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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国古代戏剧选:全2册 作者:


前言

自金、元以来,戏剧在中国古典文学发展史上,因其剧目浩繁,剧情异彩纷呈,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是研究古典文学不容忽视的一个领域。由于杂剧中的《西厢记》,明清传奇中的《牡丹亭》、《长生殿》、《桃花扇》等,人民文学出版社业已陆续单行整理问世,而且还将继续出版他种,因此本书所选专门着眼于元明清以来杂剧之名篇。以往的戏剧选本,往往合杂剧、传奇于一编,为了照顾各个剧本在篇幅上的大体平衡,一般采取选折、选出的办法。这样,即使所选尽为各剧的精华,但一个完整的剧本,既经割裂,难免伤筋动骨、支离破碎。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采取长剧单行,短剧合编的办法,分别出版,相辅而行,使古代戏剧之精华,大小长短,毕现于世,各发其彩。我们双方很快地达成了共识,确定本书只选杂剧,这是需要向读者说明的。

杂剧之选,自应以元人所作之北杂剧为冠冕。元代立国,虽不及百年,而杂剧特为一代之盛,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光彩的一页,所谓“唐诗、宋词、元曲”的评赞,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有元一代杂剧作家八十馀人,所作杂剧七百馀种,现存一百六十二种,可见其繁荣的情况。元杂剧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戏剧的成熟和定型:一本四折的结构体制,展现了戏剧冲突从发生、发展到转折、收场的完整过程,使故事发展显得跌宕起伏,有头有尾;不同宫调的套曲的组合,用以写景抒情,交代事件,大大强化了演出的戏剧效果;末、旦、净、杂等行当的确立,更进一步促进了表演艺术向纵深发展;而一人主唱的表演方式,虽有相当的缺陷,但由于突出了男、女主角,对后世以生、旦为主的传奇,也不能不产生相当的影响。元杂剧的内容,非常广泛,题材多样化;或直接反映现实,或取材于史传、传说与神话。举凡家庭爱情、公案断狱、拔刀赶棒、仙佛神鬼,乃至忠奸斗争、农民起义、民族矛盾、朝代兴亡等等,莫不可以入戏。而且,应该指出,剧中的主人公,除以往文学作品中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外,更多的是出身于社会下层的小人物,诸如妓女、丫鬟、童养媳、穷书生、乞丐、艺人、草莽英雄、绿林好汉等等,莫不应有尽有。不少作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当时社会的黑暗,官吏的残暴,进行了大胆的抨击,热情的歌颂了人民的反抗和斗争,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写出了一本又一本传世的名作。这里面,既有轻松欢快的喜剧,也有震撼人心的悲剧,还有融悲喜剧之情于一体的正剧。从风格上来讲,起于勾栏瓦舍的元杂剧,大多以本色当行见长,比较符合市民的审美情趣,显得朴质自然,通俗易晓。正如王国维所说:“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即使以文彩见长的一些作家,也能于秾丽中显自然之色,雅中见俗,俗不伤雅,与专以典雅见长的文人之作,大异其趣。中国古代戏剧发展至元杂剧,可以说是众体皆备,名家辈出,争奇斗胜,各极其妙。因此,《中国古代戏剧》的编选,不能不以元杂剧为重点。作为“元剧四大家”的关汉卿、白朴、马致远、郑光祖的中心地位自然要予以突出,各选二或三剧;以“花间美人”著称的王实甫,其《西厢记》已单行问世,我们另选了他的《丽春堂》入集,以见其感慨苍凉的一面。另外,为了使选本能反映出元杂剧的基本面貌,对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题材的剧作,只要是名篇,也都尽量入选。这样,从总体上看,重点的突出,加上面的照顾,元杂剧共入选十四家二十二本,约为全书三分之二之数。看来这个比数还是比较合理的。

明、清两代,舞台上盛行的主要的是以南曲为主的传奇。特别是明中叶以后,传奇风靡南北,杂剧失去了演出的机会,相比之下,益显衰落。据傅惜华先生《明代杂剧全目》、《清代杂剧全目》两书所记,自明初至清代乾隆五百年间,得作家三百馀人,杂剧八百种,似乎还可以与元人争一日之雄,但细案之,则实有不少的差异。明初作家,如《太和正音谱》所录谷子敬、贾仲明诸人,大多由元入明,虽以北曲擅场,牢守元剧旧法,然所作多无可取。稍后,宗室朱有燉,作杂剧三十一种,然其内容,或点缀太平,或歌功颂德,而尤多神仙道化、风花雪月之作,今取其差强人意者《继母大贤》一种,以见明初杂剧之所就。自此以后,文人所作,寥寥无几,北杂剧之命运,若断若续。直到嘉靖年间,康海之《中山狼》,冯惟敏之《僧尼共犯》两剧,在北杂剧衰败声中,独放异彩。前者以寓言的形式,抨击忘恩负义之徒,妙含哲理而又富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后者反宗教禁欲主义,以雅笔写俗境,俗不伤雅。两剧抗衡并驱,足与元人所作媲美,实为明代前期杂剧之代表。

明代后期,即嘉靖以后,由于昆腔的兴起,传奇大行于世,一般演员多习南曲,风声所变,北化为南。这时的杂剧作家,已不大会用北曲写作,所作或南北互用,或纯用南,实际上是一种传奇化的短剧,即戏剧史上所谓的“南杂剧”。南杂剧之于北杂剧,除了使用南曲以外,在体制上完全打破了元人一本四折的限制。或仅一折,一气呵成;或依剧情发展之需要,分作数折,少则二三,多至八九,篇幅伸缩,极为自由。惟在唱法上,仍多保留了元杂剧一人主唱的习惯,这大概由于是短剧、主角一人的缘故。杂剧体制的变异,是适应当时舞台演出的创举,这种新体制杂剧的确立,完成于明代后期,是明人的创造和贡献,从古代戏剧演变来说,它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因而,这一时期出现了不少主要从事杂剧写作的作家,一些传奇作家也兼写杂剧。一度沉寂的杂剧,至是复又飘然而起,出现于戏剧舞台之上。在杂剧的传奇化过程中,青藤山人徐渭实开风气之先。他的《四声猿》,以十出的篇幅分写四个故事,四剧合为一本,影响至为深远。清代张韬之《续四声猿》、桂馥之《后四声猿》,都是合四剧为一本的仿作。今特选其《狂鼓史》、《雌木兰》两剧,作为明代后期杂剧的代表。另外,王衡之《真傀儡》,讽刺世俗,感慨殊深;孟称舜之《桃花人面》,描写爱情,刻画入微,都是明后期杂剧中之力作,一并入选。

入清之后,杂剧一变,文人之作,趋于典雅纯正,去元剧之本色当行益远。郑振铎先生在《清人杂剧初集序》中说:“尝观清代三百年间之剧本,无不力求超脱凡蹊,屏绝鄙俚。故失之雅,失之弱,容或有之。若失之鄙野,则可免讥矣。”认为明代文人剧,“风格每落尘凡,语调时杂嘲谑。”“纯正之文人剧,其完成当在清代。”实为公允持平之论。清代文人剧,很少能够上演于舞台,只能欣赏于案头,盖作者原本不为演出而作。在这里,戏的意义多被淡化,而戏剧创作也被异化为一般的文学写作,作家之写剧本和他们写辞作赋并无什么本质的区别,以此被论者讥为案头剧。但其中却有不少佳作,特别是明、清易代之际,作家身丁丧乱,山河变异,故国沦亡,往往借古抒怀,以沉郁悲愤之词,写历史兴亡之感,为人们所重视。今选清初名诗人吴伟业之《通天台》,作为案头剧的代表,以供读者赏析。雍正、乾隆年间,风气稍变,渐又注重舞台演出,文人剧的创作,更显活跃之势。杨潮观《吟风阁杂剧》三十二种,其《罢宴》一出,淋漓慷慨,音態感人。相传某大吏偶观此剧,有感亦为之罢宴。稍后,唐英《古柏堂传奇》十七种,虽声誉不及前人,然所作多为梆子腔小戏之改编,《面缸笑》一剧,谑而不虐,尤富舞台效果。自是以后,虽然仍有不少作家进行杂剧的写作,然豪气渐消,殊乏新意,故本书所选,亦断止清代乾隆年间,以杨、唐所作为殿。由于篇幅的限制,明、清两代不能过滥,不能如元剧之点面兼顾,只能以时代为序,突出三五重点,意在联点为线,略显杂剧演变之轨迹。总计明、清合选九家十一本,约占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

古代戏剧遗产浩如烟海,以杂剧而论,清代乾隆以前历代所作现存者仍有五百六十七种,其中清人所作约近半数。本书所入选者仅三十馀种,元、明尚差如人意,清代部分则略感局促,沧海遗珠,势所难免,只好请诸君谅之。

关于本书的校理,首先是底本的选择问题。戏剧、小说一类的古书,在流传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刻本或翻刻本,各本之间在文字上多少都有一些出入。我们所选取的,主要是在读者中比较通行的、学术界公认的前人选本,如臧晋叔的《元曲选》、沈泰的《盛明杂剧》等。清代杂剧尽量采用近人的整理本,如胡忌先生的《吟风阁杂剧》、周育德先生的《古柏堂戏曲集》等。凡是入选的剧本,均利用他本,作了一点文字是正的工作,如有重要改动,都在注文中说明,以便读者复按,这里不再细说。另外,底本确实有误,又有其他可靠旁证资料足以纠正其误者,亦酌情予以改正。如马致远《陈抟高卧》底本第一折〔金盏儿〕曲:“到这戌字上呵水成形,火长生,避乖龙大小运今年并。”隐然预言五代时周之灭汉,以及后来赵宋之代周,有一定的神秘色彩。根据古代五行家五德相生的说法,历史的变迁,王朝的更替,都是所谓的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周而复始的结果。宋太祖赵匡胤立国后,于建隆元年(960)三月壬戌“定国运以火德王,色尚赤,腊用戌。”其根据是“国家受禅于周,周木德,木生火,合以火德王。”宋既以火德承运,故上推五代之周为木,汉为水,晋为金,唐为土,而黜朱梁为闰统。这自然是为了肯定自己是“奉天承运”的正统,才这样安排的。如果不联系史事,就很难发现曲文中“水成形”之“水”字,实为“木”字之形误,如不改正,则〔金盏儿〕一曲不知所云矣。此一字之误,关系全文之例。又如郑廷玉《看钱奴》第一折,灵派侯叙东岳大帝出身一段,全文二百馀字,经查,节自元无名氏《三教源流搜神大全》之东岳条,虽文字详略不同,但实可改正杂剧传本若干错误。如“群仙之祖”当为“群山之祖”;“天地之子”当为“天帝之子”之类。这些都是明显的错误,自可利用他书加以改正。但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根据旁证,明知其误,却又不便改动者。如尚仲贤《柳毅传书》第二折,洞庭龙王上云:“今日时当卓午,我听太阳道士讲《道德经》未完”数句,出于唐人小说《柳毅传》,原作“与太阳道士讲《火经》”。并说:“道士,乃人也。人以火为神圣,发一灯可燎阿房。”观此,知其为拜火教明矣。“太阳道士”,即拜火教道士。后世不知,误以“太阳”为道士之道号。于是,拜火教之《火经》,遂变为道教之圣典《道德经》了。这个误解,可能是唐中叶以来拜火教势力衰歇以后,民间艺人在演说过程中的误解,似乎不能独怪于尚仲贤一人,故仍保留原文,仅在注文中作必要的说明,以便读者参考。总之,旁证的采用,必须慎之再慎,不可乱改,以免自误误人。

最后,谈谈作者简介、剧本说明和具体注释问题。作者简介,我们力求简要,侧重于其戏剧创作和在戏剧史上的地位、影响等等,一般不作过多的考证。明、清两代的一些曲家,生平资料虽多,其成就又不仅仅限于戏剧,但因为本书是戏剧选本,所以对他们的简介也只着重于曲。入选各剧的说明,一律放在注释的第一条。因为全文已选,故省去内容提要,只简要说明该剧之思想意义、艺术成就等等,有时也略略涉及本事,概以三百字为限。至于剧本正文的注释,考虑到戏剧语词中的典故俗语,重见叠出,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如果一一逐条作注,势将不胜其烦;但如不点破,又无法排除阅读中的疑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同时为了避免注文的繁复,我们采取这样的办法:凡以前各剧已经注释过的词条,如果再次出现,则视其难易程度,或略而不注,或只述大意,或简释后再注明参见某剧某注。这样的处理,可能不免会有一些重注的现象,但却便于读者。这是需要说明的。本书在注释过程中,尽量注意采用时贤研究成果,如有关小说、戏曲语词之专书,以及一些戏剧选本,概在参考之列。其间,得益于王季思先生《中国戏曲选》、徐沁君先生《元曲四大家名剧选》者尤多,在此特为表出。惟以往有关论作,多半着意于语词之训诂,对戏剧中出现的大量俗语,包括成语、谚语、歇后语等,往往忽而不讲。其实,俗语多阅世之言,最能反映一个时代人民之心理情感,其确切含义亦当于全句或兼顾上下文求之,不可任意择取其中单词作个别之解释。如纪君祥《赵氏孤儿》第二折公孙杵臼罢职归农后,在太平庄上过着“苫庄三顷地,扶手一张锄”的种地生涯。二语本元时俗语,其见于元曲者,多用于对官员之处分。元刊《薛仁贵》第一折作“饱庄(刨种)三顷地,扶手一张锄。”明《金貂记》附刊本《敬德不伏老》第一折作“苦耕三顷地,持着一张犁。”据此,则“苫庄”二字当为“苦种”之误。刨种、苦耕、苦种,都指种田苦役而说。《元典章》卷四十七刑部军官“侵盗官钱配役”条规定,犯者如赔偿不起,罚去配役。“他每根底,交担着粮食步行的交种田去者。”即指此而说。选注者不察,只就“苫庄”二字为解,或云“占有”,或云“苫盖茅草的庄屋”,显然不够妥切。又如杨潮观《汲长孺矫诏发仓》,老驿丞云:“你说生姜树上生,我也只得依你说。”亦本宋人俗语,随声附和的意思。《宋元学案·百源学案》(下)引程颐语录云:邵尧夫临终时,只是谐谑。某往视之,因警之曰:“尧夫平生所学,今日无事否?”气微不能答。次日见之,却有声如丝发来大。答曰:“你道生姜树上生,我亦只得依你说。”又刘克庄诗云:“人道生姜树上生,不应一世也随声。”可见其意。而选注者仅据“生姜树上生”一语为说,解曰:“比喻性情固执的人”。凡此,我们都尽可能的求取旁证,照顾上下文义,以期得到一个比较稳妥的解释。总之,俗语的解说,应该着眼于全句整体意义的通达,不可孤立地就单词为说。由于俗语多为白话,容易为人们所忽略,故特申说如上。

最后需说明的是,本书元剧参校各本,注释中多用简名,具体如下:

①元刊本:《元刊杂剧三十种》。

②顾曲斋本:明顾曲斋刊本《古杂剧》。

③古名家本:明龙峰徐氏刊本《古名家杂剧》。

④息机子本:明息机子刊本《杂剧选》。

⑤脉望馆赵钞本:明赵美琦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

⑥继志斋本:明继志斋刊本《元明杂剧》。

⑦《柳枝集》:明孟称舜编选《古今名剧合选·柳枝集》。

⑧《酹江集》:明孟称舜编选《古今名剧合选·酹江集》。

以上各种,皆见于《古本戏曲丛刊》第四集。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从选题、选目到体例的确定,始终得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部有关同志热心的帮助。特别是责任编辑杨华同志,接稿后又细心代为磨勘一过,重新查对原书,并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见,纠正了原稿中的一些疏忽,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水平所限,书中一切疏漏、不当之处,仍希海内学者正之。

一九九九年六月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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