹豫时,我二哥对我母亲说:“你咋个这么傻,中农不进不出。以后这块田我们兄弟还可以分一点。”

我于一九二九年冬在冕宁县立第一小学毕业,一九三零年春到西昌考入四川省立第二师范学校,修业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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