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立
A.“在××重视关心下,在××指导帮助下,在××支持配合下,在××××共同努力下……”这是写总结、做报告、起草文件等开头常用的句子,人称“几下子”,最多者可达六七“下”。
这些“下”也许说的是实情,但确实也是地道的废话。你是下级单位,上级领导当然有责任关心重视、指导帮助,不在其下莫非在其上乎?一个单位的工作不是孤立的,当然离不开左邻右舍的支持配合,更离不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这也不言而喻。但是,废话还得说,套话还得套。不说,难免有不尊上、态度不谦虚、不注意方方面面关系之嫌,甚至可能给人一种不懂规矩、不会说话、没有领导风度和领导艺术的错觉,如此岂非过莫大焉!所以这“几下子”,还要长久流传,继续“下”去的。
B.“对××问题,党委和领导高度重视”,重视且高度,可见够重视的了。这也是写报告、做汇报不可或缺的词,更是总结经验必须写上的一条。
按说这也没什么不对,不论做什么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肯定搞不好。但若将这句话说得过多过滥,也就变了味儿。特别是用这句话来吹捧领导,将成绩一概往领导身上堆,或者为领导掩饰过失,则更不可取。比如,有的地方发生了严重责任事故或人为灾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但在向上面报告时,总要先写当地领导如何高度重视,抢救善后工作多么及时有力,一场悲剧就此变成喜剧。这难免让人生疑:事故发生前你重视了没有?若没重视便是失职,若重视了却又发生问题,该如何解释?
C.“由于受社会上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影响……”这是在分析问题和深挖思想根源时常说的一句套话。
问题是,党政机关这么说,企事业单位这么说,学校这么说,部队这么说,但凡有单位的都可以这么说,那就不能不让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社会到底在哪里?谁才是社会?难道只有个体户、无业人员是社会?其他统统不是社会或不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影响说”是句套话,更是典型的外因论,是不应作为理由、不必常挂嘴边、不可都去照套的。
D.“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乃有关法制宣传中常常引用的古语。就某个具体案件来说,由于罪犯落网了,可以这样说。在总体上,从作案者的必然下场和群众的心愿来讲,也可以这么认为。但实际上,“疏而有漏”的情况很是不少。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案子长期侦破不了,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冤假错案发生,使罪犯漏网,无辜者蒙冤!这不是疏而有漏吗?此外还有多少贪污受贿犯没有暴露,或有人举报因有“关系网”而查不下去?看来不堵住法网本身的漏洞,或法网打不破“关系网”,那么这“疏而有漏”的事情还不会少。所以,在报道案件时,用不着都引用这句古语的。
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