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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語言學的眼光

文献语言学(第一辑) 作者:华学诚 编


二、語言學的眼光

研究漢語詞彙史更須要有語言學的眼光,因爲詞彙史研究古代詞彙,從研究對象、旨趣到方法和所用材料等都與傳統語文學(主要是訓詁學)有很大的不同[9]。下面分三點略作説明。

(一)研究對象

從理論上説,詞彙史的研究對象是漢語的整個詞彙,包括基本詞彙和一般詞彙、疑難詞語和普通詞語,所以範圍要大於訓詁學。有些問題在訓詁學看來没有研究價值,但是在詞彙史裏卻是很重要的問題,反之亦然。比如,核心詞的歷史演變在詞彙史領域是頭等重要的課題,但是在訓詁學看來其中許多詞並没有研究價值,像斯瓦迪士(M.Swadesh)一百核心詞表中的絶大部分詞,詞義明白,無須考釋,訓詁學一般不會把它們作爲研究對象,而詞彙史卻最關心這樣一批核心詞。近二十年來,詞彙史研究在這方面已經發表了大量成果,讀者自可參看。本人2010年前的論著見《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汪維輝卷》附録二《主要論著目録》,近幾年發表的論文則有《説“住”的“站立”義》《説“鳥”》《漢語“聞/嗅”義詞的現狀與歷史》《説“日”“月”》等。可以預見,在詞彙史領域裏此類研究成果今後仍將源源不斷地涌現。

(二)研究旨趣

有些問題訓詁學和詞彙史都研究,但是研究旨趣不同。訓詁學關心的是一個詞的確詁和理據,即這個詞的確切含義是什麽,這個詞義是怎麽來的;詞彙史關心的則是這個詞在歷史上是如何發展演變的,在當代方言中是否還活着,縱向的歷時演變和横向的共時分布有什麽樣的内在聯繫,這個詞在詞彙系統中如何定位,等等。當然兩者也有交集,比如詞彙史研究首先也要科學地確定詞義,這時就離不開訓詁的工作。

下面試以“住”有站立義的訓詁學視角和詞彙史視角爲例來看看兩者的區别[10]

在中古時期的口語中,“住”字可以表示站立義,尤以翻譯佛經爲多見,例如:

(1)譬如住人觀坐人,坐人觀臥人。(安世高譯《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1/234c)

(2)中有住聽經者,身不知罷極;中有坐聽經者,身亦不知罷極。(支婁迦讖譯《阿閦佛國經》卷上,11/757c)

(3)我有是意,寧當復與人共image耶?住立當如聾羊,諸惡悉當忍。(又《道行般若經》卷八,8/464b)

(4)養一白雁,衣被飲食、行住坐臥,而常共俱。(東漢失譯《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四,3/146b)

日本中村元編的《佛教語大辭典》(1976)“住”字條第二個義項就是“站立”,這是正確的,而《漢語大字典》和《漢語大詞典》“住”字條卻都失收此義。國内最早提到此義的大概是李維琦《佛經釋詞》,該書第176頁“住”字條説:“‘住’又有站立、豎立的意思。”舉了佛經中的一些例子。此後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第290~291頁)和顔洽茂(《説“逸義”》)也都舉例證明了這一義項的存在,汪維輝《説“住”的“站立”義》對此有更詳盡的論證,並且解釋了“住”當“站立”講的得義之由:“住”本爲停止、停留義,“站立”就是停止不動,引申軌迹是很清楚的。至此,“住”有站立義及其理據都已清楚,這一考釋結論可以豐富人們的詞彙知識,對於閲讀古籍和編纂語文辭書都有直接的作用。從訓詁學的角度看,這個問題就算解决了。

可是從詞彙史的眼光來看,卻還有問題要問:這個“住”是從哪裏來的?它又到哪裏去了?今天的方言中還有它的遺蹤嗎?在站立語義場中,它處於一個什麽樣的位置?汪維輝《説“住”的“站立”義》對此作了初步探討,指出以下幾點:(1)表站立義的“住”是中古時期常用的一個口語詞,它曾經是站立語義場中一個比較重要的成員;(2)這種詞的書寫形式往往紛繁多變,下面這些字形可能都跟這個詞有關係:住、駐、侸、逗、佇、竚、image、跓,不過這些字形相互之間的關係頗爲複雜,前人的看法也不盡一致,全面梳理它們的音、形、義及相互關係尚需時日;(3)現代方言中表示站立義的詞約有十幾個:站、立、徛、豎、直、撐、拉、隑、敦、戳、杵等,没有發現跟中古的“住”有對應關係的説法,看來這個“住”在唐以後就消失了,没有傳承到今天。雖然對這個“住”的來龍去脈目前還不能完全説清楚,但是我們相信這樣的研究視角是詞彙史研究所必需的。

(三)研究方法

詞彙史和訓詁學的研究方法有一些是共同的,比如最基本的方法都是文獻考據法;但是也有不同之處,詞彙史更强調宏觀的視野、歷史的觀念和系統的方法。下面試以“聞”的詞義爲例略作申説[11]

“聞”的詞義問題曾經引起很多學者的討論,但是意見很不一致。一般認爲,“聞”的最初意義是指聽到聲音,後來轉指聞到氣味。張永言《再談“聞”的詞義》則認爲:“‘聞’的意義本來是‘感知(聲音、氣味),(聲音、氣味)爲……所感知’,引申爲‘(聲音、氣味)傳播或擴散(到)’;往後詞義專化爲‘感知(氣味)’,相當於今語‘聞到,嗅到’,最後演變爲現代口語的‘(用鼻子)嗅’一義。”但是有些學者始終不承認“聞”的最初意義是兼指聽到聲音和聞到氣味,認爲張先生所舉的《尚書·酒誥》“弗惟德馨香祀登聞于天,誕惟民怨,庶群自酒,腥聞在上”一例中的“聞”不是指聞到氣味,而是由聽覺義轉用爲知道的意義,用現代漢語來説,就是讓上帝知道的意思。那麽究竟哪一種解釋符合語言事實呢?我們認同張永言的看法——“‘聞’的意義最初是兼包聽覺和嗅覺兩方面”,“在近代以前‘聞’的聽覺義和嗅覺義的關係乃是共時的交替而非歷時的演變”[12],理由有三點:

首先,這種現象在人類語言中具有一定的共性。張先生引用房德里耶斯在《語言》中的論斷“感官活動的名稱也是容易移動的。表示觸覺、聽覺、嗅覺、味覺的詞常常彼此替代着用”來證明這一點,認爲“這種現象也就是心理學和語言學上所説的‘感覺挪移’或‘通感’(synaesthesia),帶有一定的普遍性”,“看來古漢語動詞‘聞’在這方面與《語言》中提到的希臘語、威爾斯語和愛爾蘭語(特别是希臘語)的情形正相一致”。我們可以給張先生補充的是,非洲的多數語言也不分to hear和to smell。

其次,在漢語内部就可以找到内證。因爲這種現象不僅上古漢語存在,現代漢語方言中同樣存在,比如北京平谷,山東牟平、乳山、榮成,河北香河、昌黎、豐潤、唐海,安徽休寧、太湖,江西瑞金,湖南邵東、邵陽縣、邵陽市区、新寧、瀘溪(鄉話、湘語)和粤語勾漏片等,用鼻子聞和用耳朵聽都説“聽”,而且這些方言點(片)呈零散分布,可見是各地獨立産生的,這説明在漢語中用耳朵聽(到)和用鼻子聞(到)用同一個詞表達的現象並不鮮見。

第三,從人類接受信息的途徑來看,視覺是最重要的渠道,其次是聽覺,嗅覺所占的比重則極小。調查文獻可知,在實際語用中,説到“聽—聞(聽到)”的概率要遠高於“嗅—聞(嗅到)”,所以上古和中古典籍中絶大多數的“聞”都是指聽到,當“嗅到”講的只是偶見,這是不難理解的。我們不能因爲上古早期“聞”當“聞到氣味”講的例子少而否定這一意義的存在。事實上如果我們不帶先入之見,那麽除了張先生所引的《尚書·酒誥》一例外,《尚書·吕刑》“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中的“聞”也可以理解爲嗅到(洪成玉即如此理解)。至於《韓非子》中已有表嗅覺義的“聞”,且不止一見,則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如《十過》,又《飾邪》:“共王駕而自往,入其幄中,聞酒臭而還。”《内儲説下》:“王謂夫人曰:‘新人見寡人常掩鼻,何也?’對曰:‘不知也。’王强問之,對曰:‘頃嘗言惡聞王臭。’王怒曰:‘劓之!’”

通過上述的論證,我們對“聞”的最初意義的認識,應該比僅僅依靠傳統訓詁學方法所得到的要深刻準確。

以上論證詞彙史和訓詁學的區别,絶無貶低訓詁學之意,只是想説明兩者性質和目標不同,功能各異,誰也代替不了誰。事實上筆者碩士階段的研究方向就是訓詁學,這也是我近三十年來始終致力的一個領域,已經發表論文三十餘篇,至今興趣不减,只要有合適的題目,還是會撰寫一些詞語考釋類論文[13]

可見只有用語言學的眼光去觀察歷史上的語言現象,才能使研究更具科學性和當代性,也才能逐步建立起科學的漢語詞彙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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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説“日”“月”》,《中國語言學報》第16期,商務印書館2014年。

——— 《説“住”的“站立”義》,程邦雄、尉遲治平主編《圓融内外 綜貫梵唐——第五屆漢文佛典語言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灣)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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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政揚 《宋元小説戲曲語釋(續)》,《南開大學學報》1979年第1期。

顔洽茂 《説“逸義”》,《古漢語研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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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言、汪維輝 《關於漢語詞彙史研究的一點思考》,《中國語文》1995年第6期。

Dimmendaal,Gerrit J.2001.Areal diffusion versus genetic inheritance:an African perspective,Areal Diffusion and Genetic Inheritance,ed.by Alexandra Aikhenvald and R.M.W.Dixon.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 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漢語核心詞的歷史與現狀研究”(11BYY062)和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漢語詞彙通史”(14ZDB093)的階段性成果。本文初稿曾在“《語言科學》十周年慶典”(2012年11月徐州師範大學)分組會上報告,得到與會專家的指教,謹致謝忱。此次發表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和增補。

[2] 參汪維輝《漢語常用詞演變研究的若干問題》。

[3] 參劉君敬《唐以後俗語詞用字研究》“蛋”節。

[4] 范文所用語料大多采自臺灣中研院史語所漢籍電子文獻庫,個别未收文獻采自《四庫全書》電子檢索版。在同類文章中,這篇文章還是寫得不錯的,問題並不算太多,之所以選擇此文來討論,是因爲筆者正好也對這個問題感興趣,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5] 其實學者們對這一事實早已做出過正確的論述。許政揚《宋元小説戲曲語釋(續)》“彈”條指出:明代以後,“蛋”字漸漸流行,代替了“彈”字。王學奇《釋“彈”》指出宋元時期以“彈”指禽卵。李榮《文字問題》(第34頁)也指出:“雞蛋的蛋本作彈。”

[6] 范文所引明王世貞《宛委餘編》的解釋其實是正確的:“通海内名鳥卵曰彈,何也?案此當作彈丸之彈,因其形似而名之。”不過案語實際上是清胡鳴玉《訂訛雜録》所加的,並非王世貞的話。參劉君敬《唐以後俗語詞用字研究》。

[7] 雖然“鴠”字《説文》已收,釋作“渴鴠也”,即寒號鳥,但是元明時期表示“蛋”的俗字“鴠”未必跟它有關係,很可能是民間新造的一個形聲字。

[8] 關於語言事實的重要性,可參邢福義《漢語事實在論證中的有效描述》。

[9] 參張永言、汪維輝《關於漢語詞彙史研究的一點思考》;汪維輝《東漢—隋常用詞演變研究》第4~5頁。

[10] 詳細的論述請參汪維輝《説“住”的“站立”義》,這裏只是撮述該文的要點。

[11] 詳細的論述請參汪維輝、秋谷裕幸《漢語“聞/嗅”義詞的現狀與歷史》。

[12] 實際上張舜徽和洪成玉也持類似的看法。

[13] 讀者可參《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汪維輝卷》卷首“作者學術簡歷”的結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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