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与孙洪伊
孙洪伊(1872—1936),字伯兰,直隶天津人。袁世凯幕僚。1912年与汤化龙等组建民主党,又为进步党党魁之一。次年任众议院议员、宪法起草委员,后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1916年先后任教育总长、内务总长,旋被免职。1917年组织民友社,1920年任广东军政府顾问。
康有为致孙洪伊等(1916年8月29日)
伯兰、静生二子:
闻弟等执政而大喜。今阅报,见改祀孔典礼而大骇。志士交诘,谓不意吾门执政而有此也。方今风俗人心之弊,五季所无。此其为忧,一切政治之败,无以比之。今将欲救人心,舍尊孔读经外,岂有道焉!方今自民国以来,各省学田多见夺,文庙多见占。若夫学舍鞠为茂草,祠宇毁于荆榛,所在皆是也。袁世凯虽无道,然尚能尊圣而复拜跪,且读经。乃二子执政,百度未举,而先禁人尊孔,恐非所以为人心风俗之计也。长吏奸民,推广其意,恐将来推剥大教之事,益出意外也。
夫欧美所以不行跪礼于君父者,专以笃其敬于基督耳,非谓此膝之必不能少屈也。外国各有教主,欧美人施跪于基督与上帝,吾国人多奉孔子而未礼敬上帝。今并尊礼孔子而禁其拜跪,则留此膝何为?此在日人行之则可,岂吾国人自奉教主而可不拜跪乎?
且此大礼,亦非部有司所能妄易也。若今欧人部有司敢擅易祀典,岂复能安于其位者?即议院亦不宜及此。盖尊孔大礼行之二千余年,此英文所谓不成文宪法也。葡萄牙宪法有所谓典章苟不与民国抵触者,仍旧行之。吾国数千年典章如此者甚多,此与清朝无与。今因革清朝,乃并中国数千年典章礼纪而并革之。议院又必无暇及议,虽经十年议,亦必难美备,假令议之,亦未必妥合于人心。天下所以不满于民国,此亦其大端也。
浙督吕戴帅既一时误徇其属之请而误问,一误也。弟等又不审大教之重与非有司之所能专而擅改,再误也。曾规戴帅,既复书谢过。甚矣吕戴帅之改过不吝也!吾既与弟等有渊源,岂忍视弟等之大失而不告耶?
今中国岌岌,兵无可用,财不能理,教育不普及,百政不修,而首风示天下者,乃在摧抑孔圣而又出于同门,甚非所以望于二子,亦吾之大耻也。二子好善,幸垂察而改章。不尔,则老夫虽老病无用,然为尊圣计,决不能默尔而息也。惟二子图之。八月朔。有为启。
(录自《万木草堂遗稿》卷五)
康有为致孙洪伊等(1916年9月)
北京内务部孙、谢两长鉴:
文明国必有教。欧美礼教主必拜跪,其不他拜者,专敬于教主也。吾国数千年尊孔,皆拜跪,礼至严。凡礼俗,非议院所宜及,更非有司所得专。今国势再造,风俗坏极,百度未修。弟与敬虚主内部,初执政而先禁孔子,以失人心,为外国笑,为攻教之导,甚非所望也。吕戴帅光明来函已认过,望弟察纳。更电各省祭孔圣者,照旧行拜跪礼,并代呈黎总统、段总理定案。候复。有为。
(抄件,藏上海博物馆)
孙洪伊等复康有为(1916年9月)
康南海先生鉴:
来电敬悉。详情由君勉兄函达。洪伊、远涵叩。冬。
(抄件,藏上海博物馆)
- 孙洪伊、范源濂于1916年7月分任内务、教育总长。本函应作于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