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罗宾

库蒙的食人兽 作者:[英] 吉姆˙科比特 著,孙睿苏 译


罗宾

我从没见过它的父母,我从“扫把骑士”手里把它买来时,他告诉我这是一只猎犬,名字是“品查”,它爸爸是只“灵敏的猎犬”。关于它的血统,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

我本来没打算要小狗,买下它纯属偶然。当时我凑巧和一个朋友在一起,有人把一窝七只小狗从一个脏脏的篮子里倒出来给她看。品查是其中最瘦小的一只,显然它得为活命做最后一搏了。离开了其他兄弟姐妹,这只小可怜绕着我转了一圈,然后在我的一双大脚中间蜷了起来。我把它捡起来放进衣服里——那天早上真是冷死了——它开始舔我的脸以示感谢,我尽量装作没有闻到它的恶臭味。

那时候它刚三个月大,我花十五卢布把它买了下来。现在它已经十三岁了,比印度所有的黄金加起来都更珍贵。

我把它带回家,先让它美美地吃了一顿,用肥皂给它洗了个热水澡。我们不用它的旧名字“品查”了,它改叫“罗宾”,以纪念一只忠诚的老柯利犬。曾经有一头狂怒的母熊要来袭击弟弟和我,是老罗宾救了我们,当时弟弟四岁,我六岁。

每到吃饭的时候,罗宾就像久旱逢甘霖的土地一样饥渴。对小男孩和小狗的训练都不能操之过急,本着这个原则,它先和我们相处了几周,然后一天早上我带它出门了,想让它不要老黏着人,同时打上一两枪,好让它习惯枪声。

我们庄园地势较低处有一些浓密的带刺灌木丛,我正要从旁边绕过去,一只孔雀冒了出来。我忘了罗宾还跟在后面,就把孔雀给轰了下来。它扑闪着落入灌木丛,罗宾随后就冲了进去。灌木丛太密太多刺,我根本无法进去,于是便跑到另一边的空地上,我知道这只受伤的孔雀会到茂密的树林和草丛外面去。晨光明媚,洒满了空地的每个角落。如果我带着电影摄影机,就能捕捉下当时独一无二的瞬间了。这只年迈的雌孔雀脖子上的羽毛都立了起来,一只翅膀折断了,正往树林方向逃,而罗宾咬着孔雀尾巴,屁股着地,被它拖着往前走。我赶紧跑过去,但却傻乎乎地抓住了孔雀的脖子,径直把它从地上提起来,于是孔雀双腿猛烈挣扎,罗宾顿时栽倒在地。不过它立刻就站了起来。我刚把孔雀放到地上,它就围着跳来跳去,欢快地摇头摆尾。当天上午的任务结束了。回家路上,很难说清我们俩谁更神气,罗宾带回了它抓住的第一只鸟,我从一篮子脏脏的小狗当中挑了一只冠军。打猎季逐渐接近尾声,接下来的几天,罗宾能接触到的只有鹌鹑、鸽子这些小东西,偶尔还有鹧鸪,再大点的就没了。

我们每年夏天在山上度假,一直到十一月再下山。在我们下山时,长途跋涉十五英里后遇到一个急转弯,一群叶猴中有一只跳下山坡,从罗宾前面几英尺的道路上穿过。罗宾不顾我吹口哨阻止,冲下峡谷就追,叶猴则飞快地跑到树上躲了起来。几棵树零星地点缀着这片空地,前面有一个三四十码的陡坡,后面几码趋于平缓,再往后就是深深的峡谷了。平地右边是一些灌木丛,雨水常年从中间流过,冲出了一道深沟。有了上次的教训,罗宾再出来玩的时候就不怎么钻灌木丛了。突然它耳朵往后一收,夹住尾巴,拼了命地跑,一只大豹子跳跃着向它扑来,每跳跃一次就更逼近它一点。我手里没有武器,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用尽力气大喊“吼”“哈”。正在为M搬运拖网机的助手们也加入进来,奋力大叫。后来几百只叶猴也发出警报声,用各种声调喊叫,可以说把现场混乱嘈杂的气氛推向了高潮。罗宾根本不是豹子的对手,就这样不顾一切地跑了二十五或三十码。眼看就要追上了,豹子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拐弯跑进峡谷不见了。罗宾绕着山肩跑了一圈,又跑到路上来找我们。这次死里逃生的经历给罗宾上了两堂课,相信它一定永生难忘:第一,追叶猴有危险;第二,叶猴发出警报的叫声说明附近有豹子。

春天,罗宾又继续恢复了训练,但它小时候缺少关爱、经常挨饿,显然这些都对它的心脏有影响,稍微费点力气它就会昏倒。

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比主人出门的时候猎犬却要待在家里更令人扫兴的了。考虑到罗宾现在不能参与猎鸟,只有去抓大猎物的时候我才带上它。它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新的狩猎形式,就像鸭子天生喜欢戏水一样。从此以后,只要是带步枪打猎,它都跟着我。

我们采用的方法是一大早就出发,寻找豹子或老虎的踪迹,然后跟着它们。如果能看见脚印,我负责跟踪;如果我们跟着的动物进了丛林,罗宾负责跟踪。用这种方法,我们有时需要跟着一只动物走几英里才能追上它。

站着开枪很容易直接把动物打死,但如果从狩猎台上或者骑在大象背上往下开枪的话,就会难一点。首先,如果必须走着跟踪受伤的动物,就不能指望碰巧真能打中它;其次,从同一水平面开枪比从高处向低处开枪更容易击中关键部位。而且,即便开枪时有十二分小心,有时候我也只能打伤豹子和老虎,它们往往会暴跳如雷、横冲直撞,这时还需要再开第二枪或第三枪才能让它们彻底安静下来。我和罗宾合作这么多年来,它只有一次令我陷入困境。那天,它走开了一小会儿,后来又回来找我,我们决定这件事就此翻篇,从此再也不提了。不过,现在我们更成熟了,可能也不会那么敏感了,罗宾——犬龄相当于人类的古稀之年,我写书时它就趴在我脚边的床上,而且再也不会下床了——睿智的棕色眼睛里满含笑意,摇了一下断尾巴,允许我继续向你们讲述这个故事。

那天我们一直没有发现那只豹子,直到它走出了浓密的矮树丛,停下来从左边回头看的时候,我们才突然发现它。

这是一只体型高大的雄豹,皮毛又亮又黑,漂亮极了,身上的花斑就像镶嵌在一大片铺满天鹅绒的地面上,每一块都很显眼。它与我的距离只有十五码,我不慌不忙地用一支精准度很高的步枪朝它右肩开了一枪——只差一点就打中它的心脏了,但没打中就是没打中,无论有多接近都没用。子弹将周围的灰尘扬起五十码远,它一跃而起,翻了个跟头,然后跳进了浓密的矮树丛,也就是它前一分钟所在的地方。突然,我们听见它在树丛下面往前冲,二十码,四十码,五十码,然后戛然而止,没了声响。声音骤然消失可能有两个原因:豹子跑着跑着突然倒地而亡,或者跑了五十码以后它到了外面的空地上。

那天我们已经走了不少路,太阳也就要落山了,我们离家还有四英里远。这片丛林人迹罕至,晚上有人从这里路过的可能性连百万分之一都不到,我们得就此停止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M没带武器,我既不能把他丢在这儿,也不能带他继续追豹子。于是我们起身向北往回走。我不用给这块地方做记号,因为白天经常穿过这片丛林——晚上也走过——都走了快半个世纪了,无论要去丛林的什么位置,就算闭着眼睛我也不会迷路。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罗宾(前一天晚上没和我们在一起)和我就到了我开枪的地方。它在前面带路,谨慎地检查豹子昨天待过的地方,然后抬起头嗅嗅周围的空气,继续往前走到矮树丛边上——豹子着地的时候留下了大片血迹。无需查看血迹,我也知道它哪里受伤了。昨天的射程很近,我看到子弹打中了它,然后从另一边弹出一团灰尘,说明子弹正好穿透了豹子的身体。

稍后可能需要跟着血迹走,但我们已经摸黑走了四英里,稍微休息一下也没坏处,而且没准正好相反,能帮我们的大忙。太阳快要升起来了,所有的丛林动物都在大早上活动,最好先听听它们能透露出关于那只受伤动物的哪些信息,然后再继续往前走。

我在附近的一棵树下找了块还没有被露水打湿的地方抽完了一支烟,罗宾伸展四肢趴在我脚边。突然有一只雌性白斑鹿开始在我们左前方叫了起来,接着又来了第二只、第三只。罗宾站起来,慢慢地扭头看我,和我对视了一下后,它又慢慢地扭回去,看着白斑鹿叫的方向。自从那天第一次听到叶猴的警报声,罗宾就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它知道——所有能听见叫声的鸟和动物也都知道——白斑鹿是在警告丛林动物,有豹子。

白斑鹿们用这样的方式鸣叫,说明豹子就在他们眼前。再等一会儿,它们就会告诉我们豹子是不是还活着。叫了大概五分钟后,它们突然一齐叫了一声,之后又恢复了正常的叫声——这说明豹子活着,刚才动了一下,又安静了。现在我们只需要跟着白斑鹿就可以知道豹子的具体位置了。

我们顺风走了五十码,进入了浓密的矮树丛,开始跟踪白斑鹿——这并是什么难事,罗宾可以像猫一样穿过任何丛林而不发出一点声音,而我经过长期的练习也早已学会了应该怎么走路。我们走到离白斑鹿几英尺的地方才看见它们。白斑鹿站在空地上看着北边,据我判断,昨天晚上冲撞声就是在这个方向消失的。

到目前为止,白斑鹿已经帮了我们很多忙;它们告诉我们豹子正躺在外面,而且还活着,现在又告诉我们豹子在什么方向。我们花了大半个小时才获得这些信息,但如果白斑鹿突然发现我们,并向丛林动物发出警报的话,只需要一秒钟,它们刚做的好事就全都白费了。我正在纠结,是应该走回去,走到比鸣叫的白斑鹿所在之处更低的位置,从它们后面开枪;还是等其中一只转头看我时,我模仿豹子的叫声,把它们从周围赶走。结果还没等我想清楚,它们就发出“小心,有人类”的警报声,并以最快的速度跑开了。我离空地只有五码,但不管我有多快,总还是比不上豹子,我只看见它的后肢和尾巴消失在了灌木丛中。白斑鹿彻底地破坏了我开枪的时机,现在我又得重新找豹子,然后做好记号——这次就得靠罗宾了。

我在空地上站了几分钟,好让豹子有时间平静下来,它在行进途中留下的味道也能飘到我们这来,然后我带着罗宾绕过风向(当时刮的是北风),往正西边走。过了大概六七十码,走在前面的罗宾停了下来,把脸转向风吹来的方向。它在丛林里能保持一声不吭,而且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神经。不过,如果它看见了豹子,或者豹子的气味温暖而强烈的话,它后腿背面的一根神经就不受控制了。现在这根神经正在抽搐,它后腿上半部分的长毛也因此竖了起来。

去年夏天,一场强烈的气旋风暴侵袭了这片森林,很多树被连根拔起;罗宾正看着我们面前四十码处一棵倒下的树。树枝对着我们,树干两边有一些稀疏的灌木丛和一簇簇矮草丛。

换成别的时候,我就和罗宾直接去找猎物了;但现在最好还是多加小心。我们面对的是一只受伤后无所畏惧的动物,而且,在过去的十五个小时里这只豹子已经酝酿够了对人类的不满,完全有可能充分激起自己好斗的本能。

当天早上出门时,我拿的是前一天晚上用过的.275步枪。适合长途跋涉时使用的步枪并不适合对付受伤的豹子;所以我没有选择可以直接返回的那条路,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条离倒下的树十五英里、且与之相平行的路。罗宾走在前面,我们沿着这条路一步步往前走,过了树枝,走到树干对面时,罗宾停下了。我顺着它的方向看过去,很快就看到了吸引它注意力的东西——豹子的尾巴尖慢慢举起,又慢慢落下——豹子发动进攻前总会发出这个警报信号。我脚后跟不动,向右转身,刚把枪举到肩膀上,豹子就冲出我们中间的灌木丛,朝我们扑来。我开了一枪,主要是想要把它挡到一边,并没有指望能打死它,甚至都没打算打中它。子弹从它肚子下面飞过,打中了它左腿上肉厚的部分。枪声比伤口还有效,豹子受到干扰,从我的右肩跳了过去而没碰到我。还没等我再开一枪,它就消失在远处的灌木丛中了。

罗宾一直在我脚边,我们现在开始查看豹子刚刚经过的这块土地。地上有很多血,但不知道是它剧烈运动而把旧伤口扯开了,还是刚才被我打中后流的血。不管怎样,对罗宾来说没有区别,它马上就开始跟着这条踪迹走。走过一些茂密的植被后,我们来到一片膝盖高的矮树丛前,然后继续走了大概两百码,看见豹子在我们前面站了起来,我还没来得及用步枪瞄准,它就钻进了马缨丹树丛。马缨丹树枝拖在地面上,整个树丛像帐篷一样大,除了能完美地遮住豹子外,还让它占尽了发动下次攻击的所有优势。

从早上开始探险到现在,罗宾和我都安然无恙,我们已经很幸运了。尽管我有武器,但如果继续追豹子就太蠢了,所以我们立即转身往回走。

第二天早上,我们又来了。一大清早,罗宾就迫不及待地想出发,全然不顾早上丛林里各种“有趣”的气味。不过,我没有让它这么做,不然四英里的路我得跑着完成。

我自己带了一支.450/400步枪,感觉比前一天高兴多了。距离马缨丹树丛还有几百码的时候,我让罗宾慢下来,小心地前进,要知道,不能想当然地以为一只受伤的动物还会待在它几小时前待过的地方,这样不安全。下面这件令人遗憾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

一天下午,我认识的一位猎人打伤了一只老虎,然后跟着血迹在峡谷里走了几英里。第二天早上,他打算接着前一天停下的地方继续往前走,很多人陪他一起出发了,其中一个人碰巧是当地的猎人,他便拿着空步枪在前面带路。一行人沿着前一天的血迹走,在距离最后看见老虎的位置还有一英里时,带路人撞上了受伤的老虎,被它杀死了。剩下的人四处逃窜,有的爬到树上,有的溜之大吉。

我已经标记了马缨丹树丛的具体位置,现在带罗宾走的这条路与那个位置的背风面几码之隔。罗宾已经掌握了通过风向判断动物位置的所有方法。我们刚走过一小段路程,离树丛还有一百码,它停下来,转过身子,顶着风,告诉我它能闻到豹子的气味。像前一天一样,罗宾前面是一棵倒下的树,旁边是浓密的矮树丛,树干和矮树丛平行。昨天豹子朝我们冲过来以后,我们跟着它穿过矮树丛,直到它钻进马缨丹树丛。树和我们之间有一片空地,树那边则是一片齐腰深的浓密的鸭嘴花灌木丛。我示意罗宾沿着原来的路线走。我们走过马缨丹树丛,它没有表现出丝毫兴趣,于是我们继续走,来到一条雨水冲刷出的水渠前。在这里,我脱下外套,临时当作布袋,往里面装满了石头挂在肩膀上,然后又回到树旁边的空地。

重新穿好外套后,我拿好枪随时准备瞄准,在离树十五码的地方开始扔石头,起初是往树上扔,然后是往树那边的鸭嘴花灌木丛扔,想让豹子——假设它还活着——冲到空地上,这样我就能对付它了。等所有的石头都用完了,我就咳嗽、拍手、大叫。但不管是我用石头“轰炸”的时候还是“轰炸”完以后,豹子都没动,也没出声,让人无法判断它是否还活着。

现在我应该可以直接走到树边查看另一头的情况,但我也没忘了一句古老的丛林谚语——“只有到了给豹子剥皮的时候才能说它死了”。然后,我绕着树转圈,想要一点点靠近,直到能在树枝下看清楚,并且看到整个树干。第一圈的直径大概有二十五码,走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罗宾站住了。我低头去看怎么了,这时听到一串低沉愤怒的咕噜声——豹子直冲我们过来了。只见我们前面的矮树丛剧烈地晃动,我向右一躲,拿起步枪,还没来得及完全闪到右边,就看到豹子的头和肩膀从几英尺外的树丛里冒了出来。

豹子扑过来的时候我也开枪了,然后往左一闪,使劲向后仰,好趁着它经过我面前时,从髋部向它的肋部再打一枪。

当一只受伤的动物——无论豹子还是老虎——猛然发动进攻却没碰到猎物时,往往就这样过去了,不会反过头来再攻击,除非再次受到打扰。

我横跨一步闪到左边,以免压到罗宾,可是低头一看,它不见了。这么多年来,我们都一起打猎,这是第一次在陷于困境时没有共同面对。它现在可能正在寻找回家的路,途中要穿过四英里的丛林,肯定会面临很多危险。我们离家太远了,它并不熟悉丛林中可能出现的自然危险,而且心脏状况也不好。所以,我万分焦虑,转身去找它;正准备出发,就看到一百码外的一块小空地边上有棵树,它正躲在树干后面往外探头。我朝它招手,它消失在了矮树丛里;但过了一会儿,它垂着眼睛、耷拉着耳朵,默默地爬到我脚边。我放下枪把它抱在怀里,它有生以来第二次舔了舔我的脸——边舔边发出低沉的声音,仿佛在告诉我,看到我没事它很高兴,而且为刚才离开我愧疚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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