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假如我有九条命

余光中都是你 作者:余光中



好日常在

从从容容地过日子,

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

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

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塞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九十,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二十七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八十,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 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恩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取。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友?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讯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于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至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三十年代文学,夜间写八十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神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本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所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优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太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作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原载于1985年7月7日《联副》

高速的联想

那天下午从九龙驾车回马料水,正是下班时分,大埔路上,高低长短形形色色的车辆,首尾相衔,时速二十五英里。一只鹰看下来,会以为那是相对爬行的两队单角蜗牛,单角,因为每辆车只有一根收音机天线。不料快到沙田时,莫名其妙地塞起车来,一时单角的蜗牛都变成了独须的病猫,废气暖暖,马达喃喃,像集体在腹诽狭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为每隔一会,整条车队又得蠢蠢蠕动。前面究竟在搞什么鬼,方向盘的舵手谁也不知道。载道的怨声和咒语中,只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独笑。俯瞥仪表板上,从左数过来第七个蓝色钮键,轻轻一按,我的翠绿色小车忽然离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遥的绿云牵动多少愕然仰羡的眼光,悠悠扬扬向东北飞逝。

那当然是真的:在拥挤的大埔路上,我常发那样的狂想。我爱开车。我爱操纵一架马力强劲反应敏灵野蛮又柔驯的机器,我爱方向盘在掌中微微颤动四轮在身体下面平稳飞旋的那种感觉,我爱用背肌承受的压力去体会起伏的曲折的地形山势,一句话,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劳伦斯曾说:“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以运动的速度而言,自诩万物之灵的人类是十分可怜的。褐雨燕的最高时速,是二百九十点五英里。狩猎的鹰在俯冲下扑时,能快到每小时一百八十英里。比赛的鸽子,有九十六点二九英里的时速。兽中最速的选手是豹和羚羊:长腿黑斑的亚洲豹,绰号“猎豹”者,在短程冲刺时,时速可到七十英里,可惜五百码后,就降成四十多英里了;叉角羚羊奋蹄疾奔,可以维持六十英里时速。和这些相比,“动若脱兔”只能算“中驷之才”:英国野兔的时速不过四十五英里。“白驹过隙”就更慢了,骑师胯下的赛马每小时只驰四十三点二六英里。人的速度最是可怜,一百码之外只能达到二十六点二二英里的时速。

可怜的凡人,奔腾不如虎豹,跳跃不如跳蚤,游泳不如旗鱼,负重不如蚂蚁,但是人会创造并驾驭高速的机器,以逸待劳,不但突破自己体能的极限,甚至超迈飞禽走兽,意气风发,逸兴遄飞之余,几疑可以追神迹,蹑仙踪。高速,为什么令人兴奋呢,生理学家一定有他的解释,例如循环加速,心跳变剧,等等。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潜意识里,追求高速,其实是人与神争的一大欲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则,也就是人的命运,高速的运动就是要反抗这法则,虽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制压到最低。赛跑或赛车的选手打破世界纪录的那一刹那,是一闪宗教的启示,因为凡人体能的边疆,又向前推进了一步,而人进一步,便是神退一步,从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赛跑,游泳,赛车,飞行等的选手,都称得上是英雄。他们的自由和光荣是从神手里,不是从别人的手里,夺过来的。他们所以成为英雄,不是因为牺牲了别人,而是因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们自己。

若论紧张刺激的动感,高速运动似乎有这么一个原则:就是,凭借的机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触就愈少,动感也就减小。赛跑,该是最直接的运动。赛马,就间接些,但凭借的不是机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奋鬣扬蹄的神驹。最间接的,该是赛车了,人和自然之间,隔了一只铁盒,四只轮胎。不过,愈是间接的运动,就愈高速,这对于生就低速之躯的人类说来,实在是一件难以两全的事情。其他动物面对自己天生的体速,该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只时速零点零三英里的蜗牛,放在跑车的挡风玻璃里去看剧动的世界,会有怎样的感受?

许多人爱驾敞篷的跑车,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时速超过七十五英里,八十英里,九十英里,全世界轰然向你扑来,发交给风,肺交给激湍洪波的气流,这时,该有点飞的感觉了吧。阿拉伯的劳伦斯有耐性骑骆驼,却不耐烦驾驶汽车:他认为汽车是没有灵性的东西,只合在风雨中乘坐。从沙漠回到文明,才下了驼背,他便跨上电单车,去拜访哈代和萧伯纳。他在电单车上,每月至少驰骋二千四百英里,快的时候,时速高达一百英里,终因车祸丧生。

我骑过五年单车,也驾过四年汽车,却从未驾过电单车,但劳伦斯驰骤生风的豪情,我可以仿佛想象。电单车的骁腾剽悍,远在单车之上,而冲风抢路身随车转的那种投入感,更远胜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舵手。电影《逍遥游》(Easy Rider)里,三骑士在美国西南部的沙漠里直线疾驰的那一景,在摇滚乐亢奋的节奏下,是现代电影的高潮之一。我想,在潜意识里,现代少年是把桀骜难驯的电单车当马骑的:现代骑士仍然是戴盔着靴,而两脚踏镫双肘向外分掌龙头两角的骑姿,却富于浪漫的夸张,只有马达的厉啸逆人神经而过,比不上古典的马嘶。现代车辆引擎,用马力来标示电力,依稀有怀古之风。准此,则敞篷车可以比拟远古的战车,而四门的“轿车”(sedan)更是复古了。六十年代的中期,福特车厂驱出的“野马”(Mustang)号拟跑车,颈长尾短,剽悍异常,一时纵横于超级公路,逼得克莱斯勒车厂只好放出一群修矫灵猛的“战马”(Charger)来竞逐。

我学开车,是在1964年的秋天。当时我从皮奥瑞亚去爱荷华访叶珊与黄用,一路上,火车误点,灰狗的长途车转车费时,这才省悟,要过州历郡亲身去纵览惠特曼和桑德堡诗中体魄雄伟的美国,手里必须有一个方向盘。父亲在国内闻言大惊,一封航空信从松山飞来,力阻我学驾车。但无穷无尽更无红灯的高速公路在夐阔自由的原野上张臂迎我,我的逻辑是:与其把生命交托给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里。学了七小时后,考到驾驶执照。发那张硬卡给我的美国警察说:“公路是你的了,别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盘,转动时世界便绕着你转动,静止时,公路便平直如一条分发线。前面的风景为你剖开,后面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镜中缩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时速上了七十英里,反光镜中分巷的白虚线便疾射而去如空战时机枪连闪的子弹,万水千山,记忆里,漫漫的长途远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镜收了进去,再也不放出来。“欢迎进入内布拉斯卡”“欢迎来加利福尼亚”“欢迎来内华达”,闯州穿郡,记不清越过多少条边界,多少道税关。高速令人兴奋,因为那纯是一个动的世界,挡风玻璃是一望无餍的窗子,光景不息,视域无限,油门大开时,直线的超级大道变成一条巨长的拉链,拉开前面的远景蜃楼摩天绝壁拔地倏忽都削面而逝成为车尾的背景被拉链又拉拢。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尽为你回头,千顷平畴旋成车轮滚滚的辐辏。春去秋来,多变的气象在挡风窗上展示着神的容颜:风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的飞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虫尸,扑面踹来大卡车轮隙踢起的卵石,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大玻璃共同承受。

从海岸到海岸,从极东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里浴着的长堤,不断的是我的轮印横贯新大陆。坦荡荡四巷并驱的大道自天边伸来又没向天边,美利坚,卷不尽展不绝一幅横轴的山水只为方向盘后面的远眺之目而舒放。现代的徐霞客坐游异域的烟景,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马蹄嘚嘚风帆飘飘,是八汽缸引擎轻快的低吟。

二十轮轰轰地翻滚,体格修长而魁梧的铝壳大卡车,身长数倍于一辆小轿车,超它时全身的神经紧缩如猛收一张网,胃部隐隐地痉挛,两车并驰,就像在狭长的悬崖上和一匹犀牛赛跑,真是疯狂。一时小车惊窜于左,重吨的货柜车奔腾而咆哮于右,右耳太浅,怎盛得下那样一漩涡的骚音?1965年初,一个苦寒凛冽的早晨,灰白迷蒙的天色像一块毛玻璃,道奇小车载我自芝加哥出发,辗着满地的残雪碎冰,一日七百英里的长征,要赶回葛底斯堡去。出城的州际公路上,遇上了重载的大货车队,首尾相衔,长可半英里,像一道绝壁蔽天水声震耳的大峡谷,不由分说,将我夹在缝里,挟持而去。就这样一直对峙到印第安纳州境,车行渐稀,才放我出峡。

后来驶车日久,这样的超车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了,浑不觉二十轮卡车有多威武,直到前几天,在香港的电视上看到了斯皮尔伯格导演的悚慄片《决斗》(Duel)。一位急于回家的归客,在野公路上超越一辆庞然巨物的油车,激怒了高据驾驶座上的隐身司机,油车变成了金属的恐龙怪兽,挟其邪恶的暴力盲目的冲刺,一路上天崩地塌火杂杂衔尾追来。反光镜里,惊瞥赫现那油车的车头已经是一头狂兽,而一进隧道,车灯亮起,可骇目光灼灼黑凛凛一尊妖牛。看过斯皮尔伯格后期作品《大白鲨》,就知道在《决斗》里,他是把那辆大油车当作一匹猛兽来处理的,但它比大白鲨更凶顽更神秘,更令人分泌肾上腺素。

香港是一个弯曲如爪的半岛旁错落着许多小岛,地形分割而公路狭险,最高的时速不过五十英里,一般时速都在四十英里以下,再好的车再强大的马力也不能放足驰骤。低速的大埔路上,蜗步在一串慢车的背影之后,常想念美国中西部大平原和西南部沙漠里,天高路邈,一车绝尘,那样无阻的开阔空旷。虽说能源的荒年,美国把超级公路的速限降为每小时五十五英里,去年8月我驶车在南加州,时速七十英里,也未闻警笛长啸来追逐。

更念烟波相接,一座多雨的岛上,多少现代的愚公,亚热带小阳春艳阳下在移山开道,开路机的履带轧轧,铲土机的巨螯孔武地举起,起重机碌碌地滚着辘轳,为了铺一条巨毡从基隆到高雄,迎接一个新时代的驶来。那样壮阔的气象,四衢无阻,千车齐毂并驰的路景,郑成功、吴凤没有梦过,阿眉人、泰耶鲁人的民谣从不曾唱过。我要拣一个秋晴的日子,左窗亮着金艳艳的晨曦,从台北出发,穿过牧神最绿最翠的辖区,腾跃在世界最美丽的岛上;而当晚从高雄驰回台北,我要驰速限甚至纵一点超速,在亢奋的脉搏中,写一首现代诗歌咏带一点汽油味的牧神,像陶潜和王维从未梦过的那样。

更大的愿望,是在更古老更多回声的土地上驰骋。中国最浪漫的一条古驿道,应该在西北。最好是细雨霏霏的黎明,从渭城出发,收音机天线上系着依依的柳枝。挡风窗上犹浥着轻尘,而渭城已渐远,波声渐渺。《甘州曲》《凉州词》《阳关三叠》的节拍里车向西北,琴音诗韵的河西孔道,右边是古长城的雉堞隐隐,左边是青海的雪峰簇簇,白耀天际,我以七十英里高速驰入张骞的梦高适岑参的世界,轮印下重重叠叠多少古英雄长征的蹄印。

1977年元月

花鸟

客厅的落地长窗外,是一方不能算小的阳台,黑漆的栏杆之间,隐约可见谷底的小村,人烟暖暖。当初发明阳台的人,一定是一位乐观外向的天才,才会突破家居的局限,把一个幻想的半岛推向户外,向山和海,向半空晚霞和一夜星斗。

阳台而无花,犹之墙壁而无画,多么空虚。所以一盆盆的花,便从下面那世界搬了上来。也不知什么时候起,栏杆三面竟已偎满了花盆,但这种美丽的移民一点也没有计划,欧阳修所谓的“浅深红白宜相间,先后仍须次第栽”,是完全谈不上的。这么十几盆栽,有的是初来此地,不畏辛劳,挤三等火车抱回来的,有的是同事离开高雄“中大”的遗爱,也有的,是买了车后供在后座带回来的。无论是什么来历,我们都一般看待。花神的孩子,名号不同,容颜各异,但迎风招展的神态都是动人的。

朝西一隅,是茎藤四延和栏杆已绸缪难解的紫藤,开的是一串串粉白带浅紫的花朵。右边是一盆桂苗,高只近尺,花时竟也有高洁清雅的异香,随风漾来。近邻是两盆茉莉和一盆玉兰。这两种香草虽不得列于离骚狂吟的芳谱,她们细腻而幽邃的远芬,却是我无力抵抗的。开窗的夏夜,她们的体香回泛在空中,一直远飘来书房里,嗅得人神摇摇而意惚惚,不能久安于座,总忍不住要推纱门出去,亲近亲近。比较起来,玉兰修长的白瓣香得温醇些,茉莉的丛蕊似更醉鼻餍心,总之都太迷人。

再过去是两盆海棠。浅红色的花,油绿色的叶,相配之下,别有一种民俗画的色调,最富中国韵味,而秋海棠叶的象征,从小已印在心头。其旁还有一盆铁海棠,虬蔓郁结的刺茎上,开出四瓣对称的深红小花。此花生命力最强,暴风雨后,只有她屹立不摇,颜色不改。再向右依次是绣球花,蟹爪兰,昙花,杜鹃。蟹爪兰花色洋红而神态凌厉,有张牙奋爪作势攫人之意,简直是一只花魇,令我不敢亲近。昙花已经绽过三次,一次还是双葩对开,真是吉夕素仙。夏秋之间,一夕盛放,皎白的千层长瓣,眼看她态纵迅疾地展开,幽幽地吐出粉黄娇嫩的簇蕊,却像一切奇迹那样,在目迷神眩的异光中,甫启即闭了。一年含蓄,只为一夕的挥霍,大概是芳族之中最羞涩最自谦最没有发表欲的一姝了。

在这些空中半岛,啊不,空中花园之上,我是两园丁之一,专掌浇水,每日夕阳沉山,便在晚霞的浮光里,提一把白柄蓝身的喷水壶,向众芳施水。另一位园丁当然是阳台的女主人,专司杀虫施肥,修剪枝叶,翻掘盆土。有时蓓蕾新发,野雀常来偷食,我就攘臂冲出去,大声驱逐。而高台多悲风,脚下那山谷只敞对海湾,海风一起,便成了老子所谓“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一具风箱。于是便轮到我一盆盆搬进屋来。寒流来袭,亦复如此。女园丁笑我是陶侃运甓。美,也是有代价的。

无风的晴日,盆花之间常依偎一只白漆的鸟笼。里面的客人是一只灰翼蓝身的小鹦鹉,我为它取名蓝宝宝。走近去看,才发现翅膀不是全灰,而是灰中间白,并带一点点蓝;颈背上是一圈圈的灰纹,两翼的灰纹则弧形相掩,饰以白边,状如鱼鳞。翼尖交叠的下面,伸出修长几近半身的尾巴,毛色深孔雀蓝,常在笼栏边拂来拂去。身体的细毛蓝得很轻浅,很飘逸。胸前有一片白羽,上覆浑圆的小蓝点,点数经常在变,少则两点,长全时多至六点,排成弧形,像一条项链。

蓝宝宝的可爱,不止外貌的娇美。如果你有耐性,多跟它做一会儿伴,就会发现它的语言天才。它参加我们的生活成为最受宠爱的“小家人”才半年,韩惟全由美游港,在我们家小住数日,首先发现它在牙牙学语,学我们的人语。起先我们不信,以为它时发时歇的咿唔唼喋,不过是禽类的哓哓自语,无意识的饶舌罢了。经惟全一提醒,蓝宝宝的断续鸟语,在侧耳细听之下,居然有点人话的意思。只是有时嗫嚅吞吐,似是而非,加以人腔鸟调,句读含混不清,那意境在人禽之间,恐怕连公冶长再世,也难以体会,更无论圣芳济了。

幸运的时候,蓝宝宝会吐出三两个短句:“小鸟过来”“干什么”“知道了”“臭鸟不乖”,还有节奏起伏的“小鸟小鸟小小鸟”。小小曲嚎的发音设备,毕竟和人嘴不可“同日而语”,所以人语的唇音齿音等等,蓝宝宝虽有娓妮巧舌,仍是模拟难工的。听说要小鹦鹉认真学话,得先施以剪舌的手术,剪了之后就不会那么“大舌头”了。此举是否见效,我不知道,但为了推行人语而违反人道,太无聊也太残忍了,我是绝对不肯的。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这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虫、鱼: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人人千口一词,也就够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政呢?因此,盆中的铁海棠,女园丁和我都任其自然,不加扭曲,而蓝宝宝呢,会讲几句人话,固然能取悦于人,满足主人的虚荣心,我们也任其自由发展,从不刻意去教它。写到这里,又听见蓝宝宝在阳台上叫了。不过这一次它是和外面的野雀呼应酬答,是在鸟语。

那样的啁啾,该是羽类的世界语吧。而无论蓝宝宝是在阳台上还是屋里,只要左近传来鸠呼或雀噪,它一定脆音相应,一逗一答,一呼一和,旁听起来十分有趣,或许在飞禽的世界里,也像人世一样,南腔北调,有各种复杂的方言,可惜我们莫能分辨,只好一概称为鸟语。

平时说到鸟语,总不免想起“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声溜的圆”之类的婉婉好音,绝少想到鸟语之中,也有极其可怖的一类。后来参观底特律的大动物园,进入了笼高树密的鸟苑,绿重翠叠的阴影里,一时不见高栖的众禽,只听到四周怪笑吃吃,惊叹咄咄,厉呼磔磔,盈耳不知究竟有多少巫师隐身在幽处施法念咒,真是听觉上最骇人的一次经验。看过希区柯克的惊悚片《鸟》,大家惊疑之余,都说真想不到鸟类会有这么“邪恶”。其实人类君临这个世界,品尝珍馐,饕餮万物,把一切都视为当然,却忘了自己经常捕囚或烹食鸟类的种种罪行有多么残忍了。兀鹰食人,毕竟先等人自毙;人食乳鸽,却是一笼一笼地蓄意谋杀。

想到此地,蓝光一闪,一片青云飘在我的肩上,原来是有人把蓝宝宝放出来了。每次出笼,它一定振翅疾飞,在屋里回翔一圈,然后栖在我肩头或腕际。我的耳边、颈背、颊下,是最爱来依偎探讨的地方。最温驯的时候,它会憩在人的手背,低下头来,用小喙亲吻人的手指,一动也不动地,讨人欢喜。有时它更会从嘴里吐出一粒“雀粟”来,邀你共享,据说这是它表示友谊的亲切举动,但你尽可放心,它不会强人所难的,不一会儿,它又径自啄回去了。有时它也会轻咬你的手指头,并露出它可笑的花舌头。兴奋起来,它还会不断地向你磕头,颈毛松开,瞳仁缩小,嘴里更是呢呢喃喃,不知所云。不过所谓“小鸟依人”,只是片面的,只许它来亲人,不许你去抚它。你才一伸手,它立刻回过身来面对着你,注意你的一举一动,不然便是蓝羽一张,早已飞之冥冥。

不少朋友在我的客厅里,常因这一闪蓝云的猝然降临而大吃一惊。女作家心岱便是其中的一位。说时迟那时快,蓝宝宝华丽的翅膀一收,已经栖在她手腕上了。心岱惊神未定,只好强自镇静,听我们向她夸耀小鸟的种种。后来她回到台北,还在《联合副刊》发表《蓝宝》一文,以记其事。

我发现,许多朋友都不知道养一只小鹦鹉有多么有趣,又多么简单。小鹦鹉的身价,就它带给主人的乐趣说来,是非常便宜的。在中国台湾,每只售六七十元,在中国香港只要港币六元,美国的超级市场里也常有出售,每只不过五六元美金。在丹佛时,我先后养过四只,其中黄底灰纹的一只毛色特别娇嫩,算是珍品,则是花十五元美金买来的。买小鹦鹉时,要注意两件事情。年龄要看额头和鼻端,额上黑纹愈密,鼻上色泽愈紫,则愈幼小,要买,当然要初生的稚婴,才容易和你亲近。至于健康呢,则要翻过身来看它的肛门,周围的细白绒毛要干,才显得消化良好。小鹦鹉最怕泻肚子,一泻就糟。

此外的投资,无非是一只鸟笼,两枝栖木,一片鱼骨,和极其迷你的水缸粟钵而已。鱼骨的用场,是供它啄食,以吸取充分的钙质。那么小的肚子,耗费的粟量当然有限,再穷的主人也供得起的。有时为了调剂,不妨喂一点青菜和果皮,让它啄三五口,也就够了。熟了以后,可以放出笼来,任它自由飞憩,不过门窗要小心关好,否则它爱向亮处飞,极易夺门而去。我养过的近十只小鹦鹉之中,就有两只是这么无端飞掉的。有了这种伤心的教训,我只在晚上才敢把鸟放出笼来。

小鸟依人,也会缠人,过分亲狎之后,也有烦恼的。你吃苹果,它便飞来奇袭,与人争食。你特别削一小片喂它,它只浅尝三两口,仍纵回你的口边,定要和你分享大块。你看报,它便来嚼食纸边,吃得津津有味。你写字呢,它便停在纸上,研究你写些什么,甚至以为笔尖来回挥动是在逗它玩乐,便来追咬你的笔尖。要赶它回笼,可不容易。如果它玩得还未尽兴,则无论你如何好言劝诱或恶声威胁,都不能使它俯首归心。最后只有关灯的一招,在黑暗里,它是不敢飞的。于是你伸手擒来,毛茸茸软温温的一团,小心脏抵着你的手心猛跳,吱吱的抗议声中,你已经把它置回笼里。

蓝宝宝是大埔的菜市上六元买来的,在我所有的“禽缘”里,它是最乖巧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的。前年夏天,我们举家回台北去,只好把蓝宝宝寄在宋淇府上,劳宋夫人做了半个月的“鸟妈妈”。记得交托之时,还郑重其事,拟了一张“养鸟须知”的备忘录,悬于笼侧,文曰:

一、小米一钵,清水半缸,间日一换,不食烟火,俨然羽仙。

二、风口日曝之处,不宜放置鸟笼。

三、无须为鸟沐浴,造化自有安排。

四、智商仿佛两岁稚婴。略通人语,颇喜传讹。闺中隐私,不宜多言,慎之慎之。

1977年5月

地图

书桌右手的第三个抽屉里,整整齐齐叠着好几十张地图,有的还很新,有的已经破损,或者字迹模糊,或者在折缝处已经磨开了口。新的,他当然喜欢,可是最痛惜的,还是那些旧的,破的,用原子笔画满了记号的。只有它们才了解,他闯过哪些城,穿过哪些镇,在异国的大平原上咽过多少州多少郡的空寂。只有它们的折缝里犹保存他长途奔驰的心境。八千里路云和月,它们曾伴他,在月下,云下。不,他对自己说,何止八千里路呢。除了自己道奇的里程计上标出来的二万八千英里之外,他还租过福特的Galaxie和雪佛兰的Impala;加起来,折合公里怕不有五万公里?五万里路的云和月,朔风和茫茫的白雾和雪,每一寸都曾与那些旧地图分担。

有一段日子,当他再度独身,那些地图就像他的太太一样,无论远行去何处,事先他都要和它们商量。譬如说,从芝加哥回葛底斯堡,究竟该走坦坦的税道,还是该省点钱,走二级三级的公路?究竟该在克利夫兰,或是在匹茨堡休息一夜?就凭着那些地图,那些奇异的名字和符咒似的号码,他闯过费城、华盛顿、巴铁摩尔;切过蒙特利奥、旧金山、洛杉矶、纽约。

回台湾后,这种倜傥的江湖行,这种意气自豪的浪游热,德国佬所谓的wanderlust者,一下子就冷下来了。一年多,他守住这个已经够小的岛上一方小小的盆地兜圈子,兜来兜去,至北,是大直,至南,是新店。往往,一连半个月,他活动的空间,不出一条怎么说也说不上美丽的和平东路,呼吸一百二十万人呼吸过的第八流的空气和二百四十万只鞋底踢起的灰尘。有时,从厦门街到师大,在他的幻想里,似乎比芝加哥到卡拉马如更遥更远。日近长安远,他常常这样挖苦自己。偶尔他“文旌南下”,逸出那座无欢的灰城,去中南部的大学作一次演讲。他的演讲往往是免费的,但是灰城外,那种金黄色的晴美气候,也是免费的。回程的火车上,他相信自己年轻得多了,至少他的肺叶要比去时干净。可是一进厦门街,他的自信立刻下降。在心里,他对那狭长的巷子和那日式古屋说:“现实啊现实,我又回来了。”

这里必须说明,所谓“文旌南下”,原是南部一位作家在给他的信中用的字眼。中国老派文人的板眼可真不少,好像出门一步,就有云旗委蛇之势,每次想起,他就觉得好笑,就像梁实秋,每次听人阔论诗坛文坛这个坛那个坛的,总不免暗自莞尔一样。“文旌北返”之后,他立刻又恢复了灰城之囚的心境,把自己幽禁在六个榻榻米的冷书斋里,向六百字稿纸的平面,去塑造他的立体建筑。六席的天地是狭小的,但是六百字稿纸的天地却可以无穷大。面对后者,他欣然无视于前者了。面对后者,他的感觉不能说不像创世纪的神。一张空白的纸永远是一个挑战,对于一股创造的欲望。宇宙未剖之际,浑浑茫茫,一个声音说,应该有光,于是便有了光。做一个发光体,一个光源,本身便是一种报酬,一种无上的喜悦。每天,他的眼睛必成为许多许多眼睛的焦点。从那些清澈见底,那些年轻眼睛的反光,他悟出光源的意义和重要性。仍然,他记得,年轻时他也曾寂寞而且迷失,而且如何的嗜光。现在他发现自己竟已成为光源,这种发现,使他喜悦,也使他惶然战栗。而究竟是怎样从嗜光族人变成了光源之一的,那过程,他已经记忆朦胧了。

他所置身的时代,像别的许多时代一样,是混乱而矛盾的。这是一个旧时代的结尾,也是一个新时代的开端,充满了失望,也抽长着希望,充满了残暴,也有很多温柔,如此逼近,又如此看不清楚。一度,历史本身似乎都有中断的可能。他似乎立在一个大漩涡的中心,什么都绕着他转,什么也捉不住。所有的笔似乎都在争吵,毛笔和钢笔,钢笔和粉笔。毛笔说,钢笔是舶来品;钢笔说毛笔是土货,且已过时。又说粉笔太学院风,太贫血;但粉笔不承认钢笔的血液,因为血液岂有蓝色。于是笔战不断绝,文化界的巷战此起彼落。他也是火药的目标之一,不过在他这种时代,谁又能免于稠密的流弹呢?他自己的手里就握有毛笔、粉笔和钢笔。他相信,只要那是一支挺直的笔,一定会在历史上留下一点笔迹的,也许那是一句,也许那是整节甚至整章。至于自己本来无笔而要攘人,据人,甚至焚人之笔之徒,大概是什么标点符号也留不下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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