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对生命的美特具敏感

生命的光影形线 作者:沈从文 著,刘红庆 编


对生命的美特具敏感

│原题《潜渊》,首发于一九四一年八月初版《烛虚》。

黄昏极美丽悦人。光景清寂,极静,独坐小蒲团上,望窗口微明,欧战从一日起始,至今天为止,已三十天。此三十天中波兰即已灭亡。一国家养兵至一百万,一月中即告灭亡,何况一人心中所信所守,能有几许力量,抗抵某种势力侵入?一九三九之九月,实一值得记忆的月份。人类用双手一头脑创造出一个惊心动魄文明世界,然此文明不旋踵立即由人手毁去。人之十指,所成所毁,亦已多矣。

读《人与技术》、《红百合》二书各数章。小楼上阳光甚美,心中茫然,如一战败武士,受伤后独卧荒草间,武器与武力已全失。午后秋阳照铜甲上炙热。手边有小小甲虫爬行,耳畔闻远处尚有落荒战马狂奔,不觉眼湿。心中实充满作战雄心,又似觉一切已成过去,生命中仅残余一种幻念,一种陈迹的温习。

心若翻腾,渴想海边,及海边可能见到的一切。沙滩上为浪潮漂白的一些螺蚌残壳,泥路上一朵小小蓝花,天末一片白帆,一片紫。

房中静极。面对窗上三角形夕阳黄光,如有所悟,亦如有所惑。

晴。六时即起。甚愿得在温暖阳光下沉思,使肩背与心同在朝阳炙晒中感到灼热。灼热中回复清凉,生命从疲乏得到新生。久病新瘥一般新生。所思者或为阳光下生长一种造物(精巧而完美,秀与壮并之造物,并非阳光本身。或非造物,仅仅造物所遗留之一种光与影,形与线。

人有为这种光影形线而感兴激动的,世人必称之为“痴汉”。因大多数人都“不痴”,知从“实在”上讨生活,或从“意义”“名分”上讨生活。捕蚊捉虱,玩牌下棋,在小小得失上注意关心,引起哀乐,即可度过一生。生活安适,即已满足。活到末了,倒下完毕。多数人所需要的是“生活”,并非对于“生命”具有何种特殊理解,故亦不必追寻生命如何使用,方觉更有意思。因此若有一人,超越习惯的心与眼,对于美特具敏感,自然即被称为痴汉。此痴汉行为,若与多数人庸俗利害观念相冲突,且成为罪犯,为恶徒,为叛逆。换言之,即一切不吉名词无一不可加诸其身,对此符号,消极意思为“沾惹不得”,积极企图为“与众弃之”。然一切文学美术以及人类思想组织上巨大成就,常惟痴汉有份,与多数无涉,事情显明而易见。

金钱对“生活”虽好像是必需的,对“生命”似不必需。生命所需,惟对于现世之光影疯狂而已。因生命本身,从阳光雨露而来,即如火焰,有热有光。

我如有意挫折此奔放生命,故从一切造形小物事上发生嗜好,即不能挫折它,亦可望陶冶它,羁縻它,转变它。不知者以为留心细物,所志甚小。见闻不广,无多大价值物事,亦如宝贝,加以重视,未免可笑。这些人所谓价值,自然不离金钱,意即商业价值。

美固无所不在,凡属造形,如用泛神情感去接近,即无不可以见出其精巧处和完整处。生命之最大意义,能用于对自然或人工巧妙完美而倾心,人之所同。惟宗教与金钱,或归纳,或消灭。因此令多数人生活下来都庸俗呆笨,了无趣味。某种人情感或被世务所阉割,淡漠如一僵尸,或欲扮道学,充绅士,作君子,深深惧怕被任何一种美所袭击,支撑不住,必致误事。又或受佛教“不净观”影响,默会《诃欲经》本意,以爱与欲不可分,惶恐逃避,惟恐不及。像这些人,对于“美”,对于一切美物、美行、美事、美观念,无不漠然处之,竟若毫无反应。

不过试从文学史或美术史(以至于人类史)上加以清查,却可得一结论,即伟人巨匠、千载宗师,无一不对于美特具敏锐感触,或取调和态度,融汇之以成为一种思想,如经典制作者对于经典文学符号排比的准确与关心。或听其撼动,如艺术家之与美对面时从不逃避某种光影形线所感印之痛苦,以及因此产生佚智失理之疯狂行为。举凡所谓活下来“四平八稳”人物,生存时自己无所谓,死去后他人对之亦无所谓。但有一点应当明白,即“社会”一物,是由这种人支持的。

饭后倦极。至翠湖土堤上一走。木叶微脱,红花萎悴,水清而草乱。猪耳莲尚开淡紫花,静贴水面。阳光照及大地,随阳光所及,举目临眺,但觉房屋人树及一池清水,无不如相互之间,大有关系。然个人生命,转若甚感单独,无所皈依,亦无附丽。上天下地,粘滞不住。过去生命可追寻处,并非一堆杂著,只是随身记事小册三五本,名为记事,事无可记,即记下亦无可观。惟生命形式,或可于字句间求索得到一二,足供温习。生命随日月交替,而有新陈代谢现象,有变化,有移易。生命者,只前进,不后退,能迈进,难静止。到必需“温习过去”,则目前情形可想而知。沉默甚久,生悲悯心。

我目前俨然因一切官能都十分疲劳,心智神经失去灵明与弹性,只想休息。或如有所规避,即逃脱彼噬心嚼知之“抽象”。由无数造物空间时间综合而成之一种美的抽象。然生命与抽象固不可分,真欲逃避,惟有死亡。是的,我的休息,便是多数人说的死。

在阳光下追思过去,俨然整个生命俱在两种以及无数种力量中支撑抗拒,消磨净尽,所得惟一种知识,即由人之双手所完成之无数泥土陶瓷形象,与由上帝双手抟泥所完成之无数造物灵魂有所会心而已。令人痛苦也就在此。人若欲贴近土地,呼吸空气,感受幸福,则不必有如此一份知识。多数人或具有一种浓厚动物本性,如猪如狗,或虽如猪如狗,惟感情被种种名词所阉割,皆可望从日常生活中感到完美与幸福。譬如说“爱”,这些人爱之基础或完全建筑在一种“情欲”事实上,或纯粹建筑在一种“道德”名分上,异途同归,皆可得到安定与快乐。若将它建筑在一抽象的“美”上,结果自然到处见出缺陷和不幸。因美与“神”近,即与“人”远。生命具神性,生活在人间,两相对峙,纠纷随来。情感可轻翥高飞,翱翔天外,肉体实呆滞沉重,不离泥土。

××说:“×××年前死得其所,是其时。”即“人”对“神”的意见,亦即神性必败一个象征。××实死得其时,因为救了一个“人”,一个贴近地面的人。但××若不死,未尝不可以使另外若干人增加其神性。

有些人梦想生翅膀一双,以为若生翅翼,必可轻举,向日飞去。事实上即背上生出翅膀,亦不宜高飞。如×××。有些人从不梦想。惟时时从地面踊跃升腾,作飞起势,飞起计。虽腾空不过三尺,旋即堕地。依然永不断念,信心特坚。如×××。前者是艺术家,后者是革命家。但一个文学作家,似乎必需兼有两种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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