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南宋中興詩壇師承之構成
第一節 遠紹授受淵源的學術傳統
人類社會由基本的物質生活,邁向更高層次的精神文明,知識的傳遞起到非常重要的建構作用。知識本身是社會個體或群體共同累積的結果,而知識的累積促進人類個人,以至社會群體的進化,所以是民族的命脈所在。古代社會中的知識傳遞,除依靠印刷等傳播媒體外,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群體與群體之間的知識交流、授受,可以説是主要途徑。這種知識交流、授受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授受淵源脈絡。筆者可以稱之爲“授受淵源”。
一、 古代文人認知的三個來源:師承、交游、家學
我國傳統在創作論有所謂“法度”,批評論有所謂“考鏡源流”,其實都是講求授受淵源的一種表現。宋人范温《詩眼》説“古人學問,必有師友淵源”,注張表臣《珊瑚鈎詩話》指“古之聖賢,或相祖述,或相師友,生乎同時,則見而師之;生乎異世,則聞而師之”,注劉克莊《後村集》謂“看人文字,必推本其家世,尚論其師友”,注以上諸如“師友淵源”、“或相祖述”、“或相師友”、“推本其家世”、“尚論其師友”等,反映古代授受淵源或認知系統,主要分爲師承、交游、家學三種:
(一) 師承。師承可分爲兩種。一種是狹義、直接的師門關係,另一種是廣義、間接的師法倣效。古代爲了實際生活或精神文化的需要,於是以師承形式傳遞知識、薪火相傳,甚或出現以師爲經,以門生爲羽翼的文化現象。《孟子·離婁》載“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注即如此。就學術方面的師承而言,我國遲至先秦開始已有頗爲强烈的師承自覺意識。考春秋時期,王官失守,學術下移,僅孔子一人,以詩書禮樂教,弟子約三千人,身通六藝則有七十二人,孔子殁後竟有“弟子思慕,有若狀似孔子,弟子相與共立爲師,師之如夫子時”之事;注《荀子》中的《大略》“言而不稱師謂之畔,教而不稱師謂之倍,倍畔之人,明君不内,朝士大夫遇諸途不與言”,注以及《性惡》“夫人雖有性質美而心辯知,必將求賢師而事之”,注或將“不稱師”與背叛相提並論,或指人有“求賢師而事之”的心理取向,這都把師承提高到極高的高度來看待。至於唐人杜甫《戲爲六絶句》其六有“未及前賢更勿疑,遞相祖述復先誰。别裁僞體親風雅,轉益多師是汝師”,注則指我們可從前人留下的文學遺産,廣泛涉獵,轉益多師,這本身説明了間接的師法倣效,亦可與直接的師門關係等量齊觀。古人爲何重視師承?因爲爲師者或被私淑者,正如《法言·問明》所言“師之貴也,知大知也”,注他們在才學識方面具有“大知”,而且遠超於一般士人的應有水平,以至在特定領域内馬首是瞻。於是爲師者或被私淑者,與弟子或私淑者,兩者在地位上存在一種在上者與在下者的關係。在古代學術流通偏向單向的情況下,爲師者或被私淑者的學術思想,則爲弟子或私淑者所承傳。師承本身可謂古代文人認知系統的主要來源之一。
(二) 交游。交游涉及士人之間的個人往還或集體活動。在士人群體中,士人主體本身總會與另一士人主體,通過個人往還或集體活動,産生認知方面的激發作用。例如唐代李白與杜甫的交游始於天寶三載(744),李白在開元十三年(725)寫的《渡荆門送别》有“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句,注杜甫則在永泰元年(765)的《旅夜書懷》有與李作相似的“星垂平野闊,月湧大江流”句,注而杜甫《春日憶李白》又曾説“何時一樽酒,重與細論文”,注可知二人交游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杜甫的文學理念與詩歌創作;又如唐代詩僧皎然於貞元期間(785—805)舉行湖州詩會,與顧況、靈澈、張志和、顔真卿等研討詩藝,彼此在詩歌創作上起到微妙的相互影響作用。可以説,交游是古代文人認知系統的另一來源。
(三) 家學。家學有别於師承與交游,授受雙方在認知的傳遞與接受上是建基於倫理上的血緣關係。著名的例子是三蘇,據蘇轍《祭亡兄端明文》自述“幼學無師,受業先君”,注蘇軾、蘇轍二人即承蘇洵之家學;注又如《洪駒父詩話》載“山谷父亞夫,詩自有句法……山谷句法高妙,蓋其源流有所自云”,注則知黄庭堅詩句法或源自其父黄庶;再如何薳《春渚紀聞》指關子東“關氏詩律,精深妍妙,世守家法”,注洪邁《容齋五筆》亦指其父洪皓“尤熟於杜詩。初歸國到闕,命邁作謝賜物一劄子,竄定兩句云:‘已爲死别,偶遂生還。’謂邁曰:‘此雖不必泥出處,然有所本更佳’”。注家學儼然是古代文人認知來源之一。
古代的知識傳遞及授受淵源,大多源自此三者,當然也有例外。據《宋史》載王安國“幼敏悟未嘗從學,而文詞天成”,注劉克莊《徐總管詩卷汝乙》又指賀鑄、劉季孫“不緣師友,頡頏其間,雖坡谷亦深嘉屢歎,所謂豪傑奮興者耶”,注王、賀、劉三人幾乎自學而成;又如《螺陂蕭氏族譜》載蕭如塤“與其弟如箎相師友”,注則兄弟互相師友。但我們從“未嘗從學”、“不緣師友”、“與其弟相師友”,正好反過來證明師承、交游、家學是古代普遍存在的文化現象。以下集中討論其中的“師承”。
二、 先秦至唐的文學師承現象概覽
經學方面的師承,我們從後人所謂的“學案體”即可窺知全豹,此一師承亦多爲古人所强調。究其原因,緣於經學本身是學術之首。四部分類法自晉人荀勖《中經簿》開始,大多以經爲四部之先,即可知矣。經學亦如錢鍾書《談藝録》所指“經本以載道”,注而載道的經籍所包含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注等道德價值判斷,則可捍衛傳統的封建權力制度。經學既爲古代文人或政權所重視,《禮記·學記》又有“能博喻然後能爲師;能爲師然後能爲長;能爲長然後能爲君。故師也者,所以學爲君也。是故擇師不可不慎也”注等師承説教文字,經學之流傳亦有賴於師承,故此董理或論述者較多。
相反,文學以至詩歌師承,董理與論述者極少。儘管如此,我們從星散於各處的文獻材料,仍可窺見古代的文學師承現象概況。
就筆者所見,文學師承最遲見於先秦時期的屈原與宋玉。據王逸《楚辭章句》指“宋玉者,屈原弟子也。閔惜其師忠而放逐,故作《九辯》,以述其志”,注而宋玉《九辯》亦有不少地方與其師屈原《離騷》極爲相似:
如果説這種情況純粹是巧合,似乎難以令人苟同;反之,我們有理由相信作爲門生的宋玉,是在師門關係下,有意與無意之間師法模倣,作品因而打下了其師屈原的烙印。這也可以説明:師門關係可以影響着師法倣效。然而,或許先秦時期的文學自覺意識不大强烈,這段時期的文學師承現象並不明顯。
兩漢六朝文學師承現象,似乎仍不十分突出。漢代充其量只有西漢的揚雄等個别作家具有文學上的師門關係,如《漢書·揚雄傳》載“劉棻嘗從雄(案,揚雄)學作奇字”、“時有好事者載酒肴從游學”,注但仍偏重學術。我們反而較多見到經學上的師門關係,如李固“步行尋師,不遠千里”,注鄭玄“在馬融門下,三年不得相見,高足弟子傳授而已”。注余嘉錫曾説“漢以後惟六藝立博士,爲禄利之途。學者負笈從師,受其章句,大儒之門,著籍者輒數千人”,注或能解釋此一現象。也就是説,漢代經學比文學發達,促使經學師承比文學師承發達。到了六朝,文學師承似乎略有發展。魏晉南北朝時期在中國文學史上屬於文學的自覺時代,著名的曹丕《典論·論文》“文章乃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即可見一斑。這段時期的文學師承比較明顯,但或許文獻缺乏,或者事實本來如此,我們仍較少看到直接的文學師門關係,反而較多出現間接的文學師法模倣。當時的文人廣泛繼承前人留下的文學遺産。鍾嶸《詩品》“魏文學劉楨,其源出於古詩”、“晉步兵阮籍,其源出於《小雅》”、“晉平原相陸機,其源出於陳思”、“晉黄門郎潘岳,其源出於仲宣”等,注都道出了這段時期的文學師承現象。
隋代國祚短暫,直接的師門關係,筆者只見有劉焯等若干經學師承,如《隋書·儒林列傳》載劉焯“天下名儒後進,質疑受業,不遠千里而至者,不可勝數。論者以爲數百年已來,博學通儒,無能出其右者。然懷抱不曠,又嗇於財,不行束脩者,未嘗有所教誨”;注文學師承則以師法模倣居多,例如隋煬帝《春江花月夜》“暮江平不動,春花滿正開。流波將月去,潮水帶玉臺”,注即倣效南朝民歌。
唐代是中國文學史上空前繁榮的文學時期,文學師承現象比此前各朝較爲突出。唐代文人自覺地模倣前人作品,如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一引范温《潛溪詩眼》指“唐諸詩人,高者學陶、謝,下者學徐、庾,惟老杜、李太白、韓退之早年皆學建安,晚乃各自變成一家耳”、“李太白亦多建安句法,而罕全篇,多雜以鮑明遠體”。注不僅如此,唐代作家與作家之間,有不少更具有師門關係。筆者所掌握到的古代文獻,大致如下:
我們從上表可以看到唐代文學師承至少有四個特點:
(一) 唐代文學師承似乎比先唐更有系統、全面。例如孟浩然授包何“格法”,李白授韋渠牟“古樂府”;又如韓愈門下有張籍、李翱、皇甫湜、賈島、李蟠、李賀、盧仝等弟子。注以師爲經,以弟子爲羽翼,師承範疇涉及詩歌或文章,儼如頗成體系的文學門派。
(二) 一師多徒或一徒多師。注一師多徒如李白有武諤、韋渠牟,賈島有莊南傑、姚合,薛能有鄭谷、盧延讓,應不難理解;但值得注意的是一徒多師,如楊巨源同師白居易、元稹二人,可見唐代有轉益多師的文學師承現象。
(三) 師承再傳,甚至再傳而衰。韓愈一傳賈島、張籍,賈島再傳莊南傑、姚合,張籍亦再傳項斯;姚合三傳鄭巢。其中賈島再傳至姚合,方回《瀛奎律髓》已指“然姚之詩小巧而近乎弱,不能如賈之瘦勁高古也”,似有再傳而衰的師承趨勢;又如張籍再傳至項斯,項斯已“格律卑近,漸類晚唐”,其後更無以爲繼。另一方面,韓愈門人較多,其門人及再傳門人相對較多,師承脈絡延續較長。
(四) 門生受業師影響,但以不蹈襲爲上。譬如唐彦謙詩之格體似其師温庭筠;又如盧延讓更不蹈襲其師薛能,吴融因而“大奇之”,可見師承以既能師承又自出機杼,即能入能出的辯證統一爲上。
第二節 發軔於唐代而有别於唐代的文學師承
毋庸置疑,唐人不是没有師承意識。除上文師門關係外,如柳宗元貶柳州後“衡湘以南爲進士者,皆以子厚爲師。其經承子厚口講指畫爲文詞者,悉有法度可觀”;注又如唐人張爲《唐詩主客圖》以師門形式,將唐代詩人分爲不同的檔次。陳振孫《直齋書録解題》於《唐詩主客圖》一卷題曰:
唐張爲撰。所謂“主”者,白居易、孟雲卿、李益、鮑溶、孟郊、武元衡,各有標目。餘有升堂、及門、入室之殊,皆所謂“客”也。注
當然,唐人除師門關係外,還會廣泛地師法模倣前人作品。單舉李白爲例,《古風五十九首》其一謂“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誰陳”,注於是師法倣效《詩經》。又據唐人段成式《酉陽雜俎》載“白前後三擬詞選,不如意,悉焚之。唯留《恨》、《别》賦”,注也就是説,李白不但師法《詩經》,而且模倣江淹的《恨賦》、《别賦》。其他詩人師法前人亦如是。
一、 唐宋文學師承意識的差異
不過,唐代的文學師承終究遜於宋代。這緣於整個唐代師承意識頗爲薄弱,特别“耻於相師”的文化風氣瀰漫唐代文壇。上舉韓愈門派只算是唐代文學師承的個别例子而已。韓愈撰於貞元十八年(802)的《師説》正對當時“耻於相師”的師承風氣深表慨歎:
嗟乎!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古之聖人,其出人也遠矣,猶且從師而問焉。今之衆人,具下聖人也亦遠矣,而耻學於師。是故聖益聖、愚益愚,聖人之所以爲聖,愚人之所以爲愚,其皆出於此乎?愛其子,擇師而教之,於其身也,則耻師焉,惑矣。彼童子之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非吾所謂傳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不耻相師,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云”者,則群聚而笑之。問之,則曰“彼與彼年相若也,道相似也。”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嗚呼!師道之不復可知矣。巫醫樂師百工之人,君子不齒,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歟!聖人無常師,孔子師郯予,萇弘師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賢不及孔子,孔子三人行,則必有我師,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注
其中“師道之不傳也久矣”、“今之衆人,具下聖人也亦遠矣,而耻學於師”、“士大夫之族曰‘師曰’、‘弟子云’者,則群聚而笑之。問之,則曰‘彼與彼年相若也’”,指出了至中唐貞元十八年存在已久的文化氛圍,便是“耻於相師”,而韓愈孜孜不倦强調師承價值,如“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則可反過來説明師承風氣堪虞。柳宗元《答韋中立》亦與韓愈《師説》相表裏:
孟子稱“人之患在好爲人師”,由魏晉氏以下,人益不事師。今之世不聞有師。有輒譁笑之,以爲狂人。獨韓愈奮不顧流俗,犯笑侮,收召後學,作《師説》,因抗顔而爲師,世果群怪聚罵,指目牽引,而增與爲言辭。注
此處將唐代“耻於相師”師承風氣的發軔時期上溯至魏晉時代,而“抗顔爲師”的韓愈撰寫《師説》强調師承的重要性,卻引來“群怪聚罵,指目牽引”的群衆迴響,如果再與柳宗元《師友箴并序》“今之世,爲人師者衆笑之”注合併觀之,我們更能想像唐代師承意識到了非常薄弱的地步。
宋代則不然。或許我們可以如此了解宋代的文學師承意識:前文有關孟浩然、李白等唐代文人的師承關係,本身固然是一種客觀存在,但記載本身卻較少出自唐人之手,反而出自宋人之手,如計有功《唐詩紀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葛立方《韻語陽秋》、尤袤《全唐詩話》等,他們對於唐代文學師承關係的史實鈎沉,側面反映宋人有較强烈的師承意識。事實確實如此。
考北宋文人,晏殊“文章擅天下,尤善爲詩,而多稱引後進,一時名士往往出其門”。注又如陳師道曾説“弟子不必不如師,欲知其人視其主”,注便指業師影響着弟子。秦覯甚至捨親,跟從其師蘇軾。此係據方回“東坡元祐中補外,知杭州,秦少游之弟少章從行,爲師法故耳。時人或譏其舍親而出”、“世固有莫逆之友,亦當戒乎不如己之友。得從東坡,則師友之際,可謂得之矣”。注我們説北宋重視師承,只是普遍現象而已,當然並不排除個别情況,譬如王安中少時師事蘇軾,後向晁説之執弟子禮,豈料及後貴顯,遂諱晁學,且徑稱“成使君四丈”、“晁以道”,無復先生之號。注但北宋人一般仍重師承。
至於南宋文人,如張元幹説“文章名世,自有淵源。殆與天地元氣同流,可以斡旋造化,關鍵顧在人所鍾禀及師授爲如何”,注王庭珪説“傳法者必於心地法門有見,乃可參焉”,注陸游説“弟子不必不如師”,注嚴羽説“見過其師,僅堪傳授;見與師齊,減師半德也”注等,他們對於師承的重視,亦與北宋人相同,甚或有回護或忌諱之辭。于北山先生論楊萬里,便提到“昔人爲學,最重師承門户。此一有異,動有違離。誠齋生平以張浚、張栻父子及朱熹、吕祖謙爲師友,此乃其心目中人倫標準,儒學正傳……至誠齋詩法,雖曾步趨安石,但在政治學術方面,卻不肯贊一辭”。注考楊萬里之師張浚等斥王學,楊萬里僅於詩歌師法王安石,卻於政治學術諱而不言。
我們可以看到,整個宋代對於師承一般極爲重視,故相對地較少出現有如唐代“耻於相師”的文化現象。
二、 唐宋文學師承意識迥異之兩大因素
何以宋代的師承意識比唐代强烈?筆者推測其中主要原因,可能與唐宋經學風氣與科舉制度有關:
(一) 經學風氣。經學講求授受淵源,五經中的《禮記》亦屢言師承,如《禮記·學記》“五年視博習親師”、“故安其學而親其師”、“故隱其學而疾其師,苦其難而不知其益也,雖終其業,其去之必速”、“燕朋逆其師……教之所由廢也”、“君子既知教之所由興,又知教之所由廢,然後可以爲人師也”、“能博喻,然後能爲師;能爲師,然後能爲長”、“是故擇師不可不慎也”、“師嚴然後道尊”、“大學之禮,雖詔於天子,無北面,所以尊師也”,《禮記·曲禮》“從於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遭先生於道,趨而進,正立拱手。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虚坐盡後,食坐盡前。坐必安,執爾顔。長者不及,毋儳言。正爾容,聽必恭。毋剿説,毋雷同。必則古昔,稱先王。侍坐於先生,先生問焉,終則對。請業則起,請益則起。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注一般來説,唐代雖然講求經學,但經學似非定於一尊。整個唐代似乎只有高祖、太宗、玄宗及文宗較重視經學,《五經正義》、《石臺孝經》、《開成石經》等便是這些時代的經學産物,但中唐、晚唐治經者畢竟寥寥可數,《新唐書·儒林傳》所收經學家多爲初、盛唐人,則可知其崖略。另外,唐代科舉雖設 “明經”、“進士”二科,但以經學爲代表的明經科,畢竟不如以詩賦爲代表的進士科。唐代有所謂“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注之説,明經比進士易考,意謂經學不如詩賦。既然經學並不舉足輕重,經籍中的師承觀念對於唐人的影響自然有限。宋代科舉雖然存在經義與詩賦之争,但相對於唐代,偏向重視經學,如北宋仁宗慶曆年間,范仲淹提出“精貢舉”,諸科取士皆重經義;神宗熙寧年間,王安石更以所著《三經新義》爲科舉評騭準則,明確以經義取士。南宋科舉亦大體沿襲北宋。這或許是宋代比唐代重視師承的原因之一。
(二) 科舉制度。唐代科舉有所謂“行卷”。這緣於唐朝特重進士,士人可於進士考試前夕,將著作投於達官貴人,經名公先達延譽,以爲推薦。計有功《唐詩紀事》便指“唐舉子先投所業於公卿之門,謂之行卷”,注葛立方《韻語陽秋》亦説“唐朝人士,以詩名者甚衆,往往因一篇之善,一句之工,名公先達,爲之游談延譽,遂至聲問四馳”,注趙彦衛《雲麓漫鈔》又謂“唐之舉人,先藉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後以所業投獻,踰數日,又投,謂之温卷”,注即此意。换言之,業師在“温卷”方面並非至爲關鍵,因爲唐人詩賦得到“名公先達”、“當世顯人”延譽即可。唐代科舉的主考官與考生關係則較緊密,前者稱爲“座主”,後者則自稱“門生”,正如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引《蔡寛夫詩話》所説:
始唐於禮部放榜,故座主門生之禮特盛,主司因得竊市私恩。注
應當説明,此處所謂的“門生”不是我們所理解的受業,只不過是考生自稱而已。反觀宋代科舉,北宋的真宗朝已發現“温卷”的流弊,到了英宗朝前後更正式廢除“温卷”,正如《宋史·選舉志》所載:
初,貢士踵唐制,猶用公卷,然多假他人文字,或傭人書之。景德中,嘗限舉人於試紙前親書家狀,如公卷及後所試書體不同,並駁放;其假手文字,辨之得實,即斥去,永不得赴舉。賈昌朝言:“自唐以來,禮部采名譽,觀素學,故預投公卷;今有封彌、謄録法,一切考諸試篇,則公卷可罷。”自是不復有公卷。注
也就是説,宋代是以“封彌”、“謄録”代替“行卷”。
筆者認爲,這種制度固然比較客觀公正,但也有投機取巧之處。因爲如果考官與考生屬於師生關係,而作爲考官的業師又稔熟作爲考生的門生之行文風格,則可以或多或少地左右考試結果。如果説楊萬里所載“歐陽公作省試知舉,得東坡之文,驚喜,欲取爲第一人,又疑其是門人曾子固之文,恐招物議,抑爲第二”,注是歐陽修緣於“恐招物議”而將其門生曾鞏考卷由第一抑爲第二的話,那末,業師蘇軾與弟子李廌可算是有意透過師門關係左右考試結果的明顯例子。據葉夢得《石林詩話》載:
少以文字見蘇子瞻,子瞻喜之。元祐初知舉,廌適就試,意在必得廌以魁多士。及攷,章援程文,大喜,以爲廌無疑,遂以爲魁。既拆號,悵然出院。以詩送廌歸,其曰“平時謾識古戰場,過眼終迷日五色”,蓋道其本意。廌自是學亦不進,家貧,不甚自愛,嘗以書責子瞻不薦己,子瞻後稍薄之,竟不第而死。注
我們從李廌“意在必得”,蘇軾“章援程文,大喜,以爲廌無疑”,以及蘇軾對考卷的誤判,正可側面證明師承在科舉中並非没有實際作用。除“封彌”、“謄録”外,宋代在地方更廣建學校,《宋史·選舉志》載:
宋之科目,有進士,有諸科,有武舉。常選之外,又有制科,有童子舉,而進士得人爲盛。神宗始罷諸科,而分經義、詩賦以取士,其後遵行,未之有改。自仁宗命郡縣建學,而熙寧以來,其法浸備,學校之設遍天下,而海内文治彬彬矣。……時范仲淹參知政事,意欲復古勸學,數言興學校,本行實。詔近臣議,於是宋祁等奏:“教不本于學校,士不察于鄉里,則不能覈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於記誦,則不足盡人材。參考衆説,擇其便于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于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則學者修飭矣。”乃詔州縣立學,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嘗充賦者百日而止。注
可見北宋,特别是仁宗朝以後,可謂“學校之設遍天下”。事實確實如此。相比唐代,兩宋書院發展相當蓬勃,官辦或私立的著名書院計有石鼓書院、白鹿洞書院、岳麓書院、應天書院、嵩陽書院、金山書院、徂徠書院、麗澤書院、象山書院、茅山書院、龍門書院、東林書院等。學校之設,以準備科舉應試爲主,而學校自然有傳業的業師與受業的門生。譬如陳郁《藏一話腴》載“吕東萊先生在麗澤書院,與諸生講詩至《南山》。前一日,諸生欲覘其師立言之旨。及東萊次日升堂,誦《南山》之詩,終其篇,然後斷之曰:‘《關雎》樂而不淫,若《南山》樂而過於淫者也’。人皆以爲得體”,注可見書院講求師生的尊卑關係。即是説,宋代的師承意識正因書院之設而得到推波助瀾。這或許是宋代比唐代重視師承的另一原因。
詩歌師承以至文學師承,其實都是建基於師承意識。宋代的師承意識如此鮮明,必然使宋人在文學方面也具有鮮明的師承意識。正如前文所説,“師承”分師門關係與師法倣效兩種,唐代的文學師承,主要是以師法倣效,而非師門關係爲主。當然,韓愈倡導李、杜詩歌,而且擷取杜詩中的奇險處加以發揮,此即清人趙翼《甌北詩話》所説的“惟少陵奇險處,尚有可推擴,故一眼覷定,欲從此闢山開道,自成一家。此昌黎注意所在也。然奇險處亦自有得失。蓋少陵才思所到,偶然得之;而昌黎則專以此求勝,故時見斧鑿痕迹。有心與無心異也”。注韓愈師法杜詩的“奇險處”,亦影響弟子賈島等人的師法倣效,以至有“島瘦”之稱。注然而,這始終是師門關係影響師法模倣的個别例子而已。唐朝文壇畢竟以師法模倣爲主;與唐代相比,宋代則兼重師門關係及師法倣效。這是宋代文學師承區别於唐代文學師承的特點所在。
第三節 繼承北宋臻於全面的文學師承模式
北宋兼重文學師承中的師門關係及師法倣效,這是此前各個朝代不可同日而語的。筆者認爲,除上文提及的經學風氣及科舉制度外,宋代對人文文化的推尊,相信起到至爲關鍵的作用。《宋史·太祖本紀》有以下一則記載:
乾德改元,先諭宰相曰:“年號須擇前代所未有者。”三年,蜀平,蜀宫人入内,帝見其鏡背有志“乾德四年鑄”者,召竇儀等詰之。儀對曰:“此必蜀物,蜀主嘗有此號。”乃大喜曰:“作相須讀書人。”由是大重儒者。注
宋太祖作爲宋朝的不祧之祖,直言“作相須讀書人”,反映了他對讀書、學問的青睞,而“大重儒者”,亦反映了他對人文文化的重視。宋太祖此一思想,可以視爲帝王訓飭,足以主導兩宋帝王的意識形態。所謂“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兩宋社會亦當因而重視人文文化。在這個前提下,兩宋有更周全的科舉考試與文化建設:宋代的學校與科舉考試掛鉤,而學校則由業師與弟子的師門關係構成,這使師承文化在宋代變得根深蒂固;至於文化建設,業師與弟子亦非常重要,尤其業師的遺籍靠門人的董理,方得以繼續流傳,例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於孫覿《内簡尺牘編註》十卷一條下,有以下評語:
宋孫覿撰,其門人李祖堯編,併爲之註……蓋祖堯親從覿游,較之任淵之註陳師道、黄庭堅詩,聞見更爲有據。注
换言之,宋代的帝王訓飭之重視人文文化,直接或間接促使師承文化在兩宋蔚然成風。綜觀北宋文學上的師門關係發展模式,確實趨於全面、細緻,南宋中興文壇有不少地方對此加以繼承。這大抵表現於以下兩方面:
一、 兩宋文壇的師承類别
宋人在人生的各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業師。
最初的階段有所謂童子師或家塾之師。如北宋王禹偁謂“余總角之歲,就學于鄉先生,授經之外,日諷律詩一章”;注又如史應之亦曾“受館于人爲童子師”;注北宋末至南宋初亦有之,如汪應辰幼年受學於童子師:
汪聖錫幼年與羣兒聚學,有謁其師,因問能對者,師指聖錫,客因舉對云:“馬蹄踏破青青草。”聖錫應聲曰:“龍爪拏開淡淡雲。”客大驚曰:“子有魁天下之志。”聖錫年未冠,果廷試第一。注
南宋中興以後亦沿之,諸如陸游所謂“家塾競延師教子”,注孫應時載“余先君子雪齋先生,終老爲童子師。其法度必凖於古,不以一毫自愧。今觀樟山汪先生教人之訣,甚似而尤詳,讀之泫然淚下。世之求童子師,與爲之師者,各取一通置之座側,非小補也”。注
成年階段又有業師,此類師承在兩宋相當普遍。業師與弟子關係,北宋有杜衍與尹洙、歐陽修、蘇舜欽三人,注梅堯臣與歐陽闢、注黄庭堅與俞紫芝、俞紫琳二人,注曾鞏、黄庭堅與陳師道,注陳師道與魏衍;注南宋如張孝祥與王集,注李劉與羅逢吉。注
從性質與範疇來看,師承方向可以是不同方面。就筆者所見,明人何景明《師説》對古代的師承類别,略曾觸及。他説:
漢有經師,作訓詁以傳一家之業者也。君子有尚之。唐宋以來,有詩文師。辨體裁,繩格律,審音響,啓辭發藻,較論工鄙,咀嚼齒牙,媚悦耳目者也。然而壯夫猶羞稱之。故道德師爲上,次有經師,次有詩文師,次有舉業師。注
撇除何景明對各類師承類别所下的價值判斷不論,北宋師承方向確實不限於經學、詩文、舉業,還可以涉及人格道德之師承,如宋人吴垧《五總志》载富弼稱詡許我:
富鄭公初不識許我。聞其名遽召見之。我乘馬直造廳廡,謁者請就賓次通姓名,我曰:“既召我來,而不迎我,是見輕也。”復乘馬徑去。公聞之,歎息曰:“許我所以能我者,以無所求,而俯仰在我也。近有士人奴事蔡氏,每干謁,致子弟有牽來之語。凡士之處世,欲守節立己,當以我爲師承……”。注
此外,兩宋文人的師承範疇可以是相互交叉的。即是説,這並非純粹的詩人師承詩人,學人師承學人,反而可以是詩人師承學人,學人師承詩人。注清人全祖望揭櫫了此一現象:
因念世之操論者,每言學人不入詩派,詩人不入學派。吾友杭堇浦亦力主之。余獨以爲是言也蓋爲宋人發也,而殊不然。張芸叟之學出於横渠,晁景迂之學出於涑水,汪青谿、謝無逸之學出於滎陽吕侍講,而山谷之學出於孫莘老,心折於范正獻公醇夫,此以詩人而入學派者也。楊尹之門而有吕紫薇之詩,胡文定公之門而有曾茶山之詩,湍石之門而有尤遂初之詩,清節先生之門而有楊誠齋之詩,此以學人而入詩派者也。章泉、澗泉之師爲清江,栗齋之師爲東萊,西麓之師爲慈湖,詩派之兼學派者也。放翁、千巖得之茶山,永嘉四靈得之葉忠定公,水心學派之中,但分其詩派者也。安得以後世之詩歧而二之,遂使《三百篇》之遺教,自外於儒林乎?注
所謂“詩人而入學派”、“學人而入詩派”、“詩派之兼學派”都説明了士人在師承方向上可以跨範疇,而南宋中興師承模式正從北宋師承模式繼承而來。
二、 兩宋文壇的師承方法
兩宋文人的師承有一種是完全没有師門關係的私淑關係,另一種是普通的指教、點撥,也有一種則是進一步的升堂入室。其中第三種似兼及業師生活起居雜事,如陳與義説“肩輿亦莫要僕夫,自有門生與兒子”、注蘇泂説“日供薪水門人職”。注但我們畢竟很難界定某一文人的師承關係,究竟是第一種、第二種抑或第三種,故以下籠統言之,不加區分。
宋代通信主要靠驛騎,兩宋文人求師,亦循此途,宋人爲了自我表現,故多以詩文形式投書求師。北宋陳師道請黄庭堅收爲門下弟子,除有《與魯直書》一文説“某有詩文數篇在王立之處,託渠轉致,必能上達也。爾來起居何如?不至乏絶否?何以自存?有相恤者否?令子能慰意否?風土不甚惡否?平居與誰相從?有可與語否?仕者不相陵否?何以遣日?亦著文否?近有人傳《謁金門》詞,讀之爽然,便如侍語,不知此生能復相從如前日否”,注更有《贈魯直》一詩云“陳詩傳筆意,願立弟子行”;注南宋亦然,如陸游求師於曾幾,呈以《别曾學士》一詩,謂“袖書拜轅下,此意私自憐”、“公不謂狂疎,屈體與周旋。騎氣動原隰,霜日明山川。匏繫不得從,瞻望抱悁悁”、“他時得公心,敢不知所傳”。注
北宋文人求師以後,或有師資之禮。據葛立方《韻語陽秋》載,北宋人王令“以書上介甫,且以《南山》之詩求學於荆公。師資之禮以定”。注筆者疑所謂“師資之禮”,紹承自先秦儒學及唐代國子學師承制度。《論語·述而》曾謂“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孔安國疏指“言人能奉禮,自行束脩以上,而來學者,則吾未曾不誨焉,皆教誨之也”,注其中“奉禮”可見古之師承應有師資之禮。又據洪邁《容齋隨筆》云:
《唐六典》:“國子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壺,脩一案,爲束脩之禮……”束脩之禮,乃於此見之。《開元禮》載皇子束脩,束帛一篚五匹,酒一壺二斗,脩一案三脡。皇子服學生之服,至學門外,陳三物於西南,少進曰:“某方受業於先生,敢請見。”執篚者以篚授皇子,皇子跪,奠篚,再拜,博士答再拜,皇子還避,遂進跪取篚,博士受幣,皇子拜訖,乃出。其儀如此,州縣學生亦然。注
宋代文學師承與先秦儒學及唐代國子學之師承制度,頗爲相似。南宋中興文學師承有否此種現象,則待攷。
雖然如此,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從若干文獻即能歸納出北宋的師承方法,而南宋中興文人亦與此頗爲相似:
(一) 以啓悟的方式指導後學。早在《論語·述而》已載孔子“不憤不啓,不悱不發,舉一隅而示之,不以三隅反,則吾不復”注之語。
宋人師承亦表現了對這方面的重視,以點到即止的方式指導。北宋蘇軾指示明上人作詩,周紫芝《竹坡詩話》即載其事:
有明上人者,作詩甚艱,求捷法於東坡,作兩頌以與之,其一云:“字字覔奇險,節節累枝葉。咬嚼三十年,轉更無交涉。”其一云:“衝口出常言,法度法前軌。人言非妙處,妙處在於是。”注
東坡不是洋洋灑灑,反而以寥寥數語金針度人,指示明上人詩主平淡自然、參法前人法度。又如陳師道指導晁沖之,朱弁《風月堂詩話》有如下記載:
晁伯宇少與其弟沖之叔用俱從陳無己學,無己建中靖國間到京師,見叔用詩曰:“子詩造此地,必須得一悟門。”叔用初不言,無己再三詰之。叔用云:“别無所得,頃因看韓退之雜文,自有入處。”無己首允之曰:“東坡言杜甫似司馬遷,世人多不解,子可與論此矣。”注
後山教人“必須得一悟門”,可見亦重啓悟。南宋陸游指導方孚若甚至只書“詩境”二字,據劉克莊《寶謨寺丞詩境方公》載:
嘗從山陰陸公游問詩,陸公爲大書“詩境”二字。注
筆者兹據廣西桂林龍隱巖風洞,南宋嘉定七年(1214)正月十五日方信孺三刻詩境題字石刻拓本,該石刻係由陸游手書,書體爲行楷。左起有“此字始刻于韶之武溪載刻于道之窊三刻”,中間横向大書“詩境”二字,二字之間有“陸游書”三字,拓片右方有“于桂之龍隱巖嘉定七年正月望方信孺孚若”,注可證此事確鑿。另如陸游指示姜特立爲詩,其《寄姜梅山雷字詩》謂“章臺官柳映宫槐,實馬蹄輕不動埃。只怪好詩無與敵,誰知古學有從來。江山常逐客帆遠,歳月不禁街鼓催。剩約東林投淨社,高情千載友宗雷”,注方回《瀛奎律髓》指“三四乃教人作詩之法,不可强揠,必有本者如是”,注可見陸游是以寥寥十四字示姜特立作詩當有所本。
此外,宋人亦透過譬喻或即景設譬,曉以治詩文之道,這種啓悟方式相當常見。北宋如蘇軾指示葛延之,何溪汶《竹莊詩話》卷一引《蒼梧雜志》云:
葛魯卿有姪名延之,嘗自言在儋耳從東坡游,甚熟。坡嘗教之作詩文云:“譬是市上店肆,諸物無種不有,卻有一物可以攝得,錢而已。莫易得者,是物;莫難得者,是錢。今文章詞藻事,實乃市肆諸物也。意者,錢也,爲文若能立意,則古今並有,翕然起爲吾用。若曉得此,便會做文字也。”注
以“錢”喻意,以“物”喻古今名物,説明“爲文若能立意,則古今並有,翕然起爲吾用”的寫作原理,説理看似曲折,其實不然。筆者認爲,“爲文若能立意,則古今並有,翕然起爲吾用”本身屬於形而上的抽象道理,雖然古代文學理論多已談及,如陸機《文賦》“意司契而爲匠”、注劉勰《文心雕龍·神思》有“意授於思,言授於意。密則無際,疎則千里”,注但人們會因語言本身經過時代推進,而對某一語言及其背後的概念司空見慣、習以爲常,繼而産生表面的認知。形而下的設譬説理,則可令人透過嶄新的譬喻外衣,重新咀嚼舊有的道理内核,在認知的接受心理上得到重新的啓悟。因此,蘇軾以“錢”爲喻,對於葛延之爲文爲詩,大有啓悟作用。南渡時期的徐俯教汪藻作詩,更曾即景設譬。曾敏行《獨醒雜志》載其事:
汪彦章爲豫章幕官。一日,會徐師川於南樓,問師川曰:“作詩法門當如何入?”師川答曰:“即此席間杯棬果蔬,使令以至目力所及,皆詩也。君但以意剪裁之,馳驟約束,觸類而長,皆當如人意,切不可閉門合目,作鐫空忘實之想也。”彦章領之。逾月,復見師川曰:“自受教後,准此程度,一字亦道不成。”師川喜,謂之曰:“君此後當能詩矣。”故彦章每謂人曰:“某作詩句法得之師川”。注
“席間杯棬果蔬”是即時之景,徐俯以此設譬,道出汪藻爲詩要遵於法度而又自出機杼,其實也是重啓悟的一種表現。
(二) 擬出閲讀方向。古代典籍經過焚書、兵燹、蟲害等人爲或自然隳壞,能够流傳至宋代的經典遺産,可算是經典中的經典。宋人師承重視從閲讀前人遺著,師法當中的用語與肌理。因爲創作本身源自認知,認知則可以讀書爲工具。北宋歐陽修即教孫覺“勤讀書”,蘇軾《記歐陽公論文》憶述:
頃歲孫莘老識歐陽文忠公,嘗乘間以文字問之,云:“無他術,唯勤讀書而多爲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懶讀書,每一篇出即求過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擿,多作自能見之。”此公以其嘗試者告人,故尤有味。注
蘇軾則教許仲山“熟讀”《詩》、《騷》,求其“曲折”之處。據許顗《彦周詩話》載:
季父仲山在揚州時,事東坡先生,聞其教人作詩曰:“熟讀《毛詩·國風》與《離騷》,曲折盡在是矣。”僕嘗以謂此語太高,後年齒益長,乃知東坡先生之善誘也。注
曾鞏教陳師道爲文,更指“熟讀”數年才算所謂“讀書”:
陳後山初携文卷見南豐先生,先生覽之,問曰:“曾讀《史記》否?”後山對曰:“自幼年即讀之矣。”南豐曰:“不然,要當且置他書,熟讀《史記》三兩年爾”。後山如南豐之言讀之,後再以文卷見南豐,南豐曰:“如是足也。”注
黄庭堅亦要求“熟讀”的同時,在實踐創作中能够融匯貫通。黄庭堅《與王觀復書》教王蕃讀杜甫夔州以後的古律詩,然後在創作上追求“無斧鑿痕”:
但熟觀杜子美到夔州後古律詩,便得句法。簡易而大巧出焉,平淡如山高水深,似欲不可企及,文章成就,更無斧鑿痕,乃爲佳作耳。注
山谷於《答洪駒父書》指示洪芻熟讀書,探其淵源、陶冶萬物,以解決“用字時有未安處”、“自作語最難”的寫作問題:
所寄《釋權》一篇,詞筆從横,極見日新之效。更須治經,深其淵源,乃可到古人耳。青瑣祭文,語意甚工,但用字時有未安處。自作語最難,老杜作詩,退之作文,無一字無來處,蓋後人讀書少,故謂韓、杜自作此語耳。古之能爲文章者,真能陶冶萬物,雖取古人之陳言入於翰墨,如靈丹一粒,點鐵成金也。注
又如《與徐師川書》要求徐俯讀書時尋幽探賾:
詩政欲如此作。其未至者,探經術未深,讀老杜、李白、韓退之詩不熟耳。注
再如《與孫克秀才》教孫克讀杜詩時,要“精其句法”:
請讀老杜詩,精其句法。每作一篇,必使有意爲一篇之主,乃能成一家,不徒老筆研、玩歲月矣。注
南宋陸游曾因同儕周必大就教,指示他讀蘇轍之詩:
周益公嘗問陸放翁以作詩之法,放翁對以宜讀蘇子由詩。注
方回《瀛奎律髓》解釋“蓋詩家之病,忌乎對偶太過,如此則有形而無味,三洪工於四六,而短於詩,殆胸中有先入者,故難化也。放翁其以此箴益公歟”,注可見提供讀書方向,對於受業個人的詩學理念,或有正本清源的指導目的。
饒富意趣的是,宋人師承亦舉業師自己或先師著作以教人。北宋石翼便是例子。他曾隨黄庭堅作詩,每舉山谷詩其中一聯教人。葉夢得《石林詩話》記:
蜀人石翼,黄魯直黔中時從游最久,嘗言見魯直《自矜詩》一聯云:“人得交游是風月,天開圖畫即江山”,以爲晚年最得意。每舉以教人,而終不能成篇。蓋不欲以常語雜之。注
姑勿論石翼如此教人,其實也有自矜得山谷真傳之私意;南宋如陳與義對自己的《休日早起》“開門知有雨,老樹半身濕”句頗爲得意,於是題扇,令弟子龔相參悟:
昔招隱居士龔相聖任,嘗學詩於先生,先生以此十字書扇贈之,且屢語之曰:“此吾平生得意句,子宜飽參。”居士之子宗簿養正云。注
吕本中也曾令人讀其師韓駒之詩。魏慶之《詩人玉屑》卷六引《小園解后録》:
“打起黄鶯兒,莫教枝上啼。幾回驚妾夢,不得到遼西。”此唐人詩也,人問詩法於韓公子蒼,子蒼令參此詩以爲法。“汴水日馳三百里,扁舟東下更開帆。旦辭杞國風微北,夜泊寧陵月正南。老樹挾霜嗚窣窣,寒花承露落毿毿。茫然不悟身何處,水色天光共蔚藍。”此韓子蒼詩也。人問詩法於吕公居仁,居仁令參此詩以爲法。注
無論是以前人遺著,還是以自己或先師著作教人之師承方式,無非向受業指點一條學習蹊徑而已。
(三) 點評或修改作品。北宋蘇軾曾命題令門人創作,然後引申補充。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二十七引《師友談苑》云:
東坡令門人輩作《人不易物賦》,或戲作曰:“伏其几而襲其裳,豈惟孔子;學其書而戴其帽,未是蘇公。”蓋當時士大夫倣東坡桶高簷短帽,名曰子瞻樣焉,因言之。公笑曰:“近扈從燕醴泉,觀優人以相與自誇文章爲戲者,一優曰:吾之文章,汝輩不可及也。衆優曰:何也?汝不見吾頭上子瞻乎?上爲解顔。”顧公久之。注
“近扈從燕醴泉”以後的一段文字,是蘇軾對門人“伏其几而襲其裳,豈惟孔子;學其書而戴其帽,未是蘇公”句作進一步的引申補充;南宋曾季貍也記載自己的詩作曾蒙吕祖謙修改潤飾:
予幼學爲詩,未嘗經先達改抹。惟年十四,時有《寄空青叔祖》古詩,得吕東萊爲予全改四句。其詞云“悠悠造物何所爲,賢愚共滯令人悲。男兒不恨功名晚,功名必在老大時”,予至今記憶。注
這種修改詩作、指示後學的師承方式,北宋黄庭堅亦有之。山谷《睡鴨》一詩有“山雞照影空自愛,孤鸞舞鏡不作雙。天下真成長會合,兩鳧相倚睡秋江”,任淵注:
徐陵《鴛鴦賦》曰:“山雞映水那相得?孤鸞照影不成雙。天下真成長會合,無勝比翼兩鴛鴦。”山谷非蹈襲者,以徐語弱,故爲點竄以示學者爾。注
雖然山谷修改的不是弟子詩作,而是前人作品,但“故爲點竄,以示學者”的指導方式,則與吕祖謙潤飾曾季貍之詩,如出一轍。
(四) 揮麈清談。這種清談有時是旁採故實,如北宋李廌《師友談記》載其師蘇軾談及藝祖食萵苣:
東坡言:普安禪院,初在五代時,有一僧曰某者,卓庵道左,蓺蔬丐錢,以奉佛事。一日,於庵中晝寝,夢一金色黄龍來食所蓺萵苣數畦。僧寤,驚曰:“是必有異人至此。”已而見一偉丈夫於所夢地取萵苣食之。僧視其貌,神色凛然,遂攝衣迎之,延於庵中,饋食甚勤。復又取數鐶餞之,曰:“富貴無相忘。”因以所夢告之,且曰:“公他日得志,願爲老僧只於此地建一大寺,幸甚。”偉丈夫乃藝祖也。既即位,求其僧,尚存,遂命建寺,賜名曰普安,都人至今稱爲道者院。元祐八年,因送范河中是院,閑言之爾。注
宋人既然有嚴羽《滄浪詩話》所説的“以文字爲詩”、“以才學爲詩”注的創作傾向,業師旁採故實或多或少可以爲弟子的創作提供了“用典”的素材;南宋中興文人曾幾則曾與受業“談風月”,據韓元吉《兩賢祠記》載:
故禮部侍郎文清曾公吉甫,復來居之……以詩名江右,適相繼寓此,而曾公爲最久,杜門以詩書教子弟,或經時不入州府,不問世故,好事者間從公游,談風月爾,公亦自號“茶山居士”。注
曾幾的弟子陸游教導門人蘇泂,亦曾縱横摭談,如蘇泂説“留我坐終日,誨我忘其疲”、“論詩何止高南渡”。注
歸納來説,南宋中興文學師承至少有三個性質:
第一,就系統言之,從師承類别與師承方法,可見南宋中興師承亦如北宋一樣,臻於全面、細緻;
第二,就淵源言之,南宋中興文學師承與北宋若出一轍,由此推知應該繼承自北宋;
第三,就畛域言之,南宋中興文壇與北宋一樣,師承範疇的分類概念頗爲混沌,我們有時很難區分某一文人的師承屬於詩歌,抑或文章。
第四節 南宋中興詩歌師承意識的確立
詩歌發展到南宋中興階段,有兩種師承意識很明顯地已經形成,這便是師門關係與師法古人兩種師承意識。
筆者認爲,文學尤其詩歌是中國古代文化話語系統之一,而詩歌創作成品雜遝,詩壇需要有約定俗成的評鑑準則,以釐定高下。在這個前提下,師門關係與師法古人可以作爲評鑑準則。吴可《藏海詩話》説“何頡嘗見陳無己,李廌嘗見東坡,二人文字,所以過人。若崔德符、陳叔易,恐無師法也”,注按照吴可的思路,何頡師從陳師道、李廌師從蘇軾,故文字“過人”,但崔鶠與陳恬卻無師門關係,故難以相提並論,儘管崔鶠爲陳與義之師;又如黄庭堅評鑑歐陽修與蘇軾,説“若歐陽文忠公之炳乎前,蘇子瞻之焕乎後,亦豈易及哉?然二子者,始未嘗不師於古而後至於是也”,注其中“未嘗不師於古”便是黄庭堅就歐陽修“炳乎前”、蘇軾“焕乎後”所尋繹出來的評鑑理由。以上二例,前者屬於師門關係,後者則屬於師法古人,兩者都是兩宋人評騭詩歌成就的重要準則。
一、 師門關係意識之形成
南宋師門關係的意識之所以形成,正是建基於上文的複雜歷史前提:遠者則與授受淵源的學術傳統有關,近者則與北宋以來臻於全面、細緻的文學師承模式有關,而這種文學師承模式,卻又有别於唐代的文學師承。
當然,還有一個更爲根本的原因,就是師承對於業師與門生雙方所産生的實際效用。業師指導門生爲詩爲文,門生因而蒙受教益、肯定,即佛語所謂的“印可”。注“印可”原爲佛語,指佛徒言行正確與否,必須由佛印證。如《五燈會元》説“杭州靈隱清聳禪師,福州人也。初,參法眼,眼指雨,謂師曰‘滴滴落在上座眼裡’,師初不喻旨,後因閲《華嚴》感悟,承眼印可”。注“印可”一語在宋代相當普及,宋人屢屢言之,如蘇軾《次韻王定國南遷回見寄》“印可聊須答如是”,注宋人甚至借指詩文成就得到文壇前沿人物的認可,韓駒“作詩文當得文人印可,乃自不疑,所以前輩汲汲於求知也”、注周必大“士大夫少負軼材,其詩章固已超絶。然須經前輩品題,乃自信不疑。正如參禪,雖有所得,猶藉宗師之印可耳”注即其例。范公偁《過庭録》載録北宋一位叫無名氏的人,經黄庭堅點撥後,“未幾,文大進”:
無名子從學魯直,未幾,文大進,嘗題扇上畫小兒迷藏詩云:“誰剪輕紈織巧絲,春深庭院作兒嬉。路郎有意嘲輕脱,只有迷藏不入詩。”蓋得延小兒詩不及迷藏也。注
有時文壇領袖對於門人創作的任何商榷、點撥,都會令作品臻於完善,而臻於完善的作品,更令作品甚至作者本人,享有“萬世不易”的正面評價。蘇軾及蘇門四學士等門人便是典型的例子,以至宋人張守慨歎説“每念士生斯時,獲游東坡之門,如取平於衡石,質疑於筮,收名定價,萬世不易”。注相反,假若没有師承,則如陳師道所説“後生學行闕師友,臨路不進空迴遑”。注我們再看南宋。前引南宋曾季貍幼學爲詩,曾蒙吕祖謙修改潤飾,以至在創作上裨益不少。復如陸游蒙其師曾幾許可,稱“河南文清公,早以學術文章擅大名,爲一世龍門,顧未嘗輕許可,某獨辱知,無與比者”。注筆者認爲,南宋人吴儆《見季守書》有一妙喻,可以借來説明當中的師承作用:
某嘗以學譬之獵。獵之獲功,狗也;發蹤指示,人也。人之爲學,貴於見而師之者,有指而示之蹤也;不見其人,聞而師之,此視物而得其影也。注
當然,對於門生來説,師承的另一個作用,便是代爲舉薦、揚名。北宋黄庭堅也是透過孫覺穿針引綫,得入東坡門下之列而蒙“稱揚其名”,此可見於蘇軾《答黄魯直書》:
軾始見足下詩文於孫莘老之坐上,聳然異之,以爲非今世之人也。莘老言:“此人,人知之者尚少,子可爲稱揚其名。”軾笑曰:“此人如精金美玉,不即人而人即之,將逃名而不可得,何以我稱揚爲?”然觀其文以求其爲人,必輕外物而自重者,今之君子莫能用也。其後過李公擇於濟南,則見足下之詩文愈多,而得其爲人益詳,意其超逸絶塵,獨立萬物之表,馭風騎氣,以與造物者游,非獨今世之君子所不能用,雖如軾之放浪自棄,與世闊疎者,亦莫得而友也。今者辱書詞累幅,執禮恭甚,如見所畏者,何哉?軾方以此求交於足下,而懼其不可得,豈意得此於足下乎?喜愧之懷,殆不可勝。注
又如前引李廌也擬憑籍其師蘇軾的師門關係而可以中舉。南宋同樣出現此一情況,如張浚薦楊萬里遷臨安府府學教授,注《宋史·儒林傳》載:
浚入相,薦之朝,除臨安府教授,未赴,丁父憂。注
姑勿論楊萬里因丁父憂未就實任即返里,但這畢竟無損於業師可爲門生舉薦、揚名此一事實。楊萬里其後更有《除臨安府教授謝張丞相啓》答謝,謂“寸長不捐,小子何取”。注
另一方面,業師本人的遺著亦因門人編整而得以流傳。北宋黄庭堅佚書《家乘》,據羅大經《鶴林玉露》謂:
山谷晚年作日録,題曰《家乘》,取《孟子》“晉之乘”之義。謫死宜州。永州有唐生者從之游,爲之經紀後事,收拾遺文,獨所謂《家乘》者,倉忙間爲人竊去,尋訪了不可得。注
可見唐生對於其師山谷《家乘》之短暫流傳,功不可没。又如魏衍爲其師陳師道編次全集,並且撰述行狀:
先生既殁,其子豐登以全稿授衍曰:“先公實知子,子爲編次而狀其行”。衍既狀其行矣,親録藏於家者,今十三年,顧未敢當也。衍嘗謂唐韓愈文冠當代,其傳門人李漢所編。衍從先生學者七年,所得爲多。今又受其所遺甲乙丙稿,皆先生親筆,合而校之。注
至於南宋,韓淲殁後,戴復古指有“門人集詩稿”。注
還有一點不得不提的是,門人對業師的貢獻還見於繼承衣鉢或表彰師名。北宋蘇軾曾受其師歐陽修之托付,作爲文壇主盟的領軍人物。早在嘉祐二年(1057),歐陽修《與梅聖俞》已謂“讀軾書,不覺汗出。快哉快哉!老夫當避路,放他出一頭地也。可喜可喜”,注又據李廌《師友談記》:
東坡嘗言:“文章之任,亦在名世之士,相與主盟,則其道不墜。方今太平之盛,文士輩出,要使一時之文有所宗主。昔歐陽文忠常以是任付與某,故不敢不勉。異時文章盟主,責在諸君,亦如文忠之付授也。”注
到了蘇軾退下文壇前綫,又以傳業相付黄庭堅諸人,其《答張文潛書》云:
僕老矣,使後生猶得見古人之大全者,正賴黄魯直、秦少游、晁無咎、陳履常與君等數人耳。注
再到黄庭堅又傳衣鉢予陳師道,後山《答秦覯書》説:
僕於詩初無師法,然少好之,老而不厭,數以千計。及一見黄豫章,盡焚其稿而學焉。豫章以謂譬之奕焉,弟子高師一着,僅能及之,争先則後矣。僕之詩,豫章之詩也。注
南宋中興時期曾幾傳燈予陸游亦如此,以至南宋人趙庚夫稱“咄咄逼人門弟子,劍南已見祖燈傳”。注明顯可見,“祖燈傳”正是門人對業師所産生的師承作用。
可以説,基於以上的師承實際效用,南宋中興詩壇因而具有相當强烈的師承意識。
何以見得南宋中興詩壇亦具有强烈的師承意識?我們可從時人評語窺見端倪。如果説,南宋人汪應辰“師友須淵源”注、劉克莊《後村集》謂“看人文字,必推本其家世,尚論其師友”,注是對師門關係的重視,吴可“若崔德符、陳叔易,恐無師法也”注,則可以説是對没有師門關係者的指斥,這可引證中興詩壇之重視師門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亦可從門生對業師的避諱、謚法觀之。
避諱方面,《春秋》已有“爲尊者諱,爲親者諱,爲賢者諱”的避諱現象。注至於師諱,清人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注輯之甚爲詳實,我們亦從中窺知宋前似略有師諱,如《晉書·儒林傳》曾載門人因有人不避其師劉兆之諱而大怒:“嘗有人著鞾騎驢至兆門外,曰:‘吾欲見劉延世。’兆儒德道素,青州無稱其字者,門人大怒”。注不過,宋代避諱始嚴,不但公諱中的廟諱和私諱中的家諱如此,師諱亦然,只不過非以改字、空字、缺筆、改音爲主。注就筆者所見,南宋師諱至少有兩種方式:
其一,名字之前加“諱”字,尤見於門人爲業師撰寫的序跋、誌銘。陸游爲其師曾幾撰《曾文清公墓誌銘》便稱“公諱幾,字吉父”。注楊萬里爲其師王庭珪《盧溪先生文集》撰序,即言“先生王氏,諱庭珪,字民瞻”,注爲其師胡銓《澹菴先生文集》撰序亦有“先生廬陵人,諱銓,字邦衡。澹菴,其自號也”之語;注
其二,不犯名諱。有的僅稱其師之號,如“××先生”、“××丈人”、“××老人”之類的稱謂;有的稱其師之官職或謚號。注陸游稱其師曾幾,有《題徐淵子環碧亭亭有茶山曾先生詩》“茶山丈人厭囂譁”、注《跋二賢像》“茶山先生曾文清公”、注《跋曾文清公奏議稿》“紹興末,賊亮入塞,時茶山先生居會稽,禹跡精舍”;注姜夔稱其師蕭德藻,有“千巖老人約予過苕霅”、注“千巖老人以爲有《黍離》之悲也”。注
謚法方面,例如翟汝文“紹興初爲參知政事,卒,門人謚爲‘忠惠先生’。公文章甚古,所作制誥,皆用《尚書體》,天下至今稱之”。注南宋中興詩人的師諱現象,足證南宋中興詩壇普遍存在師門關係的自覺意識。
另外,筆者發現,門人對業師的尊敬與回護,似多限於直接的師門關係,卻不限於没有直接師門關係的間接私淑。譬如陸游私淑吕本中,曾言“某自童子時,讀公詩文,願學焉。稍長,未能遠遊,而公捐館舍”,注于北山《陸游年譜》繫年於紹興九年(1139),時陸游十五歲。注然其後陸游於《老學庵筆記》對吕本中有以下批評:
唐人詩中有曰無題者,率杯酒狎邪之語,以其不可指言,故謂之“無題”,非真無題也。近歲吕居仁、陳去非亦有曰“無題”者,乃與唐人不類,或真亡其題,或有所避,其實失於不深考耳。注
這種批評,似乎較少出現在直接的師門關係之上。
二、 師法古人意識之形成
南宋中興詩壇同時存在師法古人的師承現象。師法古人可以説是古代文學史上的普遍現象,譬如前文所説的六朝、隋朝、唐朝皆然。師法古人固然出於後代詩人對較古詩人及其詩歌的一種個人選擇取捨,但筆者注意到,大體來説,南宋中興詩壇師法古人,似乎有一定的側重面:南渡時期師法杜甫、蘇軾、黄庭堅及其他江西詩人;南宋初、中期之交則既師法元祐詩人、江西詩派、南渡詩人,也師法唐人;南宋中期則師法南宋初、中期之交的陸游、楊萬里、范成大等詩人,以及中、晚唐詩。
(一) 南渡時期及南宋初、中期之交
南渡時期詩人主要師法杜甫、蘇軾、黄庭堅及其他江西詩人。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十九云:
苕溪漁隱曰:“近時學詩者,率宗江西,然殊不知江西本亦學少陵者也。故陳無己曰:‘豫章之學博矣,而得法於少陵,故其詩近之。’今少陵之詩,後生少年不復過目,抑亦失江西之意乎?江西平日語學者爲詩旨趣,亦獨宗少陵一人而已。余爲是説,蓋欲學詩者師少陵而友江西,則兩得之矣。”
同卷又引吕本中《與曾吉甫論詩第二帖》:
近世江西之學者,雖左規右矩,不遺餘力,而往往不知出此,故百尺竿頭,不能更進一步,亦失山谷之旨也。注
今人周本淳《〈苕溪漁隱叢話前集〉決非成於紹興戊辰説》考證,前集始於高宗紹興十八年(1148),而成於紹興之末,注則知所謂“近時學詩者”、“近世江西之學者”必指紹興之前。此外,陳巖肖《庚溪詩話》卷下又云:
然近時學其(案,黄庭堅)詩者,或未得其妙處,每有所作,必使聲韻拗捩,詞語艱澀,曰“江西格”也。此何爲哉?吕居仁作《江西詩社宗派圖》,以山谷爲祖,宜其規行矩步,必踵其跡。注
據郭紹虞《宋詩話考》指“至於成書時代,胡應麟謂成於紹興,適南渡之始。《提要》(案,《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以書中稱高宗爲太上皇帝,孝宗爲今上皇帝,光宗爲當今皇太子,因斷言謂成於淳熙中,當以《提要》説爲是”。注又莫礪鋒先生考出吕本中的少作《江西詩社宗派圖》應作於崇寧元年(1102)或二年(1103)初。注準此,《庚溪詩話》所謂“近時學其詩者”當指北宋末的徽宗朝崇寧元年左右至南宋初的孝宗朝淳熙(1174—1189)之間。
退一步説,任何一個時代的詩人當然有上智與下愚之分,其師法對象亦稍有差異。但進一步説,根據筆者排比所得,注單就南渡初期詩人而言,如韓駒、吕本中、曾幾、劉才卲、陳與義、張元幹、郭印等都以師法杜甫、蘇軾、黄庭堅及其他江西詩人爲主,當然也有如胡仔、陳巖肖所述,專學山谷,不學杜甫者。
到了南宋初、中期之交,詩人既師法元祐詩人、江西詩派、南渡詩人,也師法唐人。曾協、王庭珪、范浚、李石、鄒定、林之奇、韓元吉、陳從古、吴儆、陸游、范成大、楊萬里、張孝祥、周孚、林亦之、馮頎、彭元忠、劉伯山、僧祖可、徐安國、蕭彦毓、黄疇若等即其例。此段時期詩人仍以師法江西詩派居多,如蕭彦毓即師法三洪。其中師法元祐詩人者,有曾協、范浚、韓元吉、吴儆、楊萬里、張孝祥等;師法南渡詩人者,如曾協師法陳與義,鄒定師法徐俯,陳從古師法陳與義,陸游師法吕本中。值得一提的是,楊萬里更嘗試進一步師法晚唐詩。不過,詩壇似有師法江西與師法晚唐之争的現象。時人游九言曾説“近世以來學江西詩”,注陳振孫説“自世競宗江西”,注趙孟堅又説“竊怪夫今之言詩者,江西、晚唐之交相□也。彼病此冗,此訾彼拘……今之習江西、晩唐者,謂拘一耳,究江西、晚唐亦未始拘也”,注他們都夫子自道,點出了當下詩壇的師法傾向。
這種師法古人的意識何以形成?
師法杜甫、黄庭堅及其他江西詩人,較易解釋,因爲江西詩人以黄庭堅爲宗,而黄庭堅又主張上溯杜詩。黄庭堅對後學加以點撥,提出“换骨”、“奪胎”等注具可操作性的師法原理,令人有法可循,而且又有數量可觀的弟子群體,弟子群體爲其師山谷,或編整遺籍,或繼承衣缽、表彰師名,如陳師道在《答秦覯書》云:
僕之詩,豫章之詩也。豫章之學博矣,而得法於杜少陵。其學少陵而不爲者也。故其詩近之,而其進則未已也……而僕負戴道上,人得易之,故談者謂僕詩過於豫章,足下觀之,則僕之所有,從可知矣。何以教足下!雖然,僕所聞於豫章,願言其詳;豫章不以語僕,僕亦不能爲足下道也。注
三洪、潘大臨,以至韓駒、二謝、晁沖之、徐俯等人,或經山谷及其門人、私淑者直接指導,或受山谷及其門人、私淑者影響,注而吕本中於崇寧元年(1102)或二年(1103)初所譜列的《江西詩社宗派圖》雖爲“少時率意而作”,但畢竟“流傳人間”,注江西詩派的輻射面隨之更爲廣遠。南渡詩人陳與義、吕本中、曾幾也受到北宋末年以來的“後江西詩派”之大潮流影響,令師法江西詩派在南宋初、中期之交仍蔚然成風。
至於師法元祐詩人,筆者認爲則與南宋初、中期之交的文化重組有關。
考北宋末年的哲宗朝起,特别是徽宗朝,元祐學術曾經受到嚴酷的政治打壓,由原來的黨禁逐漸變成後來的詩禁。據《宋史》記載:徽宗崇寧三年(1104),“詔重定元祐、元符黨人及上書邪等者,合爲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朝堂,餘並出籍,自今毋得復彈奏”;注雖然崇寧五年(1106),“以星變,避殿損膳,詔求直言闕政,毁元祐黨人碑,復謫者仕籍,自今言者勿復彈糾”,但這畢竟曇花一現,到了大觀元年(1107),徽宗仍“詔:自今凡總一路及監司之任,勿以元祐學術及異意人充選”;注大觀三年(1109),又“詔:謫籍人除元祐姦黨及得罪宗廟外,餘並録用”;注宣和五年(1123),“禁元祐學術”;注或許元祐學術之禁,民間仍有不少人陽奉陰違,如是者,宣和六年(1124)“冬十月庚午,詔:有收藏習用蘇、黄之文者,並令焚毁,犯者以大不恭論”。注除官修史書外,宋人詩話、筆記亦載其事。龔昱《樂菴語録》載“崇觀間,朝廷禁元祐學甚切,皆號爲頗僻之文,舉子在學校及場屋,一字不敢用。雖碑刻亦盡仆之”,注又如葛立方《韵語陽秋》記“紹聖初,以詩賦爲元祐學術,復罷之。政和中,遂著於令,士庶傳習專賦者杖一百。畏謹者至不敢作詩”。注
可是,人爲的政治箝制始終壓抑不了元祐學術自身的巨大能量。就筆者所見,北宋末年元祐學術的發展主要有兩條綫索:
一條是暗綫。當時文人對帝王訓飭陽奉陰違,陰學蘇、黄。洪邁《容齋四筆》載“自崇寧以來,時相不許士大夫讀史作詩,何清源至於修入令式,本意但欲崇尚經學,痛沮詩賦耳,於是庠序之間,以詩爲諱。政和後稍復爲之”,注方回《瀛奎律髓》又指“吕居仁引韓入‘江西派’,子蒼不悦,謂所學自有從來。此詩非‘江西’而何?大抵宣、政間(筆者案,疑指政和至宣和年間)忌蘇、黄之學,王初寮陰學東坡文,子蒼諸人皆陰學山谷詩耳”,注指出王安中陰學蘇軾,韓駒等人陰學黄庭堅,是在“宣政間,忌蘇黄之學”的大環境下暗中進行。
另一條是明綫。開明的欽宗繼褦襶的徽宗之位,雖然在位僅兩年之短,但也有一連串撥亂反正的帝王訓飭,透過解除元祐黨禁,爲元祐文人平反,還元祐文人清譽。《宋史》載靖康元年(1126),“追封范仲淹魏國公,贈司馬光太師,張商英太保,除元祐黨籍學術之禁”;注後來又在夏四月“己未,復以詩賦取士,禁用莊老及王安石字説”,注即透過肅清徽宗政令,以及禁王安石之學,反過來扶正元祐學術。
逮至靖康二年(1127)二月丁卯,金人大舉南侵,徽、欽二帝被擄,注北宋人紛紛南下,高宗趙構受命中興,南宋以淮河以南爲邊界綫,得與北方金人壁壘對峙。這種在宋代空前未有的政治浩劫,造成朝政各方面的極大動蕩與混亂。高宗要在建炎元年即位的短時間内,在動蕩與混亂的政治形勢下,建構南宋的文化體制,於是需要對文化進行重組。筆者兹就建炎元年至紹興初期,高宗朝對擬定敕令、整理文獻、編纂國史、制定日曆及設立科舉五方面的文化重組,略加排比:
據此,南宋初期的文化重組,似乎偏向以北宋仁宗、神宗、哲宗三朝,尤其仁宗嘉祐(1056—1063)、神宗元豐(1078—1085)、哲宗元祐(1086—1094)爲法式。例如《宋史·輿服志》指諸臣服下士庶人服“中興仍元豐之制”。注因爲高宗朝在短時期進行文化重組,在情理上需要取北宋鼎盛時期的文化建設作爲參考對象,以示“中興”,而仁宗、神宗、哲宗三朝則是北宋具代表性的鼎盛時期。其實,當時除帝王訓飭外,就連民間也將北宋的風土産物移植到南宋。范成大《吴郡志》指中興時人將北宋洛陽多葉千葉的牡丹在南宋本土“稍復接種”:
牡丹,唐以來止有單葉者,本朝洛陽始出多葉千葉,遂爲花中第一……中興以來,人家稍復接種。有傳洛陽花種至吴中者,肉紅則觀音、崇寧、壽安王、希疊羅等,淡紅則風嬌、一捻紅,深紅則朝霞紅、鞓紅,雲葉及茜金毬、紫中貴、牛家黄等,不過此十餘種。注
南宋中興時期似乎有意將本土文化回復到北宋時期的原來面貌。
更重要的是中興時期解除“元祐之禁”。自建炎元年起,高宗解除元祐之禁,甚至恢復元祐及其後人的政治權利:建炎元年,“還元祐黨籍及上書人恩數”;注建炎三年(1129),“元祐石刻黨人官職、恩數追復未盡者,令其家自陳。許中外直言”、注“罷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以司馬光配”;注建炎四年(1130),“申命元祐黨人子孫經所在自陳,盡還應得恩數”;注紹興元年,“録用元符末上書人子孫”;注紹興四年,“毁王安石舒王告”;注紹興六年(1136),“命給事中、中書舍人甄别元祐黨籍”。注其中蘇軾自高宗紹興元年以後,開始得到平反、追謚,如高宗紹興元年八月庚辰“故追復端明殿學士降授奉議郎蘇軾,特贈資政殿學士朝奉大夫”,注孝宗乾道六年(1168)九月壬辰“賜蘇軾謚曰文忠”,注乾道九年(1173)二月丁亥“特贈蘇軾爲太師”。注
考北宋文學當以“元祐”時期爲宋詩的鼎盛階段。所謂“元祐”文學,莫礪鋒先生指出:
我認爲“元祐”實爲宋詩黄金時代的代稱,它的時間跨度當然不止於哲宗元祐年號所包括的短短八年,而應是包含整個神宗、哲宗時代,其時的代表詩人是王安石、蘇軾、黄庭堅、陳師道等。注
筆者所謂的“元祐”文學,亦取此意。可以説,基於以上的政治背景,元祐文學的平反與復闢,爲南渡初期及南宋初、中期之交的文人師法元祐文學,提供了足够的誘因。
(二) 南宋中期
到了南宋中期,撇除理學詩派不説,當時詩壇主要師法南宋初、中期之交的陸游、楊萬里、范成大等詩人,以及中、晚唐詩。至於元祐詩人及江西詩派,固然有師法者,如許及之師法王安石、袁説友師法元祐、王阮師法蘇軾與黄庭堅、黄疇若師法黄庭堅,但江西詩派有如不能穿魯縞的强弩之極,也如不能漂鴻毛的衝風之末,似乎大不如前。相反,較多詩人師法南宋初、中期之交的詩歌,以及中、晚唐詩。前者如張潞、張鎡、戴栩、章甫、劉克莊、薛嵎、葛紹體等;後者如四靈、高翥等。
筆者認爲,南宋中期詩壇轉師南宋初、中期之交的陸游、楊萬里、范成大、蕭德藻等詩人,緣於一方面當時詩壇講求自出機杼,另一方面,陸、楊、范、蕭等詩人皆自成一家。楊萬里《詩話》指出:
自隆興以來,以詩名:林謙之、范至能、陸務觀、尤延之、蕭東夫,近時後進有張鎡功父、趙蕃昌父、劉翰武子、黄景説巖老、徐似道淵子、項安世平甫、鞏豐仲至、姜夔堯章、徐賀恭仲、汪經仲權,前五人皆有詩集傳世。注
考誠齋《詩話》成書於寧宗嘉泰年間(1201—1204),注則知孝宗朝的隆興(1163—1164)至寧宗嘉泰約四十年間,以詩名世者頗不乏人。又姜夔《白石道人詩集原序》引尤袤論陸游、楊萬里、范成大、蕭德藻四人,曾有“自出機軸”之評價:
先生因爲余言:近世人士,喜宗江西,温潤有如范致能者乎?痛快有如楊廷秀者乎?高古如蕭東夫?俊逸如陸務觀?是皆自出機軸,亶有可觀者,又奚以江西爲?注
可見陸游、楊萬里、范成大、蕭德藻的詩風有别於江西詩派,自成一家。另外,據筆者排比所得,陸、楊、范、蕭各有弟子:陸游有戴復古、蘇泂、鄭師尹、曾黯、方信孺、吕友德、杜思恭、邢淇;楊萬里有張鎡、危稹、王子俊、羅椿、劉涣、張惟深、趙像之、李恕己;范成大有劉翰、崔敦禮;蕭德藻有姜夔、黄景説。他們的弟子群體在某程度上能够表彰師名,令其師自出機杼的詩風可供時人師法。劉克莊、陳杰師法陸游,高似孫、高翥、徐似道師法楊萬里,張潞師法范成大,史彌寧師法蕭德藻等,便是例子。
至於師法中、晚唐詩,考南宋初、中期已有師法唐人的傾向。林憲即以詩似唐人而見稱於世,楊萬里、尤袤均指“景思之詩似唐人”;注楊萬里本人更“終須投换晚唐間”;注范成大則傚李賀、王建等中唐詩人;注蕭德藻《飲酒》“信脚到太古”、《登岳陽樓》“不作蒼忙去,真成浪蕩遊。三年夜郎客,一柂洞庭秋。得句鷺飛處,看山天盡頭。猶嫌未奇絶,更上岳陽樓”、“荒村三月不肉味,併與瓜茄倚閣休。造物于人相補報,問天賒得一山秋”等,更爲楊萬里詡之以“絶似晚唐人”。注其中主詩盟的楊萬里之師法晚唐,更改變了當時詩壇的風尚品味,加上師法晚唐的四靈詩人徐照、徐璣、趙師秀、翁卷得到永嘉學派代表人物葉適的“印可”,這些具有牽頭作用的詩人便集腋成裘,使師法中、晚唐詩蔚然成風。
筆者的看法是:由南渡時期到南宋初、中期之交,再到南宋中期,當然有個别零星的詩人佚出於師法特定對象的大潮流以外,但籠統地説,整個南宋中興時期的師法發展有兩大特點:
第一,既定的師法方向及品味逐漸變得模糊而緩慢地推演。先是師法杜甫、蘇軾、黄庭堅及其他江西詩人;繼而既師法元祐詩人、江西詩派、南渡詩人,也師法唐人;再而師法南宋初、中期之交的陸游、楊萬里、范成大等詩人,以及中、晚唐詩。發展到南宋中期,師法杜甫似乎少見。
第二,師法宋詩是南宋中興詩壇普遍存在的師法取向。不少詩人以師法北宋中、後期,或南渡時期,或南宋初、中期之交詩歌爲鵠的。這似乎反映了一個特殊現象:宋詩在南宋中興時期已經“經典化”。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六引范温《詩眼》,香港中華書局,1976年版,第33頁。
注 [宋] 張表臣《珊瑚鈎詩話》卷一,宋百川學海本。
注 [宋] 劉克莊《後村集》卷一百一十,四部叢刊景舊鈔本。
注 《孟子注疏·離婁章句下》,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28頁。
注 [漢] 司馬遷《史記·仲尼弟子列傳第七》,中華書局,2007年版,册七,第2216頁。
注 [春秋戰國] 荀子撰,[清] 王先謙集解《荀子集解》,《諸子集成》,中華書局,2006年版,册二,第333頁。
注 同上書,第299頁。
注 [唐] 杜甫著,[清] 仇兆鰲註《杜詩詳注》卷十一,中華書局,2007年版,册二,第901頁。
注 [漢] 揚雄《揚子法言》,《諸子集成》,册七,第16頁。
注 [唐] 李白著,[清] 王琦注《李太白全集》,中華書局,2006年版,中册,第739頁。
注 [唐] 杜甫著,[清] 仇兆鰲註《杜詩詳註》卷十四,册三,第1228—1229頁。
注 同上書,卷一,册一,第52頁。
注 [宋] 蘇轍《欒城集》卷二十《祭亡兄端明文》,四部叢刊景明嘉靖蜀藩活字本。
注 當然,蘇轍《子瞻和陶淵明詩集引》曾説“轍少而無師,子瞻既冠而學成,先君命轍師焉”(同上書,卷二十一),可見二蘇間亦有一層師承關係。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十七引《洪駒父詩話》,第318頁。
注 [宋] 何薳《春渚紀聞》卷七《關氏伯仲詩深妙》,明津逮秘書本。
注 [宋] 洪邁撰,孔凡禮點校《容齋隨筆》,下册,第860頁。
注 [宋] 脱脱《宋史》卷三百二十八列傳第八十七,册三十,第10557頁。
注 [宋] 劉克莊《後村集》卷一百一十《徐總管詩卷汝乙》,四部叢刊景舊鈔本。
注 江西吉水《螺陂蕭氏族譜》不分卷,清同治十二年(1873)木活字本。
注 《談藝録》八六條補訂一,詳見錢鍾書《談藝録》,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265頁。
注 《孟子注疏·滕文公章句上》,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45頁。
注 《禮記正義》,同上書,第1065頁。
注 [宋] 洪興祖撰,白化文、許德楠、李如鸞、方進點校《楚辭補注》,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82頁。
注 [漢] 班固《漢書》卷八十七《揚雄傳》,中華書局,2006年版,册八,第3584—3585頁。
注 [南朝宋] 范曄《後漢書》卷六十三《李杜列傳》,中華書局,2006年版,册八,第2073頁。
注 [南朝宋] 劉義慶《世説新語》卷二文學第四,《諸子集成》,册八,第47頁。
注 余嘉錫《古書通例》卷一,《余嘉錫説文獻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頁。
注 [南朝梁] 鍾嶸《詩品》,詳見[清] 何文焕輯《歷代詩話》,中華書局,1980年版,上册,第7—9頁。
注 [唐] 魏徵、令狐德棻撰《隋書》卷七十五《儒林列傳》,中華書局,1973年版,册三,第1719頁。
注 [明] 馮惟訥《古詩紀》卷一百三十,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筆者案,“帶玉臺”一作“共星來”,又一作“帶星來”。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一,第4頁。
注 或謂孟郊爲韓愈門人,如劉克莊《後村集》卷一百十一《滿領衛詩》“唐元和、大歷間,詩人多是韓門弟子,如湜、籍,如翺,老舊皆直乎(偉豪案,疑“呼”)其名。雖稱盧仝玉川先生,然語意多諧謔。惟於孟郊特加敬”(四部叢刊景舊鈔本)、方回《瀛奎律髓》卷四“庭宇類”評韓愈《送桂州嚴大夫》“昌黎門人有孟郊、賈島、張籍、盧仝、李賀之徒,詩體不一,昌黎能人人效之,此蓋張籍體也”([元] 方回選評,李慶甲集評校點《瀛奎律髓彙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上册,第156頁)。筆者案,孟郊比韓愈年長十七歲,是否韓門弟子,待考。
注 郭明玉《宋代文壇師承現象初探》指出宋代有“一人多師”的現象(詳見第35頁),甚爲的當。筆者認爲,唐代早已有之。
注 [唐] 韓愈著,馬伯通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七《柳子厚墓誌銘》,香港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96頁。
注 [宋] 陳振孫撰,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録解題》卷二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45頁。
注 [唐] 李白著,[清] 王琦注《李太白全集》,中華書局,2006年版,上册,第87頁。
注 [唐] 段成式撰,方南生點校《酉陽雜俎》前集卷十二,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16頁。
注 [唐] 韓愈著,馬伯通校注《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一,第24—25頁。
注 [唐]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下册,第541頁。
注 同上書卷十九,上册,第341頁。
注 [宋] 歐陽修著,李逸安點校《歐陽修全集·詩話》,卷一百二十八,中華書局,2001年版,册五,第1955頁。偉豪案,“善”一作“喜”。
注 [宋] 陳師道撰,[宋] 任淵注,冒廣生補箋,冒懷辛整理《後山詩注補箋》逸詩《贈張文潛》,中華書局,2009年版,下册,第492—493頁。
注 [元] 方回選評,李慶甲集評校點《瀛奎律髓彙評》卷二十四評陳師道《送秦覯二首》,中册,第1061頁。
注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於王安中《初寮集》八卷一條,指“陳振孫《書録解題》稱其少時嘗師事蘇軾於定武,未卒業而軾去。會晁説之爲無極令,復往執弟子禮。説之勗以爲學當慎初之旨,因築室榜曰‘初寮’,其聞見議論得於説之爲多。及後貴顯,遂諱晁學,但稱成州使君四丈,無復先生之號。今考集中,多直呼説之爲晁以道,與振孫言相合。其佻薄已可概見”。
注 [宋] 張元幹《蘆川歸來集》卷九《亦樂居士文集序》,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王庭珪《盧溪集》卷四十八《跋劉伯山詩》,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陸游著,錢仲聯校注《劍南詩稿校注》卷一《寄黄龍升老》,册一,第117—118頁。
注 [宋] 嚴羽撰,郭紹虞校釋《滄浪詩話校釋》“詩辨”第一則,人民文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1頁。
注 于北山《楊万里年譜·卒後有關資料繫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684頁。
注 《禮記正義·學記》及《禮記正義·曲禮》,分别見於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1052、1058、1060、1062、1063、1065、1066頁及第35、45—46頁。
注 [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卷一“散序進士”條,清學津討原本。
注 [宋] 計有功輯撰《唐詩紀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下册,第974頁。
注 [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四,《叢書集成初編》,中華書局,1985年版,册一,第30頁。
注 [宋] 趙彦衛《雲麓漫鈔》卷八,清咸豐涉聞梓舊本。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十九,第132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選舉志》第一百八,册十一,第3612頁。
注 [宋] 楊萬里撰,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一百十四,册八,第4374頁。
注 [宋] 葉夢得《石林詩話》卷中,宋百川學海本。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選舉志》第一百八,第3604及3613頁。
注 [宋] 陳郁《藏一話腴》乙集卷上,民國適園叢書本。
注 [清] 趙翼著,霍松林、胡主祐校點《甌北詩話》卷三,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28頁。
注 [宋] 蘇軾著,傅成、穆儔標點《蘇軾全集》文集卷六十三《祭柳子玉文》有“郊寒島瘦”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下册,第2017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三本紀第三,册一,第50頁。
注 詳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孫覿《内簡尺牘編註》十卷。
注 [宋] 王禹偁《小畜集》卷二十《孟水部詩集序》,四部叢刊景宋本配吕無黨鈔本。
注 [宋] 黄庭堅著,[宋] 任淵、史容、史季温注,黄寶華點校《山谷詩集注》卷十三《戲答史應之三首》其一“庖蛙煎鱔薦松醪”句後任淵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上册,第321—322頁。
注 [宋] 曾敏行《獨醒雜志》卷一,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宋] 陸游著,錢仲聯校注《劍南詩稿校注》卷六十《書喜》,册七,第3454頁。
注 [宋] 孫應時《燭湖集》卷十《跋汪立義教童子訣》,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十八“歐公與尹師魯、蘇子美俱出杜祁公之門”,宋刻本;黄庭堅《跋梅聖俞贈歐陽晦夫詩》“余三十年前,欽慕聖俞詩句之高妙。未及識面,而聖俞下世。二十年前官於汝州葉縣,聞歐陽君學詩於聖俞,又得贈行詩,而葉人能誦其詩。歐陽君已行,又不及識”([宋] 黄庭堅著,劉琳、李勇先、王蓉貴校點《黄庭堅全集》别集卷八,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644頁)。
注 [宋] 曾敏行《獨醒雜志》卷三“梅聖俞送歐陽闢晦夫詩有曰……晦夫,桂林人,嘗從聖俞學”,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三十七引《潘子真詩話》“俞紫芝,字秀老,喜作詩……弟清老,亦修潔可喜,俱從山谷游”,第247頁。
注 陳師道《觀兖文忠公家六一堂圖書歐陽文忠封兖國》“向來一瓣香,敬爲曾南豐”,《送劉主薄》“平生師友豫章公”,([宋] 陳師道撰,[宋] 任淵注,冒廣生補箋,冒懷辛整理《後山詩注補箋》,上册,第96—101及231—235頁)四部叢刊景高麗活字本;《答秦覯書》“僕於詩初無師法,然少好之,老而不厭,數以千計。及一見黄豫章,盡焚其稿而學焉”([宋] 陳師道《後山集》卷十,宋刻本)。
注 [清] 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七十六集部引魏衍語“先生既殁,其子豐登以全稿授衍曰:‘先公實知子,子爲編次而狀其行。’衍既狀其行矣,親録藏於家者,今十三年,顧未敢當也。衍嘗謂唐韓愈文冠當代,其傳門人李漢所編。衍從先生學者七年,所得爲多。今又受其所遺甲乙丙稿,皆先生親筆,合而校之”,清光緖萬卷樓藏本。
注 《于湖居士文集》卷首所刊張孝伯《張于湖先生集序》“朅來南昌,後王大成集,大成從先生久,先生深愛之者。盡以家藏與諸家所刊屬其讎校,雖不敢謂全書,然視他本則有間矣”,[宋] 張孝祥《于湖居士文集》,黄山書社,2001年版。
注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於“李劉《四六標準》四十卷”一條指 “此本乃其門人羅逢吉所編,以劉初年館何異家,及在湖南蜀中所作,彙爲一集,題曰‘標準’,蓋門弟子尊師之詞也”。
注 [明] 何景明《大復集》卷三十三,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吴炯《五總志》,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曾維剛、王兆鵬《南宋中興詩壇的師承與文學史推演》曾將中興文人師承分爲“學術型”、“政治型”及“文學型”三種類别的師承(詳見《江西社會科學》,2005年第8期,第87—92頁),筆者認爲,清人全祖望已論之,且説明師承類型互相交叉。
注 [清] 全祖望《鮚埼亭集》卷三十二序,四部叢刊景清刻姚江借樹山房本。
注 [宋] 陳與義著,吴書蔭、金德厚點校《陳與義集》卷九《述懷呈十七家叔》,中華書局,2007年版,上册,第127頁。
注 [宋] 蘇泂《泠然齋詩集》卷五《壽陸放翁三首》其一,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陳師道《後山集》卷十一《與魯直書》,宋刻本。
注 [宋] 陳師道撰,[宋] 任淵注,冒廣生補箋,冒懷辛整理《後山詩注補箋》逸詩《贈魯直》,中華書局,2009年版,下册,第485—486頁。
注 [宋] 陸游著,錢仲聯校注《劍南詩稿校注》卷一《别曾學士》,册一,第1頁。
注 [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十八,《叢書集成初編》,册二,第148頁。
注 《論語注疏》卷七,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86頁。
注 [宋] 洪邁撰,孔凡禮點校《容齋隨筆》,上册,第340頁。
注 《論語注疏》卷七,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標點本)》,第87頁。
注 [宋] 周紫芝《竹坡詩話》,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朱弁《風月堂詩話》卷上,民國景明寳顔堂秘笈本。
注 [宋] 劉克莊《後村集》卷一百六十七《寶謨寺丞詩境方公》,四部叢刊景舊鈔本。
注 北京圖書館金石組編《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1991年版,册44,第49頁。
注 [宋] 姜特立《梅山續稿》卷十一附《放翁示雷字詩》,傅增湘家藏鈔本。偉豪案,放翁此詩,錢仲聯《劍南詩稿校注》已補輯,題作《寄姜梅山雷字詩》(詳見第4578—4579頁),疑即承《瀛奎律髓》擬題,恐非放翁原題。又“實”字,《瀛奎律髓》作“寳”字;“街”字,《瀛奎律髓》作“衙”字;“林”字,《瀛奎律髓》作“隣”字。詳見[元] 方回選評,李慶甲集評校點《瀛奎律髓彙評》卷四十二“寄贈類”,下册,第1524頁。
注 [元] 方回《瀛奎律髓》卷四十二“寄贈類”。
注 [宋] 何溪汶《竹莊詩話》卷一引《蒼梧雜志》,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晉] 陸機《陸士衡文集》卷一,清嘉慶宛委别藏本。
注 [南朝梁] 劉勰著,范文瀾註《文心雕龍註》卷六《神思》第二十六,香港商務印書館,1995年版,下册,第494頁。
注 [宋] 曾敏行《獨醒雜志》卷四,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宋] 蘇軾著,傅成、穆儔標點《蘇軾全集》文集卷六十六,下册,第2090頁。
注 [宋] 許顗《彦周詩話》,明津逮秘書本。
注 [宋] 王正德《餘師録》卷一引《逸事》,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黄庭堅著,劉琳、李勇先、王蓉貴校點《黄庭堅全集》卷十八《與王觀復書》,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471頁。案,“如”一作“而”。
注 [宋] 黄庭堅著,劉琳、李勇先、王蓉貴校點《黄庭堅全集》卷十八《與王觀復書》,四川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475頁。
注 同上書,第479頁。
注 同上書,第1925頁。
注 [元] 方回選評,李慶甲集評校點《瀛奎律髓彙評》卷二十四“送别類”評蘇轍《送龔鼎臣諌議移守青州》,中册,第1082—1083頁。
注 同上。
注 [宋] 葉夢得《石林詩話》卷上,宋百川學海本。
注 [宋] 胡稚《胡學士續添簡齋詩箋正誤》,詳見[宋] 陳與義著,吴書蔭、金德厚點校《陳與義集》,下册,第498頁。
注 [宋] 魏慶之著,王仲聞點校《詩人玉屑》卷六引《小園解后録》,中華書局,2007年版,上册,第180頁。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二十七引《師友談苑》,第203頁。
注 [宋] 曾季貍《艇齋詩話》,清光緖琳琅秘室叢書本。
注 [宋] 黄庭堅著,[宋] 任淵、史容、史季温注,黄寶華點校《山谷詩集注》卷七,上册,第177—178頁。筆者案,莫礪鋒先生曾引此詩以證山谷詩之被認爲“蹈襲剽竊”純屬誤解,詳見《黄庭堅“奪胎换骨”辨》,《中國社會科學》,1983年第5期,第195頁。
注 [宋] 李廌撰,孔凡禮點校《師友談記》,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32頁。
注 [宋] 嚴羽撰,郭紹虞校釋《滄浪詩話校釋》“詩辨”第五則,第26頁。
注 [清] 謝旻《(康熙)江西通志》卷一百二十五引韓元吉《兩賢祠記》,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蘇泂《泠然齋詩集》卷一《送陸放翁赴落致仕修史之命》及卷五《壽陸放翁三首》其三,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吴可《藏海詩話》,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宋] 黄庭堅著,劉琳、李勇先、王蓉貴校點《黄庭堅全集》别集卷十二《答王周彦書》,第1709頁。
注 郭明玉《宋代文壇師承現象初探》曾指出宋人師承有“印可”效應,可謂切中肯綮,詳見第33—35頁。
注 [宋] 釋普濟《五燈會元》卷十,宋刻本。
注 [宋] 蘇軾撰,[清] 王文浩輯注,孔凡禮點校《蘇軾詩集》卷二十四,册四,第1292—1294頁。
注 [宋] 蔡正孫《詩林廣記》後集卷八,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周必大《文忠集》卷十九,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范公偁《過庭録》,明稗海本。
注 [宋] 張守《毗陵集》卷十一《答晁公爲顯謨書》,清文淵閣《四庫全書》補配清文津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陳師道撰,[宋] 任淵注,冒廣生補箋,冒懷辛整理《後山詩注補箋》卷六《答魏衍黄預勉予作詩》,上册,第220頁。
注 [宋] 陸游《渭南文集》卷三十《跋曾文清公詩稿》,四部叢刊景明活字本。
注 [宋] 吴儆《見季守書》,詳見《四庫全書》本《竹洲集》附録《見季守書》。
注 [宋] 蘇軾,傅成、穆儔標點《蘇軾全集》文集卷五十二《答黄魯直書》,下册,第1733頁。
注 于北山先生繫年於紹興二十九年(1159):“誠齋於紹興二十九年十月赴零陵縣丞任(年三十三歲),時浚謫居斯邑。其謁浚當在是年冬或翌年春……浚對誠齋,幾經接觸,亦頗器重。誠齋零陵縣丞秩滿,遷臨安府府學教授,即出於浚之推薦(因丁父憂未就實任即返里)”,詳見于北山《楊万里年譜·卒後有關資料繫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677—678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四百三十三列傳第一百九十二,册三十七,第12863頁。
注 [宋] 楊萬里撰,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四十九,册五,第2406頁。
注 [宋] 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明刻本。
注 [清] 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卷七十六集部引魏衍語,清光緖萬卷樓藏本。
注 [宋] 戴復古《石屏詩集》卷四《哭澗泉韓仲止二首只選後篇欲記其臨終一節故併録之》,四部叢刊續編景明弘治刻本。
注 《歐陽修全集》卷一百四十九《與梅聖俞》,册六,第2489頁。
注 [宋] 李廌撰,孔凡禮點校《師友談記》,第44頁。
注 [宋] 蘇軾著,傅成、穆儔標點《蘇軾全集》文集卷四十九,下册,第1658頁。
注 [宋] 陳師道《後山集》卷十,宋刻本。
注 [宋] 陳起《江湖後集》卷八《讀曾文清公集》,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汪應辰《文定集》卷二十四《借舍人吕丈送大雅東還詩韻奉呈》有“典刑寄老成,師友須淵源。今代紫薇公,身退道益尊”,清文淵閣《四庫全書》補配清文津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劉克莊《後村集》卷一百一十,四部叢刊景舊鈔本。
注 [宋] 吴可《藏海詩話》,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宋] 胡安國《春秋傳》卷十謂“爲尊者諱,爲親者諱,爲賢者諱,《春秋》也”,四部叢刊續編景宋本。
注 [清] 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卷四十,清鈔本。
注 [唐] 房玄齡等撰《晉書》卷九十一《儒林列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册四,第2350頁。
注 陳垣《史諱舉例》(劉夢溪主編《陳垣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90—314頁)、王建《史諱辭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等今人避諱論著,於師諱之論析大多闕如,且較少就師諱之避諱方式予以梳理,故筆者難以根據前人研究成果,就宋人師諱方式作全面的論述,此處僅就所見睹之部分師諱方式,稍作介紹而已。
注 [宋] 陸游《渭南文集》卷三十二《曾文清公墓誌銘》,四部叢刊景明活字本。
注 [宋] 楊萬里撰,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八十《盧溪先生文集序》,册六,第3242頁。
注 于北山《陸游年譜》,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8頁。
注 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指有的門人遇其師遺作自稱時,代之以“某”字,並舉“《朱子語類》,皆其門人所記,稱‘朱子曰’。遇朱子自名,必代以‘某’”爲例([清] 周廣業《經史避名彙考》卷四十一,清鈔本)。偉豪案,恐非。今據朱熹《答蔡季通》有“公濟伯諫得書否?某歸塗過伯諫,見收公濟書”(詳見[宋] 朱熹《晦菴集》卷四十四,四部叢刊景明嘉靖本),且宋人多自稱“某”,如前引陳師道《與魯直書》“某有詩文數篇在王立之處”、曾敏行《獨醒雜志》引汪藻“某作詩句法,得之師川”等即可知。故疑周氏犯了陳垣所謂“非避諱而以爲避諱”之誤(詳見陳垣《史諱舉例》第五十八條,劉夢溪主編《陳垣卷》,第260—262頁)。
注 [宋] 陸游著,錢仲聯校注《劍南詩稿校注》卷十七《題徐淵子環碧亭亭有茶山曾先生詩》,册三,第1331頁。
注 [宋] 陸游《渭南文集》卷二十六,四部叢刊景明活字本。
注 同上書,卷三十。
注 [宋] 姜夔著,夏承燾箋校《姜白石詞編年箋校》卷一《探春慢》,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頁。
注 同上書,卷一《楊州慢》,第1頁。
注 [宋] 龔明之《中吴紀聞》卷五,清知不足齋叢書本。
注 [宋] 陸游《渭南文集》卷十四《吕居仁集序》,四部叢刊景明活字本。
注 于北山《陸游年譜》,第28頁。
注 [宋] 陸游撰,李劍雄、劉德權點校《老學庵筆記》卷八,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08頁。
注 [宋] 胡仔纂集,廖德明校點《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十九,第333—334頁。
注 周本淳《讀常見書札記》,江蘇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6—18頁。
注 [宋] 陳巖肖《庚溪詩話》卷上,宋百川學海本。
注 郭紹虞《宋詩話考》,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96頁。
注 莫礪鋒先生《江西詩派研究》附録三《吕本中〈江西詩社宗派圖〉考辨》,齊魯書社,1986年版,第309頁。
注 詳見拙文《文學師承與詩歌推演——南宋中興詩壇師承研究》“附録一:南宋中興詩壇授受淵源總表”,南京大學中國古代文學博士論文,2013年。
注 [宋] 劉克莊《後村集》卷一百七十六“游默齋序張晋彦詩云:近世以來學江西詩,不善其學,往往音節聲(偉豪案,疑“聱”)牙,意象迫切,且論議太多,失古詩吟詠性情之本意。切中時人之病”,四部叢刊景舊鈔本。
注 [宋] 陳振孫,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録解題》卷十七“自世競宗江西,已看不入眼,況晚唐卑格方錮之時乎”,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94頁。
注 [宋] 趙孟堅《彝齋文編》卷三《孫雪窻詩序》“竊怪夫今之言詩者,江西、晚唐之交相□也”,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學者周裕鍇先生指“‘换骨法’、‘奪胎法’是惠洪總結的若干種作詩方法中的兩種”、“‘换骨法’、‘奪胎法’與黄庭堅無關,不能視爲黄氏的詩論”(周裕鍇《惠洪與换骨奪胎法——一樁文學批評史公案的重判》,《文學遺産》,2003年第6期,第91頁)、“我在此仍堅持《惠洪與换骨奪胎法》一文中的‘終審判決’,即‘换骨法’、‘奪胎法’是惠洪總結的若干種作詩方法中的兩種,與黄庭堅無關,不能視爲黄氏的詩論”(周裕鍇《宋僧惠洪行履著述編年總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429頁)。以上從文學思想或文獻來源,質疑“奪胎换骨”説原創者非山谷,反而可能是惠洪本人,這些意見都很有學術價值。周文主要理據有二:(一) 句讀位置。周文指,山谷之言當以“山谷云:詩意無窮,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無窮之意,雖淵明、少陵,不得工也”爲斷,至於接著的“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换骨法;規模其意而形容之,謂之奪胎法”則是惠洪之言。周文判斷準則是“其一,若惠洪的轉述見於他人詩文集,當以集中之原文作爲起迄點的判斷標準,不見於原文的可視爲惠洪的引申。其二,若惠洪的轉述不見於他人詩文集,則當以惠洪著作中的相同説法來作爲判斷其引申之言的證據,不見於惠洪著作的可視爲他人的説法。其三,若以上兩種旁證均無,則可用其它文獻所載他人之言或惠洪之言來判斷。設他人説法爲A,惠洪申説爲B,則他人詩文集旁證爲A1,惠洪自己著作旁證爲B1;其它文獻所引他人之言爲A2,所引惠洪之言爲B2。那麽,倘若在《冷齋夜話》的一段話中我們無法分别A和B的界限時,就可以利用A1、A2來判定這段話中的A,餘下的部分就是B。同理,我們也可以利用B1、B2來判定這段話中的B,餘下的部分就是A”、“‘山谷云’下面的内容既不見於山谷全集,也不見於他書記載,這意味著我們無法用A1或A2來證明這段話中的A。然而,惠洪在《冷齋夜話》中和其它著作中還有三次提到‘换骨法’,一次提到‘奪胎法’,這意味著我們可以用B1來證明這段話中的B”。偉豪案,周文所謂“他人詩文集”當指“山谷詩文集”。然而,筆者考察宋元轉引《冷齋夜話》此段文字的,無論是阮閲《詩話總》、吴曾《能改齋漫録》、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張鎡《詩學規範》、魏慶之《詩人玉屑》、蔡正孫《詩林廣記》、闕名《名賢詩旨》、郎瑛《七修類稿》等,不但比我們現代更爲接近《冷齋夜話》的寫作年代,而且具有足够的句讀知識,他們都没有周文如此句讀方法,即没有認爲“詩意無窮,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無窮之意,雖淵明、少陵,不得工也”爲山谷語,而“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换骨法;規模其意而形容之,謂之奪胎法”爲惠洪語。相反,就筆者所見,雖説只有吴曾質疑“换骨”、“奪胎”之説出自山谷,但吴曾本身,以及例如蔡正孫、郎瑛等人,都將“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换骨法;規模其意而形容之,謂之奪胎法”斷句爲山谷語。另外,金人王若虚《滹南詩話》又指“魯直論詩,有‘奪胎换骨、點鐵成金’之喻,世以爲名言”,筆者閲讀吴文治主編《宋詩話全編》、《遼金元詩話全編》,以及檢閲大量自宋至清的詩話、筆記,前人頗爲一致地認爲語出山谷。進一步説,周文定下三條準則,由於“换骨”、“奪胎”等語不見於山谷集,所以周文其實主要從第二、三條來立論,認爲“换骨”、“奪胎”是惠洪語。恐誤。一來周文忽視“换骨”、“奪胎”很有可能是崇寧三年(1104)左右在潭州(今湖南長沙)山谷與惠洪單獨會面時,對惠洪的口述點撥而已。考黄庭堅與惠洪二人關係的起始點與禪學有關:惠洪是臨濟宗黄龍派禪師真淨克文的弟子,黄庭堅學禪於晦堂祖心,而祖心與克文同出於臨濟宗黄龍惠南之門,黄庭堅又早惠洪五年入黄龍派,故二人既爲同代弟子,黄庭堅更是惠洪的道兄。黄庭堅與惠洪交往主要有兩次:一次是紹聖元年(1094),山谷因除知鄂州,抵達南康軍,並於該地石鏡溪題名,但惠洪《跋山谷雲庵贊》没有提及與黄庭堅相識,《跋珠上人山谷酺池詩》也指“予紹聖初留都下,聞士大夫藉藉誦青石牛詩,而此四絶尤著聞,恨不見此老”,二人緣慳一面,時山谷五十歲,惠洪二十四歲;另一次是崇寧三年(1104),山谷被貶宜州,途經長沙,惠洪作《黄魯直南遷艤舟碧湘門外半月未遊湘西作此招之》,但據《苕溪漁隱叢話》轉引“《冷齋夜話》云‘山谷南遷,與余會于長沙,留碧湘門一月”,可知二人有一個月會晤於長沙,時山谷年届六十,惠洪年三十四。又考山谷翌年崇寧四年(1105)卒。準此,《冷齋夜話》所引“山谷云:詩意無窮,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無窮之意,雖淵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語,謂之换骨法;規模其意而形容之,謂之奪胎法”,很有可能是崇寧三年二人在長沙的一個月内,山谷以前輩的經驗之談,向年齒尚少的後學惠洪在詩歌創作上加以點撥,提出“换骨”、“奪胎”説。不見於山谷集中,是可以理解的,而惠洪既引山谷爲重,當然在著作中多番重複、强調。二來周文的第三條準則,筆者認爲用符號邏輯表達,即“A1∨A2A”、“A1∨A2~B”、“B1∨B2B”、“B1∨B2~A”(案,∨指“或”;指“即”;~指“非”),我們從上引阮閲《詩話總》、吴曾《能改齋漫録》、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張鎡《詩學規範》、魏慶之《詩人玉屑》、蔡正孫《詩林廣記》、闕名《名賢詩旨》、郎瑛《七修類稿》都是A2,豈不就正可證明是A,即“换骨”、“奪胎”是山谷語?三來惠洪《冷齋夜話》、《詩學禁臠》、《石門文字禪》雖然也有“换骨”、“奪胎”之語,而《詩學禁臠》、《石門文字禪》用“换骨”、“奪胎”卻没有標明語出山谷,但在訓詁學上有所謂“互文見義”。既然《冷齋夜話》有“山谷云”,何況古代詩話引述多不標明出處?换言之,此一理據難以成立。(二) 用語習慣。周文指,“换骨”、“奪胎”爲佛語,且頗見於惠洪《石門文字禪》、《詩學禁臠》;而“换骨法”、“奪胎法”多爲僧人論詩慣用語。筆者案,“换骨”、“奪胎”確爲佛語,但黄庭堅本人亦學禪於臨濟宗黄龍惠南之門的晦堂祖心,受佛學思想影響亦深。山谷、惠洪二人俱學佛,我們仍没有足够理據斷定“换骨”、“奪胎”原創者非山谷,而是惠洪。至於“××法”固然多爲僧人論詩慣用語,但如果“换骨”、“奪胎”源於山谷,惠洪轉引、潤飾後,加上“××法”,如是者,原創者仍是惠洪嗎?可見此一理據亦難成立。既然“奪胎换骨”説創始者非惠洪,究竟如何解釋創始者是山谷?除上文提及的宋元時人句讀,以及山谷、惠洪的交往繫年外,筆者補充的是:“换骨”、“奪胎”的理念與山谷“點鐵成金”、“以故爲新”如出一轍。當然,山谷“换骨”、“奪胎”之語轉引自惠洪《冷齋夜話》,屬於口述材料。口述材料由於没有原著人的文字記録,單靠他人轉述,固然真僞難辨。轉述者惠洪可能僞造原著人黄庭堅之語。不過,我們不能全盤否定其真實性。因爲轉述者對原著人的言論,可以經過自己的文字潤飾,這卻又無損於已被潤飾的言論本身之出自原著人此一事實。再者,我們宜釐清所謂“原創者”的涵義。究竟是從口述材料來界定,抑或從文字載體來界定?如果某一説法出自比文字載體更早的口述材料,而轉述者明確指出原著人,再加上有較古的旁證的話,那末,我們還是應該從口述材料來界定。對此,筆者持保守的看法:“换骨”、“奪胎”,本爲黄庭堅口述,惠洪則將之化爲文字,或曾予以文字上的潤飾。按此思路,“换骨”、“奪胎”説我們仍不能鐵定爲惠洪原創。原創權應歸黄庭堅所有。
注 [宋] 陳師道《後山集》卷十,宋刻本。
注 詳見莫礪鋒先生《江西詩派研究》。
注 [宋] 曾季貍《艇齋詩話》:“東萊作《江西宗派圖》,本無詮次,後人妄以爲有高下,非也。予嘗見東萊自言少時率意而作,不知流傳人間,甚悔其作也。然予觀其序,論古今詩文,其説至矣盡矣,不可以有加矣,其圖則真非有詮次。若有詮次,則不應如此紊亂,兼亦有漏落,如四洪兄弟皆得山谷句法,而父不預,何邪”,清光緖琳琅秘室叢書本。
注 [元] 脱脱《宋史》卷十九本紀第十九,册二,第369頁。
注 同上書,卷二十本紀第二十,册二,第375及378頁。
注 同上,第383頁。
注 同上書,卷二十二本紀第二十二,册二,第412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二十二本紀第二十二,册二,第414頁。
注 [宋] 龔昱《樂菴語録》卷三,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葛立方《韻語陽秋》卷五,《叢書集成初編》,册一,第37頁。
注 [宋] 洪邁撰,孔凡禮點校《容齋隨筆》,下册,第804頁。
注 [元] 方回選評,李慶甲集評校點《瀛奎律髓彙評》卷二十四“送别類”評韓駒《送宜黄宰任滿赴調》,中册,第1065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二十三“本紀”第二十三,册二,第424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二十三“本紀”第二十三,册二,第427頁。
注 同上,第435—436頁。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一百五十三“輿服志”,第一百六“輿服五”,册十一,第3563頁。
注 [宋] 范成大《(紹定)吴郡志》卷三十,擇是居叢書景宋刻本。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二十四“本紀”第二十四,册二,第446頁。
注 同上書,卷二十五本紀第二十五,册二,第464頁。
注 同上,第466頁。
注 [宋] 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三十五,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宋] 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四十七。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二十七“本紀”第二十七,册二,第511頁。
注 同上書,卷二十八“本紀”第二十八,第523頁。
注 [宋] 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四十六。
注 [元] 脱脱《宋史》卷三十四“本紀”第三十四,册三,第649頁。
注 同上,第655頁。
注 詳見莫礪鋒先生《郭祥正——元祐詩壇的落伍者》註1,載《唐宋詩歌論集》,第415頁。
注 [宋] 楊萬里撰,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一百十四,册八,第4359頁。
注 學者辛更儒繫年於寧宗嘉泰年間,同上,第4347頁。
注 [宋] 姜夔《白石道人詩集》原序,《叢書集成初編》,第1頁。
注 [宋] 楊萬里撰,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八十一《雪巢小集序》 “《雪巢小集》,天台林憲景思之詩也。梁溪先生尤延之既序之矣,景思復徵余序其後。景思之詩似唐人,信矣,延之論也”,册六,第3282—3283頁。
注 同上書,卷三十五《答徐子材談絶句》,册四,第1785頁。
注 [清] 永瑢《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六十集部十三《石湖詩集》三十四卷提要謂“今以楊、陸二集相較,其才調之健不及萬里,而亦無萬里之粗豪;氣象之濶不及游,而亦無游之窠臼。初年吟詠,實沿溯中唐以下,觀第三卷《夜宴曲》下註曰‘以下二首效李賀’,《樂神曲》下註曰‘以下四首效王建’,已明明言之,其他如《西江有單鵠行》、《河豚歎》,則雜長慶之體,《嘲里人》、《新婚詩》、《春晚》三首;《隆師四圖》諸作,則全爲晚唐五代之音,其門徑皆可覆按。自官新安掾以後,骨力乃以漸而遒,蓋追溯蘇、黄遺法,而約以婉峭,自爲一家。伯仲於楊、陸之間,固亦宜也”,清乾隆武英殿刻本。
注 [宋] 楊萬里撰,辛更儒箋校《楊萬里集箋校》卷一百十四《詩話》,册八,第43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