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 作者:易胜华 著


我从小生长在庐山南麓、鄱阳湖畔的一个江南小县城里。这里湖光山色,风景如画,气候宜人,民风纯朴。参加首届司法考试之前,我在县城里有着一份舒适的公务员工作,收入也还算不错。闲暇的时候,和几个好朋友一起爬爬山,打打牌,喝喝酒,逍遥自在,有滋有味。偶尔,还有几篇附庸风雅的散文发表在报刊上,虽然稿费不多,也能够带给我小小的满足。

转折发生在2000年初。

我心血来潮写了一篇关于“旅游兴县”的万字论文,提出结合时代特点,重新整合全县旅游资源的思路,引起了某位县领导的关注。领导特意找我谈话,希望我能够到旅游第一线去“锻炼”,为全县的“旅游兴县”大战略作出贡献。组织上如此器重,我顿时豪气干云,满口答应。我被一竿子插到底,派到某风景区去做旅游宣传促销工作。

但是没过多久,那位非常赏识我、让我去“锻炼”的领导突然调走,临走时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而景区在当年下半年又被承包出去,我一下子成了无靠无依的闲散人员。

这时,县里正在举行“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我只有十几天的复习时间。七个公开招录岗位,我报考的是竞争最为激烈的团县委副书记岗位。在将近两百人的考生中,我以笔试第三名的成绩顺利入围面试。在面试中我名列第二,排在第一的是团县委的一名工作人员。最终,这个岗位与我失之交臂。一时间生活被全部打乱,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领导们让我“服从大局,等候安置”,朋友们则笑话我,一篇卖弄才学的文章,竟然落得个如此下场。有劲没处使,有气没处撒,我只能游手好闲,四处游荡。

2001年5月,到一位在检察院上班的同学家串门时,看到他案头有一套《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厚厚的几大本。同学说,他考这个律师证,是为了哪一天不想做公务员了,就去当律师,自由自在。

我想起了当年在学校里教宪法的一位女老师,她同时也是一名兼职律师,经常在课堂上跟我们说起她办的案子。说到高兴处,眉飞色舞;说到伤心处,泪如雨下。那个时候觉得,原来律师这个职业可以让人如此忘情投入,连一向端庄的女老师都控制不住自己。当年这位老师建议我也去考律师证,说我比较适合做律师。那时的我年少气盛,认为当公务员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才是最好的出路,没有把老师的建议当回事。现在,我的公务员身份已经变得不明不白,人生理想没有了出路。我决定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为自己寻找一条新路。

于是,我买来《律师资格考试用书》,放下手里的一切事情,专心准备考试。7月,我在县司法局填表报名参加考试。但是,没几天就传来消息,因我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改,“律师资格考试”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原定于10月份的考试时间取消,时间待定。虽然考试时间变得遥遥无期,我仍然没有放弃考试准备。只要不取消律师这个职业,总有考试的那一天。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自己能否通过考试没有太大的信心。律师资格考试号称“天下第一考”(现在应该是算不上了)。几十万考生中,不乏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其中有不少在读的硕士、博士,每年考试的通过率都低得可怜。与高考相比,律师资格考试的残酷程度更令人胆战心寒。高考是与普通人的较量,司考则是与高手过招,而我离开学校、不摸书本已有好多年,自认为与法盲无异……

对自己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以后,我打定主意,要比别的考生付出更多的努力,争取在这场艰难的比拼中脱颖而出。从“法盲”的基础重新开始学习,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达到一个律师的水平,必须加油!

从高考的时候开始,我应付考试就有一个屡试不爽的笨办法:抄书、做笔记。我相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认真抄一遍,胜过心不在焉地看十遍。走出校门这么多年,心里已经装进了很多的杂事,书本拿在手里很容易走神,半天时间都翻不过去一页,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做笔记可以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还能加深印象。由于抄得慢,还可以边抄、边思考,慢慢消化,不会遗漏重要的细节。

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最少做了六遍以上的详细笔记。第一遍笔记花的时间最长,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每天进度规定在50页以上。有时,一句拗口而又重要的笔记,我要一口气连抄十遍,直到滚瓜烂熟才罢休。到后来,一些简单易记的内容我就不抄,多看几遍就掌握了。

到开考之前,我用掉的草稿纸已经堆积如山,钢笔写坏了三支,用掉的笔芯更是不计其数,有时一天用掉一支笔芯。考试用书上被我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注,各种颜色的笔在书上做的记号层层叠叠,书本上有些地方还贴上了小纸条做归纳。我总算彻底明白了“书越读越厚,然后越读越薄”的道理。到了考试的最后几天,所有的考试内容都被我浓缩在几张A4纸上。凭着这几张密密麻麻的A4纸,我的脑子里就可以迅速展开几大本复习用书的全部详细内容。

司法考试的内容不仅多,而且杂,很容易造成记忆混乱。例如,三大诉讼程序(民事、刑事、行政)有相似之处,也有很大的差异,加上行政复议、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等程序,一不小心就会张冠李戴,脑子里一团糨糊,令人抓狂。在全面复习之后,为了加深印象,我精心制作了不同的诉讼流程表,进行“对比记忆”,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异。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完全靠死记硬背也不行,还要认真分析立法者的用意。例如:不同的程序中对于期限有“三天”、“五天”、“七天”、“十天”、“十五天”等时间规定,这些都是重要的知识点。为什么通知开庭的时间是“提前三天”而不是“五天”、“七天”?为什么刑事案件上诉期是“十天”,而民事案件上诉期是“十五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尽量站在立法者的角度,同时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揣摩作出这种规定的理由,即使想不明白,经过了一番思考,对相关规定的印象也深刻了许多。

这种苦行僧式的学习方法非常辛苦。我看书看得咳血,那是因为熬夜抽多了烟的缘故。做笔记做得手都抬不起来,吃饭的时候手指头发抖,捏不住筷子,筷子几次掉在地上,让父母心疼不已。晚上睡觉脱衣服,肩膀撕裂一般的痛,痛得我龇牙咧嘴。有一次看书的时候打盹,迷迷糊糊地听到似乎有人敲门,走过去开门的时候一头撞在墙角,顿时天旋地转,捂着脑袋一屁股坐在地上,伸出手,看到满满一巴掌的血。到现在,我头顶上还留着这道疤痕,正好可以让我的头发分成三七开。

体力上的付出还是其次,最痛苦的是“独学而无友”。遇到一些理解不了的知识难点,身边没有一个可以请教的老师或者一起交流的考友。虽然有一些同学也在准备考试,但总觉得不好去影响他们,只能自己默默承受。这种深入、细致、全面的“地毯式”学习方法,也让我发现了法律中存在的很多漏洞和自相矛盾的地方,同时还养成了独立思考、独立寻找答案的习惯。教材中的一些错误让我纠结半天,百思不得其解。查找很多资料进行反复对比,最终才弄明白,原来是教材印刷的时候校对不严,出现了错别字。可把我这较真的人给坑惨了……

这种看似笨拙的学习方法,给我打下了非常扎实的法律根基。每一个知识点似乎都融入了我的血液,在我体内奔流不息,让我随时随地处在强烈的“法律语感”之中,越学越带劲,就像武侠小说中的“内力”运行一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我眼里全是法律概念。看到房屋,我想到房地产法;看到稻田,我想到土地法;看到树,我想到森林法;看到两口子争吵,我想到婚姻法;坐车的时候,我想到客运合同;上商店买东西,我想到买卖合同;就连用自来水洗个手,我都会想到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规……我已经深深地沉浸在法律的环境当中,与法律合为一体。吃饭的时候,我用直勾勾的眼神盯着父母,他们的眼里充满了担忧。他们哪里知道,这个时候我脑子里想的是收养法和继承法啊……

这种学习方法的效果,在多年之后也令我受益无穷。那些知识点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即使有很长时间没有接触,一旦在工作和生活中涉及,这些知识也会跳出来,让我作出快速、准确的分析。同时,这种学习方法,也让我无可救药地爱上法律,信奉法律,敬仰法律。我决定以法律作为我的终身职业,尽我绵薄之力,让公平正义像阳光一样,照遍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有时候看书会看得热血沸腾,越看越兴奋。身体已经疲惫不堪,脑子却是一片清澈澄明,反应异常灵敏。莫非这就是学习的最高境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爬上楼顶,站在月光之下,面对远处的庐山和鄱阳湖,放声高歌:“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我祈祷上天赐给我无穷的能量,赐给我无尽的智慧,让我在今后残酷的搏杀中冲出一条血路。当我身心憔悴的时候,我也会爬到楼顶上去,大声地唱:“让海天为我聚能量!”静谧的夜晚,我嘶哑的歌声在空中回荡,惊起树上栖息的鸟,也吵醒了邻居家的狗。深夜里,狗叫声与我的歌声互为唱和,令人无限遐想。

2002年3月,期待已久的司法考试终于来到。

可能是因为考试之前兴奋过度,在考场上我昏昏欲睡。无论怎么咬嘴唇、拧大腿都无济于事,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的。我几乎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做题,不知道自己怎样做完的试卷。考完最后一门,走出考场的时候,感觉到自己已经虚脱了,体内全部的能量都已经释放完毕,就像一只彻底消了气的气球,软塌塌地坐在回家的车上,浑身说不出的难受。从不晕车的我,感觉到一阵阵的天旋地转,肚子里在翻江倒海。回家的路上,几次想叫司机停车,都强忍住了。

两个月后成绩公布,合格线是240分,我的成绩是294分,超出合格线54分。

放榜那天一大早,我在网吧里查成绩,网速很慢,登录不上司法部公布成绩的网站。我心急如焚,跑到马路边的电话亭里拨打声讯电话查询。当电话里传来我的每一门成绩和总分时,我仍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遍又一遍地拨打电话进行核实,直到IC电话卡里的话费全部打光才罢休。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淋着雨独自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机分别给我的亲人、老师、朋友、同学打电话,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时而仰天大笑,时而哽咽抹泪,路人都用惊讶的眼光看着我。谁知道我为了这一刻,付出了多少的艰苦努力,谁知道我的快乐和伤悲啊。

去司法局领成绩单的时候,工作人员满面笑容地告诉我,这个成绩在江西九江市五百多名考生中名列榜首,高出第二名18分。后来还得知,当年的全国最高分是312分,我的成绩在全国考生中,可以排到前50名。首届司法考试全国有三十多万名考生报名,通过率仅为75%。能够杀出重围并且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啊。

迄今为止,司法考试已经进行了十多届,考试内容和题型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通过率也一再创出新高,甚至一度达到首届司法考试的四倍,令人瞠目。许多考生对司考辅导班和考前突击有很大的依赖性,而且确实有不少人靠这些捷径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是,在我看来,这种通过带有很大的“投机”性质,通过者的法律知识架构还没有建立起来,根基比较脆弱。

我做律师这些年,看到很多年轻人通过司法考试之后,怀揣着律师梦想而来,最终又垂头丧气地离开。他们离开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发现自以为掌握得不错的法律知识几乎荡然无存,面对工作任务一片茫然,面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张口结舌。所以,如果考试的准备时间比较宽裕,我仍然建议考生们脚踏实地,进行全面复习,为将来的法律工作做好充足的知识储备。

当然,通过司法考试,只是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并不意味着具备了成为合格律师的条件。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道又一道新的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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