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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视阈下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的阐释

多元文化视野下的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作者:吴格非,蒋栋元


跨文化视阈下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的阐释

蒋栋元(1)

内容提要:中西方在宗教信仰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祖先崇拜是中国民间信仰的主要形式,上帝崇拜是西方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特征。作为中西方两大文明形态中的信仰核心,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根源:祖先崇拜孕育于中国文化,上帝崇拜基于基督信仰。这些都有自身的典型特征:祖先崇拜本质上是对人的崇拜,而上帝崇拜是对神的崇拜。这两种崇拜分别对中西方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祖先崇拜;上帝崇拜;信仰

Title:Interpretations of Ancestor-worship and God-worship in Intercultural Perspective

ABSTRACT:There exist obvious dissimilarities in relig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Ancestor-worship is the main religious form among Chinese people while God-worship is the basic feature of Christianity in the West.As the core of the faiths in Chinese and western civilization,they originated and developed in their closely-connected cultures.Ancestor-worship is gestated in Chinese culture;however,God-worship is based on Christian faith.Both of them obtain their own typical features.In essence ancestor-worship is a kind of worship towards human and God-worship is one to god.They respectively exert far-reaching influences on Chinese and western cultures.

Key Words:Ancestor-worship;God-worship;faith

Author:Jiang Dongyuan is a professor at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Xuzhou 221116,China),specializing in Brit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and culture,religious culture.Email:cqdyjiang@163.com.

一、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中西方两大信仰类型

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宗教和哲学两大领域。宗教信仰中有各种各样的崇拜现象,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出现过的信仰崇拜也五花八门,如鬼神崇拜、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而目前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是世界上两种主要的崇拜形式。祖先崇拜是中国民间信仰核心,上帝崇拜是西方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特征。它们是中西方宗教信仰的典型代表,也是中西方文化的突出特征之一。

祖先崇拜是世界上古老而永恒的信仰现象。在人类历史上,许多国家或地区都曾盛行过祖先崇拜,如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古印度、波斯等。古巴比伦人常崇拜的亡灵为Zi(孜)和Lil(利尔)。其中Lil为一种恶灵,他嫉妒活人,常常作祟,所以要向他供奉食物。古埃及人相信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必须保留身体以保证灵魂拥有自己的居所,故而发明了木乃伊。他们把亡灵分成三类:Ka(卡)、Ba(芭)和Khu(库),都是指死者的精气、意识或灵魂。由此看来,古巴比伦和古埃及人的多魂多灵思想与中国人的三魂六魄说十分类似。古希腊人也有祭祀亡灵的习俗,他们摆设葡萄酒、水果等食物款待回家的亡灵。古雅利安人也有祀祖之风,其祭祀目的非常明确,“万望予以眷顾”,“万望福佑子孙”,“万望驱邪禳厄”(托卡列夫,1985:304)。古罗马人把祖灵看成是家族中的一员,是氏神(Lar Familiaris),每逢二月十日至廿一日举行祖灵节(Parentalia)、孤魂节(Lemuria)以祭祀。古波斯人称祖先为Fravashi(弗拉法希),是守护灵,能令子孙们百战百胜,使农事风调雨顺,让家族繁衍昌盛。在阳历的三月十日至二十,祖灵要回老家巡查。由此,这些亡灵祖灵都受到后辈的祭拜。

当今世界还有许多地方仍然流行祖先崇拜的风俗,比如中国,以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其他亚洲国家,包括日本、朝鲜、韩国、越南等。新喀里多尼亚人(New Caledonian)所崇拜的神其实是他们的祖先。非洲诸民族最典型、最引人注目的宗教形态也是祖先崇拜。如南非的聪加人(Tsonga)所敬祀的祖灵“均为两组:一为父系,一为母系”(托卡列夫,1985:155)。祖鲁族人(Zulu)认为打喷嚏是祖灵来访,因有祖宗的呵护而快乐万分。祖先崇拜在达荷美人(Dahoman)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代表了30或者40个氏族的超自然的创立者的直接后裔”(Herskovits,1938:4)的神灵的膜拜相联系。祖先崇拜与班图人(Bantus)的道德行为也联系在一起(Schapera,1937:270)。还有澳洲和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汤加和新几内亚一带的土人以及美洲的印第安人,仍保持着祖灵崇拜的风俗。

今日西方国家,在基督教传入之前也曾有亡灵(祖灵)崇拜现象。但现在因大都信奉基督教而崇拜一神之故,祭祖仪式已经式微,或者甚至消失了。有些逐渐融入一些基督教的仪式之中,如万圣节和万灵节还遗留着祖灵崇拜的痕迹。它们原非基督教的节日,而是一种民间信仰,后来逐渐纳入基督教中。每年十一月一日的万圣节是为去世的亲属点蜡烛的节日,也是为了纪念基督教中死去的圣徒。但在古时候该节日有纪念亡灵的观念,它来自古老的民间拜祖信仰传统。在每年十一月二日举行的万灵节,基督教会特准可举行三次弥撒。除讲道外,还举行扫墓等仪式,而这种扫墓活动实际上就承载了民间的拜祖遗风。只不过现在这些节日与基督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失去了它们原有的祭祖活动宗旨。

基督教在西方国家兴起之后,由于盛行基督信仰,上帝观念深入人心,上帝崇拜逐渐成为西方的宗教信仰核心,即使过去盛行祖先崇拜的地方也被上帝崇拜取而代之。基督福音所到之处,也成为上帝崇拜观念的倡导之地。从当初的古罗马帝国境内到当今世界各地,无不弥漫着只有上帝才能拯救人类于罪恶深渊的气息。除整个欧洲大陆、北美外,还有拉美和南美,以及非洲、亚洲等过去曾沦为欧洲列强殖民地的诸多国家和地区,受其殖民统治的影响,以至深深地留下了基督教文化的烙印,上帝崇拜观念也渗透到本土文化之中。但世界上宗教的影响是具有时间性和地域性的,每一种宗教都有其势力范围。全世界主要被三大宗教所瓜分,如亚洲东方世界的佛教、中东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教、西方世界的基督教等。所以,总体上我们称西方世界的主要宗教信仰为基督教,尽管与其他地方一样,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宗教派别。这样,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就成为中西方宗教信仰的两种典型类型和核心内容。

二、儒、释、道:中国祖先崇拜的沃土

中国虽无国教,但却有众多宗教崇拜对象。《周礼·春宫》中说:“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这里包括了原始宗教中的鬼神崇拜、上天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其中以祭祖、祭社与祭天最重要。祭祖即是祖先崇拜,由灵魂观念生成,对中国原始宗教的形成和发展影响最大,其潜在影响绵延至今。不仅汉族崇拜祖先,许多少数民族也有该习俗,如侗族、苗族、水族、土家族、满族等。所以,祖先崇拜是中国人心目中最重要和最早的宗教信仰形态之一。

祖先包括远古祖先(如女娲、伏羲、神农、黄帝、炎帝等)、氏族祖先、部落祖先、民族祖先和家族祖先等。早在殷商以前就有很完整和系统化的祖先崇拜仪式,“祖”和“宗”实际上是那个时代的两种祖先崇拜仪式名称(李亦园,2004:117)。《礼记·祭法》曰:“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这里的禘、郊、祖、宗都是祭仪名称。禘、郊用以祭祀远古皇祖;祖、宗用于祭祀直系祖先,后来就演变成祖先的称呼。

灵魂不灭是产生祖先崇拜观念的基础。祖先崇拜由鬼魂信仰(崇拜)发展而来。古人认为,人是由躯体和灵魂两部分组成。人死躯体腐烂消失,但灵魂却仍然存在,而灵魂脱离肉体就成了鬼魂。神形魂魄理论——二元论生命观认为,人的灵魂有两个:魂与魄。魂主神,魄主形;魂善而魄恶;形与神、魂与魄结合起来人才具有完整的生命(尹飞舟,等,1992:10)。按照中国早期宗教观念,灵魂本质上是一种物质性的“气”。《艺文类聚》卷七九引《淮南子》:“天气为魂,地气为魄。”《左传·昭公七年》:“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太平御览》五九九引《礼记外传》:“人之精气曰魂,形体曰之魄。”将气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的观念,衍生为一种相当普遍的哲学观念。这种灵魂不灭的观念一直植根于中国人的宇宙观里,对祖先崇拜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祖先崇拜观念形成后,在原始宗教信仰中逐渐添入理性的成分,把祖先崇拜由亡灵崇拜的层次提升到伦理化的祭祀,达到伦理教化之目的。“将鬼魂观念渐入于抽象化,而祭祖遂成纪念之意,故得保存于今日而犹不替。”(谢扶雅,1998:46)这样,祖先崇拜逐渐演变成一种民间信仰习俗,而孝道教训、宗法制度、宗教信仰、民间传说,以及家族血缘关系等都是祖先崇拜形成的根源,这反映了祖先崇拜的形成和发展深受中国多元文化的影响,深深地留下了中国文化的烙印。

在中国文化母体中的儒家观念中,“忠”“孝”是最重要的美德。《孝经》问世后,儒家的孝道思想广为宣扬。作为伦理规范的“孝”是祖先崇拜的必然产物,是一种道德强制力量。反过来,“孝”又把祖先崇拜升华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从更高的层次上涵括了祖先崇拜的精神本质,二者互为表里共同构筑成了中国传统伦理的基础和核心。尊祖崇祖是孝道的核心理念,祖先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而现实生活中凌辱对方祖先的“国骂”就成为制胜的撒手锏。孝既有对生者的孝,即在世父母长辈;也有对死者的孝,包括去世的父母先祖,即“追孝”,是对在世父母之孝的延伸和扩大。儒家文化历来重视血缘亲情,先辈与后代之间有无法割舍的情感,祭祖就成为他们之间联系的纽带。“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祭祀乃孝道之礼。“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祖先崇拜被赋予伦理的义务,祭祖成为孝的价值评判标准,“孝”就变成祖先崇拜的教条。

祖先崇拜也是中国父权制度和宗法制度的具体反映。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也得到提升,人们不再将动物和植物视为祖先,图腾崇拜慢慢被祖先崇拜所取代,祖先的形象人格化。从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男性作用彰显出来,其地位得以提高和加强,于是祖先崇拜又赋予了男性特征。如“祖”的古体字为“且”,在甲骨文和金文里形似男根,由此可见祖先崇拜是建立在父系血缘的宗法制度之上的。而且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由于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这一特点得以强化。

中国祖先崇拜最典型的体现就是中国的三大冥节——清明节、中元节和寒衣节,以及其他祭祖节日。在清明中国人有上坟习俗,是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思恩的具体表征,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的墓祭之礼。中元节源于道教。在这一天举行祭典,后来变成亡灵崇拜和祖先崇拜了。这一天也是佛教盂兰盆会的日子,内容也是为亡灵超度,来自目莲救母的故事。寒衣节又称祭祖节。为免先人在阴曹地府挨冷受冻,后人就为其送去御寒的衣物。另外有些地方还有七月初一开鬼门和七月廿九关鬼门的习俗,源于中国民间的传说。这些节日主要是祭祀祖先和去世的亲人,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死者的追思。因此,中国的祖先崇拜是由儒教、道教、佛教、传统民间信仰,以及其他各种传说等结合而产生的,是一种复杂多端的祖先崇拜形式,中国多姿多彩的文化形态是祖先崇拜产生的肥沃的文化土壤。

祖先崇拜之所以在我国数千年来普遍流行,有诸多原因。一是精神寄托。华夏民族有强烈的寻根意识,即认祖归宗,甚至希望死后也要与祖宗的神灵同在。祖先崇拜情结迎合了中华民族强烈的家族认同感和心灵归依感。二是报恩尽孝。祖先之恩德流芳百世,泽被后人,绵绵瓜瓞,万世其昌。后代理应对祖先尽孝,在生奉养身体,死后祭拜灵魂,这样就衍生出祭拜祖先的宗教信仰仪式。三是寻求庇护和恩惠。相信祖先灵魂永存,且具有神秘超凡的力量,能保佑子孙避祸趋福。四是历代王朝以孝治天下的手段。中华文明早熟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在血缘关系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氏族式的社会组织形式,典型的管理方式就是家长制。这种形式建构成统治阶级的社会管理模式,形成了家国同构的忠孝文化结构和政治框架。这样,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官方,祖先崇拜都能大行其道。

三、基督教文化:西方上帝崇拜的根基

相对于中国浓厚的祖先崇拜观念,在当今深受基督教影响的西方文化里几乎已经没有祭祀先人的节日了。当中国人祭祀祖先时,西方人却向上帝祷告。基督教的兴起,使西方社会将原先盛行的祖先崇拜抛弃,转而信奉上帝。在《新约》中“崇拜”一词的希腊语意即“与神亲密或亲近”(Liesch,1996:221)。可见,他们崇拜的不再是过去或像中国人一样尊崇的祖先,而是神,即上帝。

基督教在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广泛吸收了众多学说和思想,如古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柏拉图哲学中的理念论和灵魂不灭论,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动力因思想,斯多噶学派中道德节制主义,犹太教的一神论等。这些思想学说奇妙地结合起来,整合成基督教的基本精神。尤其是犹太教创立了上帝崇拜一神论观念。基督教建立后,延续并强化了这一思想。它的三位一体宗教观念以全新的宗教观念维系着犹太教的一神论,将上帝崇拜的宗教信仰发扬光大。直至今天,全世界的基督教派别,都依托《圣经》,继续维护着这一信仰。这种源远流长的一神论观念与坚定的上帝崇拜的信仰,在今天多元文化世界里仍然保持着它自身的独特价值和固有的生命力,使基督教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而这种强大的基督教文化也成为西方上帝崇拜的立足之本。

西方崇拜上帝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基督教教义的教训,二是基督教对社会现实生活的影响。

第一,从教义上讲,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全能者。他是全知、全能、全智、全视、全权、全爱、全造的永生者,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有。他是多维度的。从宇宙论上看,他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出埃及记》,3:14);从本体论上看,他是自有永有的上帝(《出埃及记》,3:14);从神性论上看,他是忌邪的上帝(《出埃及记》,20:4)。因此,他是万有的创造者、宇宙的统管者、真理的启示者、选民的拯救者和罪恶的审判者。

上帝创造天地万物,是超越虚无和万物的唯一创造者和管理者。他从无(ex nihilo)中创造了世界,在黑暗和混沌中创造了光,创造了天地、生物和人。上帝创造人类,就是让人们了解、热爱和崇拜他。初期的《圣经》思想将上帝视为以色列民族的上帝或守护神,而以先知以赛亚为代表的后期《圣经》思想认为,上帝平等地对待世人,应该作为全人类的崇拜对象(《启示录》,4:11),而且是唯一的崇拜对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作为真理的启示者,上帝具有很多无与伦比的特质。有思想感情、公正、智慧和力量(《申命记》,32:4;《约伯记》,12:13;《以赛亚书》,40:26)。上帝慈悲为怀,乐于宽恕,慷慨施与,充满爱心(《诗篇》,19:1-6;《罗马书》,1:20)。上帝是“有位格之真理的主体和本体”,以位格的身份将真理启示给人类。当他启示真理的时候就等于启示生命、启示道路。他是绝对有主权的主,永远是主动的、主体的和主位的,是绝对的自主和完美无缺的(张庆熊,2006:168)。

基督教最大的影响是灵魂得救。上帝的救赎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救赎论在神学上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人类因犯原罪而“陷在迷惑,落在网罗”(《提摩太前书》,6:9),是“迷失的羊”(《耶利米书》,50:6),只有通过耶稣在十字架上“圣死”,尔后复活升天,成为人类唯一的救赎主。“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4:12)“对人类罪的宽恕是上帝的恩惠,他的恩惠因为这种目的而施与。”(达瓦马尼,2006:341)人类只有信主才能得救,这种信主信念实际上就是上帝崇拜。

第二,基督教对西方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已渗透到西方政治、哲学、道德、法律、经济、教育、卫生、艺术、文学艺术、语言文字、建筑以及科学等各个领域。不可否认,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西方国家的道德标准和文明程度,其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1)促进个人自由权益与社会公义。“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后书》,3:17)推动西方政治文明进程。主张自由和公正,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英国的《大宪章》、法国的《人权宣言》、美国的《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的颁布都与基督教精神密不可分。(2)倡导社会慈善事业。“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马太福音》,5:7)“藐视邻舍的,这人有罪;怜悯贫穷的,这人有福。”(《箴言》,14:21)基督教创办孤儿院、敬老院和救世军,组建收容所和盲人之家等慈善和救助组织,救助贫弱。(3)尊重生命与尊严。“不可杀人。”(《出埃及记》,20:13)关爱生命,给人的生命赋予神圣性,反对弃婴、杀婴陋习,反对堕胎,反对角斗士表演以及人体献祭,还反对自杀。为人类在看待生命的价值观上,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4)提升妇女社会地位。“并不分犹太人……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3:28)基督教提倡一夫一妻制,主张婚姻自由,使妇女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自由与尊严。(5)创立公共医疗卫生体系。“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马太福音》,10:42)基督教倡导救死扶伤,首创医院制度(369年)和精神病院(321年)。基督徒亨利·杜南(Henri Dunant)于1863年组成了国际红十字会。(6)普及教育。“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言》,22:6)基督教产生之前教育只限于贵族,之后兴起了全民教育和平等教育理念。公立学校系统、义务教育、幼儿园教育、盲人教育和大学概念都与基督教有不解之缘。欧美著名大学也源于基督教,如牛津、剑桥、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大学。(7)音乐、建筑、绘画、文学、艺术等文化领域也深深地受到基督教的影响。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基督教宣扬人可以获得拯救而与上帝同在、永生,享有欢乐和希望,对人们有强烈的吸引力。同时,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宗教,“其诸种影响力皆可在社会中人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上亲眼看见”(Perry et al.,2006:438)。所以,在西方人眼里,基督教塑造了整个西方文明,从来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机构或组织对人类的命运能发挥如此大的影响力,而其核心内容——上帝崇拜就成为亘古不变的真理。

四、两大信仰的基本特征及其对中西方文化的影响

由于两种信仰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的不同,中国祖先崇拜和西方上帝崇拜都有其鲜明的特点。

中国祖先崇拜的特征约有如下几点。第一,祖先以人格化的面貌出现,将祖先神格化,神与人没有严格区分开来,而是达到神人合一的境界。所以,祖先崇拜实际上是拜人而不是拜神。第二,具有本族认同性和异族排斥性。每一个家庭、部落宗族或民族都有自己敬奉的祖先,有时不止一个。这样就增强了家族的和谐兴旺和民族的凝聚力。第三,相信祖先神灵具有神奇超凡的力量,会赐福庇佑后人并与之沟通互感。因此,中国的祖先崇拜的宗教模式具有极强的现实性。第四,超越了原始图腾崇拜和生殖崇拜的认识局限,不再用动物和植物等图腾象征或生殖象征来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而是以祖先的名字取代,由此使古代宗教从自然崇拜上升为人文崇拜。

相对于中国对人的祖先崇拜,西方的上帝崇拜实际上是对神的崇拜,其典型特征就是神与人的分离。这种崇拜把对上帝的崇拜上升到了神学、神论,从而超脱了自然信仰。只有上帝的地位,没有祖宗的地位。这一信仰就把神和人分成两个极端,建立起一种对终极存在的敬畏感,神与人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也就是极端化倾向。人不能成为神,神也不是由人而生成,而且人是由神创造出来的。从这个角度讲,基督教可以称为神性化的宗教。神与人之间不能进行直接的对话沟通,只能通过一定的媒介来进行,基督教的耶稣其实就扮演了这一角色,承担了这种功能。圣父上帝的灵降临到圣子耶稣身上,耶稣就成为上帝在世间的代理人,代表上帝来拯救人类,这样神与人就紧密地联系起来,达到了沟通的目的。

这两种宗教信仰分别对中西方产生了巨大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祖先崇拜是中国社会精神生活的基础,已经融入中国人的内心世界。除了受现代文明影响较小的土著民族外,全世界恐怕没有哪个现代民族会像中国人这样重视逝去的祖先,而且还将其神格化加以崇拜,将祖先崇拜的文化信仰泛化为全民族的一种文化心理。“祖先崇拜是世界各地自然崇拜的普遍现象。但在中国和亚洲北部祖先崇拜特别突出,这是令人感兴趣的。”(拉姆,2005:93)“中国是标准的祖先崇拜的国家,在那里我们可以研究祖先崇拜的一切基本特征和一切特殊含义。”(卡西尔,1986:109)祖先崇拜以巨大的情感力量,深刻影响了华夏民族的道德伦理、价值取向、审美心理、思维定式、风俗习惯等,成为塑造中国国民性格的深层文化根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伦理道德方面,祖先崇拜强化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和长幼尊卑观念。祖先崇拜实际上是一种行孝思亲行为。孝德与祭祖二者发生联系,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非常重要的理念与力量。对家长和家族的忠孝的家族伦理建构成社会伦理规范。祖先崇拜表达了人们对先人的怀念和感恩,传达了孝义,表露出对家族的深厚情感。清明节、中元节和寒衣节实际上是祖先崇拜的延伸,是孝文化的具体表征。

第二,在政治方面,祖先崇拜是中国父权制度和宗法制度的具体反映。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农耕文明是主要的经济形态,男性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从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父权思想和宗法制度,祖先崇拜对这种思想和制度的建立和稳固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宗法制度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将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出现家国同构局面,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长期传承下来。“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礼记·杂记》)将对家及祖先的孝延伸为对国的忠,使家庭或家庭成员和国民品质相统一,即忠、孝同义,忠和孝成为中国的道德本位。

第三,在民俗心理方面,祖先崇拜反映了人们求吉祈福的良好愿望。被崇拜的祖先的一个典型特征是他们被授予神化的特权与权利,当被请求时可以展示他们的仁慈(Fortes,1966:16—20)。人们相信祖先具有神奇而强大的超自然力量,握有掌管生死祸福的权力。可以避凶趋吉求福,庇荫本族成员,赐福儿孙后代,以求风调雨顺,物产丰富,幸福安康。

祖先崇拜在民俗心理方面的另一重要作用,就是它成为繁衍和整合家族的精神力量。祖先崇拜是一种血亲崇拜,崇拜者和被崇拜者之间存在血缘关系。中国非常注重香火传衍,崇拜祖先归根到底是崇拜祖先强大的生命力,家族的传承就是祖先生命的延续(Hsu,1948:276—277)。“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郊特牲》)祖先是整个氏族的象征,他们既是生命血脉的给予者,也是身份认同的最具体、最可感的历史形象,是整合整个家族的巨大精神力量和杠杆。祖先的形象象征着家庭或家族的地位,喻示着家族的繁荣兴旺。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忝而祖先”,“不娶无子,绝先祖祀”,表现出人们对家族兴旺的企盼。从更深远意义上讲,祖先崇拜可视为一种民族文化的寻根意识,成为社会人际团结的文化纽带。

相比祖先崇拜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上帝崇拜对西方世界的影响也极其广泛深远。比如美国,上帝崇拜现象在二战后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Redman,2002:115)。2007年10月5日,凤凰网称,有三种力量支撑美国:清教徒精神、大学、南方的农民。其中的清教徒精神的核心为上帝崇拜。正如前文所叙,基督教对西方文化的影响渗透到政治、哲学、道德、法律、经济、教育、卫生、文学、艺术、语言文字、建筑以及科学等各个领域,其表现约有以下几点。

首先,政治方面,上帝崇拜对西方政治文明做出了积极贡献。西方资本主义政治体制中的三权分立实际上是源于无偶像崇拜观念,因而淡化皇(王)权,杜绝个人专制,权力相互制约。神人立约的契约思想演变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权思想,使任何个人都不存在君临万民之上的绝对统治,自由、民主、人权等观念与上帝观念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成为西方社会形态的显著特点。

第二,民间习俗方面,上帝观念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现在通行的公元历法、星期分别以不同礼拜日排序,都与上帝有关。很多基督徒在餐前必做祈祷,美钞10元、100元上印有“In God,We Trust”。在人生礼仪中,从出生到死亡,有洗礼、命名、婚姻、丧葬等,都与上帝崇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西方的传统节日绝大多数都围绕上帝(神)而进行,如圣诞节、复活节、感恩节、圣神降临节、升天节等,是崇拜上帝的节日。

第三,民族心理方面,上帝崇拜已经内化为西方人的精神力量。这一核心观念形成了基督教的基本精神,尽管在我们看来,上帝信念是不可思议的,但对西方基督徒来讲,信仰实际上就是“相信上帝爱我们的一种真实可信的知识,植根于基督无偿赐予的应许事实之中。既向我们的思想显明,又借圣灵刻在我们心上”(McNeill,1960:551)。“任何被信仰所打动的人,都意识到他自己的信仰就是一项神迹。因为他所相信的,颠覆了一切他所理解的原则,信仰使他下决心相信一些最违反常识和经验的东西。”(Hume,1975:145)因此,上帝观念在西方人心中根深蒂固,无法抗拒,成为一种精神寄托。

如同祖先崇拜一样,上帝崇拜这种唯心主义思想观也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追求上帝之国却深陷世俗的泥潭,希望拯救世人却一度陷入人间地狱。神性与人性相冲突,理想与现实相矛盾。在理论上遵循唯灵主义,在实践中却采用感觉主义。戕害了亿万民众,成为思想的禁锢、学术的桎梏。宗教信仰的狂热和专制酿成了诸多人间悲剧,如十字军东征,镇压“异端”“邪说”,设置宗教裁判所,扼杀科学思想,迫害科学家,如布鲁诺、塞尔维特、伽利略等,阻碍了历史文明的进程。

结语

本文从中西方文化视角对两种崇拜形式进行了探讨。可以看出,中西方两种异质文化在宗教信仰方面既有差异也有联系。首先,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的根本区别在于拜人与拜神。中国文化独具特色的祖先崇拜,把死去的祖先神格化,而不同于纯粹的神的崇拜。尽管祖先崇拜中的人(祖先)已经有些神化,但本质上还是人,这种崇拜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的情感的表达(“天人之际”的文化主轴),体现了中国文化中的人本思想;而西方的上帝崇拜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拜神行为,它所表现出的是一种精神寄托和思想控制(“神人之际”的文化主轴),体现了西方文化中的神本思想。其次,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是中西方核心价值观的根本性差异之一。西方基督教坚持的上帝崇拜与中国儒家文化的祖先崇拜是水火不相容的,势必出现冲突和矛盾,其中最典型的事件就是明末清初耶稣会传教士与当时中国清政府之间发生的“礼仪之争”。最后,儒家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和比较容易沟通的地方,如仁爱思想与博爱思想,所以儒家文化中的祖先崇拜和基督教文化中的上帝崇拜,都只是不同的文明形态中的信仰形式。不管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历史与文化的合理性,在历史进程中发挥了不同作用,对中西方文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在短时间内,这种信仰格局不会发生巨大变化,还将持续下去。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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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skovits,Melville J.Dahomey:An Ancient West African Kingdom.New York:J.J.Augustin,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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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简介:蒋栋元,中国矿业大学外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英美文学与文化、宗教文化研究。本文为江苏省规划办社科基金项目“区域宗教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13ZXB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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