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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书记处组织调查

示范基地: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 作者:于杰 著


一、决策规划

●夏俊生指出:“它们的创立,使我国的技术产业出现了个体、集体、国营一齐上的新局面。”

●温家宝在中南海勤政殿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向北京市传达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决定。

●江泽民视察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园区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意义作了明确指示。

中央书记处组织调查

1987年12月17日,中央书记处领导在中南海组织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北京市科委,以及海淀区政府等部门人员参加的20多人的中央联合调查组,对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温家宝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家科委副主任郭树言、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陈绳武、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侯自强、北京市科委副主任高原、海淀区副区长邵干坤,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于维栋、余永龙、李莉3人参加。于维栋任调查组长。

12月28日,在海淀区召开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调查动员会。于维栋在会上介绍了这次调查的意图、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对到会人员提出了要求。

经过调查后,中央充分肯定了电子一条街的方向和经验,并建议把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作为建立我国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试点。

在北京海淀区,从西直门外白石桥到中关村的大街两旁,各种名称的“电脑公司”“新技术开发中心”“高技术发展公司”一家挨着一家,这就是我国在改革中出现的高技术产业街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中关村”的真正得名与定名,与中科院的“入住”和随之而起的“科学城”有关。

中科院成立于1949年,是以前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原有机构为主要基础建立起来的。

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主要分布在上海和南京,北平研究院的多数研究机构集中在北京的东皇城根和三贝子花园,即后来的动物园,院本部机关自1950年6月起设在北海西沿附近的文津街3号静生生物调查所旧址。

1950年5月,中国科学院确定研究所组建方案之后,有些南方的研究所需迁进北京,在京各研究所也都要扩充实验室和办公室,摆在当时院领导们面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就是要在北京选择一个能有较大发展空间的科研基地,时称“永久院址”。

在建国之初,北京市计划委员会邀请专家讨论未来北京的建设规划时,已大致形成了将高等学校比较集中地安排在西北郊的共识。

科学院曾于1950年向政务院报告,申请圈用农科所以北至燕京大学以南为院址,但没有得到批准。

1951年1月20日下午,国务院文教委员会在中南海召开会议,竺可桢代表科学院汇报1951年度工作计划时,明确提出,优先考虑在北京修建近代物理所和地球物理所两座科研大楼,急需落实建楼地址。

中科院领导于2月1日开会,认为“若科学院不去要地,势将落空”,遂决定致函政务院,再次提出申请用地计划。

4月7日,竺可桢在日记中记述参加院长会议:

据丁瓒,即院党组副书记、院办公厅副主任,报告文委会与计划委员会均已同意科学院在西郊农业科学研究所左近圈地事,且即可进行。新建筑即可设立其上。

具体情况是,批准将大泥湾以北、成府以南的4500亩划为科学院用地。

北京大学,原在城内沙滩一带,教学和生活用地也极为紧张。在科学院得到拨地的同时,北京大学得到批准的新校址是在科学院用地的南面,即大泥湾以南至农科所以北的地段上。

1951年末,政府高层已经内定了院系调整计划,北大将迁至燕园。1951年12月初,由教育部副部长兼高教司司长、原北京大学副校长曾昭抡出面,要求将北大的用地与科学院用地对调。

但此议提出为时已晚,因为科学院的建设规划已经确定,作为优先安排的重点工程近代物理所大楼,已破土动工一个多月了。

在视察现场之后,由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出面协调。科学院为此召开院长会议,经讨论,决定从原来拨给科学院的4500亩中划出北面1000亩左右给北京大学。

1952年2月,中关村科学城的大规模建设即全面展开。同年,北大、燕大、清华成立三校建筑委员会,确定用科学院的“割地”修建教职员工宿舍。先是第一公寓,后是连片平房,再后是第二、三公寓。这一片地,后来称作“中关园”。

“中关村”名称的由来,与“中官”居民点有关。在不同时代、不同场合,有过“中官”“钟关”“中关”“中关村”“中官儿”“中官村”“中官屯”等多种多样的说法。这可能与这一带及其周边地区在历史上有过的太监庙、太监坟有关。中官,虽然历史上有多种说法,但在明清时期是用以称谓太监的。

康熙年间有《日下旧闻》一书,书中录有北京各地的记载和资料,但没有关于中关村的记述。

在此书问世后的年代里,北京西北郊开始大兴土木,建造皇家园林,为北京增添了许多新景。乾隆指令一批文人学士对《日下旧闻》进行大篇幅地增补和考订,撰成《日下旧闻考》。与《日下旧闻》相较,该书在新增的“国朝园囿”部分,把畅春园、圆明园、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等,尽纳其中,对圆明园部分记述更详细。

另在“郊坰”部分,则大量增加了有关圆明园周边地区景物的记述。其中的海淀、皇庄、蓝旗营、保福寺、陈府村等,都在圆明园的南侧。

书中所列的皇庄即今海淀黄庄,原来可能是明代为宫廷产粮的皇庄,至清则废。

保福寺,是明代兴建的寺庙,曾有名僧主持,寺中有塔、钟、碑,可能有过香火颇盛的时期。

真正伴随圆明园而兴起的,是蓝旗营和陈府村。蓝旗营,即保卫圆明园安全的“正蓝旗护军营房”。蓝旗,乃“八旗”之一支,是满族人在历史上形成的兵民一体的军事组织。

海淀镇,在金朝时是京城通向西北方的交通要道,至元代建大都皇城后,因北上要道东移而一度转衰,到清代则又因皇家诸园林的建设而兴起,发展成为一个聚集着相当数量非农业人口的商业集镇。

在周边地区人口激增的情况下,介于这些“发达地区”之荒郊野外的空隙地带,最有可能充当为死亡人口找出路的坟茔地。

中关村发源地就是坟茔地。最早与太监有关,但更大量地应是来自周边地区的居住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坟茔可能改变为耕地,看坟人可能兼为农民或完全转变为农民。

土改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当地口语流传称这里为“中官儿”。在民国时代,这个居民点的边界情况是,南至今四环路南侧,东至蓝旗营西门,北至成府路南缘,西至今中关村北路东侧。

旧保甲制时期,“中官”的北部为保福寺乡五甲,南部为六甲。在今中关村北一街的通道上,当年东缘的一家小卖部和西缘的一所住宅的山墙上,都有过“中官屯”三字标记,或许那是由“中官坟”的谐音而来。

1953年10月,《中华地理志》要尽快印制一批信封和信笺。结果,在印好的一大批信封上,错用成“中关村”了。“中关村”一名,也就如此得来。

在中关村后来的变迁中,以“中官”为基点,除了北面划出中关园而与中关村告别之外,后来在东、南两面不断展开。在国家划给科学院的用地上,分几个不同历史阶段发展了北区、南区、保福寺区、黄庄区和东南区。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以后,1980年10月,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陈春先等7名科技人员,在中关村率先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民营高科技企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

之后,比较有名的公司有四通、信通、科海、京海,即所谓“二通二海”,以及联想等一批自发创办的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相继在中关村成立,是因为公司的这些科研人员,大都工作和生活在中关村一带。

这些人放弃了科学院所较高的福利待遇,自己创业,到1986年底,中关村各类研发性公司近100家,逐渐形成了闻名中外,以开发经营电子产品为主的民营科技群体,这就是“中关村电子一条街”。

1987年底,新华社记者夏俊生写了4篇关于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的调查报告,对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的新企业,大部分都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经营和技术推广,是中国最大的计算机专业市场,业务覆盖面遍及全国。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种以技术为核心、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向社会提供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可以称为技术产业或科技型企业。

夏俊生在调查报道中说,这条街上的高技术产业的主要形式有三种:

第一类由离职、辞职人员自由组合,或者是由高等院校的教师自己组织起来,与北京市海淀区的单位合办的集体科技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因此被称为“民办官助型”。这一类以京海、四通、海华为代表。

第二类由国家科研机构与海淀区的单位共同投资入股或借资联办,由科技人员管理经营的集体科技企业。被人称为“官有民办型”。以科海、信通为代表。

第三类由各部委和北京市的国家科研机构兴办的全民科技企业。

调查发现,在中关村一条街上,最有活力的是由辞职、停薪留职或离退休科技人中创办的四通、京海等民办科技企业,这样的民办科技企业全市已经发展到519家 调查报道中指出:

它们的创立,使我国的技术产业出现了个体、集体、国营一齐上的新局面。

民办科技企业作为国营科技机构的补充和竞争对手,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但同时,民办科技企业在发展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

在夏俊生调查过程中,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和北京民办科技实业家协会的人,就国家如何改善民办科技企业的管理和促进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

当时,工商管理部门对新办科技企业的审批,和审批一般公司一样,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担保,否则不准开业。

为此,一些人指出,北京市已经制定了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办法。对于新开办的个体、集体科技企业,由各级科委按照规定的开办条件进行审批,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个体、集体科技企业开业以后,统一由所在地区的科委管理和协调。

也有人建议,考虑到由科委管理需要增加管理人员,可以建立在科委或科协下的民办科学院或授权给民办科技实业家协会,统一管理民办科技企业,为民办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疏通各种渠道。

对于解决人才流动问题,有关人员指出,国家科研机构人才流动的闸门不打开,民办科技企业就难以发展。

据北京市科委等单位的调查,北京市40家国营科技机构当时共有科技人员1.2万人,投入课题研究的人员只占36%,这说明国营科研机构的富余人员还是很多的,适当放出去一些,并不会影响国家的科研工作。而如果国家科技机构再放出一些科技人员,就会大大推动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

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建议,国家可以制定有关人才流动的法规,设立人才流动的仲裁机关,对于因人才流动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关依法解决。

另外,民办科技企业要求与国家科技机构和国营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参与竞争。当时,民办科技企业感到最大的问题是,得不到进口许可证和国家科技项目。有的民办科技企业负责人反映,电子工业部只给系统内的企业发放计算机进口许可证,而不发给民办科技企业。

因此他们建议,国家可以像发行重点建设债券一样发行民办电子振兴债券,购买一定数量债券的企业发给一台进口计算机的许可证。国家也可以利用发行债券集中的资金,来实现计算机国产化。

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建议,对于国家的科技攻关项目,不要只下达给国家科研机构,而应当在社会上公开招标,由民办科技企业和国家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科技机构进行竞争,谁中标谁进行承包,把竞争机制引进科技领域。

一些民办科技企业家还建议,由于经营场地困难,希望北京市统一规划和开发,把中关村地区建成类似外国科技园区的中国高技术产业区。

民办科技企业家们希望,国家进一步明确和稳定对民办科技企业的政策,否则,容易助长民办科技企业“分光吃净”等短期行为,不利于民办科技企业的发展。

1987年12月7日,夏俊生的这些报道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中央总书记在这些调查报道的首页上作出了批示。先后有3位中央领导对这篇报道作出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对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

在中央建议把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作为建立我国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试点后,1988年1月3日,温家宝等到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参观了京海、四通、海华等公司。

1月15日下午,温家宝由周光召陪同参观了中国科学院所属的科技公司。

1988年2月,调查工作进入第三阶段,采取集中讨论和执笔人分散拟稿结合的方法,总报告、分报告、案例材料交叉进行。

2月1日,温家宝将于维栋叫到他的办公室,向于维栋交待了起草报告的思路,主要指出:这次调查要着眼于推动,着眼于把调查的成果转化为决策。

2月5日,于维栋完成了调查报告的初稿并付印,第二天向7个调查组成员和8个有关部委发出初稿,征求修改意见。

随后,又进行了第二稿、第三稿的修改。

2月24日,中央书记处会议,联合调查组7个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调查组全体工作成员都出席了会议。会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是创建中关村科技工业园区,还是支持民办科技企业?

支持民办科技企业的人认为,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出现的民办科技企业,有强大的生命力,应该加以肯定和支持。

而主张建立科技园区的人则认为,支持民办科技企业,需要一种有效的载体,而科技工业园正是最好的载体,这也符合国际潮流。

1988年2月底,调查组完成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调查报告》并上报中央领导人。

3月12日,《人民日报》在一版头条位置以《希望的火花》为标题,全文刊登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调查报告》。

北京市报审试验区草案

1988年1月,海淀区常务副区长邵干坤向海淀区区委书记张福森传达了中央联合调查组1月6日和1月15日两次中南海座谈会的情况。尤其是在15日的座谈会上,领导主要听取的是中关村科技试验园区需要制定哪些优惠政策。

张福森马上意识到,建立“新技术开发区”的设想与努力已水到渠成,政策准备迫在眉睫,海淀区有责任根据中关村电子一条街科技企业发展的实践,主动提出综合政策的初步意见。

早在1981年,海淀区人大代表就建议,在海淀区范围内设“特区”。1984年年初,区委书记贾春旺提出建立“新型产业区”,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宦乡在区人大会上提出建立“科学城”,张福森在海淀区第四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建立“新技术、新产业开发区”。

国家科委经过调研,于1987年8月形成调研成果,提出建立“高技术开发区”。

中央联合调查组初步设想叫“工业园区”或“新技术开发区”,归纳起来有五六种说法。

1988年2月的一天,陆宇澄、高原、邵干坤和张福森4个人认真地议论了一番。

大家首先运用“排除法”,排除了叫“特区”的提法,一致认为,“特区”是专指国务院20世纪80年代批准的经济特区。

那么,能不能叫“高技术开发区”呢?张福森认为也不可。因为高技术企业当时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界定标准,电子一条街上的科技企业绝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标准高了它们就进不了开发区,这将违背建立开发区的初衷。

后来,4个人比较一致的意见叫“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陆宇澄建议加上“试验”两个字,他说,这是全国第一家,没有经验,运行中难免有闪失、走弯路,有“试验”两个字,容易获得中央批准。

关于试验区的面积问题,早在1984年6月就开始研究,当时国家计委副主任张寿邀请国家科委、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北京市及海淀区的有关负责人参加,讨论以中关村为核心,建立一个8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

1986年国家科委调研时,又征求海淀区意见。1987年又进行第三次研究。3次研究的一个共同点是“新技术开发区”一定要设在中关村地区,因为这里聚集着30多所高等院校,130多家科研机构。

1987年底,电子一条街的各类科技企业有148家,其中有83家集中分布在自白石桥起沿白颐路向北至成府路西口和中关村路至海淀路一带,东至学院路。

张福森和区委领导商量多次,共同的想法是,以中关村为中心,尽可能把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所在地圈进去。

邵干坤和规划部门研究具体方案,大体范围是:东至德清路、前屯东路,西至农大路、万泉河路、京密引水渠、玉泉路,北至西三旗路、东北旺路,南至新开渠以北地区。南部原定复兴路以北,后来由于沿复兴路两侧有军事院校和解放军总医院,后扩大到新开渠以北。

张福森与邵干坤商定,一边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一边抓紧进行准备,召集区委研究室、科委、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的负责人开会,研究起草“新技术开发区”的综合性政策。

张福森在会上强调,要本着“支持、扶植、引导”的原则,总结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好的做法,充分考虑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需要,借鉴经济特区政策,由各部门分别提出新技术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邵干坤去过日本,他讲了一些日本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情况,又讲了我国东南沿海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和联合调查组的一些想法。

各部门的人热情都很高,经过认真讨论,均由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亲自负责起草。科委把原认定科技企业的标准整理出了书面材料。各部门的意见集中之后,由财政局副局长罗青综合整理,初稿写了30多条。

海淀区把这份初稿上报市里。陆宇澄副市长以海淀区上报的初稿为基础,组织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协调,征求大家意见,并组织修改,共归纳出46条政策。

初稿交北京市法制办公室后,办公室主任张耀宗认为条款太多,重点不突出,应压缩、合并。

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市法制办又做了多次修改,于3月16日形成讨论稿,并向国家教委、科委、中国科学院征求意见。

3月21日汇总各方意见,形成《试验区条例》报审稿,共16条。

3月25日晚,在市委225会议室,由市委书记李锡铭主持召开第六届市委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有8位常委参加,市有关部委负责人列席。

会议首先由陆宇澄传达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3月7日会议精神,接着汇报《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海淀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由张耀宗宣读汇报《试验区条例》报审稿。

常委会逐条进行讨论,发言热烈。为了使条例更符合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大家提出了不少修改和完善的想法和意见。

会后又进一步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3月29日上报国务院的《试验区条例》草案,条目由原来的16条增加到18条。

主要是把原第十六条中关于新技术企业所缴各项税款以1987年入库税款为基数,新增部分年内由市税务局退库返还给海淀区,用于试验区的开发建设的内容单列为第十五条。增加了“本条例由海淀区人民政府组织具体实施”和“本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等条款。

4月5日和4月12日,国务院法制局就市政府上报的《试验区条例》草案邀请国家科委、教委、财政部、经贸部、税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两次进行座谈讨论。张福森和张耀宗也被邀请参加。

在讨论中,会议上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提出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条例对于什么是新技术企业没有明确规定是一个重大缺陷;第二,有人提出,认为优惠政策既有超过三资企业的条款,可能引起歧视外商的质疑,又有超过“特区”的条款,怕影响“特区”稳定,还可能引起连锁反应,一哄而起。

而不同意这种意见的人则认为,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的需求,不能完全比照经济特区,也不要顾及外商的意见,要实行特殊的政策,扶持和鼓励我们自己的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会议没有形成结论性意见,张福森和张耀宗都有些担心,怕短时间内不能批复。

会后,他们分别向市领导、海淀区领导作了汇报。

国务院批建科技开发区

1988年3月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决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在中关村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会议主持人在大家发言讨论后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

现在就全国来讲,技术最密集、知识最密集的地方是中关村;科技人员搞科技产业、科技企业最多、最集中的也是中关村,共有200多家。各种形式的都有,经验非常丰富,要成立一个委员会,由有关方面参加,主要任务是协调,然后是资金、人才、税收、外事、立法等问题,把规划、条例、政策都制定好,就有一个样板了。现在中关村条件已经成熟,如果再不制定相关政策就妨碍它发展了。要集中精力搞这个,原则上同意后,很多事情要靠海淀去办……

会议决定,由北京市主建中关村科技工业园区,财政、银行、税收由北京市解决,科委、教委、科学院、北京市的有关部门都要参与协作,各部门都要开绿灯,不要干涉。

3月9日下午,温家宝在中南海勤政殿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向北京市委传达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决定。

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市陆宇澄、高原,国家科委蒋民宽,国家教委朱育理,中国科学院侯自强,海淀区邵干坤等人。

与会人员听了传达意见后,提出两个问题:中央领导决定这件事就交给北京市办,还要不要报国务院批准?是否请中央办公厅调研室派人参加中关村园区的筹建工作?

于维栋在会上建议:

从程序上讲还是要报国务院批准,因为只有经国务院批准,各部委才能开绿灯,关系才能理顺;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不介入中关村园区的筹建工作。

大家都赞同于维栋这个意见。

1988年4月5日和12日,国务院法制局就北京政府上报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草案,邀请国家科委、教委、财政部、经贸部、税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座谈讨论。

会后,北京市政府要求,一方面由市法制办协商市科委准备修改补充意见,主要研究解释什么叫新技术企业。另一方面,由海淀区把广大知识分子对即将成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积极反映整理成文。

于是,一份名为《中央关于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决定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广大知识分子中引起强烈反响》的材料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把海淀区提供的材料编成《昨日市情》特刊第四十三期。

4月14日,副市长陆宇澄把这期特刊作为急件呈送给国务委员宋健参阅,并在特刊上签批了一段话:

试验区的开发建设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许多科研院所纷涌海淀,望国务院能尽快将我们上报的《试验区条例》批下来,以便落实下一步工作。

1988年4月15日,宋健阅过之后,将此刊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张文寿。宋健指出,北京市的报告是根据3月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李鹏、姚依林等都参加并表示同意了,他建议国务院办公室加速审复,以便北京市及早行动。

国务院法制局写出关于《试验区条例(草案)》审查情况报告,经张文寿签字报给宋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座谈情况以及法制局的意见。

国务院法制局建议北京市政府,尽快制定新技术企业标准及审批行政程序。

国务院法制局协调北京市政府、国家科委拟定增加第三条,即“本条例适用于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及其产品的技术密集、智力密集的经济实体”。另外,对其他条款也做了相应的修改。

4月30日,将《试验区条例》草案修改稿发给北京市征求意见,并要求当天反馈。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后,由陆宇澄签发报国务院。

国务院在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宣布在中关村成立中国首家科技园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批复中明确:

你市《关于制订〈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请示》收悉。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由你市人民政府发布施行。

在海淀区、北京市乃至新中国科技改革史上,试验区的成立,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事件。

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

1988年3月7日,中央决定在中关村地区建立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3月15日,海淀区委召开常委会议,由邵干坤传达中央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

邵干坤说,中央领导讲,开发区的很多事要海淀区来办,两三个月就要有变化。市里要求海淀区尽快拿出方案。

会议决定,由张福森负责组织《试验区条例》草案上报和试验区机构设置等问题。张福森思考了很久,也听取了不少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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