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唐宋古文,世所熟闻,历来研究,亦有可观,本书自前人较少注意之角度,探索部分重要相关问题,提供研究者斟酌参考。其中虽不乏新意,但以学力所限,自知有待日后修订补正之处恐不在少,未敢称为定论,故名之曰“唐宋古文新探”。
全书收文七篇,皆近年教学之余研究所得之代表。第一篇探讨唐代古文家与佛教之关系,旨在藉以深入了解唐代古文运动之儒学性到底如何,并企图指出运用非文学性资料、从非文学性角度观察文学问题之重要性。由于时间所限,探讨之对象犹欠全面,柳宗元以外,如刘禹锡、白居易,乃至晚唐诸家,自须于今后继续研究;而宋代古文家与佛教关系之探讨,厥为接续所当从事之工作,自不待言。
第二篇韩愈古文作法探析、第五篇欧阳修古文作法探析,则属同性质问题之论述。笔者所以撰此二文,实有感于元、明以来谈古文作法者虽繁,而皆不免琐碎抽象;而洎民国以来,又因新文学运动崛起,古文之学为世所轻,学子习文遂迷津渡,故斯文之作,务求具体,俾有助于读者了解韩、欧二家究竟如何作文?又如何借此塑成其独特风貌?笔者相信,经由文中所述,读者当于韩、欧古文能有更深入之体会与更具体之掌握;从而亦能见其彼此间之传承关系与互异样貌。唯笔者必须强调,此种探讨虽属必要,但非充分,盖作品内在之菁华、作品整体之美感,绝不能仅赖作法之分析得之;文学作品之表现,毕竟有其不可概念化者;而文学作品之艺术,亦终究须赖吾人亲自涵泳咀嚼也。
第三篇范仲淹的文学观及其时代意义、第六篇司马光的文学观及其相关问题,亦属同性质问题之探讨。盖宋代古文之发展(文学整体亦然),颇受二种观念之影响——一即重文、一即重道。二者由分立而相容而终至完全对立、相互排斥,其间所牵涉之人物、所产生之变化,相当曲折复杂,未可一言而尽——而此正为研究宋代古文必须彻底了解之重要问题。二篇所论,系属整个大问题中之关键探索。“范”文指出,范仲淹之文学观乃柳开、杨亿(重道、重文)二者之修正与融合,与田锡、王禹偁一路,其后为欧阳修继承、发扬,北宋古文即依此兼重道、文之修正道路,渐渐演进成功。“司”文则指出司马光之文学观全然重道反文,较邵雍、周敦颐为更激烈,而切近于二程,乃北宋道学派文学观发展过程中之枢纽,亦整个宋代重道观之首度极致化表现。二文所具有之意义,固不仅重新厘定范仲淹、司马光二人在宋代古文发展过程中之地位,尤要者乃指出——一如前文已陈——重文、重道二种观念之相互交涉及其对宋代古文可能发展之影响,确为吾人应予继续全面深入探讨之课题。
第四篇欧阳修古文理论的核心——试论“简而有法”,则仔细分析欧阳修所谓“简而有法”的确切意涵,进而探究其在欧阳古文观念中的地位、其与欧阳创作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与散文史上的意义等重要问题。文中有待继续思考并进一步补充论证之疑点虽仍不免,但笔者自信拈出“简而有法”以作为研究欧阳古文之钥,并藉以观察元、明以后古文之理论与创作,应为一正确途径。
第七篇唐宋古文运动中的文统观,则综理唐宋古文各家文统观之内涵及其增减分合情况。笔者企图借此更清晰地掌握唐宋二代古文运动之变化并了解二者间之若干关系。该文写作时间较本书他篇为早,昔年撰写博士论文时亦曾触及同样问题,唯彼此详略相去甚远,其所论述又可与本书他篇相互参证发明,故特予收录,权置本书之末。
综合而言,本书各篇所论,或为前人未尝注意者(如“范仲淹”、“司马光”、“简而有法”诸篇);或虽注意而犹欠全面、犹欠系统者(如其余四篇),故于学术研究当有参考价值。全书论宋者较多、论唐者较少,非轻重有别,乃研究步骤之先后尔。笔者在此愿意陈明的是,撰作各篇当时,个人绝无故作新论之意,只是认为从事学术研究,应努力发掘新问题、寻求新角度、提出新观点;盖唯有如此,学术之生机始能蓬勃,研究之成果始能进步,而个人之心血始有意义。笔者亦坚认,学术研究最重要者并不仅在能够解决问题,更在能够提出具有不断发展性之研究课题。本书各篇之作,皆本此理念而为,学者先进幸垂詧焉。
唐宋古文时至今日似已无人重视矣!即在学术研究领域,亦乏学者青睐。然诚如众所周知,中国散文之成就实为中国文学各文类中最可睥睨于世者,而散文教育又一向为中国学子语文教育最基本、最重要之一环,故如何将中国散文之研究科学化、系统化,确为一重要课题;又如何透过科学化与系统化之散文研究,将古典与现代结合,让学术发挥其实用价值,斯为更长远之重要工作。笔者十年来投身唐宋古文研究,不过为此一理念做初步践履而已;而所以不揣疏陋,将本书付梓问世,盖亦不仅企求学者先进之有所教,亦期同道之有以来也。是为序。
何寄澎 谨识
一九九零年五月于台大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