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文坛开拓者与不朽名著
伦敦肇始于一片空旷的沼泽地平原,那里靠近一条蜿蜒流淌的大河,四周环绕着低矮的山丘,此外并无其他突出特点。我们不清楚是何时在那里修建起最早的住宅,我们只知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2010年在沃克斯豪尔桥(Vauxhall Bridge)附近发现了可追溯到公元前4500年的一幢大型木结构建筑遗址。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伦敦有人居住的历史至少有6000年之久。不过直至公元100年,伦敦成为罗马不列颠首都时,那里的情况依然不明朗。即使在那之后又经过很多年,情况依旧不明朗。关于罗马占领时期的伦敦,目前我们所知甚少。对罗马统治垮台后(人们认为伦敦城也被罗马人放弃了)的了解就更少了。后来出现的比较清晰的历史线索是9世纪编写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 Chronicle)。据此书记载,阿尔弗雷德大帝(Alfredthe Great)于公元886年“重建”伦敦城。
阿尔弗雷德不仅仅忙着烤饼充饥,也忙着修建、加固城墙,绘制新的街道地图;他还扮演早期文学赞助人的角色,召集一些宗教学者,让他们将一些拉丁文名著翻译成古英语。
中世纪时期情况比较明朗一些。不过即便在那个时期,大多数早期记载的史实也只是一带而过,语焉不详。来自温切斯特(Winchester)的僧侣德维斯的理查德(Richard of Devizes)的文字记述就属于这种情况。在12世纪末期,他有时独自一人在伦敦城中穿行。他并没有建议别人也这样做。“将来有一天你会去伦敦。”他写道,“但要小心点!我在此提醒你,无论什么样的罪恶或反常变态行为,无论世界各地有什么,你都可以在那个城市中看到。”接下来他又列出一个很长的清单,上面写明了在伦敦可以找到的各种乐趣,其中还提到了“娘儿们样的鸡奸者”和“淫荡的乐舞女郎”。另外还有一点就不那么有趣了。在谈到伦敦市里屠杀犹太人的情况时,他也是使用“holocaust”(“大屠杀”)这个词的第一人。
同样在12世纪,威廉·朗格兰(William Langland,约1332-1386)长大成人,在伦敦的康希尔(Cornhill)一带成了一位“游手好闲、懒惰的人”。关于他的生平情况不明,因为我们了解到的全部情况均来自于他创作的《耕夫皮尔斯》(Piers Plowman)。在这首诗作中,当时的社会现实无从确认,生活的真实面貌也湮没在梦幻、讽喻和神秘的基督教追求之中。这首充满幻想的诗作一般被认为创作于1370年至1390年间,与中古英语另一伟大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是同时代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被公认为是一部长久影响并改变了英语面貌的文学杰作。
14世纪末期,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约1343-1400)在伦敦写出了自己的长篇系列故事集。书中的故事均由前往坎特伯雷的朝圣者们轮流讲述。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这部作品不是用当时的主要文学语言法语或拉丁语写成。乔叟采用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中古英语方言创作出了《坎特伯雷故事集》,为后来的所有英语文学创作奠定了基础。
乔叟将作品的故事发生起点设定在一家旅店里,从而开启了伦敦文学创作的另一先河。《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故事,一开始发生在伯罗大街(Borough High Street)的泰巴客旅店(Tab-ard)里。这家旅店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过,到19世纪才被拆除。如今在旅店原址上坐落着一家复制印刷公司。这种结果对于《坎特伯雷故事集》一书的精神家园来说可谓恰到好处。1478年,依靠威廉·卡克斯顿(William Caxton,1422-1491)的技术引进,《坎特伯雷故事集》成为在商业印刷机上印出的第一部英语作品。
乔叟笔下的那些健谈的朝圣者很快离开了泰巴客旅店,前往肯特郡(Kent)。不过伦敦后来在整部故事集中被反复提起。书中人物提到了喝几口“伦敦啤酒”,提到了在“圣保罗教堂”里听一听“灵魂的圣歌”(指欣赏牧师吟唱弥撒曲的才能);书中还提到了伦敦齐普赛街(Cheapside)和南沃克区(Southwark)一些旅店酒馆的名字。乔叟笔下的女修道院院长埃格朗蒂纳夫人(Madame Eglantine),还讲着一口带有伦敦口音的法语。
乔叟本人也是伦敦当地人。他于1343年左右出生在伦敦,父亲和祖父都是伦敦有名的葡萄酒商。他的祖父于1313年在奥尔盖特住宅附近遇刺身亡。当时那一带天黑后经常发生盗窃、强奸和谋杀案件,臭名远扬。幸运的是,乔叟活了下来。他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里都居住在奥尔盖特大街2号。那是一座带有双塔楼的门房,乔叟住在那里不用交房租,条件是一旦发生外敌进犯情况,他必须同意军队征用塔楼。[这意味着军方在1381年有可能征用过这座门房,因为当时瓦特·泰勒(Wat Tyler)和他手下那帮愤怒的追随者在农民暴动期间从农村攻入了首都,直接从乔叟的窗下经过。]
乔叟是个大忙人,他既是侍臣、外交官、公务员,又担任王室建筑工程主事。他还在伦敦内殿法学协会(Inner Temple)学习过法律。没人知道乔叟如何能够挤出时间创作《坎特伯雷故事集》(尤其在1374年以后,国王爱德华三世每天都赐给他“一加仑葡萄酒”,一直到他去世为止)。然而他还是做到了,写出大量的通俗笑话和数千行优美诗歌。他不停顿地勤奋创作《坎特伯雷故事集》,几乎直到他去世那天为止。
乔叟生命的最后几年是在萨默塞特郡(Somerset)度过的,但在1399年,他回到首都伦敦,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附近租下了一座住宅。1400年末,乔叟去世,成为安葬在诗人角(Poets'Corner)的第一人。乔叟时代的地标性建筑所剩无几;距乔叟时代最近的建筑是圣保罗大教堂(St.Paul's)(乔叟当年熟悉的那座建筑在伦敦大火中被烧毁)以及圣博托尔夫-奥尔盖特教堂(St.Botolph Aldgate,尽管经过重建,这座教堂在同一地址矗立了1000多年)。如果你想要游览一下宗教色彩不太明显的地方,不妨前往南沃克区伯罗大街,在77号可以看到伦敦仅存的驿车旅馆——乔治旅馆(George),而且这里距乔叟笔下的泰巴客店原址很近,的确令人欣喜。
可爱美丽的伦敦,那是我出生成长的故乡;我深情地热爱伦敦,胜过世界上任何地方。
杰弗里·乔叟《爱的誓约》
(The Testament of Love)
有一位对饮酒并不感兴趣的人,那就是玛格丽·坎普(Mar-gery Kempe,约1373——约1438)。她是来自金斯林(King's Lynn)的一位宗教神秘主义者。在那部自传式幻想小说《玛格丽·坎普自传》(The Book of Margery Kempe)中,她记述了自己的多次朝圣经历,同上帝的交谈以及与下里巴人的争执。她还去过几次伦敦。有一次去伦敦时,她生活穷困,穿的是粗布衣服。在伦敦,她受到虔诚寡妇们的热情接待,满心欢喜。没过多久,她就挺身而出,“大胆痛斥”首都的许多“出言不善者和骗子”,以及那些“邪恶的人”。这些激烈的言辞据说使“许多人受益匪浅”。后来有一次去伦敦时,她逗留了“很长时间”,“受到许多体面人士的热情接待”。这同她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云游时经常遭受的耻辱和责备相比无疑大有改观。
继坎普的自传性名著之后,又出现了一部散文杰作,这就是托马斯·马洛礼(Thomas Malory)创作的“亚瑟王之死”(Le Morte D'Arthur)。至少我们认为是马洛礼本人创作的(有关事实扑朔迷离)。马洛礼并非一直居住在伦敦,他早年在华威郡(War-wickshire)一带生活,抢劫牲畜,还干过强奸、杀人等重罪勾当。15世纪60年代,他在伦敦的纽盖特监狱(Newgate Prison)里被关押了好几年。学者们认为,马洛礼于1471年死去之前,在监狱里写出了以描写刀光剑影和骑士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传世名著。
也许马洛礼创作的“亚瑟王传奇”很受欢迎,但是当时诗歌仍然被视为最高级的文学体裁。因此,埃德蒙·斯宾塞(约1552-1599)采用诗歌形式创作出了献给伊丽莎白女王的史诗般颂歌《仙后》(The Faerie Queene).
斯宾塞的成人生活大部分在伦敦城外度过。对于一个因满心希望“美丽的泰晤士河”“轻轻流淌”而名噪天下的人来说,这不足为奇。斯宾塞很可能在爱尔兰写出了传世名作《仙后》,时间是1590年至1596年间。但是斯宾塞出生在伦敦的东史密斯菲尔德,曾就读于麦钱特泰勒斯学校(Merchant Taylors'School,当时位于伦敦城内)。他经常去伦敦出版、推销自己的作品。
斯宾塞也在伦敦去世,而且去世时一贫如洗(用本·琼森的话来说“没有面包果腹”)。不过在斯宾塞生前,伊丽莎白一世为奖励《仙后》诗作,准予每年给斯宾塞发放50英镑年金。这在16世纪可算是一大笔收入。这笔年金是否从未发放,还是斯宾塞得到年金后全部挥霍一空,目前尚不清楚。斯宾塞47岁时去世,与乔叟一样安葬在诗人角。
另一位麦钱特泰勒斯学校的毕业生(与斯宾塞是同时代人)是托马斯·基德(Thomas Kyd,1558-1594)。他曾创作出第一部复仇悲剧《西班牙悲剧》(The Spanish Tragedy)。该剧于1592年首次被搬上舞台。1593年基德与英国同胞、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93)住在一个出租的房间里,具体地点可能是诺顿福尔盖特(Norton Folgate),或者是居住着所有时髦演员的肖尔迪奇(Shoreditch)。他和马洛共住的房间遭到搜查,发现了一些使地方当局感到不快的文件。随后基德被捕,并遭到残酷折磨。
当时伦敦流传着各种诽谤性的宣传册。这些宣传册上面的署名是“帖木耳”(Tamburlaine),那是马洛作品中一个著名帝王的名字。由于宣传册的内容及其署名两方面的原因,戏剧界人士遭到当局的严密监视。马洛的逮捕证也已发出。12天后马洛遇害(据说死于斗殴)。基德被释放出来时身心俱损,第二年即撒手人寰。他的母亲将他安葬在伦敦城内的圣玛丽科尔教堂(St.Mary Colechurch,这座教堂位于齐普赛街82号,后毁于伦敦大火。原址如今坐落着联合莱斯特银行(Alliance&Leicest)办事处。
至于克里斯托弗·马洛,借用他的一位同时代名人的比喻说法,他的生命之烛燃烧的时间短暂,但却发出了明亮的光芒。他在创作剧本的6年时间里(自1587年至1593年)写出了《帖木耳大帝》(Tamburlainethe Great)和《浮士德博士》(Doctor Fau-stus)等不朽巨作,在大胆创新的文学时代里具有重要意义。马洛也是运用无韵诗的形式从事创作的作家之一。他仅仅凭借自己的文学才华便受到身边朋友们的崇拜(其中包括莎士比亚,他至少在自己的剧作中引用了100行马洛的诗文)。
马洛是一位备受争议的作家,经常在有关王室或宗教问题上发表一些过激的言论(他也许是一位无神论者)。他创作的剧本《爱德华二世》(Edward II)描写了发生在国王爱德华二世同皮尔斯·加韦斯顿(Piers Gaveston)之间的不幸浪漫史。因此可以说,他写出了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同性恋故事。许多人认为,正是这种惹是生非的做派使他眼部被人扎了一刀。
马洛死后被安葬在德特福德市(Deptford)圣尼古拉斯教堂(St.Nicholas Church)里的一个无名坟墓内。教堂墓地墙上有一块马洛的纪念牌匾提示着他的葬身之处。虽然马洛在安葬时没有明示姓名,但是他的文学遗产却流传了下来。他的生平事迹也为新的文学作品带来了创作灵感。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创作的《德特福德的死者》(Dead Manin Deptford)以及其他文学作品表明,围绕着马洛的神话创造活动已经达到了何种程度。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通过阅读伯吉斯的长篇小说充分了解马洛时代的伦敦。你应该有兴趣,因为在16世纪80、90年代,伦敦颇不一般,值得一看。1400年,伦敦人口大约为5万,到16世纪末猛增到20多万,并且仍在继续快速增长。当时有一位抵达伦敦的瑞士游客声称:“到处都是人,简直迈不开腿。”剧作家托马斯·戴克(Thomas Dekker,1572-1632)在一本名为《伦敦七宗不可饶恕之罪》(The Seven Deadly Sins of London)的小册子当中,生动描写了伦敦当时的热闹场景:
客车与公共马车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车轮上移动。每个角落里,男女老幼成群结队,拥挤不堪。无奈只好竖起立柱来加固房屋,以避免他们前拥后挤将房屋拱倒。有一处响起了重锤击打的声音,另一处传来了呼呼的木桶响声(那是制桶工匠们干活时发出的噪音)。锅、盆的叮当作响之声从第三个地方传来。在第四个地方,大水杯倾斜着发出哗哗的声响……众多的生意人仿佛在跳着轻快活泼的双人舞,步法矫健,一刻也停不下来。
戴克是一位多产作家。在描写烟雾弥漫、老鼠害虫遍地,却又活力四射的首都伦敦这方面,戴克有时被视为狄更斯的前辈。即使因负债在南沃克的国王法院(King's Bench)被关押整整7年,也未能让他止步不前。他为我们了解莎士比亚时代的伦敦生活提供了极有价值的文学作品和记述文字。《鞋匠的假日》(The Shoemaker's Holiday)等剧作描写了普通伦敦人的生活;他写的小册子《好年景》(The Wonderful Yeare)以新闻报道笔法生动记述了伦敦在暴发瘟疫期间的情景(另外还记述了伊丽莎白一世逝世、詹姆士一世登基两件大事);《地狱新闻》(Newes from Hell)和《伦敦七宗不可饶恕之罪》对伦敦这座城市进行了审判,同时满怀深情地描绘了伦敦街头沸腾热烈的日常生活。
在早期的现代伦敦,街道并不是唯一重要的城市要素。泰晤士河从发展势头强劲、充满活力的伦敦市内流过,并不像斯宾塞宣称的那样美丽。实际上,垃圾废物经常堵塞河道。不过这条河流也肯定有其值得观赏之处。当时的河面比现在宽阔,河两岸修有阶梯和过渡平台。河面上驳船和渡船往来穿梭,蔚为壮观(莎士比亚很有可能经常搭乘其中的一艘渡船前往南沃克的一家剧院),有时泰晤士河会结冰,在冰面上举行当时赫赫有名的冰冻博览会[frostfairs,弗吉尼亚·伍尔芙(1882-1941)在《奥兰多》(Orlando)一书中记述过冰冻博览会]。人们起舞欢庆,各处摊位上出售着丰富的食品和饮料。1564年的一天,伊丽莎白一世亲自大驾光临,轰动一时。当时泰晤士河上只有一座桥——伦敦桥。有时伦敦桥上展示着钉在大铁钉上的叛国者人头,警示世人。
伦敦桥通向南沃克和素有动乱恶名的泰晤士河畔岸边区(Bankside)。那里不仅仅是作家和知识分子非常熟悉并喜欢光顾的地方,也是纵狗斗熊者、扒手、妓女和拦路抢劫的强盗经常出没的地方;更不用说还是监狱的所在地(比如以手段残忍而臭名昭著的柯林克监狱)。另外那里也是蓬勃发展的商业区,市场繁荣,游客商人云集。多年来有钱人都在那里居住。15世纪50年代,有一位名叫约翰·福斯塔夫的富翁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大厦。100多年后莎士比亚就在剧作中借用了他的大名。
南沃克还是剧院发源兴盛之地。当时憎恶娱乐活动的清教徒们不允许在伦敦城内建造剧院。为了绕过这个障碍,最初只好在城内的旅馆院内表演戏剧(南沃克的乔治旅馆那个带有眺台的大院,充分说明旅馆院内的空间足可用作表演戏剧的场所)。不过满足对正式剧院的需要只是个时间问题。1574年,剧团经理詹姆斯·伯比奇(James Burbage,1530-1597)拿到了演出戏剧的执照。但是表示强烈反对的神职人员对伯比奇施加了很大压力,迫使他逃离了伦敦(有一封来信写道:“仔细想一想便可知道,瘟疫是由罪孽造成的,而罪孽则是戏剧造成的。因此瘟疫就是由戏剧造成的。”)。伯比奇躲到了肖尔迪奇自由区(Libertyof Shoreditch,当时位于伦敦城外,如今是伦敦一区),并于1576年凭借他兄弟的帮助,在牧师管理权限干预不到的情况下,修建了英格兰第一个永久性剧院,取名为剧场剧院(The Theatre),可谓非常恰当。如今在库尔泰恩路(Curtain Road)86-88号上看到的一块棕色牌匾正是这家剧院的纪念牌匾。
这家剧院可容纳观众1000人左右,演出盛况空前。于是一年后在它旁边又开设了一家剧院,取名为大幕戏院(Curtain)。菲利普·亨斯洛(Philip Henslowe)于1587年在南沃克修建了玫瑰剧院,此后戏剧演出重地移到了泰晤士河南岸。伯比奇的剧院最终也搬迁到南沃克——这是真正不折不扣的搬迁。1598年随着肖尔迪奇场地租用期限已到,伯比奇的儿子们将剧院的搭建木料运到了泰晤士对岸的岸边区帕克大街(Park Street),距玫瑰剧院不远。剧场剧院改名为莎士比亚环球剧院(莎士比亚亲切地将其称为“木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莎士比亚环球剧院陆续上演了一些不朽经典剧作,比如《哈姆雷特》(Hamlet)、《奥赛罗》(Othello)和《麦克白》(Macbeth)。
约翰·泰勒(John Taylor,1578-1653)是泰晤士河上的一名船工,喜欢自称“水上诗人”,写过一些大麻题材的诗歌。在《大麻籽颂》(The Rraise of Hemp-seed)中,泰勒表露出的对大麻这种药草的喜爱超过了任何一位现代激进主义分子:“大麻籽让我们受益颇多,使我们有衣穿,有饭吃,能捕鱼行船,游乐开心,还使我们有钱可赚。更使我们正义伸张,惩恶扬善。”也许正是因为欣赏大麻带来的其他益处,才使得他某些行为显得更加古怪。比如,他曾经想划着纸船,从伦敦前往女王镇(Queensborough)。
1613年6月,在上演莎士比亚创作的最后一部戏剧《亨利八世》(Henry VIII)时燃起了炮火,飞溅的火星落在了剧院的茅草屋顶上,一场大火把环球剧院完全烧毁。使人吃惊的是,3000多名观众无人伤亡(只有一人的裤子被烧着,随即用几大杯啤酒把裤子上的火彻底浇灭了)。环球剧院重建时安上了瓦顶,一直经营到1642年。直到当年清教徒得势,关闭了伦敦市内所有剧院。
后来环球剧院被改建为出租公寓,最终彻底消失。残留的地基也被掩埋了起来。如今在帕克大街用彩色石头标出的地方就是环球剧院残留的地基。绕过罗斯小巷(Rose Alley)(在莎士比亚时代曾是一条露天下水道)附近的一个拐角,可以看到玫瑰剧院的遗址。1989年,在清理原址修建办公楼时发现了这些地基。在现场进行挖掘时,古老的橡木房梁一遇到空气便开始腐烂。因此,目前将原址浸泡在水里(橡木遇水膨胀,便于保存)。玫瑰剧院的墙壁轮廓用红灯凸显出来,使其成为一处具有特定氛围的怪异观光景点(还可以去欣赏在那里经常举行的作品朗诵会)。
莎士比亚时期的剧院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难闻的气味。由于购买最便宜剧票的观众们在剧场里没有厕所可用,只好就地解决。当时有一个很流行的俚语专门用来指那些购买最便宜剧票的观众——stinkards(意为“散发恶臭的人,放臭气的动物”)。著名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认为这一称谓表露了势利眼的心态,但是在英国历史上那很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一个能在剧院里真正体现出民主特点的时代。票价分不同档次,每一个人都能买得起,既有正厅后排位置站票,也有顶层楼座的廉价坐票;观众既有上层社会人士,也有底层民众。后来的剧院从未出现相同的格局,也从未像当年那样富有活力。斯蒂芬·戈森(Stephen Gosson,1554-1624)在《戏剧的五大罪状》(Playes Confuted in Five Actions)当中生动地描绘了当时看戏的时尚活动:
在伦敦各处剧院,时髦的年轻人首先来到剧场的正厅后排,放眼搜寻每一个顶层楼座,然后他们就像乌鸦发现了腐肉猛扑过去一样,尽量凑近最漂亮的女人……给她们递上苹果,摆弄她们的衣装消磨时间。他们偶尔也会聊聊天,然后就把刚刚认识的女人带回家里,或者等戏一演完,就溜进旅馆里。
在戈森生前与去世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南沃克一直是娱乐中心,规模不断地发展壮大。在詹姆斯一世统治时的伦敦,剧院发展如日中天,大约有20家剧院可供选择。不过剧院并非是唯一的娱乐消闲的地方。伦敦市内一些著名的旅馆和酒馆同样是戏剧演出场所(演员们也住在那里):公牛酒馆[The Bull,距主教门(Bishopsgate)不远],克劳斯吉茨旅馆[Cross Keys Inn,在怀恩堂街(Gracechurch Street)上],贝尔萨维奇旅馆[Bel Savage,位于路德盖特山(Ludgate Hill)附近],还有贝尔旅馆(Bell Inn Yarde,离怀恩堂街道不远)。
剧作家们也喜欢在酒馆里喝酒,这一点也许不会使你感到意外。位于岸边区的铁锚酒馆(The Anchor,帕克大街34号)可以称得上是莎士比亚经常光顾的一家酒馆。它在伦敦大火中幸存下来(佩皮斯曾亲眼看见大火从那里向外蔓延的情景),1676年重建。因此,即便这家酒馆仍然采用木梁结构,能够触发人们的思古幽情,亲临现场也无法获得完全真实的原初体验。
遗憾的是,剧作家和演员们经常光顾的另一家酒馆美人鱼酒馆(Mermaid Tavern)早已不见踪影。与其他数十家(也许有数百家)酒馆命运一样,美人鱼酒馆也在伦敦大火中完全烧毁。这家酒馆位于圣保罗大教堂以东,星期五街与面包街的拐角处,是“迷人绅士兄弟会”饮酒俱乐部的总部所在地。该俱乐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举行聚会,成员包括约翰·邓恩(John Donne,1572-1631)、本·琼森(Ben Jonson,1572-1637)和约翰·弗莱彻(John Fletcher,1579-1625)等文学界名人(有些学者把莎士比亚也包括进去,不过这有些牵强)。琼森创作的剧本《巴索罗缪集市》(Bartholomew Fair)中提到了迈特(Mitre)小酒馆。这家酒吧里保留着一棵树,据说当年伊丽莎白一世在五朔节曾经围绕着这棵树翩翩起舞。
《巴托罗缪集市》是琼森创作的一部反映伦敦现实生活的著名剧作,以伦敦作为每年在史密斯菲尔德(Smithfield)举行的夏季集市的背景环境,展现出一幅现代伦敦生活的全景画卷。剧中包括扒手、地痞、出色的警官、清教徒和皮条客等各色人物。这部剧作于1614年首次搬上舞台,在17世纪后来的大部分时间里依然很受欢迎。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非常喜欢这部戏剧,在1661年观看了四遍。
1855年伦敦市当局以放纵堕落、影响治安为由,宣布现实生活中的巴索罗缪集市违法,并将其拍卖。据《新门监狱记事》(Newgate Calendar)称,该集市是“一所犯罪学校,在教唆更多年轻人堕落犯罪方面胜过新门监狱”。
琼森是那个时代的另一位文坛名家,有关他的生平和创作我们了解不少。他最初就读的学校位于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市场的圣马丁巷(St.Martin's Lane)(说来也巧,距当今伦敦的剧院区不远),后来又去威斯敏斯特学校(Westminster School)求学。再后来,跟随他的继父——一位砌砖大师傅做学徒。在学徒实践训练过程中,他为林肯律师学院(Lincoln's Inn)砌成了一面花园围墙。不过砌墙这样的工作太限制发展了,于是琼森便前往欧洲大陆去当兵,随后又回到伦敦做起了演员和编剧。最初,他参与演出的戏剧就有托马斯·基德创作的西班牙悲剧。
同琼森有关的伦敦最著名地标建筑是圣马格努斯殉道士教堂(Churchof St.Magnusthe Martyr,位于伦敦金融城内),1594年琼森与安·刘易斯举行了婚礼。他还在那里记下了两个孩子不幸夭折的痛苦:马丽·琼森6个月,本雅明·琼森7岁,分别于1593年和1603年死于黑死病。“永别了,孩子,我的右手和欢乐”,琼森写下了足以让任何一位父亲撕心裂肺的诗行,“静静地安息吧,若是有人问起,你就这样说:本·琼森把他最优秀的诗作珍藏在了这里”。
到1597年夏季,琼森已被菲利普·亨斯洛手下的海军上将剧团长期雇用。该剧团的演出场地是岸边区的玫瑰剧院。同年琼森还与托马斯·纳什(Thomas Nashe,1567-1601)合写了一部戏剧,名为《狗岛》(The Isleof Dogs)。但是剧本没有流传下来,所以我们只能对其内容进行猜测。不过这部戏剧当时却使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大为光火,随后琼森被关进了南沃克的马歇尔希监狱(Marshalsea Prison),罪名是“行为下流,有谋反倾向”。[纳什设法逃到了大雅茅斯(Great Yarmouth)。]
这种挫折未能阻止琼森继续取笑戏剧同行,创作一些揭露上层社会腐败现象的戏剧。1605年10月,在首次演出另一部煽动性戏剧(剧本已失传)后,他再次锒铛入狱。几个星期后,他又出现在由火药阴谋案大多数涉案人员出席的一次伦敦宴会上。
然而这次入狱经历肯定使琼森突然收敛了锋芒,因为从那时起,他变得小心谨慎了。他开始为宫廷创作假面剧剧本(融文辞、壮观场景和舞蹈于一体)。1611年1月1日,琼森与著名建筑师兼舞台布景设计师依尼戈·琼斯(Inigo Jones)进行合作,把戏剧《仙王奥伯龙》(Oberon,the Faerie Prince)搬到了伦敦怀特霍尔街(Whitehall)去演出。詹姆斯一世的儿子在剧中出演主角仙王奥伯龙。即便受到如此奉承抬爱,琼森依然不改本色,保持自己的幽默感,难能可贵。例如,后来由他创作的《炼金士》(The Alchemist)刻画了伦敦三个不法奸商的舞台形象,他们分别是萨托尔(Subtle)、多尔·考门(Doll Common)和菲斯上尉(Captain Face)。
喜欢抨击剧作家同行的人并非只有本·琼森。他所抨击的许多对象也都进行有力反击。于是在16世纪50年代的伦敦爆发了一场“戏剧界之战”(后来被托马斯·德克尔称为“诗人之战”),一时难解难分,局面失控。《在粗鲁的接待》中,剧作家约翰·马斯顿把本·琼森讥讽为戴绿帽子的男人。本·琼森予以回击,在《辛西娅的狂欢》中把马斯顿和德克尔两人描绘成“骄傲自大的同性恋者”和“性感的狂欢者”。随后不久本·琼森发现自己在《你的心愿》(What You Will)和《香艳的讽刺》(Satiromatix)中被刻画成傲慢蛮横的伪君子……这场争斗到了1604年似乎平息下来,当时马斯顿将剧作《满腹牢骚》献给本·琼森,两个人又言归于好。
说到文坛巨匠,没人能比得上威廉·莎士比亚。他是现代伦敦早期,或其他任何一个时代最耀眼的明星。斯特拉福德(Strat-ford-upon-Avon)可以自豪地将他称为自己的儿子,但是他成年后的大部分时期(20多年高产创作的黄金岁月)却是在伦敦度过的。
1589年至1613年,莎士比亚创作出大约38部剧本(确切数字有争议),154首十四行诗,至少两首叙事长诗。在这个过程中,他改变了人道(或不人道)的内在含义。无法想象一个没有莎士比亚诗歌的世界;也无法想象离开了莎士比亚对于英语国家文明或其他地域的文明意味着什么。
同样无法想象没有莎士比亚的伦敦(尽管对他在伦敦的大部分生活情形只能进行猜测)。例如,莎士比亚当年在伦敦何处居住,我们所知不详。不过我们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可以把莎士比亚在伦敦市内的往来范围确定在伦敦东部和岸边区一带。16世纪90年代,莎士比亚居住在主教门一带,具体位于伦敦肉类市场与圣玛丽大街附近的圣海伦(St.Helen's)教区。后来到1604年,他居住在圣保罗大教堂附近银街(Silver Street),胡格诺派教徒芒乔伊(Mountjoys)一家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我们知道他在那里居住了很长时间,因为他卷入了房东和女婿之间的一场官司。
那座住宅后来在伦敦大火中被烧毁,周围的大部分建筑在伦敦大轰炸中被夷为平地(整个区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如今银街已不复存在。若是前往圣保罗教堂北面的伦敦墙与诺布尔街的交会处,就很有可能重走莎士比亚当年走过的道路)。1613年莎士比亚已经成为富翁,完全买得起住宅。他也的确买了一座住宅,花了140英镑。那座住宅名为门房(Gatehouse),位于黑修士修道院(Black friars Priory)东北角的爱尔兰场(Ireland Yard)。他从未在那里居住过,去世后把住宅留给了女儿苏珊娜[如今原址上坐落着面积不大的温馨酒馆,考科皮特酒馆(Cock-pit Pub)]。
我们还知道,到1591年莎士比亚已经创作出他的第一个剧本《错误的喜剧》(The Comedy of Errors)。不久他便开始创作十四行诗,原因是瘟疫爆发,迫使伦敦在1592年至1594年这两年间关闭了所有剧院。由于空闲时间比平时多了,他便开始创作不朽的爱情诗,在诗中把自己的一位恋人比作美好的夏天。
后来剧院重新开张,莎士比亚加盟伯比奇领导的钱伯伦勋爵剧团(Lord Chamberlain's Men)。由于莎士比亚加盟的原因,这家剧团很快成为伦敦市内最有名气的剧团。伯比奇的儿子理查德是剧团中的名角儿,也是第一位出演莎士比亚戏剧中著名人物的演员。然而莎士比亚的生活并非一直是光明美好的。1596年他11岁的儿子哈姆内特不幸夭折。许多人认为,丧子之痛激励莎士比亚创作出了最著名的悲剧《哈姆雷特》(Hamlet)(写于1599年至1602年之间)。
其他一些剧本的创作灵感来源也有据可查。1600年,也就是在《奥赛罗》(Othello,the Moor of Venice)首演四年前,来自摩洛哥的一个代表团抵达伦敦。还有一种有意思的说法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的那位“黑肤女郎”(他将她称为“我的女魔头”“我的坏天使”),实际上是以一位妓院女子为原型。这位妓院女子居住在克勒肯维尔(Clerkenwell),被称为“黑肤露茜”(Lucy Negroor Black Luce)。我们确定无疑的是,菲利普·亨斯洛(玫瑰剧院老板)同露茜在生意上的密切伙伴吉尔伯特·伊斯特(Gilbert East)是朋友,他们经常在一起共进晚餐(伊斯特已被亨斯洛聘为管家)。因此这些朋友圈中的人物肯定互有来往。莎士比亚的其他几位熟人也提起过露茜。1594年,《错误的喜剧》在克勒肯维尔律师学院上演(这里以圣诞节期间表演有些放荡的娱乐节目而臭名昭著),据有关资料记载黑肤露茜也是现场的一名观众。
相比之下,目前掌握的更为确切的情况是,莎士比亚当年常在南沃克大教堂做礼拜。1912年,这座大教堂里落成了一座莎士比亚雕像,另外还安装了一扇绘有莎士比亚戏剧场景的彩色玻璃。莎士比亚的弟弟埃德蒙于1607年,菲利普·亨斯洛于1616年,分别被安葬在这座大教堂里。
1613年前后,早已功成名就、腰缠万贯的莎士比亚退休,荣归故里斯特拉福德。与亨斯洛同年(1616年)去世后安葬在斯特拉福德。在莎士比亚的晚年,有一台经常上演的莎士比亚戏剧一年之内在白厅宫(Whitehall Palace)为詹姆斯一世演出了十几次。遗憾的是,如今已无法去白厅宫参观游览,因为这座建筑在1698年的伦敦大火中大部分被焚毁。如果想要亲眼看见当年莎士比亚和他的演员们登台演出过的地方,可以预约参观一下律师学院中殿大厅内部。这是伦敦面积最大的都铎时期建筑室内空间(建于1572年),《李尔王》(King Lear)曾在这里上演数次。1602年2月2日,在这里举行了《第十二夜》(Twelfth Night)有记录以来的第一次演出。
同样值得参观游览的是重建的莎士比亚环球剧院。如果你在4月23日(据说是莎士比亚的生日)前后抵达那里,会赶上剧院举行的两次有导游陪伴的步行活动,主题为“甜蜜的爱情回忆”。参观景点包括泰晤士河南岸和莎士比亚当年经常光顾的一些地方。别忘了参观镇公所(Guildhall)。莎士比亚时代镇公所就已存在,如今里面保存着珍贵的莎士比亚戏剧第一对开本剧本。
环球剧院(莎士比亚环球剧院)如今坐落在泰晤士河南岸,于1997年首次对外开放,上演剧目。这座环球剧院严格依据演员兼导演萨姆·沃纳梅克提议[Sam Wanamaker(1919-1993)]的保持原有剧院风格设计而建造,同时还参考了学术界提出的有关原有建筑样式的意见。
说来也怪,如果你想搜寻莎士比亚同伦敦的直接相关线索,你不会从他创作的剧本中得到许多帮助。那些剧本间接地向我们展示了他那个时代的特色及风俗习惯,但是没有很多直接提及伦敦的语句。尽管本·琼森等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作家创作出了各种现代城市喜剧,莎士比亚却有意避免把当时的伦敦写进他的剧本中。他主要在历史剧中直接提到了伦敦。例如在上下两部《亨利四世》(Henry IV)剧本中就有福斯塔夫在伦敦伊斯特奇普街(Eastcheap)的野猪头客栈(the Boar's Head)里痛饮狂欢的场景;查理三世谋划在伦敦塔里杀掉他的弟弟克拉伦斯及其孩子们;《亨利八世》中,对阿拉贡的凯瑟琳的审判在黑修士修道院里举行;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The Merry Wives of Windsor)中,莎士比亚拉近了同伦敦的距离,不过把时代背景设置在亨利四世时代(因此福斯塔夫可以在剧中客串一个颇受欢迎的明星)。除历史剧以外,莎士比亚在作品中描绘的距伦敦最近的地方就是李尔王脚下那片遭到破坏的荒原,还有《麦克白》剧情中有几处移向苏格兰边境以南的场景。
虽然莎士比亚在其剧作中对伦敦着墨描绘不多,但毫无疑问他的事业在伦敦获得了蓬勃发展。伦敦是他的家园、他的人生舞台,也是他的创作灵感来源。因此我们应该永远感激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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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许多政府机关所在地。——译者注,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