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烛之武退秦师

古文观止:新注插图本 作者:果麦文化 出品;吴调侯,吴楚材 著


烛之武退秦师

《左传》僖公三十年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1]函陵,秦军氾南[2]。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zhuì[3]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4]。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5]之往来,共[6]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7]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8]其西封。若不阙[9]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10],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11]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12];以乱易整[13],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吴评

郑近于晋,而远于秦。秦得郑而晋收之,势必至者。越国鄙远,亡郑陪邻,阙秦利晋,俱为至理。古今破同事之国,多用此说。篇中前段写亡郑乃以陪晋,后段写亡郑即以亡秦,中间引晋背秦一证,思之毛骨俱竦。宜乎秦伯之不但去郑,而且戍郑也。

[1]军:驻扎。

[2]函陵、氾南:皆为郑地。

[3]缒:用绳子拴着人或物从上往下运。

[4]执事:指秦伯。

[5]行李:出使的人。

[6]共:通“供”。

[7]朝济而夕设版:指晋出尔反尔。

[8]肆:肆意扩张。

[9]阙:削弱。

[10]说:通“悦”。

[11]子犯:晋文公之舅。

[12]知:通“智”。

[13]以乱易整:以自相攻击替代二国整师而来。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