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乐府 第七

《文心雕龙》探疑 作者:万奇,李金秋 编


乐府 第七

[提示]本篇疑点主要有三:一是《乐府》篇的主旨,二是刘勰对乐府的批评,三是乐府的内涵。

[辨疑]

一、《乐府》篇的主旨

刘勰在《明诗》后专篇论“乐府”,从诗和乐的关系角度立论,指出乐府诗“诗声合一”的特点。《乐府》开篇即曰:“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刘勰观点非常明确:乐府是配乐歌唱的诗体,由音乐和歌辞构成,因而与一般诗歌具有了不同。因为乐府是合乐的诗,因而必然涉及“乐”与“诗”。关于《乐府》篇的主旨,一种观点认为:刘氏的“乐心”、“乐体”说,句句不离“乐”字,从表面看来好像他重在论乐(乐曲),其实强调的乃是“乐心”(歌辞)。另一种观点认为:刘勰的乐府观是声乐合一的,在“诗”与“声”之中又侧重于“声”,主要就乐曲立论,评价配诗的音乐,对于乐府诗的内容,即歌辞的论述则很少涉及。

我们认为,刘勰论文具有朴素的辩证色彩,这在《文心雕龙》通篇都有体现。如《序志》篇从方法论角度指出:“夫铨序一文为易,弥纶群言为难。……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异也,理自不可同也。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惟务折衷。”在《正纬》篇中,刘勰证明纬书不是圣人所做,但并未因此而完全否定纬书,同时指出,纬书虽不是圣人之文,但就文的角度说还是有用的。《明诗》在论述各体文章的体制特色与规范要求时,颇为辩证地揭示了文体因袭与新变的关系。《知音》篇中反对“各持一隅之解,欲拟万端之变”的偏执做法。《史传》篇中,既肯定司马迁的“实录无隐之旨,博雅弘辩之才”,又对其“爱奇反经之尤”表示不满。因而,《乐府》中论及“乐”与“诗”的关系时,也体现了这一思想,并不是只强调其一的。刘勰自己就提出了“诗为乐心,声为乐体”的主张。一方面强调音乐的作用,指出乐府以声为本,是一定社会现实的反映,具有观风识礼的作用。而“乐本心术”,音乐本是人们思想感情的反映,“心术”是感应外物后形成的。有什么样的社会现实就产生什么样的心术,有什么样的心术就会产生什么样的音乐。“是以师旷觇风于盛衰,季札鉴微于兴废,精之至也”、“好乐无荒,晋风所以称远”;“伊其相谑,郑国所以云亡”都是很好的例证。“响浃肌髓,先王慎焉”则体现了音乐具有积极的教化作用,连古代的圣王都非常重视音乐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乐府具有诗声合一的特点,刘勰也强调了组成乐府的歌词的重要性。“诗为乐心”、“八音摛文,树辞为体”。诗歌是音乐的灵魂和主宰,音乐要以诗歌作为主体,好的音乐要配有好的歌词,他从创作上对歌词也提出了要求:即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意即要端正歌词的体制,不能“失本”、“失体”。刘勰同时指出了歌辞不合体制、不合要求的后果“怨诗诀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如果“诗声俱郑”则更加恶劣。

究其实质,诗与乐的相互关系,是情与采的相互关系,亦即文与质、表与里、内容与形式的相互关系。范文澜说:“表谓乐体,里谓乐心。”刘勰论文一贯主张“文附质”、“质待文”,使“华实相扶”,强调“情固先辞”、“述志为本”、“为情而造文”。《乐府》篇亦如此,刘勰没有将诗与乐割裂,而是强调了二者的紧密联系:浮靡不正的歌辞配上乐曲,就不可能产生雅正的音乐;“辞繁难节”的歌辞不符合配曲的特点,那也会“事谢丝管”,而不能借助音乐之风力,传之久远了。因此,诗与乐是合而为一,不可分割的,就像心和体的相互依存,互为基础。

二、刘勰对乐府的批评

有学者认为,在刘勰看来,秦、汉以下的乐曲和歌词都是丽而不经、靡而非典的“溺音”、“淫乐”,没有什么可以肯定的;刘勰对乐府民歌的轻视是他的保守思想的一次大暴露……刘勰对待乐府诗的态度究竟如何,他是怎样评价乐府诗的?

《乐府》所论的不是一般的诗歌,而是配乐演唱的乐府诗,特别是被朝廷音乐机关所采撷加工的配乐诗歌。在儒家文艺观点中,崇雅黜郑的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六朝也是如此。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要求音乐体现中正平和,杜绝淫滥。由于乐府诗的诗声合一特点,故而配乐的歌词也应中正平和,不能情感激荡、哀思婉转,破坏了中和之美。刘勰批评曹氏父子的诗“淫荡”、“哀思”就是缘于此。他对待曹氏父子诗歌态度不同的真正原因是评价诗歌的标准不同,从文学角度看,他在《明诗》、《时序》中都称道建安诗歌“慷慨以任”、“梗概而多气”,强调了建安诗歌直抒胸臆、富于情感力量,肯定了以情感动人的优点。《乐府》中主要是从音乐角度立论,旨在强调乐府诗声合一,乐曲中正平和,与之相配的歌词也应具有中正平和之美,此外音乐还要发挥积极的教化作用。而魏之三祖之作,“观其北上众引,秋风列篇,或述酣宴,或伤羁戍,志不出于杂荡,辞不离于哀思。虽三调之正声,实韶夏之郑曲也。”曹氏致力于乐府诗歌的创作,一定程度上对古乐府作了改造,特别体现在音乐节奏上,所以刘勰说“宰割辞调,音靡节平”,脱离了中正平和。当感慨雅乐一去不复时,刘勰对曹氏父子的乐府诗给予了批评,称其为“郑声”,单纯从诗歌欣赏角度而论,则认为其慷慨动人,多有佳篇。这也再次说明刘勰以先秦雅乐为标准,强调乐府肩负的教化功用,这与其创作主旨是相同的。

刘勰作《乐府》的目的和出发点,纪昀一语道破“务塞淫滥”四字为一篇之纲领”;黄侃《札记》也说“彦和此篇大旨,在于止节淫滥”。刘勰言乐府的流变时说“自雅声浸微,溺音腾沸”,他看到了当时存在的“怨诗诀绝,淫辞在曲”的令人堪忧状况,歌词突破了“吟咏情性,以讽其上”的规范,乐曲也逐渐趋向悦人耳目,已非雅乐所规定的教化功能,不再是中和之响,而且“诗声俱郑”了。刘勰作《乐府》,主要是在慨叹雅乐衰微、俗乐兴盛。从文学发展史来看,刘勰所反对的华靡不经,抒写声色之好的乐府趋向正是当时的一股难以抵挡的潮流,乐府诗正背离初衷而发生转变,由原先重于教化流于个人情趣的抒发。这与他写作《文心雕龙》要纠正讹滥的形式主义文风宗旨是相通的。刘勰批评《桂华》、《赤雁》“靡而非典,丽而不经”,主要是从乐曲立论,他批评的是《桂华》、《赤雁》采用的并非古乐。《桂华》属于《安世房中歌》,其曲调杂用了当时的民间楚声。《赤雁》属于《郊祀歌》,当时已被视作新声曲。因此,在刘勰看来,不论是《安世房中歌》还是《郊祀歌》,与先秦雅乐相比,本质上都是“郑声”而非雅乐。刘勰有感当时乐府讹滥的现状,因而对三曹乃至两汉的一些乐府民歌态度有些偏激,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决定了刘勰的乐府观。刘永济在《文心雕龙校释》做了高度评价:“证以后世通人评骘之语,亦足见舍人衡鉴之精。”他肯定了刘勰论乐府崇雅斥郑的原则,深得《乐府》一篇的主旨。事实上,刘勰也注意到“讴吟坰野”的民歌,可以“觇风于盛衰,鉴微于兴废”,这种认识是有进步意义的,也体现《乐府》的价值和刘勰的价值观。

刘勰推崇雅乐,反对靡丽,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他是固守周代雅乐,具有强烈的保守思想。他判定乐府雅俗的标准,始终围绕着音乐和歌辞本身,是在提倡乐府的教化功能和观风作用。贯穿《乐府》的中心,是基于慨叹周代雅乐的衰微,俗乐的兴盛。篇中对一些作家作品的评论,例如对西汉乐府、三祖乐歌,都基于这样的思想背景,而且是从乐府“诗声合一”这样的特殊性视角进行评论,这就导致了有些观点看似矛盾或者近乎保守。究其实质,刘勰对乐府的态度,还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三、乐府的内涵

乐府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并且是随着文字的发展历史而衍化、演变的。《文心雕龙·乐府》所论只是其多种含义中的一种,下面对《乐府》的含义进行辨析。

刘勰文体论部分,所论述的文体都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原始以表末”,叙述文体的起源和流变;二是“释名以章义”,解释文体名称的由来及其意义;三是“选文以定篇”,选出有代表性的例文以证所论文体的内涵;四是“敷理以举统”,归纳该文体的写作特点和写作要求。《乐府》也包含了以上主要内容。让我们看到他所论的乐府的演变过程及其含义。

“乐府”一词,最初的意思是指汉朝设立的一种掌管音乐的官方机构。乐指音乐,府指官府。《汉书·艺文志》载:“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由此可见,乐府机构的设立始于汉武帝刘彻,它的职责是广采全国各地歌谣,反映民间“缘事而发”的哀乐之情,以了解世风民俗之薄厚。可以想见,光武帝刘秀的“广求民瘼,观纳风谣”理应是承袭祖制,借乐府机构得到的。及至魏晋时期,仍有乐府机构,供朝廷在祭祀、朝会、宴会时使用。

由于乐府机构承担着采集民歌和文人诗作加以整理,并为之编制乐曲,教习乐工,应需演出的任务,因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就渐渐把汉乐府机构中收藏的、被汉朝人称之为“歌诗”的配乐歌词,统称为乐府诗,简称为乐府。这样,“乐府”一词就由官方的音乐机构,演变成为一种诗与乐合而为一的文体名称了。

到了唐朝,诗歌与音乐疏离,成为一种特定的文体。但由于诗人们赏识两汉、魏晋南北朝乐府民歌批判现实的讽喻作用,所以就把自己含有讽喻而又不合乐的诗作,也称之为乐府,如白居易的《新乐府》、元稹的《新题乐府》、皮日休的《正乐府》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宋元以降,词、曲、戏曲都能配以音乐,并非都具有讽喻性,却也有人称为乐府,如元代散曲家乔梦符说:“作乐府亦有法,曰凤头、猪肚、豹尾六字是也。”但这从其源流、内容、形式、格调等诸方面来看,已经与刘勰所论之乐府越来越远了,不能相提并论。(王凤英 执笔)

[原文]

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钧天九奏,既其上帝;葛天八阕,爰及皇时。自咸英以降,亦无得而论矣。至于涂山歌于候人,始为南音;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夏甲叹于东阳,东音以发;殷整思于西河,西音以兴:心声推移,亦不一概矣。及匹夫庶妇,讴吟土风,诗官采言,乐胥被律,志感丝簧,气变金竹。是以师旷觇风于盛衰,季札鉴微于兴废,精之至也。

夫乐本心术,故响浃肌髓,先王慎焉,务塞淫滥。敷训胄子,必歌九德,故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自雅声浸微,溺音腾沸,秦燔乐经,汉初绍复,制氏纪其铿锵,叔孙定其容典,于是武德兴乎高祖,四时广于孝文,虽摹韶夏,而颇袭秦旧,中和之响,阒其不还。暨武帝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河间荐雅而罕御,故汲黯致讥于天马也。至宣帝雅诗,颇效鹿鸣;逮及元成,稍广淫乐,正音乖俗,其难也如此。暨后郊庙,惟杂雅章,辞虽典文,而律非夔旷。至于魏之三祖,气爽才丽,宰割辞调,音靡节平。观其北上众引,秋风列篇,或述酣宴,或伤羁戍,志不出于慆荡,辞不离于哀思,虽三调之正声,实韶夏之郑曲也。逮于晋世,则傅玄晓音,创定雅歌,以咏祖宗;张华新篇,亦充庭万。然杜夔调律,音奏舒雅;荀勖改悬,声节哀急,故阮咸讥其离磬,后人验其铜尺,和乐之精妙,固表里而相资矣。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好乐无荒,晋风所以称远;伊其相谑,郑国所以云亡。故知季札观乐,不直听声而已。

若夫艳歌婉娈,怨诗诀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然俗听飞驰,职竞新异,雅咏温恭,必欠伸鱼睨;奇辞切至,则拊髀雀跃;诗声俱郑,自此阶矣!凡乐辞曰诗,咏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故陈思称左延年闲于增损古辞,多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观高祖之咏大风,孝武之叹来迟,歌童被声,莫敢不协;子建士衡,亟有佳篇,并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俗称乖调,盖未思也。至于轩岐鼓吹,汉世铙挽,虽戎丧殊事,而并总入乐府,缪韦所改,亦有可算焉。昔子政品文,诗与歌别,故略序乐篇,以标区界。

赞曰:八音摛文,树辞为体。讴吟坰野,金石云陛。韶响难追,郑声易启。岂惟观乐,于焉识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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