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记舍伍德·安德森[1]
那是在新奥尔良,有好几个月,我们总是边走边聊,不然就是安德森聊,我听。有一天,我发现他坐在杰克逊广场的一张长凳上,独自发笑。我的印象是他这样已经有好一阵了,就一个人坐在长凳上暗自发笑。这不是我们经常碰头的地方。我们根本没有这样的地方。他住在广场北边,我们事先并没有特别约好,我中午吃过一些东西之后,知道他准也吃完午饭了,我就朝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见到他在散步或是坐在广场某处,我就干脆在能看见他家门口的街沿石上坐下来,一直等到他穿着他那身鲜艳的、一半像赛马骑手一半像穷艺术家穿的衣服,从家里走出来。
这一次他已经坐在长凳上暗自笑开了。他立刻告诉我是怎么一回事:一个梦,昨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牵了一匹马在乡间路上走了许多里路,他想用这匹马换来一个夜晚的睡眠——并不是光换能睡一个夜晚的一张床,而是睡眠本身;现在有我在听,他就从这里编开了,添枝又加叶,把它编成一件艺术品,用他写所有的作品时那种啰嗦得(这个故事似乎有点把握不定,实则不然:它是在探索,在寻求)几乎折磨人的耐心与谦卑在编,我在听可是连一个字都不相信:根本不相信那是人睡着的时候做的一个梦。因为我知道得很清楚。我知道那是他凭空想出来的,他编造的;大部分或至少有一些是我在那儿看着他、听着他的时候现编的。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非得要说,至少是需要去说那是一个梦,为什么非得把梦和睡眠扯上关系不可,但是我知道。这是因为他已经把他的整个一生都写成了一件轶事或者说一个寓言:那匹马(起先是匹赛马,可是现在又变成了一匹干活的马,有犁,有车,有鞍,身强力壮,却缺少有文字记录的家谱)代表着那片广袤、富饶、强有力而又柔顺的密西西比河谷,代表着他自己的美国,而穿着扎眼的蓝色赛马衬衫、打着有朱红斑点的温莎领巾的他,正在以幽默、耐心和谦恭的姿态,不过主要还是耐心和谦恭的姿态,建议以此来换得他实现那个写出纯粹、完美、坚实、源源不绝的作品的梦想,而他的《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和《鸡蛋的胜利》正是这样的征兆和象征。
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说这样的话、用语言来这样表达的。他甚至可能永远也认识不到这一点,要是我打算向他点明,他肯定会加以否认,态度说不定还很激烈。但这并不足以说明这个看法是不正确的,也不足以说明不管这看法本身正确与否,他的不信是有道理的。事实上,正不正确,他信还是不信,这都关系不大。他肯定会加以否认,其出发点恰好是他性格中的大悲剧。他希望别人取笑他、嘲弄他。他希望在地位、成就、机智以及别的任何方面都无法与他比肩的人能使他显得愚蠢可笑。
这就是为什么对自己所写的每一篇东西他都如此孜孜矻矻、不厌其烦和不知疲倦地下功夫的原因。这好像是他在对自己说:“这至少是、将是、必定是无懈可击的。”仿佛他写作甚至都不是出于那种耗费精力、永不休止、难以餍足的对荣誉的渴望(为了这样的荣誉,任何一个正常的艺术家都不惜消灭自己年迈的母亲),而是为了对他来说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东西:甚至还不是为了不值一提的真理,而是为了完美,为了无与伦比的完美。他没有麦尔维尔的力度与冲劲,麦尔维尔是他的祖父;也没有马克·吐温对生活的旺盛的幽默感,马克·吐温是他的父亲;他也没有他的兄长德莱塞对种种细微差别的粗暴的蔑视。他的特点是追求精确,在有限的词汇范围之内力图选用最恰当的词句,他内心对简朴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他要把词与句都像挤牛奶一样挤得干干净净,总是力图要穿透到思想的最深的核心里去。他在这上面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到最后他的作品里剩下的只有风格了——风格成了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接下去他很快又相信,只要他竭力使这种风格纯粹、不走样、不变化与不受污染,它所包含的内涵就必定是第一流的——无法不是第一流的,他自己因而也必定是第一流的。
在他一生中的这个时期,他无论如何得相信这一点。他的母亲曾是一个契约女奴,他的父亲是一个临时工;这样的背景使他明白,他所得到的安全与物质上成功的总和是,也必然是生活的答案与目的。可是他在中年以后放弃了这一切,舍弃与抛弃了这一切,他当时的年龄比做出献身艺术与写作的决定时的大多数人的年龄都要大得多。可是当他做出这样的决定时,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只有一两部作品的人。他必须相信:只要他努力使自己的风格纯而又纯,那么这种风格的内涵也必定是纯而又纯、也是最为优秀的。这就是他必须要捍卫自己风格的原因。这就是他因为海明威写了《春潮》而感到不快与愤怒的原因,也是他对我稍感不满的原因,之所以程度稍轻是因为我的错误不是写了一整本书而是仅仅出版了一本自己印刷、自己发行的小书,在我们这个新奥尔良的小圈子之外不会有多少人能看到或听说过这本书,这是一本斯普拉特林的漫画集,书名我们叫作《舍伍德·安德森与其他著名的克里奥尔人》,我给这本书写了一篇序言,用的是安德森的初级读本式的风格。我们俩——我指的是海明威与我——谁也不可能损害、嘲弄他的作品。可是我们使得他的风格显得可笑;那是在他写完《邪恶的笑声》之后,他已经到了应该搁笔的阶段,他却仍在不惜一切代价地保卫自己的那种风格,因为时至今日,他内心也必定已经知道,除了这件东西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这是一种纯而又纯的精确,或者说是一种精而又精的纯粹,随你怎么说都行。在对待人民的态度上,他是一个滥情主义者,在如何看待他们的问题上往往不正确。他相信人民,但是好像仅仅在理论上如此。他对他们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虽则每一次他还要重新准备感受失望,准备受到伤害,好像这样的事以前没有发生过似的,好像他能真正相信可以相处的人唯有他自己笔下创造出来的那些人物,是他自己探索地做着的梦里的虚构品与象征物。在他的作品里,他有时是一个滥情主义者(莎士比亚有时候也是如此),可他从来不是一个掺假的人。他从来不语焉不详,从来不庸俗化,从来不走捷径;从来都是怀着一种谦卑,甚至是一种宗教般虔诚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以一种几乎让人怜悯的至诚、忍耐、甘愿臣服和自我牺牲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他仇视下笔千言;如果人家写得很快,他认为里面准保掺假。他有一次告诉我:“你有太多的才能。你可以轻而易举地写出东西来,而且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如果你不小心,你会什么也写不成的。”在那些下午,我们总是一起在旧城区散步,我听,他讲,对我或是对别人——我们在街上、码头上任何地方遇到的任何人,或是晚上他在我的小小配合之下,坐在什么地方共对一瓶酒幻想出牵着马的睡不着的人那一类稀奇古怪的角色。其中的一个据他说是安德鲁·杰克逊的后裔,查尔梅特战役之后就留在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泽地带,再也不是半马半鳄鱼,现在成了半人半羊,后来又成了一半是鲨鱼,它——我的意思是整个故事——到头来变得那么古怪又是(至少我们是这样想的)那么有趣,我们决定把它写下来,用相互通信的方式,就仿佛是一支动物考察队的两个暂时分开的队员。我把他写的第一封信的回信交给他。他读了之后说:
“你自己满意吗?”
我说:“怎么啦?”
“你对这封回信满意不满意?”
“为什么不满意?”我说,“这封信里没说的我可以放在下一封信里说。”这时候我明白他心里相当不高兴了:他变得态度生硬、严峻,几乎都要发火了。他说:
“要么把它扔掉,咱们不进行下去了,要么把它拿回去重写。”我接过了信。我足足写了三天才重新交给他。他再次读了,读得很慢,像他素常的那样,这以后他说:“现在你满意了吗?”
“不满意,先生,”我说,“不过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写得更好了。”
“那咱们就让它通过吧。”他说,把信放进他的兜里,他的声音重新变得温暖、圆润、洪亮而带有笑意,准备再一次相信别人,再一次受到伤害。
我从他那里学到的比从这件事里学到的要多,至于我有没有也一直遵照着他其他的教导实行,那是另一回事。我学到的是:作为一个作家,你首先必须做你自己,做你生下来就是那样的人;也就是说,做一个美国人和一个作家,你无须非得去口是心非地歌颂任何一种传统的美国形象,像安德森自己与德莱塞所独有的让人心疼的印第安纳、俄亥俄或艾奥瓦州的老玉米或是桑德堡的畜栏以及马克·吐温的青蛙。你只需记住你原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他告诉我,“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它也不为这个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端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自己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不过这也可以了。它也是美国;把它抽出来,虽然它那么小,那么不为人知,你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拿掉一块砖整面墙会坍塌一样。”
“有水泥和灰胶的墙可不会坍塌。”我说。
是的,不过美国还没有抹上水泥与灰胶呢。人们还在建造美国。正因如此,一个血管里有墨水的人不仅仍然能而且有时还必须在美国内部不断地走来走去,边倾听边观察边学习。正因如此,像你我这样没有学问、没有学历的土老帽不仅有机会写,而且还必须写。美国所要求的一切就是观察它、倾听它、理解它,如果你做得到的话。不过理解也还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相信美国,即使你并不理解它,接着试着叙说美国,把它写下来。文章绝不会一下子就很精彩,不过总还有下一次呢;墨水和纸张总不会缺,也总有你想理解和告诉别人的东西。这一次说不定也还是不完全对头,不过它也有下一次嘛。因为到了明天,美国将变成截然不同的另一样东西,一样更丰富更新颖、值得你去观察、倾听并试图理解的东西,即使是你不能理解、无法相信的东西。
要相信,要相信纯的价值,要更多地相信。不仅相信价值,而且要相信忠诚与完整的必要性;为艺术选中并甘愿忠于艺术的人是幸运的,因为艺术的报酬是不会落到邮差头上去的。安德森把这些道理推向极端。这在表面上当然是不可能的。我的意思是,在往后的年月里,当他也许终于承认剩下的只有风格时,他写作时是那么努力,那么费劲,那么不惜牺牲自己,他有时候竟显得比原来的自我更高一些、更大一些。他热情、慷慨、善良、开朗,喜欢开怀大笑,不乖戾也不妒嫉,只有追求完美时才是例外,这种对完美的追求,他相信任何一个对自己的行当有兴趣的人都是必须具备的;他随时愿意慷慨地帮助别人,只要他相信这个人是怀着他自己的那种谦卑与崇敬心情来从事这门行当的。在新奥尔良的那些日子里,我逐渐明白世界上真的有人是愿意整个上午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关在屋子里努力工作。到了下午安德森会出现,于是我们就在市里走来走去,边走边聊。到了晚上我们又会再次见面,这回是共对一个酒瓶了,现在才是他倾心而谈的时刻;在任何一个阴凉的庭院里,只要那儿杯瓶碰撞发出叮当声,棕榈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那里就是这样一个小世界。第二天上午他又把自己关起来了——在写作呢;于是我对自己说:“要是当一个小说家只需花这样的代价,那么这种生活对我来说也是合适的。”
于是我开始写一本小说:《士兵的报酬》。我认识安德森太太在先,后来才认识安德森。我有一段时间没看见他们了,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安德森太太。她问起这一晌怎么没见到我。我说我正在写一部小说呢。她问我要不要给舍伍德看看。我回答了,我记不清原话是怎么说的了,反正意思是如果他想看,我也没有意见。她让我写完了把稿子交给她,我照着做了,那是在大约两个月之后。过了几天,她捎话叫我去。她说:“舍伍德说他想跟你做一笔交易。他说如果他可以不看的话,他愿意跟里弗赖特(霍雷司·里弗赖特:当时他自己的出版者)说一声,让他接受出版。”
“成。”我说,事情的全部经过就是这样。里弗赖特出版了这本书,这以后的几年里我只见过安德森一次,因为那个不愉快的漫画事件也就发生在这先后,好几年他都不愿见我,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纽约的一次鸡尾酒会上;可是那又碰上了他比他写过的任何作品都要显得高大的时刻。这时候我记起了《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鸡蛋的胜利》还有《马与人》里的某些篇章,我知道我在看着、注视着的是一个巨人,他所在的世界上居住着的大部分——绝大部分——人都是侏儒,虽然他只做出过两次或是三次与巨人身份相称的举动。
(原载《大西洋》一九五三年六月号;此处文本系根据福克纳打字稿。)
密西西比
密西西比发源于田纳西州孟菲斯一家酒店[2]的大堂,朝南伸展,直抵墨西哥湾。它一路上为一些小镇所点缀,那里游荡着马匹与骡子的幽灵,早年间,这些骡马总是给拴在县法院四周那一个个拴马桩上的;而且几乎可以说,这条河只有那两个方向,也就是北和南,因为就在几年前,你都无法走水路朝东朝西行进,只能靠徒步或是骑骡马;即使是在那孩子的少年时期,要去距离三十英里的东边或是西边毗邻的县城,都是非得朝三个方向,顺着不同的三条铁路,坐上九十英里的火车,方能到达。
最初,那儿是一片荒野——往西,沿着那条大河,是一片片淤积的沼泽地,由一条条黑黢黢、几乎纹丝不动的臭水沟镶边,这里密不通风,长满了芦苇、藤蔓、柏树、梣树、橡树与橡胶树;往东,是阿巴拉契亚山脉逐渐消失处,是野牛在那里啃啮青草的阔叶林山脊与大草原;往南,是长有松树的贫瘠土地,那里还有挂满苔藓的栎树和面积更大、地更少水更多的沼泽,处处潜伏着鳄鱼与水蛇,日后,路易斯安那州将在这里开始形成。
在这里,最初出现的是携带着简陋器具匍匐前进的先民,他们垒起了土墩然后就消失湮没了,只留下了土墩。在这些土墩里,接踵而来有史可稽的阿耳冈昆族裔会留下他们战士、酋长、婴儿和猎杀的熊的头颅,瓦罐的碎片和斧头、箭镞,偶尔还会有一只沉甸甸的西班牙银马刺。那时,成群麋鹿不加警觉地如烟雾般飘忽而至,在矮树丛里和溪谷的底部,则有熊、狼、美洲豹以及各种小一些的动物——浣熊、负鼠、河狸、水貂和沼鼠(不是麝鼠,是沼鼠);二十世纪初,这些兽类仍在那儿出没,有些地方仍未开发,当时,那男孩自己也就是在这地方开始打猎的。但是,除了偶尔在某张白人或黑人的脸上可以寻见印第安人的一些血统之外,奇克索人、乔克托人、纳齐兹人和亚祖人都如先民一样迁走了,现在和男孩一起匍匐前进的是沙多里斯、德·斯班和康普生家的后裔,这几个家族曾经指挥过马纳萨斯、夏普斯堡、夏洛、奇克莫加这几个团,匍匐前进的人中还有麦卡斯林、艾威尔、霍尔斯顿与霍根贝克家的后裔,这几个家庭的父辈祖辈曾经充当过那几个团的兵员,匍匐的人里偶尔也会有个把姓斯诺普斯的,因为到二十世纪初,斯诺普斯家的人已经是无处不在了:不光是站立于开设在湫隘小街主要由黑人光顾的小铺的柜台后面,而且也坐在银行董事长办公桌、食品批发公司经理办公桌的后面,身居浸礼会教堂的执事席中,他们买下许多所摇摇欲坠的乔治式住宅,把它们分隔成一个个可以单独出租的套间,而在自己弥留之际,又立遗嘱将加出来的披屋与洗礼盆捐献给教会,好让大家记得他们,不过这也许纯粹是出于恐惧。
他们也参加打猎。他们也进驻打猎营地,在那里,德·斯班、康普生、麦卡斯林和艾威尔家的人按门第的高低次序当头儿,他们射杀母鹿,既不管法律,也不管头儿说这样干是要不得的,他们射杀母鹿甚至都不是因为需要鹿肉,他们把肉扔下,由森林里的食尸禽兽来享用,他们之所以屠杀,只是因为母鹿躯体大、会移动,是样稀罕物件,与湫隘街巷的小铺及那里的蝇头小利相比,是更早时代的产品;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论资排辈当上了营地的头儿,现如今他得操心,不是为猎物越来越少、地盘越来越小的原始森林,而是为姓斯诺普斯的那伙人,他们正在把留下的不多的东西毁灭殆尽。
他们选举比尔波家的人并且不遗余力地为姓瓦达曼的人拉票,在这两人下台后又推举他们的儿子上台。他们的出发点是对黑人的刻骨仇恨、恐惧以及经济上的冲突对抗,那些黑人紧挨着他们的地块种着不大的田地,因为黑人记得自己根本未曾获得自由,因此能够珍惜已经得到的那些,去斗争以保留住不多的那一些,并且教会自己如何凭借不多的东西去获得较多的东西——花不多的钱,吃不多的食物,用较少较差的生产工具来种植较多的棉花。一直要到姓斯诺普斯的逃离农田进入湫隘支街上开设的小铺,他才能不再与黑人在耕作上较劲,在小铺里,他可以不再紧挨着黑人生活,却可以依赖他们为生,靠以次充好,抬高价格,把劣质的肉、粮食、糖蜜卖给黑人,黑人反正是连价码上的数字都认不得的。
最初,那个过时的人第二天还要遭到已经过时的人的剥夺:那个原始的阿耳冈昆人——也许是奇克索人、乔克托人、纳齐兹人和帕斯卡戈拉人——他从密西西比河旁高高的悬崖绝壁上往下俯望,盯着一艘载有三个法国人的奇珀瓦独木舟——这印第安人几乎来不及旋过身子看背后有一千个西班牙人从大西洋那边横穿大陆而来,他还余下一点时间有幸看到各种外族人交替进进退退,速度快得像魔术师手中那些转瞬即逝的纸牌:法兰西人待了一秒钟,接着西班牙人待了大约有两秒钟,然后法兰西人又待了两秒钟,接着又轮到西班牙人了,然后又是法兰西人了,他们在这里还没来得及吸进最后的半口气,盎格鲁—撒克逊人又来了,他们是要在这儿待下去,死活也不走的了:那个高高的汉子,高声吟诵新教经文,散发出浓浓的威士忌酒气,一只手里捏着《圣经》和酒壶,另一只手里,让人想象不到的是,竟握着一把印第安战斧,他吵吵闹闹,脾气暴躁,对女人倒是百依百顺,还主张一夫多妻:可以说是个结过婚却不屈不挠保持着独身的男人,他只知行进,却不明白目的地在哪里,让他那腆着大肚子的老婆、丈母娘的大半个家庭紧随在他的身后,进入连车辙都没有的荒野,让他的孩子在树丫支着的来复枪后面呱呱坠地,在他们再次出发之前又让老婆怀上另一个,与此同时,还把他永不枯竭的其他种子撒在三百英里黑黢黢的腹地里——也同样是既不贪婪,又无热情与预谋——他砍倒一棵需要二百年才能长成的树,仅仅为了把一只熊撵下来或是往帽子里盛满野蜂蜜。
他活了下来,即使在他自己也成了过时人物之后,在弗吉尼亚与卡罗来纳种植园主的小些的儿子们[3]前来取代了他之后。他们是赶着大车来的,车中满载着黑奴与靛蓝种子,走的倒仍然是他当年用印第安战斧(他也没有其他工具可用)砍伐出来的道路。接着,有人给了某位纳齐兹巫医一颗墨西哥棉花种子(没准里面已经潜伏有棉虫了,因为这害虫跟斯诺普斯家族一样,也是把南方整片土地全都占领了的),从而改变了密西西比的面貌。奴隶们现在很快把处女地清理出来——那里当时(一八五〇年)仍然出没着默雷尔、梅森、黑尔和哈普两兄弟[4]的幽灵呢——使它变成能生财致富的种植园,而那个已经过时、被取代的人,对这片土地所打的主意,仅仅是打几头熊和鹿,弄些蜂蜜甜甜嘴巴而已。可是他仍然留了下来,仍然好歹活着,甚至一直到那男孩进入中年,他仍然待在那个地方,住在不断缩小的原始森林边缘处的一所由原木、木板或铁皮搭成的小屋里,完全是靠着种植园主的容忍,有时甚至是慷慨大度,才能赖在这儿,对于他们来说,尽管他桀骜不驯并维持着某种程度的尊严与独立性,实际上也只是个会阿谀奉承的无赖而已,如今熊与美洲豹已基本上绝迹,他打的便是浣熊和沼鼠了,他仍然暴殄天物,仍然会放倒一棵有二百年历史的老树,虽然如今树上只有一只浣熊或一只松鼠了。
时间到来时,他参加进去,不是进马纳萨斯和夏洛团,而是加盟非正规的帮派团伙,这些帮派团伙并不忠于任何人与任何目标,之所以纠集在一起仅仅是为了一件事、一个目的,那就是从联邦纠察线那里盗窃马匹;他们是抓空当干这件事的,主要的时间还是用在袭击(或打算袭击)种植园上,那些房子就属于他原来通过几句阿谀奉承的花言巧语得以投靠的种植园主,而且一旦战争结束,假如老爷会从他在夏普斯堡或是契克莫加的少校、上校或是别的任何什么军职上退役回来的话,他还是会去投靠的;他打算袭击种植园,那就是说,在少校或是上校的妻子、姑妈姨妈、丈母娘(她们把银器埋藏在果园里,庄园还留下了几个上了年纪的黑奴)阻止他并把他赶走之前,必要时这些女眷甚至会朝他开枪,用的是离家的丈夫、侄子、外甥或是女婿所留下的猎枪或是决斗时用的手枪——这些女人,她们才是不屈不挠、没有被征服、从来不投降,她们不让人把北军的流弹从走廊柱子、壁炉架或是窗框里挖出来,也正是南方的女人,在七十年之后,在看电影《乱世佳人》时,一听到谢尔曼[5]的名字,便会站起来退出影院;她们仍然是不可妥协、怒气难消的,仍然对这事说个没完,其实打了败仗的疲惫不堪、心灰意懒的男人早就连叫她们闭嘴都懒得说了。即使到了那男孩的时代,早在他记得别人大谈圣诞老公公之前,他自己就已经对维克斯堡、科林斯如数家珍,也知道第一次马纳萨斯战役中他祖父所在的团驻扎在何处了。
在那些日子里(一九〇一、一九〇二、一九〇三和一九〇四年),圣诞老公公只在圣诞节那天才出现,可不像现如今,在一年的其余日子里孩子们都能玩他们找得到的、想得到的或是做得到的一切,虽然他们也跟今天,跟一九五一、一九五二、一九五三、一九五四年一样玩,仍然是模仿展示在他们面前,让他们听到、看到或是最受震动的那些事,只是规模缩小了许多而已。我们笔下的这个孩子的时代背景和实际情况正是这样的:那些不屈不挠、永不言败的老太太在三十五和四十年之后仍然抱成团,还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干家务活的老黑奴,也是女的,她们像白人老太太一样,拒绝、坚决不放弃旧的生活方式,不愿忘记古老的痛苦。那孩子就记得她们当中的一个:卡罗琳,解放那么多年了却仍然不肯离去。她也始终不愿意在星期六收下她一周的全部工资,这家人始终也弄不懂她干吗非得这样不可,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她仅仅是乐于让全家人经常记得,她可是他们的债主,她迫使孩子的祖父接着是孩子的父亲最后是轮到孩子自己,不仅得当她的银行家而且还需为她管账,不知怎么搞的八十九这个数字进入了她的脑子,虽然这个数字也会起变化,有时候多些,有时候少些,有时候一连好几个星期她自己又会成了欠债的一方,但这样的情况倒是始终不会改变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大抵是家里大部分人聚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会有个小孩,白皮肤的或者是黑皮肤的,跑来带上这样的口信:“大妈说让你别忘了还欠着她八十九块钱呢。”
即使在那时,对于那个孩子来说,这黑妇人好像已经比上帝还要老了,她管他的祖父叫“上校”,但是对孩子的父亲、叔叔、姑姑,则除了他们的教名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叫,即使他们自己也都已经当了爷爷和奶奶:卡罗琳自己也当了祖奶奶,下面的子孙有二十个之多(此外大概还有十个她也记不得了,或是先她而死了),其中之一也是个男孩,到底是曾孙或者仅仅是孙子连她自己都弄不清了,那是和我们的这个白人男孩在同一星期出生的,起了同样的名字(用的是白人孩子祖父的名字),都吃同一对黑色乳房的奶,睡在一起,吃在一起,玩也在一起,玩的游戏要算是那个白人孩子当时所知道的最最重要的事情了,因为在四岁、五岁和六岁时,他的世界仍然是一个女性的世界,他记忆中就没听说过还有别的方面的事情:用几个空卷轴、一些残渣碎片和小树枝,再挖出个小沟,里面灌上些井水权当是那条大河,一次又一次地玩微缩的战争游戏,打那几场无法挽回的战役——夏洛战役、维克斯堡战役以及布赖司十字路口战役,那个路口离孩子(两个孩子)出生地不远,那孩子因为自己是白人,便硬要当邦联军的将军——彭伯顿、约翰斯顿或是福雷斯特——反正他当两回,黑孩子当一回,要是三回还轮不上的话,黑孩子就压根儿不跟他玩儿了。
说的不是那个高个子男人的事,他仍然当他的猎人,当他的森林之子;也不是那个奴隶的事,因为他现在是自由人了;而是说那颗墨西哥棉籽,是某个人给了纳齐兹巫医的,它现在快快地为自己清理好土地,犁开地面,那上面覆盖着东部大草原的牛草和中部丘陵地带沟底河床的荆棘与芦苇,并且把那条大河,也就是老人河边上三角地带整片整片的淤积土变成干地:人类筑起尽可能长的堤坝,时间尽可能长地把大河挡开以播种和收获庄稼:不过人类在旧的河床里把它阻拦一英尺,它就会在新的领域里开拓出另外的一英尺:于是装载了打成包的棉花运往孟菲斯或新奥尔良的汽轮便仿佛是径直朝天上爬去似的。
另外也还有小一些的轮船在小一些的河流里爬行,它们沿着塔拉哈奇河直抵杰弗生北边的怀利渡口。不过从那个地段以及东边一些的地段运棉花并不能得到经济回报,从那里运更便捷的走法是继续往东去到通比格比,然后往南去到莫比尔,然后走陆路用骡车拉到孟菲斯;怀利渡口的一处悬崖绝壁上有一处驿站——一座乱七八糟的小客栈、一家铁匠铺和几间东倒西歪的小木屋——正好在从杰弗生出发或是继续行进的一辆或一队装了棉花的大车必须要停下来过夜的那个地方。或许连小客栈都算不上,不如说是个兽窟,里面的居民白天无影无踪,他们隐匿在河床的荆棘矮树丛里,只是在晚间出来,而且也只是在打尖的赶棉花大车的车夫毫无戒心地坐在炉火前时,他们才短暂地出现在客栈的厨房里,于是车夫、大车、骡子和棉花便会统统不见:尸体没准给扔进了河里,大车一把火烧了,骡子几天或是几星期后在孟菲斯一处牲口市场被卖掉,而身份不明的棉花则已经走在去利物浦棉纺厂的路上了。
与此同时,在杰弗生十六英里之外,有一个前斯诺普斯时期的人,其实是高个子男人里的一个,事实上就如巨人一般:这是个虔诚的未获神职的浸礼会牧师,但他热衷的不是梦寐以求要进入天国乐园,甚至也不主张有什么统一圣职的做法,更反对用大写的“O”[6]字来标明,他只主张简简单单地让公民的安全得到保障。每一个人都警告他别上那儿去,因为他不仅什么都不能完成,他试着去做时还很可能丢掉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去了,单身一人,不宣讲福音也不提上帝甚至都不说道德的事,而光是挑选那里个头最大、最凶狠,一看就知道是最为歹毒的人,对这人说:“我要跟你打架。要是你打败了我,你可以把我身上的钱全都取走。要是我打败了你,那我可要给你洗礼,让你入教。”接下去便把那人打败,揍得体无完肤,让他改邪归正,变得老老实实,然后再挑战下一个个头最大、最为凶狠的人,接着又收拾再下一个;下星期天来到时,他已经把河边整个无法无天的地区收编进教会了,从此棉花大车可以靠人力船只摆渡过怀利河,安全通过并毫无阻挡地直达孟菲斯了,一直到铁路通行,火车开来从大车上载走一包包的棉花。
那是七十年代的事。黑人现在是自耕农与政治上的实体了;有一个黑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签,却在杰弗生当上了联邦警察局长。后来,他成为镇上正宗的私酒贩子(密西西比州和缅因州一起,是最早从事这一高贵试验的地方里的一个),而且也恢复了——他从来就未真正割断过——对老主人的忠诚,并且从一棵巨大的老树那里取到了自己做生意时用的姓——马尔伯雷(桑树),那棵树矗立在哈伯瑟姆大夫的药店的后面,在树根之间那些包厢般的一个个地洞里,他藏匿他商业上的瓶装货物。
很快,他(那个黑人)在经济竞争中甚至会领先斯诺普斯家族,这个家族即将把成群的族人打进三K党——不是内战混乱、无望的结束阶段那个老的、原始的组织,以当时无望的时代背景来衡量,那至少是个有自己无望目的的诚实、严肃的组织,而是一个二十年代沿用了老名称的后来出现的卑劣组织,它与老组织的共同点也就是那个名称了。此时,地方上出现了用很少的钱修铁路的事,引进的是一八六六年当过“毡包客”[7]的一个人,此时他已然是规规矩矩的公民了;他的子孙日后将用一种柔软的、不发辅音的黑人腔调说话,就跟父母从约翰·史密斯上尉的时代起便生活在波托马克河与俄亥俄河以南的那些孩子一样,这些孩子总是要吹嘘自己的南方遗产。在杰弗生,便有那样的一个人,他姓雷蒙德。他找来了资金,而沙多里斯上校则用这笔资金修起支路,和从孟菲斯到大西洋的主路连通了起来,从而使本地的棉田走向欧洲——这是一条窄轨,跟玩具似的,有三辆小机车头,也跟玩具似的,以沙多里斯的三个女儿的名字命名,每个机车头的油罐上有一块银牌,分别刻着三位小姐的教名。那些标准规格的货车在枢纽站上像玩具似的被千斤顶顶起,然后落放到窄轨上,此时,小火车头被它拉的货遮盖住,让人看不见,因此,一辆辆货车是以这样的程序出现的,在它们为之服务的棉田里被一股傲慢的羽毛状的黑烟和一声傲慢的汽笛发出的尖叫,拉扯着往前行进——那个雷蒙德,在一场不可避免的争吵之后,终于开枪把沙多里斯打死在杰弗生的一条街道上,他之所以做出这样极端的事,大家相信,是因为傲慢与不宽容,也正是因为这同样的傲慢与不宽容,才使沙多里斯上校那个团的官兵在第二次马纳萨斯和夏普斯堡之役后的秋季选举时把沙多里斯从上校的职务上拉了下来。
因此,现在陆地上有了铁路;原来得坐马车去大河码头乘轮船并按老习俗去新奥尔良度蜜月的新婚夫妻,如今便可以搭乘火车上几乎任何地方去了。而且很快这儿也有了普尔曼式卧车了,一路从芝加哥和那些北方城市开过来,那里有的是钞票现金,使富有的北方人能舒舒服服地南下,而且是认真地开发起这片土地来了:用他们北方佬的金元在南方松木林地带开设了巨大的伐木场与工厂,也使五十年来都没有任何变化的由小村落组成的小镇一夜之间发达起来,在一片星星点点般布满树桩的荒瘠土地上膨胀成大都市,这里本来会一直荒下去的,除非当地人出于简单的经济垂死挣扎,自己学会了种植松树,一如在其他地区人们已经学会了种植玉米、棉花一样。
在三角洲上也出现了北方人开的伐木场:现在是二十年代中期,在三角洲,棉花业还有伐木业都很蓬勃。但最为蓬勃的还是金钱本身,金钱孳生出一种穴居人,而他又繁衍出一对双胞胎的穴居人:欠债与破产,这三者如此迅速地让金钱在这片土地上大逞淫威,现在的问题变成了如何在它旋风般使你窒息之前赶快将其摆脱掉。直到出现某种几乎像是自我保卫的手段,不仅是为了有地方可以花钱,而且还为了把单纯要花掉的钱所衍生出的钱可以赌掉,在七八个较大一些的三角洲地区的镇子里形成了一支棒球联队,很快,它就同样四出远征——而且也大获成功——对投球手、游击手和费劲的外场手来说都是如此,就像那两个主力联队一样,那个男孩,现在已经是个青年了,与这个联队以及一家北方人开的大伐木公司关系都很熟,不仅是凑巧跟这两者都熟,而是因为跟一家熟了自会促使他跟另一家也熟悉起来。
此时,那个年轻人的心态与世界上大多数别的年轻人的心态是一样的——这些年轻人在一九一七年四月正好是二十一岁光景——虽然间或他向自己承认他也许用那天自己十九岁这件事作为借口,认为自己应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他正越来越清楚,这还将永远成为他真正的正业,那就是:当一名流浪汉,一个与世无争、一无所有的漂泊者。反正,他已经足够成熟,能和一个律师交上朋友了,早先,这律师住的镇上,一家伐木公司正好想消消停停地宣布破产,这位律师被委派为破产事宜的仲裁人:这人的家庭和那年轻人的家庭素来相稔,他比年轻人稍大几岁,可是却喜欢上了这年轻人,于是便邀请年轻人搭乘自己的车子出游。他正式的身份是充当译员,因为他略通法语而那家快要倒闭的公司恰好与欧洲有些关系。但是从来没见他干过什么翻译工作,因为这名随员并未被派去过欧洲,他去的倒是孟菲斯一家酒店的某一层楼,在那里的所有人——包括那位翻译——都有特权可以签个字便免费取得食品、戏票甚至是私酿的酒(当时田纳西州正值禁酒季),只要那些小厮有本事弄得来,当然不是从几英里外刚过密西西比州界处那几处挤在一起的外表十分老成持重的房子里弄来,那里的轮盘、骰子和二十一点都是要玩就有得玩的。
接着,塞尔斯·韦尔斯先生也突然参加进来了,并且把棒球联盟也随之带了进来。那个年轻人始终不知道韦尔斯先生跟破产有什么关系(如果有的话),他也不真正费心去琢磨,更不用说去关心与打听了,不仅是因为他已经对业余爱好——他知道这是他真正的爱好——培养出了一种noblesse oblige[8]的观念,这作为理由已经算得上是很充分的了,而且还因为韦尔斯先生本人在三角洲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了。他是个庄园主,这庄园不以英亩而是以英里来计量,而且被认为是棒球联盟里的一个球队的独一无二的老板,至少是绝大多数球员,肯定包括接手、偷垒的游击手和点三四〇打击的外场手的老板,据说这个外场手还是从芝加哥兽崽队里挖来或是抢来的呢,这个韦尔斯先生一星期七天照例不变的打扮是:两三天都不剪的胡子、一双糊满泥浆的高筒靴以及一件灯芯绒外套,流传的那个故事或是传奇里说,一天深夜,他就以这副打扮进了圣路易的一家时髦酒店,要开一个由穿晚礼服的侍者伺候的房间,那侍者一见那把胡子、那双沾满泥浆的靴子,不过主要还是看到了那张脸,便说酒店已经全部客满。一听这话韦尔斯先生便问买下这家酒店得多少钱,对方非常傲慢地告诉他,得多少多少万,于是——那故事是这么说的——他从灯芯绒后屁股兜里掏出一叠千元大钞,足够买下开价一个半酒店的,接着便吩咐那侍者十分钟之内把楼里的每一个房间都给他出清。
这自然是启示录般离奇的故事,不过下面这件事倒是那个年轻人亲眼目睹的:韦尔斯先生和他某天中午在孟菲斯的酒店里正懒洋洋地吃着早餐,突然间韦尔斯先生记起他私人的打球俱乐部那天下午三点钟就要在六十英里之外的一个小城里进行一场至关重要的球赛,他打电话给火车站,要求三十分钟里准备好一次特别列车,包括一辆机车和一个守车。列车大约三时抵达科厄霍马,那儿离球场还有一英里的路,有个老兄(那个钟点火车站前是不会有出租车的,而且那会儿全密西西比州哪儿都没几辆出租车)坐在一辆脏兮兮但总算还完整的凯迪拉克的驾驶盘后面,韦尔斯先生开口了:
“这玩意儿要卖多少钱?”
“什么?”车子里的那人问道。
“你的汽车。”韦尔斯先生说。
“十二又五十。”
“行啊。”韦尔斯先生说着便去拉车门。
“我的意思是一千二百五十元。”那人说。
“行啊,”韦尔斯先生说,接下去的话是对那年轻人说的,“跳进去。”
“是拦路抢劫吧,先生。”那人说。
“车子我已经买下了。”韦尔斯先生说,自己也爬上了车子。“去球场公园,”他说,“要快。”
年轻人此后再也没有见到那辆凯迪拉克,虽然在接下去的几个星期里,当联队三角旗赛进行得越来越激烈时,他对那机车与守车倒是变得很熟悉了,韦尔斯先生经常调用孟菲斯调车场的这辆特别列车,就像二十五年前住在城里的一个百万富翁头一点随时拦下一辆两匹马拉的出租马车一样,因此在那年轻人看来,他们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再次朝三角洲另一场棒球比赛冲去,回孟菲斯去消停消停的念头暂时就作罢了。
“我什么时候也该有点发言权的吧。”有一回他说。
“那你就发言吧,”韦尔斯先生说,“就说说这混账的棉花市场明天会有什么走势,这样我们俩都可以不再紧着去追赶这个没一点、没有一点点希望的业余球队了。”
棉籽与伐木场横扫着三角洲其余的地方,把残余的原始森林更深、更深地朝南边挤压,一直挤到大河与丘陵的V字形地带。当那个如今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初次被允许参加日后他按辈分将成为首领的那个狩猎队时,坐骡子拉的大车去鹿、熊和火鸡满地跑的猎场,走上一天或一个夜晚也就到了。可是现在他们坐汽车去,他们得走上一百英里接着是二百英里,往南再往南,而原始森林已经退缩到亚祖河与那条大河(亦即老人河)的交汇处了。
老人河:也包括所有给它提供水源的被河堤拦起的小支流,它们和大河一起,只要老爷子犯了脾气,便将那些堤坝全然置之不理,它们差不多每一代都涓滴不弃地收集水源,从蒙大拿一直到宾夕法尼亚,让滔滔洪流冲入它的受害者那可怜巴巴、毫无希望的人工内脏,水一点儿一点儿升高,速度倒不算很快,只是很坚决,毫无妥协的余地,留出足够多的时间让人测量它的浪峰有多高并且往下游打电报,甚至还能准确预报几乎是具体到哪一天洪水会冲进屋子,把钢琴冲出去,把墙上挂的照片、图画统统冲掉,如果它跟地面不是联系得非常紧密的话,甚至把房子本身也都冲走。
既无情又是不慌不忙地,洪水泛过一条条给它供水的小支流,把水往它们的河道里挤压进去,以致一连好多天,小河里的水会倒流,往上游涌去,一直要抵达杰弗生还要过去的韦利渡口。小河也筑有堤坝,但偏僻处住的都是单干户:是那个高个子男人的后裔或遗孤之类的人物,现在以务农为生了,还有就是姓斯诺普斯的那些人,他们比个体户还要个人主义:他们是斯诺普斯族人,因此当大河边上那些占地千亩的庄园主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和他们的黑人佃户和雇工在用沙包和机器对付灌涌与豁口时,这里的一二百亩大小农场的主人是一手挟着只沙袋、一手持枪巡视他的河段堤岸的,免得住在他上游的那个乡邻会炸毁他的河堤以保全自己(在上游)的那个农场。
大河把水往上挤涌,与此同时,白人和黑人轮班肩并肩地在泥和雨里苦苦奋斗,为他们助战的有汽车车前灯光、汽油火把、小桶的威士忌以及在刷干净并煮过消毒的五十加仑的汽油桶里煮沸的咖啡;河水拍溅着,试探性地、几乎是没有恶意地、仅仅是坚定不移地(他可不着急哟)在那些惊恐万状的沙包的下面和中间拍打着,最后还是从上面翻越而过,仿佛他唯一的目的仅仅是让人类再次得到一个机会去证明,不是向它而是向人类证明,人的身体能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忍受、坚持与苦熬;这以后,让人证明了这一点之后,便做出这几个星期以来任何时间里只要想做它都能做到的事情:像蜕皮时的有气无力的蛇那样,既不匆忙也不特别邪恶与愤怒地把一两英里长的防洪堤、咖啡桶、威士忌罐、火把一下子全扫个精光,然后,有一小会儿,在棉田休耕地之间闪着沉闷的光,直到田地消失,同时消失的是大路和小巷,最后是一个又一个的城镇本身。
消失了,进入到一大片苍苍茫茫、无声无息的黄色广袤之中,从那里只伸出来一些树顶、电线杆和人类居所的首级,像是肮脏镜面上出于神秘莫测、无法揣摩的设计而呈现的谜一般的物件;还有几座先民垒的土墩,上面,在散乱的鹿皮鞋之间,熊、马、鹿、骡、野火鸡、牛以及家养的鸡都在相互休战的状态中耐心地等待着;至于防洪堤本身,那里,在恋老婆的男人般黏成一团的漂浮物当中,小孩继续出生,老人照常死去,不是因为生活在露天里,而是遵循简单、正常的时间次序与生死规律,仿佛说到底,人和他的命运还是要比河流更强,即使河流曾经剥夺过他,他毕竟是在变化中所不可改变与征服的呀。
这以后,对这一点也作过证之后,它——那条老人河——要后撤了,可不是退却:是归于平息,告别陆地,慢慢地也是坚定地,让支流和沼泽退回到它们古老的引以为豪、满怀希望的脏腑中去,不过是那么的慢那么的徐缓,仿佛不是洪水后退而是平坦的陆地自身在上升,它整个平面成片地重新爬回到阳光与空气中来:在电话杆与轧棉机厂房、房舍、店铺的墙壁一个恒定的高度上留下一条黄褐色的印记,这条线像是某只大手一笔划成的,只是当中有些间断而已,土地本身因淤积物而增高了一英寸,肥沃的泥土也深了一英寸,在五月灼热阳光的炙晒下干得龟裂:但是这情景不会维持多久,因为几乎紧接着犁头来了,犁地与下种已经迟了两个月,不过这也不打紧:棉花到八月仍然会再一次长得像人一般高,到摘棉桃时自会更白更密,仿佛那条老人河说了这样的话:“我想怎么做,想什么时候做,便那样做。不过我可是为了我的所作所为出了价的。”
自然啦,还有那些小船。它们把影子投落在那片黄黄的稀湿土地上,甚至还在它上面移动:渔夫和猎人用的小筏子、管理防洪堤协会的美国工程师学会的汽艇以及一艘吃水浅的汽船,荒唐地在棉田之间来来往往,它的船员可不是河工而是一个知晓水底下何处有围栏的农民,桅顶瞭望处则是个手持钢钳的机械师,他见到电话线就把它们剪断,以便船能从烟囱群之间穿过去:其实也算不得是荒唐,因为这种船在大河上本来就很像是一所房子,现在来到这里跟所穿过的周围那些没有底部的房子也没有什么区别,有时它还要让轮机把马力开到最大一挡以便超过别的房子,那模样活像急于要追上飞逃的母野鸭的一只公野鸭。
不过光这样是不够的,眼看就不够了;老人河这一回来真格的了。于是此刻从海湾[9]好几个港口调来了捕虾的拖网船、娱乐用的游艇和海岸警卫队的小艇,这些船的底部过去只认得咸水与咸潮河口,船还是由原先的海上水手来掌管,但怎么走还得请教知悉水底下哪儿是路哪儿有围栏的人,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一辈子都在顺着这些标志或是以它们为终点赶骡拉犁,这些船航行在马、骡、鹿、牛和羊的胀肿的尸体之间,从树木和轧棉厂房、棉花仓库、漂浮的小屋、房舍的二层楼窗户与办公室楼房之间,去捞取老人河上很有耐心的漂浮物,那就是黑人与白人的尸体了;接着——这些习惯与咸水打交道的人,对他们来说,陆地要么是毫无特色、不长树木的盐碱沼泽地,要么是蛇与鳄鱼出没的湿地,都因长满了喇叭藤与西班牙苔藓而无法穿透;这些人之中,有一些甚至都从未见过支撑他们所住的房子的木桩所敲进去的土地——这些人仍然留了下来,即使这里已经不再需要他们了,仿佛要等着看从水里冒出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片土地,他们所拯救的人——男人和女人,黑人与白人,黑人甚至比白人还多,十比一恐怕还不止——赖以生存的经济活动就是在这片土地上面进行的;赶紧看看这片土地,再晚骡子和犁头可就要改变它的面目直至洪水退却的边线了,然后便回到大河上去,否则那些拖网船、巡逻船和小艇也会跟废弃的鸡舍、牛棚与茅房一起,变成歪歪扭扭、没法再用的垃圾的;回到老人河上去,这条河已经再次缩回到它往常的堤岸里去了,在打瞌睡,甚至还显得很清白无辜,仿佛改变了,至少是在某个短暂时期里改变了毗邻地区全部面貌的不是它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似的。
他们此刻是在朝回家的途中行进,经过了一些河边城镇,有一些在南密西西比是一片西班牙统属的蛮荒之地时很有点儿名气:像格林维尔、维克斯堡、纳齐兹以及大小海湾(现今已经消失不见,连遗址亦都采用了别的名字),那地方曾至少使梅森和哈珀兄弟里的一个威名赫赫,而雷尔[10]也曾以此地为据点发动他那场流产的黑奴起义,企图把白人从这片土地上清除干净,剩下他一个当皇帝;那片土地已经沉落在防洪堤之外,如今你已经无法说清原先水开始于何处、陆地止步在什么地方了:只知道这片草木葱茏茂盛、阳光灿烂的热带草原再也承受不了你的体重了。一条条河流如今不再往西,而是往南流淌了,不再是黄色或褐色的,而是黑色的了,穿越好大的一片黄色盐碱沼泽地,从那里乘着一股吹向海洋的微风,一团团蚊子像云雾一般飞来,在发痒与感觉疼痛的苦恼心态里,你似乎觉得确实能见到蚊群隐隐约约怀有越过陆地去与潮水然后是无法消解的盐分相遇的愿望:倒还不是真想飞向墨西哥海湾但至少是要去列岛——船、号角与小森林的列岛——长长屏障后面的那片海峡,拖网船、巡逻船等等此刻都已回去,待在灯塔、运河标志与船坞之间,在晒网和维修机器,准备去捕鱼。
我们所说的那个人从他年轻时起也记得那件事:在几艘小船里好端端地被风刮了整整一个夏天,因为他们家已有好几代是在密西西比北部腹地出生与长大的,在他遇到此次风暴之前他根本不知风暴边缘为何物。第二年夏天他又回来了,因为他发现他喜欢有这么多的水,这一次他是作为一个拖网船的渔民而来的,他记得前甲板上安放着一只烧得通红的煤炉,上面架着只四加仑大的铁锅,里面煮的是揪去脑袋的虾,汤里洒进去一把把盐与黑胡椒,里面从来没有空过,也从来不洗,光是不断地往里面添虾,因此你成天随便吃,就像是在吃花生米似的;他还记得破晓前的那一刻,眼看就要让强烈得几乎像能听到的爆炸声似的近亚热带的黄红色的白天所打破,但暂时还会黑暗上一瞬间,此时,那条幽黑的船偷偷地潜入虾群出没的地区,船尾磷光般不出一声地转动着,活像乱哄哄的一团昏昏欲睡的萤火虫,那少年脸朝下躺在船头上朝黑黢黢的水里望去,只见受惊吓的虾飞快地如逐渐隐退的扇一般往四下射出去,划出了小火箭般的轨迹。
他对屏障般的列岛也有了些认识。作为五个半内行水手中的一个,他驾了艘大单桅帆船参加出海比赛,他不仅学会了怎样让船壳不脱离它的龙骨往前行驶,而且也弄明白了怎样让船从一个地方去往另一个地方,再把它带回来。于是,作为一个老水手,他如今住在新奥尔良,当了一条机动小艇的拿工资的船长,船是属于一个私酒贩子的(当时是二十年代),船员包括一名黑人厨子兼甲板工装卸工,以及那个私酒贩子的弟弟:那是个二十一二岁的瘦瘦的意大利人,有一双猫一样的黄眼睛,穿一件丝衬衫,衣服有点儿鼓出来,因为胳肢窝底下挂了把手枪,口径太小干不了什么大事也就够杀尽他们哥儿几个的,即使船长或是厨师在万一可能出事时梦想过反抗或是讨厌惹出什么麻烦事儿,他们也只会把枪从皮套里抽出,尽快地藏起来(也并非真的隐藏起来,仅仅是扔到机器底下油污的积水里,即使皮特很快就发现枪在何处,那也会很安全,因为他是怎么也不愿意把手和胳膊伸到油污的水里去的,而只会躺到舱位上去生闷气)。把小艇开过庞恰特雷恩湖,沿着利戈莱兹河直达墨西哥海湾与海峡,然后停下,一点灯光都没有,直到海岸巡逻队的汽艇(它几乎总是按规定时间来的,那些大兵的工作也未免太平淡了,甚至于相对地说,是太没有干头了)趾高气扬地朝东飞快驶去,是去莫比尔参加舞会的,哥儿几个总是倾向于这样认为。接着,哥儿几个仗着指南针的点拨来到岛上(它只比沙嘴大上一点点,上面有一行松树,那模样真是惨不忍睹,在岛外缘真正的海湾强风的呼啸抽打下,树的枝条时时刻刻都在不断地挥动),在这里,加勒比的纵帆船会埋下一箱箱绿玻璃瓶装的酒精,而住在新奥尔良的私酒贩子的母亲则会更换包装,贴上标签,将其转变成苏格兰威士忌、波旁威士忌或是杜松子酒。岛上还有几头野牛,那倒是他们不得不防的,那黑人负责挖掘,皮特还在生闷气,绝对拒绝帮忙,因为他有那把枪,而船长则时刻注意着牛的进攻(他们可不敢冒险点灯),每上三四回货,总有一回得挨牛的进攻——那些枯瘦凶狠、看不真切的形体会突然向他们冲来,事前丝毫没有警告,他们转身就在噩梦般的沙滩上乱跑,一蹿身跳进了小艇,接着让船与岸边平行行驶,那几只牲畜则亦步亦趋,追随在后面,直到他们敲钟让它们知道船已走远,然后让黑人再次回到岸上去搬剩下的箱子。接着他们就再次停航,一动不动,直到汽艇回来往西开去,仍然是横冲直撞不可一世,舞会这时显然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