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苏格兰乔叟派
乔叟诗歌艺术不仅仅是在英格兰受到推崇,他所奠定的英语诗歌传统的影响也并不仅仅局限于英格兰。在15世纪,乔叟诗歌艺术和英语诗歌传统迅速而深刻地影响了不列颠其他地区,使这些地区的文学逐渐融入英语文学的主流。在这当中,苏格兰诗人特别推崇乔叟,他们中很快也出现了“乔叟派”。当时苏格兰还是一个独立王国。乔叟对苏格兰文学的重大影响有助于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文化上趋同的倾向,对后来两个地区的统一起了一定促进作用。受英格兰文学传统特别是乔叟诗歌影响最深的中世纪苏格兰文学家有罗伯特·亨利逊(Robert Henryson,1425?—1500)、威廉·邓巴(William Dunbar,1460?—1530)、沃尔特·肯尼迪(Walter Kennedy,1455?—1508?)、加文·道格拉斯(Gawin Douglas,1474—1522)、大卫·林赛(David Lyndsay,1490?—1555?)和据说是《国王之书》作者的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等人。他们通常被称为“苏格兰乔叟派”(Scottish Chaucerians),可见他们受乔叟影响之深。苏格兰诗人把乔叟派英格兰诗歌艺术同苏格兰本地传统结合起来,使苏格兰文学在16世纪以后进一步繁荣,苏格兰文学也成为英语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现存资料,苏格兰诗人中最早提及乔叟的是《国王之书》(The Kingis Quair,1423?)的作者。这部著名的宫廷爱情浪漫传奇被称为《国王之书》,因为据说它出自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之手。[53]在诗作结尾,诗人说:“赞美献给我亲爱的大师,/高尔和乔叟”,他们“德行高尚诗艺精妙无比”,“像桂冠诗人一样至高无上”。[54]这表明,早在15世纪初期,乔叟和高尔在苏格兰诗坛就已经有很大影响,被尊为诗人们的大师。《国王之书》的作者随即还专门说明他的“书是用七行诗节创作”。他所说的“七行诗节”就是指乔叟创造的每节七行、韵式为ababbcc的诗节。这种诗节形式是乔叟受法国诗歌的启发而创造的,最为乔叟喜爱。它最先用于《百鸟议会》,后来又用于《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以及《坎特伯雷故事》中风格比较高雅的故事里。这种诗节被称为“乔叟诗节”,是15和16世纪英语叙事诗中最通常的诗节形式。莎士比亚、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以及其他许多后代诗人都用过。《国王之书》采用的就是这种诗节。这部诗作使用当时十分流行的宫廷爱情浪漫传奇体裁,以詹姆斯个人的爱情经历为题材,语言和诗艺都不错,影响很大,所以“乔叟诗节”后来又被称为“君王体”。
当然,《国王之书》的作者从他“亲爱的大师”那里学到的不仅仅是乔叟诗节,也不仅仅是《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和《百鸟议会》那样的宫廷爱情浪漫传奇的内容和形式,而且如詹姆斯·金斯利(James Kinsley)所指出的,“诗人从乔叟那里不仅学会了向其他诗人随意借用,而且还学会了如何巧妙和创造性地处理所借用到的材料”[55]。同乔叟在创作中一样,《国王之书》的作者也在内容和诗歌手法上向英格兰诗人和西欧其他地区的诗人“随意借用”,并将借用的材料同苏格兰本土的文学传统创造性地结合起来。《国王之书》也因此成为苏格兰文学史上第一部“乔叟派”诗作和第一部具有很高文学价值的作品,其作者自然也被认为是苏格兰的第一位乔叟派诗人。
如果詹姆斯一世不是《国王之书》的作者,那么苏格兰第一位留下姓名的重要乔叟派诗人则是罗伯特·亨利逊。登顿·福克斯(Denton Fox)指出:“他真诚的人文主义思想使他成为苏格兰乔叟派中最接近乔叟的诗人。”[56]如同当时其他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乔叟派诗人一样,他在赞颂乔叟的同时还通过在创作中对他所崇敬的“大师”借用和改写进行特殊形式的评价。他对乔叟的借用或借鉴在许多作品中都很明显,但最突出也最能表现他对乔叟的评价的是其代表作《克瑞西达的遗嘱》(The Testament of Cresseid)。在一定程度上,这部作品可以说是他专为乔叟的《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写的续篇。作者在诗作的引子中说:
我烧旺炉火,浑身感到温暖,
小酌一杯,不觉兴致盎然,
哪怕那门外地冻天寒。
我取来一本书打发长夜漫漫,
我一头扎进书里,全神贯注;
那是伟大光辉的乔叟之名著,
它把美丽的克瑞西达和特洛伊罗斯描述。
但叙述者并非从《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的开头读起,而是直接翻到狄俄墨得斯带走克瑞西达那部分:
我翻到狄俄墨得斯带走
光艳照人的漂亮女士之后,
特洛伊罗斯伤心欲绝,
他泪流满面,脸上毫无血色,
…………
我不再重复他的悲伤,
因为乔叟美妙的诗行
无与伦比,已把他的痛苦
带进所有读者的心房。[57]
然后,亨利逊就离开了乔叟为特洛伊罗斯和克瑞西达安排的结局而开始自己的创作。这其实表明,他赞赏乔叟此前对这对恋人的描写,但不同意乔叟对他们的命运的安排。乔叟把《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作为特洛伊罗斯的悲剧来创作,因此这部传奇以他因为克瑞西达爽约未归并投入狄俄墨得斯的怀抱而在悲痛中战死结束。亨利逊显然对克瑞西达背叛爱情而没受到应有的惩罚大为不满。他改变了乔叟的安排,让特洛伊罗斯凯旋,却让克瑞西达染上麻风病,变得丑陋不堪,只得同其他麻风病人一道沿街乞讨,最后在贫困交加中死去。这部616行的诗作显然是诗人对克瑞西达背叛她与特洛伊罗斯的爱情与誓约,投入希腊人狄俄墨得斯的怀抱的谴责。不过,亨利逊让她在临死前幡然醒悟,认识到自己的罪孽。这些都表明亨利逊是一个特别注重道德训诫的诗人,所以他用他的作品来间接批评乔叟的作品缺乏严厉的道德评判。这同后来维多利亚时代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对乔叟的批评有相似之处。其实,乔叟在书中利用克瑞西达本人之口和在《贞女传奇》的“引言”里都对她做了道德评判,只不过没有亨利逊那么严厉而已。
亨利逊对乔叟的修正表明,他更注重乔叟作品的思想内容;相对而言,邓巴同许多同时代英格兰和苏格兰诗人一样,则特别注重乔叟在诗歌语言方面的贡献。他在诗作《金盾》(The Golden Targe)中赞美乔叟说:
啊!尊敬的乔叟,修辞家之玫瑰,
我们语言的高贵之花。
…………
你用天堂般美妙的鲜活言辞
使我们的语言光辉无比。
因为你,英语超越世上一切语言,
正如明媚的清晨对于黑夜一样,
你难道不是我们的语言之光?[58]
诗人邓巴参照乔叟为理查德二世的婚事撰写的名著《百鸟议会》,创作了《蓟与玫瑰》(The Thrissil and the Rois)来祝贺国王詹姆斯四世(James IV,1488—1513年在位)与英格兰公主玛格丽特(Margaret Tudor,1489—1541)的豪华婚礼,表明他对乔叟诗作十分欣赏。同《百鸟议会》一样,邓巴诗作里的聚会也是由自然女神主持,只不过乔叟的参会者只有鸟类,而邓巴却将走兽和植物都包括进来。
邓巴的同时代诗人道格拉斯也高度赞颂乔叟把英语发展为文学语言以及在创造和规范英诗方面的巨大贡献。道格拉斯是一位主教,学识渊博,著述丰富,还翻译了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Aeneid)。在他的《埃涅阿斯纪》译本第一部的引言中,他将“尊敬的乔叟,无与伦比的诗人”比作“天堂的号角”与“测时的日晷和规则的制定者”,感谢他为英语诗歌“带来生命的清泉”。[59]
道格拉斯在其第一部长篇诗作《荣誉之宫》(The Palace of Honour,1501)里赞扬乔叟用民族“俗语”创作,而且这部著作从标题到内容都明显受乔叟的著名诗作《声誉之宫》的影响。在诗中,从格律、诗节形式和语言的使用到情节结构、人物形象的塑造以及对“荣誉之宫”的描写,道格拉斯都直接借鉴乔叟的《声誉之宫》和其他诗作。登顿·福克斯认为,《荣誉之宫》“不仅表明道格拉斯多么受惠于乔叟,而且还反映出他对乔叟的理解是多么深刻——道格拉斯这部诗作是一部对《声誉之宫》非常有意义的评论”[60]。
在16世纪,即使当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的冲突日益严重,苏格兰面临被吞并的威胁之时,乔叟仍然一直在苏格兰享有崇高地位。《苏格兰的怨诉》(The Complaynt of Scotland,约1548年)是苏格兰文学史上第一部散文文学作品,作者可能是一位名叫罗伯特·威德邦(Robert Wedderburn)的苏格兰人。这部作品是苏格兰人面对英格兰的入侵和英格兰关于苏格兰是英格兰一部分的宣传做出的反应,它强调苏格兰从来不是不列颠(苏格兰人通常称英格兰为不列颠)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国家。在这部书里,作者在讲述苏格兰的文化传统和文学渊源时,给出了一份苏格兰人喜爱阅读的文学作品的书单,里面包括凯尔特传说[61]、苏格兰民间故事、亚瑟王浪漫传奇、古希腊罗马作品以及一些著名的法语和英语诗作,一共47种。其中位列第一的正是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62]从这可以看出,经过一个多世纪来苏格兰诗人和读者对乔叟的学习、继承、借鉴和容纳,乔叟诗歌已经深入苏格兰,甚至已经成为其文化文学传统的重要源头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