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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事件

诺贝尔传 作者:萧枫 编


爆炸事件

1864年9月3日,赫伦内堡生产硝化甘油的工厂发生了爆炸,五人死亡,其中一人是阿尔弗雷德的弟弟埃米尔。出事的那天,他正在代替阿尔弗雷德管理硝化甘油生产的工作。他们是在小批量生产,每次只把四五克硝酸和双倍硫酸混合,等到冷却之后,再取两三克甘油一滴一滴地加进去,每一步操作都得极为细心。然后将合成的液体倒进磨缸水里,再从水中分离出灰白色的油状硝化甘油。溶液的温度决不能超过25℃或30℃,但沉醉在工作中的埃米尔没有注意偷偷升高的水银柱,于是惨剧发生了。

这次爆炸引起人们极大的恐慌,公众曾认为这种炸药是无害的,现在却万分恐惧,人心惶惶。在斯德哥尔摩到处流传着耸人听闻的消息,报纸上也予以了夸大的报道。舆论的压力使市政当局极为不满,下令警察局迅速采取调查行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从而查明诺贝尔父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警察立刻召集负责人阿尔弗雷德面谈。

“诺贝尔先生,市民现在对你的工厂都非常害怕。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大爆炸?非早日查明原因不可。”

局长的言辞颇为谦和。

阿尔弗雷德以镇静的态度答道:

“关于这点,我们已着手调查,但是,不幸的是,当时在现场的人员,全部罹难,所以无法说明其直接原因。不过,我记得以前埃米尔说过的话,原因是否在此,尚不得而知。”

“说什么话?”

“弟弟常常说要简化火药的制造法,并且很热心地研究。也许在做实验的时候弄错了,造成这次惨剧。”

“嗯。”

局长想了一会,又问:“那么,你的工厂制造硝化甘油的方法,到底是怎样的?”

“我简单说明一下,硝化甘油有‘加温法’和‘冷却法’两种制作方法。所谓冷却法,是把硫酸和硝酸的混合液,冰冻至零度以下,然后,一点一点地加上甘油。加上甘油以后,还要继续冰冻。所谓加温法,是把预先冰冻好的酸液和甘油一起灌进玻璃器。于是,液体温度就升至将近60℃。这时,把这种混合液倒在水中,硝化甘油就沉淀在水底。以制品的结果来看,用冷却法可以得到更纯粹的硝化甘油,可是,技术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所以,我的工厂是采用加温法。”

这些说明,局长不见得听得懂,仅是默默点头。一会,又追问阿尔弗雷德说:

“喔,那么,用冷却法,温度常保持零度以下,所以,绝对没有危险了?若用加温法,有时候温度过高,会引起爆炸,是不是可以这样说?”

“不,绝无危险。虽用加温法,但它的温度绝对不会升至60℃以上。”

“硝化甘油究竟热到多少度以上,才会爆炸?”

“180℃……大概埃米尔想发明新的制法,错把热度升至180℃以上。”阿尔弗雷德这样说明。

于是,局长就再问:

“你说得有些道理……但是,假如没有加热,可是硝化甘油旁边有火气,是不是有同样的危险?”

“不,仅是点火,不会爆炸,只会像石油一样慢慢燃烧,自然消失而已。”

“若装在桶里加以密封怎么样?”

“也不会引起全部爆炸。我为了做这个实验,曾在玻璃管里尽量填入硝化甘油,然后加热,但是爆炸的只是极少量,其他的都飞散了。”

局长瞪着眼睛,责问道:

“那你的工厂为什么发生大爆炸?”

阿尔弗雷德更镇静地说:

“这个我也调查过了。爆炸事件发生时,在工厂里,有那天预定出货的火药三百磅。可是,查看爆炸情形发现,实际爆炸的极为少量,其余的都在爆炸时飞散掉了。”

“那么是不是说,你的三百磅火药中,只有极少量爆炸,就引起这桩惨剧?”

阿尔弗雷德答道:“是的。”

“好了,大概已明白了。你可以回去了。”

阿尔弗雷德向他鞠了个躬,就回家了。

他想借这次面谈的机会,把硝化甘油的性质尽量详细说明,使当局明了在普通的情形下,硝化甘油是毫无危险的。

由于南方铁路公司和奥梅堡矿业公司从中斡旋,警方最终低调处理了此事。南方铁路公司为了开凿苏德曼姆山的隧道,以完成通往斯德哥尔摩的最后一段工程,正等待着硝化甘油,而那批货被炸得精光。奥梅堡矿业公司也在一年前向诺贝尔父子订货。两个公司都尽力帮助诺贝尔父子开脱责任,他们疏通说:“实验炸药,事故是难免的,如果说伊曼纽尔有疏忽之罪,那他儿子的丧生对他的惩罚已经足够了。”

这次传讯,阿尔弗雷德是替代伊曼纽尔到庭,他准备承担全部责任。他申述说:硝化甘油是他的专利,虽然他利用父亲的制造爆破器材的旧执照进行生产,但他的父亲并无过错,他个人应对整个生产以及可能引起的失败负有责任。

伊曼纽尔为了报答儿子,也为他做了书面辩护。按照当时城市法规规定,即使伊曼纽尔领有生产炸药的执照,但当他准备开始制造爆炸物时,也务必正式通知警方,以便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伊曼纽尔认为制造硝化甘油是没有危险的,况且当时的制造只是为了改进产品质量而不是为了销售,生产规模很小,并违心地把事故责任推到了小儿子埃米尔身上。伊曼纽尔陈述说:

这次制造爆炸油或说是硝化甘油的人没有一个在爆炸中逃生,因此不能完全说出爆炸原因,我只能根据我死去的儿子在事前告诉我的一些情况猜测,爆炸是由于他试图简化制取爆炸油的方法而发生的。

因为硝化甘油是没有危险的,即使点燃它,也几乎不会发生爆炸,试验也不可能有火,惟一可能的解释就是我的儿子在试验时发生剧烈反应,使混合物达到近180℃,导致完全制成的硝化甘油发生爆炸。

事实是在一次新的试验中,没有使用温度计,以防温度升得太高,因而造成惨祸。

用正常的方法制造硝化甘油不外乎下述两种,那是不会肇事的:

1.用加温法。温度升高到大约60℃,从不会超过60℃以上,这种方法已经使用过几百次,从没有发生危险。

2.用冷却法。温度不超过冰点以上,一切都没有危险。

我所以没有把制造炸药的地点选择在郊外,就是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实在不可能发生危险,理由如下:

第一,硝化甘油可点燃而不爆炸,燃烧时像普通的油一样,它自动熄灭,危险较少。

第二,我曾经将相当大量的硝化甘油放置在一玻璃容器中加热,看看结果怎样,发现只有小部分爆炸,而其余部分散开了。

第三,事实上要使它全部爆炸很困难,除非将它放置在一个坚固的容器中直接加热到180℃,大量爆炸操作已经表明没有引爆不会爆炸的,这个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爆炸发生时,当天完全制成待运的爆炸油中有五十磅运到阿麦贝格,两百磅将运到北方大铁路,合计约三百磅。

但从爆炸的情况看,明显证明确实爆炸的只是这数量中的小部分,其余都已散开,没有燃烧,因此直到最近几天才制造出来很少的量。没有向当局报告制造这种爆炸油,是因为这次生产目的是在改进制造方法,不在商业推销,没有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也说明这一事实。

为免除任何误会,我还要说明关于硝化甘油的精制。我假定我的儿子在事件发生时正在精制硝化甘油,但这与事件的发生不应有任何关系,因为精制硝化甘油也不大可能发生意外事件。

为了防止赫伦内堡以及斯德哥尔摩再发生类似爆炸事件,市政当局最后做出禁止在城区进行一切与炸药有关的实验和生产的决定,此案也算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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