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唐·末世·悲歌
第一节 乱世风雨,恍如一梦
花开一季,陨落成殇。漫天飘飞的花瓣,勾勒成南唐最后一抹绚烂。李煜,这位千夫所指的昏君,这位万人敬仰的词帝,在山河破碎之时,选择了肉袒而降。
历史的洪流,淹没了那个平凡的日子。然而对于李煜来说,那是他生命里最铭心刻骨的耻辱。他一生的痛与很,在那一天凝结成一道深入骨髓的疤。
当“王国”跌落“亡国”的深渊,所有的痛苦与绝望,只有李煜一个人最清楚。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他不会忘,离开的那一天,宫娥彩女在泪眼婆娑中为他演奏最后的乐曲。曾经奏出天籁般柔美乐曲的乐器,而今竟在泪水中奏着悲歌。仿佛只在昨天,他还和心爱的女子赏月赋诗,多少风花雪月的过往,转眼间如风而逝。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祖辈留下的大好江山,竟在他手上化为泡影。当人们纷纷把矛头指向这位亡国君主的时候,殊不知,最悲痛的,是他。
绝望,如同一把锋利的剑刺进了他的胸膛。
五代时期,南唐是江南有名的富庶大国,可谓是国泰民安。然而,在军事力量上,南唐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国。这样富裕而又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国家,就像一只温软的绵羊,无论绵羊本身多么珍贵,却总是避免不了任人宰割的命运。
公元961年,原本一心扑在诗词歌赋上的李煜阴错阳差地成了南唐的帝王。尽管他内心深处一万个不愿意,但男人与生俱来的责任感,还是促使他努力去做一个好皇帝。他害怕干戈,更不愿黎民百姓遭受战乱之苦。对猛虎般的北宋,他只有拼命地讨好。于是,从那一年起,南唐每年都要向北宋进贡大量的奇珍异宝。
然而,北宋的野心,岂在于那些珍宝上?他们要的,是一统天下!
历史的车轮,永远不会为任何动人的故事而感动,更不会为任何善良的人感动。弱肉强食,这是千万年来流传下的大自然法则,没有人可以更改。这是自然界的规则,也是史书里的标签。
公元971年,南汉为北宋所灭,一时间,南唐唇亡齿寒。那种浓重的危机感,在富庶的南唐上空席卷而来,好一个黑云压城城欲摧!在万分惊恐与慌乱中,李煜依然坚守着心中小小的希望——与其说那是希望,不如说是痴人说梦般的幻想——只要向北宋低头,他们就不会侵犯自己。
于是,历史上有了这样的一幕:南唐后主李煜,向北宋皇帝赵匡胤上表,甘愿削去南唐国号,从此只称江南国主。他幻想着,这样恭顺北宋,就不会像南汉那样遭到灭国之灾了。
然而,这个天真的帝王错了。
现实永远是现实,从不会因为你心存侥幸而出现奇迹。赵匡胤决绝地说,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李煜是无辜的。尽管他没有称雄世界的野心,但是他所在的位置,却成了北宋统一天下的绊脚石。“皇帝”这个头衔,对李煜来说是一种幸运,然而也是他生命里最大的不幸。
公元974年9月,宋太祖赵匡胤派出十万大兵讨伐江南。
人们经常责怪李煜荒于朝政,责怪他把大好的江山拱手让人。其实,逆溯历史的轨迹,我们会看到,真正的历史,并非与传言完全一致。赵匡胤发起那场讨伐江南之战持续了一年多的时光,直到975年,宋军才攻陷金陵(今南京)。当和平共处的梦想破灭后,李煜也曾努力抵抗过。以一个江南小国,抵抗了宋军一年多之久,这已经很不容易。
李煜是深爱着自己的子民的。正是因为这份爱,他选择肉袒而降。在大势已去的时候,他没有命令将士们拼死抗争,也没有逃跑。他的投降,是为了能给那些深爱的人留下活路。对一个男人来说,尊严比生命更重要。然而为了那些深爱之人的生命,他甘愿放下自己的尊严。
从此,李煜的一切,包括他自己,完完全全地沦为了赵匡胤的战利品。
那应该是李煜记忆里最寒冷的一个冬天。那一年,他和宰相殷崇义(后因避宋太宗赵光义讳改为汤悦)等朝廷命官及心爱的小周后等众多妃嫔一起被押往汴梁(今河南开封)。他多年来苦心收藏的书籍、字画等也被装进了箱子,从此与他一起归为臣虏。
从那一天起,李煜的命运彻底改变。他不再是万人之上的皇帝,而是一个战利品,是北宋的违命侯!国家不幸诗家幸,在他的笔下,那些或美好或苍凉的过往,一一化作文字的结晶,纵然时光飞逝了千百年,他依然是人们心目中的千古词帝。告别故国后,他曾以“破阵子”为词牌,写下了这首令人唏嘘的词: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破阵子》又名《十拍子》,源于唐太宗时期的《破阵乐》。这是一支气势雄浑的武舞曲,据说有两千人才能完成这场雄浑壮阔的歌舞。歌舞一经面世,就震慑了无数人,其威名甚至远播海外。《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唐玄奘天竺取经时,曾有一个国王向他询问起这首著名的武舞曲。
陈旸在《乐书》中记载:“唐《破阵乐》属龟兹部,秦王(唐太宗李世民)所制,舞用二千人,皆画衣甲,执旗旆。外藩镇春衣犒军设乐,亦舞此曲,兼马军引入场,尤壮观也。”
我们可以想象,在那两千人的大型歌舞中,有人奏着激荡昂扬的乐曲,有人身披铠甲、手执刀剑有节奏地旋转、翩跹,或许,还会有战马加入表演的行列。那种壮观的场面与起到的作用,大概和今天的军事演习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那场盛世歌舞,定是舞出了大唐的雄风,舞出了一个国家强大的军事实力与文化实力。也正是这个原因,词牌《破阵子》在后世深受爱国者的喜爱。国破家亡后,李煜用这个词牌寄托了自己的亡国之恨,同时也寄托着对故国的无限怀念。
只有闭上眼睛,他才能看到最美好的世界。蚀骨噬心的亡国之恨,让他的笔风进入了一个苍凉凄怆的世界。因为曾经拥有,所以在失去后才会更为那再也不可能的拥有而痛彻心扉。
第二节 戎马一生,落款南唐
爱情是人们各种感情中最普通的一种,却也是最特殊的一种。中国是一个儒学大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中国古代社会里人人都要遵守的规章,所以自由恋爱往往被打上耻辱的烙印。所以,家长们总是极力阻挠儿女闯入自由恋爱的“歧途”。但是真爱往往能撼天动地,冲破世俗的种种屏障。一旦陷入真爱之河,青年男女们往往宁愿选择玉碎,也不会选择瓦全。
提到爱情,很多人都会想起牛郎织女这个耳熟能详的故事。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两个人隔着茫茫银河,虽是盈盈一水间,却脉脉不得语。
王母的阻挠,象征着封建社会里的陈规旧制。传说,每逢七月初七,人间的喜鹊就要到天上去搭桥,好让牛郎织女见面。于是,七月初七成了一个非常特别的日子。
每每提起情人节,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2月14日的西方情人节。不过,近些年来,一直有人提议把七月初七定为中国的情人节,越来越多的恋人或夫妻也的确会在这一天好好地庆祝一下。
这样说来,七月初七似乎算是一个好日子了,其实不然。
老一辈的人说到七月初七,常常会说:“喜鹊都到天上搭桥去了,把人间的喜气也都带走了。”因为人间没有了“喜气”,所以这一天理所当然地成了个不吉利的日子。除此外,七月还有个称号,叫作“鬼月”,七月十五则是“鬼节”。传说每到这个时候,众多鬼魂就会来到阳间,所以在这个月份里诸事不宜。如果有孩子在这个月份降生,人们就会觉得这个孩子命运不会很好,尤其是七月初七的日子。
当然,在科学文化大发展的今天,我们已经知道那些只是封建迷信罢了。不过,逆溯时光的轨迹,在古代中国,这种观念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时代。
在著名的古典名著《红楼梦》中,恰巧也有一个七月初七出生的人,她就是金陵十二钗之一的贾巧姐。这个生日让她的母亲王熙凤隐隐感到不祥,为了能压制这种不祥,王熙凤特意请贫苦人刘姥姥(古时人认为贫苦人取名能压住霉运)来取个名字。当刘姥姥问“正是生日的日子不好呢,可巧是七月初七日”。精明干练的王熙凤,也会为这个生日苦恼不已,可见问题的严重性。
千百年来,七夕一直是一个充满了神秘色彩与浪漫情怀的日子。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七”与“凄”谐音,这个数字本身,似乎就是一个故事。文人墨客们也喜欢把七夕纳入笔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草际鸣蛩,惊落梧桐,正人间、天上愁浓。”“乌鹊桥头双扇开,年年一度过河来。”“年年七夕渡瑶轩,谁道秋期有泪痕?”……
七夕又名乞巧节、女儿节。因为织女手巧,所以女孩子们便会在这一晚摆上瓜果贡品,然后对月穿针引线,向织女乞巧。所以,以“乞巧”为题材的诗词歌赋同样不少,如柳永的“须知此景,古今无价。运巧思穿针楼上女,抬粉面云鬓相亚”,又如罗隐的“香帐簇成排窈窕,金针穿罢拜婵娟”。
多少墨香,绵亘在七夕这个传奇的日子里。而李煜,便是传奇中的传奇。
李煜出生在一个被墨水浇灌的日子里,难怪他一生嗜书如命,爱墨成癖。同时,他也出生在一个充满了浪漫而凄凉的爱情气息的日子里,也难怪他为爱执着,为爱沉沦。
循着历史的长河,当岁月的指针拨向南唐升元元年时(公元937年),一个漂亮的男婴在那一年的七月初七降生了。
金陵(今南京),王府,黄昏。人们都在为这个新生的男婴忙碌着,兴奋着。他是吴王李景通(即李璟)的第六子,也就是后来的李后主李煜。
像《红楼梦》中的贾巧姐一样,李煜也是出生在贵族之家。只是,李煜没有刘姥姥这样的贫苦人为他取名镇压霉运,命运里,也没有小说故事里的化险为夷。他的人生,将是一场真实的春花秋月,也将是一场残酷的流水落花。他的名字为“从嘉”,父亲希望他一切都能顺顺利利,然而真实的人生却完全与“从嘉”相反。
据说,李煜的祖父李昪为唐宪宗第八子建王李恪的玄孙。这种说法至今仍然存在争议,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李昪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而杜撰的。在古代,为了提高自己身价而打着某皇帝或某名人之后的旗号的的确不少,即便是今天,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过一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而世间诸事,很多时候也如联中所写。历史的洪流淹没了最初的形状,我们只能在故纸堆里摸索真理的雏形。
在《江南录》中,南唐旧臣徐铉也曾提到李昪是唐宪宗第八子的说法,这种说法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宋太宗毒死李煜后,为他立墓时所撰的墓志铭上也提到了李煜为陇西李氏之后。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更在《南唐书》中列出了具体的世系:李恪生李超,李超生李荣,李荣生李昪。这样具体到姓名的关系,进一步证明了李昪身上的贵族血统。
是真实的也好,是杜撰的也罢,当千余年的历史风烟逝去,所有浮华的、表象的东西已经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千古词帝李煜的词依然鲜活,依然在茫茫红尘中唱响。纵然已经不是当年的旋律,但是一字字、一句句,依然在延续着李煜的喜怒悲欢。
李昪是位英勇的贤德君王,经过一场场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后,他终于建立了南唐的基业。
那时的李景通还是吴王,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身为李昪正妻宋氏所生同时又为长子的他将会成为南唐王朝名正言顺的继承者。
几乎人人都知道,后来的李煜成了一位痴情又才华横溢的君王,但是李煜的父亲李景通也是位才气逼人的君主却鲜有人知。在李景通身上,我们能看到李煜的影子。他写得一手漂亮的字,尤其精于隶书。在诗词上,他更有着很深的造诣。早在十五岁时,李景通就写下了“苍苔迷古道,红叶乱朝霞”的绝美诗句。
诗句是镶嵌在诗人心灵上的眼眸,所以在诗歌的世界里,诗人能看到常人所看不见的美好与荒凉。在读诗与写诗的过程中,李景通邂逅了生命最纯净的快乐。渐渐地,那些有着严格的平仄与对仗要求的格律诗歌,让他产生了一种刻板而又不好施展的感觉。而那些可以谱曲歌唱的词,却让他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从广义上讲,词属于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但是词不同于诗,那种参差错落之美,那种自由洒脱之美,恰恰是诗中所欠缺的。词始于南梁,形成于唐代,至五代十国时迅速发展,至宋朝达到巅峰。也正是这个原因,人们习惯于把词称为“宋词”。
简单来讲,词就是当时的歌曲,而那些千古传唱的词,就是当时的流行歌曲。大多喜欢文学的人对音乐也会比较有兴趣,而词恰恰结合了文学与音乐两种艺术。很多贵族阶层的人非常喜欢这种错落有致又容易抒情表坏的文学体裁,他们常常写完之后马上命府中的歌姬舞女表演。
飘飞的水袖,甜润的歌喉,那些能歌善舞的女子把词中的情调演绎到了极致。音乐如同一双翅膀,将“词”这种年轻的体裁快速载到了文学的高空。
正是在那样的背景下,李景通对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份深刻的喜爱,给年幼的李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潜移默化之中,诗词歌赋渐渐融进了李煜的血液,浓浓的墨香,在这位千古词帝的人生中氤氲开来。
第三节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一提到中国文坛上赫赫有名的文学家父子,人们常常会想到建安风骨的曹家与一门父子三剑客的苏家,殊不知,南唐时代的帝王李家父子俩同样是誉满天下的。
词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学体裁,配之以悠扬的乐曲与曼妙的舞姿,一时间成了贵族子弟的宠儿。李景通醉于诗词,他的文学才华远远在治理国家的才能之上。也正是这个原因,南唐的开国皇帝李昪对这个皇位继承人格外担忧。
创业难,守业更难。每一位开国皇帝,都希望自己的江山固若金汤,万年流长。如秦始皇嬴政,他以自己为始皇帝,希望子子孙孙一辈辈地把大好江山传承下去,熟料竟二世而亡,这简直是一种历史的讽刺。又如隋文帝杨坚,千辛万苦创下大隋基业,竟重蹈了秦始皇的覆辙,同样二世而亡。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李昪一面考虑着嫡长子继承制,一面又考虑着江山基业的传承。或许,一切在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忽然有一天,李昪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恍惚中,他看见一条金色的巨龙,一直飞到了大殿。突然醒来,李昪觉得这个梦似乎是在向自己预示着什么,他赶紧派人前去大殿查看。
大殿里毫无异样,只有李昪的长子李景通在那聚精会神地仰望雕梁画栋。那一个瞬间,决定了南唐以后的国运,也决定了一个无辜的皇子——李煜的命运。
那正是迷信思想大行其道的年代。李昪觉得,这一定是上天给予他的暗示,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于是他不在犹豫,升元四年(公元940年)八月,李昪将长子李景通立为太子。
一个离奇的梦,决定了南唐离奇的国运,也决定了李煜离奇的一生。
升元七年(公元943年),李昪去世,太子李景通即位,并改称“李璟”,改年号为保大。
时间在历史的罅隙里穿梭。沧海桑田,星移物换,在岁月的洪流里,每一个人都在奋力拼搏。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沧海一粟,但是每一个人,却又是一片沧海。那时的李煜,和王位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锦衣玉食的童年生活里,他无忧无虑地成长着,在心爱的书籍里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
李景通即位后,依然对词抱有强烈的热忱。那些美丽的字句,如同一片片妖娆的花瓣,编织成了那个年代里最美的乐章。在文学上,他是个十足的才华横溢之人,然而在政治上,却没有多大能力。在他的生命里,文学占据了最多的时光。
因为对文学的热爱,李景通在用人上也偏向有才华的人,甚至连有才无德的人,他也愿意重用。
我们经常说“德才兼备”,却不是“才德兼备”,可见“德”的重要性是排在“才”之前的。司马光曾在《资治通鉴》里对德与才进行了辩证的论述:“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
这段精彩的论述,给圣人、愚人、君子及小人都给出了恰到好处的诠释。一个人的道德要比才华重要得多,我常常想,如果一个人无德,那么上帝千万不要赐予他才华,宁愿令其成为愚人,也不要成为小人,因为小人着实比愚人可怕得多。愚人无德,幸其亦无才,也就不会有做坏事的本领,但是无德的小人却有本领,没有人知道他们会利用自己的才华做出什么令人发指的事情来。
小人一旦得志,就会为了一己私利而不计代价地伤害他人。古往今来,这样的小人不胜枚举,如唐代的杨国忠、李林甫,如宋代的童贯、高俅、秦桧。他们是有才华的人,只可惜把才华用错了地方。
团结在皇帝身边的人,对国家大事与黎民百姓的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有为的明君总是千辛万苦寻找忠臣良相,而无为的昏君却和一帮奸佞臣子打成一片。或许,这也是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李景通喜欢有才华的人,所以团聚于他身边的臣子,几乎个个才气十足。只是这些人里,虽然有德才兼备之人,但是也不乏无才无德的小人。尽管李景通也知道有些人作恶多端,奈何又拉不下面子,所以只好睁只眼闭只眼。而这些人又拉帮结派,彼此间倾轧攻击,闹得朝廷之上鸡犬不宁。
诸位臣子中,冯延巳是令李景通非常欣赏的一个,在历史上,这个人常常被史学家们称为奸佞阴险之辈。他和魏岑、陈觉、查文徽、冯延鲁五人被称为“五鬼”,可见其在人们心中的印象。
先主李昪曾因为冯延巳多才多艺而任命他为秘书郎,令其与太子李景通交游。从此,他的才华深深地感染了李景通,在李景通登基的第二年(公元944年),就任命冯延巳为翰林学士承旨;保大四年(公元946年),任命他为南唐宰相。
历史的车轮,在岁月中悠然前行。所谓皇帝,其实也只是个职位而已,李景通没有选择的余地,李煜同样没有选择的余地,或许,一切都是历史的抉择。
如果可以让李景通选择他最爱的文学,相信他一定会取得很大的成就,而李煜更是如此。
南唐人信奉佛教,而统治者尤甚。李景通登基后,曾经在读书堂的旧址上加以修葺,改建成了一座寺院,并命名为“开先寺”。李景通命令最信任也是最喜爱的臣子冯延巳撰文记事,这也是《开先禅院碑记》的由来。
在那篇碑记里,冯延巳回忆了李景通对他赏识及重用的过程。字里行间,我们能看出他是对李景通满怀感激的。他曾在《长命女》中将君臣之恩喻为夫妻之情,来表达李景通对他的知遇之恩: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精彩的字句里,点缀着浓浓的感恩之情。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人,又是这样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让爱才心切的李景通如何不喜欢呢?然而,懂得感恩的人未必真有报恩的能力,我相信,冯延巳是渴望报恩的,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因为他的政治才能实在少得可怜。
李景通也常常把自己的作品拿给冯延巳点评,在写词上彼此切磋。有一次,李景通将自己刚写好的两首词拿给冯延巳看,一首为《应天长》:
一钩初月临妆镜,蝉鬓凤钗慵不整。重帘静,层楼迥,惆怅落花风不定。柳堤芳草径,梦断辘轳金井。昨夜更阑酒醒,春愁过却病。
另一首为《望远行》:
玉砌花光锦绣明,朱扉长日镇长扃。夜寒不去寝难成,炉香烟冷自亭亭。辽阳月,秣陵砧,不传消息但传情。黄金窗下忽然惊:征人归日二毛生!
这两首词,都是写女子的惆怅哀伤之情的,人物刻画细致入微,感情饱满而细腻。冯延巳读罢,不禁深深折服。做文学的人,能够对同行折服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些骚人墨客之间的关系常常是很微妙的,有人形象地将其称之为“文人相轻”。
这样精彩的词句,让冯延巳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面对皇帝虔诚的询问,他甘愿罚词一首,也不敢妄加点评。那正是春意盎然的时节,杏花盛开,鸳鸯戏水,美丽的风景如同一幅画卷。冯延巳触景生情,写下了一首《谒金门》: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斗鸭阑干独倚,碧玉搔头斜坠。终日望君君不至,举头闻鹊喜。
冯延巳的词,如同吹皱春水的那一抹清风,让李景通眼前一亮。灵光闪现,他又写下了两首《浣溪沙》词:
手卷真珠上玉钩,依前春恨锁重楼。风里落花谁是主?思悠悠。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回首绿波三楚暮,接天流。
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无限恨,倚阑干。
无论是李景通的词,还是冯延巳的词,都是精彩绝伦的。在文学的世界里,他们不再是君臣,而是高山流水般的知音。李景通故意戏谑地问冯延巳,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
这也是“吹皱一池春水”的由来,后人经常以这句话比喻“关你何事”。
做个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这句话,放在李煜身上一点也不假,放在他父亲李景通身上也同样适用。虽然李景通没有做亡国君,但是他的江山并不稳固,危机始终存在着。
其实南唐并不缺少治理国家的人才,只是他们的才华在治国而非文学,所以空有一腔报国热忱,却得不到皇帝的青睐。当李煜接过这个风雨飘摇的江山时,南唐的政治已经向着灭亡的方向驶去。
第四节 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
万里江山,在将军眼中是金戈铁马,在书生眼中则是山水长卷。李景通醉心于文学艺术,他的儿子李煜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光阴染指,岁月在荒草迷离中悄然远去。一天天,一年年,李煜在书香墨宝中悠然成长。红香绿玉,水袖清歌,浓浓的皇家气息萦绕在李煜身畔。然而,他不爱富贵,只爱书香,甚至连人人垂涎的皇位,他也毫不关心。他只想做一个隐者,一壶酒,一竿纶,逍遥自在于尘世的万顷波涛之中。
只是,与生俱来的贵族血统让他身不由己。人生总是充满了讽刺,当你非常渴望得到一样东西的时候,踏破铁鞋,费尽千辛万苦却依然是无法得到,而这件东西在别人眼中,却被视之如粪土。而自己轻易就得到的东西,却是别人眼中的永生难得的至宝。
李煜七岁那年,他的父亲李景通登基为帝,即南唐中主,并更名“李璟”。
父亲身份的变化,给孩子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表面上依然是温馨的一家人,但是暗地里却多了一份钩心斗角。皇位如同一杯极具诱惑的香醇鸩酒,让多少人不计代价地选择飞蛾扑火,也让多少骨肉亲情为之破碎支离。
据说,李煜生就一副帝王之相:阔额、丰颊、骈齿,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一目重瞳”,也就是有一只眼睛里有两个瞳仁。在古代社会里,但凡是有重瞳特征的人,都被人们认为是圣人,甚至是天生的帝王。
从现代医学角度来看,“重瞳”其实是瞳孔发生了粘连畸变,也叫作对子眼。发生这种情况的概率非常低,现代医学认为这是早期白内障的现象,不过,重瞳并不影响视力。
在中国历史上,有史可查的重瞳者共八人,有仓颉、虞舜、重耳、项羽、吕光、高洋和鱼俱罗,以及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李煜。
或许,李煜的帝王相不在政治,而在文学。在李煜之前,已经有七个名扬天下的重瞳者,所以当李煜降临到尘世间,加上他特殊的身份地位,理所当然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不过,外界一切的风起云涌,对李煜来说永远是无关波澜的。他在乎的,只是清风朗月间的一抹悠然情致,唯愿在书山墨海中做一叶孤舟,遨游于属于自己的天地间。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李煜以为,只要与世无争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不会遭遇人世间的种种冷漠与纠葛。然而事实证明,他错了。不管他表现得多么与世无争,多么不恋王权,有一件事却是他永远也改变不了,那就是他的相貌——那副被人们誉为天生的帝王之相的容颜,尤其是“一目重瞳”。
李弘冀为李璟长子,也就是李煜的长兄。他的性格乃至爱好、特长与李煜完全相反,几乎就是李煜的一个对立面。他可不像六弟那样对皇权毫无兴趣,恰恰相反,对他来说,皇位是一个极大的诱惑。为了这个诱惑,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如果按照封建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那么作为李璟长子的李弘冀登上皇位只是早晚的事。然而,早在李璟登基的时候,就曾立下誓言,皇位要兄终弟及,并把李景遂立为皇太弟。
李景遂是南唐烈祖李昪的第三子,对于皇权,他的兴趣也不大,对于皇兄的安排,他一直感到不安,并多次向李璟提出取消自己的皇太弟身份。
无论是哪个王朝,皇位一直都是人们争夺的对象,甚至为了一个皇位,亲情也会被冰冷的权欲冻结。然而在那个温柔的南唐,两个对皇位唾手可得的人竟然都不愿意做皇帝,而愿意做皇帝的人却命定与皇权无缘。或许,这也是南唐注定的劫数。
我常常想,如果李弘冀当上了南唐的皇帝,那么,南唐的命运是不是就要改写了?甚至,整个中国的历史是不是也会改写?或许,南唐就不会灭亡,与北宋之争,谁负谁胜也未可知。而一心只爱文学艺术的李煜,也可以在文学世界里做一个快活神仙,在锦衣玉食的生活中谱写更多的精彩词句。
然而,想象终归只是想象,永远遮掩不了汹涌澎湃的历史事实。
李弘冀是个果敢的人,在军事上更是颇有造诣。中主时期,南唐经常遭受邻国的侵犯。有一次,后周军队占领了广陵,吴越也趁机侵犯常州。那时候,恰好是年少的李弘冀驻守润州,局势非常紧张。
中主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担心,赶紧派人让李弘冀回来。
然而在那个紧急时刻,如果主将临阵脱逃,必定会导致军心涣散。李弘冀考虑到大局,没有听从父亲的安排。他决定与众将共同守护润州,背水一战,绝不做贪生怕死的逃兵,誓与众将共生死。
李弘冀的做法大大鼓舞了军心。不过,他们在战场上的形势却不容乐观,一连几次都吃了败仗。在战场上,将领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纵然士兵以一当十,没有一个好将领指挥,也会是事倍而功半。
饱读兵书的李弘冀深知这个道理。他了解到都虞侯柴克宏英勇善战,便以自己的生命做担保提拔柴克宏为主将。
这个做法受到了大家的非议,但是李弘冀依然坚持自己的做法。
事实证明,李弘冀的做法是正确的。柴克宏领兵杀敌,非常勇猛,不仅稳固了润州,还率兵解救了常州,大败吴越军,还抓获了十多名将领。
为了震慑敌军、杀一儆百,李弘冀将抓获的俘虏悉数处决,不仅大大地震慑了敌军,也壮大了南唐的军威。
然而,向来心慈手软的中主李璟对儿子杀战俘的做法很不高兴。一来,他打心眼里觉得这种事情太过残忍;二来,他担心会引起敌人的震怒,招致其更大规模的侵犯和报复。不过,毕竟李弘冀是立了战功的,他的不满,也只能压在心底。
李景遂对自己皇太弟的身份一直耿耿于怀。他的想法和李煜差不多,只要能平平淡淡地过好这一生,就足够了,什么皇位、权力,都是不重要的。同时,他也看到了李弘冀对皇位的渴望,那双充满权欲的眼睛,常常让他感到畏惧。加上李弘冀越来越得人心,他更加坚定了取消皇太弟身份的想法。
公元958年,李景遂再一次向皇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在他的坚持下,李璟终于同意了,改封他为晋王、天策上将、江南西道兵马元帅、洪州大都督、太尉、尚书令。这样一来,皇储的位置就非李弘冀莫属了,于是李璟理所当然地封嫡长子李弘冀为太子。
在封建王朝里,纵然你当上了太子,也未必能顺顺当当成为皇帝,在几千年的历史中,没能当上皇帝的太子太多了。李弘冀本来就是一个疑心很重的人,尽管自己已经成为太子,但是总觉得这个位置并不稳,唯恐被别人抢走了自己心爱的宝座。在他眼中,最大的威胁不外乎两人,一个是已经推掉皇储之位的叔叔李景遂,另一个就是一目重瞳的弟弟李从嘉。
在南唐李氏家族里,迷信思想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李弘冀也深受影响。尽管李煜始终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但是在他看来,弟弟依然是自己强大的竞争者。
李煜也深知哥哥对自己的猜忌。在骨子里,他就有一种逃避的思想,无论是后来面对咄咄逼人的北宋,还是此时面对疑心重重的皇兄,他都选择了逃避。他不愿意面对人世间的诸多险恶,更不愿去品尝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他一个人沉醉在幽静的墨香里,静静地默诵着自己的《渔父》:
浪花有意千重雪,桃李无言一队春。
一壶酒,一竿纶,世上如侬有几人。
一楫春风一叶舟,一纶丝缕一轻钩。
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
“侬”是“我”的意思,“世上如侬有几人”,可见李煜自己也深知,如他这般的人,实在少之又少。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一个清高的王子,他不慕皇权,不爱富贵,只愿在那清幽的山水间,做一个快乐的渔父。他希望在万顷波中得自由,希望能抛开红尘里诸多的牵牵绊绊,自由自在地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想,促使李煜写下这首词的原因应该有二:第一是他发自内心地对词的热爱与对平凡生活的向往;第二则是明哲保身,向皇兄表明自己绝无对皇位的非分之想。从后来李煜对北宋的态度上,我们绝对可以肯定,面对咄咄逼人的皇兄,他一定是选择了退让,更何况,他对皇位的确没什么兴趣。
然而即便是这样,李弘冀还是不放心。那个一目重瞳的弟弟,简直成了他的一块心病,甚至把他看成是项羽再世。无限委屈的李煜只能在诗词歌赋中排遣心中的抑郁,明明是亲兄弟,却因为皇权而比路人还要冷漠。这对善良又重感情的李煜来说,这是一种锥心的痛。他曾写过一首《秋莺》,以残莺的凄凉与孤寂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悲伤与对隐居生活的向往:
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
老舌百般倾耳听,深黄一点入烟流。
栖迟背世同悲鲁,浏亮如笙碎在缑。
莫更留连好归去,露华凄冷蓼花愁。
说到归隐,很多人会情不自禁地想到秋天,这大概和深秋怒放的菊花有关,加上晋陶渊明独爱菊的影响,文人墨客们很容易把秋与归隐联系起来。不过,别人的归隐诗一般都是轻松愉快的,比如陶潜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比如王维的“松风吹解带,明月照弹琴”。然而李煜的这首诗,却充满了愁苦彷徨,我想,其主要原因,就是皇兄施加的压力。
那时的李煜并不算是一个真正的隐者,但是在皇宫里,不慕权势不恋富贵的他,已经算是一个十足的隐士了。另外,他还给自己取了一堆表明自己是个隐者的名字,如钟山隐士、钟峰隐居、莲峰居士、钟峰隐者、钟峰白莲居士等等。这些名字表明了李煜对隐居生活的向往,也隐隐透出了与皇兄李弘冀之间紧张的关系。
事实证明,李煜的做法是正确的,从他的叔叔李景遂的遭遇上我们就能够判断出。李景遂虽然不再是皇太弟,但是在李璟眼中,依然是皇位的合适人选。
李璟对这个太子一直有些不满意,每次李弘冀做了什么让他不满意的事情,他总会怀疑起自己当初的决定,甚至有那么几次,冲动的他破口怒喊,你休想得到皇位,我要让你的叔叔回来当皇帝……
对于神经敏感的李弘冀来说,这简直要了他的命。他历尽千辛万苦,就为着这个皇位,结果父亲竟然还没有打消兄终弟及的念头。他要阻止父亲这么做,而办法,只有让叔叔李景遂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皇权的争夺永远充满了血腥的味道。在畸变的权欲面前,是父子又怎样,是兄弟又怎样,是夫妻又怎样,更何况是叔侄。李弘冀听说李景遂杀死了都押衙袁从范的儿子,便买通了袁从范,让他趁机给李景遂下毒。有一次,李景遂打球口渴,便喝下了袁从范送来的水,哪知,那是一碗被下了剧毒的水。
李景遂死后,李璟追谥其为文成太弟。
天理昭彰,因果循环,任何事情都有其发生的原因,也必有其引发的后果。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得到什么样的果。千年的历史洪流席卷而过,今天的我们已经不知道李景遂杀死袁从范之子的原因,但是这段故事却验证了因与果的关系。
而此时的李弘冀,同样也像叔叔李景遂那样种下了恶因,等待他的,不是金灿灿的皇位宝座,而是日复一日的精神折磨,乃至生命的终结。
据说,李景遂死时的样子非常恐怖,尸体还没来得及入殓,就已经溃烂不堪。这桩宫廷血案也深深地震撼了李煜,在以后的岁月中,即便是想一想这件事,他都感到毛骨悚然。
李煜作为一个局外人,所受到的震撼只是心灵上的,而当事人李弘冀受到的则是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对于经历过战争场面、杀过不计其数的俘虏的李弘冀来说,杀个人不算什么,然而这一次不是旁人,而是与自己有着骨血之亲的叔叔。在叔叔死后,他经常被噩梦惊醒,甚至精神恍惚地看见叔叔的鬼魂前来索命。
南唐李家向来迷信,对梦境更是非常重视的。李弘冀吓坏了,因为精神上的折磨,他的身体也很快被疾病萦绕,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
原本是为皇位,结果争来斗去,却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如果李弘冀没有那么重的疑心,没有去自找麻烦,或许还真的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南唐皇帝,那么或许,南唐的命运就不一样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有些东西,如果注定不是自己的,那么无论你怎样费尽心机,终究是得不到,还会弄得自己遍体鳞伤。与其拼了命地去争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如安安心心地守护好自己拥有的东西。否则,不仅连想要得到的也得不到,就连自己原本拥有的也失去了。
仿佛是历史偏偏要让一目重瞳的李煜验证这个帝王之相,南唐的皇储之位,历史性地落到了李煜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