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反逼婚的另一种姿态

时代镜像中的性别之思 作者:马姝


言论激辩

|反逼婚的另一种姿态

几个年轻人制作的反逼婚广告,左为原设计,右为修改后的设计并经众筹后出现在北京东直门地铁站

一个没被逼过婚的人对过年逼婚的话题似乎是无法置喙的。但是曾被“热心人”关心过婚姻问题的我完全可以想象那会是怎样的一副新版“年画”:用各种句式、语气盘查的父母,用各种招数闪躲回避的孩子。有男/女朋友没有?打算什么时候结婚?——那些许久未见的亲戚像天边飘来故乡的乌云,随时送来户籍警式的问候。此时的父母手中虽在忙别的事情,耳朵却竖得像天线,等着从放松警惕的你的口中探得一些真相。

真是糟心的黑色三分钟。合着好不容易抢了票一路颠簸回家,是为了给自己添堵的。不奇怪网上会流传各种化憋屈为恶搞的各种抢答攻略,反逼婚则成了新青年们流行的街头口号。

对于那些你都忘了姓什么对方也弄错了你婚没婚、生没生的所谓亲朋,大可不必挽起袖子去普法什么叫隐私权。人家并不对你的人生和生人怀有真实的兴趣和热情,就像对他们自己的一样。婚姻、孩子、工作,只是普通家庭三大主旋律和节日寒暄时的必备废话。真要遇上有人郑重地问你:同志,你觉得中国该往何处去?你大概瞬间就石化了。

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要敢于面对考验演技的人生。真正难以靠演技蒙混过去的,是“天下无不是的”“永远为你好的”挟生养以令孩子的父母们。反逼婚势在必行。反逼婚的姿态却暧昧不明。离家出走,反抗万恶的旧制度!这是小说中五四青年们反逼婚的铿锵姿态。可能的现代版本是,尽早实现经济上、情感上的独立,与父母划清楚河汉界。这需要有扛得住皮肉苦过得了亲情关的钢铁般的革命意志。

大部分人的反逼婚做不到这样一刀切式的决绝,有一些人是还没打就要招的。对于这一撮被攻破、被搞定的朋友,战斗在一线的同志们只能每逢佳节送去诚挚的慰问与祝福。而那些战斗着的同志,所要继续的,就是开动脑筋,寻找一条既不伤害感情又不丧失主权的折中的道路——这可不是一个靠过年攻略就能解决的问题。

没有让人脑洞大开的现成锦囊。在年轻人拥有更多话语权的网络空间里,父母早已经被描画成挡住自由去路的妖魔。集体喊出反逼婚,对于有“悟性”的父母来说,或许会有所触动。然而,这种解决方式总好像缺了点什么。

反逼婚的年轻人,是在一个日渐开放和多元的社会中成长的一代,生活方式对他们而言,是选择题而不是规定动作。在经济的保障下,他们有能力走出社区,走向更大的城市,甚至去到世界的另一边,见识世界的精彩、生命的多样。之所以会反逼婚,是因为自主的空间更大了。

逼婚的父母,却是在高度同质化的环境下长大,他们很多人不知“自主”为何物,不知道那个“我”在哪里,大多数人的选择就是他们的选择,他们携带着那个时代少得可怜的人生模板来规划自己的人生:结婚,生育,怀抱期许。然后到了一定年纪,也预备着按同龄人的套路来出牌:孩子能上重点上重点,能送出国送出国,能给介绍对象给介绍对象,能带孙子帮带孙子。可是,忽然有一天,他们的生活被卡住了,他们被孩子们告知,你们错了,我不要按你们的方式生活。

这也真是让人堵得慌啊。他们和自己的孩子一样,有那么多破事,那么多秘密,那么多解不开的小疙瘩啊。有谁想得起他们,也替他们编一编段子,发泄发泄心头的焦虑、愤懑和委屈呢?转换观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广场舞跳过之后她们还得面对街坊四邻好奇打探的眼光。

这当然不是在为逼婚辩护。我丝毫不觉得父母有理由逼迫孩子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我只是觉得,年轻人迟早是最后的胜利者,如果有足够的勇气和底气去要求自主,并借此将自己融入更高层面的自由事业中,那么,也会同样有能力发现,权利争夺并非亲缘关系的全部内容,私人生活中的抗争并非必然导向文化变迁和制度革新。只要血缘有一天还存在,亲缘关系还是大多数人的情感依赖,就必然要面对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把矛盾重重的代际关系转变成轻松自在的两代人的平等关系?怎样将子女总是通过与父母的抗争而得来的自由,转变成两代人的共同诉求?这些更具挑战性的任务,理应由更有能力的新一代年轻人来承担。

|良家妇女与性工作者被强奸的危害有别

背景:20132李天一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李辩称受害者为陪酒女事件性质应为嫖娼而非强奸。716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用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强奸良家妇女要比强奸陪酒女危害性大”(后修正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的观点在网上抛出后,招来一边倒的反对之声,一些公知大V也加入其间,众人看法难得的一致。

网络舆论一边倒的状况一般发生于如下情形:有人犯了常识性错误,不需要专业知识就能做出正误判断;有人在焦点问题上触碰到了民意敏感地带,在一个人人吁求公正的社会里,司法公正就是这块敏感地带中尤为敏感的一块。

基于对我国法学教育现状的了解和对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信任,特别是基于易在“危害有别论”之前所说的那两点,(1)我初步认为,易并非是犯了常识性错误而遭人诟病。大家要注意到,他前面说了,“犯罪人也有得到无罪辩护的基本权利”。能在网民们都戴着显微镜盯着李天一案的时候,顶着舆论压力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他不仅具有权利意识,而且还颇有一份坚决捍卫法治精神的勇气和决心——毕竟司法的确可能遭到民意的绑架。这大概也是何兵说他是“民主和法治推行者”,呼吁网友理性讨论的原因之一吧。正是有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他遭到众人反对的后面两句话,就并非一定是法律常识匮乏所致。可是不论是什么原因促使他做出如此论断,“危害有别论”一经抛出,就必然会触怒那块敏感地带。唯恐受害人的陪酒女身份使李天一逃脱罪责的网民们,虽然在别的问题上容易发生分歧,但在“倒易”的时候却能惊人地达成一致,甚至还有人粗暴地斥其为“特权帮凶”。民众对社会不公正的怨怒在“倒易”的时候得到了集体释放。

但这种“惊人一致”显然是可疑的。我不是说众人的立场可疑,而是说这种“一致”的达成,并非是因为对问题——即易究竟“错在哪里”——有清楚认识。可能正好相反,这种表面的“一致”其实容易掩盖真正的问题。那么,易的话究竟错在哪里?是什么导致他说出“危害有别论”?是因为他缺乏“平等观”吗?应当不是。他很有平等意识。今天,哪怕是没念过几年书的人恐怕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体到李天一案中,那就是犯同样的罪,应当受同样的罚,不因受害人的身份而有改变。易会犯这个低级错误,倒未必是因为受了什么利益驱使,更有可能是在强奸罪的问题上,潜在的男权意识干扰了他作为一名法学教授的判断力,并使其说出“危害有别论”来。

他以性的纯洁度来界分女性并在此基础上将女性分级。如果说他第一次提“危害有别”时还不明显,在再次“修正”时就完全暴露了他的“分级偏好”。从良家妇女到陪酒女、到陪舞女、到妓女,这完全是在以性的纯洁度对女性进行排序。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他就将受害人放在男权世界里进行了一番道德审判,然后将她们分为三六九等,单方面主观认定了她们的“受害程度”。要知道强奸罪之所以被认为是罪,是因为它侵犯的是男人们的——财产,比如女儿是父亲的财产,妻子是丈夫的财产。也就是说,女人不是“人”,是男人们用于交易的“物”。女性嫁给一个男人,是一个“物”从原来的物主(父亲)转移到下一个物主(丈夫)手里的过程。强奸导致的贞洁瑕疵使男人的财产价值和完整性受到影响,因而强奸是“罪”。

今天,强奸之所以为罪,是因为女人已是“自己”的人,不再是“他人”的物,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或自由意志。只要承认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的身体自主权,那么,不论强奸受害人是所谓的良家妇女还是妓女,她们受到侵害的程度都是一样的。换而言之,认为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大过其他女性的观点,可能是因为在潜意识里仍将女性视为男性之间用于交易的物品,贞洁与否仍是男性给物品定价的依据,良家妇女和陪酒女同被强奸会被认为危害性不同,大约也是因为二者贞洁状态不同因而交易价值不同而已。如此推下去,性工作者几乎就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受害人了。不过庆幸的是,今天,即便有人这么想,也不敢随便说出来了。

正因为此,李承鹏那条被广泛传播的微博并没触及易的真正问题。李的那个比喻:“城管认为殴打流动摊贩比侵入店家危害性小,殴打唐慧比殴打官夫人危害性小”,也并不能和易的观点并置。前两个比喻只是点出弱者相比强者更易成为暴力的对象,在正义缺乏的环境里,这样的比喻极易唤起笼统的弱者共鸣。而易的观点是强奸良家妇女的危害性比强奸陪酒女大,这反映的是性别领域里的强(男)弱(女)关系。两性在诸多问题上的不平等,比如性权上的不平等,是与公共领域里的不平等相似却难以等同的两个问题。也就是说,一些公共领域里因倡导笼统的公平正义而极具号召力的男性大V们,在性别领域里完全可能是一个毫不含糊的霸权主义者。大V发声得到强转,并非是因为戳中了易的谬论中的问题,而是因为在这一事件里,陪酒女的犯罪“受害人”身份与性别领域的“弱者”身份发生了重叠,大V们是借前一个“题”来发挥,真正应该讨论的后一个“题”则被掩盖和忽略了。

一项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应由行为本身性质决定而非受害者的身份来决定。也就是说,不论强奸的对象是谁,强奸者都应受到同样的处罚。这是一个法学院学生的基本常识。教授一般不会犯常识性错误,也不会轻易被民意绑架,却可能容易受自身的性别观念影响。所以,虽然我们看到易教授前后两句话很不像一个逻辑严谨的人说出来的,却很像“法律上的平等主义者”和“性别上的霸权主义者”的二者混合体说出来的。而且这样自相矛盾的“男性知识精英”还比比皆是。

最后,我还是想说,以上都不过是我的主观推断,并不见得符合易的真实想法。毕竟至今易都没出面解释“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危害大”的原因是什么,他的逻辑是什么。按他的说法,是因为网络不够“理性”,不是一个讨论问题的合适平台,所以不再理论。确实,网络上充斥着冲动言论、暴戾之词,但网络也并非全无益处。它的开放性和平等性也在促成一个初级公共议事空间的形成。很多法学教授成功地在网络上发出了声音,拥有众多理性而善辩的“粉丝”。所以,恐怕真正的问题还是在于自己的言论是否得当,而不能简单归结为网络的非理性。

|语言本身并不构成歧视:也谈羊年春晚中的某些语言类节目

羊年春晚摊上大事了。因为充斥诸多歧视性语言,网友以联署方式呼吁停办春晚并要求摄制组道歉。过去数年的春晚中已多次出现拿他人方言、生理特征取乐的小品类节目,在饱受诟病之后,春晚似乎无意停下“毁人不倦”的脚步,一些小品类节目,除了一如既往地嘲笑他人口音、容貌、长相,更是密集地拿女性群体作为逗乐的“灵感”来源。“春晚已成为性别歧视的重灾区”,网友如是鉴定。

恐怕不是所有人都能很快地将小品中出现的某些台词与听起来颇有些严肃的“歧视”问题联系在一起:如果说人长得“惊悚”、像“吉娃娃”是容易识别的侮辱性词汇,那么,像《喜乐街》《小棉袄》《投其所好》《社区民警于三快》等小品中出现的“女神”“女汉子”“二手货”“四十岁阿姨还未婚”等台词怎么就和歧视扯上了?

你看,这些称谓、台词放在小品中不是挺妥帖自然的——《喜乐街》中,“女汉子”和“女神”的反差制造出了笑果;《小棉袄》中,“二手货”是通过情境错位的编剧技巧来制造笑料所必然用到的词语,小品中的“父亲”不可能真的把“女儿”视为“二手货”;讽刺官场丑态的《投其所好》中,男性借体育特长接近领导,女性借姿色得到提升,好像也挺自然。“四十岁阿姨还未结婚”想反映的也是警察热心为民。说这些用词是歧视女性,是不是太敏感、想多了?或者,干脆认为歧视不过是弱者的一种心理问题(仿佛歧视只是受害幻想而非客观事实)?

歧视是在关系之中产生,私下嘀咕不构成歧视,但若将词语抛向他人就会迎来对方的反应。公共领域中,任何个人不应当因个体特征如肤色、体形、口音、相貌、性别等遭受评点和非议,也不应因此受到差别对待,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常识。小品表演形式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创作手法也应当符合公共领域里的语言规则。当小品要选择使用嘲弄这样一种喜剧手法来制造笑料或讽刺现实的时候,尤其要慎重,因为它必须要注意是在怎样的情境下使用这些词语,词语所涉及的群体的可能感受。更有责任感的编者,还会留意整体的社会舆论和小品创作之间的可能关系。同样,作为观众,在觉察到节目中存在不尊重他人的成分时,也有责任节制自己的笑声。一个群体应当考虑到其他群体(他们似乎同样有权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情感,这么说应该没有意见吧。

也未必是台词所涉群体中的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歧视”。这不是一个谁强大谁孱弱的心理问题,而是一个对弥散在日常生活中的歧视现象是否具有敏感度的问题。当一个女性越来越具有平等和尊重的需要,就会越来越无法忍受不尊重女性现象的发生。当然各自的处理方式可能不同:也许是一笑置之,也许是大声抗议,但那不代表她们缺乏共识。

可喜的是,已经有太多人对羊年春晚上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拙劣桥段竖起中指。舞台语言与性别歧视——他们在脑海中迅速地完成了对二者关联的论证,因为他们深知“歧视”的表现形式,绝不仅仅是残杀女婴、就业排挤那么显而易见。歧视是制度、法律、文化等多重机制合谋的结果。在一个本来就充斥着对女性的种种规范束缚的文化氛围里,“女神”和“女汉子”在小品中的出现,无非是在强化男性主导的审美观(女汉子的反转并不足够成功);在一个女性职场上升空间受限、女官员的工作能力总是被色情联想所忽略的环境下,“睡觉”等台词的出现,等于在进一步加剧对女性领导群体的不公评判;而“二手货”“阿姨四十岁还未嫁”,则是对在“剩女”“齐天大剩”“灭绝师太”等嘲讽语言下艰难突围的单身女性们的残忍补刀。

那么,接下来就很容易出现一个伪问题:嘲讽是喜剧常用的手法,什么都不让说,那喜剧怎么活。这种论调试图偷换概念,将取笑他人等同于喜剧嘲讽。喜剧的确可以嘲讽,但好的喜剧,是将嘲讽的矛头对准陈腐的观念、傲慢的权威,以巧妙设计的情节来针砭时弊。曾经春晚上出现的《打扑克》《英雄母亲的一天》就是这样的优秀作品,只有那些低级趣味的丑剧、闹剧,才乐此不疲地盯着他人的弱处、短处来做文章。只是这么多年来,前一种小品几乎绝迹,后一种小品霸占舞台,其实这样的小品,说它是一种喜剧形式,真是羞辱了喜剧。

为什么卓别林塑造的那个穿着大头鞋迈着鸭子步的人物形象如此滑稽可笑,却不会被认为是对他人的丑化,反而获得了成功,赢得了世人的喜爱?这里还有一个编导意识的问题。当编剧和导演是与人物处于平等的地位,将对象视为血肉饱满的个人并与之感受命运的每一时刻的时候,那么,这个小人物虽然行为滑稽可笑,但人们在笑过之后会意识到他是与自己一样真实的个体,笑声所唤起的是观众心中的同情心正义感。当编剧和导演本身就不具备任何态度与立场,仅仅把人物视为一个搞笑的工具,而非一个需要进入其内心世界、需要理解的“人”的时候,那么,小人物身上的丑陋和瑕疵,就不过是专门用来满足所谓合乎规范的正常人的优越感的,这种笑,实在邪恶。

所以,台词或逗乐的形式本身并不构成问题,问题还是出在编导意识上。那些产生歧视效果的台词,换一种方式来使用,也许会起到相反的效果。比如《喜乐街》,贾玲本身是少有的女喜剧演员,在通常是男性发起幽默,女性含笑配合的互动模式中,女性忽然成为幽默的发起者,这本身就具有挑战性别规范的意味,就像方芳的《女人说相声》一样。假如借用“女神”与“女汉子”的说法,在情节上往嘲弄制造了这些词汇的性别规范上走,往倡导多元的女性美的路子上走,何尝不是更符合社会的主流?只是,由于缺乏鲜明的性别意识,小品最后变得不知所云,好好的人才和素材被浪费了。

其实,被春晚节目挤兑的人远不止女性。春晚摄制组假定电视机前观众都是异性恋的、有家有孩的,那些有不同性取向的、不同生活方式的或是孤老空巢失独家庭,或者很少被呈现,或者要被以异性恋家庭为观众的节目冷不丁嘲弄一番。别高冷地说你可以选择不看啊,真有范儿的话,去追问一句:春晚你为什么上这么Low的节目,你能不能停播啊。过几年,该是二孩万岁,四口之家连轴登台了吧。

也许女权主义者的抗议会被指责为没有幽默感,这样的误解真让人无语凝噎。就像雾霾久了想不起蓝天,当人们在一个以取笑贬抑他人为乐的、毫无权利和尊重意识的环境生活久了,会失去对一种健康的、正常的生活方式的想象力。女权主义者从来不缺少的就是幽默感,今天的反对只是为了消除现存的、不平等的基础上的不健康的幽默感。当女性不再需要为了让自己显得可爱友好而对歧视女性的话语强作笑脸,她们才能够自由自在地发现和发展属于自己的幽默感。

这不,要求停办春晚的全球联署活动开始了。我以为,这样的行动是具有真正的喜剧精神的。历史不断前进,经过许多阶段才能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世界历史形式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喜剧。这是马克思同志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终将被淘汰的性别观

背景:2015112著名哲学家作家周国平在微博上发表了一通针对女性的言论让许多网友在评论和转发中大呼幻灭”。其微博内容是

“女人比男人更接近自然之道,这正是女人的可贵之处。男人有一千个野心,自以为负有高于自然的许多复杂使命。女人只有一个野心,骨子里总是把爱和生儿育女视为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一个女人,只要她遵循自己的天性,那么,不论她在痴情地恋爱,在愉快地操持家务,在全神贯注地哺育婴儿,都无往而不美。”

“我的意思不是要女人回到家庭里。妇女解放,男女平权,我都赞成。女子才华出众,成就非凡,我更欣赏。但是,一个女人才华再高,成就再大,倘若她不肯或不会做一个温柔的情人,体贴的妻子,慈爱的母亲,她给我的美感就要大打折扣。”

之后,该微博被删,周国平发声明如下:

“在微博上刊发24年前的两段文字,竟招来污言秽语的滚滚浊浪,深感惊愕。我当然不认为这些人是今天的新女性,难以想象这支水军是如何集结起来的,丑恶的语言也极其雷同,我无意为之提供喷泄的场地,只好改变不删微博的习惯,悉数删除。特此说明。”

上午在微博上看到一位网友说,周国平先生可能并没把自己放在“对手”的位置上。没有“对手”不成“讨论”,而讨论空间的营造是比单向的批评更艰巨的任务。没想到很快,下午就看到了澎湃贴出的周国平先生对此次事件的回应文字。坦率地说,对于周国平先生在受到多方批评之后坦然站出回应的姿态,我心怀敬意。暂且不论他的回应是否到位,对某些概念的认识是否准确,他的态度本身是哲学家式的:回到言词,进行辩论。在一个讨论空间极难形成的今天,感谢周国平先生开了一个这么好的头,而且他崇尚理性,这点尤其值得尊重。他这篇回应文章分五部分,下面我也从五个方面来进行评论。

在第一部分,周国平先生自己先道出在网络上备受批评的两段话的出处。原来,这两段话是出自1991年8月的一篇文章,题为《现代:女性美的误区》,他还特意说明是应《中国妇女》杂志之约而写,刊载在同年第10期上。但是他“绝对想不到的是,发出仅一小时,竟有几千条评论,而且充斥着谩骂和脏话”,他的感觉是“污言秽语的浊流朝我滚滚涌来。20多年前写得很平和的文字,今天竟然会掀起轩然大波,真是匪夷所思”。

几千条评论,说实话,我并没逐条去看。不过,以网民的多样性,如果说里面有谩骂和脏话,“污言秽语”,也并非不可能。周国平先生斥其为“浊流”,并不奇怪。但是,让我感兴趣的是,周国平先生说他“想不到”“匪夷所思”——他为什么会“想不到”,会对“20多年前的”“很平和的文字”引起轩然大波,感到“匪夷所思”呢?

文字是否被批评,首先要看内容是什么,和成文时间、语言风格并没有太大关系。一段20年前的文字放在今天,引起争议,反倒可以理解,因为时代变化了。而且,这段文字在当年未必就没有人批评,只是当时没有网络,批评的方式不同。

让周国平先生匪夷所思的,是不同时代女性对同一段文字(或者对他本人?)有很不一样的反应吗?如果是,那倒事出有因。

他发表这段文字是在1991年,离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还有四年。20世纪90年代初流行的女性话语中有一些共同特点,比如社会性别的自然化(女性生育顺应自然)、强调个体的素质和能力建设(女性自立自强),等等。这些说法强调两性的差异,对革命时期的无性别话语构成了反动,颇受知识精英推崇。对女性个体素质和能力建设的强调,能为女性提供更多自主空间,对女性气质的强调也能让女性摆脱无性文化的束缚,因此也受到女性支持。但是,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女性美呢?应该主张女性自主,还是应该强调女性与男性的生理差异,强调为人妻母的职责呢?

周国平先生20多年前对“女性美”的界定或许能代表当时男性知识精英的看法:

“我不知道什么是现代女性美,因为在我的心目中,女性美在于女性身上那些比较永恒的素质,与时代不相干。她的服饰不断更新,但衣裳下裹着的始终是作为情人、妻子和母亲的同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才华再高、成就再大,倘若她不肯或不会做一个温柔的情人,体贴的妻子,慈爱的母亲,她给我的美感就要大打折扣。”

——《现代:女性美的误区》

这是“旗帜鲜明”的男性中心主义价值观:女性独立,很美,但比这更重要的还是做妻子、母亲。

这种观念很容易被男性接受,但他们未必是周国平先生的粉丝,对周国平先生文字中流露的细腻情感他们或许也不太能接受。女性则不然,对有着细腻情感,语气也多流露出对女性的理解、爱护的周国平先生,女性回报以同样的热爱。90年代初,尚不具有明确的性别/女性意识的女性群体,还难以识别出周国平先生文字中存在的男性中心主义。周国平先生对此恐怕也是无意识的。我是女性主义者,他甚至说。

另外,文章在《中国妇女》杂志上刊出,并不能说明什么。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妇女》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有明确的女性主张。登载周国平的文章并不奇怪。

可是,现在是21世纪。周国平先生真的不知道这20年间发生了什么吗?对此我倒也匪夷所思了。今天的女读者早已不是20年前的那一拨儿。虽然今天的女性依然面临诸多困境,但她们中的很多人,尤其是更年轻的一代,已经很明确地知道,女性美,不是由哪一个男性来定义了,女性要争取女性美的定义权,这已经是很多年轻女性的共识——即便有时候这种美男性也是喜欢的,但那也是经过女性自己的审视和思考呈现出的美,是女性自决的结果。

从这一部分开始,他开始回应网友的批评。当然,他始终认为很多批评是“攻击”,事先就界定了那些言辞是非理性的,这使他失去了真正认识问题的机会。其实很期待周国平先生能克制愤怒,从他所认为的“攻击”里,找出真正的批评之词予以反驳。他也这样做了,认为“已经撇除了谩骂和脏话的泡沫,实质内容只有一条,就是男权主义”。这点倒是总结得对了,可遗憾的是,他举出并试图辩论的“攻击者”的“两个逻辑”却完全不在道上,换句话说,他知道有人批评他是男权主义,但不知道他人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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